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文军在全省地税工作会议上讲话_地税工作会议讲话

发言稿 时间:2020-02-27 05:23:47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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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往开来 团结奋进

推动全省地税工作实现新的发展和跨越 ——宋文军同志在全省地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0年2月1日)

同志们:

这次全省地税工作会议,是在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中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总结一个时期以来的地税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的工作任务,动员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解放思想,振奋精神,继往开来,团结奋进,努力推动地税工作实现新的发展和跨越。下面,根据省局党组研究的意见,我讲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积极探索,扎实推进,全省地税事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几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大力支持下,以于希信同志为班长的省局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全系统两万多名地税干部职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团结一心、奋力开拓,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特别是工作思路越来越明确,税收管理越来越高效,执法服务越来越优化,基层基础越来越稳固,制度机制越来越完善,队伍建设越来越加强,地税形象越来越提升,内外部环境越来越和谐,地税事业步入了又好又快发展的轨道,步入了一个最好的发展时期。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牢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确立总体发展思路,有力地保证了地税工作方向。确立发展思路,明确工作方向,是保证地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本前提。省局党组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地税工作全局,认真研究各级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研究经济社会发展走势,认真研究税收工作规律,努力做好与地税实际结合的文章,保证了地税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发展。在具体工作中,针对存在的一些矛盾和问题,在认真分析、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及时提出了“定好位、收好税、带好队”的总体工作要求,通过认真“定好位”,自觉接受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切实加强与各个部门的协调,与各方面的联系越来越密切、沟通越来越顺畅、感情越来越融洽,各级党委政府和各个方面对我们的信任程度越来越高、支持力度越来越大、肯定赞扬越来越多,地税部门地位形象得到大幅提升。通过切实“收好税”,牢牢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形成了新的治税理念,推行了新的治税方式,探索了新的治税手段,有力地促进了地税收入的持续增长。全系统组织收入由2002年的360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1309亿元,年均增长20.25%,地方级地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和地税总收入的比重分别提高了2.05和2.71个百分点。通过严格“带好队”,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和谐地税大家庭建设,进一步造就了一支政治合格、作风顽强、廉洁奉公、务实高效的干部队伍,营造了一种风正气顺心齐、团结和谐奋进的浓厚氛围。

实践证明,“定好位、收好税、带好队”的总体工作要求,符合党的大政方针,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符合地税工作实际,已经成为各级地税部门的行动指南,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系统上下按照这一总体要求,连续组织开展了“基层建设年”、“纳税服务年”、“管理年”、“信息化建设应用年”、“质效年”、“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年”,推动地税工作一年迈上一个新台阶,实现了不断创新与跨越。

(二)牢牢坚持以强化管理为主线,不断创新各项管理措施,有力地提升了税收管理质效。强化税收管理是组织收入工作顺利开展的基本保障。近年来,我们坚持以创新的思路抓管理,认真研究经济与税源、税源与管理、管理与税收的内在关系,逐步形成了“经济决定税源,管理增加税收”的治税理念,靠管理挖潜力,向管理要收入,推动税收管理走上了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轨道。在具体工作中,各级按照“抓大控中定小”的征管工作思路,以强化税源管理为核心,推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极大地提高了管理质效。特别是通过实行重点税源集中管理,进一步提高了重点税源税收贡献率;通过积极开展税负分析和纳税评估,进一步增强了管理的针对性;通过全面推进个体微机定税和中小企业核定征收、发票改革、房地产行业税收“一体化”管理、社区税收综合治理、股权转让所得税管理、重大建设项目税收控管等,进一步堵塞了管理漏洞;通过不断强化信息化建设应用,完成了由市级数据集中到省级“大集中”的跨越,实现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次重大变革,税收管理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针对地方税收面广量大、零星分散、隐蔽性强、易漏难管的实际,在总结基层经验的基础上,推出了社会综合治税的重大举措,走出了一条管理新路,赢得了广泛的支持和赞誉,成为山东地税的一大品牌;针对税收征管改革的发展趋势,不断创新税源管理方式,健全完善立体化税源管理组织体系,注重依托信息技术强化对税源信息的采集、加工、处理和分析利用,提高了税源控管水平;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对经济税收带来的不利影响,在抓好当期税源的同时,坚持向存量税源要收入,扎实有效地组织开展了“五清查”工作,最大限度地实现了管理增收。

