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区检察院工作报告(模板16篇)

工作报告 时间:2024-01-03 06:00:56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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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工作报告篇一

20xx年,本人分管公诉科、侦监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和监所检察科四个业务科室工作;20xx年底,分管工作有所调整,除继续分管侦监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和监所检察科工作外,另分管控告申诉监察科,三年来,紧紧围绕党委和上级院工作要求,依照院党组、检察长年度工作部署,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三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不断强化素质学习,切实提高服务大局能力。

作为基层检察机关一分管领导,面对“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确保我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任务和要求,深刻认识到,必须切实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提高执法办案的能力,提高应对处置各种复杂形势的能力。三年来,本人围绕上述能力建设,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不断强化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强化“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牢固树立检察工作的大局观、核心价值观、执法观、业绩观、权力观和发展观,从执法理念、执法思想、执法思维的维度来深刻认识检察官的人民性。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综合水平和网络舆情应对引导能力;努力加强向实践学习,提高对社会社情的关注能力,提高懂大事、知方向、促发展的能力,更好地履行监督权、建议权。

二、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切实推进服务大局效果。

三年来,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坚持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一方稳定、保一方平安为己任,追求案件办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坚持以维护和促进公平正义为目标,强化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限意识及权利保护意识,保证执法活动运作规范,体现执法正义性、时效性;坚持以创新完善机制、抓好责任落实、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手段,加强法律监督,积极营造、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严格把关案件质量。清醒认识到,对检察机关而言,案件质量是检察机关工作的生命线,百分之一的错误对案件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司法不公。高度重视案件质量,对每一个案件都进行仔细审查,严格把关。,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97件799人,经审查把关,批准逮捕474件75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33件1004人;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60件78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24件731人;20受理移送审查批准逮捕案件466件767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52件739人。做到不该捕的.不捕,不该诉的不诉,充分保障人权。三年来,案件没有出现错误逮捕或被判无罪情形。

积极试行“捕前调和”程序,对未成年、在校生犯罪案件、邻里纠纷等引起的轻微案件以宽缓处理为主。对多起未成年犯罪案件不予批捕,并责成有关监护人和责任单位严加监督管教。

三是有效强化诉讼监督。其一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加强对社会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刑事案件的立案监督,严格案件审查,落实跟踪监督。年立案监督8人,撤案监督16人,提请上级院刑事抗诉1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增诉罪名15人;20立案监督14人,撤案监督26件。2011年,立案监督14件14人,撤案监督12件12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发出“通知撤销案件书”1份。坚持防错与防漏并重,加强对侦查活动中严重违反程序、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的监督。

其二强化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坚持“抗诉是成绩,罢访息诉也是成绩”的民行工作指导思想,着眼提高民行检察监督的实效。2011年依法查处地区首起妨害作证罪、帮助伪造证据罪案件,主犯冯某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年8月,省检察院基于本院以民行调处参与大调解体系建设的实践能够将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较好地结合,在本院设立“检察理论研究成果转化基地”。2011年3月,市检察院为表彰本院在民行调处工作上所取得的显著成绩,给本院民行科记集体三等功。

其三强化刑罚执行和看守所监管秩序监督。三年来,督促监所部门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专项检查,保障刑罚正确执行。认真督促驻看守所检察室对监管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依法监督纠正监管活动中的违法问题,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和稳定。针对监管场所有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和隐患,及时发出检察建议。

其四规范控告申诉受理接待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控告申诉线索的批转流程,明确了全院线索的集中归口管理登记和批转由控告申诉部门负责。进一步明确了控告部门的首办责任制,对于非因本院工作原因产生的申诉信访工作,要求控告申诉部门工作人员理性平和地接待,不推诿、不扯皮。“钟某”非法集资案件的成功接待转办,避免了众多涉案被害人群访闹访事件的发生,得到了市检察院、区政法委的高度肯定。

四是积极探索监督新途径。三年来,为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不断探索推进检察工作监督新途径。2011年,经与法院的沟通协商,制定了本院检察长列席区法院审委会的《意见》。《意见》规定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程序,列席案件的范围等内容,为本院通过列席法院审委会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奠定了制度依据。经与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协商沟通,制定了本区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使得本区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相关程序及实体要求更加规范和明确。2012年,与法院、公安、卫生行政部门建立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联席会议制度。同年底,根据实际,制定了本院《民事行政调处工作实施办法》,建立完善了调处工作的内部机制。会同区法院出台了《关于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抗诉再审案件联合调处实施办法》。

三、不断强化廉政和执法能力建设,切实夯固服务大局基础。一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加强自我监督,牢固树立廉洁自律从政意识。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市区委及上级检察院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坚决执行院各项规章制度。廉洁从政,努力做好表率作用。在执法活动中做到慎独、慎微、慎行、正直无私、办事公道、淡薄名利,正确对待和处理好法廉、法情、法权关系。

区检察院工作报告篇二

全省检察机关全力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打击、保护、监督、预防等职能作用,积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保障经济健康协调发展。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批准逮捕走私、金融诈骗、危害税收征管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596人;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提起公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542件903人。在办案中深入研判经济下行给社会稳定带来的风险隐患,及时与地方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防范整治工作。围绕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实施,省检察院制定工作意见,指导各级检察院立足职能强化服务举措,受到省委罗志军书记批示肯定。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苏中崛起、苏北振兴等重大部署,明确保障举措、细化工作任务,积极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供司法服务。连云港市检察机关主动对接中哈物流合作基地、30万吨级航道等重大工程项目,开展专项惩治、预防犯罪活动,受到市委充分肯定。

促进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突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健全知识产权案件集中办理、专家咨询等工作机制,共提起公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22件416人。无锡市检察院、徐州市检察院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案件专业化办理质效,被国家版权局授予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集体。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新型产业、小微企业的司法保护,深入企业开展经营风险防范、商业贿赂犯罪预防等活动,促进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常州市检察机关开展“百家民营企业走访月”活动,依法办理涉企案件,解决涉企信访纠纷,保障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加大打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力度,与法院、公安、环保等部门共同强化环保联动执法司法,提起公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625件1188人,同比分别上升190.7%和161.7%。镇江、苏州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事例,被国家环保部评为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最佳事例。加快推进环保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依法监督立案14件28人。根据全国人大会授权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省检察院组织南京等7市检察机关以环境资源保护为重点,依法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排查出一批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线索,督促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25件,另有两件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分别由常州、徐州市检察院向同级法院提起诉讼。

二、强化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全省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4662人,同比下降3.8%;提起公诉95316人,同比上升4.2%,切实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类犯罪,共办理为境外机构窃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和煽动分裂国家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14件17人。深入开展反邪教专项斗争,依法提起公诉“”“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犯罪案件127件214人。深化扫黑除恶、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等专项斗争,依法提起公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8772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坚决惩治危害民生犯罪。积极参与民生幸福工程,依法提起公诉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7114人。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法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4件80人,提起公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和假药犯罪985人,同比上升34.2%。南通市检察机关及时介入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特大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系列案件,依法批准逮捕17名犯罪嫌疑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加大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联合法院、公安、人社等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盐城市检察机关依法追诉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单位犯罪,促使被告单位及时支付176名职工工资320余万元。

注重化解矛盾纠纷。对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批准逮捕519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相对不起诉1522人,努力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全面推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门办理机制,对242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依法封存,强化教育感化,促进改过自新。规范开展刑事和解工作,依法支持851件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与加害人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尽力减少社会对抗。切实加强释法说理工作,在办理南京虐童案以及南京、无锡重大交通肇事案等社会广泛关注的敏感案件过程中,及时介绍办案情况,说明法律依据,争取社会共识。

三、深入查办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促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深入贯彻省人大会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的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278件1565人,大案率为98.4%,其中贪污受贿100万元以上案件237件,同比上升4.9%;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37件457人,其中重特大案件209件;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6.6亿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共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要案170人;省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依法组织查办了中国科协原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申维辰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同时查办了李强、冯亚军、夏新平、嵇克俭、贾春林、许刚、王德善、蔡敦成、李连玉等16名原厅级干部职务犯罪要案。深入开展查办国企领域和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查办侵吞国有资产、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财产重大损失等职务犯罪179件203人,查办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涉农补贴资金等侵犯群众权益职务犯罪459件633人。依法查办了丹阳市界牌镇原党委书记王东良挪用1.3亿元公款境外赌博、扬州市江都区滨江新城管委会会计季月等三人贪污挪用公款8000余万元等一批“小官巨贪”案件。加大追逃追赃力度,抓获被列入国际追逃的戴学民、钱增德在内的职务犯罪嫌疑人42人。依法立案侦查围猎干部、情节恶劣的行贿犯罪嫌疑人346人。

着力提升依法规范侦查水平。大力推进智慧侦查建设,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严格依法查办职务犯罪。加强职务犯罪线索管理,完善受理、评估、交办、督办机制,确保重要线索及时核查,实名举报及时办理。突出加强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省检察院与有关部门紧密协作,加快侦查基础信息平台建设,有效提升职务犯罪侦查能力。全省检察机关运用侦查信息化等手段初查贪污贿赂案件成案比例为92.1%,被告人一审服判率为83.5%。

更加注重源头预防。深化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深入剖析职务犯罪嫌疑人犯罪轨迹、发案原因,有针对性加强预防工作。针对职务犯罪易发多发行业领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调查381项,召开重大典型案件剖析会667次,提出预防检察建议326份。省检察院结合高效设施渔业补助领域渎职犯罪查办工作,向省海洋与渔业局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开展专项整治,收回财政补助资金1985万元,完善强化专项资金管理等5项制度。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报送惩治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154份,推动完善相关制度247项。扬州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重大工程项目专项预防,推动交通等部门针对道路工程建设设计变更等环节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泰州市检察院积极推进网上警示教育平台建设,开展生动有效的职务犯罪预防教育。开通“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上接受查询36.8万批次。全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会同邮政部门将廉政文化送入千家万户。

四、加强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省检察机关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加强和改进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着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依法尊重和保障人权。严格落实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规定,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共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5884人、不起诉290人;对涉嫌非法取证问题及时启动调查核实程序,依法监督纠正345件;会同法院通过二审、再审程序依法纠正定罪错误案件,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全面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无继续羁押必要的1809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督有关机关及时变更强制措施。认真贯彻中央有关特赦罪犯的决定,扎实开展特赦检察工作,实行全程同步监督,确保特赦工作严格依法有序进行。开展强制医疗执行监督4件,纠正不当强制医疗3件,维护被强制医疗人合法权益。

