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河长制实施方案(精选8篇)_山东省河长制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时间:2022-07-25 08:05:12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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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河长制实施方案

西阳泽乡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深化河长制管理、落实治理

责任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相关精神,全面深化“河长制”管理,针对前期各条河道摸排发现的各种问题进行落地整改,切实做到排查一个问题、消除一个污染源头,有效提高河道整治的进度和力度,逐步实现“水清,岸绿,景美”这一目标,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领导

调整西阳泽乡领导小组: 组

长:王献民 齐亮 常务副组长:田会元 副组长:孟伟光 蔺军伍

成员:刘瑞利 吕志刚 齐力岗 栗吉庙 刘洋波 孙旭光 高淼森 郭清风 白玉龙 安东风 董绪平 何栋贤

下设办公室,全面牵头协调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主

任:刘洋波 成 员:冯晓丹 冯锐 李靖

二、职责分工

河道综合治理分5个小组,治水办分4个小组,协同推进治水工作。河道综合治理分为:

1、基础排查巡查组 责任人:各河长

主要职责:(1)对包干河道两岸的排污口、公厕、垃圾坑、违章建筑、垃圾集中点、河面漂浮物、堤岸和水质情况等进行“地毯式”排查,摸清河道水质、淤积情况、排污口及周边污染源分布等基本情况,深化制订切实可行的“一河一策”治理方案;(2)定期开展现场巡查,对现场能整改的问题组织村和有关单位立即整改,需要由治水办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

2、工业污染治理组 责任人:蔺军伍 联络员:高淼森 责任单位:工业科 主要职责:(1)加强巡查,及时查处企业偷漏排行为,切实加大对沿河工业污染源的管理、监督和执法力度;(2)及时完成乡治水办交办的涉嫌工业污染排放的相关企业和“小微排污企业”、“低小散”企业等的整治任务;(3)落实对企业生活污水排放的监管和治理。(4)建立并推行企业门前、沿河环境卫生“三包”工作机制。

3、农业污染治理组 责任人:田会元 联络员:白玉龙

主要职责:(1)推进河道清淤、清障、砌坎等整治工程(2)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防止畜禽养殖场死灰复燃;(3)督促外荡清养、沉船处理、水面清理等工作;(4)加强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加快开展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工作,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5)做好适宜河段的绿化种植等工作,切实保护和提升水环境。

4、生活污染治理组 责任人:孟伟光 联络人:孙旭光 主要职责:(1)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期完成相关村生活污水改造建设,尽早纳管排放;(2)指导其它村做好生活污水治理计划方案,适时推进;(3)所有沿河的垃圾坑、厕所进行改造升级,有条件的村建议进行三格化改建;(4)规范小餐饮泔水收集。

5、沿河违章治理组 责任人:蔺军伍 联络员:高淼森 责任部门:城建办

主要职责:(1)依法拆除河道沿岸违章建筑,特别要坚决拆除对河道有污染和严重影响沿河景观的成片违章;(2)协调生活污水总管铺设,完成单位生活污水纳管排放。(3)落实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工程。

治水办分为4个小组,分别为:

1、综合协调组 联系领导:田会元 联络人:何栋贤 白玉龙 主要职责:协调各小组工作,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站所,对涉及面广、整治困难、有典型代表性的问题开展联合集中整治。

2、宣传报道组 联系领导:刘洋波 联络人:冯晓丹 冯锐

主要职责:(1)挖掘相关素材,拓宽向上级媒体报道渠道;(2)加强对各村有关治理好的方法、成功经验的推广宣传。

3、资料收集组 联系领导:刘洋波 联络人:李靖

主要职责:(1)收集整理各河长上报巡查问题,下发河长制工作任务书;(2)考核验收相关资料准备;(3)收集整理生活污水治理有关资料;(4)其他各类相关考核资料收集装订。

4、督查检查组 联系领导:孟伟光 联络人:郭清风

责任部门:纪委、治水办

主要职责:对河道截污治污、拆除违章建筑、清淤疏浚、沿河环境卫生整治、日常综合管理和景观改造提升以及“河长制”实施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三、实施步骤

河道综合治理运作按以下步骤实施:

1、摸排上报。各河长牵头推进所包干河道的巡查、摸排、整改、协调、监督等工作,切实摸清河道和沿河实情,查清找准污染源,对发现的问题登记分析,填写详细说明,并附问题照片,每周总结上报乡治水办。

2、整治落实。乡治水办对各河长上报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分类后报乡领导批示,并将批示后的书面下达给各治理小组、河长和相关村和单位,限期整治。

3、反馈验收。各河长和治理小组完成治理任务后,上报给乡治水办,由督查考核人员对治理结果进行验收,未达目标的不予通过,继续整治。同时根据水质治理反复性的特点,由各河长对治理效果进行反馈。

4、资料整理。各河长、治理小组和村、相关单位要注重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用文字、图片、影像资料等真实地反映河道治理的全过程。

四、工作要求

1、全面落实责任。各河长作为河道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用脚步丈量河情”的要求,增加巡查河道次数,开展精准摸排,全面发现问题。各治理小组要担负起河道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整治任务要及时有效地落实。各村和相关单位要落实各项整治要求,开展协同治理。

2、强化督查追责。督查检查组要对深化管理、落实治理责任过程中的各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有被上级部门督查到和新闻媒体曝光的应发现未发现、应整治未整治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进行约谈;对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整治措施不到位而造成重大影响的,进行严肃追责。

3、注重氛围营造。宣传线要注重正面典型的塑造,在媒体上推介行之有效的举措和取得的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利用各种载体加强宣传,同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第2篇:河长制实施方案

2020年4月19日

河长制实施方案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西阳泽乡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深化河长制管理、落实治理

责任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相关精神,全面深化“河长制”管理,针对前期各条河道摸排发现的各种问题进行落地整改,切实做到排查一个问题、消除一个污染源头,有效提高河道整治的进度和力度,逐步实现“水清,岸绿,景美”这一目标,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领导

调整西阳泽乡领导小组: 组 长:王献民 齐亮 常务副组长:田会元 副组长:孟伟光 蔺军伍

成 员:刘瑞利 吕志刚 齐力岗 栗吉庙 刘洋波 孙旭光 高淼森 郭清风 白玉龙 安东风 董绪平 何栋贤

下设办公室,全面牵头协调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主 任:刘洋波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成 员:冯晓丹 冯锐 李靖 二、职责分工

河道综合治理分5个小组,治水办分4个小组,协同推进治水工作。河道综合治理分为:

1、基础排查巡查组 责任人:各河长

主要职责:(1)对包干河道两岸的排污口、公厕、垃圾坑、违章建筑、垃圾集中点、河面漂浮物、堤岸和水质情况等进行“地毯式”排查,摸清河道水质、淤积情况、排污口及周边污染源分布等基本情况,深化制订切实可行的“一河一策”治理方案;(2)定期开展现场巡查,对现场能整改的问题组织村和有关单位立即整改,需要由治水办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

2、工业污染治理组 责任人:蔺军伍 联络员:高淼森 责任单位:工业科

主要职责:(1)加强巡查,及时查处企业偷漏排行为,切实加大对沿河工业污染源的管理、监督和执法力度;(2)及时完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成乡治水办交办的涉嫌工业污染排放的相关企业和“小微排污企业”、“低小散”企业等的整治任务;(3)落实对企业生活污水排放的监管和治理。(4)建立并推行企业门前、沿河环境卫生“三包”工作机制。

3、农业污染治理组 责任人:田会元 联络员:白玉龙

主要职责:(1)推进河道清淤、清障、砌坎等整治工程(2)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防止畜禽养殖场死灰复燃;(3)督促外荡清养、沉船处理、水面清理等工作;(4)加强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加快开展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工作,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5)做好适宜河段的绿化种植等工作,切实保护和提升水环境。

