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精选6篇)_应急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 时间:2021-07-20 07:43:57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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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应急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中国电信分公司应急通信保障实施方案

总则 1 编制目的 1.1 编制依据 1.2 适用范围 1.3 工作原则 1.4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中国电信随县分公司应急通信指挥领导小组的组成和职责 2.1.1 中国电信随县分公司应急通信指挥办公室的组成和职责 2.1.2 中国电信随县分公司应急通信专业小组的组成和职责 2.1.3 应急响应 3 响应分级 3.1 应急上报和处置 3.2 突发事件上报制度 3.2.1 应急保障任务下达流程 3.2.2 应急保障处置原则 3.2.3 应急通信保障工作要求 4 物资保障 4.1 线路物资储备 4.1.1 设备物资储备 4.1.2 物资的应急采购周期要求 4.1.3 应急通信纪律规定 4.2 应急通信网络维护工作要求 4.3

应急保障任务的启动和结束 5 附则 6 预案管理与更新 6.1 预案制定与解释部门 6.2

预案生效 6.3

总则 1 编制目的1.1 应急通信保障是指为防止网络正常运行期间突然发生重大

产生大面积用户影响或对重点大客户业务产生严重影通信故障,实施高效响,而进行的一系列预防性工作,也包括故障发生后,为了建立健全分公司通信保障和的调度抢修和恢复业务等工作。

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应通信恢复应急工作机制,有序的进高效、急处置能力,保证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工作迅速、行,确保通信的安全畅通。特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依据 《随州市通信保障应急预

以及《中国电信湖北公司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等有关法规和案》

规章制度。

适用范围 1.3 下述可能发生本预案适用于随县境内电信公司系统范围内,或已经发生的通信保障或通信恢复工作。、重大通信事故、重大自然灾害(汛期、风暴、外力等)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特殊时期(如国家举行重要活动、会议期间)以及上级2;主管部门交办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特殊和保密通信不属于应急通信保障范畴,执行特殊和3 保密通信相关规定。

工作原则 1.4 在随州电信有限公司、县委、县政府领导下,通信保障和通

信恢复工作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严密组织、密切协调、快

速反应、平战结合、保障有力的原则。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下设办公室及各专业小分公司成立应急通信指挥领导小组,组。

中国电信随县分公司应急通信指挥领导小组的组成 2.1.1 和职责

组 军 长:蔡

副组长:郝明学

李云根 牛建平 李金波 旭 刘员: 成 蒋秀敏 刘绍国

贺建平 猛 黎

其主要职责是:

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上级有关应急通信工作的方针、)1(研究制定分公司应急通信工作的规则、措施;

全面领导、指挥、部署、协调自然灾害,重大事件时2 对分公司应急通信保障工作重大问期的战备应急通信保障工作,题做出决策;)遇突发事件启动本预案,下达通信保障应急任务,并3(向随州市电信公司和县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报告通信保障实

施和进展情况,需要协调的相关事宜;

中国电信随县分公司应急通信指挥办公室的组成和 2.1.2 职责

任:郝明学 主

蒋秀敏 刘绍国 李云根 牛建平 李金波 旭 刘员: 成贺建平 猛 黎

其主要职责是:)在分公司应急通信指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处理通信1(保障工作具体事务;)及时将灾情和重大事件、通信保障、通信受损及恢复2(情况向通信指挥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根据领导小组指示及时将通信受损、通信保障和恢复3(情况上报市公司、县政府;)按照分公司应急通信指挥领导小组指示和要求组织起4(草、修订分公司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5(中国电信随县分公司应急通信专业小组的组成和职 2.1.3 责

长:郝明学 组

旭 刘 副组长:贺建平

刘绍国 李云根 牛建平 员:李金波 成 蒋秀敏 猛 黎

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完成应急通信保障任务。1(并检查其落实、负责组织制定分专业应急通信保障预案,)2(确保网络的执行情况。及时进行更新和补充,以提高冗灾效率,畅通。

确保各类装车辆的维护和管理,负责对应急通信设备、)3(备处于良好状态,保证随时紧急调用;

必执行应急通信保障任务的人员和应急机动通信装备,)4(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到达事发现场,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统一指挥,利用应急紧急需要时,配合当地事发局迅速建立重要通信联络,机动通信系统作好支撑和部分替代。

应急响应 3 响应分级 3.1 按照分突发事件发生时通信保障应急工程和通信恢复工作,根据对通信设施的破坏性和严重性划快速反应的原则,级负责、对用户业务影响面较大或对网络影响较分类原则为:分为三级。

对用户业务影响面较小或对网络产生一定大的为一级异常状态,影响的故障为二级异常状态,其它为三级异常状态。、一级异常状态:)一(端局以上(含端局、汇接局、等)业务的全局性阻断;、1 2 软交换网络核心设备的单个系统业务阻断;、(语音和出租电本地网至某一个运营商的互联互通业务、3 路)全阻;

(承载以上的系统阻断10G 全国一级传输光缆干线发生、4 电路的系统除外)和二级传输光缆干线的系统阻断;IP、二级异常状态:)二(、1 万用户通信阻断;5 本地网小灵通或村通业务

155Mb/s通信发生微波)(含光缆、一级和二级传输干线、2 及其以上速率系统及通道阻断;

网管系统故障;DDN、ATM、IP影响通信的省级、3

与国际民生和社会安定直接有关的重党政军重要机关、4 要企事业单位及具有重大影响的会议、活动等相关通信阻断;、三级异常状态:其它的异常状态。)三(应急上报和处置 3.2 突发事件上报制度 3.2.1、如出现突发事件情况,各乡镇分局或生产部室中心,应1 同时向各分管部室及分公司领导立即向分公司通信值班室报告,报告。、分公司通信值班室,根据分公司领导及县应急通信领导2 及时向随州市公司通信值班室和有关部门报小组办公室的指示,告,并与事发单位保持联络。、突发事件报告时限如下:3)对于一级异常状态,相关责任单位应每小时将处理情1(相关责任单位异常状态发生后,况口头报告分公司通信值班室;

