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金安全自查报告(精选7篇)_财政资金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 时间:2021-10-09 07:41:20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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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财政资金安全自查报告

财政资金安全自查报告

关于财政资金检查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自治区财政厅: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5月10日召开的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视频会议精神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新财办〔2019〕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通知》(新财办预〔2019〕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国库管理的通知〉(新财库〔2019〕5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对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截止目前,县市财政自查和州财政督查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将检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1.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5月10日,自治区财政厅召开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视频会议结束后,我局立刻召开动员大会,对此项专项检查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相关科室研究拟定了《关于开展加强自治州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巴财预〔2019〕41号),并成立了巴州财政局财政资金管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州财政局局长任组长,州财政局副局长、州财政监督检查处处长和州乡镇财政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科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了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组织协调机制,有效地保障了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的顺利开展。

2.周密确定检查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为使此次财政专项检查工作有序开展、保证各阶段工作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结合我州财政管理实际,制定了详细的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自查、督查、重点检查、整改落实等时间进行了统一规划,其中: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从5月10日起至5月30日完成,5月20日至25日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各县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计划在6月5日至6月20日期间完成,州财政局将组织工作组对州本级和各县市开展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低于50%;第三阶段为整改落实阶段,计划在6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完成,全面总结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的整改建议,督促落实。为保证检查工作顺利完成,我局组织对厅领导讲话和相关文件认真进行了学习,进一步细化检查内容,区分预算单位、县级财政、乡镇财政和村级财务分别设置了不同内容的检查情况表,对财政专项资金检查事项、内容等进行了具体要求,确保了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有序开展。

3.认真开展自查和督导检查工作。根据实施方案要求,5月14日至5月30日为各县市自查、检查阶段。自查方面:一是要求县直各单位部门、乡镇政府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对2019年财政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开展自查,根据自查情况,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财政局各业务科室进行汇总;二是县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对2019年财政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同时对照县直各单位部门、乡镇政府上报的自查情况材料进行分析总结,将相关情况报检查组备案做检查之用。检查方面:要求各县市财政组织工作组对各乡镇政府、村级组织部门财政资金情况采取实地、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内容涉及乡镇、村级收入支出管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处置,乡镇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运用,财务规范化管理等各个方面。

4.拟定了自治州财政资金管理重点检查方案。按照工作要求,结合自查和督导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我局已经初步拟定了巴州财政资金管理重点检查方案,从各科室抽调30余名工作人员组成三个重点检查工作小组和各县市共同配合,共计划对全州43个乡镇、205村级财务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从6月5日起赴各县市开展工作。

二、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

此次开展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和自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财政收入是否及时足额缴库,是否存在非税收入坐收坐支等问题,是否将国有资产处置等收入私设小金库;非税收入是否实行收缴分离制度,全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有无截留及延压税款或收入重复入库等问题;

(二)财政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是否存在各专项资金混用;有无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将项目资金用于一般支出或其他支出等问题;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拍卖、配置等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单位资产处置是否履行审批手续;国有资产处置、出租等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①是否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和《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的要求建账设账,并充分利用大平台系统软件,规范账务核算工作;②是否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支出通过零余额账户办理;③国库部门岗位责任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内控制度和会计档案保管、对账制度、拨款印鉴管理及交接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有效;④不合规财政专户是否已全部撤销,财政专户是否全部归口至国库部门统一管理;⑤是否开展了对预算单位账户的清理撤并。是否建立规范的预算单位账户管理办法、账户审核制度和账户管理档案制度;⑥是否使用规范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系统,规范资金支付和清算业务流程,严格以指标控制拨款,确保财政资金在最终支付前封闭运行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之内;⑦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是否存在先清算后支付、设立清算资金过渡账户等行为;⑧是否建立规范的零余额账户转款审批制度,县市财政是否存在将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或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⑨是否全面完成了乡镇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乡镇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是否规范等。

(五)县级财政与乡镇财政信息交流和通达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县财政是否按要求及时将财政资金管理各项制度、资金文件及时传递给乡镇财政所。

(六)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是否规范。主要包括:①乡镇、村级收入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②乡镇财政所或村级资金管理部门岗位设置是否合理,资金稽核、对账等内控制度是否健全;③乡镇、村级财务开支是否存在坐收坐支等问,审批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白条入账等问题;④乡镇、村级财政资金专户开设是否经过县级财政部门审批,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等问题;⑤乡镇、村级国有资产处置是否规范,有无履行审批程序,资产处置、出租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⑥村级集体经济账户是否由乡镇级进行管理,财务核算是否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执行。⑦乡镇及村级财务公开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等。