4、生活污染治理组 责任人:孟伟光 联络人:孙旭光

主要职责:(1)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期完成相关村生活污水改造建设,尽早纳管排放;(2)指导其它村做好生活污水治理计划方案,适时推进;(3)所有沿河的垃圾坑、厕所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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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改造升级,有条件的村建议进行三格化改建;(4)规范小餐饮泔水收集。

5、沿河违章治理组 责任人:蔺军伍 联络员:高淼森 责任部门:城建办

主要职责:(1)依法拆除河道沿岸违章建筑,特别要坚决拆除对河道有污染和严重影响沿河景观的成片违章;(2)协调生活污水总管铺设,完成单位生活污水纳管排放。(3)落实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工程。

治水办分为4个小组,分别为: 1、综合协调组 联系领导:田会元 联络人:何栋贤 白玉龙

主要职责:协调各小组工作,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站所,对涉及面广、整治困难、有典型代表性的问题开展联中整治。

2、宣传报道组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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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领导:刘洋波 联络人:冯晓丹 冯锐

主要职责:(1)挖掘相关素材,拓宽向上级媒体报道渠道;(2)加强对各村有关治理好的方法、成功经验的推广宣传。

3、资料收集组 联系领导:刘洋波 联络人:李靖

主要职责:(1)收集整理各河长上报巡查问题,下发河长制工作任务书;(2)考核验收相关资料准备;(3)收集整理生活污水治理有关资料;(4)其它各类相关考核资料收集装订。

4、督查检查组 联系领导:孟伟光 联络人:郭清风

责任部门:纪委、治水办

主要职责:对河道截污治污、拆除违章建筑、清淤疏浚、沿河环境卫生整治、日常综合管理和景观改造提升以及“河长制”实施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三、实施步骤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河道综合治理运作按以下步骤实施:

1、摸排上报。各河长牵头推进所包干河道的巡查、摸排、整改、协调、监督等工作,切实摸清河道和沿河实情,查清找准污染源,对发现的问题登记分析,填写详细说明,并附问题照片,每周总结上报乡治水办。

2、整治落实。乡治水办对各河长上报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分类后报乡领导批示,并将批示后的书面下达给各治理小组、河长和相关村和单位,限期整治。

3、反馈验收。各河长和治理小组完成治理任务后,上报给乡治水办,由督查考核人员对治理结果进行验收,未达目标的不予经过,继续整治。同时根据水质治理重复性的特点,由各河长对治理效果进行反馈。

4、资料整理。各河长、治理小组和村、相关单位要注重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用文字、图片、影像资料等真实地反映河道治理的全过程。

四、工作要求

1、全面落实责任。各河长作为河道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用脚步丈量河情”的要求,增加巡查河道次数,开展精准摸排,全面发现问题。各治理小组要担负起河道治理工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作的主体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整治任务要及时有效地落实。各村和相关单位要落实各项整治要求,开展协同治理。

2、强化督查追责。督查检查组要对深化管理、落实治理责任过程中的各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有被上级部门督查到和新闻媒体曝光的应发现未发现、应整治未整治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进行约谈;对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整治措施不到位而造成重大影响的,进行严肃追责。

3、注重氛围营造。宣传线要注重正面典型的塑造,在媒体上推介行之有效的举措和取得的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利用各种载体加强宣传,同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2020年4月19日

第3篇:“河长制”实施方案

“河长制”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18X号)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县水环境综合治理,维护河道健康环境和水质安全,促进全县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确保生态主体功能示范区及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涵养区水质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及X届X中、X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X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认真落实水环境保护责任,全面实施县镇村三级“河长制”,扎实推进源头治水、科学治水、联动治水,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环境满意度,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水环境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X年,境内五大河流(X河、X河、X河、X河、X河)重点河段的防洪能力和排涝能力得到明显增强,区域内工矿污染源、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得到全面治理,沿河镇、村垃圾集中处理,牲畜污水和居民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区域内水土流失严重状况得到治理,无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河道行为发生,乱捕乱毒乱炸鱼类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规划实施的所有河流水质标准长年保持Ⅱ类,饮用水源区水质长年保持Ⅱ类及以上,初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欢鱼跃。

三、实施范围

本方案实施的河流为全县五大河流及其流域面积5Km2以上的大小支流共120条河流,共涉及全县11个镇68个行政村8个社区。

四、工作任务

(一)统筹河库保护管理规划。遵循水系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坚持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根据河流功能定位,将生态理念融入城乡建设、河库整治、旅游休闲、环境治理、产业发展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科学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领域、各部门、各行业专项规划。规划应统筹考虑地区水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防洪要求和生态安全。逐步推进水利、农业、林业、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与河库环境有关的规划“多规合一”,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人、以水定地、以水定需、以水定产,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和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四项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健全控制指标体系,着力加强监督考核。加快水资源管理系统和监测系统建设,探索建立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工业、城镇、农业节水。

(三)开展水系源头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主要水系源头、重要水源涵养地的水环境保护,划定禁止开发范围,实现水系源头保护区污水“零排放”。加快水源涵养林,全面保护天然林。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内开展一切与水源保护无关的活动。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建立与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加强水体污染综合防治。全面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污染治理,完善入河库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加强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及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落实部门职责,分头推进防治措施。在环境敏感区制定严格的水污染排放标准。

(五)强化跨界断面和重点水域监测。加强河流跨界断面、主要交汇处、重点水域的水量水质水环境监测,强化突发水污染处置应急监测。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开展水质水量监测和评价,按规定发布有关监测成果。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机制,追溯污染来源,严格落实整治责任和限期整改措施。

(六)推动河库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加快城镇水环境整治,落实生产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加强河库湿地修复与保护,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完整,开展河库沿岸绿化造林,改善河库生态环境。科学制定水库、水电站调度方案,保证河流合理流量、水库合理水位,保证河库基本生态流量、基本生态用水和枯水期生态基流。

(七)加强水域岸线及采砂管理。科学编制岸线利用规划,严格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划定岸线保护区、保留区、限制开发区、开发利用区。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和行政许可,建立县、镇涉河建设项目行政许可信息通报及公告制度。科学制定河道采砂规划,实行保护优先、总量控制和有序开采。加强采砂作业监管,完善日常执法巡查制度,禁止超时超量超范围采砂,采砂作业完成后及时恢复河道原状,禁止在河道内堆放采砂尾料或弃料。

(八)加强行政监管与执法。落实最严格的水环境监管制度,强化行政监管与执法。加强河库水域环境动态监管,实现基础数据、涉河工程、水域岸线管理、水质监测等信息化、系统化。明确经费和技术标准,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加强河库水域巡查保洁及堤防工程维修养护。将日常巡查、问题督办、情况通报、责任落实等纳入信息化、一体化管理,提高工作效能,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水行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负责的河库保护管理联合执法机制。积极探索综合执法试点,统筹农水科技、环保、林业、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涉及河库保护管理行政执法职能,成立综合执法队伍。开展河库“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非法采矿洗矿、倾倒废弃物以及电、毒、炸鱼等破坏河库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九)完善河库保护管理制度。建立农水科技、环保、林业、国土“四位一体”网格化管理制度和全方位河库水域岸线巡查检查制度及违法行为报告制度,强化日常监督和考核问责。完善河库及堤防管理养护制度,明确河库管理责任和管理主体。制定和完善河道管理、河道采砂、库区保护制度及规范性文件。

