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制主持词(精选6篇)_河长制主持词

主持词 时间:2021-04-24 07:09:03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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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大部制 呼之欲出

我国政府又将对自己庞大的行政体系进行改革,这一次的行动代号是“大部制”。

虽然改革的具体方案目前依然秘而不宣,但改革趋势官方已明确,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郑新立近日说,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大部委制,这将成为2008年改革的重点。有消息称,改革方案或将提交今年“两会”讨论。以大部制为代表的第六次行政体制改革,已是风雨欲来。

此前已有报道说,十七大后国务院已经成立专门的联席会议,召集有关人员研讨“行政体制改革”方案。而关于部委合并动向,媒体也多有报道和猜测,包括大能源部、大交通部、大农业部等各种合并方案也被提及,诸如资源与环境保护部门、大农业部门、大文化部门、大卫生部门等也应在逐步推进之列。

按照此前几次行政体制改革的规律,今年执政党的二中全会上将会对方案进行讨论,随后3月份,新一届政府提出行政改革的整体方案,交全国人代会审议,如获通过,大概在8月份左右,试点部委层面的改革就要完成,随后的2009年,省市级的配套改革或将开始。在讨论大部制改革时,被广泛提及的原因,是中国庞大的部委体系。

经过5次改革后,中国依然有国务院组成部委28个,而同样的统计数字,英国、法国都是18个,美国15个,日本则只有1府12省厅。这还不包括其他的国务院直属机构,以及诸如西部开发办、东北振兴办、绿化办、老龄办等一百多个中央议事协调机构。

一些例子听起来颇为极端,比如交通部负责路政管理,公安部负责道路安全管理,两部门为此屡有不同意见。再比如一辆出租车,在城市运行归建设部管辖,一旦出城行驶在公路上就归交通部管理。更极端的例子发生在鲜花身上:按照部委分工,草本花卉归农业部管,木本花卉归国家林业局管,一个花农要面对两个部委。

事实上,多头管理的弊端几乎无处不在,“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劳动保障、人事、教育部门职能交叉;在城市供水、地下水管理方面,水利、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职能交叉;在信息产业管理方面,信息产业部、国新办、广电总局等部门职能交叉。”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李军鹏说。建设部甚至与发改委、交通部、铁道部、国土资源部等24个部门存在职责交叉。其他比如食品卫生监管中,卫生部门管餐馆、质检部门管产品、工商部门管市场,各自为战;在能源行业,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电监会多头监管。部门数量如此冗杂,由此造成矛盾颇多,一些小事都要涉及到部际交涉,而每个部委又归不同的副总理分管,如果矛盾激烈,甚至要麻烦两个副总理协调。

"大部制"落实到市县一级,对宣城无疑是一场震动.想想,国税地税合并,水利林业水产部门合并入农委,交通部门的重组和分流,质监药监工商合并等等......多少人的命运!

中国政府又将对自己庞大的行政体系进行改革,这一次的行动代号是“大部制”。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大部委制,这将成为2008年改革的重点。有消息称,改革方案或将提交今年“两会”讨论。以大部制为代表的第六次行政体制改革,已是风雨欲来.

此前已有报道说,十七大后国务院已经成立专门的联席会议,召集有关人员研讨“行政体制改革”方案。而关于部委合并动向,媒体也多有报道和猜测,包括大能源部、大交通部、大农业部等各种合并方案也被提及。诸如资源与环境保护部门、大农业部门、大文化部门、大卫生部门等也应在逐步推进之列。

按照此前几次行政体制改革的规律,今年执政党的二中全会上将会对方案进行讨论,随后3月份,新一届政府提出行政改革的整体方案,交全国人代会审议,如获通过,大概在8月份左右,试点部委层面的改革就要完成,随后的2009年,省市级的配套改革或将开始。部门之间的合并只是大部制改革的一部分,而部委运行机制的变化则是更核心的方面。每次行政机构改革,部门利益和官员职位都会成为改革的重要难点,本次改革亦不例外。1982年的第一次改革,精简掉了39个部门,而本次政府集体换届同样为部委变动提供了方

便。

在讨论大部制改革时,被广泛提及的原因,是中国庞大的部委体系。经过5次改革后,中国依然有国务院组成部委28个,而同样的统计数字,英国、法国都是18个,美国15个,日本则只有1府12省厅。这还不包括其他的国务院直属机构,以及诸如西部开发办、东北振兴办、绿化办、老龄办等一百多个中央议事协调机构。

一些例子听起来颇为极端,比如交通部负责路政管理,公安部负责道路安全管理,两部门为此屡有不同意见.再比如一辆出租车,在城市运行归建设部管辖,一旦出城行驶在公路上就归交通部管理。更极端的例子发生在鲜花身上,按照部委分工,草本花卉归农业部管,木本花卉归国家林业局管,一个花农要面对两个部委.事实上,多头管理的弊端几乎无处不在: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劳动保障、人事、教育部门职能交叉;在城市供水、地下水管理方面,水利、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职能交叉;在信息产业管理方面,信息产业部、国新办、广电总局等部门职能交叉。建设部甚至与发改委、交通部、铁道部、国土资源部等24个部门存在职责交叉。其他比如食品卫生监管中,卫生部门管餐馆、质检部门管产品、工商部门管市场,各自为战;在能源行业,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电监会多头监管。

部门数量如此冗杂,由此造成矛盾颇多,一些小事都要涉及到部际交涉,而每个部委又归不同的副总理分管,如果矛盾激烈,甚至要麻烦两个副总理协调。

第2篇:大部制改革

大部制改革

大部制改革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根据一些学者的不完全统计,在国务院现有的66个部门中,大部制改革

职责多达80多项,仅建设部门就与发改委、交通部门、水利部门、铁道部门、国土部门等24个部门存在职责交叉。另外,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管理涉及14个部委。行政职能的错位和交叉,不仅造成了部门之间扯皮现象多,行政效能低下,过多经济资源被行政机构自身消耗掉;更重要的是,它无法履行宏观经济管理、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等职能,无法向民众提供合格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因此,必须对现有政府机构进行有效整合,改变政府机构繁多、职能交叉的现象,通过减少机构数量,降低各部门协调困难,使政府运作更有效率,更符合市场经济的宏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角色定位。而不仅仅是像过去一样,简单地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虽然这些是政府机构改革中最基础性的工作。

换言之,推行大部制同时就意味着政府职能必须以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为己任,从而使得政府权力得以规范、回归公共服务。如果大部制改革达不到转变政府职能的效果,那么,它就会像之前的历次政府机构改革一样,陷入“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因为大部制一个直接的目的就是要打破现有的部门利益,但正如人们所担心的,如果几个部合并成为一个超级部,权力很大,对它进行监督恐怕更加困难,因此,若没有建立起有效的权力约束机制,在大部制下,原来的“部”降格为“司”,“阎王”变成了“小鬼”,可手中的权没有变,仍然行使过去“部”的职权,那么,大部制改革就可能把过去分散的部门利益,积聚为集中的部门利益。要解决这一难题,惟有真正转变政府职能。