三、自查和督导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在组织财政收入方面。

部分县市存在财政收入不及时缴库现象。主要是:1、博湖县2019年部分财政收入未及时足额缴库,存在延压缴库现象,2019年未缴财政收入1512万元,在2019年上缴;2、和硕县应缴财政土地出让金和应缴自治区财政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未能同步,年底国土部门上缴土地出让金2019余万元未上缴国库,在2019年上缴;3、博湖县水管站在征收水资源费时,未实现电子化缴库,有手工填票先缴入基本户,再从基本户转入非税收入户缴库的现象。

(二)在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各县市能够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经县市自查和督导组抽查,专项资金基本做到了专项款专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乡镇专项资金和村级专项资金混用,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如一事一议等)由乡镇领导审批,村级资金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未经村民理财小组审批等。

(三)在固定资产管理和处置方面。

1.县市固定资产管理相对规范。各县市基本建立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资产配置标准、资产处置细则.部分县市资产管理参照州本级的管理办法、资产配置标准和处置细则执行。资产处置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资产处置调拨程序和档案资料等齐全。个别县市存在资产处置不履行财政部门审批手续等问题,如:若羌县成立机关后勤中心,将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车收回统一管理,车辆户口仍在各单位,对车辆的处置该单位进行擅自处置,未履行资产处置程序。

2.乡镇和村级固定资产管理相对滞后。部分乡镇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村级固定资产台账不健全,部分乡镇、村级资产不按规定及时入账。如:铁热克巴扎乡托呼拉村1480元打印机,铁热克巴扎乡撒业买里村0.7万元水泵,未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有的村已经登记入账的资产不属于固定资产范围。如:若羌县吾塔木乡某村将U盘(单价80元)、炉筒子(单价8元)等低值易耗品全部计入村级固定资产范围;二是部分由财政资金购置的资产村级财务未登记固定资产账目,主要原因是传票在财政所,资产在村里使用;三是个别乡镇处置固定资产不履行审批手续。如:若羌县瓦石峡镇将县国土资源局捐赠的1辆尼桑车以6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个人,资产处置收入近期才上缴县财政。轮台县轮台镇麦台村未经报批处理村办公室1.2万元等。

(四)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贯彻落实方面。

1.部分县市财政部分支出未全部实现零余额账户办理。除预算内正常经费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外,部分专户资金和往来款项依然未实现国库集中支付,游离于预算指标之外,资金通过实拨方式进行,不利于财政监管。

2.财政部门专户已全部实现归口管理。部分预算单位账户管理不规范,部分专户未按规定撤销。

3.部分县市存在对外借款现象,往来资金未用指标控制拨款。和硕、和静、焉耆、博湖等县市目前往来指标没有通过大平台业务系统,往来资金的拨付游离于国库集中支付之外,未能实现用指标控制拨款。

4.存在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县财政年终将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和单位基本账现象较多。部分县市由于动态监控系统目前仍未上线,往各预算单位基本账户转款问题无法做到有效监督。

5.部分县乡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存在先清算后支付的行为。通过这次检查,将加大资金管理力度,坚决杜绝代理银行的先清算后支付的行为。

(五)县、乡财政信息交流和通达制度落实情况。

部分县市县、乡信息交流和通达制度落实不到位,涉及乡镇的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拨付文件等不能及时下达到乡镇财政管理局和乡镇财政所,对乡镇资金监管带来困难。

(六)在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方面。

一是部分乡镇往来账务清理不及时,挂账金额大、时限长。如:博湖县各乡镇截止2019年4月底,暂付款挂账1254万元,暂存款达839万元;若羌县吾塔木乡暂付款挂账13.13万元,其中:涉及个人暂付款项多达43笔、单位款项17笔,且挂账时间长、长期不清理;二是部分乡镇财政所账务处理不规范,资金没有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记账。若羌、且末、轮台等县市不同程度存在将在县直部门已经列支后转入乡镇的资金在暂存款或拨入专款等科目进行核算的问题;三是部分乡镇专项支出明细账不健全,账目难以反映专项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部分乡镇乡村资金与村级资金混用,不能全面反映村级收支全貌;四是部分乡镇非税收入没有及时缴库。如:若羌县吾塔木乡财政所将土地承包费5.8万元,上缴国库4.8万元,坐支1万元;且末县巴格艾日克乡收取捐赠款5.9 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在基本户直接列支。轮台县野云沟乡阿克阿牧村2019年5月及11月收取土地承包费共7720元一直未缴入村级资金银行账户。五是部分村级会计基础不规范,村级普遍存在会计及出纳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会计核算制度使用不统一。会计记账凭证附件不全,会计记账不使用支票头、银行对账单。年末帐表、帐薄打印不全,装订不齐全,账表不符现象比较突出。票据使用不规范,存在几个村共用一本收据,同时有记账窜户等现象。六是部分村级支出存在白条入账问题。如:轮台县野云沟乡野云沟村支付办公经费1.06万元、铁热克巴扎乡曼曲鲁克村支付工程款3万元、策达雅乡多斯买提村支付村办公室建设款 2.2万元、艾子甘村委会支付村委会维修费5万元、克孜勒村支付平地费1万元等均无发票,以白条入账。

