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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相关热点内容

政策关注:一号文件数说水利目标任务

2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发布。作为新世纪中央指导“三农”工作的第8个“一号文件”,《决定》用一连串数字做关键词,为“十二五”期间乃至今后十年的水利工作勾画出了一张清晰的蓝图。

5到10年根本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局面

《决定》指出,力争通过5年到10年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到2020年,基本建成防洪抗旱减灾体系,重点城市和防洪保护区防洪能力明显提高,抗旱能力显著增强,“十二五”期间基本完成重点中小河流(包括大江大河支流、独流入海河流和内陆河流)重要河段治理、全面完成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灾害易发区预警预报系统建设。

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

《决定》提出,要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各级财政对水利的投入的总量和增量要有明显提高。大幅度增加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水利资金。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

今后10年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

《决定》强调,要进一步完善水利建设基金政策,延长征收年限,拓宽来源渠道,增加收入规模。加强对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支持农业发展银行积极开展水利建设中长期政策性贷款业务。多渠道筹集资金,力争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

年用水总量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

《决定》称,要力争通过5到10年努力,基本建成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全国年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城乡供水保证率显著提高,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使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明显降低,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

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4000万亩

《决定》提出,要力争通过5到10年努力,“十二五”期间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4000万亩。

权威解读中央一号文件:10年将投4万亿用于水利

为了我们的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权威解读中央一号文件

29日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是新世纪以来中央关注“三农”的第八个“一号文件”,也是新中国成立62年来中央文件首次对水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第一时间连线国家有关部委负责人和专家学者,权威解读“一号文件”的“水利亮点”。

新战略定位:“国家安全”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一号文件指出,水利是现代农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是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

水利部部长陈雷说,这是第一次在我们党的重要文件中鲜明提出水利“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首次提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不仅关系到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而且关系到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

“这样的定位,是对我国基本国情和基本水情的准确把握,是我们党对水利认识的又一次重大飞跃。”陈雷说。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唐仁建表示,把水利的重要性提升至国家安全的高度,这是文件的突出亮点。对水利的新战略定位,不是就农说农、就水利说水利,定位准了才能明确公共财政为什么要把水利作为投资重点,水利发展为何主要依靠公共财政。

粮食安全:将有更可靠的“水利保障”

“把水利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大兴农田水利建设,力争通过5年至10年的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基本完成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说,2010年我国粮食产量达到10982亿斤,实现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粮食产量“七连增”。总体而言,我国粮食总产量略大于消费量,但在品种和地区分布仍存在严重的结构失衡。大兴农田水利建设,有利于增加灌溉面积,增加播种面积,提高粮食产量。特别是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粮食产区中心分布就已经从南方转移到了北方,但新兴粮食主产区的农田水利又没有及时跟上,加强这些地方的农田水利建设,将为我国粮食安全提供更加可靠的保障。

“生产1斤小麦,需要耗水1000斤。”陈锡文说,在我国三大作物中,即使是小麦这样耗水最少的品种,至少要灌水4次,每次每亩约需水100立方米,而其平均亩产只有400公斤。“显然,要确保粮食安全,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为农业生产提供足够的水源,至关重要。”

水利建设:10年将投4万亿元

公共财政如何确保水利投入?一号文件提出,力争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

陈锡文说,2010年我国水利投资是2000亿元,高出一倍就是4000亿元,未来10年的水利投资将达到4万亿元。按照目前财政收入的增长态势,只要统一加快水利改革思想认识,未来实现上述目标是可以达到的。

一号文件还提出,各级财政对水利投入的总量和增幅要有明显提高,大幅度增加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水利资金,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充分发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土地整治资金的综合效益。

“按照目前全国每年土地出让金收益算,10%就是700亿元左右,这是水利投入的一大来源。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其他就要靠各级财政投入、金融支持,并广泛吸取社会资金投资水利。”陈锡文说。