实践证明,“经济决定税源,管理增加税收”这一治税理念的提出和落实,揭示了税收发展的内在规律,指明了税收管理的目标方向,带来了管理方式的改革创新,有力地促进了税收管理质效的提升。

(三)牢牢坚持以规范执法、优化服务为重点,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有力地优化了地税工作环境。税收管理的过程,既是执法的过程,也是为纳税人服务的过程。几年来,各级坚持一手抓执法、一手抓服务,做到规范执法与优化服务并重,进一步营造了法治、公平、文明、和谐的工作环境。

在税收执法方面,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观念,坚持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指导方针,加快推进税收立法,积极完善制度办法,切实强化责任落实,有效加强执法监督,保证了地税工作依法依纪顺利进行。具体工作中,通过推进立法优化地税环境,2003年省政府在全国率先以政府令的形式发布了《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办法》,去年,省政府又将由《保障办法》上升而来的《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全国第一个省级地方性税收法规,已经通过一审立法程序,上半年即将颁布,从而为地方税收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通过完善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先后制定完善了征管规程、稽查规程、减免税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办法,推动税收执法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通过强化责任保障执法规范,在全国率先推行了税收执法责任制,有效地规范了各个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行为;通过加强执法监督防范执法风险,强化执法考核,建立预警机制,推行阳光办税,支持财政、审计监督,增强了税收执法的透明度;通过加大执法力度优化税收环境,组织开展一系列重点检查和专项检查,依法查处和打击了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有效地规范了税收秩序。我局税收执法工作得到国务院肯定并在全国税务系统推广。

在税收服务方面,在实践中总结形成了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社会发展、服务纳税人的“三服务”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落实服务措施,有效地提升了服务水平。各级积极服务经济建设,围绕调整结构、培植税源、促进发展,切实加强经济税收研究,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围绕落实全省重大经济发展战略,先后制定下发了促进服务业、循环经济、科技创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意见办法,发挥了积极的引导和扶持作用;围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支持企业发展,组织开展了“应对金融危机,共谋科学发展”主题活动,送政策上门,帮企业解忧,给企业鼓劲,为经济把脉,取得了明显成效。积极服务社会发展,重点围绕支持下岗职工再就业、退伍军人创业、残疾人就业,帮扶弱势群体,支援抗灾救灾等,努力提供各方面的服务,积极搞好爱心捐助,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按照国家政策和省政府要求,依法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的代征代收工作,有力地支持了教育、文化、残疾人等社会事业的发展。积极服务纳税人,在全国税务系统率先成立了省、市、县三级纳税服务专门机构,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大力推行“一站式”服务,不断完善服务机制,健全服务制度,创新服务手段,丰富服务内容,进一步提高了服务质效,纳税服务工作始终走在全国税务系统前列。

实践证明,税收工作的开展既要靠法制来保障,也要靠服务来推动。几年来,经过系统上下的共同努力,实现了执法与服务的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开创了征纳双方互利共赢、和谐发展的新局面。