(七)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资金发放不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焉耆县财政对预算单位安排拨付了团体社保补充险、职工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不符合现行有关政策规定;博湖县人民法院办案津贴无发放依据,标准不一;查干诺尔乡乡发放福利费每人100元;和静县部分单位发放机关效能奖,无发放依据。二是财务管理不规范,单位虚列收支现象。如焉耆县政府购岗、公益性岗位等收支全部由政府虚列,预算单位只在往来中反映,年终决算由政府上报,虚列收支;库尔勒市财政局将单位社保资金、两奖、公益性岗位等个人资金转入预算单位基本户的情况。三是支出科目使用不规范。部分县市预算单位支出科目应列为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等开支项目,列入其他支出。四是部分财政专户资金归并管理后,分账核算混乱。如焉耆县财政局将社保基金账户归并管理后,将各社保基金户利息收入按平均利息分摊,或归并至其中一个账户下,造成分账核算混乱。

四、乡、村两级财务存在问题的成因

从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来看,目前我州各乡镇财务由乡镇财政所管理,县财政局对乡镇财政所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乡镇财政所主要负责乡镇财务核算、资产管理、涉农补贴发放、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和农村综合改革等工作。村级财务主要由乡镇农经站负责管理和核算,县农经局负责对其进行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形成目前乡镇、村级财务核算不规范的原因:一是财政所工作人员少,部分乡镇只有1个报账员,很多乡镇岗位都是通过公益性岗位解决,随着乡镇财政及农村综合改革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及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不断提高,现有人员只能满足日常工作,加之公益性岗位人员报酬低、专业不对口、人员不稳定,加强村级财务监管心有余而力不足;二是现有村级财务人员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老化,村级财务人员一部分是原乡政府的会计或出纳,一部分是村民聘用为临时工,无会计从业资格,无专业能力,且人员调整、更换频繁,财经政策法规知识匮乏,造成村级财务核算不规范。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

针对各县市自查和自治州督导组抽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召开局务会议专门讨论进行了研究,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1.扎实开展重点检查工作。局预算科、国库科、乡财局牵头制定了重点检查方案,重点检查工作从6月5日开始,确保重点检查面不低于50%,重点检查工作采取规范化的监督检查模式进行,对重点检查范围内的每个乡、每个村出具检查结论和报告,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2.边检查、边纠正、边整改。针对自查和州财政督查已经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县市逐项进行整改,能纠正的立即进行纠正,不能纠正的由县级财政提出专项整改意见,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各县市的处理意见报州财政局备案,州财政局对各县市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从理顺乡、村财政财务管理体制机制出发,进一步完善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各项制度。州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的指导,结合自治区精神拟定相对规范、相对统一的乡镇、村级会计核算、银行账户开设、票据使用、资产处置等指导意见,把乡镇、村级财务检查纳入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督导活动;各县市财政要把加强乡镇、村级财务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县市实际进一步加强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监管,充分发挥乡镇财政职能,健全制度办法、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常态化检查制度,认真进行落实,确保乡镇村资金规范安全使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4.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一是加大宣传,增强单位领导财经法纪意识。通过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经法纪,加强和完善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增加乡镇、村级资金使用透明度,增强领导干部法律意识;二是加大培训力度,特别是加强对村级财务主管部门的培训监管力度,提升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财政资金安全自查报告

第2篇:财政资金安全检查自查报告

***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的自查报告

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地方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党政领导高度重视,认真领会到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既是财政管理的重要措施,也是财政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内容。我*于4月1日至4月5日完成了财政资金安全自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组织领导方面。

***党政领导充分重视财政资金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提出了要切实做到思想上认识到位、行动上落实到位,把抓收支与抓管理结合起来,把抓业务与抓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的明确要求,并采取了有效措施,不断完善和改进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了我*财政资金的安全,确保了我*财政干部的安全。

