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降费先进事迹(精选8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减税降费国际经验”。
第1篇:减税降费基本知识
减税降费基本知识
第一部分
减税降费的意义及中央领导指示
1.减税降费的意义: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部署,是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的重大举措,是完善税制、优化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改革,是宏观政策支持稳增长、保就业、调结构的重大抉择。
2.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减税降费重要论述摘录
要加大减税力度。推进增值税等实质性减税,而且要简明易行好操作,增强企业获得感。对小微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可以实施普惠性税收免除。要根据实际情况,降低社保缴费名义费率,稳定缴费方式,确保企业社保缴费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既要以最严格的标准防范逃避税,又要避免因为不当征税导致正常运行的企业停摆。
——2018年11月1日民营企业座谈会
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要落地生根,让企业轻装上阵。
——二〇一九年新年贺词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面深化改革要乘势而上,推出一些实举措,坚定不移推进重大改革,加快推动金融、减税降费、营商环境、科技、法治、政府管理、教育、医疗、就业、环保等群众关注的改革举措,通过改革解决群众牵肠挂肚的问题。
——2019年3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要强化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减税降费要尽快落实到位,货币政策要松紧适度,根据经济增长和价格形势变化及时预调微调,加大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
——2019年4月22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要加强对改革的实效评估,梳理存在的突出短板和弱项,有针对性地一项一项推动解决。
——2019年5月2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3.李克强总理关于减税降费重要讲话摘录
发展并壮大小微企业,关系经济平稳运行和就业稳定。这件事既利当前,又惠长远:通过对小微企业实施普惠性减税,更大激发市场活力,从长远看,这会不断扩大税基,涵养税源,最终实现群众就业、企业利润和财政税收多赢。
——2019年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
减税效果好不好,关键是市场主体能不能实实在在受益。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加强协同配合,及时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允许不作为、慢作为,尤其要防范实施中搞变通、收“过头税”、乱收费等行为,把这件利企惠民促发展的大事办实办好。
——2019年3月21日考察财政部、税务总局
要警惕借减税服务巧立名目乱收费,不论哪里出现这样的苗头必须坚决打掉。一旦查出有税务人员与第三方有利益关联,要坚决清除出税务系统。决不允许以任何名目揩减税的油。让更大规模减税减下来的真金白银,扎扎实实落进企业的口袋。
——2019年3月27日在海南考察
减税降费是今年应对下行压力的关键举措,可以说是当前经济工作的“一盘主菜”。
关键是要让各项减税降费举措真正落到实处,让企业和群众有切实感受。企业和群众的负担轻了,市场的活力就会增加,经济的动力就会增强。
——2019年4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
4.韩正副总理关于减税降费重要指示
要深刻认识大规模减税降费的重大意义,把各项政策举措落实好、执行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活力。要进一步提高税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认真倾听企业意见和诉求,解决好改革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以市场主体的评价检验改革成效。要实施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统一规范社保费率和费基,稳妥推进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
——2019年4月16日在陕西调研
第二部分
减税降费政策
2019年主要减税降费政策
5.个人所得税第二步改革:2019年1月1日起在明确原有扣除项目继续执行、提高基本减除费用和适用新税率表的基础上,增设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6.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主要内容如下:(1)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从月销售额3万提升为10万(从季度销售额9万提升为30万)。(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简称“六税两费”)。(4)
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7.2019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深化增值税改革主要内容有:(1)降低部分行业增值税税率,将制造业等现行16%的税率降到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现行10%的税率降到9%,保持6%一档税率不变;(2)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3)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4)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8.目前我省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有: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大险种。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包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自2019年1月1日起,我省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不含职业年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应当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交由税务部门征收。2019年4月23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明确“一降一延一调一完善”,即:一降是从2019年5月1日起,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一延是失业和工伤保险费阶段性降率政策的执行时间,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一调是以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一完善是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
部分2018年实施减税降费政策
9.个人所得税第一步改革:从2018年10月1日起,一是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将基本减除费用从原来的3500元/月提高到5000元/月(每年6万元)。二是调整优化税率结构,以改革前工资、薪金所得3%—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扩大3%、10%、20%三档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经营所得方面,对原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税率表进行了完善,在维持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大幅度调整各档次的税率级距,如最低税率5%对应的级距由原来的1.5万元提高到3万元;最高税率35%对应的级距上限由原1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10.2018年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从2018年5月1日起,一是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二是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三是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11.提高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比例: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12.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第三部分
工作要求
13.2019年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强调,各级税务机关要把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作为今年税收工作的主题,摆在议事日程的突出位置,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增长。要牢固树立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是硬任务的理念,深入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解读,采取更加有效的服务举措便利纳税人享受优惠,进一步扩大纳税资料备案改留存备查范围、申报即享受优惠等举措,做到该简化的程序简化,能精简的资料精简,努力使应享受优惠的每一名纳税人和缴费人都便捷享受。税务总局已经成立了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各地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对减税降费落实情况实行层层负责制,确保落地、落细、落实。
14.总局今年部署重点打好减税降费四大战役,分别是个人所得税第二步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深化增值税改革、降低社保费率。
15.王军局长指示要求各级减税办建立实体化、综合化、制度化、规范化运行机制,实行一体化指挥,构建“一揽子统筹、一竿子到底”的统一指挥体系,全力推进减税降费工作。
16.王军局长在基层税务机关调研时指出,税务部门作为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主攻手”,要责无旁贷站在落实减税降费工作的最前沿和服务纳税人、缴费人的第一线,耐心细致做好各项征管服务工作,确保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个税改革、深化增值税改革等系列惠民举措在基层落实落地。
17.王军局长在江西南昌调研并主持召开部分地区税务局减税降费座谈会时强调,全国税务系统要继续上下同欲、克难奋进,从全局性战略性高度把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好,让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有实实在在、真真切切的获得感。
18.省委书记杜家毫同志4月1日在《关于进一步做好减税降费贯彻落实工作的汇报》上批示:应降则降,应免则免,应收尽收,及时分析,完善权限,依法治税。
19.省长许达哲同志2月17日在《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第一时间送去减税降费“大红包”》(《湖南税务专报》2019年第8期)上批示:对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湖南省税务局行动迅速,执行有力,让纳税人第一时间感受到中央的关心关怀,得到实惠。望进一步做好减税降费工作,进一步凸显减税降费效果。
20.省局党委坚决履行政治责任,坚持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有关减税降费工作指示批示精神摆在首位,要求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来认识、谋划、部署和推进减税降费工作。
21.“四个精准”:我省以精准宣传、精准施策、精准统计、精准考核为抓手,全力推进减税降费工作。
22.“五查五抓”:以“查问题、补短板、提质量”为主题,5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五查五抓”活动,通过查政治站位,抓组织保障;查宣传辅导,抓服务优化;查应享尽享,抓政策执行;查疑点核实,抓风险防控;查效应分析,抓减税“铁账”,形成精准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23.“三级包干”:对减税降费实行“三级包干”,省局领导包干负责联点市州局,市州局领导包干负责联点县市区局,县市区局领导包干负责税源管理单位和税务分局,实行责任到人、到户,落实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清单制度。
24.建立联络督导员制度,从省局机关抽调14名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的副处级以上干部担任联络督导员,常驻市州局督导减税降费工作。
25.4月1日至5月20日我省围绕“落实减税降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宣传主题,开展了“创响三湘
减税降费进园区”、“千名税收志愿者邮送减税大礼包”、“奔跑税月
追梦人生”定向越野答题闯关、“减税降费
税企沙龙”等系列税收宣传月活动。各地应持续大力开展减税降费宣传。
26.将党建、团建与减税降费工作相融合,在全系统开展“减税降费党旗红
精准落实当先锋”、“减税降费
湖南青年在行动”等活动。
27.参照精准扶贫的做法,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发减税降费核算软件,开展享受减税降费政策优惠纳税人建档立卡工作。
28.各地要继续做好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的工作,努力推动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减税降费协同共治新格局,切实形成各方面共同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合力。
29.推行“清单式”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纳税服务事项清单》《税收优惠事项清单》《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和《办税事项“套餐式服务”清单》4项清单。
30.各级税务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广泛调研、全力解决减税降费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加强整改,不断提升工作质量。
第2篇:最新的减税降费政策
减税降费“组合拳”: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推七项减税措施 2018-04-25 21:01:21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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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减税降费“组合拳”: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推七项减税措施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再推出七项减税措施,减税措施预计全年再为企业减负600多亿元。决定将高新技术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延长到10年,推出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相关优惠措施等,力争到三季度末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明显降低。部署对银行普惠金融服务进行监管考核。
减税措施要点
4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再推出七项减税措施采取以上7项措施,预计全年将再为企业减轻税负600多亿元。
