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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尚宽在全省煤矿井下安全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
在全省煤矿井下安全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
省安全监管局 贵州煤监局 李尚宽
2012年10月15日
同志们:
刚才,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和金佳矿、洪兴煤矿、小河口煤矿作了经验介绍,毕节市政府作了表态发言;国强副省长作了重要讲话,对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对煤矿“六大系统”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明天上午,各位代表还要到金佳矿、洪兴煤矿现场参观,请大家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按照会议安排,我讲两点意见。
一、科学判断形势,坚定安全信心,确保“摘帽”工程完成今年以来,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可以概括为:持续稳定好转,取得阶段成效,但安全基础薄弱,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繁重。
具体体现在:一是有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强力推动。近几个月来,省委省政府多次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7月8日、9日连续召开安全会议。克志书记、省长亲自主持会议,听取汇报,分析形势,明确提出今年煤矿事故“摘帽”工程必须完成。国强副省长多次召开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省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7月31日又召开了国有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约谈会,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全省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和煤炭行业管理等部门,对煤矿严格监管,认真执法,创新机制,注重成效,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治本,为促进企业依法生产和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深化,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安全投入不断加大,安全标准不断提升。四是瓦斯治理稳步推进。今年以来全省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和瓦斯治理24字工作体系不断深化。1-9月份,全省瓦斯抽采量14.05亿m3,利用量4.06亿m3,同比分别增加45.3%和114%,对有效预防瓦斯事故发挥了重要作用。截止目前,全省共发生瓦斯事故2起,死亡5人,同比分别下降85.7%、92.4%。五是“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集中整治,打击纠正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53.7万起,排查各类事故隐患40.5万条,整改率98.9%,其中重大隐患246条,整改率90.7%。六是安全成效明显。今年1-9月,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1111起(不含消防火灾事故起数),死亡815人,同比分别下降26.3%和33.5%(降幅居全国第一)。其中:煤矿事故50起,死亡83人(居四川、湖南之后),同比分别下降57.3%和59.9%。煤矿百万吨死亡率0.629(居全国第十)。
同志们,总结成绩是为了更好的鼓舞士气、增强信心、坚定信心,保持良好状态。但不能盲目乐观,松弛懈怠,要保持清醒头脑,对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要有清醒认识。虽然今年1-9月全省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保持了较大幅度下降,但责任落实不到位、打非治违不彻底、隐患排查不深入、安全基础不牢固等问题在我省一些地方、一些企业仍然大量存在。一是我省煤矿突出矿井和高瓦斯矿井数量分别占全国的34%和29%,均居全国之首,但瓦斯治理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实施区域防突工程措施的矿井仅占37.1%;瓦斯抽采利用率还不高,仅占28.9%;抽采不达标的矿井占57.1%。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数量虽有很大提高,但是通过国家级验收的仅8处,与产煤大省很不相符。特别是在紧急避险系统建设方面,落在了全国的后面,截至8月底,全省已完成紧急避难硐室建设的88个,占应建矿井的7.45%;正在建的586处,占49.6%。现在距明年6月30日全面完成“六大系统”建设任务不到9个月的时间,任务十分艰巨。二是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还有很大差距。一方面,国有煤矿百万吨死亡率1.103,是全国国有煤矿平均水平10倍多,是全省平均水平1.75倍。另一方面,非法违法生产现象依然严重,矿井规模越小,安全措施越不落实,非法违法现象越严重,铜仁新生煤矿“4.26”透水事故、黔南谷坝煤矿“9.11”透水事故等的发生,充分暴露出了这一问题。三是当前煤炭需求不旺,价格下滑,企业效益出现微利甚至亏损,对安全生产带来了不利因素。一方面企业领导精力分散,以跑市场、抓效益为主;另一方面安全投入资金困难,还有职工队伍不稳。四是目前我省还有100处9万吨的突出矿井,这些矿井无论在区域防突措施,还是在瓦斯抽采达标上都不可能到位。这些矿井虽然现在是停下来了,但煤矿企业急于复工,一旦复工,瓦斯事故就会大幅上升,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将急转直下。五是安全监管队伍不适应当前安全工作需要。从省到市、县、乡安全监管力量逐级消弱,专业人员非常匮乏,不能适应安全监管工作。执法监察重点不突出,效果不理想;此外,监管理念、思路和方法都急需提高。六是当前各地安全生产形势都比较好,容易盲目乐观,麻痹松懈,放松领导和监管。
虽然,我们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实现全年目标奠定了良好基础,但绝不能低估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要清醒地看到个别地区和企业仍事故多发、隐患突出。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分分秒秒都不放松;要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确保隐患消除到位;要进一步严格标准、严格要求、严格执法,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盯死看牢,该停的坚决停下来,该整顿的坚决督促整改到位;坚决完成煤矿事故“摘帽”工程,坚决完成今年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
二、明确工作任务、加大工作力度,如期完成煤矿“六大系统”建设任务