三日必须向随州市公司通信值班室在一日内上报简要书面报告,内上报专题书面报告。

2对于二级异常状态,相关部门应每小时将处理情况口 相关责任单位应每小时将处理情况口头报告分公司通信值班室。

相关责任单位异常状态发生后,头报告随州市公司通信值班室;

必须向分公司通信值班室在二日内上报专题书面报告。)对于三级异常状态,相关部门应每四小时将处理情况3(相关责任单位应异常状态发生后,口头报告分公司通信值班室。

二十四小时内将处理情况口头报告随州市公司通信值班室。、上报内容及要求:3

但特级事故可越级报异常事件的报告原则一般是逐级报告,上报应报告到相应副职。告。若报告对象出差在外或未联系上,内容包括:)发生异常情况的时间、地点、性质、影响通信程度、1(正在采取的应急抢修措施等。)报告情况要及时、准确,并根据异常状态提出初步处2(理意见。

3()对上级指示要做好详细记录,及时传达,认真执行。

为了及时掌握异常情况发生后的处理和通信恢复情况,)4(各级领定时汇报的内容包括:应定时将处理情况向值班室汇报。

应急通信车辆到达现场情况、人员、抢修队伍、导到达现场情况、需要上级协调处理的问题及需要汇报通信恢复情况、抢修方案、的其他情况。

(,发)在任何情况下,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职责》5 现情况,及时处理,及时汇报。

应急保障任务下达流程 3.2.2 分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1 应立即召开领导小组紧急会议,对下列问题进行决策。

对实施中国电信随县分公司处置应急通信基本预案,(一)

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实施集中统一领导。

决定具体的应急通信实施方案及是否针对异常情况,(二)

派出抢修队伍。

(三)决定是否要求随州市公司和县委县政府的支援。

直接向随州市公司和县委县政府或要求通信值班室向(四)

上述机构报告重大灾情和重大事件。

(五)参加上级组织的重大事件会议。

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向全公司发出进入紧急状态的(六)

通知。、分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根据领导小组会议,各司其责,迅2 并将本部门的情况及时报告领速有效地组织处置应急通信工作,导小组办公室或组长,各通信生产岗位应加强值班和报告频次,以便领导小组掌握情况决策指挥。

应急保障处置原则 3.2.3 1、通信保障及抢险应遵循先中央、后地方;先重点、后一

般;先急后缓;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确保党、政、军指挥机关

通信畅通。具体保障顺序如下:)首长专线;1()突发事件处理指挥联络通信电路,县通信保障应急指2(挥部办公室通信电路;)党政专网电路;3()保密、机要、安全、公安、武警、军队、人防等重要4(部门租用电路;)地震、防火、气象、水利等部门租用的与地震、防火、5(气象、防汛有关的电路;)银行、证券等与国民经济密切相关的部门电路;6(()其它需要保障的重要通信电路。7、为保证应急通信需要,电路调度应尽量减少中间环节,2 做到迅速、准确、安全。

在本县范围内的电路调度由客户保障与支撑中心直接(一)

下令调度。

(二)本地网范围及跨网调度应迅速向随州市公司发出请

求,在随州市公司及业务领导局的领导和协调下调度。

(三)对随州市公司下达的调度令应立即配合调度。

第2篇: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目录 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 预防预警机制 3.1预防机制 3.2预警监测 3.3预警通报 3.4预警行动 4 应急处置 4.1风险评估 4.2工作机制 4.3 Ⅳ级响应启动条件 4.4先期处置 4.5应急响应 4.6后期处置 5 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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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应急通信保障队伍 5.2基础设施及物资保障 5.3交通运输及现场安全保障 5.4 电力能源供应保障 5.5属地政府支援保障 5.6经费保障 5.7信息发布保障 5.8其他保障 6 附则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6.2预案生效

— 2 — 总则 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B区通信保障(含通信恢复,下同)应急工作机制,提高通信网络突发事故的指挥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满足突发情况下通信保障工作需要,确保通信安全畅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通信保障应急预案》《A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A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B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B区范围内通信网络突发事故的应急保障工作,以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1.4工作原则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信保障工作坚持统一指挥、企业为主、协调联动、快速反应、依法规范、保障有力的原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成立B区通信保障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统称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组织和协调全区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3 —

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局、区发改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消防大队、区气象局、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含B区移动公司、B区联通公司、B区电信公司、铁塔公司B办事处、B区广电网络公司,下同)及相关电信单位和各镇(街道)、功能区组成。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日常联络和应急事务处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建立健全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管理机构和应急保障队伍,落实应急指挥部有关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部署,组织实施本企业职责范围内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如若突发事件较为严重,相应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不能及时完成通信保障工作,其他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及相关电信单位应立即参与,形成联动保障力量,确保通信应急保障工作及时高效完成。预防预警机制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从制度建设、技术实现、业务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通信网络安全的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机制

应急指挥部加强对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的监督检查,保障突发情况下通信应急工作需要,确保通信网络安全畅通。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通信网络规划中,要贯彻落实通信网

— 4 —

络安全的各项工作要求,合理组网,不断提高网络的自愈和抗毁能力;加强对通信网络的安全监测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强通信重点保障目标的安全防卫;做好各基础通信网络间的互联互通;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2 预警监测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与各成员单位建立灾害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强化通信应急指挥调度的预警监测功能,密切关注并及时汇总、通报、共享有关信息,形成应急联动。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建立健全通信网络预警监测机制,加强通信网络运行监测。发生突发事件、接到其他部门发布的预警或出现通信中断征兆时,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按照规定在40分钟内将监测信息报送至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的内容应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描述、可能产生的危害及程度、可能影响的用户及范围、建议的应对措施、预计恢复时间等。