(四)牢牢坚持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为保障,切实强化工作落实,有力地促进了地税工作开展。制度和机制建设带有根本性和长远性,是地税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几年来,省局党组立足于地税事业的长远发展,注重用完善的制度规范干部的行为,用健全的机制提高内部运行质效,较好地解决了系统内制度不够完善、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一是规范了行政运行制度。从省局机关做起,各级先后建立健全了机关运行、行政管理等基本工作制度,研究出台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等人事管理制度,制定落实了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审计、审批等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推行了基建项目报批、固定资产处臵、政府采购等资产管理制度,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完善了考核奖惩机制。全面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建立完善了决策目标、责任执行、督查督办和分工负责、考核评价、奖惩激励的内部运行机制,在系统上下形成了自我加压、奋勇争先的生动局面。三是强化了执行落实机制。始终把抓落实作为贯穿工作始终的一条主线,特别是牢固树立“只有基层落实才是最终落实”的意识,领导机关围绕落实搞服务,基层单位围绕落实抓执行,在系统上下营造了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良好氛围,有力地保证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实践证明,良好的制度机制可以激发活力、增强动力、提高执行力。几年来,随着制度机制建设的不断规范完善,系统上下行政管理越来越规范、内部运行越来越顺畅、工作质效越来越突出,各项工作逐步走上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五)牢牢坚持以班子队伍建设为根本,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有力地增强了地税工作活力。“带好队”是“收好税”的前提,作为一个拥有两万多名干部职工的垂直管理系统,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关键是要提高素质、提升能力、激发活力。几年来,各级坚持不懈地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着眼于地税事业的长远发展,切实抓好干部的教育和培养,提高了各级领导班子适应形势、把握全局、探索创新的能力。坚持不懈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通过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力度,使一大批优秀地税干部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通过积极推行竞争上岗、基层领导职务聘任制和岗位能级管理,大力开展上挂、下派双向交流,进一步锻炼了队伍、培养了干部。坚持不懈地开展干部教育培训,通过建立完善教育培训长效机制,积极搭建集中培训、视频培训、网上税院等学习教育平台,大力实施骨干人才选拔工程,促进了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坚持不懈地加强基层建设,精力向基层集中,重心向基层转移,资金向基层倾斜,基层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基层人员素质不断提高,基层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坚持不懈地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以开展和谐地税、文化地税和文明地税创建活动为载体,在关心人、尊重人、理解人、培养人、锻炼人、发展人上下功夫,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干事创业热情,为搞好各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实践证明,人是决定事业成败的关键因素,班子队伍是地税事业发展的根本保障。经过几年来坚持不懈地努力,各级领导班子的能力水平明显提升,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有力地增强了系统上下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六)牢牢坚持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不放松,努力打造廉洁勤政的干部队伍,有力地提升了地税部门形象。党风廉政建设事关地税事业的兴衰成败。省局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突出位臵,根据上级要求,立足行业实际,积极构建与地税工作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各级着力抓教育,深入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切实增强了廉政意识,筑牢了思想防线;着力抓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政责任、廉政承诺、廉政谈话、廉政例会等各项制度,有效地规范了各级地税机关和广大干部职工的行为;着力抓监督,率先在全省制定专门管理办法,成立专门巡视机构,认真开展税检共建,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有效地优化了行业作风、防范了问题发生、保护了地税干部。同时,高度重视机关党的建设,扎实有效地组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两好一高”机关争创活动,努力建设具有良好学风的机关、带头抓落实的机关、负责任的机关和节约型机关,提高了党的建设水平和党员队伍素质,有效地发挥了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实践证明,党风廉政建设重在加强领导、贵在常抓不懈。只有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廉洁自律,全面落实“一岗双责”,不断强化教育、健全制度、加强监督,才能保护地税干部、维护地税形象、促进事业发展。

回顾过去一个时期的工作,大家可以看到,地税事业不断发展,干部职工全面进步,成果辉煌,令人鼓舞。今天,我们可以自豪地宣布,山东地税跨入全国地税系统第一方阵的目标已经顺利实现。尤其值得大家引以为豪的是,每年省几大班子领导都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批示肯定,并先后在全国、全省有关会议上介绍工作经验100多次,有17项工作在全国税务系统和全省推广;省局机关和14个市局跨入“全国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行列;全系统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的领导干部,2003年以来,先后有12名同志走上厅局级领导岗位。这充分证明,我们这支队伍是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高度信任的队伍,是一支素质过硬、作风顽强、敢打敢拼、业绩突出的队伍。

回顾过去一个时期的工作,大家可以感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大力支持的结果,更是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团结拼搏、开拓进取、埋头实干的结果。作为地税系统每一名亲身经历这段难忘岁月、见证这段辉煌历史的干部,此时此刻,大家不会忘记,这也是我们的好班长于希信同志以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以对地税事业的高度负责,团结带领广大地税干部职工艰苦努力、勇攀高峰获得的丰厚回报。在此,我代表省局党组,向所有关心支持地税工作的各级领导、各个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向离退休老同志、向地税干部职工家属表示亲切的慰问!向我们的好班长于希信同志表示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一个时期的工作,大家可以体会到,地税工作的开展,需要有一个正确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需要有一套完善的制度和良好的机制,需要有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和一支奋发有为的干部队伍,需要有一种勇于创新、大胆探索、积极实践的拼搏精神,需要有一种超前预测、及早谋划、狠抓落实的工作态度,只有这样,才能推动地税事业实现新的跨越、创造新的业绩。我们有信心也有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继承和发扬这些好的理念、好的思路、好的措施、好的做法、好的精神、好的作风,在继承中落实,在继承中创新,在继承中发展,不断把地税工作推向新的水平。