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六大系统”,是有效保护广大矿工的“生命工程”,体现了党的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崇高理念,体现了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是煤矿“六大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和重要环节,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保障线,也是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的生命线。建设煤矿“六大系统”,实现井下人员自救、逃生、避灾等整体功能,与事故预防和事故救援共同构成防范事故发生、减少人员伤亡、降低事故危害的有机整体。可以说,建设煤矿“六大系统”,是煤矿防灾、控灾、减灾具体的措施和有效的途径之一。201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国发23号文件”)明确提出,到2013年,煤矿要建设完善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六大系统”(压风、供水、通讯系统过去称为“三条生命线”)。接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了《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 号)。我省在2010年、2011年、2012年先后提出了煤矿“六大系统”建设的目标、任务、时限和要求。同时,将金佳煤矿、洪兴煤矿等6家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示范矿井建设作为2012年省委省政府十大民生工程创建项目之一,并利用煤矿安全技改专项资金180万元支持其建设。两年来,我省煤矿“六大系统”建设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全省国有重点煤矿已经全部按时限要求完成了除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外的其他5大系统建设;国有重点矿以外的其他煤矿的监测监控、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4大系统建设已分别完成80%以上,人员定位系统完成 60%以上。截止至9月底,十大民生工程示范建设项目(紧急避险系统)快速推进,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金佳矿和盘县洪兴煤矿已于8月底前完成建设,其中:金佳矿投资331万元在金一采区建成永久避难硐室1处(80人)和临时避难硐室1处(12人),洪兴煤矿投资267万元建成永久避难硐室1处(70人)和临时避难硐室2处(12人);仁怀市云安煤矿、普安县恒泰煤矿、纳雍县东联煤矿、金沙县林华煤矿等4个矿已完成建设进度的50%左右,年底前将全部建成。织金县小河口煤矿在织金县率先垂范,投资354万元建成永久避难硐室1处(100人)和临时避难硐室2处(12人)。这些示范项目的建设,有效推进了“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但是,目前我省煤矿“六大系统”建设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据统计,截止至8月底,只有88对矿井完成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仅占7.5%,毕节、黔南、黔东南建设完成率还不足1%。究其原因,主要是认识上有差距。一些地方和企业对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存在怀疑、观望、畏难情绪;对紧急避险系统建设执行上有偏差。
同志们,现在距离“国发23 号文件”规定的“六大系统”建设完成时限只剩9个月了,时间紧、任务重。我们一定要清醒认识“六大系统”建设,特别是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所面临的形势和艰巨任务,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加坚定的信心和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快六大系统建设步伐,确保如期完成“六大系统”建设任务。当前,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工作已进入关键期和攻坚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广大煤矿企业要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首要目标,以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建设为重要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全面推进煤矿“六大系统”建设工作。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重要意义。建设完善“六大系统”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确保矿工安全的“生命工程”,是贯彻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内在要求。要按照“国发 23 号文件”关于煤矿企业要在 2013 年6月前建成“六大系统”的总体要求,坚持全面建设“六大系统”的决心不动摇、各类矿井如期建成“六大系统”的信心不动摇。要进一步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强组织领导、深化责任落实,以煤矿企业为单位,制定和完善加快推进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工作方案,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倒排工期,把建设项目的负责人、资金、工期等落实到位。
(二)注重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功能要求。《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5号)明确提出了紧急避险系统的三种建设类型(即:永久避难硐室、临时避难硐室和可移动式救生舱)。“安监总煤装[2012]15号”提出,紧急避险系统应当坚持科学合理、因地制宜、安全实用的原则,要根据矿井具体条件和突发紧急情况下矿工安全避险实际需求进行建设,并与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等系统相连结,确保在矿井突发紧急情况下遇险人员能够安全避险。结合我省情况,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土洋结合和经济适用、安全可靠的原则,坚持优先建设避难硐室。要把煤矿掘进工作面临时避难硐室作为首要建设任务。巷道长度超过500m时,必须建设避难硐室,作为放炮时人员避险的安全保障,一旦发生炮后煤与瓦斯突出、瓦斯爆炸、瓦斯燃烧、老空透水时,有效保障人员在避难硐室内的生命安全。
深入分析《暂行规定》等相关要求,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必须实现“六大功能”。即:
1、防爆功能:避难硐室的门及墙体,应有一定的强度,能避免爆炸冲击波、煤与瓦斯突出压力和透水水压对其产生破坏。
2、防火功能:避难硐室外20m范围内的巷道、门墙和硐室内部,应采用阻燃、抗静电、耐高温、耐腐蚀材料支护;硐室内应配备灭火器、消防沙箱等防灭火器材。