一、将享受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的企业新购进研发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上限,从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实施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实施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取消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限制。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
四、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
五、将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与高新技术企业的限额统一,从2.5%提高至8%。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
六、将对纳税人设立的资金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征收的印花税减半,对按件征收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七、将目前在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试点的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推广到全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有关优惠政策分别自今年1月1日和7月1日起执行。
减税降费组合拳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全年再为企业和个人减税8000多亿元;大幅降低企业非税负担,全年要为市场主体减轻非税负担3000多亿元。在此之前,4月4日和3月28日召开的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都提出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两次会议共提出8方面措施,将为市场减负超过7000亿元,体现了政府为市场减负的决心,将会极大地激活市场活力。
其中4月4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减少涉企收费,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按照会议部署的措施,全年可减轻企业负担3000多亿元。
而3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措施,提出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税负,通过降低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部分行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等措施,全年将减轻市场主体税负超过4000亿元。
所以本次4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为今年第三次再次提出具体减税措施的国务院常务会议。
普惠金融助力小微企业
4月25日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加强对小微企业、“三农”等薄弱环节的普惠金融服务,必须落实好已确定的政策,让企业切实感受到融资成本下降。
目前大中型商业银行已普遍设立普惠金融机构,专业化经营机制基本成型,截至去年末新发放普惠金融贷款3.4万多亿元。
下一步要将银行开展普惠金融服务情况作为监管支持政策重要参考,制定监管考核办法,抓紧完善普惠金融服务保障体系,加强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支持银行制定专门的普惠信贷计划、安排专项激励费用、细化尽职免责办法,探索小微企业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设施抵押贷款、扶贫金融等产品创新,确保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合理控制小微企业贷款质量和贷款综合成本,力争到三季度末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有较明显降低。加大督查、审计等力度。使普惠金融助力小微企业发展和脱贫攻坚
如此大体量的税费如何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描绘出了一份清晰的减税降费清单:
改革完善增值税制度,按照三档并两档方向调整税率水平,重点降低制造业、交通运输等行业税率,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大幅扩展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大幅提高企业新购入仪器设备税前扣除上限。实施企业境外所得综合抵免政策。扩大物流企业仓储用地税收优惠范围。继续实施企业重组土地增值税、契税等到期优惠政策。
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调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继续阶段性降低企业“五险一金”缴费比例。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格,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降低过路过桥费用。加大中介服务收费清理整顿力度。
根据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在4月9日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发布的数据,截至目前,今年已出台超过7000亿元的减税降费措施。
其实,不仅今年的减税降费金额达到了万亿体量级,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冯俏彬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前年、去年都是1万亿元的降税减费规模。如果加上今年,已经连续3年达到万亿元级的减税降费,规模力度没减。这说明党的十八大以来,尽管我国财政收支矛盾凸显,但依然率先大幅减税降费,着眼‘放水养鱼’、增强经济发展的后劲。”
打好减税降费“组合拳”
深化减税降费,在今年全国两会后动作足够快,称得上雷厉风行。
今年3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措施,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税负。紧接着,4月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又审议通过了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性收费的政策措施,持续打好减税降费“组合拳”,决定进一步减少涉企收费,降低实体经济成本。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王满传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实施较大规模的减税降费,对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优化企业营商环境等发挥了积极作用。这是以涉企收费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
“组合拳”不仅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还涉及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等方面。比如,在降低用工成本方面,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期限,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在降低用能成本方面,降低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为相关部门降低一般工商业企业电价腾出空间。
而在增值税税率减并方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4月4日发布《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调整增值税税率,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公文规定,自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等等。
税率看似仅降低了1个百分点,但是对企业来说,是重大利好。
王强,在京运营北京天远方信科技有限公司已经两年多,他在全国两会后接到了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我们属于医疗器械行业,公司去年的收入约4500万元,进项成本在2000万元左右,最后缴了363万元的税。那么收入和成本同样的情况下,增值税税率从17%调整到16%以后,别看只降低了1个百分点,公司每年可以减少约18万元的税负。这对我们公司,可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王强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编者注:此处增值税算法为:收入÷(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全面营改增试点20个月累计减税约1.4万亿元
鉴于此,这里就不能不提及营业税改增值税(简称“营改增”)带来的减税效应,这也是2017年减税降费的重头戏之一。
2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数据显示,在营改增方面,税务部门重点落实和完善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2017年共减税9186亿元,比2016年增加3450亿元。
我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始自2016年5月1日,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统计,2016年5月份至12月份减税4889亿元,2017年共减税9186亿元,如此,全面营改增试点20个月,累计减税14075亿元。
营改增之所以能取得如此大的减税效应,是因为增值税属于价外税,营业税属于价内税,缴纳增值税时,销售收入要换算成不含税价进行计税,所以实际税负要低于营业税。
我国分步骤全面推开的营改增成效,让王满传也为之点赞,“几年营改增下来,减税效益从财税部门公布的数据已经反映得比较清楚。国家在营改增方面的政策取向是很清晰的,李克强总理讲过,要让每一个行业的税负做到只减不增。应该说在营改增的过程中,大多数企业和行业都是从中受益的。”
那么,同样是减税降费,今年和去年有何不同?
冯俏彬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去年降费减税的重点主要是在降费方面着力,税主要放在了营改增;今年稍微有一点变化,就是把税收作为重点,减税的力度明显在加大,比如出台了增值税税率减并等措施。尤其在整理税制、规范税收管理、营造和国际接轨的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力度明显加大。
“今年应该是营改增的进一步深化,接下来的重点应该是规范增值税、对增值税进行立法,在立法过程中,涉及到税率整理、制度的重新设计,还包括之前在改革过程中反映出的一些难点问题,也要找出解决办法。”冯俏彬说。
未来减税降费的重点在深化改革
减税降费需要经济实力作为支撑。
过去5年,我国经济实力跃上新台阶,国内生产总值从54万亿元增加到82.7万亿元,财政收入从11.7万亿元增加到17.3万亿元。
过去5年,我国分步骤全面推开营改增,加上采取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清理各种收费等措施,共减轻市场主体负担3万多亿元。
这一增一减的背后,折射出中国经济提质增效的力度。
“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对减税政策的精准落地十分关键。财政收入从11.7万亿元提高到17.3万亿元,这是国家整体财力提升。只有国家财力提升了,政府更有能力,也更有底气去实施减税降费;而实施减税降费,反过来也能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促进创业创新。两者是相辅相成的。”王满传说。
近年来,我国实施的减税降费政策力度空前。据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介绍,2013年以来,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185项减少至49项,初步统计,共减少136项,减少幅度超过73%,其中涉企收费由106项减少至31项,共减少75项,减少幅度超过70%;政府性基金由30项减少至21项,减少幅度为30%。
目前,保留的收费项目,主要涉及生态补偿、耕地保护、资源类收费、政府还贷公路收费、考试收费和教育收费等。据不完全统计,各省(区、市)自主清理本地区行政事业性收费超过770项,其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平均减少至12项左右,其中涉企收费平均减少至3项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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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前两年大刀阔斧的降税减费改革之后,大量的涉企收费已经取消了,现在剩下来的这49项今后会不会取消?
“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冯俏彬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我们要清理的费,主要是各类不适当的行政性收费。现在剩下的这49项大多是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取的价格,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行政性收费”。对于这些项目,不仅不应该取消,而且应该在市场竞争机制中发现价格,有一些价格太低的资源还要适当提高。这其中有个结构性问题,不能“取消了事”,但这涉及到公共资源、公用事业的政府定价机制问题,是另一个需要深化改革的复杂领域。
冯俏彬还表示,经过几年的减税降费,现在不应,也没有多少空间再把重点放到减了多少钱、减了多少项目上面,而是要引出相关领域的深化改革问题。“当前的重点在于两个方面,第一是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不能再反弹;第二,要推进相关领域的改革,使这些必须要留下来的收费项目,能够收之有据、用之有度、管之有法。”
3月28日,国务院第2次常务会议确定了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调整了增值税税率,统一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全年将减轻市场主体税负超过4000亿元。4月4日,国务院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性收费的政策措施,持续打好减税降费“组合拳”,决定进一步减少涉企收费,降低实体经济成本。相关新闻媒体对此做了报道。总的看,这次清理规范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多措并举。清理规范的范围不仅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还涉及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等方面。清理规范的方式多种多样,既停征了部分收费项目,降低了收费标准,还延长了一些到期的收费减免措施,让更多市场主体得到实惠。二是精准施策。主要是侧重于支持“双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降低用工、用能成本,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如在降低用工成本方面,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期限,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在降低用能成本方面,降低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为相关部门降低一般工商业企业电价腾出空间。三是持续发力。在2017年降费6000多亿元的基础上,今年国务院第3次常务会议确定的四类政府性收费降费措施,预计全年可减轻企业负担2506亿元,加上发展改革委出台的降低经营服务性收费等措施后,预计全年合计减轻社会负担超过3000亿元。再加上国务院第2次常务会议确定的4000多亿减税措施,今年已出台超过7000亿元的减税降费措施。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正抓紧制发操作文件,确保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同时,我们还将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各项清费降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此外,我们还将加快推进非税收入立法进程,研究制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费权”管理。谢谢大家。
2018减税降费再放大招!国家再推7项减税措施,都包括哪些项目?
