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9 04在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年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认清形势
明确任务
切实抓好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在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潘 圣 明(2008.4.23)
同志们:
这次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07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落实2008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刚才,省气象局、省防汛办领导分别介绍了今年汛期天气趋势和防汛工作形势,龙游、淳安、景宁、乐清、庆元等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别介绍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成果应用,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等方面的经验与体会。这些介绍对大家进一步认清今年全省的天气趋势和防灾形势,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都是非常必要的。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07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回顾
2007年,我们大力加强汛期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积极做好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应急排险与勘查治理,努力帮助受地质
— 1 — 灾害威胁群众的搬迁避让,大力推进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坚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有效地减轻了地质灾害的危害,最大限度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全年各类地质灾害共造成了19人伤亡(其中死亡12人)。直接经济损失2006万元,与2006年相比,伤亡人数下降了59.6%,其中死亡人数下降了72.1%,直接经济损失下降了56.6%。全省2007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之所以取得较好的成效,主要是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
省委省政府领导始终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放到十分重要的地位。去年省委书记赵洪祝、省长吕祖善等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就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并在省防汛指挥部会议上、省经济工作会议上、省农村工作会议上多次强调要重点抓好汛期,特别是台风期强降雨所引发的滑坡、小流域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要抓好山区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民群众的搬迁避让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省各市县党委、政府也把搞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确保一方平安的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政府及时制定下发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领导亲自带队检查地质灾害隐患,在台风来临时带头组织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转移避险等等。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更是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
— 2 — 入重要的年度工作目标,精心组织安排,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职能部门全力抓。
(二)切实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汛期是地质灾害的多发期,各地都高度重视汛期防灾工作。强化落实各项防灾措施。汛前组织巡查,检查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动态情况,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汛中进行排查,在台风登陆前,排查可能会造成重大危害的隐患点,及时组织人员撤离避险。汛后组织调查,对地质灾害隐患的稳定性予以确认,发现危险性大的隐患点及时组织应急排险。进入汛期,我们与省气象局及时启动全省地质灾害气象预报(警)系统,在浙江电视台气象预报节目、省厅网站上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对各地组织防灾工作起了积极的指导作用。各市、县国土资源局也与当地气象部门通力合作,因地制宜地利用当地的电视广播、手机平台开展地质灾害预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每当台风在我省登陆或严重影响我省时,从省厅领导到各市、县局领导都坚持24小时值班,指挥防台抗灾工作。同时还派出防灾工作指导组,深入防台抗灾第一线,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避险工作。在发生灾情时,都在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开展应急调查,协助各地政府做好应急处臵工作。去年16号台风“罗莎”在我省浙闽交界处登陆,时值国庆长假,全省受台风影响地区的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都提前到岗到位,全
— 3 — 力以赴、严阵以待,积极主动地开展防台抗灾工作。由于众多群众应急避险及时,台风登陆后引发的多处滑坡、泥石流灾害,无一人因地质灾害而伤亡,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三)扎实推进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评价 去年是全省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取得全面进展的一年。厅党组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厅主要领导亲自召集11个市分管领导听取汇报,了解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省厅召开了48个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的分管领导和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座谈会,交流工作经验、推广好的调查评价方法,有力地推动了这项工作的进展。至去年底,已有40个县(市、区)完成了野外调查工作,其中已有29个县(市、区)提交了成果报告。通过专业地质人员在野外逐沟逐壑的实地调查,共查明具有中等危险以上泥石流隐患沟谷181条,并逐一编制了防灾预案,为各级政府抓好泥石流灾害的防治工作提供了第一手的资料。目前这项工作已近尾声,各项目承担单位正在抓紧做好资料整理和成果报告的编制工作。已完成成果报告验收的县(市、区)正在按省厅的要求,认真抓好项目成果的转化应用工作。
(四)大力实施地质灾害治理与搬迁避让工程
遵循地质灾害以预防为主,治理与避让相结合的防治原则,去年我们组织专家对全省116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了
— 4 — 专项调查与论证。分别采取了应急排险、勘查治理、搬迁避让等手段,使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四千多户、二万多人免除和避开了地质灾害的威胁,走上了脱险脱贫之路。去年省级财政安排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补助资金670万元,安排勘查治理工程项目24个,搬迁避让补助资金2631.9万元,省厅专门安排了搬迁避让安臵用地指标1200多亩。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还从免除征地有关规费,帮助农民选择安全的地质环境建设新房,指导农民预防人为地质灾害发生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广泛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