总之,大部制是社会大转型中政府保障服务性功能突出、行政色彩淡化的必然选择。而一个整合了不同部门利益的强势大部委,其职能也应该适应和体现市场经济发展和公共行政的管理需求。随着两会的来临,有关大部制改革将会受到社会的更多关注,笔者衷心地希望这次大部制改革能够收到扎扎实实的成效,政府部门都能成为一个个办事干练、勤政为民的政府。

推行大部制改革的意义

按照部门的职能大小和机构的数量多少不同,政府机构设置一般有“小部制”与“大部制”两种类型。小部制的特征是“窄职能、多机构”,部门管辖范围小、机构数量大、专业分工细、职能交叉多。我国目前实行的即是这种小部门体制。大部制是一种政府政务综合管理组织体制,其特征是“大职能、宽领域、少机构”,政府部门的管理范围广,职能综合性强,部门扯皮少。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行的“大部制”改革,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具有重要而显现的现实意义。

1.有利于减少职能交叉,完善行政运行机制

我国目前政府组织机构设置存在的突出问题是部门过多、职能交叉、权责脱节。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务院部门之间有80多项职责交叉,例如,建设部门与发展改革部门、交通部门、水利部门、铁道部门、国土资源部门等24个部门存在职责交叉;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管理涉及14个部委(局);劳务输出也存在多头对外的问题;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劳动保障、人事、教育部门职能交叉;在信息产业管理方面,信息产业部、国信办、广电总局等部门职能交叉;在城市供水、地下水管理方面,水利、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职能交叉,等等。这种较为典型的“小部制”,既造成部门之间的职责交叉、推诿扯皮,又导致职能分散、政出多门,削弱了政府的决策职能,也不利于集中统一管理。职能交叉还损害了国家整体利益的实现,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实行“大部制”,能适应信息技术发展带来的由传统的以职能为中心的职能导向型政府转向建设以流程为中心的流程导向型政府,有利于整合政府资源,再造工作流程,确保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为公众提供便利和高质量的公共服务,最终“整合不同的体制,提供无缝隙的服务”。

2.有利于落实“问责制”,建设责任政府

部门过多必然造成职能分散、政出多门,既不利于集中统一管理和加强政府应有权威,又不利于落实“问责制”和建设责任政府。多个部门负责同一项工作的做法,貌似加强领导,实则减轻了部门应承担的责任,同时,还导致部门利益的滋生,使国家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合法化甚至个人化。大部制强调的是部门职能的有机统一和综合管理,能够较好地协调职能机构统一和专业分工的关系,对于协调部门关系、强化政府权威和落实责任追究具有重要意义。此外,鉴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职能的有效划分和呼应,如果国务院将部门数量控制在20个以内,则地方各级政府就基本上能够做到与中央一样合理设置部门,有利于政令上通下达,便于管理的衔接和延续。

3.有利于行政体制改革的突破和深化,是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

大部制将是未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和亮点,应当将大部制改革放到整个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全局来定位和设计,综合考虑政府改革的系统配套问题,将组织重建、体制变革、机制创新、职能转变、流程再造、管理方式创新以及相互关系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以全方位推进我国政府组织变革。因此,要从整体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政府治理创新和现代化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大部门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加快行政管理改革的关键环节,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领导、科学规划、周密设计、统筹协调、稳步推行。

值得指出的是,大部制改革反映了地方政府对行政体制改革的普遍愿望。据我们课题组2007年暑期在全国14个省的调查,很多地方政府及部门都提出了推进部门整合的意见,这也说明推行大部制改革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

推行大部制改革的原则

1.回应性调适原则。一要回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强化宏观决策,加强市场监管,弱化微观管理,同时兼顾我国在经济转型中培育市场、促进特殊行业发展、有效管理骨干国企的需要。

二要回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扩展社会职能,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充分培养社会的自治精神和能力。三要回应利益多元的需要。充分考虑地方利益、地区利益和行业利益的平衡,既要合理配置利益机制,又要防止追逐违法利益。四要回应技术发展的需要。减少管理层级,实行扁平化管理。

2.总体性统筹原则。一要总体统筹职能设置。构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错落有致的服务型政府职能架构。二要总体统筹权力配置。加强国务院最高领导层对各部门的统筹能力,同时合理划分国务院与地方政府人权、财权、事权的权限。三要总体统筹各种关系。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统筹中央和地方关系,统筹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四要总体统筹府际改革,形成国务院机构改革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协调张力。

3.系统性集中原则。一是整合职能。有机合并相近职能,避免职能交叉,相互扯皮。二是整合权责。健全政府权责体系,形成部门间和层级间合理的权责构成。三是整合机构。减少管理环节和层次,优化结构。四是整合机制。整合大部门内部的运行机制,降低协调成本,提高行政效能。

4.制约性协调原则。一是国务院整体(国务院和部门及部门之间)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的制约性协调。二是部门内部的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的制约性协调。三是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的制约性协调。

5.总揽性分别原则。一是要进行改革的总体设计,形成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近期和远期改革的整体方案。二是要实行分层要求,对国务院和省市以下政府改革既要明确共同性,又要有不同针对性。三是要实行分类指导,对东部、西部、中部和东北地区政府改革提出适应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指导。四是要实行分步实施,既要考虑改革目标的实现,又要考虑改革的现实可操作性,尽可能减少改革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和消极成本。推行大部制改革需要重点研究的若干问题

1.决策、执行、监督的分离与协调问题

目前我国决策职能与执行职能和监督职能不分现象突出,监督流于形式,使决策部门普遍受到执行利益的干扰,导致问责更加困难,国家利益部门化。解决这个问题,就是要探索建立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协调又适度分离的行政运行机制,实现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我们认为,建立不同层面的适度分离机制是可供考虑的思路。即:既要在政府部门的整体层面上构建决策、执行、监督适度分离的组织架构,也要在部门内部建立决策与执行相分离的机制,将公共服务和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执行职能分离出来,设立专门的执行机构,避免集决策、执行、监督于一身的弊端。有些职权的分工与制约,还需要从与人大、司法部门的关系上来考虑。近几年来,一些部门已经在探索这方面的改革。例如,交通部于1998年实施了水上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了交通部负责决策、交通部海事局负责监督、交通部所属地方海事机构负责执行的相互协调又适度分离的组织机构体系。

在大部制改革中还需要着力解决市场监管体制问题。我国市场监管部门过多、多头执法、交叉执法的问题非常突出。例如,对食品的监督管理,目前是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查处重大事故。地方政府因机构设置不同,涉及食品监管的部门更多,有的省涉及十几个部门,有的省会城市涉及二十几个部门。这种分段监管体制,不仅造成部门职责交叉,提高监管成本,而且降低了监管效能,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从根本上完善市场监管体制,必须按照市场统一、开放、竞争的要求,将现行涉及市场监管的有关机构整合,统一行使市场监管职能,以增强监督的统一、公正和有效。

