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银行外包工作总结(精选4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第三方支付工作总结”。
第1篇:第三方支付牌照银行合作情况
第三方支付市场竞争激烈行业格局将改变
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发放已经一月有余,现在距离9月1日的“大限”只剩一个半月,第二梯队已经迎头赶上,开始为第二批牌照摩拳擦掌。与此同时,持有牌照的第三方机构也开始大肆跑马圈地。围绕着第三方支付“正规军”、第二梯队和备付金存管行的“战斗”,已经悄然开启。
第二梯队“冲刺”牌照大限
今年5月,央行向全国颁发了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申请第一批支付牌照的企业有32家,最后发了27张,以互联网支付为主的电子支付企业全面覆盖,让国内第三方支付业走出了政策的“灰色地带”。根据央行的规定,自9月1日起,未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企业将不得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对于还没拿到牌照的公司来说,现在就是要赶紧拿到牌照。
据了解,目前全国多家第三方支付企业都在“冲刺”牌照申领,而为了体现自己的实力,各家企业也纷纷“跑马圈地”,不断扩大使用范围、增加商户规模。中国支付体系研究中心主任张宽海认为,部分预付卡企业未获牌,可能与提交申请资料时间晚或股本成分不符有关。易观国际则表示,有了第一批发牌的经验,接下去的发牌会加速。
除了已经生存多年的第三方支付企业之外,三大运营商旗下公司也在努力。此前被看好的的运营商至今却未出现在央行公示范围内,而钱袋网出乎业界意料地进入第一梯队,成为首批拿照公司中唯一一家专注于移动电话支付业务的企业。市场消息称,酝酿已久的中国移动支付公司近日已悄然成立,7月1日已获得营业执照,公司全称为“中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据悉,中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后,也将申请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工作纳入首要任务。相关人士表示,“虽然三大运营商成立的支付公司获得牌照无悬念,但是运营商也需要符合相关条件,9月1日将是大限。”
首批持牌机构大肆跑马圈地
央行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国内300多家支付企业中,除了背靠淘宝网的支付宝、在腾讯“大树”下的财付通,以及少数有一定口碑的独立第三方支付企业实现盈利外,大多数第三方支付企业仍举步维艰。
在业内人士看来,9月1日“大限”之前绝大多数企业可能都申领不到牌照,但他们现在的努力仍然可以为日后被并购积累筹码。与此同时,一些自认为获牌无望的企业,也开始奔赴京广沪等地寻求收购。据深圳某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介绍,“5月底央行公布了第一批领到牌照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名单,我们不在其中,从那个时候开始,已经陆续有六七拨人来找我们洽谈,有想收购的,也有想参股的。”
而这也为持有牌照的第三方机构大肆跑马圈地提供了机会。从第三方支付企业近日一份供业内交流的简报中透露出的信息来看,北京、上海等多家首批获得牌照的行业巨头,已开始向其他省份扩张,寻求并购或者合作的机会。市场人士认为,这种扩张主要是针对第三方预付费卡,在首批拿到全国牌照的27家企业中,获得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资质的有6家,这些公司必然要走出自己的大本营扩展外部市场。
银行暗战第三方支付备付金存管
值得关注的是,随着一个庞大的支付产业的形成,银行也看到了未来的业务机会。
在《征求意见稿》出台前,仅有支付宝等少数国内第三方支付公司委托银行每月对客户的交易保证金做托管审计,其他公司则会依托三四家银行提供备付金托管与清算服务。而随着5月26日首批支付牌照正式发放,一场第三方支付公司挑选客户备付金存管行与回流备付金的“战斗”悄然开启。
艾瑞咨询最新数据显示,今年第一季度中国第三方网上支付的交易规模达到3650亿元,同比上涨102.6%。如果按5%交易金额被沉淀计算,仅在网上支付领域近180亿元资金将回流银行存款。业内人士表示,获得第三方支付备付金存管资格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存款规模等都会带来有利影响,而在一些支付公司涉足预付卡业务之后,银行也将获得更多沉淀资金。
日前,支付宝正式宣布选择工商银行作为其备付金存管银行,这也是首次有支付公司公布备付金存管银行情况。根据艾瑞咨询报告,2010年中国第三方网上支付行业整体交易规模达到10105亿元,其中支付宝占据半壁江山。这也就意味着,支付宝全年的“流水”交易金额在五六千亿元,再加上支付宝账户余额,资金量十分可观。
数据
艾瑞咨询最新数据显示,2011年第一季度,中国第三方网上支付的交易规模达到3650亿元,同比上涨102.6%。其中,2011年第一季度支付宝的市场份额占比达到49.56%。
已获得牌照公司推进备付金托管