切实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省检察院联合省公安厅制定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的规定,开展刑拘未提捕案件专项监督,指导各级检察院依法监督纠正应当立案而未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279件,追加逮捕117人,追加起诉329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注重审查纠正定罪不准、量刑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共提出刑事抗诉132件,法院依法改判、发回重审81件。健全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落实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逐案审查制度,对执行不当的提出监督意见13件。依法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试点工作,对财产刑执行不到位应当从严掌握减刑、假释而未从严的,监督纠正661人。认真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依法监督收监社区服刑人员49人,联合司法行政部门对76名原担任过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罪犯社区矫正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促进刑罚执行活动依法规范进行。

着力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90件,法院再审后改判、发回重审和调解7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60件,法院采纳300件(含上年提出的建议)。针对民事行政执行不当情形提出检察建议800件,法院已采纳719件。淮安市检察院联合市法院出台会议纪要,进一步明确民事执行检察监督范围和方式,促进民事执行活动依法规范开展。着力加强行政检察工作,共发出督促履行职责类检察建议945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58件,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深化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审查办理虚假诉讼案件293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1人。

五、推进司法改革,解决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重点问题。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

稳步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检察院根据省委统一部署,制定改革试点方案和检察官遴选办法、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等文件,在南京、苏州、泰州、淮安四市8个检察院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为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省统一组织严格的笔试、面试和业务考核,从现有检察人员中遴选产生304名政治素质好、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制检察官,占8个试点检察院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25.6%,经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议后,全部配置在司法办案一线。各试点检察院及时落实检察官办案权力清单,建立健全办案组织,整合原有内设机构,实行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既突出检察官在司法办案中的主体地位,又强化对检察官行使职权的必要监督,在司法责任制改革中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同时,省检察院依托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积极探索对知识产权等类型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划办理,在这项改革试点中取得初步成效。

不断深化检察工作机制改革。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新要求,加强案件审前把关,对4512件刑事案件依法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南京市检察机关积极推进刑事速裁程序改革试点,依法适用速裁程序提起公诉1428件,促进繁简分流;强化出庭指控和庭审监督,各级检察长、副检察长出庭公诉491次,保障诉讼活动严格规范。全面深化检务公开改革,利用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平台公开法律文书59100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5323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39636条,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大力加强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建设,全面建成四级检察院互联互通的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共接收各类信访68862件次,依法受理、办理11581件,其中赴省访同比下降13.8%。对原处理决定确有错误的坚决依法纠正,共办理刑事申诉和国家赔偿案件892件,提出刑事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1件。探索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宿迁市检察院积极推动组建律师服务团,参与化解信访案件,促进在法治轨道解决群众诉求。

六、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全省检察机关以公正司法为核心,强化自身监督制约,保障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

动真碰硬开展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中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特权思想引发的霸道作风、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搞变通、随意使用监督权等9大类重点问题,认真组织对照检查,对16.3万余件案件全面排查梳理,查摆出70余项司法理念、司法作风和司法行为等方面的不规范问题。坚持即知即改,对重点问题和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建立逐案销号、定期通报等机制,坚决整改落实。省检察院针对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不规范问题,专门下发文件明确适用条件和程序,确保严格依法规范适用;针对涉案财物处置不规范问题,抽查案件305件,涉及款项2.4亿余元,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36个;针对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组织抽查26个基层检察院,督促纠正录音录像与笔录内容不一致、讯问语言不文明等问题50余项。坚持源头治理,把制度的笼子扎紧扎牢,省检察院先后出台严格规范讯问犯罪嫌疑人与询问证人、严格落实查办职务犯罪八项禁令等8个文件,并在案件管理中健全对司法不规范问题的预警、通报、纠正、惩戒机制,使规范司法行为成为常态。

努力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充分认清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地位作用,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省检察院制定《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依法保障辩护律师会见权的规定》,建立拟不许可会见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批、不许可会见决定向省检察院备案制度,推动各级检察院依法保障律师会见职务犯罪案件当事人177件,省市检察院依法监督纠正下级检察院不许可会见决定6件。各级检察院在办理各类刑事案件中,听取律师意见10690件次。凡具备条件的地方检察机关都通过安排专门场所、设置网上阅卷中心、免费刻录案卷光盘等形式,为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提供便利条件。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制约。通过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有针对性地改进检察工作。共向地方人大及其会报告工作294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8774人次,尤其是组织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视察职务犯罪办案区,深入了解反贪污贿赂情况,为代表有效监督创造了条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提案88件、转交的案件12件,确保件件落实。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保障人民监督员对107件拟不起诉、拟撤案等职务犯罪案件进行有效监督。依法接受法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的制约,认真办理司法建议和复议复核案件,不断改进自身工作。

七、全面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全省检察机关强化检察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着力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突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省检察院党组深入贯彻省委会专题听取检察工作汇报时的重要指示,切实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着力把党对检察工作的指示贯彻到各项工作中,提升领导全省检察工作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通过各级检察长上专题党课、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举办全省检察领导干部党性教育专题培训班等方式,组织检察领导干部深入查摆整改不严不实问题,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从严修身用权律己、从实谋事创业做人。全省检察机关涌现出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检察官刘文胜、王勇等一批新的先进典型。9个县(市、区)检察院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徐州市检察院荣获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省检察院党组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和推动全面从严治检迈上新台阶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督察,对常州、扬州、宿迁、盐城、徐州5个市检察院开展巡视,推动层层压实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省检察院制定检察机关严肃纪律作风26条禁令,对检察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实施办法等意见,加大检务督察、案件监督管理力度,着力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24人,警醒广大干警不踩纪律红线、守住法律底线。

着力提升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大力加强分层分类教育培训,依托国家检察官学院江苏分院举办各类业务技能培训4800余人次。围绕学习贯彻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法修正案(九)等,加大网络教学、案例教学力度,促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深入推进检察人才六项重点工程,完善到基层任职锻炼、职业导师等培养机制,促进青年干警成长成才。我省3名检察官在全国检察业务竞赛中获得十佳。加快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加强科技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7个检察院入选首批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苏州市检察院探索构建“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运用网络技术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充分肯定。

全省检察工作虽然取得新的进步,但仍然存在以下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法律监督工作质效与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民事行政检察、强化人权司法保障等工作的能力水平亟待提高。二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司法不规范不文明不廉洁现象仍有发生,损害检察形象和司法公信力。三是司法改革及检察改革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体制性保障性障碍还没有完全破除,检察业务人才流失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相关配套措施应当抓紧完善。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区检察院工作报告篇三

(一)突出打击重点,确保打击实效。坚决打击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刑事犯罪,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17人,提起公诉729人(其中城乡一体示范区批准逮捕104人,提起公诉150人);尤其对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批捕涉嫌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犯罪案件15件17人,起诉10件12人(其中城乡一体示范区批捕4件4人,起诉4件4人);批捕涉嫌盗窃、诈骗、抢夺等涉财类犯罪案件144件179人,起诉167件230人(其中城乡一体示范区批捕30件43人,起诉45件61人),着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高度重视提前介入公安部“断链”行动督办的特大网络手机游戏赌博案,引导取证,15名涉案人员均被依法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

(二)坚持宽严相济,司法保障人权。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或者因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犯罪嫌疑人,坚持“教育、挽救”的工作方针,实行非羁押诉讼〔2〕,消除矛盾对抗,节约司法资源,共不批准逮捕62件107人,不起诉16件23人。加强捕前、诉前和解,化解矛盾8起。对5名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予以司法救助,彰显人文关怀。

(三)做好信访稳定,妥善化解矛盾。畅通察民情、听民意、解民忧渠道,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首办责任制,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3〕工作机制,接待群众来访300余人次,受理举报线索11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6件,邀请人大代表、律师公开审查信访案件4件。积极开展“结千村、访万户、解民忧、帮民富”活动,深入推进“大接访、大下访、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做好辖内信访隐患案件清理排查、分包案件处理和化解息诉工作,确保全年未发生来自区检察院的干扰。

区检察院工作报告篇四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省检察院和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始终坚持“务实、规范、创新、科学”发展总基调,积极贯彻“司法要严、政策要活、效果要好”的工作方针,突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水平,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切实强化自身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新的发展。

9日,在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盛美军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

着力提供优质检察保障。

更新服务理念,自觉融入长春发展大局。以来,面对全市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国家实施东北新一轮振兴发展的重大考验和历史机遇,我们认真把握形势,把服务振兴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先后制定实施关于服务保障全市全面深化改革、新一轮振兴发展、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等7个规范性文件,切实强化、细化、实化服务措施,将检察职能与经济社会发展贴得更紧、落得更实。

突出工作重点,切实提高服务工作针对性。围绕稳增长扩内需,突出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对“两横三纵”快速路、地铁1、2号线等256个重大项目,外创环境、内抓预防,依法惩治骗取拆迁补偿等干扰项目推进的犯罪92人,有力保障我市投资拉动战略;突出服务民营企业,确定冷弯型钢等336家民营企业为重点服务对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109次,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破解发展难题。

更加注重司法策略,有效提升办案效果。从保护市场主体生存发展、保障员工生计、维护社会稳定出发,正确区分财经犯罪与经济纠纷、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等界限,对法定代表人涉嫌违法但仍在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慎重使用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慎重发布涉企案件信息,最大限度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实现了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突出打击故意杀人、绑架、强干等严重暴力犯罪,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黄赌毒”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四年来,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7743人,起诉30394人。不断加强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市检察院专门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开通心理专家咨询绿色通道,与团市委共同建立200余人的合适成年人志愿者队伍,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等司法保护措施。

坚持严惩职务犯罪与加强预防并重,促进形成清正廉洁的政务环境。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委反腐朽决策部署,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1336件1836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9亿元。共查处县处级以上要案179人,犯罪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1402人,同比分别上升202%和477%,其中,查处地厅级以上领导干部15人。

坚持监督纠正司法不严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积极构建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方面,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决定》要求,针对民事行政案件数量巨大、不服裁判申诉相对集中的实际,实施重点发展民行检察工作战略,着力补齐法律监督工作“短板”,依法对民事和行政申诉案件提出、提请抗诉和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46件,同比上升36%。

攻坚克难,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20,九台、南关两院成为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的先行试点院,探索出集员额制、大部制、责任制和监督机制“四位一体”的综合改革方案。9月,两级检察院圆满完成了员额选任、机构整合、定岗定责、明晰责权、落实司法责任制等基础性改革任务,新的检察管理体制和业务运行机制正式运行。