3、密闭隔离功能:避难硐室内部应采用锚喷、砌碹等方式支护,阻隔煤体瓦斯的释放;硐室的门、墙应用混凝土与煤(岩)体浇筑严实,并保证气密性良好,能阻挡有毒有害气体进入硐室内;硐室地面距巷道底板应有一定高度,免受水的冲击和侵蚀。
4、氧气供给功能:与地面相联通的矿井压风自救系统应接入避难硐室内,并安装压风自救装置,保障在紧急情况下为避险人员供给氧气;配备一定数量的自救器,必要时还应配备压缩氧气瓶供氧。
5、供水施救功能:矿井供水施救系统应接入避难硐室内,保障在紧急情况下为避险人员供水;接入的矿井供水管路应有专用接口和供水阀门,应能为输送液态营养物质创造条件。
6、通信联络功能:矿井通信联络系统应延伸至井下紧急避险设施,避难硐室内应设置能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便于应急通讯和救援指挥。同时,避难硐室内还应储备一定量的食品和饮用水。
(三)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确保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一是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示范矿井的引领带动作用。2012年,我局将金佳煤矿、洪兴煤矿等6家矿井作为2012年省委省政府十大民生工程创建项目,并利用煤矿安全技改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其建设紧急避险系统示范矿井。各市、州和国有煤矿企业集团,要按照示范矿井建设的目标要求,加快推进示范矿井建设,年底前必须完成建设任务;希望通过召开现场会、观摩交流会等形式,总结推广示范矿井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带动其他矿井“六大系统”建设完善;要进一步督促后进矿井加快进度,切实保证建设进度和质量,紧急避险系统建设要求: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国有煤矿今年年底前全面建成,其它矿井明年6月30日全部建成。
二是各级煤矿监管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建设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监管监察。各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监分局要把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完善纳入煤矿安全日常监管监察,加强检查指导,推动各煤矿企业按照规划和方案加快建设进度、保证建设质量。各煤监分局要把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纳入监察执法工作重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监察执法,依法推进工作,对未按规定要求建立完善相关安全避险系统的煤矿,要责令停产整顿;对未按规定建设完善而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的,或者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予以处罚(时间到而未完成的,要暂扣相关证照)。三是各煤矿企业要切实完善系统功能,充分发挥“六大系统”的整体效能。“六大系统”是个有机整体,各系统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特别是井下紧急避险系统集中整合了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五个系统的功能,任何一个系统出现问题,将直接影响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成败。抓好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也是对“六大系统”的检验。各煤矿企业在建设完善过程中要加强管理,注重“六大系统”之间的有机衔接,确保有效运转并发挥整体效能;要健全和完善应急预案,科学确定避灾路线,加强人员培训和联合应急演练,确保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培训到位,使其熟悉灾害情况、掌握避灾技能,正确使用安全避险设施,充分发挥“六大系统”安全避险作用。
四是各煤矿要加强紧急避险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培训和应急演练。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不仅要建设好、完善好,更要管理好、使用好。要按照“系统可靠、设施完善、安全有效、运转有序”的工作要求,坚持建设与应用并重,在建设完善的同时,更加注重管理使用,切实发挥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安全避险和应急救援作用。一要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明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对紧急避险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保证其始终处于正常待用状态。二要建立健全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编制指导避险矿工正确使用紧急避险设施的使用说明或操作规程,建立紧急避险设施及配套设备维护检查和模拟综合防护性能试验技术档案,明确紧急避险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的处理原则,同时,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重大事故应急预案、采区设计及作业规程中应包含紧急避险系统的相关内容。三要加强对煤矿职工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要将正确、安全使用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和设施作为入井人员安全培训重要内容,确保入井人员熟悉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相关技术知识,并能熟练使用煤矿井下紧急避险设施,提高职工自我保护和应急救援能力。四要加大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应急救援演练。煤矿企业要把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纳入到煤矿应急预案之中,每年组织演练,切实发挥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在应急救援中的作用,不断提高矿井应急救援能力。
同志们,加快推进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完善工作事关重大,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以及《贵州省煤矿事故摘帽工作方案》工作部署,以对广大矿工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同心协力、发奋努力,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确保煤矿井下“六大系统”如期建设完善,为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为确保实现我省煤矿事故“摘帽”工程,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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