2018年05月08日 11:17 来源:国家税务局点击量:493 广告
2018年以来,加快科技创新与企业减负的政策不断出台。4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推7项减税措施,减税“红包”让各行各业惊喜连连。在5月3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邓勇表示,7项减税政策聚焦支持创业创新和小微企业发展,内容多、优惠足,税务部门等正全力落实。确保打通减税政策的“最后一公里”,努力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确保将减税“大礼包”及时足额送到每一名纳税人手中。
减税一: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
上限从50万元直接提高至100万元,等于是拓宽了政策覆盖范围。也就是说,小微企业中“个头”大一点的企业,也可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即实际税负由原来20%减为10%。小微企业是就业的“蓄水池”,通过直接降低小微企业成本,鼓励创业积极性,让处于起步阶段的小微企业,有更多的资金用于投资和发展。
减税二:将享受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的企业新购进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上限,从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此项优惠政策不仅针对小微企业,对所有企业购置研发仪器、设备而言,都加大了优惠支持力度。
减税三:将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优惠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
2017年,我国在京津冀等地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试点,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享受70%投资抵扣优惠政策。现在,将这一优惠政策推广至全国范围,有利于缓解初创期、种子期企业设立初期缺乏资金、融资难等问题。
减税四:取消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限制。
随着我国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不少企业研发活动也随之逐步遍布全球,委托境外机构和个人进行研发创新活动,也成为企业研发创新的一项基本行为。因此,有必要调整政策取消限制,既鼓励企业自主研发,也支持开展境外研发、吸收国外的先进技术成果。
减税五: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统一至8%。
此前,国家已经将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提高至8%。其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这次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统一至8%,是针对所有企业的。提高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有利于满足企业人员培养、人才及技术储备、研发及科技创新的需求,助力企业改革升级。
减税六: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按照现行规定,企业超过5年的亏损无法用税前所得弥补。考虑到科技研发尤其是重大科技研发项目周期长、前期研发费用高、效益回收期长的特点,将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可更好地解决科技投入与效益收入的时间错位问题,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设备加速折旧等现有税收优惠政策的有效性。
减税七: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
营业账簿,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记载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会计核算账簿。本次政策调整,就是为了减轻企业负担,鼓励投资创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与以往相比,此次减税有几个较为明显的特点:一方面通过直接降低小微企业成本,鼓励创业积极性;另一方面通过鼓励企业更新设备、加强职工培训,提高创新潜力。既鼓励企业自主研发,也支持开展境外研发、吸收国外的先进技术成果。”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表示,此次减税受益面更广,可以让更多的小微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
第3篇:减税降费讲奉献巾帼建功勇当先先进事迹
减税降费讲奉献 巾帼建功勇当先
——*县税务局张**减税降费事迹材料
张**,女,1986年出生,现任国家税务总局*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负责人,*县税务局妇联委员。作为一个80后的年轻税官,她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勤勤恳恳,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勤劳务实的工作作风,娴熟通达的业务技能,赢得了单位同事和纳税人的广泛好评。参加工作至今,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xx年被市局评为“金三上线工作先进个人”。
干一行 精一行
自参加工作以来,她当过基层稽查局干部,做过一线税管员,现任办税服务厅主任。从第一通电话的开不了口到现在的应答自如,从第一次进企业的紧张无措到现在的视纳税人如亲人,从不敢面对纳税人的疑难杂问到现在的主动服务,她,从一个税收工作的“门外汉”,一路摸爬滚打,用踏实和勤奋一步步成长为基层税务干部中的精英。不管在哪个岗位,她都能做到脚踏实地、精益求精。因为她深深地知道,作为一名年轻的税务干部,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具有重大意义。她明白办税服务没有止境,只有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水平,率先垂范,才能不断满足纳税人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才能带出一支真正高质量的纳税服务队伍。
减税降费作为20xx年税务部门的硬任务,她紧跟县局减税办的步伐,积极支持并主动参与其中,坚守办税服务一线,用自己的“辛苦指数”换取纳税人的“幸福指数”。为了尽快提高办税服务人员的业务水平,更好地适应减税降费工作新需要,她坚持带头学习,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带领的办税服务厅广受纳税人好评,并被县妇联评为“三八红旗手”。
顾大局 讲奉献
办税服务厅是一个特殊的工作岗位,是税务部门对外展示形象的窗口。为了把办税服务厅建成“文明示范窗口”,她始终把“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作为工作重点。因而在管理上,要求办税服务人员学会身份互换,站在纳税人的角度,查问题、找差距、补短板,从“要我服务”变成“我要服务”,切实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同时,指导大家将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了纳税服务从被动型向主动型、从简单型向多元型的转变。为了认真落实好新的纳税服务理念,她带领大家不断创新服务手段、简化办税流程、开辟“绿色通道”,并相继推出了“延时服务制”和“预约服务制”。只要有一个纳税人还有需求,工作人员就不能下班。在办税大厅里,经常可以看到十二点多还有窗口服务人员帮助纳税人办税的情景。征期内,晚上六七点还有没处理完的工作,每次她都陪着大家,直至送走最后一个纳税人为止。同时,她关心爱护每一位窗口服务人员,及时疏导工作压力,缓解工作中遇到的负面情绪,让大家更好地投入工作,服务纳税人。
严执法 树形象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她时刻牢记党的宗旨;作为一名税务干部,她始终不忘肩负的神圣使命。她经常说这样一句话,“不管做什么,都要对得起身上的税务制服,要对党旗负责,不能让鲜红的党旗有任何污点。”自参加税务工作以来,她始终严格要求自己,给自己约法三章:一是吃请不到;二是送礼不要;三是说情无效。十多年来,她没有给任何亲朋好友办过私人税,没有接受过任何人的礼品礼金,真正做到了廉洁奉公。在她的带领下,办税服务厅全体人员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服务,树立了税务干部的良好形象。
有一种感动源于平凡的执着,有一种震撼源于经年累月的坚持。每一种职业都饱含着一种理想,每一种理想都支撑着一份事业,每一份事业都凝聚着一种精神。正是像她这样的一个个普普通通的基层税务人,凭着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对税收事业的热爱,在平凡的税收战线上无私奉献,用一片丹心谱写着一曲曲动人的税收之歌。
“白玉凝素液,瑜瑾发奇光”,张**,就是这样一个心系事业,只求奉献,不图索取,默默地为税收事业付出自己青春的女税官。她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事迹,有的只是多年如一日真诚服务,有的只是勤勤恳恳、默默无闻的无私奉献。她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在默默无闻的奉献里,在与时俱进的开拓中,在无比平凡的岗位上,奏响了不平凡的乐章!
第4篇: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情况调研报告
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情况调研报告(2篇)
自全面深化减税降费重大决策推行以来,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企业和个人的负担,让成千上万的企业和个人享受减税降费的税收红利,对我公司而言,这是一场期盼许久的及时雨。
一、企业税费减免的效果 1、降低增值税税率及加计抵减政策的影响 对于公司而言,能够加计10%抵减进项税额,平衡了由于其他行 业税负降低带来进项税额减少的问题,这对于适用税率为6%的公司 而言也是一种优惠,能够加大索取专票进项抵扣的动力,打通增值税 抵扣链条,公司的税负得到降低,资金流动得以增加。
2、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政策的影响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9%降低到16%,公司2019 月比原来规定缴费的数额减少3.12万元,全年预计减少5.01 万元,有效降低了管理成本。
3、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影响 延长失业保险费率单位部分由1%降低到0.8%,公司2019 年1-9 月比原来规定缴费的数额减少0.37 万元,全年预计减少0.5 万元; 工伤保险费率单位部分由1%降低到0.4%,公司2019 年1-9 月比原来 规定缴费的数额减少1.12 万元,全年预计减少1.5 万元。
以上两项 合计全年预计减少2 万元,有效降低了公司管理成本。
4、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的影响 采用全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扩大 了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统计范围,核定的缴费基数更贴近参保人员实际 工资水平。
对于我公司而言,社保缴费基数得到下降,减轻了公司及 职工的社保缴费负担,降低了公司管理成本。
5、企业缴纳的各种费相关政策的影响 截止目前,公司未缴纳过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 务性收费等其他费用。
二、问题及建议 企业在享受减税降费政策的过程中,遇到对政策收集不全、理解 不到位、沟通不畅、不能100%的享受到政策优惠等问题,公司建议 如下:
首先,在宣传辅导上,税务及管理部门应该开展立体式、多维度 的宣传辅导活动。
如在电视、网络、报刊及杂志等媒体上宣传报道政 策内容,印制宣传资料发放到纳税人手中,组织纳税人集中进行宣传 培训等,专题辅导帮助扣缴单位及纳税人高效及时准确申报税,做到 应该享受的政策应享尽享,确保让减税降费政策改革切实落地生根。
其次,建立畅通沟通渠道,主动倾听纳税人的倾述,广泛听取社 会的声音。
定期开展效应分析,解剖企业在减税降费中存在的问题,指定专人对减税降费信息进行收集和汇总。
今年两会发出减税降费强烈讯号并紧锣密鼓实施,对减轻企业负 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增长产生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对 地方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带来了强大冲击,如何在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 费政策的同时确保地方财政收入科学增长是财税部门当前的头等大 事。
根据《中共南县县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 年度全县重点课题调 研工作的通知》要求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县财政局、税务局和县委 财经办组成联合调研组,通过召开座谈会、深入企业走访等方式开展 了减税降费调研,整体情况可谓“改革推进有力,增收隐忧明显”。
一、上半年财政经济运行总体情况(一)财政收支情况 1-6 月,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2492 万元,占预算97200 万元的54%,同比增长11.7%,超预算增幅3.7 个百分点,增幅排名继 续位居全市第一。
按收入结构统计为:
税收收入44761 万元,同比增长9.5%;非税 收入7731 万元,同比增长26.4%。
税收占比85.3%。
按部门收入完成情况统计为:
税务部门完成45916 万元,为预算 86400 万元的53.1%,同比增收3831 万元,增长9.1%;财政部门完 成6576 万元,为预算10800 万元的60.9%,同比增收1649 万元,增 长33.5%。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48678 万元,为预算441900 万元的 78.9%,同比增长12.6%,“三保”支出得到较好保障。
(二)主要特点和问题 1.总体增幅超年初预期。
今年来,我县狠抓均衡入库,1-6 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分别为17.8%、12%、11.9%、9.5%、12.8%和11.7%,均超8%的全年预算增幅。
2.主体税种增长态势良好。
上半年,因克明食品集团完成股权转 让入库税款6976 万元(一次性因素),助推三大主体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合计入库32954 万元,同比增收6154 元,增长23%,占年初预算任务的61%,超“过半”要求11个百分点。
3.“三保”支出有效保障。
上半年,全县工资、津补贴、养老金、部门运转经费、惠民补贴资金等实现按时足额拨付,扶贫、专项资金 和化债资金按要求保障到位。
4.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压力大。
我县政府性债务总量大且结构不 优,大多属公益性项目债务,无经营收入,主要依靠固定资产资源处 置收入偿债。
目前,我县固定资产资源处置进度缓慢,银行贷款借新 还本难度较大,应付工程款刚性偿付要求高,化债保稳定压力被迫向 财政传导。
5.减税降费效应逐步显现。
上半年因减税降费政策施行我县同口 径减收4825.4 万元(其中政策性减税4117 万元,降费减收735.4 元)。
剔除上半年税收一次性刺激因素分析,南县税收总体下降7.61%。
受增值税税率下调和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影响,增值税和企 业所得税仅增长2.7%和4.9%,较上年同期回落23.53 个百分点和 27.55 个百分点;受个人所得税提标和专项附加扣除影响,入库额同 比下降45.1%;受“六税两费”减半征收影响,入库额同比下降34.7%。
6.实体经济发展未达预期。
上半年,我县经开区所辖企业仅完成 税收3605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1.2%,其中捷创新材、平新建材、澳南鞋业3 家新引进企业较预期短收税款2600 万元是主因。
分行业 看,以书香苑、湖景新城、南洲城市广场为代表的房地产业务依然火 爆,实现税收9093 万元,同比增长59.5%;传统制造业和纺织业发 展遭遇瓶颈,税收分别同比下降41%和24.5%;受项目”停缓调撤” 和《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 号)施行影响,县域项目投资大 幅缩减,建筑业税收同比下降14.8%。
7.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
近年,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保“三保”、防风险,财政支出压力持续加大,预算内支出无法大幅 压减,“三大攻坚战”等刚性支出和民生保障提标新政策不断涌现,加之受上级资金调度趋紧、财源税源匮乏、涉农产业税率低等影响,财政增收艰难,收支矛盾更加显现,财政由“过紧日子”向“过苦日 子”转化的时期已经到来。
(三)后段经济走势和全年财政收支预测 今年我县立足后发赶超,将财政收入预算增速明确为8%,全县财 税部门为之付出了不懈努力,也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由于减税降费、项目建设“停缓调撤”、金融政策紧缩等宏观调控措施对地方经济的 影响逐步加深,尤其是4 日起更大范围实施的减税降费政策效应将在后期放大,重点企业和行业发展遇到较大困难且短期 内难以改变,加之县域内财源税源匮乏,收入基数抬高等因素制约,如果下半年没有刺激增长因素,完成全年任务难度仍然较大。
支出方 面,由于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压力加速向财政传导,民生支出保 障有增无减,上级从严控制资金调度,财政“三保”压力与日俱增。
经税务部门测算,今年因减税降费政策将减收1 亿元左右,剔除 克明食品集团股权转让一次性入库因素影响,预计全年缺口3000 元,加之经开区有两家年初纳入税收征管计划的企业生产进度未达预期,预计短收2000 万元,故全年税收缺口将达5000 万元。
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单位征缴比例下调虽然影响 收入2992 万元(其中养老保险约2600 万元),但7 日后养老保险支付将实现全省统筹,对县级财政收支平衡不会产生太大影响,故 不作考虑。
下半年,虽然财政形势不容乐观,但积极因素依然存在。
后段,随着重点民生项目的快速推进,重点楼盘建设和销售进程加快,年末 加工企业产销迎来传统旺季,旱改水和新增耕地指标以及国有资产(土地)资源处置交易力度加大,势必拉动相关税费增长,完成全年 预算任务仍然可期。
乐观预测,力争全年完成公共预算97200 万元,同比增长8%,占预算任务的100%,较市目标任务9.86 亿元短收1400 万元。
全年预计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4.2 亿元,同比增长2.3%。
二、减税降费组织实施和保障情况(一)压实责任,强化领导 为推进减税降费工作高效落实,县人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 减税降费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的通知》,明确了领导小组,力求压实 责任、高效推进。
县财政局和税务局分别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 的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财政局还印发了《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减税 降费政策措施的通知》,税务部门下设了10 个工作小组,抽调精干 力量集中办公,并建立了“减税降费政策工作派发单”工作机制,将 任务职责明确到每个科室,按月跟踪反馈。
(二)多措并举,加强宣传 县财政、税务、工信、发改、经开区等部门密切配合,全面启动 减税降费政策宣传活动。
一是组织专题辅导。
县财政局配合县税务局制定了减税降费辅导 培训方案,组织税务干部和纳税人举办了12 场专题培训,参训人员 达2223 人。
同时在办税服务大厅设立了专人专岗,随时为纳税人提 供咨询服务。
此外,全县财税干部也进行了专题知识培训,力争当好 减税降费知识辅导员。
二是开展了“看家乡新变化,送税收新政策”活动。
财税部门通 过税务大厅显示屏、户外宣传栏、电梯内、微信公众号广泛开展减税 降费政策宣传,并建立舆情监控和应对以及信访机制。
组织印制《深 化增值税改革100 问》、《减税降费政策汇编》等资料10 多万份向 纳税人发放。
三是组织企业走访活动。
集中对经开区和乡镇30 多家企业进行了 走访,指导企业对接优惠政策,完善相关管理,获企业好评。
四是组织小微企业座谈会。
累计组织20 多户企业老板和财务人员 进行了座谈,对纳税人进行了减税降费政策宣讲,并征求了与会对象 对完善纳税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五是组织了“创响三相减税降费进园区”系列活动。
活动通过组 织园区内重点企业召开动员会、实地走访、减税降费知识抢答赛等形 式,让企业实实在在感受政策红利,现场气氛热烈,社会反响良好。
六是升级征管系统。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配合省市税务部门对金 三系统进行了全面升级,为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地奠定了实施基础。
(三)正视困难,强化预算保障 县财政认真测算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对当年财政收入的影响,采取 加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力度、努力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及加强非税 收入管理等措施,多渠道筹集资金弥补减收。
