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肺复苏与电除颤(教案整理)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心肺复苏与电除颤”。
本文是2012年我医院三生(研究生、轮转医生、进修医生)培训课程的教案,教学要求是心肺复苏与电除颤的指征与操作,我简单整理了一下,算是原创吧,认识水平有限,请多提宝贵意见。Liusydoc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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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三生”来说,这是个简单而复杂的话题。为什么说简单呢?因为大家在上大学的时候已经进行了正规的课堂学习,实习和轮转期间的现场操作,可能很多同志对心肺复苏有着相当丰富的操作经验,所以说,大多数同志可能认为心肺复苏很简单。但是,请大家回想一下,在您救治过的病人中,有多少人经过心肺复苏下存活下来?恐怕对于大多数病人来说,进入心肺复苏的程序,就意味着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为什么呢?希望通过本次课的学习,大家能够对心肺复苏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不但能够规范地实施每一步操作,更要重视心肺复苏质量和团队协作。
一、心肺复苏的概念与指征
1、心肺复苏概念
心肺复苏(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CPR)是针对心脏、呼吸骤停所采取的抢救措施。复苏,即恢复,由心脏骤停恢复至自主循环,呼吸停止恢复到自主呼吸的过程。即胸外按压形成暂时的人工循环,快速电除颤转复心室颤动(Ventricular Fibrillation,VF),促使心脏恢复自主搏动;采用人工呼吸以纠正缺氧,并努力恢复自主呼吸,心肺复苏的同时强调脑复苏(Cerebral Resuscitation)和脑保护的至关重要性,我们救回的不是一个植物人,而是一个社会人。
2、心肺复苏术发展简述
20世纪50年代口对口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和电击除颤三大技术的产生和结合标志着现代心肺复苏术的形成。之后这门技术得到了快速发展,各国相继制定了自己的指南和培训标准。2000年,美国心脏协会和国际复苏联盟组织世界各国的专家制定了第一部具有历史意义的心肺复苏和心血管急救的国际指南,成为以后2005年指南和2010年指南的蓝本。指南每5年进行一次更新,本次课的内容主要来自2010年的心肺复苏指南。之所以讲这部分内容,目的是让大家知道心肺复苏的权威参考资料是国际指南。
3、心肺复苏面临的问题
①心肺复苏的总体成功率仍不高;
这门技术经过50多年的发展,不断利用循证医学证据评价每一个步骤,不断优化与改进,复苏成功率不断提高。虽然短期的复苏成功率或自主循环恢复率提高明显,然而出院存活率仍不理想,因缺血、缺氧并发症导致的预后不良仍然令人失望。美国近期猝死人群调查:院外调查35万猝死者,只有1/3的人能接受到心肺复苏,到达医院的只有10%,存活出院5.7%,很好存活且无并发症的只有3.4%。
②心肺复苏质量问题
心肺复苏质量还存在不少问题,也是这次课重点谈的话题。心肺复苏的质量不但涉及个人的理论认识和技术操作,更包含了团队协作。要想提高心肺复苏质量,必须具备一个技术过硬,指挥有序,配合密切的团队。关于心肺复苏质量问题我们在后边会具体讨论。