3.3预警通报

预警信息的发布范围限于政府有关部门、涉及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电信行业内部。预警信息的发布以文件形式,紧急情况下可以采用电话记录方式,事后要以文件形式补报。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需经应急指挥部批准。

3.4预警行动

突发通信事件预警发布后,应急指挥部按照预警级别及时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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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相应级别的预警行动,重要情况及时上报。并及时采取以下预警预防措施:

(1)通知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落实通信保障有关准备工作。(2)研究确定通信保障应急准备措施和工作方案。(3)紧急部署资源调度,做好应急处置的保障工作。(4)根据事态进展情况,适时上报调整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4 应急处置 4.1风险评估

启动应急处置的因素有:

(1)A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管理机构发布的在B辖区内出现的通信事件。

(2)发生在B辖区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恐怖袭击、突发公共卫生或社会安全事件等引发的通信事故。

(3)因通信的重大阻断或瘫痪而对党、政、军单位和要害部门以及重点企业造成重大影响的损害事件。

(4)因其他自然或人为因素而严重影响正常通信的事件。4.2 工作机制

根据《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规定,设定Ⅰ、Ⅱ、Ⅲ、Ⅳ四个通信保障应急响应等级,其中,Ⅰ级响应由国家领导小组组织实施,Ⅱ级响应由相关省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实施,Ⅲ级响应由相关市(地)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实施,Ⅳ级响应由相关县(市、区)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实施。

— 6 —

Ⅳ级响应由区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别应急响应严格按照上级指挥机构要求做好配合,未规定的具体行动可参照Ⅳ级响应行动。

4.3 Ⅳ级响应启动条件

(1)公众通信网区(市、县)级网络中断,造成我区通信大面积中断。

(2)发生其他突发事件,需要提供通信保障的。4.4先期处置

事件发生后,凡涉及需要启用应急响应时,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立即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上报信息(联系电话:6609161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件信息报告后,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及时将基本情况上报区应急指挥部,并按照B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工作。

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与通信保障应急任务下达单位、部门及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信息沟通,及时通报应急处置过程中的信息,提高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效率。

4.5 应急响应 4.5.1启动程序

(1)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区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Ⅳ级响应的建议;同时通报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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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区应急指挥部确认后,启动并负责组织实施Ⅳ级响应。组织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对信息进行分析、评估,研究提出应急方案建议和处置对策;迅速落实决策,向相关成员单位下达通信保障和恢复任务,并监督执行情况。

(3)各成员单位接收到任务后,应立即组织队伍开展通信保障和恢复有关工作,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4.5.2应急结束

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任务完成后,由应急指挥部下达任务结束命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命令下达《通信保障应急任务解除通知书》,现场应急通信指挥机构收到通知书后,任务正式结束。

4.6后期处置 4.6.1总结评估

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结束后,相关通信保障应急管理单位应做好突发事件中公众电信网络设施损失情况的统计、汇总及任务完成情况的总结和评估。最终情况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汇总,并对特别重大的通信保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提出改进意见。

4.6.2征用补偿

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结束后,指挥部门及有关单位应及时归还征用的通信物资和装备;造成损失或无法归还的,应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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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以适当补偿。

4.6.3恢复重建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根据区政府和应急指挥部要求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计划,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尽快恢复通信设施。

4.6.4奖惩和责任追究

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结束后,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对在通信保障应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奖励;对在通信保障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保障措施

5.1应急通信保障队伍

通信保障应急队伍由区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网络管理、运行维护、工程人员及应急机动通信保障机构人员组成。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不断加强通信保障应急队伍建设,以满足全区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的需要。通信保障应急队伍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保证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通信保障应急的能力。

5.2基础设施及物资保障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建立必要的通信保障应急资源保障机制,并依照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通信保障应急装备,形成手段多样、能够独立组网的装备配置系列。要加强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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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资源及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健全采购、调用、补充、报废等管理制度,以备随时紧急调用。

5.3交通运输及现场安全保障

为保证通信保障应急车辆、物资迅速抵达抢修现场,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局等有关部门通过组织协调必要的交通运输工具、给应急通信专用车辆配发特许通行证等方式,及时提供运输通行保障。

区公安局牵头,区交通局、区消防大队及相关镇街等单位配合,按照应急指挥部的部署要求,负责灾害区域的治安管理、交通秩序、消防等工作,及时查处、打击破坏通信设施的犯罪活动,保证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5.4电力能源供应保障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配备相应容量的应急发电设备。突发事件发生时,区发改局统筹协调电力、油料等部门优先保证通信设施的供电、供油等能源需求。

5.5属地政府支援保障

事发地政府负责协调当地有关部门,确保通信保障应急物资、器材、人员运送的及时到位,确保现场应急通信系统的电力、油料供应,在通信保障应急现场处置人员自备物资不足时,负责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和社会支援力量协调等方面的工作。

5.6经费保障

因通信网络安全事故造成的通信保障处置费用,由各电信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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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企业承担;处置突发事件产生的通信保障费用,由区财政部门参照《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5.7信息发布保障

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镇街人民政府、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相关部门协助配合,保障通信网络突发事件的报道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发布事件信息,通报事件可能影响的地区及范围,加强舆情分析,有效引导舆论。

5.8其他保障

因突发性通信网络事件造成通信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由区应急局负责进行调查处理;通信保障应急工作期间,区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现场伤员救治工作,区气象局负责提供气象条件分析和预测预报,保障现场救援工作有序进行。附则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应当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并根据情况变化做出相应修改后报区政府审批。

