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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自查报告 政策落实自查报告
政策落实自查报告4篇
本文目录政策落实自查报告关于区离休干部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镇“保民生”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城乡低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市委老干部局:
按照市委老干部局的要求,近日我区对离休干部“三个保障机制”的运行、“两费”的清欠、省两办[xx]11号文件精神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离休干部“三个保障机制”运转良好,做到了应保尽保
我区已建立离休干部“三个保障机制”,成立了离休干部“三个机制”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每年都召开会议,研究落实离休干部在“两费”发放中遇到的问题,“三个机制”在我区建立运转后,离休干部“两费”得到了充分保障。
1、离休干部离休费得到保障。全区离休干部的离休费纳入财政统一打卡,优先发放,彻底解决了老干部离休费发放不及时的问题,鉴于原企业离休干部调资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离休干部不同步,老干部有意见的情况,区委、区政府授权区社保局在以后的调资中和人事局同步进行,不再另行汇报。按照上级通知要求,区还及时调整离休干部护理费、安葬费、抚恤金等标准,老干部都非常满意。
3、财政全力支持。区离休干部“两费”都已纳入财政预算。老干部增资、解决离休干部医药费陈欠和几年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及特需费等,区财政都及时安排资金。设区以来,区委、区政府坚持给全区离休干部每人每天订购一瓶鲜牛奶、每年开展一次健康检查、春节期间对离休干部及遗属走访慰问等多项活动,所需资金财政都给予全力支持。
二、离休干部离休费无拖欠、医药费拖欠已清理完毕
全区离休干部离休费没有发生拖欠,由于在建立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之前,区党政机关、部分事业单位离休干部都享受公费医疗,而企业离休干部的医药费都由单位解决,加之区企业大都经营困难,所以造成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存在拖欠。经过几年来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区委老干部局、财政局、医保中心的呼吁支持,现在已把拖欠的医药费补偿到位,全区离休干部医药费已无拖欠。
三、省两办[xx]11号文件得到很好贯彻,国有破产、改制企业的管理工作得到落实
省“两办”11号文件下发后,我区着重采取在涉及到有离休干部的企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中进行层层传达学习,层层贯彻落实的办法,并对照要求补差补缺。我区企业离休干部分布在9个部门、38个单位,由于受政策性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单位多数很早就开始不景气,经过努力,这一部分离休干部的“两费”已陆续收归区级财政管理。现在,所有企业离休干部的离休费由区财政拨付,区社保局统一打卡发放,调资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同步进行;看病就医也已全部纳入医疗统筹机制,所需经费区财政全力支持。企业离休干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由原所在企业的主管部门负责。
特此报告。关于区离休干部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政策落实自查报告(2)| 返回目录
市委老干部局:
按照市委老干部局的要求,近日我区对离休干部“三个保障机制”的运行、“两费”的清欠、省两办[XX]11号文件精神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离休干部“三个保障机制”运转良好,做到了应保尽保
我区已建立离休干部“三个保障机制”,成立了离休干部“三个机制”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每年都召开会议,研究落实离休干部在“两费”发放中遇到的问题,“三个机制”在我区建立运转后,离休干部“两费”得到了充分保障。
1、离休干部离休费得到保障。全区离休干部的离休费纳入财政统一打卡,优先发放,彻底解决了老干部离休费发放不及时的问题,鉴于原企业离休干部调资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离休干部不同步,老干部有意见的情况,区委、区政府授权区社保局在以后的调资中和人事局同步进行,不再另行汇报。按照上级通知要求,区还及时调整离休干部护理费、安葬费、抚恤金等标准,老干部都非常满意。
2、完善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体系。为了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区先后出台了《裕安区离休干部医疗统筹办法》和《裕安区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管理实施细则》两个文件,从XX年起正式建立了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从而保证了全区离休干部的看病就医。随着区财政状况的不断改善,老干部医疗统筹和门诊费标准也不断提高,统筹经费从开始的每人每年6000元,增加到现在的每人每年9000元,门诊费从每人每年1800元,到XX年的每人每年2400元,又到XX年每人每年3600元。老干部若有大病即可住院,医药费按规定实报实销,小病不用住院,可凭门诊卡到门诊看病,刷卡拿药。到年终门诊费结余归己。
3、财政全力支持。区离休干部“两费”都已纳入财政预算。老干部增资、解决离休干部医药费陈欠和几年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及特需费等,区财政都及时安排资金。设区以来,区委、区政府坚持给全区离休干部每人每天订购一瓶鲜牛奶、每年开展一次健康检查、春节期间对离休干部及遗属走访慰问等多项活动,所需资金财政都给予全力支持。
二、离休干部离休费无拖欠、医药费拖欠已清理完毕
全区离休干部离休费没有发生拖欠,由于在建立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之前,区党政机关、部分事业单位离休干部都享受公费医疗,而企业离休干部的医药费都由单位解决,加之区企业大都经营困难,所以造成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存在拖欠。经过几年来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区委老干部局、财政局、医保中心的呼吁支持,现在已把拖欠的医药费补偿到位,全区离休干部医药费已无拖欠。