③公众普及率不理想 对于院外心脏骤停患者,大多数没有接受心肺复苏。我国心肺复苏现状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不小差距,普及率不高,公众接受CPR培训人数极少。城市中院前急救站及救护车数量少,急救呼叫反应时间长,一般都超过10分钟(国外约7~8分钟)。随着经济发展,城市急诊医疗服务体系应当相应改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大财政投入,并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与鼓励群众性的CPR普及。
4、心脏骤停与猝死的概念
心脏呼吸骤停(猝死)是每个人,每个临床医生,在任何时间和地点都可能遇到的最为危急的情况,心肺复苏就是针对这一情况进行急救的一门技术。病房中,多种疾病的终末期也会出现心脏呼吸的停止,我们要不要对这些病人做心肺腹苏呢,严格来讲,这不是心肺复苏的适应征,但是由于当前复杂的医疗环境,我们通常也会去做复苏,但是效果很差,多数情况下只是做做样子而已。
猝死应具备三个必要条件:①自然的死亡;②意料之外的死亡;③短时间内的死亡。心脏骤停(Cardiac Arrest)是猝死的重要原因。心脏性猝死(Sudden Cardiac Death):是指急性症状发作后1小时内发生的以意识骤然丧失为特征的,由心脏原因引起的自然死亡。无论是否知道患者有无心脏病,死亡的时间和形式未能预料。
对猝死的进一步解释
①某些心脏病病人,如CHD、风心病等,病情稳定,无症状或无休克、心力衰竭、洋地黄中毒、电解质紊乱和心律紊乱的情况下,突然发生了人们所未预料的心脏骤停为心性猝死;②已经垂危的心脏病人,已有心源性休克、心衰、洋地黄中毒、低血钾、酸中毒等基础,即使病情未估计到死亡而发生心跳先停,不称为猝死;③其他慢性病如尿毒症、肝硬化、癌症等,未预料到死亡而发生心跳停搏,亦不称为猝死。
猝死表现:①呼吸先停止,随后心跳停止,常见的有脑卒中、肺栓塞、哮喘、麻醉过深、溺水、窒息、自缢等。这些病人常常是先呼吸骤停,机体严重缺氧及二氧化碳蓄积,发生心律紊乱,往往表现为室颤,心跳停止。②心跳先停止,然后呼吸停止,最常见病因是各种心脏病,成人心性猝死以急性冠脉综合征(ACS)最多见。
5、新指南,新理念
指南每5年更新1次,2010年指南也只是一个阶段内基于当时的认识水平的最佳方案,仍有一些问题没有解决,随着研究的深入,会不断更新。2010心肺复苏指南最重要的变化就是心肺复苏顺序的变化,由原来的A、B、C改为C、A、B。之所以进行优先次序的调整,主要基于近几年的一些循证医学证据。这一顺续的变化绝不是变换字母顺序的游戏,更包含了急救思想和理念的更新。
心脑复苏 有学者提议应对CPR与心脑复苏(CCR)两个概念进行区别。CPR的A(开放气道)、B(人工呼吸)、C(胸外按压)主要适用于呼吸停止(窒息、淹溺)或衰竭(包括儿童)所致心脏停搏,强调通气重要性。CCR的优先性则是C、A、B,主要适用于心脏病所致心脏停搏,强调按压,单次电击后再按压,延迟插管和正压通气。
ABC→CAB 对于成人心脏骤停患者,约占80%以上由于心脏的原因引起,显然心脏性原因更为常见。它们的初始心律多数是心室颤动(VF)或无脉性室性心动过速(VT)。对这些患者进行基础生命支持的关键操作是胸外按压和早期除颤。按压时循环血量低,不足正常的1/4,此时对通气的要求是降低的。是不是通气不重要?目前还不能给出肯定的答案。有一点是肯定的,在抢救原发性室颤患者时,人工通气不如胸外按压和电击除颤紧迫。已往的ABC程序中,当施救者开放气道、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寻找防护装置、装配通气设备的过程中,胸外按压往往会被延误。更改为CAB程序可以尽快开始胸外按压,使更多人获益。
易接受和实施