同时,强化预算执行约 束,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把预算支出关口; 通过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控、调整财政预算(草拟中)等措施确保“三保”支出和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此外,要 求各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接,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支持,缓解支出压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减税降费政策效应将在后期集中释放。
今年上半年,由于 日实施的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时间不长,对财政收入的影响还不太明显,加之一次性刺激因素的存在,进一步淡化 了政策性减收的影响。
预计下半年财政收入由于缺乏强力的税源支撑,政策性减收效应将集中显现,全年税收同比出现负增长的可能性较大,将对县级财政保障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二)人员素养难以满足改革要求。
随着税收现代化管理进程的 不断推进,信息管税、风险管理的深度运用,对工作要求越来越高,由于干部自身能力素质差异、人员配备有限和年龄结构老化,基层在 高效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方面,压力较大。
(三)政策宣传难以实现“零死角”覆盖。
由于财税干部人员有 限和宣传手段的局限,以及企业财务人员素养的参差不齐,接受和执 行新的减税降费政策还需一个过程,短时间内难以实现“零死角”覆 盖,后段还需再接再厉。
四、几点建议 为实现减税降费和财政增收两不误,我们要在进一步加大减税降 费政策宣传和执行力度,实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应减尽减”的 基础上着力抓好增收节支文章。
(一)在保总量和提质量上下功夫。
一是坚持财税收入“三级包 抓”(县领导、征管部门领导、征管者)责任制,夯实层层抓收入责 任。
二是落实财政收入联席会议和税控联管责任制,及时完善和破解 组织收入中的重大问题,把牢组织收入的主动权。
三是创新征管措施,明确部门责任,落实激励机制,加大征管力度,严防跑冒滴漏,做到 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确保收入任务圆满完成。
四是努力发掘增收刺 激因素。
为努力完成全年预算任务,弥补税收减收“黑洞”,建议政 府加快旱改水和新增耕地指标以及国有资产(土地)资源处置交易进 度,在加速回笼资金为偿债作准备的同时,也为增收提供新。
(二)在壮大财源基础上下功夫。
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 中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和财税政策杠杆作用,努力实现经济增长和 财税增收双赢。
一是用足用活上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企业创新的财 税金融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坚决制 止各种不合理、不合规的企业收费行为,为企业发展营造宽松环境。
二是加大财源建设力度。
积极扶持稻虾产业做大做强,培育新的税收 增长点,留住优质财源,主抓重点财源,培植后续财源,促进财政收 入稳步增长。
三是盘活存量资金,用好增量资金,整合各类产业发展 基金,集中向对县域经济发展拉动作用大、对财政收入贡献高的项目 或领域倾斜,不断夯实县域经济发展基础。
四是倾力推进项目建设。
面对县级财力有限的瓶颈,积极引进社会资金参与经济建设,做好包 装、推介、控险文章,并将其作为经济增长新引擎来培育,拓宽财税 收入渠道,积极打造双赢局面。
五是积极对接上级政策,继续加大争 资立项力度,建立激励机制,调动各部门争取项目资金的积极性。
六 是落实“工业10 条”,全方位激励、扶持企业发展,加速推进新型 工业化进程。
(三)在挖潜节支和争取上级支持上下功夫。
一是继续盘活存量 资金资产。
继续认真开展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及时收回结余资金和连 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统筹用于重点支出。
将各部门长期沉淀闲 置、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以及预计年底难以使用的年初资金,将按规定收回财政或调整用于其他急需支持的项目。
二是大力压减一 般性支出。
从严控制会议费、差旅费、劳务费、“三公”经费等支出,根据项目轻重缓急以及预算评审、绩效等情况,对年初预算进行认真 梳理,进一步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资金,确保2019 年一般性支出同比压减5%以上,将省出的资金优先用于“三 保”。
同时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足额安排“三保”经费预算,确 保“三保”不出问题。
三是积极搞好对接。
养老保险金省级统筹之后,要积极加大向上对接力度,确保全县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第5篇:已研究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
2018年已研究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
一、深化增值税改革
1.2018年5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2.2018年5月1日起,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3.2018年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
二、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
4.将个人所得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5000元/月,设立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三、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5.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将享受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的企业新购进研发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上限,从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6.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7.自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底,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单户授信额度上限,由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四、大力鼓励研发创新
8.自2018年1月1日起,取消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限制;9.自2018年1月1日起,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10.自2018年1月1日起,将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与高新技术企业的限额统一,从工资薪金总额的2.5%提高至8%;11.自2018年7月1日,将目前在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试点的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推广到全国;12.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13.自2018年5 月1 日起,将对纳税人设立的资金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征收的印花税减半,对按件征收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五、清理规范涉企收费
14.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证券期货行业机构监管费;15.将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期限延长至2019年4月30日。符合条件的地区可从今年5月1日起再下调工伤保险费率20%或50%。将阶段性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期限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鼓励企业在降成本、增效益基础上让职工得实惠;
16.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停征排污费和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费;17.2018年6月25日,发文规定禁止向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18.自2018年7月1日以来起, 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在按照《财政部关于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7 〕51号)降低25%的基础上,再统一降低25%;
19.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20.自2018年8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发明专利申请,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期限届满前(已提交答复意见的除外),主动申请撤回的允许退还50%的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21.自2018年8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专利年费的减缴期限由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6年内,延长至10年内;22.自2018年8月1日起, 停征专利收费(国内部分)中的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PCT(《专利合作条约》)专利申请收费(国际阶段部分)中的传送费;23.自2018年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房屋转让手续费;24.自2018年4月1日起,将企业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标准上限从不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降至不超过2倍;
25.自2018年4月1日起,按《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601号),降低部分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标准。
第6篇: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带答案
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
一、单选题
1.2019年1月1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一定的税额幅度内减征部分地方税费,该幅度为(D)。
A.30% B.40% C.45% D.50% 2.2019年1月1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规定的“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和“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元”分别调整为(A)。
A.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 B.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4000万元 C.从业人数不超过25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 D.从业人数不超过25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4000万元 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C)。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C)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A.9 %,9% B.8 %,9% C.9%,10% D.9%,11% 4.张某是销售童装的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5月的销售额为80000元,当月应纳增值税为(C)元
A.0 B.1553 C.2330 D.2400 5.2018年,我国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即:在全国范围内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类)的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是(B)。
A.12.5% B.15% C.20% D.25% 6.2019年,我国大幅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扩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覆盖面,政策调整前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标准上限分别为100万元、工业企业100人(其他企业80人)和工业企业3000万元(其他企业1000万元)。此次调整明确将上述三个标准上限分别提高到(B)。A.300万元、500人、3000万元 B.300万元、300人、5000万元 C.500万元、300人、5000万元 D.500万元、500人、5000万元
7.2019年,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2号),对保险企业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企业所得税进行税前扣除的比例提高至(C)。A.10% B.15% C.18% D.20% 8.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D)。A.分两个年度计算折旧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B.分三个年度计算折旧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C.分四个年度计算折旧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D.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9.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规定,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C)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C)在税前摊销。
A.50%,100% B.75% ,150% C.75%,175% D.100% ,150% 10.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比例限额由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提高至(C)。A.4% B.5% C.8% D.14% 11.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规定,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这个抵扣比例是(C)。
A.50% B.60% C.70% D.80% 12.2018年1月1日后投资新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或投资额超过150亿元,且经营期在(D)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A.3 B.5 C.10 D.15 13.根据2018年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从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年(D)。
A.24000元 B.40000元 C.50000元 D.60000元 14.根据2018年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B)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A.90天 B.183天 C.6个月 D.1年
15.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B)内办理汇算清缴。
A.1月1日至6月30日 B.3月1日至6月30日 C.3月1日至5月31日 D.4月1日至6月30日
16.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关于继续教育的扣除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B)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A.300 B.400 C.500 D.800 17.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关于子女教育的扣除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B)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其中,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A.800 B.1000 C.1200 D.1500 18.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关于大病医疗的扣除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D)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A.10000元;60000元 B.12000元;65000元 C.15000元;70000元 D.15000元;80000元
19.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在取得所得的(A)前办理汇算清缴。
A.次年3月31日前 B.次年4月30日前 C.次年5月31日前 D.次年6月30日前 20.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7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符合改制重组条件的企业(B)土地增值税。
A.减半征收 B.暂不征收 C.查账征收 D.核定征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自(C)开始施行? A.2016年12月25日 B.2017年1月1日 C.2018年1月1日 D.2019年6月1日
2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水污染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0%的,减按(A)征收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水污染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减按征收环境保护税。
A.75%,50% B.80%,50% C.75%,60% D.80%,60% 2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规定,烟叶税的纳税人是(B)。A.种烟农民 B.烟草公司或烟草收购站 C.卷烟厂 D.卷烟零售店
24.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75号公告)规定,对购置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C)车辆购置税。A.减半征收 B.减按75%征收 C.免征 D.正常征收
25.2016年,我国取消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将“化妆品”税目名称更名为“高档化妆品”,税率从30%降至(A)。A.15% B.18% C.20% D.25% 26.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起,航空公司应缴纳民航发展基金征收标准降低幅度为(D)。
