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通知

精品范文 时间:2022-10-12 13:43:25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第1篇:贷款通知

关于组织学生准备2011-2012学年度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的通知

各系:

我院2011-2012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将于2011年10月全面开展,工作模式与去年基本相同,仍然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上管理,有关网上操作的时间及要求将于10月下发补充通知。为使我院计划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尽早准备相关贷款材料,保证我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学生准备纸质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申请人必须为具有我院学籍的家庭经济确有困难、无力支付学费的2009级、2010级全日制在读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满18周岁者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三)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记录;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诚信记录;

(五)学习认真刻苦,在校期间无补考记录,且所学专业课成绩在70分及以上,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六)上一年度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专业)排名前30%内;

(七)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经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且已录入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的学生;

(八)符合广东省助学中心及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额度

申请人每人可申请2010-2011学年度学费6000元。

三、申请所需材料(必须用黑色墨水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才有效)

(一)本人书面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理由、家庭经济状况、个人学习及表现情况、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认识等;

(二)大学历年成绩表一份,须为原件且加盖教务处公章;

(三)本人学生证(含注册页)、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分别复印在A4纸上(一式两份);

(四)家庭户口本首页(有当地公安局盖章、写有家庭住址的页面)及家长单页复印件、家长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分别复印在A4纸上(一式两份);

(五)《家长承诺书》(原件、一式两份),内容包括:

1.同意学生贷款;

2.承诺作为贷款学生的永久联系人,并提供贷款学生的联系方式;

3.承诺督促和协助贷款学生按期还本付息;

(六)《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一式两份),该证明必须同时具有村委会(或居委会)与街道办事处、镇或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签名盖章;

(七)未成年人须提供有法定监护人签名(若为文盲则盖手印)的书面同意贷款的证明;

(八)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原件、一式两份)。

四、工作时间安排:

(一)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须在10月13日前将申请所需材料提交本系辅导员处。

(二)各系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小组于10月17日前对申请贷款学生的条件、提交表格及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名单在本系范围内公示3天。

(三)10月20日,各系将通过审核并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汇总填报《南华工商学院国家助学贷款信息汇总表》,并在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上填写本系意见、加盖本系公章。

(四)学生进行网上申请及各系报送材料的时间和要求待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的补充通知下发后进行。

三、工作要求及说明

(一)各系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小组要利用宣传栏、网络等宣传媒体,并在国庆长假前通过班会等渠道积极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宣传工作。

(二)各系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小组要深入学生,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学习、思想状况,热心向贫困学生介绍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

(三)学院学生助学中心统一印制《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件三)。

(四)所需材料一律不得涂改。

(五)上一学年度准备的相关材料不再适用于申请本学年的国家助学贷款,所有证明材料必须为本年度内盖章有效。

(六)所有证件须按原件规格复印,不得缩小或放大复印。

(七)各系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小组要认真审核申请贷款学生的学生证、身份证、家长户口簿首页、家长单页、身份证等复印件是否齐全、是否与原件相符。

(八)各系助学贷款工作小组审核贷款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系2009级、2010级学生总人数的8‰,如遇小数点可进一位。

附件一:《家长承诺书》

附件二:《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附件三:《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第2篇:贷款通知

关于《省委农办、省财政厅、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

组织实施2012年扶贫小额信贷的通知》的通知

各行政村:

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闽委[2011]64号)的有关精神,确实加强对扶贫小额信贷的管理,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提高信贷扶贫的实效,现就做好2012年扶贫小额信贷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对2012年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3000元以下,幷已建档立卡,具有劳动能力、发展项目,遵纪守法、信誉良好的贫困人口优先予以满足,对符合条件的计生家庭、残疾人予以倾斜扶持。对能够带动贫困户发展种植、养殖、加工专业大户和专业合作组织,也可列为贷款对象。

二、扶持措施。财政安排专项贴息资金,原则上按年利率5%予以贴息。

三、运行方式。

1、贷款规模由各级农办(扶贫结构)人民银行商农业银行、农信社、邮储银行、村镇银行等金融结构安排。贷款利率参照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利率执行。

2、贷款额度与期限。单户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对能够带动贫困户发展的种植、养殖、加工专业大户和专业合作组织,按每带动一户可贷款1万元,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全县大户贷款总规模不超过20%。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以内,最长不超过2年。

3、贴息资金发放。本年度贴息用于2012年1月1日后发生的贷款利息,按期归还贷款的对象,财政按其贷款总额的5%标准给予贴息。

四、运作程序。

1、贷款对象的筛选。首先由贫困户和种、养、加工大户和专业合作组织(必须附上所带动贫困户的名单)提出申请,经县有关部门审查筛选后,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建立《扶贫小额信贷备选名册》,送交县级金融结构。列入《信贷备选名册》的对象方可享受贷款贴息。

2、贷款的发放。金融结构在《备选名册》内自主选择,独立审贷,对申请对象,经调查符合条件的按相关程序发放贷款。

3、贴息程序。金融部门将贷款农户、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还款情况等提供给农办(扶贫结构)进行审核后确定予以贴息的贫困户名单和金额,财政部门按照姓名、账号、金额等直接打卡到户。

附近:

1、有关注意事项

2、申请表

3、统计表

盖洋镇民政办

2012.10.16

第3篇:贷款通知

关于报送2014-2015学年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014暑假)信息的通知

各学院:

接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按照《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要求,6月25日前需报送2014-2015学年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014暑假)信息,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资格审查,确保贷款的使用实效

我省国家助学贷款主要采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方式办理,为确保国家助学贷款用在最需要贷款的学生身上,各学院一定要严格做好贷款资格审核工作。

根据《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规定,贷款资助对象及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同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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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贷款通知6篇

贷款通知6篇

在当下社会,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通知,通知是一种下行性常用公文,其使用不受机关级别的限制,可用于发布规章、转发公度文,布置工作、传达事项等。那么,怎么去写通知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贷款通知6篇,欢迎大家分享。

贷款通知 篇1

为进一步支持缴存职工利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根据《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XX〕号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现就调整贷款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在保证缴存职工提取的前提下优先满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万元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或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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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贷款到期通知

贷款到期通知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使用上通知的情况与日俱增,通知具有使用范围的'广泛性、文种使用的晓谕性和行文方向的不确定性等特点。相信写通知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贷款到期通知,欢迎阅读与收藏。

贷款到期通知1

单位(人):

根据( )农借合字第_____号借款合同,你单位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向我行(社)借贷款(大写) _____元,现尚余_____元将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到期,请抓紧筹措资金按期归还借款,如到期未还,我行(社)即依照借款合同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通知。

行公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借款人(公)章保证人(公)章

签收人签收人

________年________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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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贷款确认通知

关于做好2012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及展期申请办理

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所)

我校2012届毕业生中共有861人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所有贷款毕业生需和银行签订还款协议,贷款毕业生若当年继续攻读学位者还需办理展期还款申请。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一)还款确认对象:在中国银行杨凌支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2012届本科生、研究生;

(二)展期申请对象:2012届贷款毕业生当年继续攻读学位者。

二、时间安排及工作进程

(一)发放协议材料(5月10日-11日):各院系领取并发放还款确认及展期协议相关材料。还款确认材料包括: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一式三份,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承诺书一式三份,国家助学贷款联系方式确认函一式两份;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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