另外一个原因是ABC程序中A开放气道对于非专业的施救者来说掌握有难度,而且多数旁观者因顾虑而不愿实施。如果先进行胸外按压,可能会鼓励更多施救者立即开始实施心肺复苏。
6、贯穿理念:时间就是生命
对于心脏呼吸骤停病人的抢救绝不能有一分一秒的延迟,我们的抢救实际上是和时间赛跑,和生命赛跑,因为“时间就是生命”。美国心脏协会提出了“成人生存链”的概念,包括一系列互相衔接、环环相扣的关键措施和步骤。2010新指南成人生存链改为“五环”,包括: 立即识别心脏骤停并启动急救系统;尽早进行心肺复苏,着重于胸外按压;快速除颤;有效的高级生命支持;综合的心脏骤停后治疗。之所以用五个环表示,也体现出CPR时环环直扣,不可中断的理念。我们在实际操作中,必须始终贯穿这一理念。
7、三阶段实施心肺复苏
心肺复苏的实施大概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但是这三个阶段并没有明显的界限。①基础生命支持(所有施救者)(Basic Life Support,BLS)往往在现场,即刻实施,受公众普及率影响,要求4min内开始,“仅用一双手和一张口就能救命”,包括胸外按压,建立有效的人工循环;开放气道,进行急救人工呼吸;并尽可能尽早电除颤转复心室颤动,促使心脏恢复自主搏动。
②高级生命支持(专业人员)(Advanced Cardiovascular Life Support,ACLS),要求8min内,在BLS的基础上使用药物、电技术及输助设备建立和维持有效的通气和血液循环,建立有效的静脉通路,进行心电监护,识别及治疗心律失常,保持心肺功能,治疗原发疾病。③心肺复苏后治疗(专业人员)(Prolonged Life Support,PLS 或Post–Cardiac Arrest Care),主要是脑复苏及治疗心脏骤停的原发疾患和并发症,应严密监测心、肺、肝、肾、消化器官的功能及凝血状态。
BLS是后续几个阶段的基础,如果没有现场及时有效地心肺复苏,病人根本没有后续治疗的机会。
二、基础生命支持步骤(C-A-B)
1、评估/判断
第一步,我们要对患者有一个初步的评估和判断,判断时间要求非常短暂、迅速。一方面:①确认现场安全,远离积水,高压电、危险建筑等;②对刺激有没有反应,识别濒死呼吸:拍打患者肩部,并大声呼叫:“你怎么了?”(英文Are you OK?)。有同学问,能不能只喊不拍?不可以的,病人可能是聋哑人,喊破天也听不见。能不能只拍打单侧?也不可以,病人可能是个偏瘫,单侧肢体无知觉。所以,我们必须理解每个技术细节,心肺复苏操作绝不像看上去那么简单。
对于专业人员,我们在判断意识的同时应迅速检查呼吸,2010指南取消了以前“一听二看三感觉”判断呼吸的方法,目的是尽早开始胸外按压。
2、立即呼救
如果病人无意识、无呼吸或无正常呼吸(或仅有叹气样呼吸),可初步判断为心脏停搏,应该先进行呼救,如果在院外,可拨打120、999或专业救援机构电话,打完电话后并立即开始CPR。如果有多人在场,打电话应与CPR应同时进行。拨打电话应告之意外发生地点(街道、明显标志)、发生意外原因(昏迷?外伤?)、患病或受伤者的数目、伤员情况、已采取的措施、报告者的联系电话等,切记不要先挂断电话。如果心脏骤停发生在院内,应通知更多的医生护士,准备急救药品、器械和设备等。
3、摆放至合适体位
打完电话以后,立即把病人摆放到一个适合复苏的体位(仰卧位),使患者仰卧在坚固的地面或硬板床上。如要将患者翻转,要确保颈部应与躯干始终保持在同一个轴面上,整体翻转。
如果患者无意识,有循环体征:侧卧位(恢复体位),能够防止舌后坠和误吸。
4、循环确认
摆放体位以后,接下来需要确认患者的循环情况,方法是触摸颈动脉搏动。脉搏检查(Pulse Check)(触摸颈动脉搏动):患者头后仰,急救人员一手按住前额,用另一手的食、中手指找到气管,在环状软骨旁开一指处可触及颈动脉。注意:应触摸单侧颈动脉搏动,不要触摸双侧,检查颈动脉不可用力过大。