6.2预案生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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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通信保障总体应急预案(1)总则1.目的建立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体系是统一开展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的基础,只有做到规范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体系,界定相关部门在应急响应中的职责范畴,明确应急预案的具体构成和调用原则,真正实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提高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通信网络安全畅通。2.编制依据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条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4)《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5)《战备通信保障应急管理规定》(6)《中国移动通信维护规程体系》(7)《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通信保障应急预案》(8)《中国移动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体系说明》3.适用范围通信保障应急预案适用于如下类别突发事件时的应急通信保障:(1)战争、军事演习类事件的通信保障。(2)因举行重大活动时的通信保障:国事会议、大型体育运动会、大型展览等。(3)因发生自然灾害时的通信保障:洪水、地震、台风、泥石流、雪灾等。(4)因发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的通信保障:重大疫情、重大伤亡救治等。(5)因发生社会安全突发事件时的通信保障:大规模集会、游行以及恐怖暴力事件等。

第4篇:广州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广州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目录总则.....(4)1.1 编制目的..(4)

1.2 编制依据..(4)

1.3 适用范围..(4)

1.4 工作原则..(4)组织体系及职责........(5)

2.1 市通信保障应急构.(5)2.2 指挥机构及成员责.(6)

指单

挥位

机职2.3 专家组..(9)3.运行机制.(9)3.1 预防预警..(9)

3.2 应急响应和信告.(12)

报3.3 应急处置.(14)

3.4 应急止..(16)

终3.5 恢复重建.(16)

3.6 信息布..(17)

发4 应急保障(17)

4.1 队伍保障.(17)4.2 资金保障.(18)

4.3 物资保障.(18)

4.4 交通保障.(18)

4.5 能源保障.(19)

4.6 所在地政府保障.....(19)监督管理(19)

5.1 预案演练.(19)

5.2 宣教培训.(19)

5.3 责任与奖惩.........(19)附则....(20)7 附件....(20)7.1 通信保障预警分准..(20)7.2 通信保障应急响准..(21)

级应

标标7.3 术语解释.(22)总则 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全市通信保障(含通信恢复,下同)应急工作机制,满足突发情况下通信保障工作需要,确保通信安全畅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广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需市政府协调的通信中断、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工作,以及市委、市政府和省通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重要通信保障任务。本预案指导全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1.4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全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体系。

严密组织、密切配合。各有关单位在应急处置中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参考,共同做好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快速反应、保障有力。建立通信保障应急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报告有关情况,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 2.1.1 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

成立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组成如下: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信息工作的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协助分管信息工作的副秘书长、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总经理、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市应急办主任。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交委、水务局、体育局、安全监管局、民防办、应急办、地震局、气象局、反恐办、交通战备办、三防办,广州警备区、广州海事局、广州港务局、白云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广铁集团、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以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等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分管负责人。

2.1.2 市指挥部办公室

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总经理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分管负责人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应急办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成员包括市委宣传部相关处室领导,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分管负责人。其他指挥部成员单位责任部门领导为办公室联络员。

2.2 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职责 2.2.1 市指挥部主要职责

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在发生通信保障应急需求后,决定启动和终止实施本预案各级应急响应;指挥、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通信保障应急支撑工作;处置其他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重大事项。

2.2.2 市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工作部署;与市有关单位、区人民政府及当地部队沟通协调;建立成员单位间通信保障协调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分析评估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形势,落实市指挥部议定的通信保障工作安排,指导全市通信保障工作;应急信息的监测、分析、汇总工作,及时了解全市通信保障情况,组织制订有关处置方案,向市指挥部报告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置建议;按照市指挥部下达的命令和指示,负责指导、组织协调跨企业通信保障和军地联合通信保障等应急工作,协调调度军地通信资源;向省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请示获取跨市通信保障支援;经市指挥部批准,通报、调整通信保障预警和响应等级。

2.2.3 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各成员单位根据应急响应级别,按照市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

(1)市委宣传部:负责全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的组织系统,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2)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组织协调电力应急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提供必要的汽油、柴油等重要物资保障。负责收集政府各部门在处置重大事件或专项活动时通信应急保障任务需求,及时向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发出通信保障任务通知。协调有关单位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提供必要的无线电频率资源。

(3)市公安局:负责保障应急通信物资、车辆的通行和停放,并为通信保障现场的应急通信工作人员、设施提供安全保障。

(4)市民政局:发生重大灾情时,会同事发地区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5)市财政局:负责按照财政经费管理规定,为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和实施重要通信保障任务提供必要经费保障。

(6)市交委:负责协调应急通信物资的道路、水路紧急运输和通行。(7)市水务局:负责协调有关单位为重要通信机楼、机房的用水提供保障。(8)市体育局:负责为大型体育活动或集会的通信保障工作提供协助,在通信保障区域设立应急通信物资及车辆停驻地点及临时电力供应。

(9)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指导、协调通信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10)市民防办:组织协调人防部门参与应急活动中的通信保障支援工作,以提高我市“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能力。

(11)市应急办:协助市领导做好通信保障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督促检查落实市领导有关批示、指示。

(12)市地震局:发生地震灾害,及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灾情信息和救灾工作开展情况。

(13)市气象局:负责及时向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提供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协助做好气象信息传递和救灾通信线路的通信保障。

(14)市反恐办:组织协调反恐演练、演习及实战过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15)市交通战备办:组织协调交通战备系统中的通信保障工作。(16)市三防办:组织协调三防工作中的通信保障工作。

(17)广州供电局:负责做好应急通信保障中电力供应协调保障工作。(18)广州警备区:负责协助地方抢修通信基础设施;协助地方担任应急通信保障任务。

(19)广州海事局:根据通信保障需要,提供海事卫星应急通信设备,发挥海事卫星应急通信作用。

(20)广州港务局:负责组织协调运输企业通过水路运输通信保障物资及人员。

(21)白云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协助做好应急通信物资的航空运输工作。(22)广铁集团:负责提供应急通信物资的铁路运输支持及运输通行保障。(23)三大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负责组织落实本企业职责范围内的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本企业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开展情况,必要时请求协调支援;健全本企业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体系,落实市指挥部有关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部署。

