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_镇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时间:2020-02-27 20:30:44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实施方案】

临高县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镇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临高县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顺利推进我县 2016 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省的工作部署和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历届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切实解决农村最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为目标,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扶持等政策措施,开展我县农村危房改造,改善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建文明生态村相结合,集中改造或成片改造的村庄要组织编制村庄规划,统筹水、电、路、环境卫生等配套设施建设,注重改善整体改造村庄的人居环境,形成整体特色风貌的效果,根据村庄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危房改造工作。

(二)群众自主,自愿参与和政府引导扶持的原则。要加强对危房改造政策的宣传力度,真正做到家喻户晓,让农民自主、自愿参与危房改造,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引导他们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

(三)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原则。注意保护现有的琼北民居特色建筑风格,科学规划,合理设计。要从当地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大力推广节能材料和技术,确保改造后的房屋经济、适用、节能、防风抗震功能,满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

(四)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规范程序,严格管理,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公开、审批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本地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的农民纳入危房改造对象。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我县今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决定成立临高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曹 文(县政府县长)副组长:李 波(县政府副县长)成 员:桂若松(县政府办主任)

李岳强(县住建局局长)许 峰(县发改委主任)陈达华(县民政局局长)王义坚(县财政局局长)符绩亚(县审计局局长)王光磊(县扶贫办主任)王朝留(县残联理事长)罗国彪(县房产局局长)郑 争(县水务局局长)李赛美(县计生委主任)王 晖(县地震局局长)

邱德忠(县工商局局长)吴仲鸿(县质监站站长)王岳东(县住建局副局长)符一聪(临城镇镇长)符亚初(新盈镇镇长)吴晓锋(多文镇镇长)

王小山(博厚镇委书记、镇长)吴祖星(波莲镇镇长)陈 慧(和舍镇镇长)李 晓(南宝镇镇长)林明剑(皇桐镇镇长)谢宗志(东英镇镇长)符传江(调楼镇镇长)

成员单位的主要工作职责:县发改委负责项目建设程序的审查和项目建设的规范管理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危改资金的安排和资金支付管理工作;县审计局负责危改项目建设程序和资金使用监督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危改项目的规划管理和风貌管控工作;县民政局负责民政危改对象的资料审查和认定工作;县扶贫办负责贫困危改对象的资料审查和认定工作;县工商局负责危改对象经营者资料审查和认定工作;县房产局负责危改对象住房产权和面积的审定工作;县计生委负责计生户危改对象的资料审查和认定工作;县质检站负责危改房屋的质量监管和工程验收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岳东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谢晓青兼任,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具体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管工作。各镇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在县实施方案发布之日起10日内将镇实施方案上报县危改办备案,指定镇政府的一名副职领导及村镇建设管理所的工作人员具体实施。

四、任务安排

2016 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为 1700户。任务分解详见《临高县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配表》(见附件5)。

五、补助对象、建设标准和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

我县 2016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D级或C级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孤儿、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家庭和其他农村困难户。“两户及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列为补助对象。

(二)建设标准和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要达到基本建设标准,凡在本村庄规划范围,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农村危房改造要达到基本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要按照基本建设要求加强引导和规范,积极组织制定农房设计方案,要为危房改造户将来扩建住房预留好接口,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要按照基本建设要求及时组织验收,逐户逐项检查和填写验收表。需检查项目全部合格的视为验收合格,否则视为不合格,凡验收合格的必须在十五天内全额拨付补助款项至农户手中,凡验收不合格的须整改合格方能全额拨付补助款项。

(三)补助标准

1.五保户D级危房补助标准为32000元/户。

2.孤儿、残疾、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危房补助标准为22000元/户。

3.其他D级危房困难户补助标准为18000元/户。4.C级危房维修改造户补助标准为13000元/户。5.符合以上标准改造的“计生两户”再增加2000元/户。

6、统一搬迁改造补助标准为75000元/户。

六、资金来源和管理办法

2016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357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75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275万元,县级配套1020万元。

我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严格按《海南省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专款专用。农户的申报材料经审批后,由县危改办制拨付表报财政部门拨款。补助资金按工程进度分二次直接发放到农户的一卡通账户,房屋建设完工后拨付75%的补助资金,竣工验收后拨付25%的尾款。同时,按照有关程序,将省(县)结转结余的配套资金用于危改村庄水、路、电等配套设施的建设。

七、工作经费

为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县财政部门按危改补助资金总额的1.5%安排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的规划设计、监管和管理、统计、会议、培训、资料档案信息收集录入、设备和检查验收等费用支出,今年将重点解决县危改办及各乡镇信息录入的电脑和照相录像等设备的配置。

八、建设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建设方式

我县 2016 年农村危房改造分为分散户建设、重点村庄成片改造和整体推进改造三种建设方式,重点突出集中成片改造和整体改造建设。具备条件的镇要重点推出1-2个村庄进行重点村庄成片改造。

(二)工作计划与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4月至5月底前; 2.农户申报、审核阶段:4月至5月底前;

3.组织施工和指导监督阶段:4月至5月底(要求5月份启动建设,5月底前危改户必须全部开工建设);

4.乡镇验收自查阶段:10月30日至11月15日; 5.县危改办检查验收阶段:11月15日至11月30日(要求11月底前全部竣工入住),县危改办视情况随时检查建设情况,各镇要密切配合。

6.迎接省政府考核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

九、申报程序与申报材料

(一)申报程序

1.农户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业户籍家庭,由农户自愿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表》,并提供户籍、低收入情况(低保金领取证、农村五保户供养证、优待金领取证或其他低收入证明)、残疾证明、优抚对象证明、危房照片(含有房主正面肖像)等证明材料。

