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总结(精选4篇)_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总结

党建工作总结 时间:2021-10-27 07:39:47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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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总结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总结

(一)进一步优化“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环境。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第三次党代会贯穿到各项工作之中,紧密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市委有关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营造“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积极争取各级党委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进一步强化领导机制,理顺工作机制,完善保障机制。充分利用各种途径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

(二)着力巩固党组织组建工作成果。坚持“无组织抓组建,有组织抓规范,已规范抓创新,软弱涣散抓整顿”的工作思路,对新产生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和其他具备组建党组织条件“两新”组织,切实做到发现一个组建一个,不断巩固“两个基本全覆盖”成果;通过选好配强领导班子、积极慎重发展党员、组织引导招聘党员、继续查找“隐型”党员等途径,不断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引导党组织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积极创新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不断推进党组织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条件成熟时直管一部分“两新”组织党组织。

(三)大力探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和方法。着眼于充分发挥“两新”组织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的四大作用,着眼于实现培育“五个好”党组织阶段性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和市委“两新”工委联合制发的《关于开展“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的意见》,大力组织实施示范党组织创建活动“113工程”,重点打造50个市级示范点,区县级示范点达到10%左右,乡镇(街道)级示范点达到30%左右。在此基础上,认真总结提炼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形成指导性文件,指导全市“两新”组织党组织整体提高工作水平。

(四)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积极慎重地抓好发展党员工作,注重吸收“两新”组织中的优秀业主、优秀管理人员、优秀高知分子和优秀员工入党,全年新发展党员达到4000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0000名,通过查找和招录增加党员20XX名左右,力争实现“规模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有党员3名以上,规模以下的非公有制企业有党员;50人以上的新社会组织能单独建立党组织,20人以上的新社会组织有党员”的“双达标”目标。指导全市“两新”组织党组织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不断完善关爱党员、服务党员、吸引党员的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建设,有计划地抓好党员队伍的培训工作。

(五)加大党务人才队伍建设力度。研究制订全市“两新”组织党务人才队伍培训工作五年规划。办好全市“两新”工委系统书记、示范点重点创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等各种培训班,指导各级各地加强对党务人才队伍的分层、分类培训。积极推动各级党委在、政府切实解决党务人才队伍的工作报酬和相关待遇。重点选择一批退居二线的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充实党务人才库,推荐100名懂党务、精业务、善服务的复合型人才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在保持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总量相对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整体素质。切实加强工委系统自身建设,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效能型、实干型机关,大力培养、锻炼、输送一批优秀干部,围绕重大热点、难点问题形成一批调研成果。

第2篇:社会组织联系制度

定点联系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建立经常反映立法意见和建议的固定渠道,推动全社会 参与政府立法工作,提高政府立法工作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立法定点联系,是指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 各级各类单位,为经常反映立法意见和建议而与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工作 机构建立的一种固定的联络和交流。

第三条 立法定点联系单位在下列范围内确定:

(一)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二)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三)社会团体;

(四)中介组织;

(五)院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

(六)国家机关。

立法定点联系单位应当具有代表性。具体名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 工作机构拟定,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四条 立法定点联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关心、支持立法定点联 系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五条 立法定点联系单位应当指定相应机构或者工作人员,负责立 法定点联系工作。

第六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每年召开一次立法定点联系单 位联系人会议,研究解决立法定点联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应当经常向立法定点联系单位 提供有关立法资料和情况,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八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应经常到立法定点联系单位了 解实际情况,直接听取其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可以将立法规划、立法计划项 目建议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送立法定点联系单位征求意见。

第十条 立法定点联系单位应当作好下列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对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发送征求意见的各类函件提出 意见和建议;

(二)应邀参加区直有关部门组织召开的具体立法项目的论证会、听 证会和研讨会;

(三)参加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主持召开的立法定点联系单 位的联系人会议、立法研讨会及其他立法活动;

(四)根据社会需要,提出制定某项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法建议;

(五)因地方性法规、规章条文不明确、不完善等原因,造成实施中 有问题的,提出对某项地方性法规或者规章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六)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造成某项地方性法规、规章已经无法执 行或者很难执行的,提出对该项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废止建议;