为什么要触摸颈动脉?触膜股动脉和心尖部不行吗?我想至少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心脏骤停事发突然,心尖部和股动脉经常由于上衣、裤子、棉被等遮掩,暴露不好,触摸不方便,也不雅观,而颈动脉往往暴露比较好。另一个重要原因:统计发现,1岁以上的患者,颈动脉比股动脉更容易触摸到;而对于一个胸阔前后径很大的病人,尤其是肥胖病人,既使他是个正常人,平卧位时心尖搏动也不是很明显。所以触摸颈动脉更加简便,易行。但是,触摸颈动脉作为确认循环的一个方法,其特异性和敏感性不是十分理想,因此在行CPR前不再要求非专业急救人员检查颈动脉搏,而直接按压,但对于专业急救人员,仍要求检查脉搏,以确认循环状态,而且检查颈动脉所需时间应在10秒钟以内,如果我们在10秒钟内无法确认病人是不是有脉搏,那就认为患者没有脉搏,应该立即胸外按压。
5、胸外按压
胸外按压(Compreion):胸外按压是在胸骨中下部提供一系列压力,这种压力通过增加胸内压或直接挤压心脏的原理产生血液流动,可为脑和其它重要器官提供血供,有利于电除颤和自主呼吸心跳的恢复。
按压前应首先把患者摆放至复苏体位,同时要注意患者和施救者远近合适,高低合适。举例:病房有时患者躺在最里面,不方便,效果不好,也很累。高低不合适时脚下可垫台阶。确定按压部位(三种确定方法):胸骨下半部分(中下1/3);两乳头与胸骨连接处;手指先触及肋弓下缘,滑向中线,到肋骨与胸骨连接处向上4cm(两横指)。
6、胸外按压方法
胸外按压的方法是我们这次课的重点,也是提高心肺复苏质量的关键。现有的研究证据表明,除了及早的实施高质量的心肺复苏和及早的电除颤,其它的方法包括复苏药物并不能有效地提高SCA病人远期出院存活率,因此2010年指南再次强调了高质量心肺复苏的重要性。
确定按压位置,以掌根置胸壁,另掌交叉重叠,手指翘起,肘关节伸直,双肩正对双手,利用上身的重量垂直下压。双手放松使胸骨恢复到按压前的位置,然后再进行下一次按压,放松时掌根不离开胸壁。
按压频率:至少100次/分。为何要保持至少100次/min?迄今尚无足够的人体研究来确定胸外按压的最佳频率。动物实验研究提示,按压频率大于80次/分能获得理想的前向血流量,进一步增加频率血流动力学可能会更好。因此按压频率由最初的(1986年)80-100次/分提高到(2000年)大约100次/分,和(2010年)至少100次/分。如果允许,我们可以按压地更快一些,100次/分是按压频率的最低限度。按压深度:至少5cm。统计发现,按压深度不够是影响心肺复苏质量的重要原因之一。2010指南建议对正常形体的成年患者,按压幅度至少5cm,为达到有效的按压,可根据体形大小增加按压幅度,但是深度不能低于5cm,5cm是最低限度。
按压/放松时间比:1:1,按压与放松时间各为50%。
按压/通气比:30:2。意思是说连续按压30次,给2次人工呼吸。为何按压/通气比为30:2?因为冠状动脉灌注压随着连续的胸外按压而逐渐增加,由于通气中断按压后,需连续按压多次冠状动脉灌注压才能恢复到先前水平。2000指南中建议按压/通气比例为15:2,用于人工通气次数过我,导致按压频繁中断,因此2005指南将按压/通气比例改为30:2。在2010年指南发布前的讨论会上有人建议更改为50:2,这样按压中断的次数更少,可能效果会更好,但是最终没能达成共识,2010指南仍然建按压/通气比为30:2,按压与通气比例不变。
如有2名以上急救人员胸外按压应2分钟左右(5个CPR循环)更换人员,以免人员疲劳使按压质量及频率下降,更换时间不超过5秒钟。
7、开放气道(Airway)
进行第一轮30次胸外按压之后,要求专业人员进行呼吸支持。首先要开放气道。为什么呢?因为意识丧失的病人往往由于舌根后坠而阻塞气道。舌附在下颌上,意识丧失的病人肌肉松驰,舌根后坠,堵住气道入口。此时将下颌上抬,舌离开咽喉部,气道即可打开。操作时注意先把头偏向一侧,用手指清除口腔内异物、假牙等,然后用手法开放气道,以解除舌后坠。有以下两种方法:
8、开放气道的两种方法
一种是仰头抬颏法:一只手放在患者前额,用手掌把额头用力向后推,使头部向后仰(仰角以下颌骨与水平面垂直),另一只手的手指放在下颏骨处,向上抬颏。20世纪50年代末,Peter Safar最早证实了此方法的安全性、可行性及有效性。由于它的广泛使用,至今尚无任何证据提及需对此法予以更改。如无颈部创伤,可采用仰头抬颏法开放气道。
另一种方法是托颌法:把手放置在患者头部两侧,握紧下颌角,用力向上托下颌,只有患者在头颈部有损害时应考虑使用托颌法。
9、人工呼吸(Breathing)
开放气道后应立即人工呼吸。两种人工呼吸方法:口对口人工呼吸和口对鼻人工呼吸。我们主要介绍口对口人工呼吸。施救者呼出气体中的氧气含16%~17%,足以满足患者需求。方法:捏住患者的鼻孔,防止漏气,急救者平静吸气(注意,是平静吸气而不是深吸气)后用口唇把患者的口全罩住,缓慢吹气,每次吹气应持续1秒钟,吹气量以能见到患者胸廓抬举为准,吹气时暂停按压胸部按压。吹气结束后松开捏鼻的手,由于患者胸壁和肺有弹性回缩力,气体呼出体外。口对口通气要点是:捏鼻、包口、气匀、上抬、松手。
口对鼻人工呼吸主要适用于牙关紧闭不能开口、口唇创伤等情况,今天我们不做过多介绍。
10、通过流程图小结
通过2010指南BLS流程图来回顾一下现场急救的流程。如果我们目击患者突然倒地,经过迅速的判断和评估,确认没有反应,没有意识也没有呼吸或没有正常呼吸,应该立即呼救,拨打急救电话或呼叫他人帮忙,以便于最短时间内拿到除颤仪。同时把患者摆放至复苏体位,检查颈动脉搏动,如查确认没有脉搏,应立即胸外按压,连续按压30次,给2次人工呼吸,循环交替,每2分换人,直到除颤仪到来或转入高级生命支持阶段。这就是一个完整的基础生命支持过程,这一过程中,强调快速,有效,不间断的胸外按压。
11、讨论一:重视心肺复苏质量
下面讨论几个问题:前面我们提到心肺复苏的质量问题,那么在2010指南中再一次强调了心肺复苏质量的重要性。为什么要强调重要性呢?因为到目前为止,除了除颤器以外,其它的设备和装置(新的方法有主动加压减压CPR、插入式腹部加压CPR、高频CPR、相位性胸腹加压减压CPR、气道阻力阀等),包括新药物,都不能提高院外心脏骤停的长期存活率。调研发现,现在心肺复苏的质量令人担忧。
按压次数
复苏期间给予总的按压次数是心脏骤停后存活与否的重要决定因素。按压总次数受两个方面影响,即按压频率和绝对按压时间。提高按压频率可以增加按压总数,值得注意的是,按压频率是指按压速度而非每分钟实际按压次数。2010指南中规定的按压频率是至少100次/分,实际操作和训练中经常过多地注意按压频率“至少100”这个具体数字,或者说经常注意按压快慢是否标准而忽视了按压中断,以致于每分钟内实际的按压次数不够。增加绝对按压时间同样可以增加复苏期间按压总数,而增加绝对按压时间只能靠减少按压中断的次数和每次中断的持续时间。这与驾车旅行很相似。一如驾车旅行时,一天行驶的里程数不仅受驾驶速度(旅行速度)影响,还受中途停留的次数和时间长度(旅行中的中断)影响。一项院外心脏停搏的研究显示,虽然急救者的按压频率间或可达100~121次/分,但由于频繁中断,平均每分钟实际按压次数为64次。两项对医护人员实施CPR的观察性研究显示,中断按压的情况很普遍,患者心脏停搏过程有24%~49%的时间未接受到胸外按压。按压中断的常见原因是开放气道、人工通气、分析心律、甚至是搬动患者。因此在心肺复苏过程中,即使有必要短暂中止按压(如人工呼吸和生命体征检查),都应尽可能缩短中断按压时间,并避免一切不必要的暂停。
按压幅度