三、省两办[XX]11号文件得到很好贯彻,国有破产、改制企业的管理工作得到落实
省“两办”11号文件下发后,我区着重采取在涉及到有离休干部的企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中进行层层传达学习,层层贯彻落实的办法,并对照要求补差补缺。我区企业离休干部分布在9个部门、38个单位,由于受政策性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单位多数很早就开始不景气,经过努力,这一部分离休干部的“两费”已陆续收归区级财政管理。现在,所有企业离休干部的离休费由区财政拨付,区社保局统一打卡发放,调资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同步进行;看病就医也已全部纳入医疗统筹机制,所需经费区财政全力支持。企业离休干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由原所在企业的主管部门负责。
特此报告。
中共六安市裕安区委老干部局
XX年年6月5日镇“保民生”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政策落实自查报告(3)| 返回目录
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及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根据《县开展“保民生”专项督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镇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我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视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保民生”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把全镇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大力改善民生,切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和推动民生工程建设,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上。
镇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保民生”专项督查工作的重要性,把“保民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并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结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程海镇“保民生”工作专项督察组,对程海镇的低保补助资金、良种补贴、“五保户”供养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费、中小学生生活补助等涉及城乡居民的各种政策性补贴和补助的发放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确保了各项政策的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
党的xx大以来,中央连续出台了五个一号文件,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纷纷出台,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镇党委政府狠抓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的落实。着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环境。加大对支农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宣传单、宣传栏,积极宣传国家发展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支农惠农政策,让农民掌握市场信息,并根据市场信息安排生产。向农民解释支农惠农政策,促进了农业的生产发展。
为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一是定期不定期采取专项督查与全面检查、明查与暗访等多种形式,对涉农收费、教育“一费制”、筹资筹劳以及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进行了检查与督促。二是加强了对扶贫项目工程和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等15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聘请一至两名村民代表全程参与施工过程,实施实时质量、资金使用监督,确保了我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进度和质量。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充分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全镇农业和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农业再获丰收,农民收入稳步增长。
三、各种补助和补贴及时足额发放
全年发放粮食直补资金621324.2元;发放小麦良种补贴资金27344.10元;发放综合直补资金1742096.78元;发放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8600.00元、发放退耕还林现金补助资金136342.00元、发放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助资金1636104.00元;发放农村低保167760.00元;发放城镇低保384486.00元;扶贫资金支出477400.00元;全镇共补贴机具297台套,使用补贴资金指标90.7万元;享受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特别扶助等政策,发放奖金及补助20.61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175.76万元;中小学生生活补助费84.15万元。未发现有违规和违法现象,全部政策性补贴和补助发放到位。
四、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我镇的“保民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差距和不足:
1、对惠农政策的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
2、对国家一系列惠农政策落实的监督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五、下一步的打算