根治水患:2020年建成“防洪抗旱减灾体系”

一号文件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防洪抗旱减灾体系,重点城市和防洪保护区防洪能力明显提高,抗旱能力显著增强;“十二五”期间基本完成重点中小河流重要河段治理、全面完成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灾害易发区预警预报系统建设。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统计显示,2010年,全国有437条河流发生超警洪水,洪涝导致全国受灾人口达2.1亿。

一边是洪涝,一边是干旱。2010年我国重旱区域主要集中在西南和内蒙古中部等地,受旱面积占全国的九成以上。特别是西南地区受旱时间长达半年之久,历史罕见,受旱面积一度超过1亿亩。

中国农科院研究员李茂松说,近年来极端气候正日益频繁地发生。建立完善的防洪抗旱减灾体系,有利于告别过去“头痛医头”、“临阵磨枪”的灾害应对思维,根本上减少灾害发生,减轻灾害影响。

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凸显“最严格”

“中国耕地资源稀缺已众所周知,但实际上我国水资源与其相比更加稀缺,却少为人知。一号文件明确水资源管理的‘三条红线’,就是要全社会像重视18亿亩耕地一样,重视水资源保护和管理。”陈锡文说。

文件提出,到2020年全国年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城乡供水保证率显著提高,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明显降低,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

为实现上述目标,文件划定“三条红线”,一是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二是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三是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一号文件还明确,县级以上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

“没有这样的限制是绝对不行的。”唐仁建说,与之相应,就是要建立三种制度,包括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

陈雷表示,2011年水利部将在重点流域和区域率先划定三条红线,在用水总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江河湖泊水功能区达标率方面提出量化指标。

水价改革:促进水节约减轻低收入群体负担

随着中国资源价格改革的逐步推行,如何发挥水价在水资源配置利用中的调节作用也成为人们的关注点。

一号文件提出要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工业和服务业用水要逐步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制度,拉开高耗水行业与其他行业的水价差价。合理调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稳步推进阶梯式水价制度。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探索实行农民定额内用水享受优惠水价、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的办法。

水利部水资源司负责人表示,当前,中国供排水价格仍然过低,难以反映水资源的稀缺价值。一些地方和行业“用多用少一个样”,有的耗水大户也享受着财政补贴。推进水价改革,实行梯级水价,让用水多的多花钱,用价格杠杆促进资源节约。

对于水价改革会不会增加低收入群体负担,专家认为阶梯水价比较科学,具体实施时要考虑低收入群体的承受力。水价改革涉及千家万户,需要审慎稳妥地推进。

专家解读:把握新形势下水利的战略定位

明确水利的战略地位,是关系水利事业长远发展的基本问题,也是出台治水兴水政策的重要依据。水利在各级党委和政府工作中能不能摆上应有的位置,关键看对水利认识的高度、重视的程度、投入的力度。

我们党和国家在不同历史时期,对水利的地位作用作出过经典论断和精辟阐述。早在1934年,毛泽东同志就提出“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改革开放至上世纪末,中央明确水利是“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进入新世纪,中央又与时俱进地提出“水资源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这些重要论断,反映了我们党对水利事业发展的规律性认识,阐明了做好水利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对促进我国水利改革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我国水资源形势深刻变化,水安全状况日趋严峻,水利内涵不断丰富、功能逐步拓展、领域更加广泛,传统任务与新兴使命叠加,现实需要与长远需求交织,水利对全局影响更为重大,地位更加凸显。

首先,水利是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屏障。防洪保安历来是治国安邦之要。经济越发展,财富越丰裕,社会越进步,越需要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始终绷紧防洪保安的弦。面对气候变化带来极端天气事件增多的趋势,防汛抗洪压力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艰巨,务必夯实打牢防洪保安的大堤。