A.20% B.30% C.40% D.50% 27、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起,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C)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A.5% B.10% C.15% D.20% 28、某单位(一般纳税人按月纳税)2018年11月购入一层写字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入写字楼的不动产进项税额在2018年12月申报抵扣了60%,剩下的40%最早可在2019年(B)申报抵扣。A.1月 B.4月 C.11月 D.12月
29、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B)。
A.8年 B.10年 C.15年 D.20年
30、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本人如果没有综合所得的,应当减除费用每年(D)。
A.24000元 B.40000元 C.50000元 D.60000元 31、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起,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低幅度是(D)。
A.20% B.30% C.40% D.50% 32、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起,对申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不动产登记费由原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550元,减按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A)元收取。A.80 B.180 C.280 D.380 33.在“营改增”分地区、分行业再到全面试点的基础上,2017年,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B)这一档税率。A.16% B.13% C.10% D.3% 34、2018年我国统一所有行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经营规模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D)及以下。
A.50万元 B.80万元 C.180万元 D.500万元 35、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B)的纳税人。如果该纳税人四项服务销售额的占比符合条件,则可以适用加计抵减进项税额的政策。A.25% B.50% C.75% D.90% 36、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A是答案
A.13%,9% B.14%,9% C.12%,8% D.15%,7% 37、根据《关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6号)规定,将适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的行业范围扩大至(A)。A.全部制造业领域
B.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 C.轻工、纺织、机械、汽车四个领域重点行业
D.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等38、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明确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C)起先行施行新的减除费用标准(俗称“起征点”)和税率表。A.2018年8月31日 B.2018年9月1日 C.2018年10月1日 D.2018年11月1日
39、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规定,个人所得税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的相关资料应当留存(B)。A.1年 B.5年 C.10年 D.永久
40、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关于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C)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A.800 B.900 C.1000 D.1500 41、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关于赡养老人的扣除规定,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C)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C)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A.1000元,1000元 B.1500元,1500元 C.2000元,2000元 D.2500元,2500元 4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A)。
A.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B.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5%)×5% C.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6%)×6% D.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2% 43、2018年9月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1号),明确自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单户授信额度上限提高到(B)。
A.200万元 B.500万元 C.800万元 D.1000万元
44、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 对月销售额(A)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A.10万 B.11万 C.12万 D.15万45、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D)。
A.落实税收中性原则 B.落实税收效率原则 C.落实税收公平原则 D.落实税收法定原则46、2019年2月2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规定符合条件的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C)。
A.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 B.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C.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 D.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47、某单位(一般纳税人按月纳税)2019年4月购入一间商铺,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入商铺的不动产进项税额(A)抵扣。A.在购进不动产的当期一次性 B.应当分两年 C.不允许 D.以上都不对 48、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A)。
A.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B.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销项项构成比例×60% C.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40% D.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50% 49、2019年5月,某企业(一般纳税人按月纳税)对已使用过3年的不动产进行改建,改建中发生进项税20万元,改建工程当月完工并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B)。A.该企业此项业务不能抵扣进项税 B.2019年5月起可抵扣进项税20万元 C.2019年5月起可抵扣进项税12万元 D.2020年5月起可抵扣进项税8万元 50、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规定,关于企业委托境外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以下说法错误的是(D)。
A.企业委托境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可以加计扣除
B.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 C.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
D.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5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 2019年新出台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引入新的计税方法,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应纳税所得额分为两段计算,一是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二是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A)。A.5%,10% B.5%,20% C.10%,20% D.15%,20% 52、2018年1月1日后投资新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A.3 B.5 C.10 D.15 53、下列各项中,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的是(D)。A.企业职工教育经费 B.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C.保险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D.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
54.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关于继续教育的扣除规定,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C)元定额扣除。
A.800 B.3200 C.3600 D.4800 55、2011年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工薪资金的税率表由5%—45%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变更为现在的(A)。A.3%—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B.5%—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C.3%—45%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D.5%—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56、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关于子女教育的扣除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B)的相关支出,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定额扣除。A.课外辅导班 B.全日制学历教育 C.兴趣辅导班 D.家庭教师辅导
57、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关于住房租金的扣除规定,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元;除前述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A)元。A.1500元; 1100元; 800元 B.1400元; 1200元; 900元 C.1600元; 1000元; 800元 D.1700元; 1400元; 1000元
58、根据2018年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的,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B),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A.20% B.30% C.40% D.50% 59、财政部门户网公布的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显示,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自2013年以来由185项减少至(A)项。A.49 B.52 C.60 D.72 二、多选题
1.2019年2月2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规定,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可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其中“重点群体”具体包括:(ABCD)。A.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B.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 C.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D.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
2.2019年6月28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76号),进一步加大了社区家庭服务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力度,具体政策包括(ABCD)。
A.对社区家庭服务机构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B.对社区家庭服务机构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C.对社区家庭服务机构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免征契税
D.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3.2019年4月1日起,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将增值税税率从16%、10%、6%三档变为(ACD)三档。
A.13% B.11% C.9% D.6% 4.符合条件并经认定的非营利组织,其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非营利性收入包括(BCD)。
A.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B.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C.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D.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关于大病医疗的扣除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BCD)。A.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B.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C.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
D.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 6.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关于子女教育的扣除规定,子女教育支出的扣除主体与标准是(BC)。A.父母(含监护人)各扣除100% B.父母(含监护人)各扣除50% C.父母(含监护人)选择一方扣除100% D.不是父母,担任监护人的,扣除50% 7.根据2018年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综合所得包括(ABCD)。A.工资薪金所得 B.劳务报酬所得 C.稿酬所得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8.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AB)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A.国家级 B.省级 C.市级 D.县级
9.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3号)规定,下列资源税优惠政策正确的是(ABCDE)。A.对油田范围内运输稠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征资源税。B.对稠油、高凝油和高含硫天然气资源税减征40%。C.对三次采油资源税减征30%。
D.对低丰度油气田资源税暂减征20%。E.对深水油气田资源税减征30%。10.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914号)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起降低征收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AB)。
A.因私普通护照费 B.商标续展注册费 C.排污费 D.河道采砂管理费
11.根据《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或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ABCD)。
A.出入境检验检疫费 B.白蚁防治费 C.房屋转让手续费 D.船舶登记费 12.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有关水运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92号)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取消的水运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BC)。
A.水土保持补偿费 B.船舶港务费 C.船舶临时登记费 D.仲裁收费
13.2017年10月2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将金融机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范围由农户扩大到(BCD)。
A.大中型企业 B.小型企业 C.微型企业 D.个体工商户 14.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关于赡养老人的扣除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BCD)。A.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B.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C.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D.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15.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关于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规定,纳税人已婚且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BC)。
A.两套均可扣除 B.选择一套房由购买方扣除
C.对各自购买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D.两套均不可扣除 16.根据2018年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时,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应当减除(ABCD)。
A.费用60000元 B.专项扣除 C.专项附加扣除 D.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17.根据2018年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非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C)。
A.适用3%至45%的超额累计税率 B.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C.不办理汇算清缴 D.年度终了后,应当办理汇算清缴 18.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下列哪项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ACD)A.工资薪金所得 B.经营所得 C.财产转让所得 D.劳务报酬所得 19.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ABCD),实现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全覆盖,打通税收抵扣链条,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升级。A.建筑业 B.房地产业 C.金融业 D.生活服务业 20.根据《关于免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53号)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起,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ABC)。A.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B.不动产登记费