1、加强保民生政策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2、监督落实好中央、省、市、县的各项保民生政策的落实,提高监督实效。
3、进一步加强各项保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城乡低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政策落实自查报告(4)| 返回目录
市纪委、市农工办:
按照安纪办函〔XX〕13号通知要求,我局通过调研、查阅资料等方法,对我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城乡低保政策概况
我市城市居民低保工作于1998年开始试点,XX年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通过10余年的不断探索、总结和完善,我市城市居民低保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我市农村低保工作也启于1998年,省上给予一定资金,按照低标准、小范围、快起步的原则,先后有8个县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按县、乡、村4:4:2比例筹集农村低保资金,但由于没有建立稳定的财政支持机制,加之其他一些客观原因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后财政政策的变化,乡、村按比例的资金无法落实,迫使大部分县不得不停止农村低保工作,没有停的几个县也是占用救灾救济款维持现状。为了解决农村贫困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于XX年逐步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我市城乡低保工作发展至今经历了试点探索、典型引路;建立制度、全面推行;规范管理、应保尽保三个阶段和7次提标扩面,城乡低保政策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城乡低保工作开展情况
十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关心指导下,在贯彻落实十个中央1号文件、xx届三中全会《决定》和省上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城乡低保的惠农政策上做了大量工作:
1、城乡低保标准稳步提高。近XX年来,我市城乡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标准稳步提高:XX年10月1日,全市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120元/月·人统一提高到130元/月·人;XX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145元/月·人;XX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165元/月·人;XX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265元/月·人,从10月1日起又提高到295元/月·人,农村低保最低限定标准从1196元/年·人提高到1600元/年·人;XX年10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由295元/月·人提高到325/月·人,农村低保标准由1600元/年·人提高到1840元/年·人;XX年10月1日起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345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2020元/年·人。目前全市25033户,49274人城镇低保和112806户,253440人农村低保群众从中受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总体上实现了应保尽保。
2、健全了组织领导,强化了政策宣传。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基层工作人员,市民政局设立了社会救助科,县区民政局设立了低保股,各乡镇成立了民政站(所),配备了工作人员2-3人,保证了城乡低保工作的正常运转;各县区先后制定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使低保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为组织实施城乡低保提供了制度保障;围绕城乡低保保障范围、申报审批程序、保障标准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采取业务培训、印发资料、召开会议、广播电视、公布咨询电话等有效形式,加强了低保政策的学习宣传。
3、规范了程序,比较合理地确定了对象。各县区结合实际,按照农村低保属地管理原则,以户为单位,统一家庭收入核算口径,核定家庭收入。在对象确定、申报和审批上,大多数县区、乡镇坚持了“一评三审三榜”的运行机制,基本完成了“户报、村评、乡(镇)审、县定”的规定程序。由于我市贫困面大,需保障的困难人口多,财政拮据配套资金少,贫困居民一次性全部纳入不现实。通过摸底调查,认真测算,本着低标准起步,小范围启动,再逐步扩大的原则,根据低、中、高山不同的自然条件和城乡居民收入状况,对温饱线以下的城乡贫困居民进行分类施保、分档补差。对痴、呆、傻、残民政救济对象予以重点保障,对生存环境恶劣或因其他原因致使生活暂时难以维系的一般贫困户也纳入保障范围。在低保实施中县乡都健全了低保档案管理制度,对城乡贫困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分类排队,登记造册,实行一户一档,并按照县有档案室、乡有档案柜、村有低保台账的标准完善设施、规范管理,及时掌握收入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努力探索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标准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模式。
4、加强了监管,力保资金安全。为规范资金运作程序,各县(区)财政局、民政局联合制定了《城乡低保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县乡两级建立了低保专账,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全市城镇低保和部分乡镇农村低保实现了财政一折通发放,对因年老体弱、智障、残疾的对象,乡镇委托村组党员干部及监护人、包帮人监督使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申报时无法准确核实家庭收入。目前低保家庭收入核查主要依靠工作人员通过入户调查的方式开展,并通过张榜公示等手段接受社会监督,但是现阶段居民隐性收入、隐性就业、人户分离现象普遍,家庭收入情况复杂,除了带有共性的银行存款无法核实、务工收入难以核实外,低保对象的饲养收入、农作物收入的估算也难以做到绝对准确,很难准确的测算低保户家庭收入,导致部分不符合低保标准的家庭享受低保。