包括两个方面,即按压的深度和胸壁回弹是否充分,二者决定了胸腔内负压的程度,而胸腔内压的交替变化是心肺复苏过程中血流产生的动力(胸泵学说)。胸腔内负压可以协助静脉血充分回流,可产生更高的心脏前负荷,从而改善CPR期间的血流动力学,保证冠脉和脑灌注,进而决定了复苏成功率。然而院外和院内心脏停搏的研究显示,CPR过程中40%以上的胸外按压未达到足够深度。研究观察了标准CPR第1分钟胸部按压的情况,发现按压者实际提供按压58次,而其中真正充分(按压深度≥3.8cm)的按压仅为32次。在复苏开始前两分钟内的心脏按压中,仅有19%~38%的按压能达到标准深度。而且在CPR过程中,胸壁回弹不充分的情况非常常见,尤其是按压者疲劳的情况下。
过度通气
临床观察研究显示,在医院外进行的心肺复苏术中救助者经常会使病人过度通气。按压时循环血量低,不足正常的1/4,此时对通气的要求是降低的,而且按压也会产生一些通气(动物研究发现单纯按压时通气/血流比是基本匹配的),如果此时给予大潮气量,有可能造成通气过度。院内场景下通气频率过高,往往过度通气,可能与较多的气管插管和正压通气有关。过度通气引起的碱血症不利于组织供氧和脑血流灌注,会加重脑2次损害。在缺乏脑血流监测的情况下,对复苏后患者常规应用过度通气降低颅内压有可能加重脑缺氧。
既便是标准的按压,心输出量较低,只能达到正常的心脏排血量的25~33%,动脉收缩压峰值可达60~80mmHg,舒张压较低,MAP极少过40mmHg,随着按压时间延长心输出量进一步减少。按压时血流分布异常,主要分布于膈肌以上器官,脑血流约为正常的50~90%,心肌血流约为20~50%下肢和腹腔脏器少于5%。2010心肺复苏指南再一次强调实施高质量心肺复苏的需要,包括:按压速率至少为每分钟 100 次(而不再是每分钟“大约”100 次);成人按压幅度至少为 5 厘米;婴儿和儿童的按压幅度至少为胸部前后径的三分之一(婴儿大约为 4 厘米,儿童大约为5 厘米);保证每次按压后胸部回弹;尽可能减少胸外按压的中断;避免过度通气。
12、讨论二:单纯按压CPR 讨论第二个问题:只做胸外按压的心肺复苏是否可行?因为问卷调查显示有相当多的施救者对于口对口人工呼吸有所顾虑,担心传染疾病、口腔卫生等。相反70%的施救者愿意进行单纯按压CPR。借用指南的几句话解释这一问题:①对于大多施救者来说,尤其是非专业人员,单纯心肺复苏更容易接受和实施;②目前研究并没有发现标准的心肺复办和单纯按压心肺复苏在救治成功率上有差别。因此,2010指南意见:专业人员应进行标准CPR,非专业者可只进行单纯按压CPR。
三、电除颤
1、电击治疗
2010指南都仍然支持2005指南的建议,并未对除颤、电复律以及起搏进行重大更改。强调在给予高质量心肺复苏的同时进行早期除颤是提高心脏骤停存活率的关键。
电除颤机理:发生心室颤动时,由于心肌纤维不同步的电活动伴各种除极波和复极波,发生折返激动,造成心室无效收缩,形成心室颤动。短时间内经胸壁或直接向心脏通以高压强电流,使心肌纤维瞬间同时除极,异位心律也被消除,再由最高的自律性起搏点(一般是窦房结)控制心脏而达到复律的目的。
为何及早电除颤(心室颤动值得高度重视)?
①引起心跳骤停最常见的致命性心律失常是室颤(在发生心跳骤停的患者中约80%为室颤);②室颤最有效的治疗是电除颤;③除颤的时机转瞬即逝,除颤成功的可能性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减少或消失除颤每延迟1分钟成功率将下降7%~10%;④室颤不予处理在数分钟内就会转为心室停搏或电机械分离等更为严重心律失常。因此,尽早快速除颤是生存链中最关键的一环。
2、电除颤指征与操作
心脏骤停的四种心电图表现:①心室颤动:在临床一般死亡中占30%,在猝死中占90%。此时心肌发生不协调、快速而紊乱的连续颤动。心电图上QRS波群与T波均不能辨别,代之以连续的不定形心室颤动波。②无脉性室速:表现为室速波,但无脉搏。③心脏电-机械分离:常是心脏处于“极度泵衰竭”状态,心脏已无收缩能力,无心搏出量,即使采用心脏起搏救治也不能获得效果。心电图表现为等电位线,有正常或宽而畸形、振幅较低的QRS波群,频率多在30次/分以下。④心室停搏(伴或不伴心房静止):心肌完全失去电活动能力,心电图上表现为一条直线。常见窦性、房性、结性冲动不能达到心室,且心室内起搏点不能发出冲动。