五、河长的设置与职责(一)组织结构。

成立县级河长制办公室(简称X长办),办公室设在县农水科技局,由县农水科技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X长办负责拟订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监督各项任务落实,定期公布考核结果等工作。“河长制”工作纳入县对各镇、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河长设置原则。

按照河流流经区域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确定实施三级“河长制”,县政府县长担任辖区内河流的县级河长,各镇镇长担任辖区内河流的镇级河长,村委会(社区)主任担任辖区内河流的村级河长。镇级河长向流域的县级河长负责,村(社区)级河长向镇级河长负责。将村辖区护林员同时纳入河流管理体系担任河道管理员,在做好日常巡山护林、保护林业资源的同时,同步负责监测网格内的河道保护、环境保护、土地资源保护等内容

(三)河长主要职责。

“河长”是河流保护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牵头开展所负责河流的水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

县级河长:对所负责河流流域水环境治理和保护负总责,实行一月一督查,协调处理河道水环境治理和保护重大问题,督导下级河长和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协调职能部门对乱倒乱弃、乱占乱建、乱采乱挖、污水直排、电鱼毒鱼捕鱼等违法行为查处,并组织对镇级河长和县级职能部门实施考核,将结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对落实“河长制”工作成绩突出的职能部门、镇、村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落实“河长制”工作不力的职能部门、镇、村和个人依纪严肃追责。

流域河长:全县五大河流分流域设置流域河长,县政府副县长X同志任X河流域河长,X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柯小伟同志任X河流域河长,县农水科技局局长X同志任X河流域河长,X镇镇长X同志任X河流域河长,X镇镇长田亮同志任X河流域河长。流域河长协助县级河长对流域水环境治理和保护负责,实行半月一督查,协调该流域各镇处理河道水环境治理和保护重大问题,督导流域内镇级河长和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协调职能部门对乱倒乱弃、乱占乱建、乱采乱挖、污水直排、电鱼毒鱼捕鱼等违法行为查处,协助县级河长对镇级河长和县级职能部门实施考核。

镇级河长:是河流水环境治理和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具体承担辖区河流治理保护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镇级河长实行一周一检查。负责签署河道采砂申请意见,组织村级河长实施辖区河道日常监管和环境综合整治,落实村河道管理员具体河段、职责,并报X长办(农水科技局)备案,保持做到河流岸坡及水面无垃圾、无乱倒乱弃、无乱占乱建、无污水直排、无乱采乱挖、无电鱼毒鱼捕鱼等违法行为发生;负责河道整治、截污拦污、生态修复、水质改善、排污口设置等水环境治理保护的具体工作;负责对村级河长和村级河道管理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任免、奖惩、追责。

村级河长:是河流水环境治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河流水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包括对河道采砂申请签署明确意见,组织落实村级河道管理员实行分河段巡和“两天一巡查”的巡查制,对发现在河道乱挖乱采、乱占乱建、乱倒乱弃、网鱼、电鱼、炸鱼、毒鱼、乱排污水等破坏水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及影响防洪安全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对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镇级河长及公安派出所,并协助农水科技、公安等部门加强河道日常监管和违法案件的查处。进一步落实河道及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确保河流生态环境不受破坏、水源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按要求制定村规民约或者居民公约,引导村民自觉维护河流生态环境。

河道管理员:宣传河流保护法律法规和实行河长制的意义、目的,组织所辖河段群众自觉参入河流保护和保洁,对所管理河段实行一天一巡查,保障河道内无乱挖乱采、乱占乱建、乱倒乱弃、网鱼、电鱼、炸鱼、毒鱼、乱排污水等破坏水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及影响防洪安全的现象发生,一旦发现及时制止,对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村级河长,并协助处理。

(三)部门职责。

县农水科技局:牵头负责河流管理工作和X长办日常工作,加强对镇、村级河长及河道管理员业务培训。具体负责河流采砂取石、中小河流治理、水土保持治理、取水许可、入河排污口设置、河流水产养殖、涉河建设项目、水政执法等行政管理;负责对农药、化肥使用情况的监管,严肃查处违法使用农药的行为,加强畜禽养殖环节防疫检疫和执法监管,对病死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制止面源污染。

县发改局:负责指导、监督河流水环境治理项目前期工作,对需县级立项的河流水环境治理项目进行前期指导,并负责项目审批。重点加强对集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项目规划。对影响水环境的建设项目进行区域限批。

县环保局:负责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开展入河污染源的调查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管;定期开展监测断面及水源地水质检测,对河流水质情况实行监控,定期向社会公布监测数据;完善预警机制和应急机制;根据监测数据,分析预判河流水质变化情况,向河流沿线各镇通报情况,实现信息共享。

县住建局:负责县城排水、污水管网工程的建设管理,并指导集镇污水管网规划建设与管理,抓好排涝排污,推进雨污分流建设相关工作。加强县城及周边的建筑、生活垃圾清运和生活污水处理,制止垃圾乱倒。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河流相关整治和长效管护经费及村级河长和村级河流管理员的补助经费,监督河道管护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

县公安局:负责打击破坏河流工程设施和河流资源、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维护河流日常监管秩序。

县国土局:负责查处涉嫌河流采砂非法占用耕地堆放砂石的违法行为,在推进村庄土地整理中禁止侵占填埋河流水域造地,落实河道保护措施。

县交通局:负责加强对交通主干线河道岸线整治保护。在公路建设过程中禁止随意向路边河流及坡岸倾倒弃石弃土,确保行洪畅通安全。

县林业局:负责对X河湿地公园河流环境综合整治督促指导,管护生态公益林、修复湿地,搞好沿河绿化建设及维护工作,并对X河河流采砂申请前置审批签署意见。

县文广旅游局:负责督促景区、农家乐做好水资源保护和河道水域清洁工作;做好河道管护方面的宣传报道,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

县卫计局:负责监督管理县城及镇、村改厕和饮用水卫生监测,加强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储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依据职责查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单位违法行为,严格防范和控制因医疗废弃物和医源性污水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县教体局:负责加强学校周边河流环境管护,按规定处理学校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组织学生开展保护水环境主题宣传活动,教育学生不向河道乱扔垃圾,不在河里游泳,确保学生自身安全。

县双创办:负责县城区河流生态环境卫生保洁、县城规划区内X河、X水面保洁工作。

镇政府:各镇政府负责对辖区河流建立配套的管理机制,落实村河道管理员具体河段、职责,制定相应的河长制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并于X年3月10日前报X长办(农水科技局)备案。负责组织村级河长实施辖区河道日常监管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持做到河流岸坡及水面无垃圾、无乱倒乱弃、无乱占乱建、无污水直排、无乱采乱挖、无电鱼毒鱼捕鱼等违法行为发生;负责河道整治、截污拦污、生态修复、水质改善、排污口设置等水环境治理保护的具体工作。

六、保障措施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办案机制。各级“河长”要对本辖区内河流进行全程踏勘,摸清河流现状,亲自牵头或委托有关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积极探索和总结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协调解决工作难点,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对河长制重要事项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相关职能部门要依照整治任务分工要求,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促进“河长制”工作实现规范化、程序化、正常化。发生涉河库重点案件,县农水科技局要会同县环保、公安、检察、林业、国土等相关部门联合办案,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行为。

(二)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将“河长制”所需资金列入县级年度财政预算。县财政要加大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资金支持力度,按照有关政策优先保障水环境治理整治和排污口设置的投入。

(三)实行考核结果与干部工作实绩挂钩制度。考核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结果与干部实绩挂钩,将“河长制”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工作责任考核体系,加强督查督办和严格考核。对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职能部门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问责。