2、审批程序不够规范。尽管去年以来虽三令五申强调低保由镇办审核,县区民政局审批。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工作力量不足,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一直未能完全落实,部分地方仍依赖于村主任。
3、民政系统人员编制不足。基层民政干部少、工作量大的矛盾十分突出。目前,我市仅有镇办民政干部313人,其中兼职151人,平均每个乡镇1.6个民政工作人员,却承担了对近45万多人的经常救助任务,管理着每年逾8亿多的救助资金,人均服务对象达1400人,人均管理资金达26万元。其工作量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极不相适应,存在严重的结构不合理的现象。随着社会保障和社会建设职能的不断扩大,民政工作的范围逐步拓宽,工作任务更加繁重。他们既要承担民政工作的城乡低保、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老龄工作等,同时,还要承担基层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直接影响到城乡低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4、部门之间数据未实行共享。基层低保人员信息与银行存款、房产、税务、公安、车管所等部门未实行数据共享,低保户存款、房屋、车辆状况无法掌握,管理人员仅能根据低保户提供的劳务、种植收入等简单数据核定其是否具有享受低保的资格,同时由于未与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实行数据共享,民政部门不能及时掌握低保人员死亡信息,出现了极个别的低保户已经死亡继续发放低保金的情况。
二、农村五保政策基本情况
我市是一个贫困地区,各级财政都很吃紧,但在五保供养政策执行方面,各级政府都很重视,五保对象的吃、穿、住、医、葬基本得到保障。近年来,全市先后新建、改建、扩建、在建农村敬老院200所。其中:县级中心敬老院10所,区域性敬老院53所,镇敬老院137所,保留村级农村五保集中安置点127处,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床位达到23000张,集中供养五保对象21992人,入住率95.6%,占50633五保对象的43.4%。全市落实管理人员编制250个,现有正式工作人员259人,临时聘用人员986人。集中供养标准由最初的360元/人·年提高到现在的5200元/人·年。实现了五保集中供养工作的新跨越,得到各级党员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极大地提升了全市民政工作的地位,树立了良好的外部形象。
(一)五保供养政策标准实施情况
1、五保供养政策制定出台情况。1994年,国务院颁布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民政部出台了《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令〔1997〕1号),对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轨道。XX年以来,随着农村税费制度改革,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在政策衔接、资金落实等方面出现了一些困难,在落实“应保尽保”、“按标施保”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针对这种情况,XX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重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对现行的农村五保供养政策作了重大调整,将农村五保供养由农村集体供养转为财政供养,把五保对象的吃、穿、住、医、葬以及未成年人教育纳入公共财政支出范围。XX年11月1日,陕西省人民政府颁布了《陕西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自XX年12月1日起施行。XX年我市五保供养标准为14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200元/人·年);XX年五保供养标准由1400元/人·年提高到164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440元/人·年);XX年提高至1856/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656元/人·年);XX年9月21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做好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工作有关意见》(安政办发〔XX〕115号),将五保供养标准由1856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656元/人·年)提高到2104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904元/人·年);XX年11月30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意见》(安政办发〔XX〕171号),从XX年10月1日起,将五保供养标准由2104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904元/人·年),提高到32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3000元/人·年);XX年3月6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意见》(安政办发〔XX〕14号),从XX年10月1日起,将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42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4000元/人·年),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40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3800元/人·年);XX 年11月20日,市政府批转了《关于提高全市社会救助标准和实行电价补贴的通知》(安政办发〔XX〕147号),从XX年10月1日起,我市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最低限定标准提高到52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5000元/人·年),分散供养最低限定标准提高到47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4500元/人·年)。