(七)对地方性法规、规章在执行中有疑虑、有分歧的,提出进行立 法解释或者具体应用问题解释的建议;

(八)其他有关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 立法定点联系单位可以通过各种途径,采用书面或者口头 方式,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反映人民群众对政府立法工作 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对立法定点联系单位提出的 意见和建议,应当认真研究、处理,并将研究处理情况反馈给立法定点联 系单位。

第十三条 对作出显著成绩的立法定点联系单位,由自治区人民政府 法制工作机构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十四条 南宁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金台区关于建立企业服务联系制度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强化“支持就是发展,服务产生效益”的观念,不断改进服务措施,营造宁津良好投资发展环境,扶持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要求与原则

1、建立和推行企业服务联系制度,本着“你投资、我服务,你发展、我保护,你贡献、我奖励”的原则,并不断完善实施办法和具体服务措施。

2、区人民政府负责企业服务联系制度的组织实施,并责成区发展计划局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服务和监督。

3、区发展计划局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区内重点联系企业的协调、指导、服务和发展工作;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中小企业发展产业指导目录,结合本区企业的发展状况,确定并公布扶持重点,引导企业发展。

4、区委、区政府每年将对加强企业联系、促进经济发展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二、建立企业联系制度

5、区发展计划局每年年初根据区域内现有企业和新开办的企业产值、销售额、纳税状况确定本年度规模以上重点联系企业,设定企业服务内容,发布重点联系企业名单。

6、实行区级领导联系服务企业制度,从2007年起,对每个重点联系企业确定一名区级领导联系服务,并指定相关部门协作配合,以区委、区政府正式文件明确其职责。

7、联系企业的区级领导和部门要组织制定相应的联系调研计划。联系调研计划包括:企业年度生产、销售情况;技术改造、新品开发、管理创新情况;税源结构分析,对我区税收贡献预测;职工培训、人才引进情况;生产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等。

8、领导在联系企业过程中,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到所联系企业进行调研,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最大限度为企业排忧解难。区商贸局负责本系统及驻区商贸企业的联系工作,区工业局负责本系统及驻区省部市属工业企业联系工作,区中小企业局负责全区中小企业联系工作。

9、驻区企业在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社会服务以及其他方面需要区政府、部门、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的问题,可以直接向联系领导反映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向区委、区政府反映。

10、企业可指定1-2名掌握企业情况、业务精通、沟通能力强的同志作为联络员,负责日常与区政府及领导联系,报送相关数据,同时参加定期举行的联络员会议或季度经济运行通报分析会,方便区政府及领导与企业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企业情况。

11、区委、区政府每半年将召开一次区级领导和部门负责的联系企业情况联席会议,由联系领导通报联系企业工作情况,研究联系企业发展问题。

三、整合各类资金支持企业发展

12、积极争取省、市政府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用于下列事项:

(1)创业辅导和服务;

(2)支持信用体系建设;

(3)支持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4)支持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服务和管理创新;

(5)支持企业服务机构开展培训和咨询;

(6)支持专业化发展、产业集群和与大企业的协作;

(7)支持节能、降耗、减排,实现清洁生产和安全生产;

(8)支持开拓国内、国际市场以及开展国内区域和国际合作交流。

13、对于企业建设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市场发展前景、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产业化项目,优先列入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开发性金融合作项目储备库,帮助企业争取政策性贷款。

14、定期组织区内企业与金融机构的见面会,促进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合作与双赢。

15、积极协助企业包装策划项目,争取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资金、中小企业扶持引导资金、高新技术产业扶持资金、省政府产业政策引导资金、市政府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省市科技三项费、农产品加工扶持资金、循环经济发展扶持资金和科技研发补助资金等多方面的扶持资金,帮助企业做大做强。

