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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宗局年度基层工作总结暨工作思路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支持监督下,在省民宗厅的关心指导下,2015年我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和宗教工作“全面正确地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四句话基本方针,以“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为总目标,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促进了全市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持续较快发展,维护了全市宗教领域持续安定稳定的良好局面。
一、今年工作情况
(一)政策给力,推动民族乡村赶超发展。给政策,扶持力度持续加大。深入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发展的意见》(漳政综〔2014〕167号),落实市财政预算在原有3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专项补助经费230万元,各县(市、区)年财政预算按少数民族人口数人均不少于30元相应安排了少数民族发展补助款。市委出台市领导与民族乡挂钩联系制度,市委书记陈家东、市长檀云坤、市委副书记林文耀分别挂钩赤岭、湖西、隆教3个民族乡,XX市、XX县领导也相应挂钩民族乡,加大对民族乡的帮扶力度;XX县也建立县领导挂钩联系民族村工作制度,9位县委领导分别挂钩2个畲族村和7个高山族聚居村,更加有力地推进民族乡村发展。出实招,“扶持增收工程”成效明显。开展培训提高。开展全市民宗局长及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班2期40人次,提高民族宗教工作队伍维护民族宗教界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举办海峡两岸新型农民少数民族村致富带头人培训班,开展扶持高山族发展工作培训班,两期培训达90人次,提高少数民族(含高山族同胞)创业创新能力和民族工作队伍综合素质。选送漳浦赤岭乡乡长蓝素梅参加福建行政学院第4期新任乡镇长任职培训;选送芗城华元社区主任参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社区代表培训。加大扶持,市级以上政府和挂钩帮扶单位全年共投入我市民族乡村扶持资金达3800多万元,拉动社会资金投入建设项目6000万元,其中省、市、县级财政及省直、沿海发达地区挂钩单位支持3个民族乡计1200万元的帮扶资金;第四轮市直机关挂钩帮扶单位今年投入33个民族村帮扶资金约300万元,达到村均8万元以上;扶持少数民族“造福工程”危房改造678人271万元;扶持7个人口较少民族高山族聚居村整村推进建设项目资金1150万元和高山族发展资金161万元,今年我市高山族同胞人均纯收入达到12800元。培育品牌,发挥示范辐射。开展“五个一批”竞赛评比活动,命名10个单位和20个个人为民族乡村发展“五个一批”增收项目示范基地、示范专业合作社和示范户,并给予每个项目3000元奖励。据上报统计,2015年我市3个民族乡工农业总产值20.02亿元,比增32%;民族乡农民人均纯收入12711元,比增19%,再次实现赶超发展。
(二)保护得力,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创新发展。着力提升首批4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XX县官畲村、高山族聚居村送坑村和XX县石椅村、顶坛村)建设品位,其中官畲村近日被省住建厅、文化厅、财政厅等单位联合列入第一批福建传统村落名录。加快组织实施第二批2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XX区茶铺、XX县赤岭)建设,努力打造成“传承与保护、发展与创新”的少数民族文化示范基地。组队参加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高山族2个表演项目获得1个银奖1个铜奖。
(三)示范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主动融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精心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积极引导民族宗教界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期间,我市民族宗教界共筹集善款132.24万元资助贫困学生689人。利用新闻媒体广播、信息刊物、图片展览等多样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制作《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特色产业典型项目电视展播汇编》光盘分发民族乡村,龙海、漳浦、芗城、龙文等县(市、区)共通过手机简讯、微信群、微博等网络媒体发送宣传信息约5万条。协助做好《中华民族》杂志《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百名市领导谈城市民族工作》特刊采访活动,在闽南日报社刊登专版《共同行动,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宣传我市少数民族特色产业、特色村寨、特色文化,展示我市少数民族社会经济发展的阶段性成果;在民族乡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检查活动。第六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模范个人严丽贞作为高山族代表参加全国少数民族参观团,出席抗战胜利70周年阅兵式,受到习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