(四)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加大对“河长制”开展情况的信息公开,“河长”名单要在媒体上统一公布,要在主要河道岸边显著位置建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道概况、水质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相关职能部门、各村(社区)应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X长办,X长办将要定期汇总通报河流治理情况,及时根据任务和进展情况组织督查、协调工作;县级媒体要及时宣传并跟进报导“河长制”的工作进展,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强化公众参与,增强公众水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水环境治理和管理的良好局面。

第4篇:河长制实施方案

西阳泽乡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深化河长制管理、落实治理

责任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相关精神,全面深化“河长制”管理,针对前期各条河道摸排发现的各种问题进行落地整改,切实做到排查一个问题、消除一个污染源头,有效提高河道整治的进度和力度,逐步实现“水清,岸绿,景美”这一目标,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领导

调整西阳泽乡领导小组: 组

长:王献民 齐亮 常务副组长:田会元 副组长:孟伟光 蔺军伍

成员:刘瑞利 吕志刚 齐力岗 栗吉庙 刘洋波 孙旭光 高淼森 郭清风 白玉龙 安东风 董绪平 何栋贤

下设办公室,全面牵头协调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主

任:刘洋波 成 员:冯晓丹 冯锐 李靖 二、职责分工

河道综合治理分5个小组,治水办分4个小组,协同推进治水工作。河道综合治理分为:

1、基础排查巡查组 责任人:各河长

主要职责:(1)对包干河道两岸的排污口、公厕、垃圾坑、违章建筑、垃圾集中点、河面漂浮物、堤岸和水质情况等进行“地毯式”排查,摸清河道水质、淤积情况、排污口及周边污染源分布等基本情况,深化制订切实可行的“一河一策”治理方案;(2)定期开展现场巡查,对现场能整改的问题组织村和有关单位立即整改,需要由治水办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

2、工业污染治理组 责任人:蔺军伍 联络员:高淼森 责任单位:工业科 主要职责:(1)加强巡查,及时查处企业偷漏排行为,切实加大对沿河工业污染源的管理、监督和执法力度;(2)及时完成乡治水办交办的涉嫌工业污染排放的相关企业和“小微排污企业”、“低小散”企业等的整治任务;(3)落实对企业生活污水排放的监管和治理。(4)建立并推行企业门前、沿河环境卫生“三包”工作机制。

3、农业污染治理组 责任人:田会元 联络员:白玉龙

主要职责:(1)推进河道清淤、清障、砌坎等整治工程(2)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防止畜禽养殖场死灰复燃;(3)督促外荡清养、沉船处理、水面清理等工作;(4)加强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加快开展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工作,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5)做好适宜河段的绿化种植等工作,切实保护和提升水环境。

4、生活污染治理组 责任人:孟伟光 联络人:孙旭光 主要职责:(1)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期完成相关村生活污水改造建设,尽早纳管排放;(2)指导其它村做好生活污水治理计划方案,适时推进;(3)所有沿河的垃圾坑、厕所进行改造升级,有条件的村建议进行三格化改建;(4)规范小餐饮泔水收集。

5、沿河违章治理组 责任人:蔺军伍 联络员:高淼森 责任部门:城建办

主要职责:(1)依法拆除河道沿岸违章建筑,特别要坚决拆除对河道有污染和严重影响沿河景观的成片违章;(2)协调生活污水总管铺设,完成单位生活污水纳管排放。(3)落实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工程。

治水办分为4个小组,分别为: 1、综合协调组 联系领导:田会元 联络人:何栋贤 白玉龙 主要职责:协调各小组工作,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站所,对涉及面广、整治困难、有典型代表性的问题开展联中整治。

2、宣传报道组 联系领导:刘洋波 联络人:冯晓丹 冯锐

主要职责:(1)挖掘相关素材,拓宽向上级媒体报道渠道;(2)加强对各村有关治理好的方法、成功经验的推广宣传。

3、资料收集组 联系领导:刘洋波 联络人:李靖

主要职责:(1)收集整理各河长上报巡查问题,下发河长制工作任务书;(2)考核验收相关资料准备;(3)收集整理生活污水治理有关资料;(4)其他各类相关考核资料收集装订。

4、督查检查组 联系领导:孟伟光 联络人:郭清风

责任部门:纪委、治水办

主要职责:对河道截污治污、拆除违章建筑、清淤疏浚、沿河环境卫生整治、日常综合管理和景观改造提升以及“河长制”实施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三、实施步骤

河道综合治理运作按以下步骤实施:

1、摸排上报。各河长牵头推进所包干河道的巡查、摸排、整改、协调、监督等工作,切实摸清河道和沿河实情,查清找准污染源,对发现的问题登记分析,填写详细说明,并附问题照片,每周总结上报乡治水办。

2、整治落实。乡治水办对各河长上报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分类后报乡领导批示,并将批示后的书面下达给各治理小组、河长和相关村和单位,限期整治。

3、反馈验收。各河长和治理小组完成治理任务后,上报给乡治水办,由督查考核人员对治理结果进行验收,未达目标的不予通过,继续整治。同时根据水质治理反复性的特点,由各河长对治理效果进行反馈。4、资料整理。各河长、治理小组和村、相关单位要注重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用文字、图片、影像资料等真实地反映河道治理的全过程。

四、工作要求

1、全面落实责任。各河长作为河道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用脚步丈量河情”的要求,增加巡查河道次数,开展精准摸排,全面发现问题。各治理小组要担负起河道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整治任务要及时有效地落实。各村和相关单位要落实各项整治要求,开展协同治理。

2、强化督查追责。督查检查组要对深化管理、落实治理责任过程中的各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有被上级部门督查到和新闻媒体曝光的应发现未发现、应整治未整治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进行约谈;对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整治措施不到位而造成重大影响的,进行严肃追责。

3、注重氛围营造。宣传线要注重正面典型的塑造,在媒体上推介行之有效的举措和取得的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利用各种载体加强宣传,同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第5篇:河长制实施方案

关于全面深化河长制管理、落实治理

责任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相关精神,全面深化“河长制”管理,针对前期各条河道摸排发现的各种问题进行落地整改,切实做到排查一个问题、消除一个污染源头,有效提高河道整治的进度和力度,逐步实现“水清,岸绿,景美”这一目标,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领导

调整乡领导小组: 组

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全面牵头协调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主

任: 成员: 二、职责分工

河道综合治理分5个小组,治水办分4个小组,协同推进治水工作。河道综合治理分为:

1、基础排查巡查组 责任人:各河长 主要职责:

(1)对包干河道两岸的排污口、公厕、垃圾坑、违章建筑、垃圾集中点、河面漂浮物、堤岸和水质情况等进行“地毯式”排查,摸清河道水质、淤积情况、排污口及周边污染源分布等基本情况,深化制订切实可行的“一河一策”治理方案;(2)定期开展现场巡查,对现场能整改的问题组织村和有关单位立即整改,需要由治水办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

2、工业污染治理组 责任人: 联络员:

责任单位:工业科 主要职责:

(1)加强巡查,及时查处企业偷漏排行为,切实加大对沿河工业污染源的管理、监督和执法力度;

(2)及时完成乡治水办交办的涉嫌工业污染排放的相关企业和“小微排污企业”、“低小散”企业等的整治任务;

(3)落实对企业生活污水排放的监管和治理。

(4)建立并推行企业门前、沿河环境卫生“三包”工作机制。3、农业污染治理组 责任人: 联络员: 主要职责:

(1)推进河道清淤、清障、砌坎等整治工程;

(2)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防止畜禽养殖场死灰复燃;(3)督促外荡清养、沉船处理、水面清理等工作;

(4)加强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加快开展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工作,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5)做好适宜河段的绿化种植等工作,切实保护和提升水环境。4、生活污染治理组 责任人: 联络人: 主要职责:(1)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期完成相关村生活污水改造建设,尽早纳管排放;