●本月初,建设银行与深圳华夏通宝商务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华夏通宝将选择建行作为主要的结算银行,建行将向华夏通宝优先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包括授信支持和适合业务发展的资金结算服务,同时将发行联名银行卡,用于支持华夏通宝第三方支付业务的开展等。
●7月上旬,浦发银行也与首批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上海付费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成为付费通的备付金托管银行,并就备付金存管以及EBPP(电子账单处理及支付系统)业务合作达成一致。据媒体报道,目前浦发银行已与十余家第三方支付机构达成备付金存管业务合作意向,抢滩第三方支付市场。
●快钱公司日前也宣布与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上海市农商行等八大银行分别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而包括广发在内的多家银行近日也接连表示,银行与第三方支付应该突破双方目前基于第三方支付等少数传统业务的浅层次合作,“进入更深、更广、更紧密合作层面”。
现状 多数企业已提出申请
目前,京广沪等一线城市的主流预付卡企业大多已提出了第三方支付牌照申请。
近日,一张落款为7月12日的公告出现在杉德卡的官方网站,公告显示,上海杉德支付网络服务发展有限公司正式向人民银行申请预付卡发行与受理支付业务许可;
百联宣布出资1亿元打造“安付宝”,已向央行提交了申请材料,央行也已受理并进行了现场审核,公司表示在正常情况下,9月1日前安付宝可以取得预付卡发行与受理许可证;
联华OK卡和便利通卡都相继“拗断”了和支付宝的合作,农工商超市集团也放弃支付宝,宣布注资1.5亿元自建的便利通网上支付平台,目前正在向央行申请第三方支付业务牌照;
此外包括纽斯达卡、大众商务卡、新华一城卡等其他预付卡相关企业也表示,已向央行提出了申请。
名词解释
第三方支付是指一些和国内外各大银行签约,并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它通过与银行的商业合作,以银行的支付结算功能为基础,向政府、企业、事业单位提供中立的、公正的面向其用户的个性化支付结算与增值服务。
整个行业将发生新格局
实际上,尽管第三方支付市场规模巨大,但也不能保证每一家企业都活得滋润。经过十来年的发展,第三方支付行业成熟的盈利模式就是赚取手续费差价,即商家手续费与银行手续费之差。而随着更多的第三方电子支付企业进入市场,为争夺市场份额,整个行业都处于价格战之中。
即使是已经拿到牌照的第三方支付企业也是如此。钱袋网执行董事孙江涛此前曾表示,并不是像外界想的那样,拿到第三方支付牌照就等于赚到钱了,“移动支付仅是网络支付其中一小块,也是毛利率最低的一类”。
有意思的是,目前很多拿到牌照的互联网支付的公司也喊出了“三年内上市”的口号,虽然目前这还只是一个概念,但也可管窥这些企业的发展意向。用快钱CEO关国光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话来说就是,第三方牌照发放后,整个行业将产生新的格局。他表示,法律地位明确了,整个产业投入会加大,毕竟资本是要追逐高增长的行业。“今后的创新速度也会加快,人才的进入使得市场的扩张也会加快”。
2011年07月21日 来源:信息时报
第2篇:第三方装备服务外包业务模式
装备
上板卡故障均为电容失效、功率部件损坏,接差不良,器件老化等原因构成,而这些故障均可以通过元件级维修,更换损坏件恢复功能,只有少部分可能发生CPU损坏,或板卡严重短路烧水等必须更换整个板卡或备件,现有的维修模式造成大量的资金浪费。实际上通过元件级维修可以确保大部分板件的正常使用,这将无疑减少大量的成本。
2、等都具备非常雄厚的技术力量及业绩。目前已经在工业领域、铁路领域具有非常成熟的服务模式,如承接了世界500强企业施耐德电气、ABB的售后服务业务,同时也承接了湘电集团近百亿装备的服务外包、工业领域装备的改造服务、铁路众多装备的工业化委托修服务、铁路专业设备的大修改造服务等等。
武汉利德公司也建立了元件级维修实验室,具有近10年的各种进口板卡、整流逆变等设备的元件级维修经验与技术。
利用利德这样的
第3篇:第三方物流外包之我见
第三方物流外包之我见
所谓的第三方物流,很多人都知道,就是生产商或企业为了集中搞好自己的主业,把物流那一块以签合约的形式外包给物流企业。而第三方物流本身不拥有货品,只是将企业物流活动的一部分承包起来,这就形成了企业物流外包,第三方物流也就应运而生。
在非典期间,电子商务一下子的迅猛发展,带动了物流行业的发展,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企业外包这个名词成了专业术语。很多人都觉得物流有点匪夷所思,其实物流的本质就是物体的流动。
很多人都纠结一个问题,企业物流到底是自带,还是外包好呢?物流服务的方式多种多样,有单一的也有专门的,很多人在这一块上迷惑。其实不管是自带还是外包,适合自己企业的发展才是最好的。就好像京东,京东在刚开始的做的时候也是选择了外包,物流自带考虑的因素很多,这取决于一个企业的经济与地位。现在的京东,如果要它再选择外包,我想是不会愿意的。但反过来说,如果要一个网商选择物流自带,我想那也是不现实的事。第三方物流会成为主流吗?如果学过物流的人都知道,还有第四方物流呢!但为什么第四方物流没能替代第三方物流?如果第四方物流要实现整合第三方物流,必须符合满足一个条件不止,其中有一个就是必须不是物流的利益方。而真正能满足此条件的只有一种虚拟的物流网络平台。