为进一步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农民地质灾害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按照中央组织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教育部联合开展“全国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行动”的要求,省委组织部、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教育厅联合发文,组织由地质专家为主体的宣讲队,深入到农村乡镇、山区学校对广大干部、群众、中小学生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在2006年12月至2007年2月的三个月时间里,先后在35个县(市、区)、1800余个行政村、124所学校开展了宣讲培训活动,对3万多人进行了宣传培训。同时向广大群众发送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年历一万多份,宣传画一千多套。还在省厅网站上开辟了专门网页,刊登防灾科普知识,— 5 — 指导宣传培训。这一活动的开展有力地推动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广泛普及。
(六)稳步推进地面沉降防治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地面沉降防治工作的意见》的文件,在开展长期动态监测和专项调查与评价的基础上,组织宁波、温州、嘉兴、湖州、台州等五个市完成了地面沉降防治规划的编制。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制了全省地面沉降防治规划。同时,省及相关市加大了对地下水的控采力度,加大了地面沉降防治的投入,进一步加强地面沉降区地下水动态和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建设,加强监测监控,有力地促进了地面沉降防治工作。
去年我省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兄弟厅局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广大群众理解支持的结果,也是我们国土资源系统全体同志团结奋斗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是: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体系还不健全、不完善,不同程度地影响着我们工作的力度和落实程度;地质灾害防治机构不健全,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短缺、技术支撑薄弱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工作精度还有待于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的进度与质量还存在不少问
— 6 — 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信息化建设还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二、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形势和任务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承前启后的一年,也是改革开放30周年,又是北京举办奥运会之年,因此做好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总体上仍属气象灾害偏重年份,梅汛期降水有增多趋势,并有相对集中期;受“拉尼娜”现象影响,预计2008年影响我省的热带气旋频率偏高,强度增强,台风影响仍然较严重。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将呈多发趋势。根据我省地质环境条件、人类工程建设活动的强度,结合汛期气象趋势预测,今年仍为地质灾害多发年份,其多发时段主要集中在梅汛、台汛期两个阶段,地质灾害的发生机率可能会略高于去年。因此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艰巨,形势严峻。目前全省已进入汛期,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定要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厅的要求,以及同级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抓好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认真编制和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是列入省“十一五”规划体
— 7 — 系目录的专项规划之一,是全省“十一五”时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省发展和改革委与我厅已经联合发布了这一规划,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要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在规划实施中的职责和任务,将规划实施工作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本地区的防治工作重点和主要防治任务,将规划的主要指标纳入同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严格执行。将规划实施的目标任务通过年度防治方案层层分解落实,形成政府领导负责、各有关部门协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归口、全社会参与的规划实施联动机制,齐抓共管。做到规划实施的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切实推进规划的有效实施。
正在开展本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的市、县,要注意做好与省级规划的衔接。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与发改部门的联系,结合本地实际,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列入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点或主要专项规划。要认真总结上一轮规划实施的经验,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进行稳定性评价,进一步核实地质灾害隐患点。对地质灾害点管理、易发区的划定、防灾工作面临的形势,以及防灾体系与减灾工程实施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行综合研究。通过研究提出规划编制工作基本思路、规划内容和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各市、县(市、区)要根据《关于做好市、县(市、区)地质灾害防
— 8 — 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办„2008‟57号)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市、县两级规划的编制、评审、发布与备案工作。
(二)切实抓好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成果的转化应用
省政府领导一直关心、关注着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工作。吕祖善省长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上特别强调今年要全面完成48个重点县(市、区)的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并综合调查成果,提出防治对策和分类处臵意见。目前已有44个县(市、区)完成了野外调查工作,还有4个县(市、区)的野外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之中。有关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尽快抓好调查成果的综合整理,并及时组织成果的验收。已完成成果报告验收的县(市、区)要抓紧完成信息系统建设、成果报告修改及归档。要及时把调查成果与提出的防治对策,向政府和防汛指挥部作专题汇报,把对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和防治工作纳入到当地的小流域山洪防御体系之中。同时,各地要花大力气抓好项目成果的运用工作,对于已查明的泥石流隐患,要充分结合小流域的整治,提出分类处臵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措施;对重要泥石流隐患沟,要指导乡镇政府按《重要小流域泥石流隐患防灾避险方案》,编制防灾预案,确定监测人员,落实防
— 9 — 灾责任人及防灾措施。在安排年度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及工程治理工作时,也要充分考虑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的防灾要求。为了切实推动这项工作,我们在这次会议上专门安排了乐清、景宁两县介绍他们如何充分利用项目成果积极主动抓好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做法和经验。