(2)指导其它村做好生活污水治理计划方案,适时推进;

(3)所有沿河的垃圾坑、厕所进行改造升级,有条件的村建议进行三格化改建;

(4)规范小餐饮泔水收集。5、沿河违章治理组 责任人: 联络员:

责任部门:城建办 主要职责:

(1)依法拆除河道沿岸违章建筑,特别要坚决拆除对河道有污染和严重影响沿河景观的成片违章;

(2)协调生活污水总管铺设,完成单位生活污水纳管排放。(3)落实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工程。治水办分为4个小组,分别为: 1、综合协调组 联系领导: 联络人:

主要职责:协调各小组工作,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站所,对涉及面广、整治困难、有典型代表性的问题开展联中整治。

2、宣传报道组 联系领导: 联络人: 主要职责:

(1)挖掘相关素材,拓宽向上级媒体报道渠道;

(2)加强对各村有关治理好的方法、成功经验的推广宣传。3、资料收集组 联系领导: 联络人: 主要职责:

(1)收集整理各河长上报巡查问题,下发河长制工作任务书;(2)考核验收相关资料准备;

(3)收集整理生活污水治理有关资料;(4)其他各类相关考核资料收集装订。4、督查检查组 联系领导: 联络人:

责任部门:纪委、治水办

主要职责:对河道截污治污、拆除违章建筑、清淤疏浚、沿河环境卫生整治、日常综合管理和景观改造提升以及“河长制”实施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三、实施步骤

河道综合治理运作按以下步骤实施:

1、摸排上报。各河长牵头推进所包干河道的巡查、摸排、整改、协调、监督等工作,切实摸清河道和沿河实情,查清找准污染源,对发现的问题登记分析,填写详细说明,并附问题照片,每周总结上报乡治水办。

2、整治落实。乡治水办对各河长上报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分类后报乡领导批示,并将批示后的书面下达给各治理小组、河长和相关村和单位,限期整治。

3、反馈验收。各河长和治理小组完成治理任务后,上报给乡治水办,由督查考核人员对治理结果进行验收,未达目标的不予通过,继续整治。同时根据水质治理反复性的特点,由各河长对治理效果进行反馈。

4、资料整理。各河长、治理小组和村、相关单位要注重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用文字、图片、影像资料等真实地反映河道治理的全过程。四、工作要求

1、全面落实责任。各河长作为河道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用脚步丈量河情”的要求,增加巡查河道次数,开展精准摸排,全面发现问题。各治理小组要担负起河道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整治任务要及时有效地落实。各村和相关单位要落实各项整治要求,开展协同治理。

2、强化督查追责。督查检查组要对深化管理、落实治理责任过程中的各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有被上级部门督查到和新闻媒体曝光的应发现未发现、应整治未整治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进行约谈;对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整治措施不到位而造成重大影响的,进行严肃追责。

3、注重氛围营造。宣传线要注重正面典型的塑造,在媒体上推介行之有效的举措和取得的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利用各种载体加强宣传,同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第6篇:乡镇河河长制实施方案

**镇**河河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精神,加大河道管理和保护工作力度,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将推行河长制工作与“迎春行动”落到实处,结合**河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消除河岸、水面垃圾及各类污染物,控制超标排污,清除乱搭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捕滥捞,把**河建设成为“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标杆河流。

二、治理目标

1、水系通畅。疏浚河道,清除各类阻水障碍物,保障行水通畅。

2、河面清洁。河道内无水葫芦、水花生等影响生态的植物,无垃圾、漂浮物。

3、岸坡整洁。河道岸坡整洁、无垃圾、无乱建乱挖、乱种乱垦,并植草栽树,水土保持良好。

4、水质提升。严格控制工业点源、农业面源、畜禽养殖源及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入河道,消除黑臭污水,恢复河道生态,提升水体水质。

三、**河概况

(一)**河基本情况

**河**镇段分为**主干河和**支流河两类,主干河起源于****,流经**等村,全长34.8公里。支流有忤水河流经忤水关、东岳庙、鞍山、双河村,全长7公里;**河流经**

村,全长12公里;**河流经**村,全长15公里。区域内总人口**人(不含镇区集镇其它人口)。

(二)存在的负面因素

由于河流地形复杂,流经战线长,流域面积大,自然生态及人为因素影响负面情况多,给治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和困难。经镇河长办调查统计及各村上报显示:

1、堤防及坡岸:除镇区**米河堤、岸线经小流域工程治理外,其它河流共有约**公里均未治理。

2、拦河坝:**处,其中**主干河**处,支流河**处。

3、水库:流经河道水库**座,其中主干河**处,支流河4处。

4、涉河交通建筑物:交通桥**座,其中:主干河**处,支流河**处。

5、农业养殖污染养殖场**处。

6、临河排污口**处。

7、河道采砂**处。

8、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种乱栽“五乱”严重。特别严重的是**主干河存在乱开菜园、乱围厕所、乱栽树木现象普遍存在。

四、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一)成立专班,明确责任。

按照市、县河长制文件安排,**河市级河长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担任,县级河长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担任,镇级河长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支流明末冲河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担任,村级河长由各村书记、主任担任,各河段分村设立了河道管护员,并以殷办发[2017]27号

文件,中共**镇委办公室、**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了专班,明确了责任,落实了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副总河长及成员职务任务。

(二)制订措施方案,明确阶段任务。

自2017年7月20日县召开的河长制会后,我镇按照县级河长制工作要求,积极行动,制定了**镇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任务清单和措施方案。

一是宣传发动,不走过场。

于2017年7月27日,镇委、镇政府召开党政联席会,安排布署推行河长责任落实情况,于8月7日召开了全镇各村及部门负责人会议,明确了各河流河长,8月21日,分河段召开会议,安排布署各河段清查登记及负面清单排查情况,并针对各河段实际制定措施、方案和完成目标任务清单分发各河长,通过会议宣传、组织发动,让干部群众更多的了解政策,参与行动。

二是把握节点,渐序推进。

按照县级时间节点阶段安排及我镇工作任务清单要求,于2017年7月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宣传发动工作,召开了镇村及各单位会议,以镇政府文件拟定了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副总河长及成员名单。于8月上旬至下旬完成了第二阶段任务,确定了全镇河道名录,完成了镇级河长制责任表、河流信息表、50平方公里以上及以下的15条河流清查登记工作,确定了全镇各河段及分河段河长、管护员,并完成15条河流各河段负面清单问题排查。于9月上旬至10月上旬完成了第三阶段各河段实施方案,编制任务及各河长责任牌定制

和立牌公示工作。于11月上旬组织实施开展河道整治行动,全面开展河道环境卫生、污染、河道违建、安全隐患及非法采砂整治,目前,已整治清理**河翻板闸至老桥头安全隐患、卫生环境污染10万m。

三是落实方案,完善编制。

制定完善**河各河段治理方案和《**镇**河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

五、下一步工作任务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推进河长制工作是国家治理江河的一项重大国策,上到省、市、县,下到乡镇、村,我镇**河又是市、县纪委重点包保对象,希望各村充分认识推进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借这次会议后,各村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广泛深入进行宣传,并召开群众大会,让老百姓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村干部个个有担子,人人有压力,形成全民参与高潮,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及标语宣传河道整治的成效和意义,增强群众水环境保护意识,使群众真正了解参与支持河道整治工作,逐步形成共同关心河道整治、建设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2、突出重点、明确目标。