第三方物流在很大程度上还是顺应了社会的发展,随着信息共享化,物流解决了在交通运输上的难题。同时绿色物流的提出也是物流运输所带来的,绿色物流不只是物流企业的工作,更是全社会人的责任。在社会进步发展的同时,还是不要抛掉我们的民族责任心。文章来自广州货运物流
第4篇:第三方物流外包合服务合同
第三方物流外包合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乙方为甲方及其客户提供国内/国外货物运输,分拨及其相关信息服务业务)第三方物流服务签订如下合同:
一、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应根据需要提前以书面形式或乙方认可的形式通知乙方发货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名称、具体的提货时间,发货日期及时间、重量、件数、体积、收货人的姓名、电话、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传或电子信箱等信息);如甲方临时加单,应提前2小时以书面形式或乙方认可的形式通知乙方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货物信息与乙方。因甲方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乙方损失或费用支出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包装货物。
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按时付款与乙方。
甲方若对乙方物流服务费用有疑问,有权要求乙方解释。
货物发运后,甲方有权过问货物运输情况。
在合同执行中,若乙方运输服务屡次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2.乙方权利义务
2.1乙方承诺对承担的甲方货物的物流服务予以权利保障,保证足够运力,保证优质服务 2.2乙方应该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如数运抵甲方指定的收获单位或收货人
2.3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应及时安排收货运输事宜。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装货查验工作,查验无误应填写装货验收单或其他单据,如发现货物短缺、损坏,应即时通知甲方有关人员。2.4乙方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乙方对下列原因造成的货物毁损、灭失,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不可抗力,经甲方调查确认;(2)货物本身的缺陷以及由于包装不善;(3)甲方违反国家有关法令,致使货物被有关部门查扣 弃置或作其它处理以及甲方、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4)货物运抵甲方指定的收货单位或收货人,并经收货人签字确认没有货损的。
2.5乙方对甲方货物必须保持外包装好,不得开箱,否则,如发现短缺 损坏,则有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赔偿额为短缺或损坏部分的甲方与客户所签订的合同金额,但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2.6乙方车辆必须保持干净,不得运输国家规定的禁运品、化学品、危险品,禽畜类等可致车辆污染的产品。
2.7如运输途中遇到困难,乙方须即使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确定到货时间及采取相应的措施。
2.8如货物在物流服务中出险,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由乙方办理保险索赔事宜。
2.9若非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导致乙方物流成本大幅度增加,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其它任何借口向甲方提出增加运费单价的要求,甲方对乙方提出的涨价要求可不予处理。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2017年1月5日起至2018年1月4日止,有效期为一年。
三、物流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甲方应在合同期限内依据本合同的价格表(以下称“附件”)及双方核定的余数总量向乙方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2、服务费用采取月结90天的结算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账单后一个星期内应将账款核对完毕,并应在结算期内的服务费以支票、承兑汇票或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应提前提供客户签收单和运输及其费用发票给甲方。