16、引导中小企业加入信用协会,充分发挥政府增信和组织增信的作用,借助市上的担保平台,争取金融机构贷款。

四、建立信息服务与沟通制度

17、加强对企业的信息服务,引导企业发展。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数字金台”及部门专业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向企业和社会公布国家最新政策动向、产业和区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优惠政策、投资方向以及工商、财税、市场、价格、融资、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等各方面的信息资料。同时将各企业网站链接到区政府门户网站。

18、联系企业要认真研究与区内其他企业以及与区外企业开展合作的可行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做为企业间合作的桥梁和纽带,促进企业间强强联手,特色合作,资源、信息、人才共享;鼓励企业包装项目,对外招商引资,并为其提供服务和平台;鼓励龙头企业带动区内上下游外协、配套的中小企业发展,形成和壮大产业链。

19、大力发展社会中介组织,积极引导、协调其为企业提供服务;鼓励并组织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发展面向企业的技术中介、咨询、推广等科技服务活动,为企业培训经营管理、市场营销、专业技术等方面的人员。

20、建立金台区企业专家库,吸纳区内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进入专家库,支持入库专家人才参与中介机构工作,开展重大项目决策论证,产品联合研发,企业管理诊断、咨询服务等活动。

21、区委、区政府每年召开的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和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邀请重点企业及重大项目的建设单位参加。

22、全区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要通报全区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建设情况,招商引资情况等,研究分析经济运行中的矛盾与问题;同时由参会企业汇报各企业完成产值(销售额)、利润、上缴税金(及区本级税金)完成情况。收集各企业需要区委、区政府协调、解决的各种问题,以及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反馈给相关的联系领导,限期帮办。

23、为了增进企业间的友谊,融合企业间信息与产业产品的协作关系,由政府发起组织金台区企业家联谊会,联谊会实行会员轮值举办,联谊会每年举行一次,会议主题由区政府和轮值方确定。

五、考核奖励

24、为了激励企业做大做强,不断提升生产、经营效益,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区委、区政府决定设立金台区经济贡献奖和产业化项目建设鼓励奖。

25、经济贡献奖和产业化项目建设鼓励奖的考评办法:

(1)每年12月由企业申报,填报申报表,提供纳税票据、项目结算(决算)报告等佐证资料;

(2)发展计划局、财政局、税务部门对佐证资料进行审核;

(3)发展计划局、财政局、税务部门及相关经济主管部门联席会议提出奖励单位名单和奖励方案,报区委、区政府审定;

(4)区委、区政府会议研究决定并以正式文件下发;

(5)召开年度全区经济工作会,对受奖企业和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26、经济贡献奖的奖励标准:

(1)对区本级税收收入贡献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企业,确定为金台区年度纳税大户,按照其当年对区本级税收收入贡献额的1%,对纳税大户进行奖励;同时对纳税大户的纳税增长进行奖励,年底以各企业上年完成区本级税收收入为基数,按照当年增加额的5%进行奖励。

(2)对区本级税收收入贡献低于100万元的企业,奖励纳税增长额,年底以各企业上年完成区本级税收收入为基数,按照当年增加额对区属及驻区企业进行排序,奖励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各前五名,奖励标准为当年增加额的5%。

27、产业化项目建设鼓励奖的奖励标准:

凡企业在金台区范围内投、融资建设各类符合国家投资、产业、环保、节能、土地利用等各项政策,符合区域发展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固定资产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重大产业化项目,并在项目建成投产后能为我区税收做出持续贡献的,区政府对该企业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一次性奖励1万元。

28、以上受奖的单位确定为金台区年度明星企业,受奖单位的法人代表为金台区年度优秀企业家;

经济贡献奖和产业化项目建设鼓励奖奖金的发放对象为受奖单位的法人代表。

29、完善企业投诉机制,切实改善投资软环境。企业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企业的合法权益。对那些影响政府形象,损害企业合法利益,破坏我区投资环境的单位及个人,企业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对于反映的问题,经调查证实的,除责令限期改正外,还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及单位主要领导的行政或法律责任,年终目责考核不能评为先进及一等单位。