深入推进,切实做好改革“精装修”工作。在基础性改革任务完成后,紧紧抓住“落实司法责任制”这一改革核心,建立健全检察官责权清单、案件评查、员额检察官管理、司法过错责任追究等重大改革配套制度40项,初步建立了适应改革要求的司法责任、司法业务管理、司法人员管理、司法保障四大改革配套制度体系。

务求实效,以改革成果提升司法效能。改革后,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能力明显提升,一线办案人员增配13.9%,案多人少矛盾得到有效缓解;办案效率明显提高,侦查、批捕、公诉、民行、控执办案时限分别缩短了25%、16%、27%、26%和29%;检察权配置更加合理,反贪与反渎、侦查与预防、批捕与起诉工作得到有效衔接。

狠抓教育培训,全面提升队伍素能。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教育活动,筑牢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着眼于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建立健全业务培训体系,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举办业务专题研讨、疑难案例评析、专项技能竞赛、优秀法律文书评比等活动。

狠抓规范司法,全面提升检察公信力。深刻认识规范司法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持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连续三年评查案件1791件,纠正司法不规范问题6722处,健全完善规范司法长效机制27个,有力解决群众告状难、职务犯罪侦查不规范、律师权益保障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狠抓“两个责任”,全面加强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抓领导、领导抓、抓监督”,组织全体检察人员认真学习十八大以来修订实施的党规党纪,扎实开展述职述廉和专项检务督查工作,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落实监督责任,制定实施严格的“一案双查”和“一岗双责”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了15名违纪违法检察人员,对4名负有领导和监督责任的人员进行了问责追责。

区检察院工作报告篇五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者x-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曾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和因本案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等)。

本案由××××(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年×月×日已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被告人的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写明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等情况)。

[对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需变更管辖权的案件,表述为:“本案由××××(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转至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

对于本院侦查终结并审查起诉的案件,表述为:“被告人×××涉嫌×××罪一案,由本院侦查终结。本院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

对于其他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需变更管辖权的`案件,表述为:“本案由×××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

经依法审查查明:……(写明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犯罪事实包括犯罪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等与定罪有关的事实要素。应当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围绕刑法规定的该罪构成要件叙写。)。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针对上述犯罪事实,分列相关证据)。

本院认为,……(概括论述被告人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情节轻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引用罪状、法定刑条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概括写明具体量刑情节),……依照刑法第×条,应当(或者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人民法院。

检察员:

(院印)。

区检察院工作报告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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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队伍建设始终是检察机关永恒的主题。如何抓好基层检察院的队伍建设,为检察工作夯实基础,仍然是当前检察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

1

干警队伍年龄结构不尽合理。

在基层检察机关,年龄结构偏大,以我院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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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岁以上干警。

27。

人,占干警总数的。

34.2%。

40。

岁以上干警。

29。

人,占干警总数。

36.7%。

特别是在具有助理检察员以上法职人员中,

50。

岁以上的。

20。

人,占全院助理检察员以上法职人员总数的。

45.5%。

40。

岁以下的法职人员只有。

8

人,占助理检察员以上法职人员总数的。

18.2%。

仅占全院干警总数的。

10.1%。

其中。

30。

岁以下的干警中无助理检察员以上法职人员。

2

检察干警整体素质不高。

当前基层检察院队伍整体素质并不高。当前基层检察院的检察人员主要来源有几种情况,一是恢复重建时,检察机关从其它单位和行业调进的人员,二是国家分配的部队转业干部,三是通过几次公开考录的大中院校学生。在这些人员中,除第三种人员有一较高的学历和法律基础外,其他人员均是到检察机关后才开始学习法律和从事法律工作的,这是导致人才基础薄弱的一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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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层院干警政治待遇落实不够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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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法》虽然已经实施近十年,但关于检察官职级待遇、福利待遇等规定一直没有落实。现实工作中检察干警职级仍然与行政职务挂钩,这样能够享受职级待遇的就只有为数不多的院领导和中层干部,而具有突出专业工作能力的业务骨干虽然工作量和工作责任很大,但职级得不到对应,干警的政治待遇偏低,基层院的干警特别是一些中层干部,往往工作几十年,仍然是“科员”,明显低于政府行政机关的职级设置。政治待遇得不到落实,不同程度地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4

基层检察机关缺乏各种类型的人才。

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复合型、专家型人才缺乏,基层检察院干警知识结构较单一,司法文秘、司法会计、计算机等检察技术人才缺乏在宣传文秘工作上,人手不足或青黄不接,一些干警在同一个岗位上久居难退,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当涉及财会经济等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内容时不能熟练操作,影响了案件查办计算机专业人才缺乏,网络建设存在一定困难,难以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研究型人才缺乏,基层检察院干警在日常的检察实践中接触各类案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较多,而针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缺乏调研力量,不能很好的加以解决,理论对检察工作实践的指导作用发挥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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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抓教育,努力提高检察队伍的政治理论素质。

一是抓理论武装。要始终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思想武装检察干警,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二是树先进典型。典型引路是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方法。近几年,检察系统涌现出了不少先进人物和先进典型。基层检察院要大力宣扬他们的先进事迹,唱响正气歌,特别是要注意发现、总结、培养自已的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发挥其榜样、示范作用,影响、带动全体检察干警,形成争先创优的氛围。三是常抓“警示教育”。要坚持干警思想分析制度,找准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谈心制度,帮助检察干警解决思想问题。要坚持提醒制度,对个别检察干警的违法违纪苗头及时提醒,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落实岗位责任制。为使政治教育落到实处,基层检察院应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思想政治建设实行下管一级,严格现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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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开展分类培训,提升干警的业务素质。

要根据业务特点和个人基本素质及特长,开展分类培训培训实行短期培训与中长期培训相结合,单一学习培训与系统全面培训相结合,混合培训与分类培训相结合,并建立培训档案同时要结合实际建立检察人才库,鼓励干警自学成才,参加学历教育培训,对业务骨干进行特殊培养,为他们的成长创造条件,努力培养出一批能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工作和现代化建设的复合型人才要经常性地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通过举行小型的研讨会、辩论会等,探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同时也为人才的显露提供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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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落实从优待警,增强队伍凝聚力。

在检察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干警身体每况愈下的情况下,要多方面关心他们生活,凡上级院和地方党委有明文规定的政治待遇要认真加以落实,凡遇干警或家属生病住院的要及时探望,凡遇干警重大变故的要及时上门慰问,凡干警子女就业入学需要帮助的尽量帮助解决等等,把组织的温暖及时送到每位干警的心里。要积极争取干警的福利待遇和工会疗养的权利,以优待赢得广大干警的心,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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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抓司考,有效补充检察官。

各基层检察院应把培养检察官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一是对新进人员的招录应实行由省级检察院统一招录的办法,尽可能招录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人员,以便提高招录人员素质和一进检察机关就有办案资格二是对不具备检察官资格的人员,要鼓励其参加司法考试,并给他们的复习备考提供便利,对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予以一次性奖励,提高应考的积极和通过率,为检察官补充来源三是对检察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力着重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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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工作报告篇七

(1995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届检察委员会第43次会议通过11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16次会议第一次修订5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4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问题,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第三条检察委员会的议事范围包括:

(一)讨论、决定在检察工作中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政策方面的重大问题;。

(二)总结检察工作经验,研究检察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讨论、通过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四)讨论、通过有关检察工作的条例、规定、规则、办法;。

(七)讨论、通过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议案;。

(八)讨论、通过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九)讨论、决定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

(十)讨论、决定其他需要提请检察委员会讨论的'事项,

第四条检察委员会委员人数应当符合《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的规定要求,委员缺额时应按照委员选任程序及时补充。

第五条检察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临时召开或者延期召开。

第六条检察委员会会议由检察长主持。检察长不能出席的,可以委托一位副检察长主持,会后将讨论的情况和决定的事项,及时向检察长报告。

第七条检察委员会会议必须有检察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出席,才能召开。

第八条检察委员会委员除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请假的以外,应当出席会议。未担任检察委员会委员的院领导成员应当列席会议,必要时,还可以通知院内设机构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九条拟提请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或者事项,承办检察官要提出明确的办理意见,且需经检察官会议集体讨论并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主管副检察长经审核认为应当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应当提出建议,由检察长决定是否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

检察委员会委员可以提出议案,经检察长同意后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

第十条提请检察委员会讨论的议案,应当主题明确,材料齐备,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案标准的要求。

提请讨论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请示的案件,应当有该院检察委员会会议讨论的情况、检察长的意见和本院有关承办部门的审查意见。

第十一条检察委员会设立办事机构,负责承办检察委员会日常事务。

第十二条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具体承办下列事项:

区检察院工作报告篇八

狠抓教育培训,全面提升队伍素能。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教育活动,筑牢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着眼于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建立健全业务培训体系,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举办业务专题研讨、疑难案例评析、专项技能竞赛、优秀法律文书评比等活动。

狠抓规范司法,全面提升检察公信力。深刻认识规范司法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持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连续三年评查案件1791件,纠正司法不规范问题6722处,健全完善规范司法长效机制27个,有力解决群众告状难、职务犯罪侦查不规范、律师权益保障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狠抓“两个责任”,全面加强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抓领导、领导抓、抓监督”,组织全体检察人员认真学习十八大以来修订实施的党规党纪,扎实开展述职述廉和专项检务督查工作,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落实监督责任,制定实施严格的“一案双查”和“一岗双责”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了15名违纪违法检察人员,对4名负有领导和监督责任的人员进行了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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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工作报告篇九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2021年,是全面贯彻***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四十周年,防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思想为指导,按照***检察工作“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呈现新亮点。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防城港市首批***核心价值观建设示范点等国家级、市级荣誉,年内5个案件获评全区检察机关精品、优秀、典型案件,4名同志获自治区、市级表彰,荣立二等功1人次,三等功1人次。

回顾2021。

一、坚持以新思想引领新发展,旗帜鲜明讲政治。

(一)始终把讲政治摆在首位。坚持把学习贯彻***************思想和党的***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等规定,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大力度服务好脱贫攻坚战。主动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依法严厉打击扶贫领域违法犯罪,提起公诉2件3人。选派2名同志担任驻村工作队员,派出37名同志帮扶贫困户56户,投入资金4万余元帮助挂钩联系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七一”前后、“扶贫日”、春节前组织帮扶干部到联系村开展扶贫慰问和法治宣传工作,年内又顺利帮助7户贫困户脱贫。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大局履行检察职责。