(三)加强地质灾害监测与预报(警)工作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工作。根据灾害隐患点特征和当地的经济水平,合理选择监测手段与方法,帮助乡(镇)政府和村“两委会”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体系,落实监测责任主体和具体责任人。要加强对监测责任人的技术培训,发放必要的监测工具,掌握相关监测要求,及时收集、汇总和上报相关监测信息。并给予一定的监测津贴,进一步明确其责、权、利。对部分危险性大、稳定性差,成灾概率高、危害程度大、规模在中型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建立专业监测点,实施多种手段,多项目专业监测,实时获取地质灾害相关信息。今年省厅将切实做好新昌县下山村滑坡监测示范工程,建成集滑坡监测技术开发、引进、现场试验验证于一体的重要监测基地。同时,着力解决滑坡位移监测仪在传感技术、仪器安装、数据传输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再建设10―15处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监测水平。
— 10 —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继续与气象、水利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预报(警)工作。要善于总结,不断修正完善预报模型,要逐步向地质灾害实时临灾预报、单点精确预报方向努力,进一步提高对突发性地质灾害预报时空效果。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平台,及时传递预报(警)信息,及时做好防灾工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做好预报(警)信息的反馈和灾情实地查验工作,为预报(警)模型的不断改进提供有效的基础资料。
(四)健全完善地质灾害应急体系
各地要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在政府换届后,及时调整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应急工作机构和应急工作制度,落实应急处臵专家队伍和应急救援工程队伍,加强应急避险场所建设。要认真研究落实《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的各项任务、制度和措施,进一步修改完善预案操作手册,加大对预案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应急预案的认知度。适时组织应急指挥系统演练,增强快速反应和应急处臵能力。适时组织以乡(镇)及村为依托的实地应急演练,以提高当地群众的应变能力与抗灾自救能力。各地要结合实际,在汛期对辖区内重大地质灾害隐患、重点保护对象、应急调查队伍、保障物资储备等作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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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监督管理
近几年随着各级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投入的加大,地质灾害勘查与治理项目也日益增多。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抓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监管,在工程立项、审批、发包、实施、验收等各阶段都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要按照勘查、设计、治理的程序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要实施严格的项目招投标制度,要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监理制度。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要始终贯彻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方针,坚决杜绝灾害隐患治而不绝的工程。对在工程建设中弄虚作假、偷工减料的施工单位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吊销其施工资质,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要通过治理,切实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使治灾工程变成利民工程。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人为引发地质灾害治理责任的认定工作。对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应督促各相关建设或施工单位按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和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技术要求组织治理,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防治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在经过专家调查与论证的基础上,选定21处为2008年省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这些重点隐患点所在地的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做好有关监测预报、勘查治理工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要加强对省级重点隐患点防治工作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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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继续抓好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搬迁避让工作 各地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加快欠发达地区下山脱贫工作,并把地质灾害搬迁避让作为下山脱贫工作的重中之重来安排的要求,坚持政府引导、群众参与,突出重点、分级负责,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公开公正、确保稳定的原则,认真抓好这项工作。有关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的基础上,制定搬迁避让长远规划与年度计划,做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点的认定工作,并落实搬迁避让工程的建设用地指标。省厅为支持搬迁避让工作,每年都预留了部分抢险救灾用地指标,各地要按照省厅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报批工作。今年省政府加大了对欠发达地区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农户的补助力度,从去年人均3000元,提高到人均5600元。经与省农办、省财政会商,今年省厅拟安排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的户数为2800户左右、人数10000人左右。要求各地在6月底前做好审核认定与申请立项工作。
近几年各地在开展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的实践中,进行了不少有益的探索。刚才庆元县所作的介绍,值得大家很好学习借鉴。今年二季度,我厅与省农办、省财政将联合对前二年各地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希望各地认真作好自查,迎接三部门的联合检查。
(七)做好新农村建设中地质安全保障工作
— 13 — 地质灾害防治与新农村建设密切相关。做好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环境保护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地质安全保障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新农村建设中的旧村改造、新村选址、移民迁建、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集中居民点、重要工程设施建设的,须按相关规定在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不适宜建设的,要重新选址。要加强对山区农民建房的引导,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拟建房的农民宅基地,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逐一调查,填写评估表,按用地批次合成一个评估报告,统一报批。为减轻农民负担,评估费用由当地财政统筹解决。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评估单位的资质管理及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的检查,为山区农民建房提供安全可靠的地质环境。