2、五保对象医疗情况。按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扶养人无扶养能力的;无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的“三无”条件,严格审批程序并颁发《五保供养证书》。分类确定包帮责任人和监护人,加强供养金管理,确保供养金及时足额到位。每年投资300余万元将五保对象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疗报销后,民政兜底,全额报销,实报实销,解决了五保对象看病难等问题。
(二)、全市敬老院建设情况
近年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审时度势,用足用活政策,积极推进五保供养工作,敬老院建设工作得到良性发展。一是争取闲置资产,建设敬老院。抢抓撤区并乡、撤并学校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争取闲置资产划拨,改建了一批敬老院,为敬老院建设赢得了先机,为后续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争取了主动。二是创新工作机制,推动敬老院建设。充分发挥福彩公益金的撬动作用,出台了奖励办法,把敬老院建设列入年度考核,强化考核机制,加强了项目管理,建设了一批有带动作用的敬老院。三是化灾为机,加快敬老院建设。汉滨区紧紧抓住XX年“5·12”地震灾害之机,紫阳、岚皋等县紧紧抓住XX年“7·18”洪涝灾害之机,把五保户建房纳入灾后恢复重建之中,先后共投入救灾资金近亿元,用于敬老院建设。在工作中,苦口婆心、耐心争取,为敬老院建设争取了有利的地盘,提高了建设水平,加快了建设步伐。汉阴、石泉、紫阳、宁陕4县借“5·12”地震重灾县之机,积极争取把县级中心敬老院建设列入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修建了4个有影响力的县级中心敬老院,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四是争取民生项目,发展敬老院。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紧紧抓住中、省实施“民生八大工程”建设的有利时机,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多方协调,争取敬老院建设项目。同时,认认真真地做好每一个项目,做出成效,为后续的项目争取奠定了扎实的基础,赢得了先机和主动权。平利县民政局先后多次争取县委、县政府领导亲自出面汇报,先后多次赴省汇报,得到省上领导的高度关注与支持,累计投入1200万元完成了中心敬老院高标准的建设项目,为全省、全市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三)、全市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维护经费落实情况
由于我市经济落后,财政困难,无法将五保供养机构运转维护经费全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中予以解决。
XX年汉滨区本级财政安排251万元作为全区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全年的运转维护经费和服务人员工资。敬老院年需运转维护经费:14所区域性敬老院平均每所需要40万元,需560万元;17所镇敬老院平均每所需要30万元,合计510万元;31所敬老院共需运转资金1120万元,资金缺口为869万元。
石泉县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维护经费尚未全部纳入县级财政保障范围,现仅将聘用人员工资纳入县财政,其他费用尚未纳入县财政。
岚皋县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维护经费未纳入县级财政保障范围。18所敬老院年运转维护经费最低需要66万元,22个供养点最低需运转经费30万元,此项共计需要资金96万元。以上三项共缺资金256万元。
汉阴、旬阳、白河三县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维护经费已纳入县级财政保障范围。由于县级财政困难,财政安排资金有限,也难以维持运转。
(四)存在问题
我市五保供养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要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目标,更好地保障五保对象的吃饭、衣被、住房、医疗、安葬等,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服务设施仍然落后。我市大部分敬老院建于二十一世纪初期,有些敬老院属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由于灾后时间紧,受客观条件的限制,投入有限,建设规模小(大部分占地3亩以下),功能设施不全,有些达不到抗震要求标准,亟需改建和扩建。主要是对加强五保设施建设认识不足,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加上市财政困难,全市敬老院建设资金筹措渠道不畅,从而导致我市五保供养服务设施严重滞后。我市15.6%的集中供养率虽然高于全省的4.7%,但远低于全国26.7%的平均水平,可见我市的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依然任重而道远。
2、敬老院管理仍然存在缺陷。目前,我市各敬老院管理人员基本都是临时工,岗位不稳定,没有专业素质,主要负责住院老人日常生活料理。全市敬老院仅有正式工作人员259人,聘用服务人员986名,其中护理员521人,医务人员36人,工勤人员323人。护理员的日常工作包括购买柴米油盐等生活用品,还要负责供水供电、清洁卫生、做饭洗衣、病员护理、日夜值班等多项内容,护理质量可想而知。由于管理人员待遇低、人手少、工作任务繁重等原因,很多人都不愿意到敬老院工作。目前,虽然我们市从去年起将敬老院管理人员每人每月800元工资列入市财政预备安排,但护理员的养老、失业、医疗等三项还没有得到保障。
3、五保对象就医护理费用无处列支。五保对象生病住院后需要专门的护理人员,但护理经费无处列支。
相关内容镇“保民生”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城乡低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第2篇:惠民政策落实自查报告
XX小学校
开展“惠民政策”活动自查自纠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酉阳县教育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推进铜西小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确保中央和市、县教育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学生手中。现将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成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 组织:(学校校长)副组长:(工会小组长)成员:
二、工作目标