2.3 专家组

市指挥部办公室成立通信保障应急专家组,完善相关咨询机制,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运行机制 3.1 预防预警 3.1.1 预防

市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对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网络安全防护、安全运行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检查指导。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通信网络规划和建设中,要贯彻落实网络安全各项工作要求,健全网络安全防护、监测预警和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网络的自愈和抗毁能力;强化对网络运行安全和网间互联互通安全的监测及风险隐患排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修订完善各级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加强网络运行安全和应急通信保障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1.2 监测预警

市指挥部办公室与有关单位建立灾害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强化通信网应急指挥调度系统的监测预警功能,密切关注并及时汇总、通报、共享有关信息。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建立和完善网络监测预警机制,加强电信网络运行监测。发生突发事件、接到有关单位发布的预警或出现通信中断征兆时,要按照规定将监测信息及时报送市指挥部办公室,并逐级报送通信管理部门。

监测信息报送的内容主要包括:监测信息基本情况描述、可能产生的危害及程度、可能影响的用户及范围、应对措施建议等。

3.1.3 预警通报 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确认、通报Ⅰ级预警。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确认、通报Ⅱ级预警。市指挥部负责确认、通报Ⅲ级、Ⅳ级预警,并报省通信管理局备案。

预警信息的通报范围一般为通信行业内部、上级管理部门及各成员单位的应急管理机构,预警的通报采用文件传真形式,紧急情况下可以采用电话记录等方式,事后要以文件形式补报。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需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

3.1.4 预警行动(1)Ⅰ级预警行动

市指挥部办公室收到涉及省际通信大范围中断等监测信息后,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国家、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国家领导小组核定,达到Ⅰ级预警的,由国家领导小组启动Ⅰ级预警行动。市指挥部按照上级指挥机构的总体部署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2)Ⅱ级预警行动

市指挥部办公室收到涉及两个以上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通信大面积中断等监测信息后,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国家领导小组核定未达到Ⅰ级预警条件,且经省领导小组核定达到Ⅱ级预警条件的,启动Ⅱ级预警行动。市指挥部按照上级指挥机构的总体部署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3)Ⅲ级预警行动

市指挥部办公室收到涉及我市两个以上区通信大面积中断等监测信息后,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经省领导小组核定未达到Ⅱ级预警条件,且市指挥部核定达到Ⅲ级预警条件的,启动Ⅲ级预警行动。在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指挥下,由市指挥部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4)IV级预警行动

市指挥部办公室收到涉及我市某区通信中断等监测信息后,经市指挥部核定未达到Ⅲ级预警条件的,但已达到IV级预警条件的,启动IV级预警行动,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3.2 应急响应和信息报告 3.2.1 应急响应

按照通信网络预警等级和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及通信保障任务重要性等情况的综合评估,各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启动相应等级的通信保障应急响应。通信保障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等级。

(1)Ⅰ级应急响应

通信保障Ⅰ级预警通报后,由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启动《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市指挥部应立即向各有关单位通报有关情况;组织市指挥部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通信中断的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并按照上级指挥机构的总体部署,组织开展应急保障工作。

(2)Ⅱ级应急响应 通信保障Ⅱ级预警通报后,由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启动《广东省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市指挥部应立即向各有关单位通报有关情况;组织市指挥部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通信中断的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并按照上级指挥机构的总体部署,组织开展应急保障工作。

(3)Ⅲ级应急响应

通信保障Ⅲ级预警通报后,市指挥部立即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通信中断的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市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派员参与现场组织协调指挥。

(4)Ⅳ级应急响应

通信保障Ⅳ级预警通报后,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应立即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通信中断的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负责同志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派员参与现场组织协调指挥。

3.2.2 信息报告

(1)突发事件发生后,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相关信息;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接报后,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上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相关单位按照突发事件分级标准报送信息。

Ⅰ、Ⅱ级事件信息: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地市分公司要于30分钟内将事件信息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和企业省公司。市指挥部接报后,立即进行核实,并于1小时内报市人民政府及省通信管理局。

Ⅲ、Ⅳ级事件信息: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地市分公司要于1小时内将事件信息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和企业省公司。市指挥部办公室接报后,立即进行核实,并于2小时内报市人民政府及省通信管理局。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内容应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描述、事件级别、初步估计的危害及程度、可能影响的用户及范围、应对措施建议等。

(2)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市指挥部要加强与各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及时通报事态变化及应急处置情况。

(3)市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有关政府部门、重要单位和用户。

(4)紧急情况下,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相关成员单位每日向市指挥部办公室至少报送4次通信损失及保障恢复等有关信息。市指挥部办公室每日向省通信管理局至少报送4次通信损失及保障恢复等有关信息。随情况的逐步缓解及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序开展,信息报送频次按照通知要求改为每日报送2次或更低频次。

3.3 应急处置 3.3.1 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立即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报后,要立即启用应急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守,成员单位联络员之间保持24小时通信联络。相关成员单位接报后,要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保障队伍、应急资源,协助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开展通信保障和恢复有关工作,并及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任务执行情况。

3.3.2 现场处置

通信保障现场应急处置,由事发地现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实行现场指挥官制度,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与各级政府现场指挥机构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主动了解通信保障需求;研究确定现场通信保障工作方案,启动与交通、能源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确保事发现场重要通信畅通;指导、组织、协调跨企业的现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统筹调度现场应急通信队伍和资源;及时收集汇总现场通信保障工作有关情况并上报;根据事态发展和通信保障应急情况,提出对驻穗部队应急通信保障力量的使用需求。