(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积极开展提升群众安全。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感活动,紧紧围绕边境和谐稳定发挥检察职能,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81件,其中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78件,经审查后批捕226件370人;受理各类审查起诉刑事案件303件471人,提起公诉278件397人。努力为防城区经济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执法程序,配强办案力量,落实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方针,积极主动与公安、法院等单位沟通协作,强化工作合力。批准逮捕涉嫌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涉恶犯罪案件7件18人,起诉36人。彰显了检察机关扫黑除恶的决心和力度,有力地打击和震慑黑恶势力犯罪。

(三)全面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严格规范办案,认真落实附条件不起诉、社会调查等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形成检察环节全程、全面司法保护格局。年内,共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57件81人,起诉51件75人。所办理的邓某某等人拐卖儿童案、钟某某猥亵儿童案获评广西检察机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邓某某拐卖儿童案同时还荣获2021年广西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化解社会矛盾精品刑事案件;提出抗诉的王某案获2021年度广西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抗诉案件”。持续加强与法院、共青团和教育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检察长、3名副检察长、1名检察官助理分别被城区7所中小学聘任为法治副校长,已开展7场“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作为全市未检案件的集中管辖地,未检专业化办案场地的重要性日益凸显,2021年由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牵头建设的全市统一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案基地,目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四)立足职能开展矛盾化解工作。紧跟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涉检信访工作,升级建设一站式服务群众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畅通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诉求渠道。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件,为8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属发放救助金3.32万元,有效改善被害人家庭困难状况,促进了执法办案的社会效果。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82件(次)。检察长接待日接待来访群众17人。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以案释法进乡村、进社区活动6次。年内没有发生涉检进邕进京访事件。

三、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

(一)着力深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检察监督。强化对应当立案不立案、不该立案而立案等问题的监督,立案监督案件13件13人。强化对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的监督,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纠正漏捕8人,追诉漏犯3人,追诉漏罪28起,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件次。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当事人达成和解等轻微刑事案件,决定不批准逮捕72人,不起诉34人。强化对量刑或适用法律错误的监督,提出刑事抗诉1件。加强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就脱管、漏管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5份。对监管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及违法情形,向看守所提出口头纠正意见5条,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6份。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力度,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5件,办理的罪犯黄某某社区矫正监督案荣获全区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精品案件。

(二)积极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办理防城港市检察机关首例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国家级公益林被毁坏案)中,督促行政机关对毁林当事人处罚3万多元,使被毁坏的公益林地得于全部复绿,保护了生态环境。落实“健康***”战略,中秋节前,对辖区内月饼厂家生产加工、储存、销售和货源情况以及超市月饼糕点的进货渠道和销售环节进行检察,确保生产、流通月饼的食用安全;对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的辖区内多所幼儿看护点存在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即为幼儿提供餐饮服务而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情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份;针对辖区内的网络餐饮服务不规范的情形,对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在美团外卖、饿了么等第三方平台是否公示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主要原料等进行调查了解,对监管部门违反《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发出检察建议2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四、深化司法改革,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一)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检察官员额管理,圆满完成三类人员定岗任务,明确检察官权力清单,保障检察权规范运行。为了顺应改革后对各员额检察官直接办案数的要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直接办理案件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完成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人员权限及轮案规则配置;建立季度通报制度,定时通报办案情况,办案质量与效率得到有效提升。

(二)全面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赋予检察官在职权范围内的案件独立决定权,严格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司法责任制。完善入额领导干部办案机制,领导干部带头全程办理疑难、复杂、有影响案件,发挥带头引领作用,入额院领导共办案232件,占入额检察官办案数34.83%,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5次。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案件流程监控等监督制约机制,对司法办案全程实时监督,确保放权不放任、监管不缺位。

五、全面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坚持不懈加强党的建设。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加大党建经费投入,建成党员活动室及党建文化长廊,党建基础设施保障得到加强。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积极开展学雷锋活动日、“清明节”祭奠先烈、“五四”青年节座谈、“七一”慰问老党员等党日活动,增强检察人员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达到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检察业务能力建设。通过完善办案组管理,提高规范司法能力。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工程,实现全流程网上办公、办案、监督、信访管理。广泛开展专题培训、业务竞赛、岗位练兵。共组织检察人员参加各类专业和岗位技能培训200余人次。1名干警获自治区司法办案表彰,记个人二等功;1名干警获评自治区检察业务能手;1名干警获评防城区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个人。鼓励干警积极参与区委、市院举办的演讲比赛、辩论赛等活动,干警获表彰奖励2人次。

(三)坚持从严治检。认真贯彻《******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领导班子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廉洁从检若干规定》、《检察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禁令》等铁规禁令。始终坚持“零容忍”,加强警示教育和典型通报,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把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落到实处。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强化问题导向,建立健全正风肃纪长效机制。主要领导上警示教育党课,注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开展与党员干警逐级谈心谈话50人次。

(四)主动接受监督制约。建立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检务公开制度,及时发布各类检察工作信息1156条,公布案件程序性信息713条、生效法律文书339份。预约接待律师170件次,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结合亮点工作和热点议题,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定期向代表、委员赠阅《检察日报》《公诉人》等报刊杂志。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进一步畅通外部监督渠道。

展望2021。

坚持以***************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有新作为。

深入学习贯彻******对政法工作的新要求和全国、全区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牢正确的政治方向,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三大定位”和“五个扎实”找准检察工作定位,为防城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二、依法惩处犯罪,在维护社会稳定上有新作为。

依法履行批捕、公诉职能,突出打击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继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作为主攻方向。依法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和损害群众生命健康权益犯罪。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用好刑事和解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化12309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平台功能作用,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积极参与社会创新治理。

三、强化法律监督、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有新作为。

转变执法理念,调整工作思路,全面加强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和刑罚执行监督。不断健全完善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监督机制,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更好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依法办理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在反腐败斗争中继续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四、深化机制创新,在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上有新作为。

全方位落实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注重加强与其他部门配合、协作,注重通过有效的业务监督确保业务质量,着力通过整合内设机构和办案力量提升执法的质量效率,提供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五、全面提升素能,在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上有新作为。

全面贯彻***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狠抓思想建设、素能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切实加强队伍监督、管理,培育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更加自觉的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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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工作报告篇十

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和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2365”发展战略,高举“公正执法、为民执法、廉洁执法”三面旗帜,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全力推进平安宜宾、法治宜宾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我市在次级突破战略布局中率先崛起、先于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推进平安宜宾建设。

认真履行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惩防犯罪,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严惩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切实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及时、准确、有力惩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涉嫌刑事犯罪人员2568人、提起公诉3837人,办案数量居全省市州第二位。始终坚持把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作为惩治重点,密切与公安、法院的协同配合,建立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快速办理等办案机制,依法从严从快惩处。严惩经济犯罪,维护经济秩序。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加大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破坏金融税收管理、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促进形成法治化营商环境,共批捕涉嫌经济犯罪人员85人、起诉115人。依法起诉了在全国涉案金额的云南省_县江明中等人生产销售假烟案,12名犯罪分子受到严惩。依法办理了一批侵犯我市名优酒商标专用权的犯罪案件,保护了企业健康发展。严格刑事政策,坚持宽严相济。认真执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切实做到宽严适度,运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机制,对无逮捕必要的不批捕261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不起诉110人,促成刑事和解100件。认真落实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别程序规定和司法保护措施,积极建立办理未成年人犯罪专门机构,推行涉罪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分案起诉、轻罪记录封存等制度,不批捕86人、不起诉10人,提供法律援助238人次。坚持惩防并举,推进社会治理。坚持执法办案与化解矛盾相结合,采取检察长接访、下访巡访等措施,强化源头治理,妥善处理群众诉求。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68人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1件。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释法说理等工作,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改进社会治理的建议。

二、坚决惩防职务犯罪,全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中央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结合环境兴市,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共立案侦查涉嫌贪污贿赂犯罪人员114人,渎职侵权犯罪人员22人,立案查办职务犯罪人数同比上升14%,数量居全省市州第三位。坚持打老虎、办大案,着力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干部6人,贪污受贿100万元以上大案10件。立案侦查了四川理工学院院长曾黄麟(正厅级)、成都中医药大学党委书记张忠元(正厅级)、市供销合作社党委书记张泽华等涉嫌贪污受贿数百万元等一批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坚持打苍蝇、挖蛀虫,着力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深入开展商业贿赂、工程建设、涉农惠民领域和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等职务犯罪专项治理活动,共立案侦查商业贿赂领域犯罪41人、工程建设领域犯罪42人、涉农惠民领域犯罪52人、教育医疗领域犯罪23人、行政执法领域犯罪23人。坚持抓教育、抓预防,着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对干部队伍的廉政教育,积极推进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积极推行预防职务犯罪谈话制度,认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巡回宣讲。市检察院组织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赴全市10个区县和市级部门作宣讲报告,受教育干部达4000多人。不断加强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跟踪监督和跟踪服务。继续深入翠屏新区、宜叙高速、宜宾港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工程优质、干部优秀”双优活动,抓好同步预防。继续加强对招投标、物资采购、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监督,不断推动发案单位、行业部门的制度完善。建立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分析全市及各区县一年来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发案原因、管理漏洞,向党委政府提出预防犯罪的意见建议17件,推动了我市惩防体系建设。

三、依法加强诉讼监督,全力推进法治宜宾建设。

始终坚持法律监督属性,切实加强对诉讼活动和行政执法的监督,努力促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宜宾。加强侦查监督,促进执法公正。扎实开展对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进一步建立完善与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信息通报、重大案件检察官出现场等制度,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6件、撤案37件,纠正漏捕34人、漏诉79人。继续加强对违法侦查行为的监督,着力防止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和不文明办案等行为发生,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意见59件。加强审判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全面开展对人民法院刑事、民事审判活动,行政诉讼和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以防止和纠正量刑畸轻畸重为重点,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审查刑事判决、裁定1937件,对确有错误的提出抗诉13件,已改判和发回重审7件。以落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加强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建立完善民事行政诉讼结果、过程、执行“三位一体”监督体系,对民事案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3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并被采纳22件,监督法院诉讼过程违法36件,办理违法行为调查17件。加强刑罚执行监督,维护监管秩序。认真开展对审判机关、公安机关、监狱机关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以建立和健全同步监督机制,监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变更执行为重点,推动改进和加强刑罚执行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55件。以依法保障人权、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看守所监管活动的监督,不断完善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制度,加强巡视检察和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查,认真清理超期羁押案件,共纠正监管活动违法136件。大力推进派驻监狱和看守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加强派驻力量和检务保障,全面落实检察室和监狱、看守所监控系统联网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实时全程监控。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不断完善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联席会议、案件备案、提前介入、重大案件通报和督察考核制度,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4件。