二、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全力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关键一年。按照中央、全省各项工作会议精神,综合分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经济税收形势,我们认为,复杂的经济形势将对税收工作带来多重影响,既有有利条件,也有不利因素;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对此,会上已经印发了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和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传达提纲,这些会议都对新的形势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分析,各级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把握,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对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总体部署上来,搞好结合文章,做好地税工作。

关于新的一年的地税工作,省局在制定下发的《2010年工作意见》中已经有了明确、全面、细致的部署,总的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和中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税、从严带队、科学管理、共建和谐的基本要求,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突出税源管理、征收管理、税收执法、纳税服务四个重点,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各项保障措施,进一步巩固、完善、创新、提高,努力推动地税工作再上新水平,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作出更大贡献。关于今年的组织收入目标,省局研究确定,与总局要求相衔接,与全省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指标相衔接,全省地税收入增长11%左右。各级都要按照省局《2010年工作意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目标分解和责任落实,抓好措施制定和工作推进,抓好督促检查和考核奖惩,把各项工作全面推向深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具体工作安排就不再重述了,下面,我着重围绕如何把握和落实依法治税、从严带队、科学管理、共建和谐的基本要求,讲几点意见。

分析税收工作的特点和规律,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省局认为,依法治税是做好税收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原则,从严带队是推动地税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可靠保障,科学管理是不断提升地税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共建和谐是促进地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四个方面的要求有机融合,相互联系,涵盖了地税工作的方方面面,与我们一贯倡导的“定好位、收好税、带好队”的总体要求紧密衔接,适应了党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理念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符合山东地税的发展现状和前进方向,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地税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战略性安排。

(一)大力推进依法治税,切实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是依法治国方略在税收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依法治税,关键是要遵循“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治税思想,按照公正执法、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的要求,本着内外并举、重在“治内”、重在“治官”、重在“治权”的原则,着力在转变执法观念、推动地方立法、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上下功夫。

一是要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征管和服务是税法规定的税务部门的核心业务。各级要牢固树立依法征管与依法服务并重的观念,一方面,严格依法征管,认真落实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切实把握依法组织收入的主动权,不断提高地税收入质量;另一方面,严格依法服务,奉行公正文明执法,坚决纠正和防止对纳税人居高临下、指手划脚的衙门作风,高度重视并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总结分析多年来稽查、审计、检查中发现的税收违法违纪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并不是纳税人的问题,而是税务部门自身的问题。根本原因在于执法行为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有些该管的没有管好,有些该查的没有查透,有些该罚的没有罚到位,弱化了执法力度,影响了税法刚性。这些问题,必须认真加以解决。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看,一方面,要进一步规范抽象行政行为。要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制度和备查备案制度,凡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出台之前必须经过法制机构统一审核把关,并按规定上报备案,由上一级地税机关定期备查;要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该清理的严格清理,该修订的及时修订,该废止的立即废止;要切实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细化执法标准,明确执法责任,防止出现问题和偏差。另一方面,要进一步规范具体行政行为。要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坚持“阳光执法”、“阳光办税”,增强税收执法的透明度。要有效发挥税务稽查的威慑作用,不以入库税款多少来衡量稽查成果,把稽查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发现和处理问题上,并坚持自查、评估和约谈在前、稽查处理在后,既体现对纳税人的尊重和负责,又提高稽查处理的效果;要不断加大稽查执法力度,尤其要加大对稽查发现的征纳双方涉税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力度,坚持稽查案件集体审理制度,严格实施案件执行和移送制度,杜绝查而不追、查而不究等问题的发生;要不断改进税收执法检查方法,加大专项检查和大要案查处力度,探索实行网上执法检查,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严格落实新修订的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及时处理争议纠纷,依法化解执法矛盾,有效防范执法风险。要拓宽税收执法责任制实施范围,完善执法责任制追究制度,更好地规范约束执法人员的日常行为。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要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健全税收执法内部监督机制,加强上下级之间、同级各部门之间以及干部职工之间的执法监督;要积极探索内控机制建设的新办法、新途径,有效控制执法人员渎职、失职、违法犯罪行为以及侵犯纳税人合法权益行为。要认真接受外部监督,加强与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检监察、审计、财政、司法以及新闻舆论部门的联系沟通,主动接受他们的监督;要依法向纳税人公开相关办税事项,尤其要依法公开税款核定、税收处罚等敏感事项,广泛接受纳税人的监督。