在日常工作中,***党政领导时时了解并掌握资金收付管理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以及可能对资金安全构成潜在风险的不良嗜好等,并将财政资金安全管理作为党风廉政教育和法制法纪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开展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方面的教育和培训。近几年我*每年年终都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由*纪委组织一次针对我*的财政资金安全性的财务大检查。

制度建设和内控管理方面。

***财政*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要求,制定了资金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实行严格的内部稽核制度;建立了规范的内部制衡和纠错机制;建立了相关岗位的考评制度、奖惩制度和轮岗制度;从事资金收付管理的工作人员也实行回避制度。

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方面。

***财政*按规定业务流程设置满足财政资金安全管理需要的岗位;财政资金拨付管理严格执行资金拨付、复核、稽核和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把关的分工负责制;按照工作任务明确规定各岗位的职责权限;明确规定了拨款人员不得同时负责稽核、账务或档案管理工作;财政总预算会计人员的录用经过了严格的综合考评;财政总预算会计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资金收付管理方面。

***财政*建立了科学规范的财政资金收付管理流程;对用款计划按预算和项目进度等进行审核;对财政直接支付业务要求单位按照规定提供票据、合同等相关附件;拨款人员对各类拨款凭证及其附件的*有要素进行全面规范审核,复核人员对拨款人员提交的凭证、单据进行全面复核;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地方,已将会计核算实有资金账户改为零余额账户;财政汇缴专户、非税收入归集性账户等非税收入收缴账户中资金能及时进行清算,对收缴账户资金进行严格监控。

账务处理方面。

***财政*办理资金支付的相关原始凭单及报表能及时转交记账人员保管,记账人员全面核对后按日及时登录账务;相关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按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在岗位变动后,***财政*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财政总预算会计人员工作移交手续,并制定规范的移交清册;我*按照规范化要求进行年终结账。

对账管理方面。

***财政*建立了财政内部相关职能之间的定期对账制度,定期进行账证、账账、账实核对;建立了财政*银行之间的定期对账制度;银行之间对账,做到银行存款余额与资金收付明细账全部核对相符。

财政资金专户管理方面。

***财政*的财政资金专户是在规定的银行范围开设的;新增设财政资金专户严格执行规定的审批程序;按照有关要求对财政资金专户进行了清理、归并和撤销;财政资金专户全部纳入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建立了财政资金专户管理档案制度;建立了财政资金专户管理年度报告制度。

印鉴和票据管理方面。

***财政*负责核算和管理账务建立了严格的印鉴和票据管理制度;拨款印章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实行了分人分印管理;对印章的保管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做到人走章锁;资金收付相关票据、凭证安排了专人负责保管,采取了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建立了严格的领用和核销制度。

信息系统管理方面。

***财政*资金收付管理全面纳入信息系统管理;明确规定了系统维护人员不得办理资金收付业务;根据岗位分工情况,设置了不同的系统权限;信息系统相关操作环节都设置了安全密码,安全密码由专人分别保管;安全密码采取了定期更改等安全保护措施。

绵竹市招商局

财政资金安全检查自查报告

市财政局:

按照绵竹市财政局文件精神,我局在近日对局内财政资金和财务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了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了以招商局局长王道彬为组长,分管财务、纪检工作的副局长罗雪菲为副组长财务人员为成员的财政资金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收到实效。

二、检查内容

(一)内部控制制度

1、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招商局财务管理制度》、《人员岗位职责》《资金管理制度》《经费、物质、固定资产、票据管理办法》《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财务印章管理》《财务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

2、财政票据专人管理,建立了台帐,年底清零并按财政票据管理要求进行注销。

3、印鉴按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4、财政、财务机构职能职责和岗位设置明确、完善。岗位与岗位之间形成相互协调配合、相互制约的机制。

5、监督检查机制健全。

(二)财务管理

1、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和管理。

2、现有账户按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无违规开设账户现象。坚持每月对账制度落实有效。

(三)资金管理

1、财政资金严格按相关规定管理和实用;

2、财政资金拨付流程严格按照要求科学、规范和完善;

3、财政资金审核到位,资料齐全、完善。

4、无财政自己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现象。

附:绵竹市财政资金安全检查自查表

第3篇: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自查报告

市财政局:

根据《xx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万财库〔2016〕4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对我乡财政制度、资金使用、监管等进行全面系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为认真扎实的开展好这项工作,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对自查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以乡长夏瑞兴同志为组长纪委