四、更加关注保障民生,全力维护人民根本权益。

认真贯彻司法为民,切实维护人民权益。严办危害民生的刑事犯罪。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共批捕43人、起诉89人。严厉打击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共批捕46人、起诉149人。严查危害民生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销售病死猪肉等背后的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失职渎职犯罪3人。依法同步介入矿难等重特大安全事故调查,立案侦查渎职犯罪11人。积极查办征地拆迁、扶贫开发等民生领域贪污贿赂犯罪30人。市检察院被高检院表彰为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活动先进集体。加强对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帮助解决救助金23.7万元。健全特殊群体维权机制,依法支持农民工、下岗职工、残疾人追索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金181万元。不断拓展联系服务群众的渠道。加强控告申诉文明接待室建设,建立完善12309举报电话和网络、视频接访等服务群众平台。进一步推进检力下沉,在人口集中的乡镇探索设立派驻检察室29个,主动贴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五、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切实增强检察工作活力。

认真贯彻中央和高检院出台的各项改革措施,着力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坚持抓制度、促规范,不断深化案件集中管理改革。加快案管大厅建设,制定案件管理实施办法,全面部署使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控、综合考评。共受理案件4685件,对办案期限提出预警83次。坚持抓情报、强装备,不断深化职务犯罪侦查改革。健全完善侦查一体化机制,探索建立全市侦查情报信息系统,购置侦查信息化专用设备196台,建成全市远程提讯系统,严格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开展职务犯罪嫌疑人心理测试,推动办案方式的转变。坚持强监督、保权益,不断深化诉讼监督机制改革。认真落实侦查监督改革,探索建立全市侦查监督动态监管平台,制定捕前公开审查实施办法,规范律师参与审查逮捕程序,严格落实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律师意见工作。认真落实刑事审判监督改革,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辩护和律师依法行使权利,积极开展非法证据排除、庭前会议等改革,探索对证人出庭作证进行经济补偿的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认真落实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改革,建立健全诉讼违法行为调查协作、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等机制,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做法被高检院推广。深入推进监所检察机制改革,以成立监所检察局为契机,整合监督资源,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加强对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监督,监督相关单位依法履行职责。

区检察院工作报告篇十一

全面推开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积极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经过严格考试考核,并经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选任,全市237名检察官进入员额。扎实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积极摸排线索,共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5件。以诉前程序为重点,向相关行政机关或组织提出检察建议58件,督促履行职责。对仍不履行职责或没有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公共利益继续受到侵害的,经省检察院批准,依法提起公益诉讼3件,受到省检察院的.通报表彰。持续深化检务公开改革,公开法律文书1375份、重要案件信息502条,司法透明度显著提高。依托新媒体检察宣传阵地,先后发布检察信息17.2万余条。推进检察开放日活动常态化,邀请各界人士1870人次走进检察机关,进一步拉近了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年,新起点上开启新征程,报告指出,全市检察机关将对标中省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化司法改革,创一流业绩、建一流队伍,努力为我市追赶超越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坚持把服务和保障大局作为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紧紧围绕市第五次党员代表大会提出的目标任务,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在结合中找准切入点,把打击犯罪与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统筹起来,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的新渭南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深入推进平安渭南和法治渭南建设,坚决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多元化机制,扎实推动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主动关注和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确保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依法严惩危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重大经济政策实施、影响重大改革举措落实的职务犯罪。继续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坚决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不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

坚持把强化人权司法保障贯穿于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全过程。持续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和刑事执行的法律监督,依法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维护公平正义,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继续稳步推进和深化以完善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体制改革,完善侦查监督、公诉、刑事执行和民事行政检察等工作机制,促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提高的深层次问题。扎实做好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试点工作,确保各项检察改革深入推进并取得预期成效。

巩固和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公信”专项活动,切实加强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建设。狠抓司法作风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各项要求。健全规范司法行为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区检察院工作报告篇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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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下,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各项检察工作进一步发展。

3

起涉检信访案件,逐个落实包案责任,现已办结并息诉。

2

起。依法处理群众信访案件。

400。

件,办理刑事赔偿案件。

2

件。市院控申部门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深入推进“服务进百企”活动,进企普法宣传。

53。

次,发送检察建议。

60。

条。有效预防职务犯罪,与。

13。

家银行机构共商预防实务,对全市。

2300。

多个在建新建工程项目摸排、确定预防重点,组织。

12400。

人到三大基地接受廉政教育。加大监所检察力度,有。

7

2344。

3520。

人,提起公诉。

2520。

4023。

人,不批捕。

330。

525。

人,不起诉。

18。

22。

人。着力延伸检察工作触角,共建乡镇(社区)检察联络室。

47。

个,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3。

次,处理信访案件。

55。

次,受理各类案件线索。

20。

个。杜尔伯特县检察院、市检察院先后在全省检察机关介绍了检察联络室建设经验。

60。

94。

人,其中大要案。

48。

79。

人,提起公诉。

61。

95。

人(结转。

1

1

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

64。

98。

人(结转。

6

8

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

15。

17。

人,其中大要案。

8

10。

人,法院均作有罪判决。立案侦查监管人员职务犯罪。

3

3

人,法院均作有罪判决。办理立案监督案件。

32。

40。

人。纠正漏捕。

74。

人。追诉漏犯。

28。

人、漏罪。

24。

件。办理刑事抗诉案件。

22。

件,在法。

院已审结的。

16。

起案件中,改判。

8

件,发回重审。

1

件,维持原判。

7

件。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

37。

件,提请省院抗诉。

6

件,在法院已审结的。

21。

起案件中,改变原判决。

12。

件,撤诉和终止诉讼各。

1

件,余案仍在审理中。市检察院与市中级法院会签了《关于办理民事抗诉、检察建议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得到了省院主要领导的肯定。

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对。

4

7

130。

名,举办审查起诉、民行检察和“三项重点工作”等培训班。

30。

期,培训干警。

560。

人次。有。

9

9

个基层院全部达到优秀标准。

25。

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

27。

次,办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

8

个。完成了全市检察机关第。

3

届人民监督员换届,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重大检察活动。

28。

次,对。

1

起不服逮捕决定案件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人民监督员均同意检察机关意见。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些院和少数检察人员对三项重点工作的认识不高,主动性不强,对三项重点工作与检察工作的关系把握不好,找不准结合点。审查逮捕案件质量需要提高,惩防职务犯罪还有差距,法律监督方法需要完善,群众工作能力需要增强。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不足。少数检察人员进取心、责任心不够。执法不文明、执法不规范等现象仍有发生。四是管理力度有待加大。有些工作制度不健全,有的即使建立了规章制度,也缺乏经常性的督促、检查,个别方面的管理效果不明显。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认真加以解决。

20xx。

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十四次全会、市委七届九次全会以及全国和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三个强化”为总体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提高全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为实现我市“一二三四五”发展战略和油田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化与城市现代化水平,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完善维稳工作机制,提高执法办案的政策水平,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始终。一要准确把握法律监督属性。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切实做到“法无规定不可为,法有规定必须为,法有禁止绝不为”,既要确保依法严厉打击犯罪,又要确保依法保障人权,既要确保实体公正,又要确保程序公正。二要更加注重执法办案方式。依法慎重使用搜查、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和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依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查等工作,探索和规范刑事和解等办案方式,体现司法人文关怀。三要着力化解涉检信访矛盾。坚持把释法说理作为办理案件、接待群众的必要程序。对申诉案件,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对确有错误的裁判,坚决依法抗诉,对裁决结果存有瑕疵,但当事人有和解意愿的,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解工作,努力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息诉。对于重点案件,检察长要亲自领办、督办。着力延伸检察工作触角,实现检察工作重心下移、检力下沉,切实加强和规范乡镇检察联络室建设,促进法律监督工作走近群众,扎根基层。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努力克服薄弱环节,拓宽工作领域。一要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措施,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活动,维护重点地区社会管理秩序。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参与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建立跟踪落实、抄送综治部门等工作机制,定期对检察建议进行分析、评估,开展优秀检察建议评选活动,提高检察建议质量。二要积极参与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和网络虚拟社会管理。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安置政策,帮助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生活、家庭等方面的困难。加强对流动人员犯罪情况的分析,协助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依法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各种犯罪,促进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三要积极做好监管场所检察和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全面推进与监管场所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完善社区矫正中的法律监督方式,保证纳入社区矫正的服刑人员,符合法定条件和措施,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开展。

骗税等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继续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国土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三是预防职务犯罪要有新成果。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围绕全市重点项目建设、重大民生工程,充分运用预防咨询、发布预防提示、提出检察建议等形式,帮助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确保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得到落实、重大建设项目顺利进行。

不断加大监督力度,提高执法公信力。一要突出执法办案重点。全面推进自侦案件审查逮捕方式改革,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犯罪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职务犯罪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职务犯罪案件,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的犯罪案件。集中查办行政执法部门在落实党委、政府重点工作、中心工作中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勒卡拿要的职务犯罪。二要加大诉讼监督力度。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深入开展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监督纠正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和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监督纠正违法采取强制性侦查措施和刑讯逼供、暴力取证,以及错捕漏捕、错诉漏诉等问题。监督纠正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量刑畸轻畸重以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监外执行以及超期羁押和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员等问题。三要加大内部监督力度。健全案件集中管理、检察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坚持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强化检务督察、同步录音录像等措施。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活动中重点执法岗位、执法环节、执法人员的监督。通过举办“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力争“万人评议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工作比上年有新提高。

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建设,提升职业形象素质。一要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主题教育,着力解决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弘扬“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加强对新任领导干部和新进人员的培训,广泛开展业务竞赛、岗位练兵活动,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二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市委考察评价干部“四看”标准,积极配合党委做好基层院领导班子的换届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制度。加强巡视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三要努力提升基层院建设水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检察院”活动,推进“一院一品”特色创建,强化分类指导,基层院要全部达到省级优秀,力争全国检察机关先进基层院。

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全市检察机关要不断增强党的观念,主动汇报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全市检察工作。

90。

周年!为大庆科学和谐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区检察院工作报告篇十三

一年来,xx检察院党组在县委、县政法委和市检察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好检察职能作用,各项检察工作稳进、落实、提升。