四是要进一步推动地方立法。《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今年将要正式颁布实施,这是山东地方税收法制建设的重大突破,为全国税务系统开创了先河,对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地方税收立法体系具有标志性的意义,对于提高全系统的依法治税水平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有关方面要进一步做好工作,争取尽快颁布实施。《条例》一经颁布,各级要迅速行动起来,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搞好向地方政府的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争取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支持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要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的贯彻实施,全面及时落实到位,使之发挥应有的保障作用。

(二)牢牢坚持从严带队,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执政能力。带好队伍是各级地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职责,也是领导能力和水平的具体体现。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两万多人的大系统来说,做好这一点尤为重要。作为一名地税领导干部,一定要牢牢坚持从严带队,不断强化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切实承担起带好队伍的责任。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不断加强系统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思想作风建设、素质能力建设、干部人事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地税干部队伍,为地税事业的长远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一是要不断加强系统党的建设。要进一步加大系统党建工作指导力度,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以组织收入、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为根本任务,以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为重点,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进地税系统党的建设,更好的为全省工作大局服务。要加强省、市、县三级地税党组(党委)建设,发挥好领导和表率作用;加强地税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好基础和堡垒作用;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发挥好广大党员的先进性和先锋性作用。要进一步加大思想政治工作力度,真正用科学的理论武装人,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用高尚的精神塑造人,用先进的文化鼓舞人,努力营造争先创优、团结进取、文明和谐的良好氛围。

二是要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要切实强化表率意识,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身做起,坚持正人先正己、做官先做人,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自己的品德、言行、作为和人格魅力树立威信、凝聚人心。要切实强化团结意识,班子成员之间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与人为善,坦诚相待,大事讲党性、讲原则,小事讲人性、讲风格。特别是各级一把手,要摆正个人与群众、与党组织、与集体领导的位臵,做到当决策者不搞个人武断,当“一把手”不搞一手把持,当“班长”不当家长,切实搞好与每位班子成员的团结,靠团结出政绩、出成果、出人才、出干部。要切实强化民主意识,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及时加强沟通交流,团结带领一班人心情舒畅的开展工作;对日常工作坚持分工负责,“一把手”总揽不包揽,班子成员分工抓落实,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要讲究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坚持不懈地加强学习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驾驭能力、指挥能力、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和研究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各级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影响力、战斗力,有效的领导和指导地税工作开展。

三是要不断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要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的作风,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不提脱离实际的空洞口号,不搞劳民伤财的低效工程,不做形式主义的表面文章,不求昙花一现的轰动效应。要大力倡导调查研究的作风,深入基层,贴近实际,看实况,摸实底,察实情。特别是重大决策前要深入开展调研活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要大力倡导艰苦奋斗的作风,改进文风会风,坚持少发文、发有用的文,少开会、开短会、讲短话,节约时间,提高效率;改进行政接待,规范接待程序,减少接待次数,控制接待标准,节约接待费用,拿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干事业、抓落实。

四是要不断加强素质能力建设。要认真落实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有关教育培训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整合培训资源,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效果,保障干部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要研究完善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实施办法,提高教育培训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要坚持按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培训的原则,省局组织的培训做适当延伸,注重抓好各级班子成员培训,突出抓好基层领导干部培训,全面抓好基层一线干部的培训,尤其是税源管理、征收管理、税收执法、纳税服务和计算机应用等人员的专业化培训,提高基层地税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岗位技能。要加强骨干人才的选拔、管理,鼓励干部参加各种形式的在职学历教育和资格考试,优化队伍的学历、专业和知识结构。要探索建立教育培训激励机制,把培训结果和干部使用结合起来,把干部接受教育培训情况作为选拔任用的依据之一,激发干部接受教育培训的积极性。