一是重点治理在河道内乱开乱挖、乱种乱建、在河道内开荒种菜、栽树、建厕所、香菇池侵占河道行为。

二是重点治理乱搭乱建,侵占岸线行为。

三是重点治理卫生污染源养猪场、排污口,杜绝乱排乱放行为。

四是重点整治在河道内乱采乱挖,打击非法采砂及围垦

2河道行为。

五是建立河长定期巡河制度,村级河长每周一次,镇级河长每月一次,做到巡察有记录,对巡河查出存在的问题要有档案、有图片,重大问题随时上报、报告,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严格杜绝前面治理后面反弹现象发生。

3、部门联动,资金统筹。

在河道治理方面,镇政府将采取包村部门联动配合和治理经费统筹机制,即政府补助与村级、包村部门自筹相结合,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奖勤罚懒。

4、2018年工作任务

2018年**河**段管理和保护必须完成的三项重点工作: 一是完成**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工作,规范控制生活污水排放;

二是完成**河**段河道的清洁工作,建立卫生清洁工作长效机制。以钉钉子的精神把“迎春行动”的各项工作做细落实完成到位;

三是整顿规范**河**段污染范围内的养殖场,做好严厉打击投肥养鱼、乱捕乱捞等行为的工作。

(1)污染源治理

加强建设项目环保审批,严格执行环境监测制度,防止污染源向河转移,重点清理拆除涉河范围的养猪厂(**养殖场、**养殖场)由环保、畜牧部门及所在村负责,此项工作的拆除治理工作,具体责任人:**,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该项工作任务,并负责整改到位。

(2)白色垃圾治理

全面清理河岸、河道白色垃圾,障碍物、漂浮物,保持

水清河畅。具体位置**河**村河段,此项工作的清理工作具体由城建、环保、水利、公安、林业、国土 及流域所在村负责,具体责任人:**,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该项工作任务。

(3)河道、岸线治理

依法划定河道、堤防禁脚安全保护区和岸线保护区,严厉打击乱搭乱建,乱开乱挖侵占河道、岸线行为,重点清理拆除在河道、堤岸的违建房屋、厕所、香菇棚、香菇池、树木、菜园及其它建筑物。具体位置**河段**村河段,此项工作的清理工作具体由农办、环保、城建、水利、公安、林业、国土、交通、农技及流域所在村负责,具体责任人:**,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该项工作任务。

各村要迅速开展行动,河长要亲临一线,摸清底子,了解河情,对照目标,明确任务,做到早部署、早安排。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将对各村派驻督查组,进行督查每日行动落实情况。

六、加强领导,强化问责

为加强对此次工作的领导,镇政府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组织农办、水利、城建、公安派出所等单位共同参与,统一行动,全面开展**河道打违治理整顿。结合《省河湖长令》、《关于开展碧水保卫战“迎春行动”的命令》,为全面推进河长制提档升级,进一步促进人水和谐共生,贯彻落实好省《全面推进河长制“六进”实施方案》,我镇坚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坚持以全民参与共建共治共享原则,努力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协调群众参与相结合,着力推进“清河行动”常态化,碧水蓝天永久化。

为务求实效,严肃问责机制,镇政府按照镇级河长负总责,各村主要负责人对所辖河段分级负责的原则,层层包保责任。对重大问题,镇政府安排相关部门协作,加大督办力度,对部分“强硬户”、“钉子户”将依法进行教育处理,对“顽固户”要以河长令形式下发督办整改令,强制拆除,限期整改。镇政府将根据各村行动落实情况,制定奖补措施,纳入政绩考核。对行动不力、整治不到位、遇事相互推诿,造成行动迟后的,要启动问责追责机制,严肃处理影响工作进展和行动的责任人和当事人,力争高效打赢河道“治违”及河道治理工作漂亮仗。

20**年**月**日

第7篇:河长制管理实施方案

河长制管理实施方案

虞政办发〔2014〕151号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切实加快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提升和改善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质量,按照《上虞区“河长制”管理实施方案》(区委办〔2014〕2号)文件精神,结合东进闸排涝河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东进闸排涝河,起点驿亭西陡门至终点新东进闸,全长21.8公里。其中驿亭镇约0.6公里,小越镇约4.5公里,谢塘镇约3.9公里,百官街道约2.0公里,盖北镇约2.2公里,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约8.6公里。

二、目标任务

通过全面落实东进闸排涝河“河长制”管理,加强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综合治理,东进闸排涝河主干河道两侧各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达到无杂物漂浮、无违章设置、无护岸坍塌,无污水直排、无污泥淤积“五无”目标,努力营造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东进闸排涝河新环境。

三、职责分工

东进闸排涝河“河长制”实施按照属地管理、部门配合的原则进行,具体实施单位为驿亭镇、小越镇、谢塘镇、百官街道、盖北镇、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科技局为联系部门,区农办、水利局、环保局、农林渔牧局、财政局、国土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城管执法局、水务集团等部门为成员单位,政协办、党校、法院、检察院、人武部、建设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广局、广电总台、审计局、安监局、城管执法局、服务业发展局、围垦局、港务局、城改局、公积金中心、国土局、供电局、联通公司、民生银行、人保公司等为分段联系单位。

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⒈驿亭镇、小越镇、谢塘镇、百官街道、盖北镇、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6个乡镇(街道、开发区)作为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对本区域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质量负总责,负责做好辖区内东进闸排涝河主干河道和支流的垃圾、杂草、漂浮物的清除和拦截;负责东进闸排涝河主干河道两侧各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的各类污染源、违章建筑(含污染源)、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和东进闸排涝河主河道两侧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以及河岸内滩涂陆域的日常保洁和沉船打捞工作。

⒉区科技局为工作联系部门,负责上情下达、信息收集报送等联系工作;按照总体工作目标和要求,根据实施单位上报计划,负责东进闸排涝河“河长制”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解落实,开展督促考核。

⒊区农办负责农村生活污染排放管网建设,加快东进闸排涝河沿线村庄生活污水纳管;负责指导监督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按照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加强沿线农村环境整体建设。

⒋区环保局负责东进闸排涝河沿线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负责水质监测的设点和定期检测工作;做好污染源治理计划的编制,着重抓好工业污染治理;严厉查处各类环保违法行为。

⒌区农林渔牧局负责牵头指导有关乡镇(街道)开展东进闸排涝河主干河道两侧各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的农业面源和水产养殖污染治理以及做好渔簖的管理工作,指导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政策制订;负责原国营农场水面保洁工作。

⒍区水利局负责牵头指导有关乡镇(街道)开展东进闸排涝河主干河道两侧各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的河道违章搭建清理、河道清淤整治和配合有关部门及乡镇水面保洁等工作;负责水体置换工作。

7.区交通运输局根据自身职责配合开展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综合治理。

8.区财政局根据自身职责配合开展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综合治理。

9.区城管执法局根据自身职责配合开展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综合治理。

10.区国土局根据自身职责配合开展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综合治理。

11.水务集团配合建设局、各有关乡镇(街道)开展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治理中的截污工程建设。

区级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根据《上虞区“河长制”管理实施方案》(区委办〔2014〕2号)文件精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共同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分段联系部门要加强日常联系支持,确保东进闸排涝河治理工作绩效。

四、内容及措施

⒈加强对工业污染源执法监管。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保审批,严把水污染项目落户。持续实施产业转型升级,对重污染行业产业转型升级进行量化考核、综合排序和分行业排序,对排名靠后的企业依法实施排污权指标削减和限期整治等综合措施,倒逼转型升级。组织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依法采取高额罚款、追缴超标排污费、停产整改、媒体曝光、人员拘留等严厉措施,不断加大对东进闸排涝河沿线水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及时清除沿线排污口。