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七一”表彰大会和来闽来明考察等发表的重要讲话为学习重点,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次,全院干警学习--次、重点交流研讨发言--人次,进一步教育引导全体干警牢记“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好检察机关正确政治方向,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和市检察院党组请示报告重要事项、重大敏感案件处理--次,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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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突出抓好“关键少数”,着力提升核心领导力。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对班子和检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抓好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和廉洁从检教育,带头讲党课,不断增强全体检察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廉洁从检意识。本年度院党组组织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次,坚持党组中心组(扩大)廉政学习--次,班子成员带头讲廉政党课--次,开展“两个责任”谈话--次,稳步推进了“两个责任”落实。

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切实发挥好意识形态工作统一思想、凝心聚力的强大作用,多措并举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本年度院党组组织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次,政治部牵头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次。制定《xxxxxx》,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阵地管理,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清单,拧紧责任链条,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检察机关意识形态领域的绝对安全。

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党员干警深入挂包村、社区加入战疫一线,排查居民--户。推动疫情防控常态化,依法履行战疫各项检察职能,落实涉疫案件请示报告、提前介入要求,出台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以“云上法庭”方式出庭支持公诉--件--人。开展“非接触式”检察服务,采用网上预约、电话沟通及异地阅卷等方式,为疫区律师提供阅卷及诉讼咨询服务--次。

持续推进“行业清源”,对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行业乱象、监管漏洞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份,推动落实行业监管,促进规范管理。及时总结提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案经验,办理的xxx案被评为典型案例转发、推广。

护航绿色生态发展,持续加大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打击力度,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资源刑事犯罪--件--人,批准逮捕1件--人,不捕--人,起诉--件--人,不起诉--人。发挥检察监督与林长办、河长办统筹协调职能作用,开展联合巡河---次,促成责任单位疏通河道--公里、清理受污染水域面积---亩。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服务“六稳”、“六保”,积极落实检察环节服务保障措施,积极“开门纳谏”,听取企业家代表对检察工作意见建议,制作责任分解清单,并及时落实、回复。注重走访调研,主动走访企业开展调研,认真倾听企业司法需求,帮助企业解决困难。

通过突出专业化,通过完善办案机制,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在在办案治理和效率方面的优势,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件---人,批准逮捕--件---人。审查起诉案件---件---人,依法不起诉---人。对侦查活动开展监督,纠正漏捕、漏诉---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件,撤案--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份。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抗诉---件。加强对刑事执行监督,共对违法违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份,纠正违法通知书--份,均得到反馈、整改。

注重在“深”字上做文章,进一步拓宽思路,积极作为,强化精准监督理念,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件,其中发出审判程序违法检察建议----份,发出执行活动违法检察建议---份,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份。

做到精准,抓好典型、引领性案件的监督,做一件成一件、成一件影响一片,争取双赢多赢共赢效果。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功能,运用“两法衔接”平台、裁判文书网,摸排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线索,共向行政机关及县法院借阅行政执法卷宗和非诉执行卷宗---卷,经审查,已立案---件,发出检察建议----份。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对---起未执行到位的行政处罚案件充分释法说理。

要把握规律、发现问题,与法院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强衔接。今年来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份,召开磋商会议--次、诉前圆桌会议--次。

结合。

党史。

学习教育,认真开展省委“xxx、xxx”、市委“xxx、xxx”活动,持续办好各项检察为民实事--件,--名干警获评政法英模。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出台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份,填报专项个人自查表--份,提醒谈话--人。认真开展“三个规定”“一家两制”、执行《禁酒令》、失信被执行人等专项整治活动,全年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件。自觉接受县纪委监委及其派驻机构的监督,开展检务督察--次,推进司法办案廉洁风险防控建设。

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结合“建党100周年”开展系列主题党日活动---次。推行党员先锋岗、党员承诺制、设岗定责、亮岗履职等活动载体,建立完善党员业绩档案机制,有效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赓续红色基因,通报表彰涌现出来的优秀先进个人、优秀党务工作者,进一步激发党员干警的荣誉感、归属感、使命感。

制定《xxxxx》等文件,创新“xxx”“xxx”业绩评价机制,搭建起常态化研究检察工作、分析存在问题平台,增强工作落实指导性、针对性和实效性。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提任副检察长--名。健全干警选拔培养交流机制,择优提拔年轻干部,选任内设机构正副职--人,调整岗位--人。

3.党建引领作用有待加强,创新持续发力劲头不足,队伍专业素养、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有待增强,检察管理机制还须优化。对此,县检察院党组将认真研究,并在今后工作中予以解决。

2022年,县检察院党组将更好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为全方位推进xx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体检察干警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深化党史学习。

教育。

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

整顿。

成果,铸牢检察队伍忠诚底色。

-->防控、生态文明建设、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等工作主动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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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抓“关键少数”,不断提升。

领导。

班子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好党组班子的示范引领作用。强化检察队伍管理和人才培养,逐步完善业绩考评,不断提升科学化管理水平和检察官履职能力。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持续压紧压实“一岗双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严”的主基调,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以廉洁司法保证公正司法。

区检察院工作报告篇十四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xxx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五年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履职尽责,各项检察工作在务实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检察干警荣获“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省五一劳动奖章”“省优秀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人次。--个案例入选最高检指导案例、典型案例。

一、聚焦县委中心工作,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党员干警深入挂包村、社区加入战疫一线,排查居民--户。推动疫情防控常态化,依法履行战疫各项检察职能,落实涉疫案件请示报告、提前介入要求,出台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以“云上法庭”方式出庭支持公诉--件--人,针对监管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份。开展“非接触式”检察服务,采用网上预约、电话沟通及异地阅卷等方式,为疫区律师提供阅卷及诉讼咨询服务--次。

(二)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强化履职效能,护航金融安全,妥善办好涉众型经济案件,落实反洗钱工作打防机制,依法追诉集资诈骗及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件--人,涉案金额--万元,有效防止金融风险扩大、转化。攻坚精准脱贫,服务乡村振兴,落实帮扶资金--万元,走访慰问困难群众--万元。用好司法救助,为原省定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救助金--万元,有效防止被害人家庭“因案返贫”。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监督整治xxx问题,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条,处置垃圾--余吨。

(三)强力推进扫黑除恶。坚决打好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依法办理黑恶案件--件--人,办理的xx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评为典型案例,办案经验被转发、推广。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黑恶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件--人。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及“三个必须”要求,依法移送案件线索--条,向县纪委监委移送线索函--份。推动“行业清源”,深挖黑恶犯罪背后行业管理漏洞和执法不规范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份。

(四)倾力守护绿水青山。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保卫蓝天碧水净土,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件--人,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件,依法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次,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发出生态修复令--份。运用“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开展“防汛备汛”等专项监督,对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次,通过检察建议推动--次河域大规模垃圾清理,共计--余吨。发挥“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作用,与县xx局共同解决xxx问题。

(五)致力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坚持打击、保护、服务并重,主动适应民营企业发展的法律需求。依法办理包括xxxxx案在内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件--人。落实最高检服务民营经济检察政策,切实做到慎捕、慎诉,依法不起诉--人,建议缓刑--人,对涉案企业隐名处理,最大程度减少企业诉累及负面影响。服务“六稳”“六保”,出台助力民企发展多项意见、措施,开展“开门纳谏”等活动,开通“绿色通道”,帮助企业解决困难--个。

二、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彰显司法公平正义。

(一)刑事检察不断做优。全面实行“捕诉一体”机制,审查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件--人,起诉--件--人,无撤回起诉或被判无罪案件。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批准逮捕--人,决定不起诉--人,对--名涉罪在校大学生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帮助被不起诉人顺利走上工作岗位。加强与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件--人,成功办理xxx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职务犯罪案件。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建立值班律师制度,实现认罪认罚具结程序律师全覆盖,认罪认罚案件一审服判率达--%,有效减少社会对立面。依法开展刑事诉讼监督,向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份,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件,撤案--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件,提出刑事抗诉--件。向刑事执行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份,纠正违法通知书--份,均获采纳。

(二)民事检察稳步做强。以民法典新理念指引民事检察精准监督,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监督案件以及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件,办理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案件--件,发出审判程序违法检察建议--份,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份。办理“xxx案”,被评为民事行政检察优秀案例并被转发。深化虚假诉讼监督,依法办理“xxx案”,针对虚假诉讼问题,提请市检察院向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促成该案得到纠正。加强民事检察环节矛盾化解,对--起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释法说理、化解讼争。

(三)行政检察持续做实。发挥好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监督审判机关公正司法,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件,发出检察建议--件,受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案件--件,发出检察建议--件。持续深入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活动,对--件非诉执行案件、--条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审查,提出非诉执行检察建议--份。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对--起行政处罚案件充分释法说理,促成当事人服判息诉。通过办案督促依法行政,针对xx管理不到位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促成相关部门开展xx专项行动,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处。

(四)公益诉讼检察创新推进。先行先试并成功办理xxx行政公益诉讼案,该案被最高检评为xx检察公益诉讼案件。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探索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等”外公益诉讼,对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旅馆违反强制报告制度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份,推动行业乱象有效整治,经验做法在全市推广。开展多个专项监督,召开圆桌会议--次,办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红色革命文物保护等各类公益诉讼案件--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份,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达100%。

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一)未成年人检察全面加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未成年人涉罪案件宽缓处理,不起诉及缓刑判决率达--%,封存犯罪记录--人。建立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社会调查、回访帮教等制度,全方位保障涉罪未成年人权益。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深化“检察+n”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共同构建防性侵、防欺凌、反家暴、护春蕾、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保护等多个综合司法保护体系。推动“法治进校园”,实现城区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全覆盖,开展“云教育”网络课堂直播,受教育师生--万人次。拍摄制作预防青少年犯罪纪录片《xx》,获得xx奖。

打击食品药品、黄赌毒等领域犯罪--件--人。守护“舌尖上”“脚底下”安全,对--起在食品中添加硼砂的犯罪行为及时立案监督、提起公诉并建议判处实刑,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参与城区道路基础设施安全问题治理,监督整改城区盲道中断、被违规占用以及窨井盖管理、养护等方面问题,促成相关部门整改盲道安全隐患,修缮破损盲道约--平方米,排查窨井--个,整改隐患--处。推动司法救助“应救尽救”,为--名因犯罪侵害致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万元。

(三)用心用情化解矛盾纠纷。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更多检察资源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促进诉源治理。打造“12309”“一站式”检察服务网络和实体平台,接受群众法律咨询--人次。开展“检察长接待日”--场次,接待来访群众--人次。推动信访事项案件化办理,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及时反馈群众来信来访--件。开展“检察五进”“新媒体法治进乡村”法治宣传--次。深入推进信访积案清理,稳妥办结由最高检交办的xx某某重复申诉多年信访件。在办理人民群众身边常见、多发案件时,充分运用宣告送达、公开听证等公众参与机制,提升释法说理效果,化解信访积案及隐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适应检察工作更高要求。