其次,水利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支撑。水是支撑经济活动的基础性资源。我国经济持续较快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迅猛增长,水资源短缺日益加剧,成为许多地方发展的瓶颈制约。不把水利的文章做好,经济建设就难以为继;不把节水的文章做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就失去了重要依托。讲发展、搞建设,务必水利先行,量水而动。

第三,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水利兴,五谷丰。我国农业基础薄弱,关键是农田水利设施薄弱;改变靠天吃饭局面,根本是兴修水利。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解决13亿人的吃饭问题,决不能单靠风调雨顺,根本出路在于大兴水利强基础,提高抵御自然风险、旱涝保收的能力。

第四,水利是生态安全的源头保障。水是生命之源,水秀才能山青。生态问题很大程度上就是水的问题,有的是少雨缺水带来的,有的是水土流失造成的,有的是水质污染引发的。保护和改善生态,治水改水是基础和关键。

第五,水利是民生改善的紧迫要务。保障人民群众有水喝、喝上干净水,是维系生命健康的头等大事,是与群众利益最直接、最紧密的民生工程,是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的当务之急。许多地方随着水源变化、水质污染,不仅农村存在大量饮水不安全人口,而且城市居民的饮水保障也出现了问题。饮水安全的社会关注度空前提高,保障百姓吃水用水的压力越来越大,提高饮水安全保障能力十分紧迫。

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立足国情水情变化,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出发,系统阐述水利在现代农业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中的重要地位,第一次将水利提升到关系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第一次鲜明提出水利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这些重要论断是对水利发展阶段特征的科学判断,是对我国长期治水兴水经验的提炼总结,是我们党对水利工作认识的又一次重大飞跃,对统一全党思想、形成全民共识、凝聚全社会力量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必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新形势下推进水利改革发展,必须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把水利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举措,注重科学治水、依法治水,突出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大力发展民生水利,不断深化水利改革,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努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水利现代化道路。这为我们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明确了努力方向、战略重点和基本思路,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工作的根本遵循,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到水利事业的各个领域。

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有目标、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一个总目标就是,力争通过5年到10年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具体任务是到2020年基本建成4大体系:一是防洪抗旱减灾体系,二是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三是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四是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这些目标任务近期与长远统筹,硬件与软件兼顾,定性与定量结合,体现了战略性、前瞻性和指导性的要求,既鼓舞人心、令人振奋,又符合实际、切实可行。

总结治水兴水伟大实践,把握新形势下水利建设规律,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5个坚持”的基本原则,即坚持民生优先,坚持统筹兼顾,坚持人水和谐,坚持政府主导,坚持改革创新。这些原则是多年水利工作实践的结晶,是全党全社会治水兴水的思想基础,必须在推进水利改革发展实践中把握好、坚持好。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水利事业迎来又一个春天的重要机遇期。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乘着中央一号文件的东风,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完整理解中央精神,准确把握中央要求,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水利的地位和作用,务必把中央的要求转化为推动水利改革发展的新思路、新措施、新办法,推动水利实现跨越式发展,增强水利支撑保障能力,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更大贡献。(来源:新华社)

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

2012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围绕强科技保发展、强生产保供给、强民生保稳定,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奋力夺取农业好收成,合力促进农民较快增收,努力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大投入强度和工作力度,持续推动农业稳定发展

1.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首先要稳住粮食生产,确保不出现滑坡。要切实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继续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千方百计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扩大紧缺品种生产,着力提高单产和品质。继续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加快提升800个产粮大县(市、区、场)生产能力。继续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超级稻新品种选育和示范项目。支持优势产区加强棉花、油料、糖料生产基地建设,进一步优化布局、主攻单产、提高效益。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积极扩大规模,选择基础条件好、增产潜力大的县乡大力开展整建制创建。大力支持在关键农时、重点区域开展防灾减灾技术指导和生产服务,加快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完善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支持政策。