水利、交通、铁路等部门要加强山区农村交通沿线、水库岸坡等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价。重点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乡村康庄工程沿线的地质灾害防治;及时查明危害水库岸坡、坝基的地质灾害隐患,协助水利、建设等部门抓好强塘固房基础工作。
(八)加强沿海平原区的地面沉降防治工作
各地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面沉降防治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6‟30号),认真组织实施
— 14 — 《浙江省地面沉降防治规划》和本地的地面沉降防治规划。温州、嘉兴、台州等市要进一步加快地面水环境治理和城乡一体化供水进程,加大地下水禁、限采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有效控制地面沉降的速率。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并加强监测。温州、台州的地面沉降标今年要完成建标工作。宁波、温州、嘉兴、台州等市在本年度要组织一次区域性地面沉降监测,向省厅提交本年度地面沉降的范围和沉降速率控制情况的报告。
(九)切实提高地质环境监测站的技术支撑能力 在各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省11个市及部分重点县建立了直属的地质环境监测站。这为我们做好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但是从目前的情况看,不少地方监测站人员不到位,专业不配套,职能不落实,支撑能力不够强的问题比较突出。有的地方本来监测站的编制就很少,还被挪用或占用。这里有一个责任问题,我们各级领导头脑一定要清醒。要千方百计把我们的监测站建成名副其实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引进充实专业人员,加强业务技术培训,全面落实监测职能,使之成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抓好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力技术支撑。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要加强对各市、县地质环境监测站的业务指导,要在基础资料、技术方法、成果应用等方面给予全方位的指导帮助,使他们的技术支撑作用尽快得到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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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今年,对我国来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确保今年的社会稳定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近几年来,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践告诉我们,地质灾害已经成为我省导致人员伤亡的重要灾害之一,也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切实抓好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今年我省的天气趋势和防灾形势已经清楚,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任务也已经明确。下一步,就是如何结合各地实际,狠抓落实的问题。
一是要强化责任抓落实。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的广大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和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同志,都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把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视为自己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要层层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制,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要强化责任考核,做到奖罚分明、是非分明、功过分明。
二要突出重点抓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从时间上来说,汛期是防灾重点;台风登陆前后的48个小时是重点。从灾种上来说,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小流域滑坡、泥石流是防灾的重点。从地段上来说,河谷沟口、高陡边坡等地质灾害高易发区是防范的重点。因此我们必须紧紧抓住重点时段、地段、灾种,落实好监测防范措施及对策,尽最大努力化被动为
— 16 — 主动,把灾害的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
三要督促检查抓落实。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在主汛期到来之前再进行一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大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地质灾害严重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的编制情况,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情况,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执行情况。同时,还要检查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灾害预报预警等制度是否落实。各地还要组织专业人员,对本辖区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险情进行一次摸底排查,查有无新增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查原有地质灾害隐患点险情是否有加剧的情况,查各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是否健全、各项防灾措施是否完善,查监测信息网络是否建立和健全、信息渠道是否畅通,查有关防灾责任人是否落实到位等等。
四要搞好协调抓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明确指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资源部门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搞好与气象、水利、建设、交通、教育、旅游、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支持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以及公路、铁路沿线、库区、矿山、旅游区、校区等的地质灾害
— 17 — 防治工作。通过有效的沟通协调,形成防灾工作的合力。
五要创新科技抓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要充分依靠科技手段。当前,要认真研究开发监测新技术、新设备,积极探索研制更为实用的群测群防监测仪器。要加强地质灾害预报预警针对性、时效性和科学性研究,提高预报预警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最近杭州市局在原有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的基础上,又与气象部门合作开展了精细化地质灾害临近预警预报的研究项目,这种勇于创新的精神值得鼓励和提倡。要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方法和规范研究。结合我省工业化、城市化快速推进的实际,为各行各业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展各类工程建设,提供科学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标准、要求和技术规范。要研究既能减灾保安全,又能兴利促发展,为现代化建设提供良好安全的地质环境的防治技术思路和工程治理新模式。通过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开发和利用,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
同志们,今年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发扬成绩,克服困难,勇于奉献,扎实工作,努力做好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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