第1篇:故乡狗-经典美文鉴赏
故乡狗-经典美文鉴赏
稻田里的水稻姿势挺优美,水塘清亮亮的,牛狗有韵味地叫着,乡亲们的声音土言土语……但我的日子不想在此沉积,我的人生不愿绑架于家乡。那年,一个朦胧的春晨,在父母两双不舍眼睛的抚摸下,我离别家乡。妻子走时有些兴奋,儿子打着哈欠还没睡醒。树叶、草上的露珠含情地看着我们,我们在草地上走,露珠忘情地把潮湿送到我们的鞋帮上,与我们一路前行。这露珠的眼睛,与父母的眼睛有些相似。
这一出走,便是十余年光阴转眼而逝。中途虽趁着节日的节奏,或亲人温馨的节拍,我也小聚于乡村老家,但与故乡匆匆做交流,又急急忙道别。故乡就在不声不响中新老更替着,一些熟悉的人被无情的时光打发得永远地闭上了眼睛,而陌生的小人儿从娘胎里不失时机地钻出来看世界了。几岁的小孩远远地躲着看我,有胆大者笑问“客从何处来”。两条小狗看到不速之客的我经过,一条汪汪汪地边叫着边跑走,另一条连看都不看我一眼就走开了,而邻居那条上了年纪的老黑狗看到我摇头摆尾,像是欢迎我这个“故乡狗”的光临。小时候在作文中形容“非常多”时打过的比喻“多如牛毛”,而如今那“牛”已是石沉大海。也总算懂得什么叫泥牛入海了。
一次次的回乡,见得多的是老人和小孩,青壮劳力难得一见。还不到七十岁的父亲几年前走了,因为走得匆匆,因为我的疏忽,我竟然忽视了父亲那双渴盼的眼睛。
没错,常回家看看,歌词颇动人,旋律也优美。然而,我似乎忘记了家乡,毫不客气地成了一条拽不住家乡尾巴的流浪狗,这条狗的眼睛,故乡人看着熟悉,我有时也觉生分。我想用一双饱含泪花的眼睛,不知能否直抵故乡的心田,拥入故乡的怀中。我有时怀疑,我的眼睛是否近视,有点看不清家乡的方向了。而家乡永远是清醒地驻守一方,那么亲切,那么自然,不嫌贫爱富,不招摇撞骗。
刘醒龙说过,无论你多么伟大,回到家乡你永远都是孙子。而无论你多么卑微,家乡仍是你永远的根,你永远的港湾。我在想,有一天,故乡的新生代又茁壮了,他们迫切地离开故乡的天空,故乡会不会成为一座没有多少人烟的空城?一些地方不早就上演了几个人的村庄了?妻子像是明白我的意思,等我俩退休了,就回家乡去,栽栽花草,种种蔬菜,养养鱼儿,其乐无穷着呢。好多年前我带走了故乡的三双眼睛,不知那个叫儿子的小子,将来还会与我们一样想起故乡,年老时也带上他的一家子,继续填补家乡的元素?