2.狠抓“菜篮子”产品供给。抓好“菜篮子”,必须建好菜园子、管好菜摊子。要加快推进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种养,提升“菜篮子”产品整体供给保障能力和质量安全水平。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继续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水产示范场创建,启动农业标准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建设。实施全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支持优势区域加强菜地基础设施建设。稳定发展生猪生产,扶持肉牛肉羊生产大县标准化养殖和原良种场建设,启动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推进生猪和奶牛规模化养殖小区建设。制定和实施动物疫病防控二期规划,及时处置重大疫情。开展水产养殖生态环境修复试点,支持远洋渔船更新改造,加强渔政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菜篮子”产品生产和流通中的积极作用。强化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协调,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和追溯体系建设,开展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大力推广高效安全肥料、低毒低残留农药,严格规范使用食品和饲料添加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充分发挥都市农业应急保障功能,大中城市要坚持保有一定的蔬菜等生鲜食品自给能力。

3.加大农业投入和补贴力度。持续加大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持续加大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对农业农村的投入,持续加大农业科技投入,确保增量和比例均有提高。发挥政府在农业科技投入中的主导作用,保证财政农业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逐步提高农业研发投入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建立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按照增加总量、扩大范围、完善机制的要求,继续加大农业补贴强度,新增补贴向主产区、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提高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水平。落实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增加补贴。加大良种补贴力度。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和范围,进一步完善补贴机制和管理办法。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增加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加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力度。探索完善森林、草原、水土保持等生态补偿制度。研究建立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加大湿地保护力度。加快转变草原畜牧业发展方式,加大对牧业、牧区、牧民的支持力度,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覆盖到国家确定的牧区半牧区县(市、旗)。加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积极引导农民和社会资金投入“三农”。有效整合国家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加强财政“三农”投入和补贴资金使用监管,坚决制止、严厉查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4.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加大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持续增加农村信贷投入,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完善涉农贷款税收激励政策,健全金融机构县域金融服务考核评价办法,引导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强化农村信贷服务。大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农户信用评价机制。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稳定县(市)农村信用社法人地位。发展多元化农村金融机构,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农村金融服务领域,支持商业银行到中西部地区县域设立村镇银行。有序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开展信用合作。完善符合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业务特点的差别化监管政策,适当提高涉农贷款风险容忍度,实行适度宽松的市场准入、弹性存贷比政策。继续发展农户小额信贷业务,加大对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县域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加大对科技型农村企业、科技特派员下乡创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农业科技专利质押融资业务。支持农业发展银行加大对农业科技的贷款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开展直接融资,积极发展涉农金融租赁业务。扩大农业保险险种和覆盖面,开展设施农业保费补贴试点,扩大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范围,扶持发展渔业互助保险,鼓励地方开展优势农产品生产保险。健全农业再保险体系,逐步建立中央财政支持下的农业大灾风险转移分散机制。

5.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政策。加快修改完善相关法律,落实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创新。加快推进农村地籍调查,2012年基本完成覆盖农村集体各类土地的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推进包括农户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步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财政适当补助工作经费。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健全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制度。加快修改土地管理法,完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有关条款,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加快推进牧区草原承包工作。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定林地家庭承包关系,2012年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搞好国有林场、国有林区改革试点。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加强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

二、依靠科技创新驱动,引领支撑现代农业建设

6.明确农业科技创新方向。着眼长远发展,超前部署农业前沿技术和基础研究,力争在世界农业科技前沿领域占有重要位置。面向产业需求,着力突破农业重大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切实解决科技与经济脱节问题。立足我国基本国情,遵循农业科技规律,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把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作为主要目标,把增产增效并重、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生产生态协调作为基本要求,促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构建适应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发展要求的技术体系。