3.3.3 处置措施

(1)通信网络故障类事件应急保障处置

对于通信网络故障类突发事件,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根据预先制定的网络保障应急预案,开展通信业务调度和通信网络抢修恢复工作。通信业务调度和抢通以“先中央、后地方,先重要、后一般”为原则,首先确保重要通信的及时恢复。通信网络抢修过程中要及时向市指挥部通报修复情况,紧密依靠市指挥部协调各方力量支援网络修复工作。

(2)突发事件现场应急通信保障

市指挥部在对突发事件现场进行充分分析评估后,指挥基础通信运营商实施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并协调各成员单位提供一切可能资源给予支持。基础通信运营接到突发事件现场通信保障任务后,立即调派机动应急通信队伍前往现场开展通信保障工作,同时灵活调配网络资源全力保障现场应急通信的有效开通。机动应急通信队伍应在现场指挥官的统一指挥下快速、有序的开展应急通信保障,并及时向市指挥部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3.4 应急终止

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通信网络恢复或通信保障应急任务完成情况,适时向市指挥部提出终止Ⅲ级或Ⅳ级响应的建议。市指挥部研究确定后,宣布终止Ⅲ级或Ⅳ级响应。市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将终止Ⅲ级或Ⅳ级响应的决定报市人民政府,并通报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

3.5 恢复重建 3.5.1 总结评估

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结束后,相关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要及时统计、汇总公众电信网络设施损失情况,总结、评估任务完成情况。市指挥部负责对重大通信保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提出改进意见。

3.5.2 征用补偿

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结束后,已实施征用的通信物资和装备,人民政府要按照《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及时返还;造成毁损、灭失的,要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3.5.3 恢复重建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按照省领导小组和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市指挥部办公室立即组织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计划报省通信管理局,并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通信设施。

3.6 信息发布

各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分别负责相应级别应急处置的信息发布工作。我市的信息发布工作按照广州市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广州市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展。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应急保障 4.1 队伍保障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应急通信专业保障队伍建设,针对灾害分布进行合理配置,并开展相应的培训、演练及考核,提高队伍通信保障实战能力。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按照电信管理部门的统一部署,不断完善专业应急机动通信保障队伍和公用通信网运行维护应急梯队,加强应急通信装备的配备,满足国家、地方通信保障等工作需求。

4.2 资金保障

各级财政部门按照现行财政体制,保障通信保障应急所需经费。4.3 物资保障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根据地域特点和通信保障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配备必要的通信保障应急装备(包括基本防护装备),尤其要加强小型、便携等适应性强的应急通信装备配备,形成手段多样、能够独立组网的装备配置系列,并加强对应急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健全采购、调用、补充、报废等管理制度。与此同时,提前制订公众通信设施征用方案,以备应急处置时紧急征用。具有专用通信网的省有关单位要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相应的通信保障机制。

4.4 交通保障

需要紧急调配通信保障应急资源时,市公安、交通运输、铁路、民航、海事、铁路等部门要组织协调必要的交通运输工具支持及运输通信物资保障,及时给应急通信专用车辆配发特许通行证,必要时简化运输审批流程。需要紧急进口应急通信设备或配件时,海关部门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提供通关便利,优先验放,必要时为通信保障应急物资开辟专用通道。在道路阻断等极端情况下,当地部队有关部门优先保障通信应急资源的空运。

4.5 能源保障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配备相应容量的应急发电设备。事发地煤电油气运相关部门负责协调相关企业,优先保证通信设施和现场应急通信装备的供电、供油需求,确保应急情况下通信枢纽及重要局所等关键通信节点的电力、能源供应。本地区难以协调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会同有关单位协调电力、能源企业,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提供必要的电力、油料供应。4.6 所在地政府保障

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当地能源、民政、交通、电力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确保通信保障应急物资、器材、人员运送及时到位,确保现场应急通信系统的电力、油料供应,在通信保障应急现场处置人员自备物资不足时,负责提供必要的防化洗消、防辐射等防护装备支持,以及其他必要的后勤保障和社会支援力量协调等方面的工作。监督管理 5.1 预案演练

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定期组织本预案应急演练。5.2 宣教培训

各级人民政府、通信管理部门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加强本预案的宣传和培训。

5.3 责任与奖惩

对在通信保障应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附则

本预案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由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7 附件

7.1 通信保障预警分级标准

按照影响范围,将通信保障预警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严重(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等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

7.1.1 Ⅰ级预警

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两个以上省(区、市)通信大面积中断的情况。

7.1.2 Ⅱ级预警

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省内两个以上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通信大面积中断的情况。

7.1.3 Ⅲ级预警

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一个地级以上市内两个以上县(市、区)通信大面积中断的情况。

7.1.4 Ⅳ级预警

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一个县(市、区)通信中断的情况。

发生特殊情况,可结合实际,适当调整预警相应级别。7.2 通信保障应急响应标准 7.2.1 Ⅰ级响应

(1)公众通信网省际骨干网络中断、全国重要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造成两个以上省(区、市)通信大面积中断。

(2)发生其他特别重大突发事件,需要提供通信保障,但超出省级处置能力的。

(3)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涉及两个以上省(区、市)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7.2.2 Ⅱ级响应

(1)公众电信网省内干线网络中断、省级重要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造成省内两个地级以上市通信大面积中断。

(2)发生其他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需要省内范围提供通信保障,但超出地市级处置能力的。

(3)省级以上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涉及省内多个地级以上市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7.2.3 Ⅲ级响应

(1)公众电信网地级以上市网络中断、地级以上市重要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造成本地网通信大面积中断。

(2)发生其他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需要地级以上市范围提供通信保障,但超出区级处置能力的。

(3)各地级以上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涉及地级以上范围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7.2.4 Ⅳ级响应

(1)公众通信网区级网络中断,造成全区通信大面积中断的。(2)发生其他突发事件,需要提供通信保障的。(3)区级以上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7.3术语解释

(1)通信是指电信网络。

(2)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是指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等。

第5篇: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简本

陕西省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简本)