故乡的眼睛看着我,我有时不敢看故乡。我明白,一个人的根就是故乡,一个人的心应不忘故乡的情。根与心的交叠便是“故乡狗”的家当。就在早晨回城的路上,我惊异地发现一头老黄牛在安静地嚼着时光里的青草,几颗露珠不慎“嗒吧嗒吧”地滚落于地,也有余下的露珠侥幸成了老黄牛的精美酒水,那嫩嫩的青草正好成了老牛最好的下酒菜。你看它的眼睛是醉了,一睁一闭着,睁时明亮得如同两颗巨大的'露珠,闭时却像一个正咀嚼的思想者。我看到那个叫川柏的老农走过来,他手里没有驱赶牛的鞭子,也没有我儿时的牧笛,他静静地欣赏老牛吃草的姿态,并没有急着赶它回去的意思。我忽然觉得,没读过多少书的老川柏,就是几千年前的老孔孟,他用无言诠释着“取物顺时,合乎礼义”的自然法则。即使赶牛走时,老农孔子或孟子也是用眼睛轻抚了它一下,“走吧。”老牛便应声着,走。看着他们一前一后慢慢悠悠地往回走,与时光轻快地打着招呼。我心生羡慕,却又不得不往故乡的相反方向走,我不过是一条在城市缝隙里讨生活的“故乡狗”,已不再是天地里那一头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牛犊了。
记得英年早逝的美国作家托马斯·沃尔夫在他的讲演录《一部小说的故事》里,就故乡的话题作过一段极为精彩的阐述:“我已经发现,认识自己故乡的办法是离开它,寻找到故乡的办法,是到自己心中……到一个异乡去找它。”这里面的奥秘与玄机,看来我是难以弄明白了。纵使我是那条在外打拼的流浪狗,那条生长于家乡而后改名的“故乡狗”。
第2篇:美文鉴赏
美文鉴赏
我要的坚强,不是谁的肩膀;我要的飞翔,不是借双翅膀。 ——题记
对于一个九零后的我,有太多的地方值得检讨。总是以主张、叛逆、品质、伤感、颓废为中心而生活。总认为自己是天之骄子,每天拿着手机发呆,反反复复做着同样的事,听着伤感的歌曲,想着心里的某某,有时感到孤独感在心地蔓延。是否还挺享受那样的感受,这就是我选择的生活方式。自认为很张扬个性的生活,只是把自己更带进了多愁的深渊,
与同龄的伙伴,争吵着寻找幸福,可是所谓的幸福是什么?就是像我这样的人,身在福中不知福,跟亲人们叫嚣着、放肆着、叛逆着;总认为父母不理解自己,不支持自己。好像有很深的代沟,感觉自己就像活在无间炼狱里一样,一味的憧憬美好的未来,幻想以后就可以怎么怎么了,摆脱他们了,就可以自由飞翔了,但是现在什么都依靠着他们,怎么可能摆脱他们呢。至亲至爱的人是不可能割舍的,即使是争吵,各执己见,但父母与子女哪有隔夜仇,事后,依然相亲相爱,这就是血浓于水啊!
在生活中,总以为漂亮的转身是性的张扬,和朋友发生矛盾了,任委屈的眼泪放肆的流,不让人看见,更互不低头,其实是很想人安慰与理解,但故意的伪装。当独自一个人脱下,这一切伪装的面具后面是无限的孤寂,说的简单些就是害怕一个人。所以就常常发呆,胡思乱想。这就是所谓的自我折磨,我总是顶着一副活泼、好动的皮囊,可骨子里是那种安静,想太多,没事瞎担心多根筋的傻人。真不知我这个年龄有什么可愁的。即使是有事,也不愿说出来,就是忍着。应该自信的时候呢,总是低着头,怕他们嘲笑自己;应该谦虚的时候呢,总认为别人的眼光都在自己身上,怕一不小心别人遮住我的光芒,那感觉简直就是轻飘飘的,只是自命清高罢了。在我这个年龄段,有什么可以值得骄傲的,没什么可炫耀的`。
我也想要雨荨与云海那样的幸福与甜蜜,以为喜欢一个人很久就是痴情,都是放屁。喜欢一个人是不需要说出来的,为什么搞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莫名的扮伤感;无所谓的发感叹,把自己逼到了卑微的尘埃里。好像暗恋一场,就经历过风风雨雨一样。喜欢一个人是不需要任何表示的,别人有意,不可能感觉不到,如果他表现的无所谓,坚持还有什么意义呢,太伤、太累,看不清现实。真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咯!
每次遇到困难的时候,不知道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却一味的发牢骚,又认为自己站在某路口,不知如何抉择,顿时觉得好茫然,是自己不勇敢,害怕走错,为什么不勇敢一点呢?地球是圆的,即使走错了,我还是会找到回家的路,哪怕走了弯路,另一种心态看待也挺好啊,不要死脑筋,再者,路上的风景同样吸引人,不是么?