一是学校贯彻落实惠民政策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各学校领导班子和教职员工充分认识教育惠民政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落实惠民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以主人翁的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正确执行国家、市、县各项教育惠民政策。
二是落实教育惠民政策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或彻底纠正。通过扎实开展活动,切实解决教育惠民政策执行不到位,截留挪用惠民资金,发放惠民资金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工作效率低下以及其他社会关注、学生家长反映强烈的问题,让教师、学生及家长切实感受到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以来的成果。
三是学生和家长、社会对落实教育惠民政策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通过扎实开展活动,规范操作程序,推行阳光操作,健全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公平公正落实教育惠民政策,认真受理学生及家
长反映的问题,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和学生家长及学生对教育惠民政策落实的满意度,拉进学校与社会、学校与家长的距离。
二、自查活动内容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2012年秋期至2013年春期在校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和免学杂费、营养午餐、贫困学生元旦春节送温暖等
三、方法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9月1日至9月2日)
学校按照相关要求,启动惠民政策落实活动。学校要周密安排,迅速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国家和市、县教育惠民政策的有关文件制度。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3日至9月4日)
学校对相关教育惠民政策精神进行学习领会的基础上,将基本内容、落实范围、操作程序、政策标准等进行不同层面的公开公示。认真分析检查在落实教育惠民政策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对自查出的突出问题,自觉进行纠正,做到即知即改,边查边改。自查自纠要坚持对事不对人,让各方面有一个主动检查、主动纠正的机会。对自查出的问题不及时纠正、弄虚作假,甚至顶风违纪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学校在9月6日前全面完成了以下重点工作:
1.重点查看各项教育惠民资金发放的时间、对象、标准、范围、方式等是否做到公开公示;是否按规定程序拨付、使用;有无挤占、挪用、套取、截留、抵代扣其他款项等问题。
2.对县级财政、教育部门拨付到学校公用经费认真统计。国家实行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机制以来,学校财务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制度。
3.做好免费教科书的发放数量统计。
4.学校建立永久性公示栏,每学期开学后三周内对学生收费项目、标准进行全面公开公示。
(三)督查完善、整改落实阶段(9月7日至9月10日)XX小学惠民政策活动领导小组对学校开展活动进行督查,学校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一步梳理归纳,全面整改落实,确保惠民政策落实活动取得实质性效果。同时,强化社会监督,通过公开投诉电话、设立意见箱、接待来信来访等方式,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抓好群众投诉问题的受理和查处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加强学校对活动的领导,切实提高对开展活动的思想认识。确保中央和市、县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举措,是群众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的具体所在,广大教职员工务必充分认识,高度重视。
(二)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学校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责任人,加强沟通协调,及时通报落实情况。按具体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教育惠民政策的群众和学生知晓度;对检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
要认真梳理,逐条整改,做到整改目标、任务、措施、方法、责任、要求“六个到位”。
(三)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要通过监督检查,认真总结经验,创新教育惠民政策管理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推动教育惠民惠生政策落实的措施和办法;落实惠民政策公开公示等制度;完善惠民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建立惠民资金监督检查制度;为惠民政策的落实提供制度保障。
xx小学 2013年8月31日
第3篇: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关于开展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夯实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建立健全贫困家庭学生助学体系,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根据民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xx(2017)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现将教育惠民政策落实对照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策落实情况
(一)、严格按照规定发放了义务教育阶段住宿学生助学金资金:学校在整个助学金发放中,没有以充值食堂饭卡、发放实物、他人代领的行为,或以其他形式的抵顶、扣减等现象。完全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的。
资金发使用上,考虑到贫困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让学生能顺利入学,本校在学生入学时就在应缴学费中减除国家免学费部分,该款项下拨后直接进入学校账户,并与学生、班主任签名,学校食堂管理员结算,专账管理。