2.综合管理部门与专业管理部门的关系问题

我国目前综合管理职能与专业管理职能配置不科学。综合管理部门权力过于集中,行业或产业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不到位、权力分割,项目立项、资金支配等事项都要经过综合管理部门的层层审批,统筹协调困难,对一些问题难以及时出台有效的政策。因此,必须进一步理顺综合部门与专业管理部门的关系,做到各负其责、相互协作。一是综合管理部门的基本定位是服务、协调、指导、监督,主要研究制定国家战略、重大规划、宏观政策,协调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对各个产业或行业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统筹协调。为此要切实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实现从“项目管理”向“宏观管理”、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的转变。二是按照大部制的要求适当拓宽专业管理部门的管理范围,其工作重点是研究解决产业或行业存在的重大问题,拟定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及政策,统筹配置行业资源,发布行业信息标准,维护行业市场秩序,开展行业执法监督检查,提供行业相关信息服务。三是设立专司统筹经济社会事务的办事机构,统一协调解决职责交叉和综合管理事务。

3.推行大部制改革的法律保障问题

大部制改革事关政府体制机制的创新和权力利益的调整,应当按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的要求,畅通利益表达和意愿诉求渠道,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起草改革总体方案,由中央讨论决定,并由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以提高改革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合法性和回应性。应当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切实加强行政组织法体系建设,推进行政组织设置、职能定位和机制运行的法治化。由于受计划经济和部门立法的影响,我国相当程度上存在一个部门一套法律体系,大部制改革后,有关执法主体、诉讼管辖和法律适用可能会出现一定的问题,必要时可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有关机构改革中法律适用问题的决定予以解决。同时,大部制改革必然涉及到现行法律法规的修改问题,应当以此为契机,增强我国法律体系的协调统一和实行综合立法。

4.与其他改革相配套问题

大部制改革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涉及到复杂的利益关系和权力关系的调整,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整体配套改革的原则,使大部制改革与其他改革相互协调、彼此促进。当前特别重要的是应当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创新公共产品的提供机制,重视公益性事业单位在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中的重要作用,还可以更多地采取购买服务的提供方式。要按照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原则,将大量的技术性、服务性和经办性职能交给事业单位和中介组织承担;规范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中介组织,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大部制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本质上从属于政治体制改革,特别是有关权力分离和制约问题,需要与司法体制、人大体制相结合来考虑。应当按照十七大确定的“统筹党委、政府和人大、政协机构设置”的要求,在政治体制的整体架构中确定改革方案和对策措施。

公共服务型政府与公共财政具有天然的统一性。推进大部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应当重视发挥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作用。西方一些国家没有组织、人事和编制部门,而机构数量和官员及公务员规模能在数量上控制住,其重要原因就在于建立机构和增加公务员需要有预算,而预算需要议会批准。实际上是预算在控制编制,政府增加机构和人员的权力在议会,政府是不能自我膨胀的。因此,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改革预算管理体制,既实现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相分离,也实现编制与预算相结合,发挥预算管理改革对巩固机构改革成果的约束作用。此外,要发挥预算制度改革在降低和控制行政成本中的重要作用,通过设计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预算制度,从源头上控制和降低行政成本。

5.加强对大部制改革的理论研究

我国以往的机构改革往往是迫于形势压力,临时应付,一般是从政策阐释的角度提出改革主张,缺乏指导改革实践的较为系统和理性的、前瞻性的理论阐释,导致改革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前瞻性不够。换言之,理论滞后于实践的问题正在日益成为制约我国政府改革的突出问题。当前,在新形势下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推行大部制,应当着重对我国政府改革进行理性的反思,从价值选择的角度讨论政府改革与发展市场经济、实现制度创新、提高政府能力的关系。要加强政府改革与治理的学术研究,特别是加强公共组织理论的研究。要适应全球化和世界性政府改革与治理的发展趋势,进行国际比较研究,积极借鉴它国经验。要重视实证研究,立足于转型期的中国行政管理实践,调查和总结我国机构设置和改革的经验,提炼出具有规律性的通行做法,通过理论创新促进体制和机制创新。[1]

第3篇:推进大部制

推进大部制

来源:财经国家周刊,2012年07月09日

2012年是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而“深化改革”成为今年上上下下热议的关键词。改革需要哪些元素?哪些动力?本刊为此启动了“再造发展新元素”系列调研,期待以一种客观、冷静的视角,回顾梳理过去的改革成就,前瞻未来的改革走势。

“再造发展新元素”的开篇之作,锁定在行政体制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这一宏大而现实的课题。而起步于2008年的大部制改革,为我们提供了观察的切口。

大部制探索取得了很多的经验也面临不少困难。

一方面,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和转变,当初所设定的部分政府职能已经很难与之相适应;另一方面,任何改革的起步都难免不会是“完美的起飞”。

按早前大部制设计的思路,大部制就是在政府的部门设置中,将职能相近的部门、业务范围趋同的事项相对集中,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其基本特征是机构设置精、组织规模大、职能范围广、统筹能力强。

以此对照,现实中还存在一些距离,主要体现在:部门职能交叉的矛盾内部化以后,实际问题并未得到有效解决,由于组织规模的扩大和等级增多加大了内部协调的成本;由于大部通常由一些原本独立的部门合并而成,整合以后还面临文化融合与组织凝聚的挑战;行政系统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制约与协调更有待加强。同时,面对中国经济社会出现的新情况,政出多门,“九龙治水”情况依旧存在。

这些在实际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为大部制下一步的改革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与教训。就改革探索而言,这都是财富。

尽管见仁见智,但共识依然清晰:进一步整合与梳理大部制机构,实现统一高效的治理机制;明确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关系,减少政府对微观领域的干预,从发展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改变用人治的方法和力量推进大部制改革,高度重视和使用法律手段和法律力量。

大部制下一步

种种公开信息显示,始自2008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将会继续推进。今年上半年,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中编办”)分别前往铁道部、交通运输部、中国民航局调研。

关于调研内容,据民航局的一位官员介绍,中编办的工作人员一方面考察了解民航局监管机场、航空公司等民航企业的方式;另一方面,向民航局官员了解了并入交通部之后,民航局官员对交通大部制体制的意见和建议。

6月初,北京铁路系统两级检察院和法院全部完成从铁路局向地方移交的过程,实现属地化管理。自2月23日全国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向各地下发通知、要求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铁路检、法两院向地方移交以来,青海、陕西、甘肃、安徽和江苏等地均已陆续交割。

在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经济研究所专家看来,上述种种信号,暗示“交通部大部制改革将要提速”。

环保部官员不久前也曾向媒体透露,“环保部机构改革工作班子和办公室已经建立”。

目前环保部至少有三大职能存在部门条块切割现象:“污染防治”职能分散在海洋、港务监督、渔政、渔业监督、军队环保、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等部门;“资源保护”职能分散在矿产、林业、农业、水利等部门;“综合调控管理”职能则分散在发改委、财政、经贸(工信)、国土等部门。上述环保部官员建议,进一步完善环保部大部制建设。