C.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确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D.以上都不是
21.根据2018年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下列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有(ACD)。
A.国债利息 B.工资薪金 C.救济金 D.保险赔款
22.烟产品消费税是控制烟草消费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对卷烟在(AB D)环节征收消费税。
A.生产 B.批发 C.零售 D.进口
23.2019年,我国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具体措施主要包括(ABCD)。A.深化增值税改革 B.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 C.落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D.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经营服务性收费 24.根据2018年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ABCDE)。A.子女教育 B.继续教育 C.大病医疗 D.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 E.赡养老人 25.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关于子女教育的扣除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BCD)。A.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B.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亦可扣除
C.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D.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26.《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对赡养老人中所提及的父母和子女教育中所提及的子女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父母是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其中子女是指(ABCD)。A.婚生子女 B.非婚生子女 C.继子女 D.养子女
27.消费税自1994年开征以来,经过多轮调整。截至目前,征收消费税的有(ABCD)等税目。
A.烟 B.酒 C.成品油 D.小汽车
28.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2016〕78号)规定,自2016年9月1日起,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申请减缴的专利收费包括(ABCD)。
A.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B.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C.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D.复审费
29.财政部门户网公布的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显示,目前保留的政府性基金包括:(CD)。
A.城市公用事业附加 B.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C.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 D.森林植被恢复费
三、判断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对
NO.错YES.对
2.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 对 NO.错YES.对
3.自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 NO.错YES.对
4.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错 NO.错YES.对
5.自2019年4月1日起,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由分两年抵扣改为一次性全额抵扣,此举会减少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
错 NO.错YES.对
6.自2019年4月1日起,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可计算抵扣增值税。对 NO.错YES.对
7.自2019年1月1日起,将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的行业范围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对 NO.错YES.对
8.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国个人所得税制从分类税制转变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对 NO.错YES.对
9.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对
NO.错YES.对
10.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关于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对 NO.错YES.对
11.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不得扣除。对 NO.错YES.对
12.城市维护建设税实行三档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对 NO.错YES.对
13.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强调要“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和“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对 NO.错YES.对
14.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对 NO.错YES.对
15.对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对 NO.错YES.对
16.2017年6月,在分级管理、分级公布的基础上,财政部在门户网站上集中公布了中央和地方收费目录清单,实现全国“一张网”动态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一张网”之外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不得收取。对 NO.错YES.对
17.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错 NO.错
YES.对
【解析】 居民纳税人要办理,非居民不办理。
18.增值税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办理免抵退税后,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对 NO.错YES.对
19.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委托境外机构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可按规定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对 NO.错YES.对
20.自2018年10月1日起,纳税人可以享受“六项专项附加扣除”。错 NO.错YES.对
【解析】20 19年1月起
2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5年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其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错 NO.错YES.对
【解析】最新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其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任一年度中有一次离境超过30天的,其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的连续年限重新起算。
22.自2016年2月1日起,企业不再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育林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对 NO.错YES.对
23.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错 NO.错YES.对
【解析】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4.非居民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错 NO.错YES.对
25.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并不得结转。错 NO.错YES.对
【解析】可以结转
26.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对 NO.错YES.对
27.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能结转以后年度扣除。对
NO.错YES.对
28.个人所得税用于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向收款单位索取发票、财政票据、支出凭证,收款单位不能拒绝提供。对 NO.错YES.对 29.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关于继续教育的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6个月。错 NO.错YES.对 【解析】48个月
第7篇: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聚焦聚焦减税降费
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聚焦聚焦减税降费
2018
9.18.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把已定减税降费措施切实落实到位,确保社保费现有征收政策稳定;部署加大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有效投资,以扩大内需推进结构优化民生改善;确定促进外贸增长和通关便利化的措施。
会议强调,在当前国际形势错综复杂情况下,要进一步激发我国市场活力,一个关键举措是要加大简政减税降费力度。要把减税降费措施切实落实到位,对落实情况开展检查核实,决不允许拖延和打折扣,决不允许自行其是。要按照国务院明确的“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已定部署,在机构改革中确保社保费现有征收政策稳定,有关部门要加强督查,严禁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违反规定的要坚决纠正,坚决查处征管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同时,要抓紧研究提出降低社保费率方案,与征收体制改革同步实施。
9.12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在全国有序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持续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决定再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三分之一以上并简化审批,为市场主体减负;听取清理证明事项工作进展汇报,要求加大力度消除群众办事烦忧。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向全国有序推开已在上海自贸区等试点的“证照分离”改革,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力。会议决定,按照该放给市场的放足放到位、该政府管的管好管到位的要求,从今年11月10日起,在全国对第一批上百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照后减证”,对不必要设定审批、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可由行业自律管理的事项直接取消审批或改为备案,并加强市场经营过程的监管;对目前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行为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由市场主体作出承诺、达到审批条件即可获批经营,发现与承诺不符的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并从重处罚;对涉及公众健康和安全等不宜采取告知承诺方式的审批事项,要优化准入服务,分门别类减少申报材料和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透明度,为创业创新主体进入市场消除障碍。会议强调,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在放宽准入的同时要把更多力量放到创新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上,加强公正监管。
会议决定,在确保质量安全、公正监管的前提下,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简化审批程序。一是再取消14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使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类别进一步从38类减至24类。对取消许可的一些涉及公众健康和安全、环境保护等产品,可转为强制性认证,列出正面清单并向社会公示,强制性认证费用原则上由财政负担。采取支持措施,鼓励企业开展自愿认证,推动树立品牌、拓展市场。二是对保留的生产许可证简化审批程序。将发证机关组织的发证前产品检验改由企业在申请时提交符合要求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对除危险化学品外的省级发证产品实行现场审查后置,企业提交相关材料并作出质量安全承诺后即可领取许可证。三是推行“一企一证”,对一家企业生产不同类别产品的只发一张许可证。会议要求,要落实监管责任,强化证后监管,推动“中国制造”提质升级。
9.6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为广大群众减负;决定完善政策确保创投基金税负总体不增;部署打造“双创”升级版,增强带动就业能力、科技创新力和产业发展活力;通过《专利代理条例(修订草案)》。会议指出,全面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是我国前所未有的重大税制改革。要在确保10月1日起如期将个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并适用新税率表的同时,抓紧按照让广大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的要求,明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普通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和标准,使群众应纳税收入在减除基本费用标准的基础上,再享有教育、医疗、养老等多方面附加扣除,确保扣除后的应纳税收入起点明显高于5000元,进一步减轻群众税收负担,增加居民实际收入、增强消费能力。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依法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今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还将动态调整。会议强调,目前全国养老金累计结余较多,可以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同时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以激发市场活力,引导社会预期向好。
8.30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今年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汇报,决定再推新举措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部署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减轻药费负担。
会议指出,减税降费是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保持宏观经济稳中向好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措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创业创新等积极效应不断显现。会议确定,在实施好已出台措施的同时,再推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新举措。一是对因去产能和调结构等政策性停产停业企业给予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对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给予税收减免、对涉农贷款量大的邮政储蓄银行涉农贷款利息收入允许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3%税率缴纳增值税。二是为鼓励增加小微企业贷款,从今年9月1日至2020年底,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单户授信额度上限,由此前已确定的500万元进一步提高到1000万元。三是为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鼓励和吸引境外资本参与国内经济发展,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期限暂定3年,完善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采取上述措施,预计全年再减轻企业税负超过450亿元。会议要求,已定和新定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要尽快落实到位,国务院督查组和审计署要加强督查推动,各部门都要主动拿出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的措施,让企业和群众切实有感受。
7.2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2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更好发挥财政金融政策作用,支持扩内需调结构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确定围绕补短板、增后劲、惠民生推动有效投资的措施。