(二)、广泛宣传,及时跟踪,做好了资助回访。
1、宣传形式多样。一是举办资助政策培训活动。学校对班主任、教师进行政策培训,让每位老师了解资助政策,从而更好对学生进行宣传;三是召开主题班会、办班级板报、组织资助征文活动等。
2、监督与自查并重。邀请学生家长委员会代表对学校的资助工作进行监督,及时电话回访受助学生家长,了解资助资金是否真正落实到需要帮助的贫困家庭。
(三)、制度完善、资料档案完整,做到了有据可查。
1、在制度的框架下开展工作。为了真正做好学生资助政策,使资助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学校制定了关于资助工作的相关制度,为资助工作的落实以及检查提供了依据。
2、按资助规程操作。本校按照xx(2017)xx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了推荐、认定(领导小组)、公示程序,即:学校或班主任推荐、领导小组审核、学校公示、上报教育局。发放资金时,必须由家长领取。
3、注重资料收集整理。本校按规定建立了完备的学生资助身份认定、受助档案等资料,进行装订存放并由专人保管;同时,坚持对学生资助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做到学生个人信息准确、全面。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虽然学校在政策落实上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了教育惠民政策的落实,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与广大家长的肯定,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1、因资助名额有限,还有一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困难学生未享受资助政策。
2、虽然享受了国家的资助政策,但部分特困家庭还是不能让其孩子完成学业现象。
三、采取的措施
1、进一步监督好学生国助等资助申报程序,做到公平、公正、透明,不虚报、漏报;
2、进一步完善管理好学生资助档案,清楚明了,做到有据可查;
3、积极帮助特困学生,通过政府相关机构、社会人士争取慈善救助款。
4、积极宣传,正确引导,使受资助学生真正体会到资助政策的目的和作用,使他们能在资助政策的阳光下健康成长。
xxxxxxx x年x月x日
第4篇:资助政策落实自查自纠报告
郭家店镇第二中学
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做好全省基础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专项检查迎检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对2017年秋季基础教育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自2017年秋季以来,我校先后为在籍10名贫困学生提供了资助。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强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补助费专项资金管理,扎实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发放的工作步伐,确保了政策的顺利实施。实施贫困生生活补助和免费使用教科书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事办实事,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完善组织机构
组长:于春生
项目负责:王亚珍 李金玲 副组长:谭立侠刘秋艳 成员:郭丽丁艳孟祥军
二、广泛宣传发动:
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利用学期开学初和召开的家长会及晨会广泛宣传农村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严格操作程序
1、制定了“贫困生资助”实施制度。
2、组建了“贫困生资助”领导小组。
3、确定“贫困生资助”的范围和对象。
建档立卡、孤儿、城市低保、城市低收入、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临时特别困难
4、我校“贫困生资助”的运行程序。
建档立卡、孤儿、城市低保、城市低收入、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临时特别困难。
4、发放程序。
受助学生确定后,待资助费由校自行组织,制定发放花名册,受助学生和家长在发放花名册上签名。
5、规范管理
健全档案
贫困生档案是我们掌握的第一手材料,必须要规范管理好。我校一向重视档案的管理。在资助工作方面,要求按资助项目,分年度归档,每个档案盒上贴上目录内容以及标签,每个档案僵归类的材料基本包括:上级部门的资助文件、名单公示、花名册、资助金发放表、受助学生递交的证明等相关材料。规范档案的管理,既是为了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同时也是为了今后更好地持续开展资助工作。
四、本学期贫困生资助发放情况如下:
2017年秋上级分配给我校的贫困生9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9人,不定期的召开资助物资。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待改进的方面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我校此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我校贫困学生较少,但由于补助名额有限,还有一部分贫困学生却得不到补助。二少数群众见利相争,给贫困学生评审认定工作正常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三是在开展感恩励志教育上形式过于单一,未能充分让学生体会感受到党的好政策。
四是“两免”和“一补”政策的宣传力度“家喻户晓”还不够,要做到“人人皆知”,努力形成全社会都关心支持局面。
郭家店镇第二中学 2017年8月28日
第5篇:老干部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老干部政策落实情况检查自查报告
县老干部局:
按照中组部《关于对党的十七大以来老干部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的通知》和市委老干部局《关于对十七大以来老干部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就十七大以来老干部政策落实情况认真开展自检自查,现汇报下:
一、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十七大以来中央关于老干部政策的总体情况。