(四)突出重点,落实宗教专项工作。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建设。继续推行宗教团体联席会议制度和宗教界人士约谈制度,以新一轮“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统领宗教事务管理。指导市XX县(市、区)宗教团体、民间信仰团体做好换届和筹建工作,成立XX县基督教三自爱国会、XX县佛教协会。圆满完成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今年上半年完成佛教、道教、天主教的主要教职人员任职备案57名,至今完成全市主要教职人员任职备案91人。广泛开展以“发挥正能量,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我局编印、发放宗教法规政策汇编手册2500册。全市宗教界共组织学习专题会170多场,参加人数3900多人次,市XX县(市、区)民宗局组成学习指导组下基层370多人次;共制作悬挂横幅和宣传标语2400多幅(条),普法学习专栏100多期,印发政策法规宣传单6300份,发放学习材料6000份,发送短信微信2000多条。继续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把宗教团体骨干、场所负责人和教职人员的思想建设列为重点,建立宗教团体班子成员定期学习制度。通过实施每半年一次的市级宗教团体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市天主教爱国会和市基督教两会每月一次的中心组学习制度,市道教协会实施每月一次的会长“学习通气会”和每季一次的“会长办公扩大会”,市佛教以各县(市、区)佛教协会为单位定期组织学习的制度,加大了对全市宗教界骨干成员的教育引导力度。深入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今年全市参与宗教慈善活动的团体、场所全市宗教界有483个,累计捐款捐物4826.08万元,其中佛教1581.04万元、道教1029.88万元、天主教30.08万元、基督教172.12万元、民间信仰2012.96万元,其中有120处场所捐款捐物在5万元以上。XX区小水滴公益协会被市委统战部确定为2015年市统战品牌建设项目,宗教慈善已成为我市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一支重要力量。深化民间信仰活动及场所试点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数据库管理XX县级民间信仰协会工作制度、对台交流工作程序流程,继续开展“优美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创建活动。今年,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组团赴台交流21批次787人,接待台湾参访团141批次26630人。
(五)法治保障,维护宗教和谐稳定。落实行政审批简政放权放管措施,提高办事效率,实现周办结率100%。贯彻落实国家宗教局等十部门《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宗发〔2012〕41号)和中央国家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制止和处理乱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通知》文件精神,配合开展治理“两违”,整治露天宗教造像,发现并整治违建1处。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建立民主管理组织,落实六项管理制度,实行举办大型宗教、民俗活动预先报告制度,提倡文明进香、文明宗教活动。全市未发现宗教活动场所房产有开办“会所”或场所“被承包”现象,广大信众的合法权益得到较好保障。层层下达《全市民宗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书》,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处置工作。加强部门沟通协作,深入开展依法治理私设聚会点“回头看”工作和防范处置邪教组织到宗教活动场所非法活动以及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工作、治理寺庙乱滥建工作、城市民族工作,确保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六)突出优势,打造交流品牌扩大漳台交流交往。积极发扬畲族和高山族对台优势,参与筹办国家民委、省民宗厅11月10日至12日在XX县举办海峡两岸少数民族茶产业交流会暨福建省第三届少数民族名优茶评选大赛,展示交流两岸少数民族茶产业的发展成果、发展技艺和发展经验,共评选出茶王4个、金奖4个、银奖5个和优质奖7个,有力推动海峡两岸少数民族茶产业交流。积极发挥众多寺庙是台湾宫庙的祖庙等优势,协调指导XX县承办省佛教协会主办的11月9日至11日在该县举行的第七届闽台佛教文化交流周·广钦老和尚修持观交流研讨活动,进一步深化了闽台两地佛教交流,加强闽台佛教法乳一脉、同根同源的深厚法谊。继续支持11个县(市、区)和台商投资区举办开漳圣王、关帝、保生大帝、三平祖师、乌石妈祖、城隍等节会活动,进一步扩大两岸交流交往的广度和深度。据统计上报,2015年我市仅宗教和民间信仰界就接待境外团队227批次、31664人次。
(七)践行“三严三实”,为民族乡村和宗教界排忧解难。全局结合学习“谷文昌”精神,认真开展“四个专题”集中学习研讨,落实党组成员讲党课,将先进典型学习与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贯穿全程。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好作风,结合“四下基层”“结对帮扶”等活动,严格查找“不严不实”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7月22日至23日省委常委、统战部长雷春美来漳调研民族宗教工作的指示要求,市委召开专题协调会,对3个民族乡和天主教界提出的13个困难问题一一对症提出解决办法,形成《3个民族乡和3个天主堂有关问题分工办理方案》,并列入市委督办件,推动芗城、龙文、龙海、漳浦、东山以及市直有关单位协调解决。同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的产生。开展廉政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领导干部学法、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纪念“七一”“我们的节日”等活动。深化政风行风工作,参加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新闻网“政务访谈”等直播活动。认真落实综治、平安建设、维稳、创城创文明单位、信息公开、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全面推进民族宗教系统依法行政进程和文明建设。厉行节约,减少节会,积极开展节前走访慰问活动。2015年市民宗局荣获海峡两岸少数民族茶产业交流会暨福建省第三届少数民族名优茶评选大赛活动特别组织奖。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支持监督下,在省民宗厅的关心指导下,2015年我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和宗教工作“全面正确地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四句话基本方针,以“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为总目标,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促进了全市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持续较快发展,维护了全市宗教领域持续安定稳定的良好局面。
