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实施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毕业生返校工作方案”。
2012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实施方案
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对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促进青年学生成长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征集对象主体调整改革的重要举措。广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广东省教育厅近期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粤征〔2012〕4号),为认真做好我校今年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负责部门
为确保我校预征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指导机构为就业指导,全面负责全校2012年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各二级学院由学院学工副书记负责,辅导员直接落实。
二、征集对象范围
此次征集的高校毕业生,是指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往届毕业生、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院校及自考类院校学生不包括在内。征集高校毕业生以男性为主,原则上不招收女性毕业生。
三、征集年龄
高职(专科)毕业生为当年年满18至23岁。
四、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网上报名系统可查询)。
五、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待安置政策外,还享有下列优惠政策。
(一)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二)考学升学。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费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
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三)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六、征集程序办法
(一)毕业生应征入伍流程
(1)参加网上预征报名:4月至6月,有应征意向的毕业生登录“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系统”报名预征,填写、打印《登记表》和《申请表》,交所在学校预征工作管理部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图书馆B101)。
(2)参加初审、初检,通过确认:5至6月份,按照兵役机关的统一安排,预征报名毕业生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通过的毕业生被确定为预征对象。6月30日前,高校协助兵役机关,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审核盖章发给预征对象并完成网上信息确认。
(3)到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10月底全国征兵工作开始后,预征对象携带《登记表》和《申请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通过体检政审的高校毕业生由县级兵役机关批准入伍。
(二)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流程
填写有关表格:预征工作开始后至6月15日前,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并向就读高校递交《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还需提供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计划书复印件。其中,应注明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高校初审盖章:6月30日前,高校对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条件资格、具体金额及相关信息资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在《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上加盖公章,连同《预征对象登记表》一起交给学生本人。
表格递交县征兵办:10月31日前,高校毕业生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时将《预征对象登记表》及《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登记表》交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县征兵办审批入伍、复核材料并盖章:12月31日前,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后,向其发放《应征入伍通知书》,并会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申请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等情况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分别在《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并确定最终名单:次年1月15日前,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户籍为本县(市、区)的应征高校毕业生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及《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寄送至应征入伍毕业生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各高校按隶属关系,分别报各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最终,汇总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备案后,确定当年享受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政策的最终名单及具体金额。
发放补偿学费和偿还助学贷款本息:各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高校在收到国家拨付的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资金的15个工作日内,向毕业生补偿学费,汇至毕业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对于申请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由学校代替毕业生按照还款协议,向银行偿还其在本校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并将银行开具的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凭据交寄毕业生本人或家长,将余下的资金汇至毕业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领取代偿资金,并于领取代偿资金1个月内,根据与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由学生本人或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次性向银行偿还贷款本息。
七、工作任务
各学院预征入伍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本学院2012年男性毕业生人数的8%,并务必于6月20日前完成《登记表》和《申请表》的收集上报工作。
八、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一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全面深刻领会上级关于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工作的重要精神,充分认识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的重大意义,广泛宣传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入伍优惠政策。各学院和相关部门要迅速行动,按照“加大力度、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形成机制”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积
极安排部署,落实责任,确定分工,保证此项工作每个环节都有要求、有落实。要将预征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建立预征工作的协调、督查、激励等制度,实现工作的常态化,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宣传动员到位、过程落实到位、后续服务到位。
2、深入发动,营造良好氛围。5月7日至11日,各学院及相关部门要统一组织开展“入伍预征宣传动员周”活动,通过采取座谈会、政策咨询解读活动、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兵役法规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强化毕业生的国防意识和依法服兵役的观念,努力把宣传工作做到每一个毕业生,充分发挥班主任、辅导员和学生党员、班干部的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扎实有效的思想工作。同时,要兼顾对在校大学生特别是2013届毕业生的宣传动员,在校园中营造参军报国、自觉履行兵役义务的良好氛围。
3、精心组织,确保落实到位。通过网上报名方式开展预征入伍工作,这是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工作过程管理,是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支撑的重要举措,各学院于6月20日前,对所有男性应届毕业生进行摸底,严格落实政治、身体、年龄标准,按照上级要求确定预征毕业生人员名单,组织毕业生网上报名,认真审核确认相关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4、满腔热情,做好服务保障。各学院要加强预征对象在校、离校后的跟踪服务工作,要指定专人管理此项工作,准确掌握预征对象的联系方式,及时提醒预征对象办理各种手续。就业中心负责整个工作的整体协调及与上级兵役机关的联系;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和学工处勤工办负责预征入伍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工作;教务处负责预征入伍毕业生的学历审核、毕业证书发放及相关手续办理工作;;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信息收集、数据统计、相关离校手续及纳入就业等方面的工作。
各学院和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动实施,明确任务分工、层层落实责任,保证我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高质圆满完成。
HZY 就业中心
二○一二年五月六日
附:
1、2012年应届毕业生预征公告
2、应届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
3、征兵工作50问http://zbbm.chsi.com.cn/help/50.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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