而在此之前,一份“专家版”大部制改革的虚拟方案曾广泛流传。这份方案针对28个部委一一提出改革建议:将发改委全称改为“国家发展与改革规划委员会”,将国土资源部的资源管理职能并入环保部,组建环境资源部,土地规划和利用管理职能并入住建部;将铁道部并入交通运输部,地方铁路局改制为铁路运营企业集团,等等。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获悉,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正率团在欧洲考察“行政改革和公共管理现代化”。汪此前曾参与设计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据同赴欧洲考察的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时红秀透露:“十八大以后,大部制会继续推进”。其方向将侧重于“总结前期经验和教训”,以及“地方根据实际情况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

大与小

2008年,国务院启动新一轮部委机构改革方案,大部制改革就此拉开序幕。这次改革涉及调整变动机构15个,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其中,新组建的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五个大部,引人注目。

所谓“大部”,就是在政府的部门设置中,将那些职能相近、业务范围趋同的机构相对集中起来,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大部制改革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其首要解决的是“政出多门”问题。

据不完全统计,在国务院2008年以前的66个部门中,仅建设部门就与发改委、交通部门、水利部门、铁道部门、国土部门等24个部门存在职责交叉;而农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管理,则涉及到14个部委的职能交叉。

行政职能的条块分割、碎片化,不仅导致部门扯皮、行政效能低下、经济资源浪费,更重要的是,影响到履行宏观经济调控、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等职能,影响到向民众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

正源于此,十七大报告提出大部制改革思路,期待通过新一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化解政府部门中存在的机构重叠、职责交叉等矛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变化。

诸多学者认为,中国推进大部制改革是大势所趋。改革开放30余年,大的政府机构精简至少已有5次。其中,1988年的机构改革使国务院部委由45个减为41个,并首次提出“转变政府职能是机构改革的关键”这一历史性命题;此后,政府职能从计划经济时代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活动,向增强宏观调控能力和行业管理能力过渡。2003年,在加入世贸组织背景下,国务院设立国资委和银监会等部门,进一步强化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能力。

在2008年全国两会上提出大部制改革方案后,中央党校经济学部副主任王东京教授曾建议,应逐步精简中国的部委机构。他说,目前欧美、日韩等国家的部级机构大都在12个至18个之间。而中国国务院下属的部委就有28个,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8个、办事机构4个。中国推行大部制改革“有必要”。

也并不是所有人都赞成大部制。中国人民大学政府管理与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祁光华教授就明确表示:“不是说把部委弄大了,问题就解决了”。在他看来,组织与组织之间的横向协调跟大小没有关系。“从公共管理或组织理论上来看,不见得‘大’就好,‘小’反而更为灵活,更容易适应环境变化。”

祁光华认为,对中国政府来讲,更重要的是政府职能转变。“政府干涉过多的要归还社会”,如果不以政府职能转变为前提去推进大部制,“对社会可能会有负面作用”。

大部制改革的核心是政府职能转变。这在专家层面成为共识。时红秀表示:大部制改革本身并不是目的。政府部门是“大而少”(即由较少但更综合的部门组成)还是“小而多”(即较多但更专业化的部门组成),取决于行政资源配置是否在不损害市场功能的同时对市场实现了有效的监管,是否在充分激发全社会活力的同时向社会提供高效率的公共服务。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竹立家也认为,大部制改革的目的不是政府裁员,也不是精简机构,而是人员岗位合理化、机构合理化;大部制改革更不是简单的合并权力,其实质是分权,既包括平级的权力转移,也包括向下级的放权。

在竹立家看来,大部制改革的关键目标,是明确政府的职能和责任,理清政府权力边界,划清权力清单,从而也方便人大常委会和社会公众对权力的监督,使政府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

合与分

虽然大部制改革被誉为“国家走向理性”的重要一步,但诸多大部制改革的不如意现状,却渐渐沦为了反对者的口实。

在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杨小军看来,大部制改革推行四年多来,确实取得了不少成效,但也有些问题仍旧没有解决。这些问题“有些是大部制改革探索过程中衍生的,有些是大部制改革还不彻底带来的,还有一些则是部门利益的自然对抗”。“貌合神离”是一些专家对此前的几个大部制改革样本的一致批评。部门职能交叉的矛盾内部化以后,有些实际问题并未得到有效解决。

以交通运输部为例。民航局、邮政局在2008年纳入交通运输部后,在内部仍旧保持者高度的决策自主权。一个鲜明的事例是,民航局的年度工作会议通常都是先于交通部召开。这意味着“交通部对全年部委工作重点、难点的指导意见,似乎与这个下属部门没太多关系”。一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官员也曾私下向记者说:“工信部部门之间的融合度至今仍然较低。虽然一直提两化融合,可在实际上,各个省市的工业部门和信息化部门还是分着的。表面上是合着的,在内部则各自独立。这就带来一个问题:大部制的实现效率是不是如当初设想的那么好?”

在这位工信部官员看来,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合并后,“客观上是没有强化通信与电子的职能。”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现在一些部门之所以对大部制机构合并有抵触,主要有几个原因:一是人员的分流、重组困难,谁都不愿以被降格;二是部门利益肥瘦不均,重组后有利益冲突;三是大部制强调分权,行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分立,而有些利益部门就是愿意“政企不分”。大部制改革的不彻底性,也被诟病。

仍以交通为例。有知情人透露,针对“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的“建设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和铁道部三方规划各有所想。对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几横几纵”的定义也不一致。

这种情况在房地产领域会明显一些。

2009年,民间对房价大幅上涨意见颇大,也引发了住建部和国土资源部之间关于地价、房价之争。在住建部当时列出房价上涨的六大主因中,土地价格被列为房价飙升的主要因素。国土资源部则在当年拿出了一份全国620个地产项目土地成本调查报告。这份报告显示,在全国抽样的105个城市620个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多数地价占房价比例在15%~30%之间,平均为23.2%,其中在30%以下的约占78%。国土资源部由此认为,最终影响地价高低的决定性因素主要是市场供求关系,也就是住房市场投机过多问题。

最后在中央政府对地产调控不利的责问之下,两部委才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展开动作。

近年来,牛奶、瘦肉精等食品安全事件不断引发社会恐慌。而每逢行政问责之时,相关部委都有一些客观理由来减轻甚至规避责任。专家认为,这也是大部制改革不彻底的一种表现。据研究者统计,农牧业产品在整个生产流通环节可谓是“九龙治水”:种养环节由农业部门来管理,加工环节由质检部门来管理,交易环节由工商部门来管理,物流环节则由商务部门及交通部门来管理,餐饮环节由卫生防疫等部门来管理„„ “九龙治水”现象在其他一些领域也存在。

“十一五”规划中提出的“三网融合”,旨在通过大幅度的信息化来推动中国社会的全面进步,但至今举步维艰。虽然“三网融合”在技术上不难解决,而在现实中则囿于若干部门的利益纷争而进展不快。