五是要不断改进干部人事管理。要探索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断研究改进竞争上岗的程序和方法,设计更加科学合理的计分办法,提高竞争上岗的公信力;及时充实调整领导班子,抓好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和选拔,改善各级领导班子结构。探索干部纵向交流、横向交流的渠道和方法,继续开展机关和基层的上下挂职锻炼;坚持在基层推行岗位能级管理,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的新经验、新措施,激发基层工作热情,增强基层工作活力。

六是要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中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的要求,结合地税工作实际,全面落实中央、省和总局关于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以全面推进内控机制建设为载体,认真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各项工作,努力构建符合地税工作实际的大预防工作格局。特别是要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确保落到实处。要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既要对分管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共同承担起反腐倡廉的责任。要进一步加强“两权”监督,抓住关键环节,改进监督办法,完善监督措施,加大监督力度。要进一步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继续完善特邀监察员制度,开展税检共建活动,加强与方方面面的联系沟通,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要进一步搞好巡视检查工作,结合实际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和省委有关实施办法,完善巡视检查工作制度,找准工作切入点,把握工作着力点,改进方式方法,提高工作质效,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解决问题,切实促进整改。

坚持从严带队,省局机关要带好头,切实发挥好全省地税机关的领率作用,以自身的素质、能力、作风、形象为全省地税系统做出表率。

(三)认真抓好科学管理,切实改进管理方式,不断提升工作水平。管理是税收工作永恒的主题。随着社会不断发展进步,要不断更新管理理念,改进管理方式,从管理学的角度研究税收管理工作,遵循税收管理基本规律,不断提高税收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一是要改进收入管理。要正确处理好依法治税与组织收入的关系,把握大局,科学指导,做到税收收入规模与当地经济规模、经济结构,与当地税源规模、税源结构相适应,保持税收收入的良性增长。要切实提高收入预测水平,及时掌握影响税收收入的主要经济参数和企业财务指标变化情况,认真分析和评估重大税收政策调整效应,逐步建立地税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关联性分析模型,更加准确地预测地税收入增减变化情况。要实事求是地研究各自的收入目标,并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好、汇报好,与相关部门沟通好、协调好,最大限度地形成思想上的共识和行动上的一致,牢牢把握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要进一步完善数据“大集中”模式下税收会计核算工作,强化税票管理,推进财税库银联网工作,提高税款入库效率,降低税收风险。要继续大力推进企业二、三产业分离,进一步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更好地促进三产发展、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二是要改进税源管理。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的前提、基础和核心,税源管理的水平决定着征收管理和组织收入的水平。各级要认真总结税源管理的成功经验做法,积极落实总局关于加强税源管理的一系列部署,进一步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努力取得新的更大成效。要进一步完善税源管理体系,按照分散与集中、专业与综合相结合的要求,充分发挥各级税源管理部门的牵头和协调作用,加强工作协作,尽快形成立体化的管理格局。要进一步强化税源管理措施,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突出抓好纳税评估、税收预警和税源预测分析,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涉税信息比对,切实加强对近年来探索形成的一系列管理制度、管理办法的深化落实,努力取得更大成效。要进一步抓好单税种管理,认真做好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文章,不断总结经验,发现规律,创新方式,提高层次。同时,继续做好有关地方文化、教育、残疾人保障等税费的代收代征工作,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三是要改进税收政策管理。作为省以下税务机关,关键是把握好、执行好、运用好现有税收政策,确保政策执行到位。要继续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增强税收调控功能,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要严格税收优惠管理,细化税收协定执行程序,明确责任,严格把关,确保落到实处。要建立税收政策执行机制,加强政策出台前的调查研究、执行中的跟踪监控和执行后的效果评估,促进政策更加完善、执行更加有力。要运用各种载体和形式,及时对新出台的税收政策和管理措施进行解读宣传,为税收政策执行和各项税收工作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四是要改进纳税服务管理。纳税服务是近年来总局高度重视、强力推进的一项重点工作。由于我们认识早、行动快、措施实,纳税服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全国税务系统一直处于领先地位。下一步,各级要在巩固已有做法和成效的基础上,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纳税服务工作会议精神和纳税服务三年工作规划,积极推进纳税服务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着重从改进完善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地税网站三大服务平台入手,进一步健全纳税服务体系、科学设臵服务机构、完善纳税服务制度、整合纳税服务资源、简化办税服务程序,不断优化各项服务。在办税服务厅管理方面,市、县局纳税服务中心要与有关征收机构的办税服务厅实现有效整合,统一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全面推行“一站式”纳税服务。在12366服务热线管理方面,要加强对12366座席人员管理和培训,提高其业务技能和服务质量,同时保障系统安全运行;要选配业务骨干或聘请专业人才座席接线,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实行座席服务外包。在地税网站管理方面,要按照总局要求,整合省以下地税网站,建设应用山东地税网上综合服务平台。同时,要大力抓好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既积极为税务中介机构拓展业务空间、创造良好执业环境,又切实加强日常监管,更好地为纳税人提供服务。