书记袁莉萍为副组长,财政所、民政、林业等同志为成员的工作小组,由财政所同志负责具体的自查工作。

(一)岗位与人员管理方面

1、严格执行财政业务工作规程,制定了所长、会计、出纳工作岗位职责权限,岗位设置分工合理权责明确。

2、乡财政资金账户预留印章都是分开管理并做到人走章锁,相互制约和监督。资金收付相关票据都是专人管理并建立了严格的领用和核销制度。

(二)账户管理方面

1、按照规范程序开立了代管资金专户,原基本账户变更为零余额账户,按照规定撤销了财政专户。

2、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选择代理银行;与代理银行签订了规范的委托代理协议,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责、利等事项。

(三)财政资金收付管理方面

1、建立了规范的资金收付管理流程;对用款计划按预算和项目进度等进行审核;对直接支付款项按照规定提供票据、合同等相关附件;建立严格的额度控制机制;各类凭证及附件的所有要素全面规范。

2、报销各种费用严格按照财务双签制度执行,单笔支出1000元以上的,一律采用公务卡结算或银行转账结算。

3、大额资金支付都是通过开党委会议决定,办公室出会议纪要财政所再安财政资金管理制度执行。

(四)会计核算管理方面

1、按相关规定审核原始凭证、生成记账凭证、登记账簿,并采用信息系统进行账务处理。

2、对会计财务凭证及时装订归档,其他财务资料及时收集整理装订成册并归档,配备了保险柜和档案室。

3、严格执行对账制度,财政所每月按时与银行对账,与预算国库定期对账,会计、出纳每月月末对现金总账、日记账、库存现金,账面余额进行核对,并要核查实际库存现金是否与现金总账、日记账、库存现金,账面余额一致。

总之,结合我乡当前财政管理现状,以本次检查为契机,对财政财务管理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可能存在的漏洞并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内部监控,坚持用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第4篇: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导读: 为进一步巩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成果,落实各级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认真查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根据省、市、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文件精神,我镇制定了《xx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由镇财政所组织业务人员对xx至xx年的专项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镇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区民政局、财政局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切实做到专户储存、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做到“俩个坚持”:

(一)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

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手法挤占和挪用。一是救灾救济资金分配。以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为依据,根据灾害大小、损失程度、自救能力,突出重点,不搞特殊化,不搞平均主义,无挪用、坐支、截留等违纪行为。在发放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坚持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审核,手

续完备,程序合规,无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挤占、挪用、虚报等情况,坚持客观、公平、合理,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按季度发放制度,实行银行打卡发放,无擅自扣留低保金现象,确保贫困家庭保障金的足额发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农村医疗救助金按照农村医疗救助政策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对象明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救助科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情况反馈、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一是坚持层层公开制度。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将各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纳入公开内容,从村、小组层层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坚持逐级反馈制度。资金的分配情况,逐级反馈上报,切实加强监督。三是定期进行检查。每年镇财政所都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到各村入户核对检查看是否落实到户到人,是否使用得当,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现象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一)家电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12月,区财政下拨家电下乡津贴58900元,实付65900.90元。xx年区财政下拨14597.75元,实付6596.85元。xx年至xx年区财政共计下拨72497.75元,我镇

实付72497.75元。我镇家电下乡资金全数实时地按要求经由“一卡通”形式,对全镇村民进行了补贴。

(二)粮食补。xx年共下拨粮食补638494.80元。

(三)退耕还林补。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3年共计1331280元。

(四)汽车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5月区财政下拨汽车下乡补助426402.25元,我镇共下发418440.40元,余额7961.85元。

(五)水库移民补。xx年至xx年3月,我镇共计对水库移民补助5130元。

(六)教育补贴助学资金。xx年区财政拨款727200元,实际发放727200元。xx年区财政拨款666350元,实际发放666350元。两年共计发放1493550元。

(七)新农合医疗资金。

xx年门诊补偿涉及2371人,上级拨款70147.45元,我镇实际发放70147.45元;住院补偿涉及526人,上级拨款719884.72元,我镇实际发放719884.72元;二次补偿涉及400人,上级拨款201512.86元,我镇实际发放201512.86元。xx年门诊补偿涉及8853人,上级拨款141847.55元,我镇实际发放141847.55元;住院补偿涉及617人,上级拨款1442591.12元,我镇实际发放1442591.12元;二次补偿涉及581人,上级拨款212641.14元,我镇实际发放212641.14元。两年来上级共计拨款2477614.84元,我镇共计发放

2477614.84元。

(八)农村最低生活保证金。xx年上级拨款155400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850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554000元。xx年上级拨款146416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62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464160元。

(九)五保供养资金。xx年上级拨款213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3900元。xx年上级拨款213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3900元。