7.突出农业科技创新重点。稳定支持农业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科技研究。大力加强农业基础研究,在农业生物基因调控及分子育种、农林动植物抗逆机理、农田资源高效利用、农林生态修复、有害生物控制、生物安全和农产品安全等方面突破一批重大基础理论和方法。加快推进前沿技术研究,在农业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先进制造技术、精准农业技术等方面取得一批重大自主创新成果,抢占现代农业科技制高点。着力突破农业技术瓶颈,在良种培育、节本降耗、节水灌溉、农机装备、新型肥药、疫病防控、加工贮运、循环农业、海洋农业、农村民生等方面取得一批重大实用技术成果。

8.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机制。打破部门、区域、学科界限,有效整合科技资源,建立协同创新机制,推动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深化农业科研院所改革,健全现代院所制度,扩大院所自主权,努力营造科研人员潜心研究的政策环境。完善农业科研立项机制,实行定向委托和自主选题相结合、稳定支持和适度竞争相结合。完善农业科研评价机制,坚持分类评价,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改变重论文轻发明、重数量轻质量、重成果轻应用的状况。大力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完善以产业需求为导向、以农产品为单元、以产业链为主线、以综合试验站为基点的新型农业科技资源组合模式,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充分发挥技术创新、试验示范、辐射带动的积极作用。落实税收减免、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优惠等政策,支持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和升级,鼓励企业承担国家各类科技项目,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培育以企业为主导的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涉农新兴产业。加快农业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稳步发展农业技术交易市场。9.改善农业科技创新条件。加大国家各类科技计划向农业领域倾斜支持力度,提高公益性科研机构运行经费保障水平。支持发展农业科技创新基金,积极引导和鼓励金融信贷、风险投资等社会资金参与农业科技创新创业。继续实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加大涉农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实施力度。推进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共建共享的要求,增加涉农领域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的数量,支持部门开放实验室和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加强市地级涉农科研机构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纳入省级科研机构直接管理。加强国际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加大力度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农业技术。加强农业气象研究和试验工作,强化人工影响天气基础设施和科技能力建设。

10.着力抓好种业科技创新。科技兴农,良种先行。增加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投入,加强种质资源收集、保护、鉴定,创新育种理论方法和技术,创制改良育种材料,加快培育一批突破性新品种。重大育种科研项目要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优化调整种子企业布局,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推动种子企业兼并重组,鼓励大型企业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进入种业。建立种业发展基金,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大型骨干企业,支持企业与优势科研单位建立育种平台,鼓励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科研人员与企业合作共享。加大动植物良种工程实施力度,加强西北、西南、海南等优势种子繁育基地建设,鼓励种子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建立相对集中稳定的种子生产基地,在粮棉油生产大县建设新品种引进示范场。对符合条件的种子生产开展保险试点,加大种子储备财政补助力度。完善品种审定、保护、退出制度,强化种子生产经营行政许可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套牌侵权、抢购套购等违法行为。

三、提升农业技术推广能力,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11.强化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充分发挥各级农技推广机构的作用,着力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能力,推动家庭经营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明确公益性定位,根据产业发展实际设立公共服务岗位。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度,严格上岗条件,落实岗位责任,推行县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农民三方考评办法。对扎根乡村、服务农民、艰苦奉献的农技推广人员,要切实提高待遇水平,落实工资倾斜和绩效工资政策,实现在岗人员工资收入与基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平均水平相衔接。进一步完善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加强对农技推广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切实改善基层农技推广工作条件,按种养规模和服务绩效安排推广工作经费。2012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基本覆盖农业县(市、区、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条件建设项目覆盖全部乡镇。大幅度增加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良法补助。加快把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经营性职能分离出去,按市场化方式运作,探索公益性服务多种实现形式。改进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手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等媒体和现代信息技术,为农民提供高效便捷、简明直观、双向互动的服务。加强乡镇或小流域水利、基层林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健全农业标准化服务体系。扩大农业农村公共气象服务覆盖面,提高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科技水平。