第3篇:**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总结

2019年度**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总结

2019年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围绕“共建共享、共同发展”的工作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主题教育为载体,紧紧围绕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工作,增强党建工作的有效性为目标,突出五化建设,有效地提升了全县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水平。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学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与推进和谐美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得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已经将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列入了县委组织部“两新”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之中,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社会组织的实际,积极引导我县社会组织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基层党组织、党员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社会组织157个,其中社会团体70个,民非企业87个,志愿者爱心人士逐年增多,有两个(山那边、志愿者爱心协会)正式登记注册,他们的会员就有1600多人,还有未登记注册,但一直从事爱心慈善工作的就有3-4个(**城、青年志愿者、兵成志愿者),他们在**、吉首、保靖、花垣、龙山等地从事志愿者服务,参与人数达到20000多人,联络广东、福建、上海、长沙、浙江、北京、江苏等地的爱心人士资助**的弱势群体和贫困家庭的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残疾人士,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赞誉,也得到社会上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影响力大,知名度高。

目前,全县社会组织已建立党组织的19个,共有党员人数130多名,在基层党组织的带领下,经过多年的努力和发展,全县社会组织党组织初具规模,在党建引领、保障民生、扶贫帮困、关爱老幼、志愿者服务、走访调查、扫黑除恶、学习教育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安排1000多个就业岗位,提高和改善农民的生活水平,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我县经济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总体来看,我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主要工作做法

1、不断探索,逐步拓宽党建工作领域。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指示精神,深入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使各个社会组织在发展壮大的同时不忘党的初心和使命,建立社会组织和谐的成长环境,主要以有利于上级党组织管理、有利于社会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为原则,不断探索切合实际的组建新模式。通过单独组建、企企联建等组建形式,做到了应建尽建,拓宽了党的工作范围,保证了党的工作在社会组织的正常开展。

一是单独组建。对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具备单独设立党支部条件的,加强联系和教育引导,理顺各种关系,及时建立了党支部;

二是组织联建。对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组织,按照就近就地的原则,由县社会组织党委负责协调处理好各个组织之间的关系,建立联合党支部,使党员能过上正常的组织生活。

2、夯实基础,逐步规范组织活动党建工作。

县民政局党委经常深入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检查指导党建工作,协调解决在组织建设、活动开展、党员教育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各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的社会组织党建会议,汇报工作,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党建工作遇到的问题。

二是实行了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抽调经验丰富的党建干部选派到社会组织中去进行党建工作指导,帮助解决党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一些好的经验及时进行总结,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辐射和带动作用。

三是充分调动了社会组织党员发挥作用的积极性,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社会组织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了具体措施,从建立制度、发展党员、开展活动等基础性工作抓起,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3、健全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

一是围绕社会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先后在社会组织党员中组织开展了增收节支当先锋活动,广大党员向社会组织提出革新技术、改进管理、挖潜增效等方面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20余条,为社会组织节约资金10余万元。

二是围绕提高党员素质影响力活动。通过开展社会组织党员团员社工志愿者等服务活动,今年在国庆期间,我县组织社会组织200多名党员、团员、社工志愿者,到大街小巷,到田间地头,到百姓家中,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服务国内外游客30000多名,服务车辆5000辆,帮扶和照顾老人儿童800多例,以及残疾人士弱势群体上车和拎包300多例,大力倡导社会组织党员、团员、社工志愿者爱岗敬业,多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多为民做贡献的社会组织新风尚,为**县社会组织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文环境。

三是开展各种扶贫帮困献爱心活动。对建档立卡户、留守儿童、孤寡老人、特困家庭、残疾人群等弱势群体,联络组织爱心单位和爱心人士,以及慈善人员到这些特困人群家中帮扶慰问,我们积极组织和动员社会组织业主慷慨解囊,回报社会,努力树立社会组织健康向上的良好社会形象。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全县社会组织总共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困难职工309家,1236人,为困难群众提供致富信息700余条;结对帮扶贫困学生472名,联络全国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的帮扶资金1226572元。使这些弱势群体感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家庭里的温馨之家,充分发挥了社会组织基层组织党建工作的榜样引领和战斗堡垒作用。