三、自查情况

三年来,我镇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的发放,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监督、管理好专项资金。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保证专项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促进我镇事业全面发展。【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1.财政专项资金工作自查报告 2.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范文 3.关于上报财政专项资金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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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巩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成果,落实各级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认真查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根据省、市、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文件精神,我镇制定了《xx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由镇财政所组织业务人员对xx至xx年的专项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镇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区XX局、XX局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切实做到专户储存、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做到俩个坚持:(一)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

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手法挤占和挪用。一是救灾救济资金分配。以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为依据,根据灾害大小、损失程度、自救能力,突出重点,不搞特殊化,不搞平均主义,无挪用、坐支、截留等违纪行为。在发放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坚持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审核,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无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挤占、挪用、虚报等情况,坚持客观、公平、合理,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按季度发放制度,实行银行打卡发放,无擅自扣留低保金现象,确保贫困家庭保障金的足额发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农村医疗救助金按照农村医疗救助政策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对象明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救助科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二)坚持情况反馈、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一是坚持层层公开制度。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将各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纳入公开内容,从村、小组层层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坚持逐级反馈制度。资金的分配情况,逐级反馈上报,切实加强监督。三是定期进行检查。每年镇财政所都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到各村入户核对检查看是否落实到户到人,是否使用得当,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现象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二)粮食补。xx年共下拨粮食补638494.80元。

(四)汽车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5月区财政下拨汽车下乡补助426402.25元,我镇共下发418440.40元,余额7961.85元。(五)水库移民补。xx年至xx年3月,我镇共计对水库移民补助5100元。

(六)教育补贴助学资金。xx年区财政拨款727200元,实际发放727200元。xx年区财政拨款666350元,实际发放666350元。两年共计发放1393550元。(七)新农合医疗资金。

三、自查情况

三年来,我镇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的发放,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第6篇:财政涉农资金自查报告

财政涉农资金自查报告

财政涉农资金自查报告 财政涉农资金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财政涉农资金自查报告报告资金财政

省财政厅:

为了保证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有效解决涉农资金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规范、长效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根据省涉农资金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局自2016年6初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了涉农资金检查工作,目前,我市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阶段各项工作已全面完成,现将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

开展涉农资金检查活动,是加强涉农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确保涉农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建立健全资金安全有效使用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全省涉农资金检查工作会议召开后,市财政局党组及时听取会议主要精神汇报,并作出具体安排。成立涉农资金检查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由王赵春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领导张志国、王思丰、丁卫星担任,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涉农资金检查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村局,舒广宏同志为办公室主任,联络员为李世杰、制定《安庆市涉农资金检查工作方案》、召开全市涉农资金检查工作会议传达全省涉农资金检查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动员布置全市涉农资金检查工作。

召开会议。2016年5月27日在市涉农资金检查工作会议上,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志国受王赵春局长委托出席会议并讲话,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丁卫星主持会议并对《安庆市涉农资金检查工作方案》进行了布置提出了要求。在市局的局领导出席会议。各县区财政局分管涉农资金工作的副局长、经建科长、农业科长、社保科长、教科文科长、综改办主任、农发办主任、农村局长,市直相关单位财务科长以及市局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制定方案。《安庆市涉农资金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检查内容。主要检查2016-2016年各级财政安排用于 三农 的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惠农补贴政策落实和资金发放情况,支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资金和其他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查找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挤占抵扣和资金使用效率低等问题。从2016年5月下旬开始至8月底结束,分县自查自纠、市重点检查、省重点检查、总结完善四个阶段进行;市直相关涉农部门也要按照方案要求开展检查工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全市涉农资金检查工作采取各县、区自查自纠、市重点检查的方式进行。

县自查自纠。各县、区要按照涉农资金管理规定和本次检查的内容,会同县直相关涉农部门,对本辖区的涉农资金开展全面检查。自查自纠阶段的重点工作:

1、全面发动,全方位检查,不留 死角。按省厅统一部署,对27大项涉农资金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项目资金的申报,补贴对象的确定,项目实施情况,资金发放情况,项目实施效果等环节,确保了检查效果,防止走过场。

2、边检查,边整改,及时纠正存在问题。本次检查效果如何,关键在自查自纠阶段。各县、区都认真扎实做好自查自纠阶段的各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纠正,及时上报。

3、及时总结,完善整改,巩固检查成果。各县、区要及时做好自查自纠阶段的总结工作,及时收集情况,归集资料,完善整改,在确保数字准确、完整、真实的前提下于6月3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市财政局报告自查自纠工作总结以及各检查表。

市重点检查。由市财政局各项涉农资金分管负责人带队组织检查。从总体上看,我市严格按照各项惠农补贴政策要求,做到了补贴资金分配及时足额,补贴对象摸底核实准确,张榜公示基本到位,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补贴对象不真实等影响惠农政策落实现象的发生,党的各项惠农政策在我市得到了有力地贯彻落实,农民群众满意度较高。

