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政同志在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现场会上的讲话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李德政同志在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现场会上的讲话
时 间: 2007-5-28【字体: 大 中 小】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县委同意,县纪委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交流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抓点示范,典型带动,扎实推进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政治保证。现在,我讲三点意见,供同志们讨论落实。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于维护和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次会议安排组织参观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给我一个基本印象,就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了,村级“两委”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就会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发展的积极性和热情就会高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才能有所保证。从看过的这些示范点,给我们以启发,也产生了许多思考,归纳总结,有四个基本特点:一是抓组织领导到位,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抓宣传教育到位,形成了全民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浓厚氛围;三是抓制度建设到位,形成了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四是抓村务公开到位,形成了风正气顺、和谐团结的良好风气。虽然我们在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但与省市要求还相差甚远,工作中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诸如广大基层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政务、村务公开不规范不及时的问题等等,归根到底我看还是思想认识的问题。因此,我们必须认真领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它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以增强广大基层干部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第一,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构建和谐社会,重心在农村。我县是农业县,全县总人口20.6万,其中农村人口18.77万人,占全县人口的91%。没有农村的和谐稳定,就没有全县的和谐稳定。近几年,我县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对此必须予以充分肯定。但同时也要看到,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2006年县纪委受理80件信访件中,涉及农村基层干部在退耕还林、村级财务、计划生育等方面的问题36件,占总信访量的45%;转立案26件,涉及农村财务、计划生育、退耕还林等问题14件,占总案件的54%。通过以上数据对比,充分说明了农村的基层政权是我们党执政最广泛、最深刻的社会基础,没有农村政权的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就会受到影响。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是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第二,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促进基层干部改进作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我们农村干部,处在工作的最前沿,直接面对群众、面对农村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千家万户的直接利益。肩负建设新农村、帮助农民增收的重大责任,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靠村干部带领群众去落实。“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支部”,支部的风气,往往是一个村的风气,党支部的面貌,往往也是一个村的面貌。因此,要通过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引导广大基层干部树立为群众服务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党的纪律观念和民主法制观念,才能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以良好的作风推进白河的新农村建设。
第三,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解决“三农”问题,保证国家惠民政策落实的必然要求。自2002年以后,国家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相继出台针对新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我县仅2006年国家投入的惠民项目9个,惠及15个乡镇124个村,涉及资金8148万元(其中:退耕还林补助5154万元、“两免一补”资金1118万元、农村合疗补助609万元、扶贫重点村建设资金520万元、城乡低保206万元、迁移扶贫140万元、粮食直补121万元、计生奖补26万元、救灾移民35万元、生态移民500万元),而我县2006年全县财政收入仅5286万元。通过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国家每年将这么多的惠民项目和惠民资金放在我们这里,就需要我们管好,用好,保证惠民资金真正用在农民身上,用在农村经济发展上,因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各乡镇和有关涉农部门,要从保护和挽救我们的基层干部的角度出发,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监督使用好惠民资金,保证国家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
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和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任务,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深入教育为基础、推进公开为重点、健全机制为核心、抓点示范为关键”的工作思路,以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第一,深化教育,努力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是基础。各乡镇要紧密结合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实际,积极探索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载体,不断创新教育方式,大力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在提高教育效果,全面落实村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和基层站所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上下功夫。一要紧紧围绕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要组织广大农村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增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要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教育。要组织广大农村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决议、决定,认真掌握党的“三农”政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部署,切实增强政策观念、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
三要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要开展以 “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为重点,加强农村党员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通过组织学习胡锦涛同志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大意义和基本要求,增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努力践“八荣”、弃“八耻”,为树立农村社会主义新风尚、建设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四要加强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要坚持以思想教育、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典型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加大对优秀农村基层干部事迹的宣传力度,树立一批勤廉双优先进典型。同时,充分运用反面典型,定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教育警醒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要创新教育形式。要适应农村特点,采取轮训、主题教育、集中教育、形势报告会、党课等形式开展教育;要把传统教育方式与现代技术手段相结合,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的作用;要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第二,推进公开,确保农村基层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行公开是重点。提高农村工作的透明度,把全县农村基层干部行使的权力置于农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必须继续坚持实行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通过实施阳光政务、村务,切实打造廉洁
政府、廉洁新村。
一要进一步深化镇政务公开。要紧紧围绕深化农村改革,着重公开国家有关涉及“三农”问题的政策措施,如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的政策;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政策,特别是“两免一补”等政策,国家扶贫政策;优化农业结构、加快发展乡镇企业、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等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政策;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政策。要通过公开,把国家的支农惠农政策原原本本地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农户。
二要继续深入推进村务公开。要按照统一规定,定期公开计划生育政策落实、国家惠农政策落实、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宅基地安排、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村干部报酬等情况。重点抓好财务公开,所有收支必须逐项公布,让群众了解、监督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情况。对有关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土地及水面等资源的发包和收益、村集体债权债务、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以及新农村村庄规划、住宅设计、公共设施建设、为民办实事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要及时向群众公开,广泛听取村民意见,重要项目建设等可专题公开或按群众要求点题公开。村务公开内容要经村务监督小组审核同意,坚决纠正和防止不公开、假公开问题。三要全面推进基层站所办事公开。要按照政策法规、服务项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理结果、投诉渠道、服务对象的权利义务、执法和处罚依据“八公开”的要求,做到及时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学校、医院等与群众关系密切的公用事业单位,也要积极推行办事公开。