五是要改进信息化建设应用管理。信息化是推进税收科学管理的重要支撑。近年来,各级信息化建设应用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在一些具体环节特别是使用、应用上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按照信息管税的要求,要进一步提高信息数据质量,加大纳税人动态信息和第三方信息采集力度,建立完善覆盖绝大多数征管业务的全省统一的信息化应用平台,建立完善数据管理长效机制。要加大信息化应用力度,指导各级加强运用、培训和考核,确保税务人员都能熟练操作本岗位的各项业务,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都能应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要进一步提高运行效率,加强技术与业务运维的有机整合,完善信息系统的查询、分析和应用功能,抓好新上系统业务的把关论证,确保成熟一个推行一个。要确保网络信息安全,不断增强系统人员的安全意识,完善网络安全综合管理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处理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方式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四)全面深化共建和谐,切实理顺工作关系,不断优化地税环境。和谐是当今世界的普遍追求。共建和谐,从大处讲,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具体到地税部门,也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现实需要。和谐地税建设,说到底就是要正确处理好系统内、外各方面的关系,认真解决好各方关心的问题。为此,各级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和谐地税建设的成功经验,在发扬成绩、巩固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起以“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和谐相处”为基本内涵的和谐地税,更好地促进各项工作开展。

一是要大力促进机关内部和谐。各级地税机关发挥着承上启下、指导全局的重要作用,是和谐地税的中枢。建设和谐机关,首先要建设一个和谐的领导班子。作为“班长”,要担负起和谐建设的主要责任,以先进的思想、卓越的才能和宽阔的胸怀为大家做出榜样;作为班子成员,要积极维护大局,勇挑重担,相互支持,拾遗补缺,共同营造一个心情舒畅、团结和谐、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其次要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机关环境。“民不患寡而患不均”,公平公正是和谐机关的重要前提。要大力推行科学民主决策,全面落实各项公开制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建议权,努力建设一个权利公平、机会公正、规则公开、利益分配透明的和谐机关。第三要建立一个高效运转的工作秩序。进一步明确机关各单位职责,理顺各部门间的关系,健全完善日常管理、选人用人以及考核、激励、监督等各个方面的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讲程序、讲规则、讲规矩,机关工作运转规范、秩序井然、文明节俭、高质高效。同时,各级都要重视和加强老干部工作,积极为老干部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共享地税大家庭的温暖。

二是要大力促进系统上下和谐。确保系统上下运转协调、政令畅通、步调一致,是和谐地税建设的重要一环。实现系统上下的和谐,关键在于上级部门提高工作目标的可行性、工作部署的有序性和工作考核的合理性。在工作目标制定上要力求积极可行,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确保各级确定的工作目标高低适宜、实在具体,能够充分调动基层的工作积极性。在工作部署上要力求规范有序,上级机关要统筹相关工作部署,尽量做到各项工作按步骤、按计划进行,防止政出多门、主观随意甚至相互推诿扯皮。省局重申,凡是各级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一律要经相关综合部门会签;凡是部署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牵头部门要主动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凡是召开会议、工作出差的,要按照规定提报计划,统一调度,统筹安排。在工作考核上要力求公平合理,严格控制任何形式的检查评比达标活动,对于新增加的检查评比项目,必须经过集体研究;对于能够合并进行的检查、评比、达标事项,尽量合并进行;对于各级密切关注的目标管理考核,要进一步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研究考核标准,改进考核办法,提高考核质量,发挥好指挥棒的导向作用。

