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自查小结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集中整治自查自纠小结”。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自查小结
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和省国土厅《关于开展土地管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浙府法发[2009]21号)文件精神,我局对照文件要求,对2008年以来的土地征收(用)和土地执法监管及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小结如下:
一、依法征地工作
1、征地程序依法依规情况:我县在征地报批过程中,严格执行“告知、确认、听证”程序,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利益,充分尊重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实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根据征地制度改革要求,我们在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前期,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将拟征地将建设项目、征地位置、面积、补偿安置政策等情况在第一时间告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求村民意见,国土所通过调查核实拟征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和数量等,并经集体经济组织签字盖章确认。项目经省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部批准后,及时公告,做到所有公告均进行实地张贴,并填写公告送达回执,同时在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进行公开。
2、“四个不批”规定执行情况,我局严格按照省厅“四个不批”规定,维护被征地人员的利益,大力推行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3、补偿安置政策落实情况。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 1 地管理的决定》,我县始终将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坚持依法征地,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从大局出发维护社会稳定。1999年新《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后,我县即出台了《关于海盐征地农转非人员分流办法的通知》(盐政发[1999]222号),参保对象为县城规划区和县经济开发区老区的被征地农民;2002年我县又出台了《海盐杭州湾大桥开发新区征地农转非人员分流办法》(盐政发[2002]81号),参保对象为杭州湾大桥新区的被征地农民,并规定在五年内与县城规划区接规。2004年,我县为了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利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通知》(浙政发[2003]26号)精神,并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台了《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镇级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实施意见》(盐政发[2004]112号),参保对象为各镇(区)被征地农民。至此,我县在全县范围内都已经建立起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基本解决了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营造稳定的发展环境。
另外,为了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立以前的被征地人员晚年生活困难的问题根据省政府浙政发[2003]26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海盐县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办法(盐政发[2005]47号),补助对象为在盐政发[1999]222号文件实施前土地被征用、原实行一次性货币安置且办理农转非的被征地人员。
同时,在整个承包组土地全部被征收的情况下,我县鼓励用潜力面积解决盐政发[1999]222号文件出台前,被征地农民已办理农转非但未参加基本生活保障的那部分历史遗留问题,允许原已办理农转非的被征地人员退回已领取的一次性货币补助后,重新给予办理基本生活保障。
4、新老补偿标准衔接情况。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价公布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5号)和省国土资源厅浙土资办[2008]136号文件精神,我县召开听证会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于2009年3月11日发布了《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海盐县征地区片综合价补偿标准的通知》(盐政发[2009]22号)。区片和区片综合价作了较大调整,区片由原来的3个调整为2个,将原来的二级区片划入一级区片,三级区片综合价由原来的1.8万元/亩调整到现在的3.6万元/亩。征地新政策的出台,进一步维护了集体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更有效地推动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从实施以后的信息反馈来看,促进了征地工作的开展,取得了预期的成效。
5、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裁决制度与工作机制落实情况。根据《浙江省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裁决办法(试行)》(浙政发[2007]7号文件)的规定,明确告知被征地权利人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被征收集体土地及地上附着物(除房屋外)、青苗对征地补偿标准有异议,有权向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市、县人民政府的上级人民政府申请协调,经协调达不成一致意见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再行协调或依法作出裁决。
二、土地执法监管和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一)建立综合防控的执法监管工作机制
2008年以来,我们以贯彻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长效机制建设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71号文件、三部委15令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各镇人民政府土地管理责任,积极推行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以镇政府为主导,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的联合巡查、联合拆违、综合防控的土地执法监管新机制,努力形成监管合力。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一是2009年3月10日县政府下发了《海盐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土地执法监察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的通知》(盐政发[2009]19号),文件在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现和制止、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严格考核,实行问责等方面作了明确,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将发现的违法用地情况抄告相关单位,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采取不办理项目审批、核准手续;不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不通电、通水、通气;不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不发放贷款的系列手段进行联合监控,使违法用地没有利用价值。
二是2009年7月,县政府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在每个乡镇分别配备6-8名人员,建立城建监察中队,专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土地违法行为的查处,加强了镇政府管地的力度,提升了镇政府保护耕地的责任。
三是从去年开始,在全县105个行政村选聘了105名村级土地协管员,经过专业业务培训后,由各国土所与协管员签订责任状、颁发聘书,年终进行考核奖励。村级协管员制度的实行,使国土执法监察网络又向前延伸了一层,为及时发现制止违法用地、妥善处理化解群众信访矛盾发挥出更好的作用。
(二)加强动态巡查,减少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的发生 2008年以来,我们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执法监察工作方针,按照省厅《浙江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管理规定》,结合我县实际,修改完善了《海盐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细化了全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积极推进县、镇、村三级既分工又合作的动态巡查网络责任制,在早发现、早制止上下功夫,以减少人民群众在土地违法上的损失。2008年,共巡查486次,发现违法用地85起,涉及土地面积36.8亩,发出停工通知书73份。2009年,共巡查329次,发现违法案件8起,涉及土地面积14.27亩(其中耕地9.8亩),制止违法案件8起,挽回经济损失约22.3万元。
(三)坚持严格执法,严肃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 2008年以来,我县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至目前,共依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0件,涉及土地面积484.87亩,拆除建筑物3398平方米,没收建筑物30.2万平方米,罚款338.53万元,移交党纪政纪处理的6人。
(四)认真做好国土资源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精心部署,全力动员抓信访、维稳。为了做好2008奥运会期间的涉土信访与稳定工作,为奥运会成功举办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结合嘉兴市国土资源局《北京奥运会期间嘉兴市国土资源系统信访稳定工作方案》和海盐县委、县政府开展的“涉奥信访与维稳百日行动”的工作要求,制定了《北京奥运会期间海盐县国土资源系统信访稳定工作方案》(盐土资发[2008]51号。确定了北京奥运会期间的“四无”目标,建立北京奥运会期间信访稳定工作组,建立了由局领导、科室负责人为主的24小时信访值班工作制度,认真制定信访维稳工作实施方案。由于工作扎实,预案到位,没有发生重大群体性信访事件。
二是动态排摸,牢牢把握信访工作主动权。围绕敏感时段土地信访高发期,开展了多次专项动态排查,做到局和国土所二级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对排查出来的问题,依法、依规及时作出处理;对可能进京上访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一对一”的措施,共同做好稳控工作。
三是实行联动,切实化解信访矛盾。为有效解决重信重访,我们及时将一批疑难信访件与所在镇沟通,争取联动,采取一系列措施化解信访矛盾。
四是扎实工作,认真开展涉土信访的调查处理工作。2008年以来,我们严格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的规定,落实信访“属地管辖”制度,认真调处每一件土地信访问题。据统计,2008年以来,我县受理群众来信54件,接待群众来访45批55人次;接到“12345”县长公开电话交办的来电76件,均已全部办结,办结率为100%。
海盐县国土资源局
2009.7.1
沙雅县卫生监督所2011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根据《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和卫生监督工作,保障卫生监督执法质量,规范卫生监督......
金水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试行)发布日期:2010-11-22 14:01金水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试行)第一条 为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
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对行政处罚行为实施监督检查的工作报告尊敬的各位领导:欢迎莅临我局检查指导工作。为做好此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自查工作,我局认真对照上级文件中......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第一条 烟草行政管理部门(机构)应当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接受监督。第二条在局党组领导下,办公室、监察处和专卖部门负责行政执......
东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自查报告根据市局《关于开展2011年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泰食药监办„2011‟103号)要求,我局成立执法检查组,按照文件要求对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