另外,组建大部制的初衷是要精简部门数量,提高政府的效率。而这几年部委内部的扩张速度并没有减慢。这就涉及到一个政府边界的问题,以及如何对“大部”进行监督。

在中央党校经济学部李旭章教授看来,大部制也是一把双刃剑:“原来一个企业办事要找好几个部门,现在可能找一个部门就搞好了,权力集中确实带来行政效率。但同时,如果没有对权力的制约,则可能就会导致其他问题,包括腐败问题”。大部制的核心问题,即行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分立,落实尚不到位。至于地方上的大部制改革探索,如广东佛山和顺德的“简政强镇”试验,在一些专家看来,在“以政府职能的切实转变为基础”上还需要做更多的努力。一些地方部门曝出的“一正二十副”现象,成为地方机构改革还面临的问题。何处破题

2010年,北京京藏高速公路持续数月的大堵车惊动决策高层。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研究员王小广彼时曾建言决策部门,认为这次拥堵事件充分暴露出交通运输部、铁道部、能源和电网等各个部门之间缺乏配合、互不协调、各自为政。“加快推进交通部门大部制迫在眉睫”。

王小广在文章中分析:京藏高速堵车的主要原因,是公路网和铁路网的建设规划缺乏协调和互补。“过去60%的煤炭资源都以山西为中心向外运送,铁路网建设也以此为据;现在情况发生了变化,内蒙古成为煤炭主要输出地,而铁路网建设没能及时跟上,从而导致高速公路运力激增,严重超负。”他表示,如果深究起来,这其中还反映出运煤和输电两个部门的分割独立。

“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全面建设“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其中一项核心内容,就是推进公路、铁路、航空、水运和管道运输五大交通系统的统筹规划和建设,形成互补、协调的综合运力。也是在此背景下,社会上建议将铁道部尽快并入业已涵盖民航、邮政系统的交通运输部,组建“大交通部”的舆论多了起来。一位不便具名的专家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铁道部变革的历史进程或许会加快。

在王小广看来,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是当务之急。这关系到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如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首要前提是交通物流运输体系的支撑。因而,交通运输部门的大部制改革应排在首位。

除了交通运输领域的综合规划,目前还亟待提高国土利用综合规划能力。有专家表示,“这些年住建部和国土部总是围绕着房地产调控扯皮的现象是存在的,实质上他们更应该做的是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

社会上也流传有关于国土资源部与住建部的合并或拆分的说法。一种说法是,将国土资源部拆分,将其土地规划与管理职能划入住建部,将其资源管理职能并入环保部,组建环境资源部。

另一种说法是,组建大国土部,这意味着对住建部的分拆。住建部下面设立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其重要的职能之一便是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这与国土资源部的职能有重合。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说,这个说法都两年多了,但一直是民间传言。而王小广表示,国土、交通、建设等部门在有些国家都是横向打通的,如日本的国土交通省。这方面或可为中国日后借鉴。此前,地产商潘石屹也曾主张将住建部和国土部合并,理由是“地跟房子是永远离不开的,如果把地和房子分开各搞各的,就容易出问题。”

中央党校李旭张教授则认为,相比中央部委的机构调整,县域经济更迫切需要大部制改革。要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亟需减员增效、建立“经济适用型政府”。因而,县级政府机构和职能改革,或许应是未来大部制改革努力破题的方向。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时红秀此前曾撰文认为,大部制改革的重点领域应集中在交通、市场监管、现代社会治理、金融业综合经营、公共财政和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等几个方面。

她在文章中提出,大部制改革要顺利推行,“顶层设计”不可或缺。同时应选取若干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凝聚共识,先行先试。在她看来,“这需要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政治智慧”。

竹立家教授说,大部制改革的一个特点,就是要把具体提供公共服务的部门与提供公共政策的部门区别开来。谁是制定政策的,谁是执行政策的,要规定清楚。因而,大部制改革的顶层设计者,应该是国务院法制办中编办等,而不是牵扯其中利益的各个部委。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杨小军则提出,要高度重视法律手段,确保大部制改革过程和成果。“大部制改革涉及到各方利益,利益多元化是最大的特点,而调控这些利益没有‘游戏规则’是不行的。最好的‘游戏规则’就是法律。因为法律是公开的‘游戏规则’”。这一观点也得到交通运输部某部级官员认同。他曾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要继续推进大部制,就一定要界定清楚大部制的内涵,并且想明白“我们究竟需要什么样的大部制”。应需要立法和系统规划,即顶层设计。

推进大部制三要点

大部制即大部门体制,是为了推进政府事务综合管理与协调,按政府综合管理职能组合政府部门,形成超级大部的政府组织体制。按照国务院当初确定的大部制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和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加强能源环境管理机构,整合完善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行业管理体制,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与整合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

大部制改革推进以来,取得了不小的成效,但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有些是大部制改革过程中衍生的问题,有些是大部制改革不彻底所带来的问题,还有一些则是部门利益的自然对抗。对这些问题,需要从市场经济建设和发展的全局来回答和解决。大部制下一步改革需要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

其一,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关系,是确定政府机构设置的根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形成的基础上,政府机构的职能及其设置主要是宏观的调控而不是微观的管理。所以,大部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政府职能的转换。从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来看,目前的大部制改革还不够。行业划分过多过细的问题仍然存在,行业管理而不是综合管理的现象依然存在,“大部门小政府”、“强部门弱政府”的现象也依然存在。

例如,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就有四个部门管不了一棵豆芽菜、八个部门管不了一勺奶粉、十几个部门管不了一头猪的现象。这反映出明显的部门监管职能的交叉或空白。又例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生产领域监管,工商行政部门负责流通领域的监管,人为地割裂了对产品质量监管的系统性。农业、林业、草原、水利等领域的分割管理,铁路运输、公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的大交通体制也被不同程度地分割。

这些现象说明,政府机构的设置和运行,离有效的市场监管还有不小的距离,离基本成型的大部制还有差距。

其二,进一步整合大部制机构,从体制上为大部制功能的发挥提供制度基础。虽然我们已经有了一些大部制,但从几年的实践来看,机构内部仍有“画地为牢”现象。过于外部的分割在大部制机构内部或多或少地在重演。这不仅妨碍了大部制改革效果的发挥,而且,也为进一步推进大部制改革留下了反对的口实。

这是大部制改革还不彻底的弊端。有些机构虽然在形式上、归属上已经纳入大部制,但仍然享有高度“自主权”,跟过去的部门一样,立法权、政策制定权、执法监管权、领导或者指导下属机构权等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要解决这些弊端,需要从机构设置和权力设置上予以解决,这就是“一上一下”。所谓“一上”,就是将过去各个机构的权力上收至大部制机构,由大部制机构统一拥有和行使这些权力。所谓“一下”,就是将原来各机构的地位下降至内设机构,不再让这些过去的独立部门如今的大部门机构保留下属独立机构或者部门的地位。通俗地说,如果大部制机构内部是“诸侯割据”,是“兄弟关系”而不是“父子关系”,统一高效的大部制是难以实现的。