⒉加快工业污水收集处理。加快驿亭镇、小越镇、谢塘镇、百官街道、盖北镇、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切实提高污水纳管率。

⒊清理整治沿线畜禽养殖和水面养殖场所。限期清理关停东进闸排涝河主河道两岸100米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畜禽和水面养殖场所,整治限养区内主河道两侧200米及支流纵深500米两侧200米范围内的畜禽和水面养殖场所。限养区内存栏2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实行全面治理,配套农牧循环处理设施,实行生态养殖;存栏2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场应结合“三改一拆”专项整治逐步实施关停。

⒋加快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加快百官街道、驿亭镇、小越镇、谢塘镇、盖北镇等集镇污水管网建设,加强“六小行业”污水整治,努力提高集镇污水收集处理率。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有序推进村级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

⒌全面清理、整治东进闸排涝河两侧河道环境。全面清理、整治东进闸排涝河主河道两侧各200米支流河道上溯500米两侧200米各类违章建筑、沿河瓜棚、非法渔业养殖设施、垃圾集中收集点、厕所,及时清理河面打捞上来的垃圾堆放点。

⒍切实加强河道保洁管理。进一步健全东进闸排涝河河道长效保洁机制,东进闸排涝河水域范围和主河道两侧200米范围内的日常保洁由区域所在乡镇(街道、开发区)具体负责。区财政按年度考核得分情况,“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补助,具体补助标准为3000元/公里·每年,不足部分由乡镇(街道、开发区)配套〔东进闸排涝河各乡镇街道保洁长度汇总表见附件3〕。

7.确保河道安全畅通排涝。按计划加强东进闸排涝河河道清淤常态化管理,实施河道沉船打捞、鱼簖、鱼网(鱼箔)、船屋整治任务,保障河道排涝顺畅。

8.加强东进闸排涝河水体水质监测。在东进闸排涝河沿线各乡镇、街道设立固定监测点,加强水质监测,掌握水质动态变化情况,力求断面水质逐年好转。

五、时间安排

⒈调查摸底阶段(1月6日——4月24日)。完成东进闸排涝河主干河道两侧各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分布状况和沿河河道环境情况的调查。

2.动员部署阶段(2月1日——2月15日)。召开动员大会,启动整治工作方案。

⒊综合整治阶段(4月25日以后)。根据《东进闸排涝河 “河长制”管理一河一策实施方案》,按照责任和分工要求,逐年开展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按计划完成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治理和沿河河道环境整治。

六、工作要求

⒈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成立以胡文炜常委为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东进闸排涝河 “河长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局,陈荣荣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逐年列出整治计划,按期推进实施。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支持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促进“河长制”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⒉严格执法,营造氛围。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各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巩固河道综合整治成果,减少边治理边污染的现象。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各种媒体和宣传平台开展东进闸排涝河“河长制”工作宣传,增强全体群众保护水环境的意识,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并参与支持东进闸排涝河整治工作,形成良好氛围。

⒊规范制度,强化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东进闸排涝河辖区“河长制”实施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进展、整治措施落实情况及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明查、暗访等形式强化督查,定期通报,督促落实,并建立起“河长制”联席会议制度。各单位要落实目标责任制,逐级抓好落实,并将工作开展情况于每月底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结果与“以奖代补”资金和干部实绩挂钩,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东进闸排涝河“河长制”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及“河长”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单位及“河长”,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附件:1.东进闸排涝河 “河长制”管理实施工作责任分解表

2.东进闸排涝河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段污染源数量明细表

3.东进闸排涝河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保洁河道长度汇总表

4.东进闸排涝河2014年—2016年水环境治理工作计划表

5.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治理2014年度工作任务表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10日

第8篇:瓦房店河库长制实施方案

瓦房店市河库长制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30号)、《大连市实施河(库)长制工作方案》(大委办发〔2017〕32号)、《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瓦房店市实施河(库)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瓦政发〔2017〕72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维护河库健康生命、实现河库功能永续利用为目标,以解决河库管理保护突出问题为导向,全面加强水资源保护、河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河库执法监管,统筹山水林田库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为人民生活提供更多更好优美河库生态环境,为建设美丽瓦房店提供环境资源保障。

二、工作目标

将全市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的87条河流、58座水库全部纳入河长制范畴。

— 1 — 到2020年,瓦房店市国家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33.30%,全市河流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下同)比例达到85%,入海河流基本消除劣于Ⅴ类水体。其中沿海诸河流域(包括复州河、大沙河)河流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1.43%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向主城区供水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初步完成较大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有效解决向河道倾倒垃圾、违规占河、乱采盗挖等问题。全力开展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现防洪与生态相协调。复州河、浮渡河、大沙河及松树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等主要河库水生态系统功能显著恢复,生态环境明显趋好。

到2030年,我市全国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5%,全市河流、饮用水源、地下水水质状况保持稳定,建成完善的水环境长效管理机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系统基本实现良性循环。基本杜绝向河道倾倒垃圾、违规占河、乱采盗挖等问题,全市河库生态系统显著改善,逐步恢复自然健康状态。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2017年已完成市级及31个乡级单位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印发;设立市乡二级总河长、副总河长,设立市、乡、村三级河(库)长并予以公布;设置市河长制办公室;出台中央明确要求的6项工作制度;市乡分别开展中期评估工作。截至2018年6月底前,主要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 2 — 1.编制“一河(湖)一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在2018年3月底前由市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各有关部门编制完成重点河库“一河(湖)一策”方案。

2.设立河长公示牌。由市河长制办公室统一组织,于2018年5月底前完成河长公示牌设立工作。

3.开展河长制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国家要求,市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开展河长制信息系统建设。

4.建立“一河一档”。由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逐步建立全市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一河一档”。

5.按“见河长、见行动、见成效”要求,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基础性工作和河库管理保护行动。重点实施河库垃圾清理及保洁,河库管理综合执法,河道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改善河库水环境质量等河库管理保护工作,并取得成效。层层开展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落实到位。

此外,还需长期坚持推进以下工作:

立足瓦房店市实际,围绕河长制七大任务,对比总体目标,找准差距,坚持问题导向,继续实施复州河、大沙河、浮渡河、岚崮河、苇套河、九道河和松树水库饮用水源区等重点河库生态封育及综合治理保护,全面开展“水资源保护、清河、补短板、宜居乡村、监督执法”等河库综合治理保护五大专项行动,实现

— 3 — “五清、三达标”。“五清”,即岸线清、排污口清、垃圾清、水域清、水质清;“三达标”,即河库水资源保护实现国家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达标、河库水质实现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及“水十条”考核达标、河库生态实现生态功能区恢复达标。为维护河库健康生命、恢复河库自然生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美丽瓦房店提供有力支撑和基础保障。

2018-2020年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如下: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

1.水功能区水质达标。加强水功能区动态监测,强化监督管理和用途管制,逐月开展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工作,及时将不达标水功能区通报同级环保部门和当地政府,提出防治要求。2018年、2019年、2020年,市内全国主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分别为33.30%、33.30%、33.30%。(牵头单位:市林水局;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农发局、经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控制用水总量。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暂停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依法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审批工作,并加强监管。2018年、2019年、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2.42亿立方米、2.40亿立方米、2.37亿立方米。(牵头单位:市林水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

— 4 — 3.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配合大连市编制松树水库、东风水库、九龙水库、八一水库、大河水库、莲花水库等6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并逐步实施。完成一级保护区人口活动频繁区域围网隔离,依法清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林水局、农发局、卫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4.划定河库管理范围。组织编制重点河库管理范围划界实施方案,开展重点河库划界,推进河库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牵头单位:市林水局、国土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农发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规划、计划及许可制度,有效强化河道采砂管理,强化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牵头单位:市林水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侵占、围垦河库问题清理整治。禁止围河(库)造田。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河库,对岸线乱占乱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牵头单位:市林水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配合单位:市规划建设局、农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河库防洪薄弱环节建设。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