实现系统上下的和谐,必须更加重视基层、关心基层,大力加强基层建设。基层是地税的根基,抓好基层建设是共建和谐地税的根本。基层建设在不同时期具有不同的内涵、标准和要求。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在近年来基层建设取得较大成效的基础上,更加心系基层、贴近基层、服务基层,在精力、财力、物力等各方面进一步向基层倾斜,体察基层冷暖,了解基层需求,解决基层难题,不断提高基层工作水平。要进一步理清基层建设思路,认真开展基层状况调查研究和情况摸底,深入了解基层需要什么,基层能做什么,基层想干什么,提出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能够令基层满意的工作指导意见,确保基层建设扎实有序地开展。要进一步减轻基层负担,下大气力解决基层任务重、负担重以及报表多、材料多、会议多、应酬多的问题,使基层能够腾出更多的精力搞好自身建设、抓好工作落实。要进一步减少对基层的干扰,严厉查处那些利用工作和职务上的便利影响基层人事安排、工程招标以及执法检查的问题,严厉查处那些要求基层超标准接待、向基层索要财物以及报销不应由下级承担的费用等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层层落实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总结推广经验,发现解决问题,促进各项工作在基层的落实。要进一步整合基层机构设臵,调整人员配备,改善基层条件,提高工作效率。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搞好基层建设,必须解决好当前基层反映突出、关系地税事业发展和队伍稳定的几个问题:第一,要积极做好工勤人员考录公务员工作。近年来,省局对这一历史遗留问题一直没有放松做工作,已经完成了部分事业编制人员的过渡,但由于种种原因,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下一步,要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尽可能早地把这项工作做好。第二,要争取建立较为稳定的经费来源机制。目前,各市、县(市、区)局的经费来源实行“两条腿”走路的办法,有些地方解决得比较好,有些地方还比较困难,影响正常税收工作开展。下一步,省局将加强与财政等有关方面的协调,争取尽可能好地解决部分地方经费缺口问题。同时,不断加大投入,改善基层办公、生活环境。第三,要努力保持地税队伍的可持续发展。地税部门成立至今,已经走过了十六个年头。由于受机构编制等方面的制约,新进人员比较少,有些单位出现了队伍老化、人才断档问题,影响了地税队伍的活力。下一步,一方面要加强基层干部的培养锻炼,抓好基层干部的轮岗交流,提高现有人才队伍素质;另一方面,要认真研究人员招录措施,争取有关方面支持,充实新生力量,优化年龄结构,为地税事业的长远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三是要大力促进内外和谐。共建和谐,需要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搞好内外和谐,必须搞好与纳税人的和谐。构建和谐征纳关系,需要地税部门与纳税人的共同努力,地税部门居于主导地位,具有决定作用。各级要以“征纳共盈”纳税服务品牌创建活动为抓手,着力在树立平等理念、公平公正执法、提供高效服务、维护纳税人权利等方面做好工作,努力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和满意度,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和税收环境。第一,要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是税收法律关系的基本准则,也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必然要求。纳税人不仅仅是依法纳税的义务主体,也是地税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对象,国家税务总局已经首次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公告了纳税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我们在工作中要更加尊重纳税人、方便纳税人,满足纳税人的合法合理需求。第二,要做到严格执法。法治、公平、正义是和谐征纳关系的应有之义。严格执法不是从严从重执法,而是客观、公正、严格地按照税法规定办事。从一定意义上讲,公平公正执法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最重要措施,要切实做到适用税法人人平等,防止出现偏差。第三,要提高服务效率、降低纳税成本。要继续推行“一站式”纳税服务,拓展多元化办税,优化办税流程,精简涉税资料,进一步提高办税效率、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搞好内外和谐,必须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的领导,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争取方方面面的理解支持。要更加自觉接受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积极主动地落实好领导机关安排的各项工作。要积极协调处理好与各相关部门的关系,努力争取对地税工作的支持。要认真完成好组织收入任务,为地方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财力保障。要充分发挥好地税部门的职能优势,围绕促进经济建设、支持社会发展,加强政策理论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当好参谋助手,以实际行动提升地位、赢得支持。

总之,依法治税、从严带队、科学管理、共建和谐,是新时期党的执政理念在地税部门的具体体现,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地税工作的基本要求。全省各级地税机关、领导干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认真领会把握这一要求,继往开来,团结奋进,努力推动地税工作实现新的发展和跨越,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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