除颤的指征:心室颤动Ventricular Fibrillation(VF)或无脉性室速 Pulsele Ventricular Tachycardia(VT)。非同步除颤:电源装置为电容器,由交流电→高压直流电;同步触发装置:R波触发放电(电击脉冲落于心电图R波降支)。电击次数(1次除颤):2010指南在1次电击除颤后立即再行5组CPR(约2分钟),重新做5组CPR后再检查脉搏和心律,仍为室颤可再行电击。研究显示,与3次电击方案相比,单次电击除颤方案可显著提高存活率。如果1次电击不能消除心室颤动,再次电击增加的益处也很有限。多次电击还会中断按压。所以2010指南推荐进行单次电击,不必在电击后立即检查患者有无脉搏和心跳而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胸部按压可以提高氧和基质酶作用物转到心肌,使再次除颤易于成功。电击和心肺复苏顺序
院外:如果任何施救者目睹发生院外心脏骤停且现场有AED,施救者应从胸外按压开始心肺复苏,并尽快使用AED;如果院外心脏骤停的目击者不是急救人员,现场没有AED,则急救人员到达后先进行1.5至3分钟的心肺复苏,然后再尝试除颤。基于心脏骤停后的三个时相理论:①电时相:心脏骤停4in内,除颤效果最好;②循环时相:4-10min内,心肌已经有较长时间没有血氧供,单纯除颤成功机会较少,应先进行按压,恢复心脑的血氧供应,再考虑除颤。③代谢时相:10min以后,机体因长时间缺血缺氧,产生大量的代谢因子,复苏成功率较低。
院内:如果有心电监护的患者,从心室颤动到给予电击的时间不应超过3分钟,并且应在等待除颤器就绪的过程中进行心肺复苏。对于其它院内心脏骤停者,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或反对在除颤之前进行心肺复苏。
除颤波形
主要有单相波和双相波。同等能量下双相波比单相波终止心室颤动的成功率更高或相当。不能确定哪种波形对提高心脏骤停后的ROSC发生率或存活率更好。
除颤能量级别
尚未确定第一次双相波形电击除颤的最佳能量。由于不同厂家生产的除颤仪在波形配置上不同,从业人员在选择能量时应使用设备说明书上的建议值(120至200J)。如果制造商的建议剂量未知,可以考虑使用最大剂量进行除颤。
如果1次电击没有成功,目前仍无法确定后续电击选择多大能量最合适。2010指南建议如果首次双相波电击没有成功,则后续电击至少应使用与前次相当的能量级别或者更高能量级别。
3、同步电复律
室上性快速心律失常:对于心房纤颤,建议双相波能量首剂量是120至200J,单相波首剂量是200J。成人心房扑动和其他室上性心律的使用单相波或双相波时,一般采用50J至100J的首剂量。如果首次电复律电击失败,再次电击时应逐渐提高能量级别。
室性心动过速:首剂量能量为100J的单相波形或双相波形。如果对第一次电击没有反应,应逐步增加剂量。
4、起搏
对于无脉心脏骤停患者,并不建议将起搏作为常规处理。
对于有脉搏但有症状的心动过缓患者,若对药物(阿托品,增强心律药物)无反应时应者进行经皮起搏。如果经皮起搏失败,可以经中心静脉心内起搏。
5、胸前捶击?
胸前捶击不应该用于无目击者的院外心脏骤停。如果除颤器不是立即可用,则可以考虑为有目击者、监护下的不稳定型室性心动过速(包括无脉性室性心动过速)患者进行胸前捶击,但不应因此延误给予心肺复苏和电击。而在2005指南未给出建议。
6、再评价
电极板(Paddles)示波可除颤不可除颤除颤后立即CPR继续胸外按压5组CPR(约2min)
四、其它问题
1、何时终止CPR?