一、今年工作情况
(一)政策给力,推动民族乡村赶超发展。给政策,扶持力度持续加大。深入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发展的意见》(漳政综〔2014〕167号),落实市财政预算在原有3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专项补助经费230万元,各县(市、区)年财政预算按少数民族人口数人均不少于30元相应安排了少数民族发展补助款。市委出台市领导与民族乡挂钩联系制度,市委书记陈家东、市长檀云坤、市委副书记林文耀分别挂钩赤岭、湖西、隆教3个民族乡,XX市、XX县领导也相应挂钩民族乡,加大对民族乡的帮扶力度;XX县也建立县领导挂钩联系民族村工作制度,9位县委领导分别挂钩2个畲族村和7个高山族聚居村,更加有力地推进民族乡村发展。出实招,“扶持增收工程”成效明显。开展培训提高。开展全市民宗局长及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班2期40人次,提高民族宗教工作队伍维护民族宗教界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举办海峡两岸新型农民少数民族村致富带头人培训班,开展扶持高山族发展工作培训班,两期培训达90人次,提高少数民族(含高山族同胞)创业创新能力和民族工作队伍综合素质。选送漳浦赤岭乡乡长蓝素梅参加福建行政学院第4期新任乡镇长任职培训;选送芗城华元社区主任参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社区代表培训。加大扶持,市级以上政府和挂钩帮扶单位全年共投入我市民族乡村扶持资金达3800多万元,拉动社会资金投入建设项目6000万元,其中省、市、县级财政及省直、沿海发达地区挂钩单位支持3个民族乡计1200万元的帮扶资金;第四轮市直机关挂钩帮扶单位今年投入33个民族村帮扶资金约300万元,达到村均8万元以上;扶持少数民族“造福工程”危房改造678人271万元;扶持7个人口较少民族高山族聚居村整村推进建设项目资金1150万元和高山族发展资金161万元,今年我市高山族同胞人均纯收入达到12800元。培育品牌,发挥示范辐射。开展“五个一批”竞赛评比活动,命名10个单位和20个个人为民族乡村发展“五个一批”增收项目示范基地、示范专业合作社和示范户,并给予每个项目3000元奖励。据上报统计,2015年我市3个民族乡工农业总产值20.02亿元,比增32%;民族乡农民人均纯收入12711元,比增19%,再次实现赶超发展。
(二)保护得力,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创新发展。着力提升首批4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XX县官畲村、高山族聚居村送坑村和XX县石椅村、顶坛村)建设品位,其中官畲村近日被省住建厅、文化厅、财政厅等单位联合列入第一批福建传统村落名录。加快组织实施第二批2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XX区茶铺、XX县赤岭)建设,努力打造成“传承与保护、发展与创新”的少数民族文化示范基地。组队参加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高山族2个表演项目获得1个银奖1个铜奖。
(三)示范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主动融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精心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积极引导民族宗教界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期间,我市民族宗教界共筹集善款132.24万元资助贫困学生689人。利用新闻媒体广播、信息刊物、图片展览等多样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制作《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特色产业典型项目电视展播汇编》光盘分发民族乡村,龙海、漳浦、芗城、龙文等县(市、区)共通过手机简讯、微信群、微博等网络媒体发送宣传信息约5万条。协助做好《中华民族》杂志《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百名市领导谈城市民族工作》特刊采访活动,在闽南日报社刊登专版《共同行动,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宣传我市少数民族特色产业、特色村寨、特色文化,展示我市少数民族社会经济发展的阶段性成果;在民族乡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检查活动。第六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模范个人严丽贞作为高山族代表参加全国少数民族参观团,出席抗战胜利70周年阅兵式,受到习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
(四)突出重点,落实宗教专项工作。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建设。继续推行宗教团体联席会议制度和宗教界人士约谈制度,以新一轮“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统领宗教事务管理。指导市XX县(市、区)宗教团体、民间信仰团体做好换届和筹建工作,成立XX县基督教三自爱国会、XX县佛教协会。圆满完成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今年上半年完成佛教、道教、天主教的主要教职人员任职备案57名,至今完成全市主要教职人员任职备案91人。广泛开展以“发挥正能量,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我局编印、发放宗教法规政策汇编手册2500册。全市宗教界共组织学习专题会170多场,参加人数3900多人次,市XX县(市、区)民宗局组成学习指导组下基层370多人次;共制作悬挂横幅和宣传标语2400多幅(条),普法学习专栏100多期,印发政策法规宣传单6300份,发放学习材料6000份,发送短信微信2000多条。继续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把宗教团体骨干、场所负责人和教职人员的思想建设列为重点,建立宗教团体班子成员定期学习制度。通过实施每半年一次的市级宗教团体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市天主教爱国会和市基督教两会每月一次的中心组学习制度,市道教协会实施每月一次的会长“学习通气会”和每季一次的“会长办公扩大会”,市佛教以各县(市、区)佛教协会为单位定期组织学习的制度,加大了对全市宗教界骨干成员的教育引导力度。