泪落下了才知道真的会很痛;心平静了才了解爱情带来的苦涩,想了、给了、放了、伤了、痛了,梦碎了、落泪了、麻木了,统统都靠边。所以,改掉固执己见,学会接纳异己,生活的精彩在于多元,学会稳重与分析,并非冲动与几分热度。待人心诚则灵,坚信目标永远在我前方,切莫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忘记书中的精髓则是忘本,不要以为看几本小说就是学习了,书道用时方恨少啊!更不要为生命的意义而烦恼,活着本身就是价值。
原谅已经浪费的岁月,珍惜真正在流逝的年华。
第3篇:美文鉴赏《别离》
美文鉴赏《别离》
昨晚的一场春雨,并没有带来春雨应有的温柔、细腻、绵软与无声。稀疏的雨点儿伴着狂风,抽打着万物生灵,抽打着隆重登场不久的满树花朵和嫩绿。毫无半点媚春的娇羞气息,倒像是要彰显夏的张扬与疯狂。
清晨,院中银杏树的花穗伤感的悄无声息的铺满了庭院的地面。仰头观望,树冠丛中一团泛着亮光的清清爽爽、整整齐齐的青绿精神抖擞、不染纤尘,无花穗儿附坠的'叶片在微风中舒缓的摇曳着。经过风雨洗礼的银杏树的葱郁树冠好像格外的丰满与 逍遥 。于是清扫满院的花穗,埋在树下。没有“葬花吟”的悲悯与伤怀,只有生命转换的传承与希冀。
步入桃林,焉红的花朵再无踪影,空留下翠绿的树叶和紫色的花萼在晨曦中泛着微光。 细碎的花瓣融入了春泥,把最后一息幽香融进根系,让枝头的嫩叶和花萼中的稚嫩果实汲取她最后的一丝营养与呵护。花瓣
第4篇:诗选美文鉴赏
诗选美文鉴赏
仰望
我想仰望星空
却忘记
自己并未脚踏实地
美妙的幻想
被现实击碎
受伤的心灵难以愈合
岁月的无情
打破童年的稚嫩
剩下的
只有一份成熟
一
一方天
一个梦想
一片海
一种宽广
一枚棋
一种智慧
一杯茶
一种闲适
远方
有一个地方
是我的向往
蓝蓝的天空下
青青的草地上
白的是羊群
浓的是奶茶
温暖的毡房内
热情的主人
早已切好了牛羊肉
热起了马奶酒
迎接向往的`客人
雄鹰在蓝天下翱翔
骏马在原野上奔驰
看那摔跤手
身体是那么强壮
看那小孩童
笑的多欢畅
蜕变
我是一只毛毛虫
丑陋、恶心,人见人躲
自卑是我的代名词
黑暗是我最好的家
现实教会了我
自暴自弃是一种罪过
华丽蜕变才是我最好的选择
从此以后
我拼命吐丝
将自己重重包裹
在黑暗中 我等待 等待
等待蜕变的那一瞬间
终于
丝成茧 茧蜕变
蝴蝶翩翩舞人间
梦想的家
我有一个梦想
在我住的地方
有成片的油菜花
有成排的白桦树
春天有蜂鸟百花
第5篇:低姿态美文鉴赏
低姿态美文鉴赏
在秦始皇陵兵马俑博物馆,看到了那尊被称为“镇馆之宝”的跪射俑。导游介绍说,跪射俑被称为“兵马俑中的精华、中国古代雕塑艺术的.杰作”。
秦兵马俑坑至今已经出土清理各种陶俑1000多尊,除跪射俑外,皆有不同程度的损坏,需要人工修复。而这尊跪射俑是保存最完整的,是唯一一尊未经人工修复的,就连衣纹、发丝都还清晰可见。
跪射俑何以能保存得如此完整?导游说,这得益于它的低姿态。
首先,跪射俑身高只有1。2米,而普通立姿兵马俑的身高都在1。8~1。97米之间。天塌下来有高个子顶着,兵马俑坑都是地下坑道式土木结构建筑,当顶棚塌陷、土木俱下时,高大的立姿俑首当其冲,低姿态的跪射俑受损害就小一些。
其次,跪射俑作蹲跪姿,右膝、右足、左足3个支点呈等腰三角形支撑着上体,重心在下,增强了稳定性,与两足站立的立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