(送审稿)总则 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省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工作迅速、高效、有序的进行,满足突发情况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的需要,确保通信安全畅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述情况下的重大通信保障或通信恢复工作。(1)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

(2)重大通信事故;

(3)信息产业部、省委、省政府交办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1.4工作原则

在信息产业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严密组织、密切协同、快速反应、保障有力的原则。

2省通信保障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通信管理局设立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省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

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省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联络和事务处理工作。

各基础电信运营省级企业设立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本企业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各基础电信运营省级企业受省通信管理局和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总部的双重领导。

3预防和预警机制

省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和各基础电信省级运营企业应从制度、技术实现、业务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通信网络安全的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机制

各基础电信省级运营企业在网络规划中要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的各项工作要求,合理组网,不断提高网络的自愈和抗毁能力;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忧患意识;加强对电信网络的安全监测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强通信重点保障目标的安全防卫;做好各基础电信网络间的互联互通;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省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基础电信省级运营企业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保障通信网络的安全畅通。3.2预警监测

省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及各基础电信省级运营企业都要建立相应的预警监测机制,加强通信保障预警信息的监测收集工作。

预警信息分为外部预警信息和内部预警信息两类。外部预警信息指电信行业外突发的可能需要通信保障或可能对通信网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警报。内部预警信息指电信行业内某通信网上的事故征兆或部分通信网突发事故可能对其他通信网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警报。

省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与信息产业部、省政府有关部门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网络运行管理维护机构要对电信网络日常运行状况实时监测分析,及时发现预警信息。

3.3预防预警行动

省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获得外部预警信息后,应立即提请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应对措施,通知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预防和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

基础电信运营省级企业通过监测获得内部预警信息后,应对预警信息加以分析,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对可能演变为严重通信事故的情况,及时报告省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省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应立即进行分析核实,经确认后,通知可能受到影响的其他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

3.4预警分级和发布 预警划分为四个等级: Ⅰ级:因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多省(区、市)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情况;通信网络故障可能升级造成多省(区、市)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的情况。

Ⅱ级:因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我省多个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通信故障的情况;通信网络故障可能升级造成我省多个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通信故障的情况。

Ⅲ级:因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我省某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多点通信故障的情况;通信网络故障可能升级造成我省某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多点通信故障的情况。

Ⅳ级:因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我省某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局部通信故障的情况。

Ⅰ级预警信息由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确认并发布;Ⅱ级由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确认,省政府应急办负责对省有关部门、涉及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发布,省通信管理局负责电信行业内部的信息发布;Ⅲ级、Ⅳ级预警信息由省通信保障应急办公室确认并发布。

各级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应根据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和省政府应急办、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发布的预警信息,做好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准备工作。

4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突发事件发生后,通信保障的应急响应坚持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的原则。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响应工作划分为四个等级: Ⅰ级: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多省(区、市)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重大情况,以及国家有关部门下达重要通信保障任务,由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根据上级要求或需要我省先期处置时,启动本预案。

Ⅱ级:突发公共事件造成我省多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信故障或省政府下达通信保障任务时,由省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报告省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同时报国家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

Ⅲ级:突发公共事件造成我省某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多点通信故障时,由相应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负责相关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启动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同时报省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工作办公室。

Ⅳ级:突发公共事件造成我省某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局部通信故障时,由相应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负责相关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启动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同时报省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

4.2应急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相关企业和单位重大通信中断和通信设施损坏时,相关企业和单位应立即将情况上报省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省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报信息产业部和省政府应急办。

省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获得突发事件信息后,应立即分析事件的严重性,及时向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由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进行决策,并启动本预案。需要信息产业部进行协调的,应立即上报信息产业部。

启动本预案时,相应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通信保障应急办公室应提前或同时启动本企业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在处理Ⅰ级、Ⅱ级突发事件过程中,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应指导和督促各级通信应急保障部门和单位保障信息渠道畅通,及时汇总应急处置过程中的信息,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通报,提高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效率。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将相关信息及时通报与突发事件有关的政府部门、重要单位和用户。

发生Ⅰ级突发事件时,省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按照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有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下达任务书。各单位接到任务通知书后应立即传达贯彻,成立现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

发生Ⅱ级突发事件时,省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按照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有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下达任务书。有关单位接到任务通知书后,立即成立现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

发生Ⅲ级、Ⅳ级突事件时,由相应基础电信省级运营企业通信保障应急机构下达任务,启动本企业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预案,成立现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

省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收到任务通知书后,应立即开展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通信保障及抢修遵循先中央、后地方,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2)应急通信系统应保持良好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所有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待命;

(3)主动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4)相关电信运营企业在执行通信保障任务和通信恢复过程中,应顾全大局,积极搞好企业间的协作配合,必要时由省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进行统一协调;

(5)在组织执行任务过程中,现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应及时上报任务执行情况

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任务完成后,由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下达解除任务通知书,现场应急通信指挥机构收到通知书后,任务正式结束。

省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负责对重大通信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对事故后果进行评估,并对事故责任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特大通信事故的调查、处理、后果评估与监督检查按信息产业部的布置进行。

发生Ⅱ级突发事件时,由省通信管理局负责有关的信息发布工作;发生Ⅲ级、Ⅳ级突事件时,由电信运营企业进行信息发布工作。

5后期处置

5.1情况汇报和经验总结 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任务结束后,省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应组织和协调相关单位做好突发事件中公众电信网络设施损失情况的统计、汇总及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向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总结经验以不断改进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5.2奖惩评定及表彰

为提高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效率和积极性,按照有关规定,对在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保障不力,给国家和企业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处。

6保障措施

6.1通信保障应急队伍

通信保障应急队伍由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网络管理、运行维护、工程及应急机动通信保障机构组成。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不断加强通信保障应急队伍的建设,以满足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的需要。