院外(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①心脏骤停没有任何目击者;②未实施旁观者心肺复苏;③未给予电击;④在现场进行一整套ACLS救治后未恢复自主循环。
院内?(未见指南相关描述)①患者对任何刺激无反应;②无自主呼吸和循环;③心肺复苏30min自主循环不恢复;④心电图为一直线(三个以上导联)。
2、不施行心肺复苏指征
①复苏现场危及医护人员生命;②发现患者有下列情况:尸斑、尸僵、有腐败分解的证据、致命性解剖或生理异常(如断头);③患者事先有不同意复苏遗嘱。
3、特殊场所时的CPR 如果事发现场为失火建筑等不安全场所,应立即将患者转移到安全区域并开始CPR。此时不应把患者从拥挤或繁忙的区域向别处转移,只要有可能,就不能中断CPR,直到患者恢复循环体征或其它急救人员赶到。运输患者有时需最好预先规定好转运时间,尽可能快地转至下一个地方,立即重新开始CPR。CPR中断时间应尽可能短,且尽可能避免中断,在将患者转至救护车或其它移动性救护设备途中,仍不要中断CPR,如果担架较低,急救人员可随在担架旁边,继续实施胸外按压,如果担架或床较高,急救人员应跪在担架或床上,超过患者胸骨的高度,便于CPR。一般情况下,只有专业人员气管插管或除颤时,才能中断CPR。如果只有一个急救人员,有必要暂停CPR去启动EMSS。
五、总结
简要总结一下。心脏呼吸骤停是临床上最为危急的情况,每个医生随时随地都可能遇到。心肺复苏术就是针对这一急症的救命技术,每个临床大夫必须牢固掌握。心肺复苏分三个阶段实施:基础生命支持阶段,高级生命支持阶段和复苏后综合治疗阶段。只有及早的实施标准的、高质量的心肺复苏才可能为后续治疗赢得时间和机会。BLS是心肺复苏的基础和核心,是整个救治过程中的最为关键的阶段。2010年心肺复苏指南中BLS阶段实施顺序由以往ABC更改为CAB,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强调及早实施不间断胸外按压的重要性。心肺复苏操作看似简单,而实际上绝非“按一按,压一压,吹一吹”,要想达到标准化操作并非易事。我们强调了实施高质量心肺复苏的重要性,技术要点包括:用力而快速的按压,允许胸廓充分回弹,尽量避免和减少按压的中断,避免过度换气,每2分钟换人。实施CPR过程中还必须注重团队协作,医护密切配合,分秒必争。心肺复苏术是一门不断完善和发展的技术,今天我们所讲的基础生命支持的内容主要来自2010年心肺复苏指南。BLS中包含的方法和观点也是一个阶段内基于当时的认识水平的最佳方案,仍有一些问题没有解决,随着研究的深入,会不断更新。
备注:按照教学要求,附四个思考题及参考答案
1、何为心脏性猝死?心脏性猝死(Sudden Cardiac Death):是指急性症状发作后1小时内发生的以意识骤然丧失为特征的,由心脏原因引起的自然死亡。无论是否知道患者有无心脏病,死亡的时间和形式未能预料。
2、提高CPR质量需要注意哪些关键步骤?技术要点包括:按压速率至少为每分钟 100 次(而不再是每分钟“大约”100 次);成人按压深度至少为 5 厘米;保证每次按压后胸部充分回弹;尽可能减少胸外按压的中断;避免过度通气。
3、简述仰额抬颏法和面罩球囊人工呼吸手法。
仰额抬颏法:一只手放在患者前额,用手掌把额头用力向后推,使头部向后仰(仰角以下颌骨与水平面垂直),另一只手的手指放在下颏骨处,向上抬颏。
面罩球囊人工呼吸手法(单手法通气):简称EC手法,选择合适面部大小的面罩,通过单向活瓣向面罩密封圈内适当充气,以防止气体泄漏。操作者站在患者的头前方,使患者仰头抬颏,面罩扣住患者口鼻。一手握持面罩,拇指和食指放在面罩接口处的两侧(像字母“C”),向下用力按压面罩,另外三个手指向上抬下颌骨,中指位于颏部,环指和小指位于下颌角处(像字母“E”),以使面罩贴紧面部保持密闭。另一只手挤压简易呼吸器进行辅助或控制呼吸。注意,简易呼吸器的容积为1~1.5升,一次送气容量约500~600ml。
4、电除颤指征及能量选择。
除颤的指征:心室颤动(VF)或无脉性室速(VT)。
能量选择:由于不同厂家生产的除颤仪在波形配置上不同,从业人员在选择能量时应使用设备说明书上的建议值(120至200J)。如果制造商的建议剂量未知,可以考虑使用最大剂量(单相波360J或双相波200J)进行除颤。2010指南建议如果首次双相波电击没有成功,则后续电击至少应使用与前次相当的能量级别或者更高能量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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