其三,高度重视法律手段,确保大部制改革过程和成果。大部制改革没有足够的权威和法律力量,往往会走向歧途或者反复。大部制改革涉及到各方利益和各层利益,利益多元化是最大的特点,而调控这些利益没有“游戏规则”不行,最好的“游戏规则”就是法律。在机构改革上,必须高度重视和使用法律手段和法律力量。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三个方面的法律:一是大部制改革的方案需要足够的法理依据和法律地位,否则难以行得通;二是实施大部制改革的机构职能、设置、地位、权力、程序等需要法律固化下来,仅以编制机构的文件确定这些内容,难免为以后改革不彻底和改革反复留下了空间;三是由于大部制改革涉及到的各个机构的职能、权力、体制等问题,在原来的行业立法中已经有了规定,一个一个地去修改这些法律法规很不现实,事实上也没有这样做过。这是一些机构后来借法搞“独立”的理由。所以,需要在不修改原来行业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用统一的机构改革法律一次性解决未来的法律问题和法律借口

正午的骄阳火一般烤在北京建国门内大街交通部大楼上,除了门口值班的武警,较少人来人往。

作为大部制的先行者,交通部已经走过了四个年头。以其成立的初衷——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来看,交通部仍任重道远。在四年多的实践后,继续推动交通大部制的改革,逐步实现对铁路、民航、公路航运等管理机构职能融合的议论再起。改革初衷

“组建交通大部制,目的就是要促进综合运输建设,促进铁路、公路、水路、管道和航空等各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通过合理的运输组织,实现更高效的交通出行和物流。” 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所长郭小碚说。

国务院参事室参事蒋梦麟也认为,为了建设综合运输体系,实现节能减排和降低物流成本,中国交通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法律法规都需要进行调整,所以要进行大部制改革。蒋梦麟曾去美国、日本等国家考察,他注意到,这些国家均实现了由一个政府部门统一管理各种运输方式。

所谓综合运输,是指统筹规划公路、水路、航空、铁路等运输方式,并加以综合利用,以提高交通运输的总体效率。

“综合运输”的概念是上世纪50年代由苏联传入中国,而且苏联设立了主管交通运输的综合决策部门。当时,中国政府就曾设想要学习苏联的管理方式。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又陆续有业内人士向国务院等建议,将多种运输方式的管理职能整合在一起,组建交通运输部或交通委员会,并打造中国的综合运输体系。而这些设想和建议,都因时机不成熟而搁浅。

也有一种理论认为,各种运输方式充分发展了,特别是基本设施建设比较完善了,才是发展综合运输的恰当时机。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去年采访交通部部长李盛霖时,他曾表示,与以往不同,目前中国已经进入了建设综合运输体系的历史机遇期。“如果各种运输手段都还没有得到充分发展,建设综合运输体系只能是空谈,而目前中国各种运输手段都已经取得了较为充分的发展,无论是社会进步还是经济发展都需要综合使用各种运输手段,建设综合运输体系已经成为时代的必然要求。”

李盛霖强调,“如果不抓住时机,适时推进综合运输体系建设,以及建设以综合运输体系为主要特征的现代交通运输业,就会犯历史性错误,交通运输就很有可能成为制约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

正是缘于这种理念,2008年3月,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大部制机构改革方案,组建交通运输部。新的交通运输部整合了原交通部、原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和原国家邮政局的职责,将原建设部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纳入其中。

虽然这此改革未将铁道部整合进来,但已搭建起的大交通运输部的平台,为最终实现各种运输方式的统一管理、协调发展,打下了基础。艰难前行

交通部的成立无疑是迈出了第一步,这是值得肯定的。当然,在业内人士看来,现在的交通部仍然是一个“跛脚”的大部委。

首先,是铁道部没有被纳入交通部的管理体制中来。“十一五”期间,正是铁路建设,特别是高铁建设“快速推进”的年代。当时的铁道部保持着自己的考量。据知情人士介绍,交通部部长李盛霖曾提议。定期召集与交通有关部委的联席会议的设想未能实现。

中央党校经济学部副主任王东京教授认为,官员分流也是推行大部委制的主要困难之一,“仅组建一个“大交通部”,就得多出10个副部级官员,那么局、处以下的官员呢?显然也会多出不少。降格安排,人家也未必会乐意。”

还有一个现实的问题使铁道部难以并入交通部——铁道部政企分开尚未完成,而在其他交通领域,如民航、公路、水运领域,均已实现了政企分开。

另一方面,国家民航局和国家邮政局并入交通部尚未按照综合运输的要求,实现投资、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真正的融合。民航局的财务、人事等安排,仍维持原来的格局。

前述民航局官员介绍,当初,国务院大部制改革方案中提出,撤销原交通部、民航总局等机构,共同组建交通运输部,目的是要实现对公路、水运、邮政、民航等交通方式的统一管理,实现资源整合、管理整合,而现在看来还没有完全做到这一点。

从责任划分也可以看出,“民航局与交通部,现在仍然是两个独立的机关法人。如果民航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责任人是民航局,而交通运输部并不承担责任。”他说。

“以前民航局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很多情况可直接上报国务院。现在很多情况必须通过交通部上报国务院。但我们在处理这些信息时,一方面职责并不明确;另一方面,我们上报的信息,觉得重要可能会上报得快一些,否则的话处理就会较慢,影响了信息传播的速度,导致信息流不畅。对于这一点,中编办来调研的期间,我们也有所反映。”这位官员说。

“遇到紧急情况,仍然采用的是老办法。去年年初从利比亚撤侨的时候,涉及到十几个部委配合,当时是由民航局第一时间直接与国务院沟通,然后才报备交通部。”这位官员说。

郭小碚介绍,目前的格局,也影响到交通部对一些既定任务的完成。

例如,今年3月21日,国务院讨论通过《“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本届政府本来将制定规划的职责交给了交通部,但交通部表示做不了这个规划。原因是铁路运输方式,并不归交通部管。后来制定这一规划的是国家发改委。

郭小碚介绍,事实上,现阶段国家发改委仍然是综合交通规划的负责人,某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如果达不到综合运输的要求,做到多种交通方式的衔接,国家发改委不会予以审批。“而发改委的权限也是有限的,仅限于基建环节。对于运营环节如何实现综合运输,发改委的作用有限。例如,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在外包装的规格、尺寸方面,公路有公路的运输规定,铁路有铁路的规定,如果需要公铁联运,就会增加成本。解决这个问题,需要通过交通大部制的方式,制定统一的规则才能够有效实现。”未来之路

对交通部来说,下一步改革的指向可能会是如何完成与铁道部的融合。

第4篇:大部制改革

大部制改革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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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大部制改革之经验