6.2物资保障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建立必要的通信保障应急资源的保障机制,并按照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通信保障应急装备,加强对应急资源及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以备随时紧急调用。

6.3必备资料

电信运营企业应急管理机构必须备有地图、各种通信保障应急预案、通信调度预案和异常情况处理流程图、物资储备清单和相关单位与部门及主管领导联系方式。

6.4技术储备与保障 省通信管理局在平时应加强技术储备与保障管理工作,建立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与专家的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机制,在重大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方案决策过程中认真听取专家意见和建议。

适时组织相关专家分析当前通信网络安全形势,对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及实施进行评估,开展通信保障的现场研究,加强技术储备。

6.5宣传、培训和演习

各级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应加强对通信网络安全和通信保障应急的宣传教育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有关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管理机构和保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保证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通信保障应急的能力。

6.6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各级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应加强对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

6.7需要其他部门保障的工作

为了保证突发事件发生时通信保障应急车辆及通信物资能迅速抵达事发地点,省公安厅负责组织协调通信保障应急车辆在执行通信保障应急任务时的交通指挥和人员设备的安全保卫工作;省交通厅负责组织提供应急通信物资及设备的运输保障工作,组织必要的交通运输工具支持,以保证应急物资迅速到达。

突发事件发生时,省电力部门优先保证通信设施的供电需求。因通信事故造成的通信保障处置费用,由电信运营企业承担;处置突发事件产生的通信保障费用,参照《国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陕西省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7附则

7.1名词术语说明(1)通信是指电信网络;

(2)特大通信事故是指由突发事件造成的通信枢纽楼破坏、大面积骨干网中断等情况;

(3)重大通信事故是指由突发事件造成省内多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信故障等情况;

(4)各基础电信运营省级企业是指陕西省电信公司、陕西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中国联通陕西分公司、中国网通陕西省分公司、中国铁通陕西分公司、中国卫通陕西省分公司等。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省通信管理局负责管理和更新,由省通信应急工作办公室根据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的命令和指示启动。预案坚持周期性的评审原则,每年一次,根据需要及时进行修改。

7.3预案生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第6篇:邮政应急通信保障预案

邮政应急通信保障预案

黄山市邮政局:电路维护等级A,故障处理时限40分钟

第一部分电路概况

1、电路概述

邮政业务网主用电路为两条SDH 2M电路,机房端接入老楼二楼烽火MSAP设备,客户端接入烽火MSAP 设备,实现光纤双路由保护;备用电路为两条SDH 2M电路,机房端接入前南二楼国通PDH,客户端接入国通PDH。邮政至各网点电路通过两条155M光纤接入用户端两台华为路由器,电路等级为B级。

2、电路信息

3、路由拓扑图

老ODF

前南二楼

光终端盒

电信老楼ODF

大位小学光交

光终端盒

二楼机房PDH480

大位小学光交

光终端盒01,1#,2#

机房GT-PDHEQ480-1

3市邮政

ODF

前南二楼机房

ODF

机房中兴

S380

市邮政

ODF

前南二楼机房

ODF

机房中兴S3804、中心机房接入设备及路由信息

 接入设备:主用电路采用烽火MSAP设备110B接入;备用电路均采用国通GE-PDHEQ480

光端机接入。

 用户端口: 接入设备不同,端口表述方式不同

 用户设备:数据设备,思科路由器,Cisco7304,华为路由器,NE16E,华为交换机

S7503。 光纤路由:

烽火MSAP主用光纤路由:

邮政终端盒--大卫小学光交(267、268)--大卫小学光交(10、11)--老楼二楼ODF09-04-01(34、35)----烽火MSAP 烽火MSAP备用光纤路由:

邮政终端盒----前南二楼ODF-06-04-06(61、62)--前南二楼ODF07-03-1(53、54)--老楼二楼ODF11-01-5(53、54)--烽火MSAP PDH光纤路由:

邮政终端盒--大卫小学光交(265、266)--大卫小学光交(22、23)-老楼二楼09-04-01(46、47)----PDH机架 邮政155M-

1邮政终端盒—前南二楼ODF06-04-6(63、64)--中兴S380

邮政155M-

2邮政终端盒—前南二楼ODF07-03-4(37、38)--中兴S380

第二部分应急预案

原则:按照“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在邮政实施本预案。

1.障碍处理流程

2.线路预案

由上面光纤路由可以看出烽火MSAP主备用电路为物理隔离的两条光

缆接入,一条直接接入前南机房。此终端盒一共有4芯,剩下空余两芯可以作为备用。另一条通过大卫小学光交接入老楼二楼。此终端盒有6芯,此电路占用1、2两芯,如果1、2芯光纤中断,立即可以换到5、6两芯恢复电路。到邮政的两条光缆是从不同管道接入的,所以即使一个管道的配线缆整个中断,也可以临时从另一个管道运行电路。

配线光缆和中继光缆都有空余纤芯供临时调换,保证在出现线路障碍时

可以快速调通电路。

3.设备预案

用户接入端和机房端的PDH480和烽火MSAP设备仓库都有备件,随时

可以更换,且如需更改数据。

4.各部门职责

网络操作维护中心网管班:负责障碍处理过中的全程管控及各相关工位的调度,负责障碍的预判断和预处理,负责与骨干网和长途对端的联系 网络操作维护中心现场班:负责局端端口更换、局端跳纤等。网络操作维护中心支撑班:负责局端设备数据更改和制作。-

客户支撑中心客户支撑班:负责客户端SDH设备和尾纤的维护,配合客户服务调度中心进行光纤的调度。

客户服务调度中心:负责光缆的维护和调度。

5.备件储备情况

新安北路备品备件机房:提供市区所有设备备件。客户维护班7楼仓库:SDH、MSAP等重要客户端备件。网络操作维护中心测量班负责工作时间外的备品备件管理,保证7*24小时

能随时拿到备件

6.应急处理联系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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