(一)坚持政治建检。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常态化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持续强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引领干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时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要事项--次、重大敏感案件处理--次。以党建工作与检察办案深度融合为抓手,有效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二)抓实从严治检。扎实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严格落实“三个环节”“四大任务”“五个过硬”要求,主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件,--名干警获评全市政法英模。深入整治顽瘴痼疾,组织干警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余份,--名检察人员主动说明情况,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份,建章立制--项,以队伍教育整顿成效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自觉接受纪委监委及其派驻机构的监督,持之以恒抓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出台《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定期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分级开展“两个责任”谈心谈话--人次,廉政家访--人次。认真开展“三个规定”、“一家两制”、执行《禁酒令》、失信被执行人等专项整治活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深入查摆、整改问题--项,有效推进司法办案廉洁风险防控建设。

(三)强化素能提升。推动“学习型检察院”建设,组织干警参加“中检网”线上培训、监察法、民法典专题培训等业务讲座--场次,用好“检答网”学习的平台,队伍业务素质得到提升,在上级院组织的岗位练兵、业务竞赛中,涌现出业务标兵、办案能手--人。五年来,干警共有--篇调研、宣传文章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加强文化育检,完成检察文化馆等检察文化项目。以正确用人导向激发队伍活力,健全干警选拔培养、交流轮岗机制,干警被提拔使用--人次。

五、坚持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

(一)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专题汇报县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检察监督等工作情况--次,认真贯彻落实审议意见。重视与代表经常性联系,常态化发送检察工作情况,办理答复人大代表建议意见,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座谈会、听证会、视察调研,充分保障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县政协通报检察工作,及时办结并答复政协委员提案,邀请政协委员列席重要会议,参加听证会。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沟通联络,邀请各界人士参与“xxxx”“xxxx”等检察开放日活动--次。加强与县政协协作配合,与政协“委员河长”开展联合巡河,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四)扎实开展内部监督。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案件受理、办理、审批全程网上运行,强化对执法办案的过程监督、动态监督和效果评估,认真开展案件评查--次--件。深化运用以“案-件比”为核心的质效评价标准,坚决杜绝办案“程序空转”,办案质量逐年提高。按照省委、市委活动要求,确定“xxx,xxx”工作思路,以“xxx”“xxx”为抓手推进检察履职。

各位代表,五年来县检察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和上级院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向长期支持、关心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3.创新持续发力劲头不足,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亮点不多,队伍专业素养、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有待增强,检察管理机制还须优化。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在今后工作中予以解决。

今后五年和2022年主要任务。

今后五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加快xx振兴发展的重要机遇期。2022年是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之年,也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以创建xxx为契机,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全面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推动检察工作“稳进、落实、提升”。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理论武装,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让检察工作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深入贯彻县xx会要求部署,聚焦县委发展战略和奋斗目标,履行好抓落实的政治责任,确保中央、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

(二)聚焦主责主业,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自觉服从服务大局,特别是在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服务绿色经济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等方面贡献更多检察力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成果,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健全完善制度,规范推进检察工作落实。把规范管理要求化为日常工作中的自觉遵循,班子带头作表率,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提升管理能力和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检察业绩考核作用,完善业绩评价机制,把功夫用在日常,形成正向激励机制,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持续深化“xxx”“xxx”品牌创建,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夯实xxx基础。

(四)深化正风肃纪,打造素质过硬检察队伍。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面加强检察队伍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坚决防止顽瘴痼疾反弹,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和廉政风险点防控。加强公开听证工作,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赢公信,防止司法腐败。

各位代表,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下,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昂扬斗志、砥砺奋进,努力谱写检察工作新篇章,为xxxx县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检察工作优秀答卷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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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工作报告篇十五

第一条为加强公费医疗管理,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支出,更好地保障广大干部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根据省、市公费医疗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费医疗制度是国家为保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而进行的一项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公费医疗制度的实施应贯彻积极防病、保证基本医疗、克服浪费的原则,由公费医疗管理部门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承担公费医疗服务的单位,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的原则,保证公费医疗制度的正确实施。

第四条享受公费医疗的单位和个人,既有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权利,又有维护、遵守公费医疗规章制度的义务。各享受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享受公费医疗人员的思想教育,纠正和抵制利用公费医疗搞不正之风的行为,遵守公费医疗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门诊、住院、急诊费用药标准按照区公医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公费医疗用药报销范围参照《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粤劳社〔〕121号)执行。医疗收费标准按广州市医疗收费标准(一九九九年版)中有关项目公费医疗报销标准执行(市医办〔〕16号)。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区政府设立南沙区公费医疗预防实施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公医管理委员会),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以及区社区管理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人事局、区教育局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统一领导本区的公费医疗管理工作。区公医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公医办)在区社区管理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其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公费医疗的政策、规定,制定本区具体实施办法,对本区公费医疗工作的计划、预测、组织协调、统计和调研等实施管理。

(二)对区属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单位和人员资格进行审核。

(三)组织开展公费医疗政策的宣传、教育,负责对享受单位、人员及定点医院执行公费医疗制度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按规定进行奖惩。

第七条承担公费医疗服务的各定点医院,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其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本区公费医疗制度、规定。

(二)组织、领导本单位公费医疗各项具体服务工作,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公费医疗服务措施。

(三)监督、检查本单位对公费医疗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

第八条享受公费医疗人员的所在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其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本区公费医疗制度、规定,对本单位人员宣传、教育公费医疗政策。

(二)管理本单位涉及公费医疗的其他事宜。

第三章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范围。

第九条属于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人员:

(一)本区国家机关、党派、人民团体由区财政供养的、在编制的工作人员。

(二)实行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在编制的工作人员。

(三)本区文化、教育、科学、卫生、体育、经济建设等事业单位由区财政供养的、在编制的工作人员。

(四)由市财政供养的、属于市编制的区工商、税务部门工作人员。

(五)区总工会在编制的脱产人员,以及由区总工会举办、实行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在编制的工作人员。

(六)属于享受公费医疗单位的,经批准因病长期休养的编外人员,长期供养和经财政部门同意的1986年前待分配的超编制人员。

(七)受长期抚恤的在乡二等乙级以上革命残废军人和残废军人教养院、荣军院的革命残废军人。

(八)享受区公费医疗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在军队工作没有军籍的退休职工。

(九)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符合国务院退休办法,且退休后由区民政部门发放退休金的人员。

(十)享受公费医疗的科研单位招收的研究生。

(十一)中央和国务院规定享受公费医疗的其他人员。

第十条第九条所列的各类单位中,机关事业单位的合同制职工以及原合同制退休人员,应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人事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劳社医〔2005〕1号)的规定,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

第十一条属自收自支和财政核拨补助(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医院除外),都应按《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17号)的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第四章家属统筹医疗范围和规定。

第十二条凡享受公费医疗在编人员,由其本人供养的直系家属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以申请参加家属统筹医疗。

(一)父母亲、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且一贯没有参加工作的无业居民。

(二)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下的子女。

(三)具有广州市居民户口者。

第十三条下列人员可以照顾延长家属统筹医疗时间。

(一)参加家属统筹年满18周岁仍就读全日制学校(高中、职高)未毕业的的子女可延续到19周岁(需凭就读学校证明、本单位意见和干部本人申请到区公医办办理有关手续)。

(二)超过18周岁子女因患有精神病(不包括大脑发育不全),持有市级以上精神病院诊断证明,可逐年办理延期手续。

(三)对已全身瘫痪(不包括下肢跛行)终身丧失劳动能力,持有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诊断证明,附有近两年就诊记录,且原已参加家属统筹医疗的超过18周岁的子女,经干部本人申请、单位同意证明,可逐年办理延长家属统筹医疗时间。

第十四条已参加家属统筹医疗的,因病持家属医疗证及记帐单在选定的广州市公费医疗挂钩医院就诊,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由医院给予记帐。

第五章公费医疗经费开支范围。

第十五条公费医疗经费开支范围。凡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人员的下列费用可以按规定在区公费医疗经费中报销。

(一)享受公费医疗人员,在指定医疗单位就诊的医药费(含床位费、检查费、药品费、治疗费、手术费等)。

(二)因急症不能赴指定医疗单位就诊,在就近医疗单位(国家、集体)就诊的医药费。

(三)因公外出或假期探亲,在当地医疗单位(国家、集体)就诊的医药费。

(四)因原治疗单位没有的药品,必须外购(指到国家医药商店或其他医疗单位)并附医院证明的药品费。

(五)根据规定转外地医疗单位(国家、集体)治疗的医药费。

(六)计划生育手术的医药费。

(七)因病情需要,经治疗单位出具证明安装的进口人工器官,不超过国产最高价格部分的费用。

(八)因病情需要,进行器官移植,按公费医疗、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应由公费医疗负担的费用。

(九)因公负伤、致残的医药费用。

(十)用于危重病抢救或治疗公伤所必须的贵重、滋补药品(含血液制品)的费用。

第十六条自费范围。除第十五条规定的开支范围以外的费用,下列情况由患者自理。

(一)非《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范围用药。

(二)挂号费、出诊费、住院陪人费、特护费、会诊费、中药煎药费、就医路费、急救车费、伙食营养及生活用品费,以及各种整容、健美的手术、治疗处理,药品等费用;各种会议医药费;不按医疗定点就诊的医疗费及遗失医疗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

(三)医疗咨询费、医疗保险费(指医疗期间加收的保险费)、医院特诊费。

(四)非公费医疗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种体检、预防服药、接种、不孕不育症的检查、治疗费。

(五)未经批准而作高级仪器(包括ct、ect、核磁共振、碎石、微波加热治疗等)检查的费用。

(六)凡跨年度一个月未报销的医疗费、家属小孩领医疗证前发生的医疗费。

(七)凡属打架、斗殴、酗酒、交通肇事、自杀等造成伤残以及违法染上性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八)参加家属统筹医疗人员,离开本市在外地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九)未经区公医办同意,自行到外地治疗以及旅游(包括出差绕道往返)、探亲所发生的医疗费。

(十)其他由省、市公费医疗管理部门规定不能在公费医疗经费中报销的费用。

第六章经费的管理。

第十七条为保障干部、职工基本医疗需要,根据全市上年度人均实际开支水平及区财力,并考虑各单位的人员构成情况,制定公费医疗经费定额和限额管理制度,核定公费医疗经费开支限额。由区公医办统一管理。