从十七大党的政治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推进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制管理。去年十八大后,铁道部被并入交通部,版署广电总局被并入文化部。大部制改革成为了中国人的热点关键话题。但是,大部制改革并不是由中国领衔提出的,早在上个世纪70年代以后,英国已率先实行探索大部制改革模式。在发达国家的大部制管理第一个比较显著特点就是,内阁机构数量比较精干。在三权分立的政体下,内阁等于我国的政府。在日本,内各机构是12个,美国是15个,而我国的政府职能部门却有28个之多。第二个特点是决策、执行和监督三个职能相互分离、相互协调和相互监督。例如,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架构中有三司负责决策权,六十九局负责执行,还有廉政公署三者相互制衡。由此可见,分权制衡与精简决策机构是国际大部制改革的未来趋向。

二、我国大部制改革是历史之必要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我国目前的政府架构基本维持着改革开放前的结构,即是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上层建筑。但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行程单全能型的政府职能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了,全能型政府在职能定位上过于理想化,事实上,政府应有所能也有所不能,当政府包揽经济、政治和社会一切功能时,恰恰表明政府的职能不足。十七大明确提出加快构建服务型政府的方针,表明了党与时俱进的决心。政府职能的转变,必定会牵涉多个决策机构的变动。大部制改革能减少冗官冗费支出,节约开支,明确各部门职责,避免政府部门直接职能交叉,同时也增强各机构的内部沟通,有效解决近年来城中热嘲的“有关部门”问题。

三、中国大部制改革的历史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机构已经历6次较大调整:1982年的改革致力于干部年轻化;1988年致力于政府职能转变;1993年强调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1998年是消除政企不分;2003年改革的目标锁定公正透明、廉洁高效;2008年的思路是突出公共服务,推进“大部制”改革。

四、铁道部改革之未来展望

2013年3月10日,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表明,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即将启动,国务院组成部门将减少至25个。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铁道部的合并。政府实行铁路政企分开,将铁道部拟定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承担铁道部的其他行政职责;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不再保留铁道部。大部制改革不是简单的机构裁剪合并,而是要协助政府权力的重组,不管从组织结构来讲还是从政府运行机制上说也要进行重组,同时还要涉及原职人员的去留问题,最重要的是如何加强合并以后的权力监督问题。铁道本属于交通运输行业的范畴,此前的铁道部权力过分独立一直收到社会舆论的诟病,这次的撤销可谓大快人心,可是在欢庆之余我们也应该看到,由此造成的一系列的后遗症。合并后是否会造成运营成本的调整,车票的价格问题,原供职人员的去留问题等都需要认真考虑。

我国实行大部制改革初衷在于顺利完成政府职能的转变,构建服务型的政府,使“为人民服务”不落为空口号,这是党执政先进性的表现。但是在改革过程中牵涉到的民生问题不能轻视,权力集中后能否真正照顾到细微处的民生质量才是大部制改革的验金石。

第5篇:大部制改革3

二、背景:我国进行大部门体制改革的行政环境

进入历史发展的新阶段,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无论是目标的确立还是路径的选择,都要从新的起点思考和分析。目前而言,我国进行大部门体制改革的环境已经基本成熟。

第一,我国进行大部门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现实需求。

改革开放以来,现实的经济社会需求发生了很大变化,人们从生存型社会进入发展型社会。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作为社会发展的领导者———政府必然首先要面临自身科学发展的问题,只有其科学发展才能领导社会走向和谐。因此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要求,我国政府推进以职能转变为主导的大部门机制建设已经迫在眉睫。

第二,公共服务问题的突出,公民参与能力的增强,尤其是公民社会的自我发展和健全,是我国进行大部门机制改革的重要原因。

以往我们发展的重点一直是强调经济总量和物质财富的增加,忽视了公共需求与公共服务。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要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同时,社会参与意识的增强,信息渠道的增加,要求现代政府的建设必须本着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多方参与的方向发展,才符合多元利益主导下的社会发展方向。因此,转变政府职能,确定政府在公共服务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就更加重要。

第三,政府自身建设的矛盾得不到有效解决也对政府改革造成现实的压力。

不得不承认,在过去的十年里,根据十五大和十六大要求进行的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努力没有取得预期的进展。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由于我国缺乏法治的传统和历史文化积淀的惯性,对苏联模式的传统意识形态未做系统的清理,并且由于实行民主法治势必会对一些政府官员的权力和利益造成损害,导致出现官员腐败、行政效率低下的问题。因此,鉴于大众的预期和社会的实际需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尽可能朝着一个良好的公共治理结构的方向发展是进行大部门机制改革的又一重要背景。

三、困境:我国实行大部门体制的障碍(一)政府整体职能定位的落后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进行的五次机构改革未从根本上解决现有行政机构设置的弊病,目前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政府整体职能定位落后,主要表现在: 首先,政府职能转变不够彻底,职能范围不清,使得越位、缺位、不到位的情况仍然存在。政府过多地参与私人产品的生产和提供,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现象还较多,政企不分、政资不分。而迫切需要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公共产品方面存在明显的缺位。

其次,政府机构职能划分不合理,导致多头管理、职责交叉、相互扯皮、效率低下的状况依然存在。机构设置缺乏统一原则,使得机构并立,职能重叠;缺乏统一的机构集中管理,造成职能分割、多家分管、机构膨胀。同时,政府部门职能分工权责脱节问题比较突出,权责配置不合理,有权无责、有责无权、权责不匹配,过于集中与过于分散并存,降低了行政效率。

(二)政府职能部门的利益化导致部门职能的条块化

这是阻碍大部门体制建设的核心问题,它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是政府部门的利益化。以部门为主导的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使部门利益已经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从而导致公共政策的扭曲,造成了政府部门权力化、权利利益化、利益法制化的不良倾向,危害社会的公共利益。其次是政府外在监督的形式化。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在行使监督权方面还存在流于形式、程序性的监督多、实质性的监督少和监督滞后等问题,对于不服从监督的,无法追究责任,导致监督缺乏可操作性,影响了监督效果。

再次是公民政治参与的虚无化。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状况虽有所改善,但仍有很多问题,公民参与方式不够多元化,参与程度不深,质量不高,参与结果的低效,会打击公民参与的积极性,从而造成政治冷漠。以上三者导致了部门利益超越了政府职能,政府利益高于公民权益。而大部门机制的核心就是要约束部门,约束政府,进而维护全社会的利益,效能和监督的整合才是大部门机制建设的关键。

(三)社会自我管理机制的严重滞后

社会自我管理机制的健全和完善是建设大部门体制充分条件,但我国长期大而全的政府管理模式导致这一要件缺失。一个发达的社会自我管理机制,应该为建设大部门体制做好准备。但是,很显然,当前我国政府,长期以来都在扮演着无所不能的全能政府角色。这导致我国社会自我管理机制发展的滞后,也日益暴露出原有体制的缺陷:首先,社会管理体系中组织机构不完善,社会矛盾的调节乏力。民主法治体系的发展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社会管理体制的建设较为缓慢;管理监督不力,导致不公平竞争和违法现象增多,影响社会的稳定。其次,社会组织全面依附于政府,使得基层社会组织的自我发展的能动力低下。在集权的垂直控制条件下,基层社会组织缺乏独立的意志和目标,对政府负责;政府提供各种资源,组织内部的利益分配关系也由政府来确定。这样,基层社会组织丧失了相对独立性以及谋求自身利益发展的动力和根据环境自我调整、更新的能力,从而影响整体社会的进步。