4、典型引路,逐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加强在社会组织中开展党员以岗定责活动、双培活动(即把党员培养成技术或管理能手,把技术或管理骨干培养成党员)、我为社会组织作贡献等活动,不断丰富和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内容,开展一些团结凝聚职工、激励工作积极性的活动,不定期组织开展党建表彰培训活动,以及党员团员社工志愿者服务活动,活跃社会组织职工文化生活,进一步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同时,我县社会组织党委在每年都会评选表彰一批先进优秀的社会组织,并广泛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宣传社会组织先进事迹,通过典型选树,增强榜样示范带动作用,营造了重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主要存在问题

1、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偏少。

我县社会组织有157个,仅有19个社会组织成立了党支部,仅占总数的0.12%。一些社会组织由于党员人数小于3人,无法成立独立党组织。而从以往的工作经验来看,成立联合党组织又不适合党建工作的开展,类似这种情况,已经成为工作的难点。

2、社会组织党员流动性大。

社会组织具有较强的流变性,开业、歇业、停业受社会影响很大,党员流动性大,难以纳入稳定规范的管理体系,不少党员处于游离状态,党员与党组织的联系不密切。个别党支部成立之初有党员3人,现有不到2人的情况。

3、对党建工作认识不到位。

部分社会组织负责人对在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认识不够,存在着典型的重经营发展,轻党建工作的认识误区。致使在党建工作上支持不够,抓的不紧,管的不多,党建工作随意性大,甚至存在有组织、无活动的情况,导致党组织的一些基本活动制度,如三会一课、民主评议等流于形式,得不到很好落实。

四、下一步工作

1、加强理论宣讲,不断优化党建工作环境。

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思想教育,多举办社会组织党建培训班、开座党建工作谈会等各种方式,强化对社会组织党员群众的宣传教育。同时,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帮助社会组织坚持好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好党组织活动,不断优化党建工作环境。

2、注重组织建立,不断拓宽党建工作覆盖面。

加大党建工作的组建工作力度,合理设置社会组织中的基层党组织。凡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社会组织,都应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党的基层组织,通过这些组织的措施来宣传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并为组建社会组织创造条件。

3、强化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的管理力度,强化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水平,要多培育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像**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县育英民族学校、**县传统文化促进会、**县爱心志愿者协会等党支部的五化建设一样,党建阵地、制度建设搞得有声有色。

我们本着打造一个,成熟一个、亮点一个的原则,集中精力来抓落实,通过示范点的带动效应,以点带面,推进全县整体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综上所述,我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得到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得到县民政局党委的直接领导,虽然起步晚,但是成效佳,我们始终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始终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主题教育为指导方向,增强“四个意识”打牢“四个自信”坚决“两个维护”,将牢固树立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理念,找准党建工作与社会组织发展的结合点,采取灵活多样、务实有效的方式方法,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党建沙龙、我与企业共发展、示范点创建、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等丰富的载体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员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社会组织的健康快速发展。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团结凝聚作用,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员工文化娱乐活动,凝聚社会组织新队伍,塑造社会组织新形象,启动社会组织新征程,筑牢社会组织新力量。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民政局党委的直接指导下,在全县的精准脱贫攻坚战和全域旅游经济战中发挥社会组织固有的资源优势,在全县社会组织域党建工作中发挥党建引领、保障民生、扶贫帮困、关爱老幼、志愿者服务、走访调查、扫黑除恶、数据入档、学习教育等方面先锋示范和战斗堡垒的作用,争取再上新台阶,再筑新作为。

中共**县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2020年1月3日

第4篇:龙门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总结报告

龙门镇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总结报告

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党建工作,将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列入了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之中,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结合龙门镇实际,积极引导社会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党员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社会组织12个,参与人数168人,已建立党组织社会组织2个,共有党员25名,在党员的带领下,经过多年的努力和发展,全镇社会组织党组织初具规模,为安排农村剩余劳动力,提高和改善农民的生活水平,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我镇经济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总体来看,我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主要工作做法