12.引导科研教育机构积极开展农技服务。引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成为公益性农技推广的重要力量,强化服务“三农”职责,完善激励机制,鼓励科研教学人员深入基层从事农技推广服务。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承担农技推广项目,把农技推广服务绩效纳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工作考核,推行推广教授、推广型研究员制度。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建立农业试验示范基地,推行专家大院、校市联建、院县共建等服务模式,集成、熟化、推广农业技术成果。大力实施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鼓励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和技术合作组织。

13.培育和支持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政府订购、定向委托、招投标等方式,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涉农企业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民进入市场、应用先进技术、发展现代农业的积极作用,加大支持力度,加强辅导服务,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运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或参股龙头企业。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探索有效实现形式,增强集体组织对农户生产经营的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基层站所创办农业服务型企业,推行科工贸一体化服务的企业化试点,由政府向其购买公共服务。支持发展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全面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着力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质量安全控制、市场流通的信息服务水平。整合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网络资源,搭建三网融合的信息服务快速通道。加快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重点加强面向基层的涉农信息服务站点和信息示范村建设。继续实施星火计划,推进科技富民强县行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等工作。

四、加强教育科技培训,全面造就新型农业农村人才队伍

14.振兴发展农业教育。推进部部共建、省部共建高等农业院校,实施卓越农林教育培养计划,办好一批涉农学科专业,加强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进一步提高涉农学科(专业)生均拨款标准。加大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对高等学校涉农专业学生倾斜力度,提高涉农专业生源质量。加大高等学校对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定向招生力度。鼓励和引导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实行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深入推进大学生“村官”计划,因地制宜实施“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等计划。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鼓励涉农行业兴办职业教育,努力使每一个农村后备劳动力都掌握一门技能。

15.加快培养农业科技人才。国家重大人才工程要向农业领域倾斜,继续实施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和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加快培养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进一步完善农业科研人才激励机制、自主流动机制。制定以科研质量、创新能力和成果应用为导向的评价标准。广泛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分层分类定期培训。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职称评定标准,注重工作业绩和推广实效,评聘职数向乡镇和生产一线倾斜。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岗计划试点,选拔一批大学生到乡镇担任特岗人员。积极发挥农民技术人员示范带动作用,按承担任务量给予相应补助。

16.大力培训农村实用人才。以提高科技素质、职业技能、经营能力为核心,大规模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充分发挥各部门各行业作用,加大各类农村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力度,扩大培训规模,提高补助标准。加快培养村干部、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到村任职大学生等农村发展带头人,农民植保员、防疫员、水利员、信息员、沼气工等农村技能服务型人才,种养大户、农机大户、经纪人等农村生产经营型人才。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对未升学的农村高初中毕业生免费提供农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青年务农创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项目给予补助和贷款支持。

五、改善设施装备条件,不断夯实农业发展物质基础

17.坚持不懈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快推进水源工程建设、大江大河大湖和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加大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中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力度,在水土资源条件具备的地方新建一批灌区,努力扩大有效灌溉面积。继续增加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实现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基本覆盖农业大县。加大山丘区“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塘堰清淤力度,发展牧区水利。大力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新技术、新设备,扩大设备购置补贴范围和贷款贴息规模,完善节水灌溉设备税收优惠政策。创新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机制,加快推进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中央和省级统筹,落实农业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用由财政适当补助政策。发展水利科技推广、防汛抗旱、灌溉试验等方面的专业化服务组织。

18.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启动耕地保护补偿试点。制定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开展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示范建设,集中力量加快推进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农田建设,实施东北四省区高效节水农业灌溉工程,全面提升耕地持续增产能力。占用耕地建设重大工程,要积极推行“移土培肥”经验和做法。继续搞好农地质量调查和监测工作,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扩大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规模,继续实施旱作农业工程。加强设施农业装备与技术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支持垦区率先发展现代农业。