深入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今年全市参与宗教慈善活动的团体、场所全市宗教界有483个,累计捐款捐物4826.08万元,其中佛教1581.04万元、道教1029.88万元、天主教30.08万元、基督教172.12万元、民间信仰2012.96万元,其中有120处场所捐款捐物在5万元以上。XX区小水滴公益协会被市委统战部确定为2015年市统战品牌建设项目,宗教慈善已成为我市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一支重要力量。深化民间信仰活动及场所试点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数据库管理XX县级民间信仰协会工作制度、对台交流工作程序流程,继续开展“优美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创建活动。今年,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组团赴台交流21批次787人,接待台湾参访团141批次26630人。
(五)法治保障,维护宗教和谐稳定。落实行政审批简政放权放管措施,提高办事效率,实现周办结率100%。贯彻落实国家宗教局等十部门《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宗发〔2012〕41号)和中央国家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制止和处理乱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通知》文件精神,配合开展治理“两违”,整治露天宗教造像,发现并整治违建1处。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建立民主管理组织,落实六项管理制度,实行举办大型宗教、民俗活动预先报告制度,提倡文明进香、文明宗教活动。全市未发现宗教活动场所房产有开办“会所”或场所“被承包”现象,广大信众的合法权益得到较好保障。层层下达《全市民宗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书》,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处置工作。加强部门沟通协作,深入开展依法治理私设聚会点“回头看”工作和防范处置邪教组织到宗教活动场所非法活动以及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工作、治理寺庙乱滥建工作、城市民族工作,确保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六)突出优势,打造交流品牌扩大漳台交流交往。积极发扬畲族和高山族对台优势,参与筹办国家民委、省民宗厅11月10日至12日在XX县举办海峡两岸少数民族茶产业交流会暨福建省第三届少数民族名优茶评选大赛,展示交流两岸少数民族茶产业的发展成果、发展技艺和发展经验,共评选出茶王4个、金奖4个、银奖5个和优质奖7个,有力推动海峡两岸少数民族茶产业交流。积极发挥众多寺庙是台湾宫庙的祖庙等优势,协调指导XX县承办省佛教协会主办的11月9日至11日在该县举行的第七届闽台佛教文化交流周·广钦老和尚修持观交流研讨活动,进一步深化了闽台两地佛教交流,加强闽台佛教法乳一脉、同根同源的深厚法谊。继续支持11个县(市、区)和台商投资区举办开漳圣王、关帝、保生大帝、三平祖师、乌石妈祖、城隍等节会活动,进一步扩大两岸交流交往的广度和深度。据统计上报,2015年我市仅宗教和民间信仰界就接待境外团队227批次、31664人次。
(七)践行“三严三实”,为民族乡村和宗教界排忧解难。全局结合学习“谷文昌”精神,认真开展“四个专题”集中学习研讨,落实党组成员讲党课,将先进典型学习与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贯穿全程。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好作风,结合“四下基层”“结对帮扶”等活动,严格查找“不严不实”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7月22日至23日省委常委、统战部长雷春美来漳调研民族宗教工作的指示要求,市委召开专题协调会,对3个民族乡和天主教界提出的13个困难问题一一对症提出解决办法,形成《3个民族乡和3个天主堂有关问题分工办理方案》,并列入市委督办件,推动芗城、龙文、龙海、漳浦、东山以及市直有关单位协调解决。同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的产生。开展廉政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领导干部学法、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纪念“七一”“我们的节日”等活动。深化政风行风工作,参加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新闻网“政务访谈”等直播活动。认真落实综治、平安建设、维稳、创城创文明单位、信息公开、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全面推进民族宗教系统依法行政进程和文明建设。厉行节约,减少节会,积极开展节前走访慰问活动。2015年市民宗局荣获海峡两岸少数民族茶产业交流会暨福建省第三届少数民族名优茶评选大赛活动特别组织奖。
二、明年工作思路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民宗系统各单位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中心,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着力推动民族乡村发展,着力维护宗教领域稳定,促进民族和睦、宗教和顺与社会和谐,为在更高起点上建设创业创新又富又美的新作出应有的努力。
(一)民族方面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促进少数民族群众增收为核心,以改善民族乡村基础设施条件和加快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为重点,切实加大政策、资金、项目、技术和信息扶持力度,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一是理清思路,尽力争取各级加大投入。积极对接政策,争取市级及以上政府和挂钩帮扶单位至年底投入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扶持资金,安排好市级财政投入的530万元,并借力给力,力争按1:3的目标比例拉动社会资金融合投入民族乡村的重点建设项目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切实促进民族乡村增产增收,环境全面改善,赶上全市全省的发展水平。二是围绕中心,重点项目连续扶持。