(一)不断探索,逐步拓宽党建工作领域。按照“利于上级党组织管理、利于社会党组织开展活动、利于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等原则,不断探索切合实际的组建新模式。通过单独组建、企企联建等组建形式,做到了应建尽建,拓宽了党的工作范围,保证了党的工作在社会组织的正常开展。一是单独组建。对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具备单独设立党支部条件的,加强联系和教育引导,理顺各种关系,及时建立了党支部;二是组织联建。对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组织,按照就近就地的原则,由镇党委负责协调处理好各个组织之间的关系,建立联合党支部,使党员能过上正常的组织生活。

(二)夯实基础,逐步规范组织活动党建工作。镇党委经常深入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检查指导党建工作,协调解决在组织建设、活动开展、党员教育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各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的社会组织党建会议,汇报工作,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党建工作遇到的问题。二是实行了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抽调经验丰富的镇干部选派到社会组织中去进行党建工作指导,帮助解决党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一些好的经验及时进行总结,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辐射和带动作用。三是充分调动了社会组织党员发挥作用的积极性,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了具体措施,从建立制度、发展党员、开展活动等基础性工作抓起,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健全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一是围绕社会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先后在社会组织党员中组织开展了“增收节支当先锋”活动,广大党员向社会组织提出革新技术、改进管理、挖潜增效等方面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20余条,为社会组织节约资金10余万元。二是围绕提高党员素质开展活动。通过开展知识竞赛、文娱体育比赛等活动,大力倡导爱岗敬业、多做贡献的新风尚,为社会组织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文环境。三是开展“员工互助基金”活动。对家庭有实际困难的职工,组织人员到困难职工家中慰问,及时地予以关心帮助,让全体员工感到党组织的关心和温暖,真正的成为“温馨之家”。四是开展各种献爱心活动。动员私营业主慷慨解囊,回报社会,努力树立社会组织健康向上的良好社会形象。几年来,镇社会组织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困难职工40余人,为困难群众提供致富信息70余条;结对帮扶贫困学生15名。

(四)典型引路,逐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在社会组织中开展党员“以岗定责”活动、“双培”活动(即把党员培养成技术或管理能手,把技术或管理骨干培养成党员)、“我为社会组织作贡献”等活动,不断丰富和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内容,开展一些团结凝聚职工、激励工作积极性的活动,不定期组织开展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活跃职工文化生活,进一步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同时,镇党委在每年“七.一”评选表彰一批社会组织,并广泛在我镇范围大力宣传先进事迹,通过典型选树,增强示范带动作用,营造了重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主要存在问题

(一)党组织偏少。我镇社会组织有12个,仅有2个社会组织成立了党支部,仅占总数的15.6%。一些社会组织由于党员人数小于3人,无法成立独立党组织。而从以往的工作经验来看,成立联合党组织又不适合党建工作的开展,类似这种情况,已经成为工作的难点。

(二)党员流动性大。社会组织具有较强的流变性,开业、歇业、停业受社会影响很大,党员流动性大,难以纳入稳定规范的管理体系,不少党员处于游离状态,党员与党组织的联系不密切。个别党支部成立之初有党员3人,现有不到2人的情况。

(三)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社会组织负责人对在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认识不够,存在着典型的“重经营发展,轻党建工作”的认识误区。致使在党建工作上支持不够,抓的不紧,管的不多,党建工作随意性大,甚至存在“有组织、无活动”的情况,导致党组织的一些基本活动制度,如“三会一课、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等流于形式,得不到很好落实。

四、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理论宣讲,不断优化党建工作环境。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思想教育,利用办培训班、开座谈会等各种方式,强化对社会组织党员群众的宣传教育。同时,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帮助社会组织坚持好“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好党组织活动,不断优化党建工作环境。

(二)注重组织建立,不断拓宽党建工作覆盖面。加大组建工作力度,合理设臵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凡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社会组织,都应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党的基层组织,通过这些组织的措施来宣传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并为组建社会组织创造条件。

(三)强化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要培育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本着“打造一个,成熟一个、亮点一个”的原则,集中精力来抓落实,通过示范点的带动效应,以点带面,推进整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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