四、路径:我国实行大部门体制建设的发展方向

(一)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效能,全面推行政治体制改革

首先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明确界定部门的职能分工,并根据责任赋予相应的权利,克服职能交叉、权责脱节的弊端。通过重新定位政府的职能,缩小政府行政范围,把政府不该管也管不了,管不好的事交给市场。转变政府的管理方式,实现微观管理向宏观调控的转变。

其次,继续规范行政审批制度,优化公共服务,弱化经济干预,强化社会管理,严格依法行政,最终使政府从全职全能转变为有限责任,从权威命令转变为科学决策,从人治管理转变为依法行政,从传统部门利益型政府转变为现在公共服务型政府。再次,大部门机制中政府机构的设置,尤其是部的设置,要根据行政活动的效能性和协调性,坚持整体规划、统一部署、协调行动、试点先行的原则,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在一些利益联系不太紧密、改革阻力相对较小的部门进行改革试点,然后总结经验,进而全面推进改革。目前各专家学者呼声最高的是包括农林牧副渔五业和农田水利等综合管理的“大农业”模式以及整合民航、公路交通、铁路运输、航运以及管道运输五项管理职能,形成统一管理的“大交通”模式。

(二)实行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的适当分离,完善公共治理结构

从宏观来看,大部门体制将依据中央“经济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政府职能和决策、执行、监督适度分离又相互协调的要求进行改革,构建由决策部门、执行部门、监督部门三大类部门组成的政府组织机构的总体框架。为此,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国务院所属机构可考虑进一步整合,拓宽主要部委的职能,完善外部监督机制,逐步向大部制过渡。例如向大交通、大文化、大农业过渡。我国许多直属机构和具有公共职能的直属事业单位,如安全、质量、食品、药品监督等,可参考美国等建立政府独立管制机构,这类机构虽不作为政府组成部门,但拥有相当独立的规制权、管理权以及行政裁决权,以凸显其专业性和独立性。推行大部制主要是集中和综合决策,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对“三权”进行理清并使其相互制约,形成良好的权力制衡与监督的运行机制,建立决策、执行、监督分开的行政管理体制,确保决策科学、执行有力、监督有效,完善公共治理结构。当然大部门在集中一些行政职能的时候,也要防止出现权力的膨胀和监督的空位。

(三)健全和完善社会自我管理机制,建立有效的政府监督体系 建立社会协调机制是形成社会管理新格局、有效整合各种社会力量、保持社会安定有序的重要的制度化手段,也是建设大部门机制的充分条件。从宏观角度来看,要建立新的社会管理体制格局,改变组织建设重垂直管理轻横向协调的做法,充分发挥社区、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的整合功能,建立多层次、多纽带的整合机制,健全完善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大力培育发展公益服务、行业管理、经济协作类社团组织,大力发展中间组织在基层组织、公众和中央政府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同时有效调节社会不同方面利益关系,建立适应社会变革的利益协调模式,最大限度地发挥利益刺激产生发展动力的作用。

第6篇:大部制改革方案

大部制改革方案

大部制即为大部门体制,即为推进政府事务综合管理与协调,按政府综合管理职能合并政府部门,组成超级大部的政府组织体制。特点是扩大一个部所管理的业务范围,把多种内容有联系的事务交由一个部管辖,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2013年3月10日披露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表明,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即将启动,国务院组成部门将减少至25个。

大部制改革方案

2013年3月10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开

启新一轮大部制改革。国务院组成部门将减少至25个。

(一)实行铁路政企分开

将铁道部拟订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统筹规划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发展,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组建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承担铁道部的其他行政职责,负责拟订铁路技术标准,监督管理铁路安全生产、运输服务质量和铁路工程质量等。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负责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经营铁路客货运输业务,承担专运、特运任务,负责铁路建设,承担铁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

不再保留铁道部。

(二)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将卫生部的职责、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

会。主要职责是,统筹规划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组织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拟订计划生育政策,监督管理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等。

将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

不再保留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三)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是,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

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等。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和检验检测机构划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保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承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加挂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新组建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农业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将商务部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农业部。

不再保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单设的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四)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主要职责是,统筹规划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

业发展,监督管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著作权管理等。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加挂国家版权局牌子。

不再保留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

(五)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

将现国家海洋局及其中国海监、公安部边防海警、农业部中国渔政、海关总署海上缉私警察的队伍和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由国土资源部管理。主要职责是,拟订海洋发展规划,实施海上维权执法,监督管理海域使用、海洋环境保护等。国家海洋局以中国海警局名义开展海上维权执法,接受公安部业务指导。

为加强海洋事务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设立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国家海洋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国家海洋发展战略,统筹协调海洋重大事项。国家海洋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国家海洋局

承担。

(六)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

将现国家能源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负责能源监督管理等。

不再保留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改革概念:

大部制改革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根据一些学者的不完全统计,在国务院现有的66个部门中,职责多达80多项,仅建设部门就与发改委、交通部门、水利部门、铁道部门、国土部门等24个部门存在职责交叉。另外,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管理涉及14个部委。行政职能的错位和交叉,不仅造成了部门之间扯皮现象多,行政效能低下,过多经济资源被行政机构自身消耗掉;更重要的是,它无法履行宏观经济管理、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等职能,无法向民众

提供合格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因此,必须对现有政府机构进行有效整合,改变政府机构繁多、职能交叉的现象,通过减少机构数量,降低各部门协调困难,使政府运作更有效率,更符合市场经济的宏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角色定位。而不仅仅是像过去一样,简单地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虽然这些是政府机构改革中最基础性的工作。

换言之,推行大部制同时就意味着政府职能必须以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为己任,从而使得政府权力得以规范、回归公共服务。如果大部制改革达不到转变政府职能的效果,那么,它就会像之前的历次政府机构改革一样,陷入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因为大部制一个直接的目的就是要打破现有的部门利益,但正如人们所担心的,如果几个部合并成为一个超级部,权力很大,对它进行监督恐怕更加困难,因此,若没有建立起

有效的权力约束机制,在大部制下,原来的部降格为司,阎王变成了小鬼,可手中的权没有变,仍然行使过去部的职权,那么,大部制改革就可能把过去分散的部门利益,积聚为集中的部门利益。要解决这一难题,惟有真正转变政府职能。

总之,大部制是社会大转型中政府保障服务性功能突出、行政色彩淡化的必然选择。而一个整合了不同部门利益的强势大部委,其职能也应该适应和体现市场经济发展和公共行政的管理需求。随着两会的来临,有关大部制改革将会受到社会的更多关注,笔者衷心地希望这次大部制改革能够收到扎扎实实的成效,政府部门都能成为一个个办事干练、勤政为民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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