按重点与普惠相结合,重点扶持“一村一品”、现代农业、带动力强的农业发展项目,道路、水利、饮水、教育、卫生、文化和特色村寨建设项目,倾斜扶持农民人均纯收入6000元以下民族村的发展项目。扶持民族村农村合作组织建设、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民族乡村发展农业提质增效项目,实行连续跟踪扶持,促进可持续发展。三是完善机制,提高帮扶民族村工作成效。完善市民协委工作协调机制,落实市直挂钩帮扶民族村联席会制度,协调落实挂钩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每年至少一次到挂钩的民族乡调研并现场办公,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增产增收。定期通报挂钩帮扶情况,宣传帮扶典型,推动帮扶成效。四是加强指导,推动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保护传承。进一步发挥海峡两岸(漳浦)少数民族交流与合作基地的作用,支持“五里三城”、漳浦·中国畲族博物馆(闽台馆)、闽台畲族文化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和修缮蓝廷珍府第、蓝氏宗祠“种玉堂”,推动6个民族特色村寨融入全市乡村特色游,促进少数民族特色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扶持9个高山族聚居村和高山族同胞加快发展,启动高山族培训创业基地(高山族陈列馆),搭建与台湾少数民族的交往联谊平台。五是统筹兼顾,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面向社会,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以XX区为试点,开展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调研,摸清我市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和基本面貌,提出加强管理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二)宗教方面
围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宗教工作方针,不断加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继续保持我市宗教界安定稳定的良好态势。一是开展“七五”普法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水平。二是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建设。提高宗教团体自我管理水平,完善健全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机制,保护宗教界合法权益。进一步拓宽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渠道,引导宗教慈善活动。三是加强矛盾排查工作。落实安全管理机制,解决宗教界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宗教界安定稳定。四是加强佛道教对台交流工作。继续深化交流平台建设,推动两岸少数民族和宗教界更积极、更广泛的交流与合作,服务祖国和平统一大业。五是加强网络宗教工作。要严格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应对网络宗教事务管理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三)民间信仰方面
围绕“积极探索、明确职责、落实管理、逐步规范”的工作目标,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民间信仰活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不断探索民间信仰活动的有效管理办法,推动重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一是加强调研指导。开展调研交流研讨活动,着力解决民间信仰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指导县级创造条件成立道教协会或者民间信仰协会。加大对我市民间信仰及对台关系的调研力度,不断完善宫庙资料库信息。二是大胆先行先试。加强重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分级跟踪管理,支持重点宫庙加强配套设施建设。三是推进两岸互访。积极支持祖宫祖庙与台湾宫庙交流互访,鼓励有条件的宫庙,多组织人员赴台交流,推进漳台同根神祗宫庙结缘联谊。支持定期举办各种祭祀、民俗节日、庆典活动,增进民间信仰交流。编印《保生大帝文化》、《三平祖师文化》,争取多入岛宣传,推动两岸民间信仰交流与合作。
(四)自身建设方面
认真克服新一轮机构改革带来的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的新困难,善于抓住主要矛盾、把握工作重点、找准工作难点,突出主要抓手、带动全局工作,扎实有效推动工作任务落实,提高部门绩效水平。一是深化学习教育,牢固理想信念。开展创建学习型单位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精神,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固化“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成果,进一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落实干部学法制度,加强市、县两级民族宗教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全市民族宗教干部分期分批集中培训和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开展法治理念和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等学习宣讲活动,积极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三是着力创先争优,提高工作站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文明单位、平安单位等创建工作,积极参与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抓好依法行政、绩效考评、综治、维稳、应急管理、道德讲堂、政务公开、信访、保密、档案、信息宣传等工作,不断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整体水平,提高在全省民宗系统的工作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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