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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农监办〔2011〕号
关于印发《铜陵县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转发县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1年全县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铜政办„2011‟41号)要求,现将《铜陵县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陵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7月18日
铜陵县胥坝乡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铜农监办„2011‟1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
我乡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增强党群干群关系,建立和谐胥坝,特制定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着力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为推进科学发展、加速胥坝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对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以确保强农惠农
资金落实为重点,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督检查,认真开展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和专项检查,摸清专项资金底数,查明各专项资金流向,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强农惠农资金等问题,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二)对涉农收费文件和项目进行清理。坚持减轻农民负担工
作不放松,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对涉农收费文件和项目进行一次认真清理,严厉查处各种面向农民和村级组织的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行为,加强涉农收费监管,确保行政性零收费的实行。
(三)对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收和征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切实解决超标准预留机动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不到位、土地流转不规范、违规征收征用
农民土地及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等问题,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措施,保障和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建立健全加强监管的长效机制。
(四)对农资市场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
害农行为,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严肃查处发生制假、售假及造成农民减产绝收的案件并实行行政问责。
(五)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以奖代补事项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严格执行票据领用登记制度,保证全省统一印制的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收据规范使用。加强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确保“一事一议”筹补资金规范、有效使用。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开展“一事一议”的积极性,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发展。加强基层干部培训,完善“一事一议”审批程序,促进“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规范开展。
三、监督检查与专项治理的时间和方法步骤
监督检查与专项治理工作从2010年6月份开始至10月底结束。共分以下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学习培训阶段(6月30日以前)
召开各村两委班子成员和乡直乡办相关人员动员会对监督检查
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下发实施方案。对参加监督检查的工作人员,制定学习培训计划,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资料,熟悉各项涉农资金政策、拨付程序和管理使用的规定,了解掌握所检查乡镇和单位的基本情况,不断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解决问题的主动性。
(二)摸清底数、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8月30日)
以涉农资金为重点。在涉农资金管理方面,主要看是否有挤占、挪用问题;是否有骗取、截留问题;是否有抵扣、代扣其他款项问题;是否有贪污、私分问题;是否按照规定程序拨付、按规定用途使用;是否有救灾资金和其他经费混账管理、公款私存和个人保管等问题;
各项惠农资金发放的时间、对象、标准、范围、方式是否符合规定,等等。
在自查自纠阶段,各村委会和乡直乡办有关单位,对本次专项治理的主要任务进行全面检查和掌握;对涉及资金的,要认真梳理,摸清底数,并对好账目,核实资金拨付及发放使用情况;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三)重点检查、督促整改、汇总上报阶段(9月30日前)
组成检查组,对各村委会和乡直乡办涉农单位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逐项进行重点检查,全面掌握近两年每年到位的资金种类、数额和发放标准,核实资金的管理发放使用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认真提出处理意见,对一般性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限期整改到位;对骗取、截留、挤占、挪用、贪污、私分涉农资金的要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四)总结评估、深化提高阶段(10月30日前)
总结评估围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四个方面内容进行。乡人民政府对全乡的涉农政策落实验收情况作出总结评估。同时各村委会和涉农单位自查总结报告于9月6日前报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总结评估的基础上,要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巩固检查成果。并健全落实涉农资金管理的配套措施,规范和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乡确定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各村委会和乡直乡办各单位一把手为村第一责任人,各相关部门根据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分工,各司其职,齐抓共
管;坚持把切实纠正损害农民利益问题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确保监管工作机构稳定、职能强化、组织领导落实。
(二)、完善监管制度,加强监督检查
认真落实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的“四项制度”。各村委会和乡直乡办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和健全涉农税收、价格及收费“公示制”,适时更新公示内容,创新公示形式,除乡政府统一公示外,涉农收费单位要在收费现场进行公示。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规定的额度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和寄宿学生住宿费外,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费用;对享受免费提供教科书的学生,不再收取课本费。乡、村两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要严格执行“限额制”,坚持自愿订阅原则,严禁摊派发行。继续深入贯彻执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坚持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进行通报,进一步完善预防和处置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的有效机制。
(三)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形成对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排查解决机制
1、做好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排查的重点是在扶贫、救灾、救助、移民、各项涉农补贴等款物管理和使用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违规违法征占农民集体土地、损害农民土地权益的行为,各种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行为,制售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农村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乡村两级都要按季进行认真排查。对排查出的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分类登记,建立台帐,实行季报制度。县乡两级要完善农村基层信访举报制度,认真解决农民群众来信来访。
2、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建立首问责任制,实行领导干部包案制。推行下访工作制度,深入农村基层,了解群众意愿,现场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对应该解决而且具备解决条件的问题要立即给予
解决;对应该解决但暂时不具备解决条件的问题,要提出解决的措施并明确责任人;对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要做出妥善安排;对本地区不能解决的问题要逐级上报。要把解决农村越级上访问题作为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首要任务,作为检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志,对农民群众上访量居高不下的地方要进行重点整治。对信访案件和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措施,从源头上加以治理。
3、加大涉农案件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和征地补偿费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涉及土地、林地、湿地和环境污染等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等案件。坚持严肃查办案件与切实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相结合,通过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达到惩前毖后、以儆效尤的目的,同时要保护农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为实现乡域转型跨越、科学发展提供保证。
主题词:农民负担 纠风 方案通知
报;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纪委、王友贵副县长。
抄: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铜陵县农业局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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