四、保险条款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保险事宜,保险费率按投保金额的0.14%计算,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单独支付,与运费及物流服务费一同结算)
五、保密条款
(一)双方理解本合同(包括任何附件)所涵盖的商业关系的性质及具体事项构成保密和专有的信息。对任何该等信息的披露将可能对双方造成竞争性损害。因此,任何关于甲方和/或乙方的成本、程序、货物的数量、种类、运送目的地、客户等其它详情或乙方获得的有关另一方的商业活动的信息任何时候都应该作为保密信息,未经该另一放(视情况而定)事先明确表示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其它第三人透露,否则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就所有由于其未能履行其在本条款下的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害、成本和费用向另一方做出补偿,受害另一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履行本合同。
(二)、本保密条款的保密期限为本合同后三年,并不因本合同的无效或撤消而终止。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履行时付款义务。
2.甲方应承担由于其提供的货物和收货人的信息不正确及因甲方收货人的原因而造成的乙方错运或递运不着的责任和相应的重新派送或退回以及乙方车辆和人员闲置所产生的费用。
3.甲方承担货物外包装完好而内装货物短缺、损坏情况下客户或收货人拒收的责任,并承担退运及处置费用。
4.由于甲方匿报危险品或禁运品致使乙方车辆损坏、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及其他直接间接的损失和费用,或者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应由甲方负责赔偿。5.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物流服务。
5.1若由于乙方过错造成延迟送货,给甲方或甲方客户造成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按每延迟一天(24小时)扣减当次运费的15%,依此类推,直至扣完当次运费,并按甲方客户要求的赔偿额予以赔偿(最高赔偿额不超过当次运费);运输时效从装货离厂之时开始计算。5.2运输过程中出现货损货差的处理原则为:属于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的货损货差,由乙方负责想保险公司索赔(甲方应协助提供相关资料),保险公司的赔款归甲方所有;(玻璃破损的处理方法详见附件二)若不属于保险公司承保范围之内,除《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第六十八条规定的乙方可负责的情况外,均由乙方按照甲方实际购销合同价计算赔偿。但实际购销合同价与事先约定的单价(见附件三)之间的差额不得超过实际购销合同价的10%。若该差额超过实际购销合同价的10%,则甲方须另行申报单价,乙方应相应调整保险费。甲方应按照调整后的保险费支付款项。
5.3为了便于计算保额和结算保费,本部分货物按事先约定的单价(见附件三)确定保险金额,而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应根据实际损失按实际购销合同价计算赔偿。
5.4 甲方应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出现的照片、注明货损情况的签收单、货损报告等。
七、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期满前,双方不得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双方如遇特殊原因需提前解约,应提前三十(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八、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的签署、生效、解释、执行、修改、终止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合同签定地点的人民法院裁决。
九、修改与补充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或附件,补充协议或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并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在修改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前,本合同的条款仍然有效。
十、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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