第三,健全机制,规范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健全机制是核心。各乡镇党委、纪委要切实从探索机制上想点子、出新招,通过创新机制,规范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要强化监督管理机制。要结合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特点,积极探索实施规范管理和有新监督的方式方法,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明确村干部的工作职责和事权范围,积极推行目标责任、年终考评和离任审计等制度,不断强化对干部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行警示训诫工作制度,对不能或不及时完成工作任务、群众意见较在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或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调整。
二是要建设服务群众机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进村入户、包村联户、记民情日记、服务承诺等制度和规定,通过制度建设推动村干部作风建设,引导村干部端正对群众的态度,摆正同群众的关系,增进同群众的感情。
三是要完善激励机制。要把关心爱护基层干部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建设健全激励保障机制,认真落实村干部报酬,激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抵制腐败的自觉性,同时,注重对优秀村干部从物质上、精神上给予表彰和奖励,用荣誉感召人。第四,抓点示范,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开展。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点示范是关键。县纪委确定的15个乡镇18个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在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要率先于其它地方,着力在深化教育和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在工作结合上做文章,通过抓点示范,推进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深入开展。一是要强化宣传教育。各乡镇纪委和县纪委抓点领导要紧紧围绕农村工作中心,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组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积极开展以加强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教育、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以及正面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宣讲活动。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形成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是要加强制度建设。一套科学合理的制度,是促进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各示范点要按照县纪委确定的“六项制度”、“四项规定”,统一内容,统一标准,集中在示范点上体现,要通过制度建设规范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各项工作。
三是搞好工作结合。各乡镇在抓点工作中,要注重搞好工作结合,一要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围绕新农村建设中的实事工程推进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促进农村道路硬化、教育培训、环境整治和文化建设等目标任务的实现,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二要与教育、保护和挽救干部相结合,定期对示范点的村干部执行工作制度和履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查处。三要维护群众利益、纠正不正之风相结合,在抓点工作中,对群众反映强烈而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要限期处理,对不及时处理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真正做到取信于民。
第五,惩防并举,认真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注重实效是目的。各乡镇党委、纪委,要按照中央统一要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明纪律,严肃查处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中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促进干部勤政廉政,确保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重视做好群众信访工作,促进农村和谐、稳定。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畅通农村信访渠道。村干部要经常走门串户,和群众谈心交心,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主动了解和解决农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做到一般信访问题不出村,发现集访苗头要认真做好工作,化解矛盾。要切实保护农民群众信访举报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二是继续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整治,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要针对各种乱收费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农村教育、报刊订阅、道路修建、计划生育和农村建房等方面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防止以经营性服务、公益事业建设收费为名变相加重农民负担。要认真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活动。要坚决纠正农村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对负债村要实行公益事业和重大建设项目报告审批制。
三是进一步加大力度,坚决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坚决制止在乡镇村财务管理、宅基地审批、土地资源开发承发包等过程中发生的暗箱操作、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重点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严重群体性事件和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案件;查处挪用、克扣粮食直补资金和村级补助资金及侵吞、挪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行为;查处各种巧立名目、变换花样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强行集资摊派,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坚决纠正基层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要注意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作用。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第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党委是关键。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规划之中,切实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目标,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坚持抓点示范,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定期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工作情况。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要求,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进行分解,做到分工具体、任务清楚、责任明确。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村级延伸,制定相应的责任考核和追究办法。农村基层干部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作为农村基层干部考核的内容和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二,有关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涉及的领域多、部门多,政策性、业务性都很强,必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组织部门要重点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宣传部门要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中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民政部门要抓好村务公开和村级民主政治建设;财政、审计等部门要抓好建立健全农村基层财务制度和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抓好党在农村各项政策的落实。各部门要按照分工,充分发挥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能优势,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部门的整体工作。要围绕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立足于本部门、本系统的工作职能,研究提出解决措施,积极探索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认真组织实施,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第三,要切实履行职责。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乡镇纪委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协助制定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实施方案。要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建立信息综合反馈机制,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要坚持分类指导,及时总结推广经验,运用典型引路,确保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同志们,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紧迫而又艰巨的任务,它涉及基层工作的各个方面,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各涉农部门负有重大责任。我们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开拓创新,知难而进,扎实深入地做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为实现突破发展与构建和谐白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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