2016年至2016年我市27项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总额为916776.26万元,其中2016年发放资金237549.28万元;2016年发放资金307411.12万元;2016年发放资金371815.86万元。通过 一卡通 打卡发放资金562043.95万元,其中2016年155543.11万元;2016年189105.85万元;2016年217394.99万元。

2016 2016年涉农项目资金拨付总额为855617.42万元,其中 2016年全市涉农项目资金总额为184490.19万元,其中省级以上安排162007.73万元,市、县级安排22174.41万元,当年拨付使用167897.07万元,累计结余18001.23万元结转下年使用。2016年安排涉农项目资金总额为395501.15万元,其中省级以上安排251651.86万元,市、县级安排141759.86万元,当年拨付使用374080.3万元,累计结余23414.08万元结转下年使用。2016年安排涉农项目资金总额为275626.08万元,其中省级以上安排231769.6万元,市、县级安排43946.97万元,当年拨付使用248953.47万元,累计结余35913.17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三、存在的问题

由于涉农资金种类多、数量大,又涉及多个管理部门,在资金管理上还存在缺位现象,造成少数涉农资金违规使用。一是2016年个别乡镇的村违规虚报冒领涉农资金,用于发放村民小组干部工资;采用伪造土地承包合同,虚报承包面积等方式,套取国家粮食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二是家电经销商违规骗取财政补贴。三是部分项目进度缓慢影响资金拨付。

通过检查,我市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在落实党中央、省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方面总的情况是好的,各项涉农项目资金都能按计划执行到位,各项惠农补贴资金能及时足额兑付到位,但在管理使用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惠农政策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还存在死角。二是对涉农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镇村干部认识不到位,认为只要不截留、不挪用,实实在在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户就行了,管理缺乏系统性、连续性。三是部门协调配合不到位导致强农惠农数据核实上存在不合理情况,特别是在粮食种植面积核实上由于涉及千家万家户,仅靠镇村组干部到户核实确实难于保证100%准确。四是农村低保办理不公,在不同程度上会出现 关系保、人情保 的不公现象。五是少数项目存在多头申报,在使用上存在移花接木现象;部分项目实施单位帐务处理不规范,未能实行分项目核算;部分项目实施单位存在挤占项目资金现象;少数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

四、整改措施

加强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主要整改措施为:一是对照政策规定,不偏不倚,严格整改;二是按照问题性质,统一措施,分类整改;三是结合资金使用,自查自纠,落实到位。

积极开展涉农资金管理业务培训工作。在本次检查工作结束后,我局拟组织全市各级财政及涉农部门相关人员进行涉农资金管理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加大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后续检查力度。要求各级财政对在本次检查中未安排的检查项目和内容,用三个月左右的时间进行逐一检查,不留死角,做到资金到哪里,检查延伸到哪里,要通过检查进一步发现问题,纠正问题,积极构建涉农资金管理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

第7篇:财政涉农资金自查报告

财政涉农资金自查报告范文

省财政厅:

为了保证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有效解决涉农资金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规范、长效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根据省涉农资金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局自20**年6初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了涉农资金检查工作,目前,我市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阶段各项工作已全面完成,现将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

开展涉农资金检查活动,是加强涉农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确保涉农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建立健全资金安全有效使用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全省涉农资金检查工作会议召开后,市财政局党组及时听取会议主要精神汇报,并作出具体安排。成立涉农资金检查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由王赵春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领导张志国、王思丰、丁卫星担任,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涉农资金检查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村局,舒广宏同志为办公室主任,联络员为李世杰、制定《安庆市涉农资金检查工作方案》、召开全市涉农资金检查工作会议传达全省涉农资金检查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动员布置全市涉农资金检查工作。

召开会议。20**年5月27日在市涉农资金检查工作会议上,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志国受王赵春局长委托出席会议并讲话,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丁卫星主持会议并对《安庆市涉农资金检查工作方案》进行了布置提出了要求。在市局的局领导出席会议。各县(市)区财政局分管涉农资金工作的副局长、经建科(股)长、农业科(股)长、社保科(股)长、教科文科(股)长、综改办主任、农发办主任、农村局长,市直相关单位财务科长以及市局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制定方案。《安庆市涉农资金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检查内容。主要检查20**-20**年各级财政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惠农补贴政策落实和资金发放情况,支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资金和其他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查找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挤占抵扣和资金使用效率低等问题。从20**年5月下旬开始至8月底结束,分县自查自纠、市重点检查、省重点检查、总结