会议听取了财政金融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汇报,要求保持宏观政策稳定,坚持不搞“大水漫灌”式强刺激,根据形势变化相机预调微调、定向调控,应对好外部环境不确定性,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财政金融政策要协同发力,更有效服务实体经济,更有力服务宏观大局。一是积极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聚焦减税降费,在确保全年减轻市场主体税费负担1.1万亿元以上的基础上,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初步测算全年可减税650亿元。对已确定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增值税留抵退税返还的1130亿元在9月底前要基本完成。加强相关方面衔接,加快今年1.35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进度,在推动在建基础设施项目上早见成效。二是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松紧适度。保持适度的社会融资规模和流动性合理充裕,疏通货币信贷政策传导机制,落实好已出台的各项措施。通过实施台账管理等,建立责任制,把支小再贷款、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免征增值税等政策抓紧落实到位。引导金融机构将降准资金用于支持小微企业、市场化债转股等。鼓励商业银行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豁免发行人连续盈利要求。三是加快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出资到位,努力实现每年新增支持15万家(次)小微企业和1400亿元贷款目标。对拓展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规模、降低费用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给予奖补。四是坚决出清“僵尸企业”,减少无效资金占用。继续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及活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7.18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综合竞争力、巩固经济稳中向好;确定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措施,以“一网通办”更加便利群众办事创业。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各地区、各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取得积极成效。要更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调动人的积极性和社会创造力,聚焦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痛点难点,突出重点,把该放的权利放给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创业创新活力。一是再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等17项行政许可等事项,其中6项提请修法后取消。二是年底前实现海关与检验检疫业务全面融合,统一申报单证、统一现场执法等。简化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改由海关直接使用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数据办理登记。三是优化办税服务,大幅压缩企业办理纳税时间。不动产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年底前分别压缩至15个、7个工作日内。四是加快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政府定标准、强监管,企业作承诺、守信用,最终实现企业投资一般“零审批”。五是抓紧出台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的承诺,废止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定,严厉查处侵权假冒、违规收费等行为。六是在全国逐步推开营商环境评价,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加大正向激励。将部分地方实施的政务服务“一站式”办理、涉税业务“通办”、套餐式集成服务、“互联网+医保”、民生服务“指尖”办理、跨区域协同监管等28项市场欢迎、群众认可的做法向更大范围推广。
6.27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2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情况汇报;部署调整运输结构提高运输效率,降低实体经济物流成本。
会议指出,调整运输结构、提高综合运输效率,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对提升实体经济竞争力至关重要。会议确定,一是循序渐进、突出重点,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更好发挥铁路在大宗物资运输、长距离运输中的骨干作用。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带动有效投资,力争到2020年大宗货物年货运量在150万吨以上的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接入铁路专用线比例、沿海重要港区铁路进港率分别达80%、60%以上。着力提高沿长江重要港区铁路进港率。二是加快发展多式联运。健全标准体系。推进城市生产生活物资公铁联运。发展铁路集装箱运输,推进海铁联运、铁水联运。开展全程冷链运输等试点,积极发展电商快递班列。三是推动船、车、班列、港口、场站、货物等信息开放共享,实现到达交付、通关查验、转账结算等“一站式”线上服务。推进公路货运车辆标准化,促进公路货运行业创新发展。四是进一步清理运输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有关部门要开展督查,着力解决“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规范铁路货运收费,取缔不合理收费,纠正偏高收费,降低物流费用。五是引导和规范交通运输领域“互联网+”新业态公平竞争、健康发展,防范和消除安全隐患。
6.20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持续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确定加快已在境外上市新药审批、落实抗癌药降价措施、强化短缺药供应保障;通过《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草案)》。
会议指出,要坚持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和金融稳定运行,加强政策统筹协调,巩固经济稳中向好态势,增强市场信心,促进比较充分就业,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会议确定了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措施:一是增加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再贷款、再贴现额度,下调支小再贷款利率。完善考核机制,实现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有贷款余额户数高于上年同期水平。二是从今年9月1日至2020年底,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单户授信额度上限,由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担保金额占比不低于80%,其中支持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及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的担保金额占比不低于50%。三是禁止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减少融资附加费用。四是支持银行开拓小微企业市场,运用定向降准等货币政策工具,增强小微信贷供给能力,加快已签约债转股项目落地。鼓励未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的银行增设社区、小微支行。五是将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纳入中期借贷便利合格抵押品范围。6.6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进管理方式改革和创新,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决定全面清理各类证明事项,更多消除群众和企业办事烦恼;确定进一步建设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措施,以诚信立身兴业。会议决定,顺应企业和群众呼声,全面清理各类证明事项。一是对国务院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证明事项,可直接取消的要立即停止执行,并抓紧修改或废止规章、文件。年底前先行取消申请施工许可证时需提交的资金到位证明等一批证明事项。二是对法律法规有规定,但可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间核查等涵盖或替代的证明事项,要提请修法,依托信息共享和信用体系予以取消。三是对各地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除地方性法规规定外,最晚应于年底前取消。四是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公布取消和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对确需保留的要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办理指南等。清单之外,政府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索要证明。5.16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1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决定在全国推开外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确定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物流成本的措施。
为进一步促进物流降本增效,会议确定,一是从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物流企业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从今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二是今年底前,实现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简并货运车辆认证许可,对未改变关键结构参数的车型实行备案管理。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对货运车辆推行跨省异地检验。制定货车加装尾板国家标准,完善管理。三是推动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简化物流企业分支机构设立手续。采取上述措施,加上增值税率调整后相应下调铁路运价,预计全年降低物流成本120多亿元。会议要求积极发展公路、铁路、水运多式联运,进一步提升物流效率。4.25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7项减税措施,支持创业创新和小微企业发展;部署对银行普惠金融服务实施监管考核,确保今年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下降。
为降低创业创新成本、增强小微企业发展动力、促进扩大就业,会议决定,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大减税力度,一是将享受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的企业新购进研发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上限,从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二是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以上两项措施实施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三是取消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限制。四是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五是将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与高新技术企业的限额统一,从2.5%提高至8%。前述三项措施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六是从5月1日起,将对纳税人设立的资金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征收的印花税减半,对按件征收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七是将目前在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试点的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推广到全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有关优惠政策分别自1月1日和7月1日起执行。采取以上7项措施,预计全年将再为企业减轻税负600多亿元。4.4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减少涉企收费,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听取宽带网络提速降费工作汇报,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和信息消费;确定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创新措施,更大力度吸引人才。
为落实党中央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会议确定,一是将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期限延长至2019年4月30日。符合条件的地区可从今年5月1日起再下调工伤保险费率20%或50%。将阶段性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期限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鼓励企业在降成本、增效益基础上让职工得实惠。二是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在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中推广使用银行保函。三是将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在去年已降低25%的基础上,从7月1日起按原标准再降低25%。从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8月1日起停征专利登记费等收费,延长专利年费减缴期限。四是将企业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标准上限从不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降至不超过2倍。政府要继续做好保障残疾人就业工作。五是清理规范物流、能源等收费。确保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降价效果要组织第三方评估。加快合并货运车辆年检年审,推动降低港口、高速公路、天然气输配等收费。以上措施全年可减轻企业负担3000多亿元。会议要求加大督查,确保降费到位,并规范收费权。
会议指出,按照国务院部署,近年来网络提速降费成效明显。下一步,要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任务,围绕促进经济升级和扩大消费,督促电信企业加大降费力度,7月1日起取消流量“漫游”费,确保今年流量资费降幅30%以上,推动家庭宽带降价30%、中小企业专线降价10%—15%,进一步降低国际及港澳台漫游资费。加快高速宽带城乡全覆盖,今年提前实现98%行政村通光纤,重点支持边远地区等第四代移动通信基站建设,推动飞机上互联网接入业务,支持在酒店、机场、车站等扩大免费上网范围。
1.3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确定加大支持基础科学研究的措施,提升原始创新能力。
会议指出,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综合竞争力。按照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改革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大力改善营商环境,取得积极进展,但仍有不少“短板”。必须针对市场和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多推“啃硬骨头”的举措。软硬环境都重要,硬环境要继续改善,更要在软环境建设上不断有新突破,让企业和群众更多受益。一要以简政减税减费为重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对企业开办、纳税、施工许可、水电气报装、不动产登记等事项大幅精简审批、压缩办理时间。进一步清理取消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降低通关环节费用。大力推动降电价。促进“证照分离”改革扩容提速。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原则,积极推进综合监管和检查信息公开。加快建立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制定失信守信黑红名单及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布。二要严格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产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政府要严守承诺,不能新官不理旧账、对企业不公平对待或搞地方保护。保障不同所有制企业在资质许可、政府采购、科技项目、标准制定等方面公平待遇,坚决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全国推行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和工商登记“单一窗口、单一表格”。三要借鉴国际经验,抓紧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机制,逐步在全国推行。会议决定,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对提升办理建筑许可和跨境贸易便利度开展专项行动。实行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并联限时审批,简化施工许可等手续。对跨境贸易建立跨部门一次性联合检查机制。打造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办事便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厚潜力。
2017年
11.22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2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依法保护产权工作汇报,以更有效的制度促进各类市场主体立恒心增信心;决定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持续为企业减轻负担。
会议指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持续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增强企业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在今年各地区各部门已出台清费措施为企业减负1750亿元的基础上,会议决定,一是加大对已出台清费减负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防止不合理收费死灰复燃。抓紧推动将货运车辆年检年审合并、落实优化电信网和互联网网间结算价格措施,再为企业减负150亿元。二是加快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全国“一张网”建设,用公开透明和社会监督遏制乱收费。年内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必须公布收费目录清单。坚持依法有据、问题导向,进一步压缩中央和地方层面收费项目,该取消的收费要坚决取消,新设收费项目必须依法严格审批。三是各地区、各部门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一些应由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由原来的面向社会收费改由财政给予保障。依托中国政府网等平台,各方协同构建信息发布、投诉举报和查处机制,坚决惩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让企业和群众获得减负让利的实惠。
9.27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推进中央企业重组整合工作汇报,以改革促进结构优化效益提升;部署强化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支持和金融服务,进一步增强经济活力巩固发展基础。