第十八条财政、享受单位、医疗单位共同承担公费医疗经费管理的责任。

(一)对享受公费医疗人员医疗费采取总量管理,总量内由财政负担,超支部分由享受单位、医院分摊。

(二)对部分单位享受人员因患有重大疾病,医疗费开支数额庞大,参照公费医疗的报销范围,每人每年医疗费累计金额设起付线和封顶线。

第七章医疗证的管理。

第十九条区属单位享受人员的公费医疗证,由区公医办按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的各单位的在编实有人数核发。区公医办对各单位要严格把好公费医疗人员“入口”关,定期对享受公费医疗人员的身份进行核实和界定,对不应享受公费医疗的编外人员一律收缴医疗证。

第二十条公费医疗享受单位应指定专人办理公费医疗管理工作事宜。凡医疗证申领、注销、医疗点的更改、离退休人员易地转办手续等,一律由该单位专办人员与区公医办联系办理。单位撤销或机构性质改变,应由原单位及时收回原享受人员的公费医疗证,并向区公医办注销。

(一)医疗证新办。

1.新录用(调入)人员应在报到后半个月内凭工作调动行政介绍信(复印件)、人事局开具的工资转移关系、全民合同制手册,单位享受人员登记册以及本人一寸近照相片一张向区公医办申领公费医疗证(只限编制未满的单位)。

2.随干部调动家属:凭干部、职工调动行政介绍信、原单位家属统筹医疗证注销证明、本市户口簿、独生子女证、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自干部、职工调入一个月内办理领证手续。

3.转业干部家属,持部队介绍信、本年度部队家属包干医疗证、户口簿、独生子女证、准生证原件及干部医疗证复印件各1份一个月内办理领证手续。

4.新生儿持出生证、准生证、独生子女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非独生子女需出示绝育证或父母双方单位计划生育证明,自婴儿出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领证手续(办有独生子女证者,自办理独生子女证之日起一个月内可予办证)。

5.符合条件供养的父母、配偶,凭供养干部(职工)本人报告和单位介绍信,参加者所在街道证明、户口簿,办理供养父母的还必须附其他子女所在单位无报销医疗费用证明。

(二)医疗证补发。

医疗证属有价值证件只限本人使用,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由本人书面说明遗失原因,经单位审查属实并加具体意见盖章,由单位经办人员向区公医办申请补发。区公医办于10个工作日内给予补发。失证期间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一律自理。

(三)医疗证改点。

享受人员因特殊情况(如户口迁移、病情需要等)确需更改定点医院的,应由本人提交申请报告,单位加具意见后报区公医办审批。

(四)医疗证注销。

凡享受公费医疗的人员调出、退职、离职、开除、死亡、判刑、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地区定居等情况,其本人和家属的医疗证一律由本单位收回并在一周内交区公医办注销。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指满十八周岁月份)到区公医办办理注销医疗证。

第二十一条就诊医疗点实行划区定点制度,原则上采取就近就医的办法。享受“优先医疗”的人员可以选定三间医院;享受门诊优先人员可选定二间医院和一间中医院,其他干部、职工和家属可以选定二间医院。专科医院不受定点医疗的限制。

第八章记帐单的使用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记帐单由区公医办集中管理,按各享受单位实际情况发放。各享受单位要指定一名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保管和发放记帐单,健全记帐单的登记制度,严格控制使用的数量。

第二十三条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公费医疗记帐单的管理,记帐单填写内容必须准确、工整、清晰,并加盖有关业务专用章,急诊病人在非定点医院急诊抢救费用的记帐单,须加盖“急诊”章,并附简要病情、检查及用药情况,记帐单按每50张为一装订本,并在每本封面注明分类金额、总金额及处方数,每月发生的记帐单要密封好在次月10日前送到区公医办。区公医办审核后对有效医疗费进行拨付,对违反记帐单管理规定的无效记帐单,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律不予支付。

第九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区卫生、财政、物价部门及区公医办应建立和健全对公费医疗享受单位、医疗单位的监督检查制度。享受公费医疗的单位、个人和医疗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公费医疗管理制度和规定,接受公费医疗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五条公费医疗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对医疗单位、医药销售单位药品购销范围、医疗收费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对医疗单位、公费医疗享受单位执行公费医疗人员享受范围、经费开支范围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对医疗单位、公费医疗享受单位医疗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对享受公费医疗人员医药费报销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公费医疗检查可采用组织自查、联查、互查、抽查等方式。检查结果由公费医疗主管部门及时向有关单位通报。

第十章奖惩规定。

第二十七条经公费医疗管理部门检查考核,对加强和改进公费医疗管理工作,自觉执行公费医疗政策、规定,全年无超出开支限额,成绩突出的享受单位,由区公医办给予奖励。对公费医疗管理松懈及无故拖延、欠缴、拒缴公费医疗分摊款的享受单位,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暂停享受公费医疗资格。

第二十八条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掌握本单位医疗费总量和个人医疗费总量情况,发现有违反公费医疗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向区公医办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甚至暂停发放记帐单,由区公医办扣回不该支付的医疗费,按规定给予罚款、扣证等(扣证期间发生的医疗费自付)。

第二十九条区公医办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到医院检查公费医疗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按规定给予奖罚。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区社区管理局、区财政局、区公医办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1月1日起试行。过去凡与本办法相抵触的规定,同时废止。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如有未尽事项,在实施细则中补充详尽。

区检察院工作报告篇十六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年来,xx检察院党组在县委、县政法委和市检察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好检察职能作用,各项检察工作稳进、落实、提升。

   。

牢牢抓住政治建设这一根本,始终把讲政治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七一”表彰大会和来闽来明考察等发表的重要讲话为学习重点,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次,全院干警学习--次、重点交流研讨发言--人次,进一步教育引导全体干警牢记“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好检察机关正确政治方向,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和市检察院党组请示报告重要事项、重大敏感案件处理--次,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对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突出抓好“关键少数”,着力提升核心领导力。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对班子和检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抓好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和廉洁从检教育,带头讲党课,不断增强全体检察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廉洁从检意识。本年度院党组组织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次,坚持党组中心组(扩大)廉政学习--次,班子成员带头讲廉政党课--次,开展“两个责任”谈话--次,稳步推进了“两个责任”落实。

  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切实发挥好意识形态工作统一思想、凝心聚力的强大作用,多措并举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本年度院党组组织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次,政治部牵头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次。制定《xxxxxx》,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阵地管理,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清单,拧紧责任链条,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检察机关意识形态领域的绝对安全。

   。

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党员干警深入挂包村、社区加入战疫一线,排查居民--户。推动疫情防控常态化,依法履行战疫各项检察职能,落实涉疫案件请示报告、提前介入要求,出台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以“云上法庭”方式出庭支持公诉--件--人。开展“非接触式”检察服务,采用网上预约、电话沟通及异地阅卷等方式,为疫区律师提供阅卷及诉讼咨询服务--次。

 持续推进“行业清源”,对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行业乱象、监管漏洞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份,推动落实行业监管,促进规范管理。及时总结提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案经验,办理的xxx案被评为典型案例转发、推广。

   护航绿色生态发展,持续加大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打击力度,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资源刑事犯罪--件--人,批准逮捕1件--人,不捕--人,起诉--件--人,不起诉--人。发挥检察监督与林长办、河长办统筹协调职能作用,开展联合巡河---次,促成责任单位疏通河道--公里、清理受污染水域面积---亩。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服务“六稳”、“六保”,积极落实检察环节服务保障措施,积极“开门纳谏”,听取企业家代表对检察工作意见建议,制作责任分解清单,并及时落实、回复。注重走访调研,主动走访企业开展调研,认真倾听企业司法需求,帮助企业解决困难。

  。

通过突出专业化,通过完善办案机制,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在在办案治理和效率方面的优势,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件---人,批准逮捕--件---人。审查起诉案件---件---人,依法不起诉---人。对侦查活动开展监督,纠正漏捕、漏诉---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件,撤案--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份。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抗诉---件。加强对刑事执行监督,共对违法违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份,纠正违法通知书--份,均得到反馈、整改。

 注重在“深”字上做文章,进一步拓宽思路,积极作为,强化精准监督理念,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件,其中发出审判程序违法检察建议----份,发出执行活动违法检察建议---份,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份。

   做到精准,抓好典型、引领性案件的监督,做一件成一件、成一件影响一片,争取双赢多赢共赢效果。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功能,运用“两法衔接”平台、裁判文书网,摸排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线索,共向行政机关及县法院借阅行政执法卷宗和非诉执行卷宗---卷,经审查,已立案---件,发出检察建议----份。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对---起未执行到位的行政处罚案件充分释法说理。

  要把握规律、发现问题,与法院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强衔接。今年来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份,召开磋商会议--次、诉前圆桌会议--次。

   。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开展省委“xxx、xxx”、市委“xxx、xxx”活动,持续办好各项检察为民实事--件,--名干警获评政法英模。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出台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份,填报专项个人自查表--份,提醒谈话--人。认真开展“三个规定”“一家两制”、执行《禁酒令》、失信被执行人等专项整治活动,全年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件。自觉接受县纪委监委及其派驻机构的监督,开展检务督察--次,推进司法办案廉洁风险防控建设。

  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结合“建党100周年”开展系列主题党日活动---次。推行党员先锋岗、党员承诺制、设岗定责、亮岗履职等活动载体,建立完善党员业绩档案机制,有效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赓续红色基因,通报表彰涌现出来的优秀先进个人、优秀党务工作者,进一步激发党员干警的荣誉感、归属感、使命感。

   制定《xxxxx》等文件,创新“xxx”“xxx”业绩评价机制,搭建起常态化研究检察工作、分析存在问题平台,增强工作落实指导性、针对性和实效性。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提任副检察长--名。健全干警选拔培养交流机制,择优提拔年轻干部,选任内设机构正副职--人,调整岗位--人。

3.党建引领作用有待加强,创新持续发力劲头不足,队伍专业素养、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有待增强,检察管理机制还须优化。对此,县检察院党组将认真研究,并在今后工作中予以解决。

 

    2022年,县检察院党组将更好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为全方位推进xx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体检察干警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铸牢检察队伍忠诚底色。

 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推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发展,聚焦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疫情防控、生态文明建设、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等工作主动作为。

  紧抓“关键少数”,不断提升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好党组班子的示范引领作用。强化检察队伍管理和人才培养,逐步完善业绩考评,不断提升科学化管理水平和检察官履职能力。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持续压紧压实“一岗双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严”的主基调,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以廉洁司法保证公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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