为了让离退休干部更好的学习十七大报告,组织老干部学习十七大报告的新内容、新提法、新亮点。让老同志们通过对十七大精神的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做到学用结合,用实际行动把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到实处。落实津补贴,受到了基层和广大老同志的好评。生活待遇深入基层的这一做法,真正把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的“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落在了实处。
二、贯彻落实工作的具体措施和成效情况。
1、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推进离退休干部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发挥积极作用的情况。
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教育系统的老同志在我县教育事业建设中发挥了重大的作用,我们除了在经费上支持帮助他们外,主要还在人力上支持,教育系统离退休的老同志大都是在教育战线上工作了几十年的老同志,工作经验足、知识面广。他们退休后有的被反聘,充分发挥了老同志的余热,为老年人作出了贡献。在学习、组织活动时,我们也从来把老同志摆在首位。如:组织学习十七大精神和深入贯彻学习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活动中,我们都坚持请老同志参加。
2、坚持和完善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的各项制度,加强离退休干部情况通报、走访慰问、开展重大活动。
坚持走访、慰问制度。在重大节假日,每年春节我们都坚持到老干部家中走访慰问,在生活上关心爱护老干部,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对身体有病的老同志,我们不仅帮助他们解决医疗费报销问题,而且还经常去看望他们,并送上慰问金。
3、完善和落实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的保障机制。
健全完善离休干部“三个机制”、落实提高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规范离休干部生活补贴、提高离休干部医疗待遇政策和建立健全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机制、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机制。积极落实老干部经济待遇。我们历来坚持按照政府批准的规范津补贴标准和执行时间,及时足额发放给离退休干部。
4、加强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情况,为离退休干部提供具体化、个性化、人性化服务措施。
针对离休干部整体进入“双高期”的实际,组织开展了在职干部与离休干部结对帮扶活动,不断完善离休干部生活待遇正常增长机制,按在职人员的标准给予离休干部发放节日福利,努力使老干部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坚持按规定为离休干部过生日、老干部生病探望、健康查体等制度,使每一名离休干部都能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和关怀,极大地方便了老干部的晚年生活。
5、加强对老干部工作的领导,结合实际为老干部做实事。我局历来重视做好老干部的工作,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到做好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性,把老干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每年都要召开一至两次专题会议,专门研究老干部工作,解决老干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局党组研究决定由局长对老干部政策执行落实情况负总责,副书记具体分管老干部工作,并指定专人专门负责老干部的具体工作。今年改善了离休老干部活动环境,把离退休老干部活动室安排到县老干部局,使离退休老干部的活动更加丰富多彩。完成了老干部局报刊杂志的征订任务,为每名离休老干部都订阅了《退休生活》和《退休参考》。
三、贯彻落实十七大以来老干部政策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当前离退休干部工作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
一是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管理方面。从目前情况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有单建和联建的,尤其联建的党支部大多是与在职党员一个支部,不利于离退休干部过正常的组织生活。
二是在老干部生活待遇落实方面。由于经济条件差,阳光补贴和阳光福利没有落实,老干部的收入相对较低。
三是在老干部亲情服务管理方面。由于当前离休干部已整体进入了“双高期”,许多老同志年老体弱不能出门,有些常年有病,有的长期卧床不起,有的鳏寡孤独,对他们就近提供便利化服务成为他们的迫切需求。
四、进一步抓好十七大以来老干部政策贯彻落实的打算和意见、建议。
以自查为契机,全面提高老干部工作水平,有针对性地推动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与提高离退休干部对组织工作的满意度结合起来。要认真分析民调结果,总结提高离退休干部满意度的好做法好经验,深入分析影响满意度提高的工作因素和环境因素,研究提出推动满意度提高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与推动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阵地建设结合起来。了解掌握老干部活动、学习的基本情况,着眼于丰富离退休干部精神文化生活、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
三是与深入开展“五老四教”主题活动结合起来。发现和推广实践中的创新做法和载体,研究推动老干部工作部门创先争优活动经常化长效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老干部工作自身建设的意见和措施。
总之,在以后的工作中要紧密结合老干部工作的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抓好十七大精神的学习贯彻,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要自觉地以十七大精神指导老干部工作,扎实做好当前各项工作,认真谋划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推进老干部工作,努力开创老干部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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