完善四个阶段进行;市直相关涉农部门也要按照方案要求开展检查工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全市涉农资金检查工作采取各县(市)、区自查自纠、市重点检查的方式进行。

(一)县自查自纠(5月21日-6月30日)。各县(市)、区要按照涉农资金管理规定和本次检查的内容,会同县直相关涉农部门,对本辖区的涉农资金开展全面检查。自查自纠阶段的重点工作:

1、全面发动,全方位检查,不留“死角”。按省厅统一部署,对27大项涉农资金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项目资金的申报,补贴对象的确定,项目实施情况,资金发放(拨付)情况,项目实施效果等环节,确保了检查效果,防止走过场。

2、边检查,边整改,及时纠正存在问题。本次检查效果如何,关键在自查自纠阶段。各县(市)、区都认真扎实做好自查自纠阶段的各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纠正,及时上报。

3、及时总结,完善整改,巩固检查成果。各县(市)、区要及时做好自查自纠阶段的总结工作,及时收集情况,归集资料,完善整改,在确保数字准确、完整、真实的前提下于6月3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市财政局报告自查自纠工作总结(基本情况、工作实绩、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等)以及各检查表(附后)。

(二)市重点检查(7月1日-7月20日)。由市财政局各项涉农资金分管负责人带队组织检查(农林水部门的涉农资金检查按安徽省财政厅财农[20**]387号执行)。从总体上看,我市严格按照各项惠农补贴政策要求,做到了补贴资金分配及时足额,补贴对象摸底核实准确,张榜公示基本到位,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补贴对象不真实等影响惠农政策落实现象的发生,党的各项惠农政策在我市得到了有力地贯彻落实,农民群众满意度较高。

20**年至20**年我市27项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总额为916776.26万元,其中20**年发放资金237549.28万元;20**年发放资金307411.12万元;20**年发放资金371815.86万元。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资金562043.95万元,其中20**年155543.11万元;20**年189105.85万元;20**年217394.99万元。

20**—20**年涉农项目资金拨付总额为855617.42万元,其中 20**年全市涉农项目资金总额为184490.19万元,其中省级以上安排162007.73万元,市、县级安排22174.41万元,当年拨付使用167897.07万元,累计结余18001.23万元结转下年使用。20**年安排涉农项目资金总额为395501.15万元,其中省级以上安排251651.86万元,市、县级安排141759.86万元,当年拨付使用374080.3万元,累计结余23414.08万元结转下年使用。20**年安排涉农项目资金总额为275626.08万元,其中省级以上安排231769.6万元,市、县级安排43946.97万元,当年拨付使用248953.47万元,累计结余35913.17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三、存在的问题

由于涉农资金种类多、数量大,又涉及多个管理部门,在资金管理上还存在缺位现象,造成少数涉农资金违规使用。一是20**年个别乡镇的村违规虚报冒领涉农资金,用于发放村民小组干部工资;采用伪造土地承包合同,虚报承包面积等方式,套取国家粮食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二是家电经销商违规骗取财政补贴。三是部分项目进度缓慢影响资金拨付。

通过检查,我市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在落实党中央、省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方面总的情况是好的,各项涉农项目资金都能按计划执行到位,各项惠农补贴资金能及时足额兑付到位,但在管理使用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惠农政策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还存在死角。二是对涉农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镇村干部认识不到位,认为只要不截留、不挪用,实实在在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户就行了,管理缺乏系统性、连续性。三是部门协调配合不到位导致强农惠农数据核实上存在不合理情况,特别是在粮食种植面积核实上由于涉及千家万家户,仅靠镇村组干部到户核实确实难于保证100%准确。四是农村低保办理不公,在不同程度上会出现“关系保”、“人情保”的不公现象。五是少数项目存在多头申报,在使用上存在移花接木现象;部分项目实施单位帐务处理不规范,未能实行分项目核算;部分项目实施单位存在挤占项目资金现象;少数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

四、整改措施

(一)加强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主要整改措施为:一是对照政策规定,不偏不倚,严格整改;二是按照问题性质,统一措施,分类整改;三是结合资金使用,自查自纠,落实到位。

(二)积极开展涉农资金管理业务培训工作。在本次检查工作结束后,我局拟组织全市各级财政及涉农部门相关人员进行涉农资金管理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三)加大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后续检查力度。要求各级财政对在本次检查中未安排的检查项目和内容,用三个月左右的时间进行逐一检查,不留死角,做到资金到哪里,检查延伸到哪里,要通过检查进一步发现问题,纠正问题,积极构建涉农资金管理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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