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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第一批引入民间资本项目推介会讲话稿
(2011年9月29日)
各位民营企业家、各省驻广西商会负责人、各市项目签约代表以及参会的各位领导和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发展民营经济,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民营经济已成为我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繁荣城乡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扩大社会就业,改善人民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刚才自治区××领导介绍了广西民营经济的发展情况,自治区发改委和投资促进局对2011年广西第一批引入民间资本的项目进行了推介。在我区第一批引入民间资本的项目中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项目共27个,其中市政公用事业项目(包括供水、污水垃圾处理、燃气、桥梁、园林绿化项目)20个,政策性住房项目7个。下面我就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项目引入民间资本的方式及相关优惠政策向大家做个简单的介绍。
一、积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领域
(一)鼓励民间资本以投资参股、合资、合作、项目融资、合作等方式,通过业主招标、招股等方法,参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方式参与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的改组改制,具备条件的市政公用事业项目可以采取市场化的经营方式,向民间资本转让产权或 1
经营权。
一是进一步开放市政公用事业投融资市场。鼓励民间资本采取独资、合资、合作、股份制、BOT(建设一运营一移交)等形式,投资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建设。鼓励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采用TOT(转让一运营一移交)等形式,获得现有供水、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等企业的国有存量资产整体或部分所有权。盘活现有存量资产,将优质存量资产作为政府资本金,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组建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或市政公用资产经营公司,行使国家资本出资人权利,负责资金筹措、项目管理、资产营运等。
二是进一步开放市政公用事业经营市场。城市供水、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国有自然垄断型行业,应当依法实行特许经营。加快制定全区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管理的地方性法规,鼓励有资质的企业通过公开竞标获取特许经营权。其中,自来水、管道燃气等行业的生产采用市场准入限制的有限竞争的市场结构,供水、供气行业的输送和销售采用竞价上网的独家垄断的市场结构。具备条件的污水处理企业和垃圾处理企业,可通过市场化模式向民间资本转让产权或经营权。
三是进一步开放市政公用事业作业市场。对于政府拥有设施所有权和养护、维护及服务质量监督权的,应放开城市市政设施维护、园林绿化养护、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公厕保洁等作业市场,允许具备相应资质企业组建作业公司,通过公开竞争承接作业任务。在充分考虑经营收入因素前提下,采用合同承包模式实现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的公共产品服务。
(二)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以及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等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开发建设。在土地、税费现行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民营企业进行保障性住房项目开发,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要求,在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政府回购或开发商自行组织销售,获得合理利润。
(三)进一步深化市政公用事业体制改革。在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服务质量标准、统一市场准入制度、统一价格收费制度的基础上,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把引进民间资本和引进市场竞争机制有机结合起来,鼓励各种经济类型企业在市场原则框架内平等竞争。建立健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加强法律法规建设,确定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特许经营管理者、特许经营权实施者的法律地位;通过规范的以竞争为原则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市场准入制度,建立特许经营权竞争市场;建立市政公用事业行业民间投资指导目录;完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监管机制。大力推行市政公用事业的投资主体、运营主体招标制度。
二、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领域促进民间资本发展的支持政策
(一)实行平等的财政支持政策。根据项目性质和内容采取不同的支持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公平地安排国债资金、财政贴息资金和各类政府补助性资金。对民间资本投资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经批准,可享受与其它资本等同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收费减免政策,以及相应的政策性住房建设政策。
(二)实行统一的税费政策。规范对民间投资者的税费征收,制止对民间投资主体的不合理收费,切实减轻民间投资者负担。对于投资市政公用事业和保障性住房项目的民营企业,应享受与其他投资主体等同的税收减免政策。
(三)认真抓好国家和自治区现有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的落实,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特别是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在支持民间资本发展的同时,拓展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来源渠道,探索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四)积极稳妥地推进市政公用事业价格改革。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价格由政府审定和监管。充分考虑企业有一定的积累,使用市政公用事业产品(或服务)的企业和居民的承受能力,按照“企业成本+税收+合理利润”的原则,逐步调整供水、燃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产品和服务价格,健全价格听证制度,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确保投资市政公用事业的民营企业能赚取合理的利润。
我的介绍完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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