会议指出,加大对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特别是推动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有利于促进创业创新和新动能成长、扩大就业、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和包容性。2013年以来,国务院出台一系列措施,加大差异化政策支持,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强化小微企业融资服务,2017年6月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2.6万亿元,是2012年末的1.95倍,占全部企业贷款的32%。会议决定,在狠抓现有政策落实的同时,采取减税、定向降准等手段,激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一是从2017年12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将金融机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范围由农户扩大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享受免税的贷款额度上限从单户授信10万元扩大到100万元。二是将小微企业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两项政策优惠期限延长至2020年。三是推动国有大型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在基层落地,对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及农户生产经营、创业担保等贷款增量或余额达到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实施定向降准,并适当给予再贷款支持。支持扩大小微企业金融债券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四是大力支持发展政策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尽快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推动省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向市县延伸,3年内建成覆盖省、市、县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农业企业融资发展予以支持。五是适度放宽对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申请人有关商业贷款记录的限制条件,简化抵押权续期登记、不良资产处置等流程。加快金融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应用,帮助小微企业及时便捷获得金融服务。
9.6.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并再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使营商环境更加公平公正;确定推进质量认证体系建设的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中国制造品质。
会议指出,扩大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提高营商环境竞争力、释放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以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会议决定,将2015年上海浦东新区率先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清理116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做法推广到天津、辽宁、浙江、福建、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10个自贸试验区,继续探索破解企业面临的“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打通“最后一公里”。一是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把营业执照与能分离的许可类证相分离,并根据地方实际采取其他管理办法,实现持照即可经营。上海浦东新区已试点的116项许可事项在上述区域适用,期限同样截至2018年12月21日。经省级政府批准后,有条件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也可推广这些改革措施。另外,对其他不涉及修改法律法规、国务院文件的行政审批等事项,地方可自行确定是否复制自贸试验区试点做法。二是对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企业能够自主管理以及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可以达到原来设定证照目的的事项,要逐步取消或改为备案管理。将与经营活动相关、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证照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三是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制后,要完善信用评级、信息公示抽查等措施,推进综合监管,促进部门间业务协同,更大便利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会议同时决定,再取消物业服务企业一级资质核定、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核准等5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以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审批等2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许可事项,其中23项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法取消。至此本届政府以来累计削减审批事项697项,约占总数的41%。会议要求,审批取消后,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要强化,防止出现监管空白,坚决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7.28.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大引进外资力度,营造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环境;确定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措施,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部署积极稳妥化解累积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听取建立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工作汇报,推动从源头上清费减负。
会议指出,按照国务院部署,财政部已于6月底按时公布运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实现对全国所有合法合规收费“一张网”全覆盖。本届政府以来,中央行政事业性收费已由185项减至51项、地方减至每个省份平均14项,政府性基金由30项减到21项。下一步要以“一张网”为标杆,对各地各部门收费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地方进一步清理收费,健全投诉处理机制,让企业更多受益。
6.14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取消和下放一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简化审批程序,促进制造业创新和提质;决定在部分省(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推动经济绿色转型升级。
会议指出,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关键支撑。按照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简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和审批程序,并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有利于放宽市场准入、激发社会投资活力、促进“中国制造”品质升级。经过多轮改革特别是2015年以来持续加大改革力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已从最初的487类缩减到目前的60类,许可前置条件大幅取消。会议决定,按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一是进一步压减生产许可。对能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质量安全的输水管、蓄电池等19类产品取消事前生产许可;对产品质量较稳定,但与大众消费密切相关、直接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的电热毯、摩托车乘员头盔等产品,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实行强制性认证,不再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经上述调整后,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将减至38类。同时,对仍需实施生产许可,且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有效的化肥等8类产品,将许可权限下放给地方质检部门。二是授权质检总局在部分地区和行业试点简化生产许可证审批程序。取消发证前产品检验环节,改由企业提交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将前置审查改为后置,企业提交申请并作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承诺后,可以先领取生产许可证再接受现场审查,实行“先证后核”。后续监管如发现不符合要求,即依法撤销许可证。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双随机”方式加大抽查力度,增加抽查频次和品种,扩大覆盖面,尤其对此次取消许可管理的产品要实现抽查全覆盖。
6.7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新的降费措施,要求兑现全年为企业减负万亿元的承诺;部署新建一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和经济转型升级;通过《志愿服务条例(草案)》。
会议指出,持续推出减税降费措施,让企业轻装上阵,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我国竞争新优势的重要举措。会议确定,在今年已出台4批政策减税降费7180亿元的基础上,从今年7月1日起,一是将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二是清理能源领域政府非税收入电价附加,取消其中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降低25%。三是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农药实验费、公安部门相关证照费等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四是暂免征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费。采取上述新措施,预计每年可再减轻企业负担2830亿元,合计全年为企业减负超过1万亿元,其中降费占60%以上。会议要求,要加强督促检查,尽快把减税降费政策不打折扣地落到实处,让广大企业真正受益。下一步,各级政府要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国务院主管部门要在7月1日前上网公布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实现全国“一张网”动态化管理,从源头上防范乱收费,决不让已“瘦身”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反弹。
5.17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1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减少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和降低物流用能成本,为企业减负助力;部署以试点示范推进《中国制造2025》深入实施,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会议确定,在落实好前期已出台涉企减负政策的基础上,再推出一批新的降费措施。一是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取消电网公司向铁路运输企业收取的电气化铁路还贷电价,等额下浮铁路货物运价。将货运车辆年检和年审依法合并,减轻检验检测费用负担。取消甘肃、青海、内蒙古、宁夏四省(区)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加大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实施力度。二是推进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合理降低输配电价格。扩大发电企业和用户直接交易规模。调整电价结构,通过取消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降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适当降低脱硫脱硝电价等措施,减轻企业用电负担。采取降低管道运输价格、清理查处乱收费等措施,降低省内天然气管网输配价格。三是减少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审批部门开展技术性服务一律由其自行支付费用。取消行业协会商会不合理收费项目,对保留的项目降低偏高收费标准。规范金融机构收费行为,深化商业车险改革减轻企业保费负担。实施上述措施,一年将减轻企业负担约1200亿元。会议要求,对各类乱收费行为要抓典型,坚决曝光、重拳治理。全面推开涉企收费公示制,各级地方政府要在年内对外公布涉企收费清单。
2.8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持续为实体经济减负;部署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推动产业升级发展;确定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政策措施,夯实粮食安全和现代农业基础;通过《农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会议指出,大力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是贯彻稳中求进总基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深化简政放权的关键内容。2013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持续推出减费降费措施,中央层面统一取消、停征、减免涉企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496项,地方取消收费600项以上,2015年以来又出台了一系列减少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和企业社保费用支出的举措。但必须看到,目前收费名目较多、乱收费等问题依然突出,给企业加重负担。下一步,要深化认识,深挖潜力,国务院部门要带头以更大决心进一步清理和降低涉企收费,尽快推出一批制度性、管长远、见实效的清费举措,加大审计、督查力度,坚决取消事业单位不合理收费,坚决杜绝中介机构利用政府影响违规收费,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强制企业入会或违规收费。要抓紧建立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切实减少涉企收费自由裁量权。让企业和群众切实得到实惠,为市场增添活力。
1.4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取消一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并清理规范一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审议通过“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推动营造公平法治便捷透明的市场环境;部署创新政府管理优化政府服务,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
会议指出,要按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不断推向纵深,进一步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办事创业环境。会议决定,一是在本届政府已取消230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核准、棉花加工资质认定等53项许可,其中14项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法取消。下一步要抓紧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许可事项制定清单,未列入清单的一律取消。二是再取消与法律职业资格认定、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审批等有关的20项中介服务事项。积极探索将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逐步改为政府购买。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第8篇:发挥党员作用确保减税降费取得实效
发挥党员作用确保减税降费取得实效
国家税务总局xx把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作为首要责任,充分发挥党员的带头作用和党组织的堡垒作用,强化党员的责任担当意识,打出优惠政策落实“组合拳”,助力减税降费落地生根。今年截止4月末,已有x余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增值税起征点提高红利x余万元。
发挥党组织堡垒作用,把减税降费作为党委工作首要职责。发挥局党委书记的以上率下示范作用和党委班子率先垂范的引领作用,是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取得成效果的关键。这个局把减税降费作为“一把手”工程,建立了局长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政策制定组、征管核算组、督察督办组、服务宣传组等工作组,统筹抓好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落实,做到职责范围清晰,任务目标明确。班子成员带队上门为纳税人提供“一对一”“点对点”辅导x余户次。局长x同志带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针对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x家企业的实际情况,深入开展调研,了解企业情况。针对企业发展现状情况,对企业开展“一对一、面对面”式的纳税辅导,帮助企业完善财务相关制度,充分享受减税降费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有针对性的进行现场“授课”,细致解答了该企业可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关心的其他相关费用所得计算问题也进行了耐心讲解,与企业一起算清减税降费“优惠账”,坚定企业发展信心。在办税服务厅,该局结合年轻人多的特点,成立了减税降费青年志愿服务队,与办税服务厅设立的党员先锋岗一起,以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为重点,全面落实各项服务制度,建立减税降费投诉快速处理机制,确保对纳税人的相关问题及时解答、事项及时办理。其他班子成员都按统一分工,带领业务骨干深入到辖区纳税人中间,送政策,问需求,面对面了解企业在落实减税降费税收政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帮助企业化解各类疑难问题。分局税源管理干部组成了党员先锋队,以支部党员为核心的3个工作组共32人,将落实减税降费工作的责任措施细化到每个岗位、每位税收管理员,点对点落实到辖区内每一户纳税人,确保责任到人、辅导到户,确保企业享受优惠“一个都不少”。担负政策落实主要职责的x分局副局长x虽然58岁临近退休.宣传辅导全覆盖。在原有宣传成果的基础上再提高,深入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多家银行,切实将减税降费政策送到身边,召开社保费操作系统培训,在培训中为缴费人普及减税降费政策,发放减税降费宣传资料,方便纳税人获知税收政策。同时,结合各类活动进行新政策的宣传辅导:结合党建活动,在党员活动日将减税降费作为学习和活动的重点,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强化责任心、使命感;利用“线上
+线下”的辅导方式进行大规模、覆盖式宣传,不断加大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推送力度,确保政策宣传辅导面达100%。
纳税服务再升级。创新办税服务模式,持续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化的办税渠道,安排业务骨干,主动对接纳税人,安排和引导好纳税人办理业务。开设减税降费服务专窗,增强政策服务精准度与针对性,减少排队等候时间,有效引导和分流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和自助办税服务终端机办理业务。建立小微企业诉求和意见快速响应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问题。征期内,时刻关注小微企业申报情况,有应享受未享受优惠的情况及时通知纳税人进行更正申报,确保政策全面落实,纳税人百分百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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