19.加快农业机械化。充分发挥农业机械集成技术、节本增效、推动规模经营的重要作用,不断拓展农机作业领域,提高农机服务水平。着力解决水稻机插和玉米、油菜、甘蔗、棉花机收等突出难题,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畜牧水产养殖等机械装备,探索农业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积极推广精量播种、化肥深施、保护性耕作等技术。加强农机关键零部件和重点产品研发,支持农机工业技术改造,提高产品适用性、便捷性、安全性。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种养大户、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购置大中型农机具。落实支持农机化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推动农机服务市场化和产业化。切实加强农机售后服务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20.搞好生态建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在江河源头、湖库周围等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适当扩大退耕还林规模。落实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统筹解决就业困难的一次性安置职工社会保险补贴问题。逐步提高防护林造林投资中央补助标准,加强“三北”、沿海、长江等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抓紧编制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规划,扩大石漠化综合治理实施范围,开展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助试点。构建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启动区域性重点生态工程。适当扩大林木良种和造林补贴规模,完善森林抚育补贴政策。完善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增加贷款贴息规模。探索国家级公益林赎买机制。支持发展木本粮油、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竹藤等林产业。鼓励企业等社会力量运用产业化方式开展防沙治沙。扩大退牧还草工程实施范围,支持草原围栏、饲草基地、牲畜棚圈建设和重度退化草原改良。加强牧区半牧区草原监理工作。继续开展渔业增殖放流。加大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实施力度,加快坡耕地整治步伐,推进清洁小流域建设,强化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把农村环境整治作为环保工作的重点,完善以奖促治政策,逐步推行城乡同治。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引导农民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加强农村沼气工程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加快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村污水、垃圾处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六、提高市场流通效率,切实保障农产品稳定均衡供给

21.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全国农产品流通设施布局,加快完善覆盖城乡的农产品流通网络。推进全国性、区域性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改造,重点支持交易场所、电子结算、信息处理、检验检测等设施建设。把农产品批发市场、城市社区菜市场、乡镇集贸市场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研究制定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设施建设的用地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投资入股、产权置换、公建配套、回购回租等方式,建设一批非营利性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继续推进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支持拥有全国性经营网络的供销合作社和邮政物流、粮食流通、大型商贸企业等参与农产品批发市场、仓储物流体系的建设经营。加快发展鲜活农产品连锁配送物流中心,支持建立一体化冷链物流体系。继续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和管护。扶持产地农产品收集、加工、包装、贮存等配套设施建设,重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初加工和贮藏设施予以补助。

22.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等现代交易方式。探索建立生产与消费有效衔接、灵活多样的农产品产销模式,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推进生产者与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宾馆饭店、学校和企业食堂等直接对接,支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城市社区增加直供直销网点,形成稳定的农产品供求关系。扶持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发展联通城乡市场的双向流通网络。开展“南菜北运”、“西果东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开展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举办多形式、多层次的农产品展销活动,培育具有全国性和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展会品牌。充分发挥农产品期货市场引导生产、规避风险的积极作用。免除蔬菜批发和零售环节增值税,开展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落实和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清理和降低农产品批发市场、城市社区菜市场、乡镇集贸市场和超市的收费。

23.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准确把握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变化,采取有针对性的调控措施,确保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市场稳定,保持价格合理水平。稳步提高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适时启动玉米、大豆、油菜籽、棉花、食糖等临时收储,健全粮棉油糖等农产品储备制度。抓紧完善鲜活农产品市场调控办法,健全生猪市场价格调控预案,探索建立主要蔬菜品种价格稳定机制。加强国内外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综合运用进出口、吞吐调剂等手段,稳定国内农产品市场。完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严厉打击走私违法行为。抓紧建立全国性、区域性农产品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农业统计调查和预测分析,提高对农业生产大县的统计调查能力,推行重大信息及时披露和权威发布制度,防止各类虚假信息影响产业发展、损害农民利益。

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不断加强和改善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切实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三农”的良好氛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促进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增加农村文化服务总量,缩小城乡文化发展差距。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认真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推进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农村基层自治机制,健全农村法制,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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