— 5 — 部部署,全力推进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防汛预报预警体系等工程建设,注重防洪与生态治理相协调,全力完成年度计划任务和绩效目标。(牵头单位:市林水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农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

8.入河库排污口监管。按照辽宁省、大连市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中规定的行业,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持证企业按证达标排放。(牵头单位:市林水局、环保局;配合单位:市规划建设局、农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9.工业点源污染治理。开展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对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继续加强监管,按照“水十条”要求,发现一个,取缔一个。(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经信局、国土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0.城镇生活污水处理。2018-2019年,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重点乡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2020年,有条件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达到再生利用要求,城市、乡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以上。(牵头单位:市规划建设局;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发改局、农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6 — 11.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禁养区内禁止有排放污染物的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存在,禁止再新建畜禽养殖场。2018-2020年,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分别达到78%、86%、95%。(牵头单位:市农发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2.控制农业面源污染。2018年,农药利用率达38%,农药使用量不增加;农作物化肥用量增幅降到0.4%以下。其中,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到户率达到85%,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到39%。2019年,农药利用率达39%,农药使用量减少0.5%;农作物化肥用量增幅降到0.2%以下。其中,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到户率达到88%。2020年,农药利用率达40%,农药使用量减少1%以上;农作物化肥用量零增长,其中,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到户率达到90%,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到40%。(牵头单位:市农发局;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3.控制水产养殖污染。2018-2020年,推行健康养殖方式,改善生产条件,严格渔用兽药、饵料、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管理。积极创建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牵头单位:市农发局;配合单位:市环保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

14.河库考核断面水质达标。2018年,全市河流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0%以上,丧失使用功能水体(劣于Ⅴ类)断面比例低于

— 7 — 5%。2019年,全市河流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5%以上,丧失使用功能水体(劣于Ⅴ类)断面比例为0。2020年,全市河流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5%以上,基本消除丧失使用功能水体(劣于Ⅴ类)断面。(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农发局、林水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5.治理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对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的治理力度。2018年、2019年、2020年建成区黑臭水体分别控制在30%、20%、10%以内。(牵头单位:市规划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环保局、林水局、农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6.提高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优良比例达标率。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实施水源地隔离、综合整治、生态修复三大工程,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强化环境保护。2018年、2019年、2020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优良比例分别达到92.59%、94.44%、96.29%以上。2020年,全面掌握全市各类饮用水水源基础信息,完善水源水质安全风险源档案,基本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违章建筑、穿越道路、管线及违规排污口关闭等综合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林水局、农发局等)

— 8 — 17.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以乡镇行政区域为单元,推动建立健全农村保洁制度,实行农村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建立完善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从源头治污,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继续开展宜居乡村建设。到2020年,全市实现卫生间入户和下水统一收集处理的建制村达到5%,城镇化程度较高的乡镇政府所在地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收集管网并有效运行。村屯可采取单户或联户污水就地处理模式。继续推进“美丽乡村示范村”和“宜居达标村”建设。全市农村垃圾基本建立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彻底解决垃圾入河库问题。(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规划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农发局、林水局、卫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8.加强河库水环境综合整治。按《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开展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复工作,协调推进重大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加强监管,促进项目建成运营。2018年,建立全市水环境基础数据库,组织并完成市内河库近岸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建立环境风险企业档案;2019年,建成水环境管理GIS系统,指导企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完善部门间、跨区域间应急联动机制;2020年,建成水环境数据统计分析子系统,完成全部河湖近岸企业突发环

— 9 — 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完成跨区域应急联动机制。(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林水局、发改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农发局、公安局、交通局等)

19.河库垃圾清理。2018-2020年,继续开展河库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对河库水面及水源保护区水面的漂浮杂物进行清理打捞。全面清理河库障碍物,对影响行洪安全、有碍景观、影响水环境质量的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落实清除责任,对拒不清除的,依法实施强制清除。(牵头单位:市林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公安局、农发局等)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

20.推进河库生态修复和保护。对全市大中型水库上游水源涵养林进行补植补造及退化林修复,巩固复州河、大沙河及浮渡河等河流生态治理成果。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落实补偿资金。(牵头单位:市林水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农发局、市国土资源局、各乡镇办等)

21.加强山水林田库草系统治理。加大河流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保护力度,松树水库等饮用水源保护区主要河湖水生态系统功能显著恢复。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维护河库生态环境。(牵头单位:市林水局、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农发局、国土资源局,各乡镇

— 10 —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加强工程运行管理

22.落实河库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市乡财政部门将河库工程的运行管理、维修养护等管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养护定额(试行)》及《大连市农村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及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逐河逐库足额落实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经费,确保河库工程安全稳定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林水局)

23.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逐库落实同级政府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和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明确各类责任人的具体职责,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牵头单位:市林水局)

24.推进水库工程标准化建设。落实管护主体责任,明确工程管护经费渠道,做好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注册登记、维修养护、除险加固等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实现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牵头单位:市林水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

(七)加强执法监管

25.建立完善河库执法监管体制机制。落实河库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单位、人员及设备,按照财权与支出责任相对应原则,落实河库管护、监测、执法等经费,建立河库管护长效机制。

— 11 — 围绕重点河流河(库)长制布局,逐步建立河库保护联防联控示范性执法基地。(牵头单位:市林水局、公安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环保局、农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6.开展涉河库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逐步完善涉河库联合执法模式,严厉打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违法行为。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河库违法案件查办力度。(牵头单位:市林水局、环保局、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农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7.构建河长制信息系统。逐步构建“全面感知、广泛互联、深度融合、业务协同、决策科学、服务主动”的河长制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形成全市河库信息全覆盖、过程全监管、成果全发布的河库信息化管理新模式。2018年实现河长、河流等基础数据查询、检索、统计和分析等功能;2019年实现河长制信息化考核评价、巡检管理等功能,建立完善的河库信息化巡查和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机制;2020年基本建成全市河长制信息系统。(牵头单位:市河长办、林水局、环保局;配合单位:市河长制相关责任单位)

28.完善河(库)长考核问责奖励激励机制。由市河库长制办公室组织制定、经市河(库)长制联席会议审议后印发《瓦房店市全面推行河(库)长制工作考核奖励和责任追究办法》及年

— 12 — 度考核方案,对全市相关责任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区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和奖励。(牵头单位:市河长办、督考办;配合单位:市河长制相关责任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责任部门要把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加强河库管理保护的重要举措,建立党委政府领导、河长负责、部门联动、属地落实的工作机制。河长及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同、形成合力,确保全面推行河长制取得实效。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责任部门要加大河库治理及管理保护资金投入,统筹使用水利、环保等专项资金,不断探索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参与,逐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河库治理及管理保护投入机制。

(三)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发挥高校、科研机构、科技社团和企业等各方力量,加强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整治、水生态修复、水生态补偿等方面项目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加大先进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力度。

(四)强化考核评价。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日常监督、第三方评估、公众满意度测评、年度考核等考评体系,严格督察考核,按相关规定实行问责和奖惩,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 13 —

(五)强化执法监督。推进联合执法,建立健全定期会商调度、联合执法机制,提高河湖执法能力。强化对重点区域、敏感水域执法监管,对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建立案件通报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对重大水事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严厉打击涉河涉湖违法犯罪活动。

(六)强化宣传引导。宣传、文化等部门要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及河湖管理保护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以河长制实现“河长治”为主线,大力宣传“见河长、见行动、见成效”的典型,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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