2.村民小组评议。村民小组接到农户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民主评议,做好民主评议记录,妥善保存评议记录备档,并将评议结果在村小组公开栏予以“一榜”公示无异议后将符合条件的对象报村委会审核。

3.村委会评议。村委会召开会议,对各村民小组申请对象进行评议,做好民主评议记录,妥善保存评议记录备档,并将评议结果在村务公开栏予以“二榜”公示。经评议认为符合补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上报镇政府。对不符合补助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4.镇政府组织人员上门核查。经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在镇务公开栏进行“三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危改办审批(报送材料:村小组和村委会所报送的材料、镇政府班子会会议记录、公示无异议等相关材料)。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

5.县危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审批,县危改办备案登记。接到镇政府上报的材料后,县危改办组织人员查阅现状调查信息情况,开展入户核查,主要核查户籍、家庭信息和收入等情况,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在县政府网站上“四榜”公示,并将结果反馈给各镇。县危改办组织危改成员单位联合审查申报材料,集体研究审定后,由县危改办办理备案等有关手续。

(二)村委会报镇政府材料

1.经村委会确认的申请人身份证(户主及其家庭成员)和一卡通账户(复印件)、书面申请书、《海南省农户危房改造农户申请审批表》(附表2),《报建审批表》;

2.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书面意见;

3.村委会公示情况资料(须附公示栏的照片图像、监督举报电话);

4.《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档案信息表》(附表4)。

(三)镇政府报县危改办材料

1.经镇政府审核的《海南省农户危房改造农户申请审批表》(附表2);

2.《规划建设许可证》;

3.经镇政府危改专职人员鉴定后填写《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房屋安全等级鉴定书》(附表1)及房屋现状照片(改造前)、施工照片、竣工照片;

4.集中整体改造的还应提供规划设计图、建筑施工图等相关图纸资料;

5.镇政府公示情况资料(须附公示栏的照片图像、监督举报电话);

6.村委会所提交的资料; 7.县危改办所需的其他资料。

十、有关要求

(一)加强危房改造项目管理。

各镇要严格申报审批程序,优先改造住在危房里的五保户、孤儿户、残疾户、低保户、优抚对象的房屋。在确定改造对象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小组民主评议、村委会民主评议(村小组评议和村委会评议记录存入农户纸质档案)、镇政府审核、县危改县危改办备案。同时要建立健全“四榜”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在村小组公开栏、村务公开栏、镇政务公开栏、政府网站上公示。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

(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报建工作。

对已完成村镇规划的村庄,各镇规划建设管理所须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的设计方案图纸和《海南省农村居民建房审批办法》,为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办理农房报建手续,并按相关规定减免报建费用,改造后农户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发放产权登记证。

(三)明确改造方式。

农村危房改造方式为拆除重建的和异地新建的,须建设在村庄规划区域内,不得侵占农林田地,且需与镇政府签订拆除协议,新房建成后须自行组织拆除危房,确保消除农村危房。

(四)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牵头,联合各镇,按照《临高县农村危改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工程质量安全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要牵头组织技术力量,对全县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在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各个环节上从严把关,重点加强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施工工程的监管,确保达到防雷抗震标准要求。农村危房改造按要求执行有关抗震设防要求标准,抗震补助要优先补给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五)加强工程验收管理。

年度改造任务结束后,各镇要及时组织核查验收,并向县危改办提交验收报告,迎接上级部门检查验收。

要按照基本建设要求及时组织验收,逐户逐项检查和填写验收表。需检查项目全部合格的视为验收合格,否则视为不合格。

(六)完善农户信息档案管理。

建立完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低收入证明、残疾证明、家庭所有成员身份证明、优抚对象证明、审核审批表、村小组评议记录、村委会评议记录、“四榜”公示(村小组、村委会、镇政府,县危改办)、工程协议、异地新建拆除危房协议、建房前、建房中、建房后三张照片、危房等级鉴定书、农户档案信息表以及资金投入、开工、竣工、验收情况等资料,全部农户的纸质档案表信息都要全面、真实、准确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的电子化管理。

(七)严格执行月进度报告制度。

各镇要落实专人负责统计工作,每月25日前,各镇必须将当月农村危房改造的工程进度、存在问题和建议措施报县危改办,由县危改办汇总后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及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做到动态跟踪,切实加强督促。

十一、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各方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共同推进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做好与其它有关规划的衔接。各镇政府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二)强化部门配合。完善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建筑设计院、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和县保障性住房中心负责编制农村危房改造规划,统筹协调农村危房改造中的实施农村困难户危旧房户鉴定等工作,并做好房屋建设的规划、设计、质量监督、工程验收等工作。县发展改革委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查,年度投资计划的安排,上级政府投资补助资金的争取等工作。县民政局、县扶贫办负责农村低收入家庭的资格审查、危房改造对象的确定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筹措和补助资金的拨付,保障必要的项目管理工作经费,加强资金管理。各镇负责审核户主申请、配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危房进行鉴定、建立农户档案、制定本镇实施方案、组织初验、配合县危改领导小组验收、上报基础资料等工作。金融部门负责提供农村危房改造贷款,并制定利息补贴等优惠政策。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三)营造工作氛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镇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县危改办要组织要深入乡村进行宣传指导,解释说明农村危房改造的各项政策;并及时上报农村危房改造开展情况。各镇要及时召开农村危房改造动员会议,组织人员深入群众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把政策的声音传达到每个农户,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县广播电视台、今日临高网、今日临高报要加大宣传力度,开辟专栏,积极宣传农村危房改造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全县上下关心、支持、参与农村危房改造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监督检查。县危改办、各镇政府要设立举报箱,开通举服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县监察、审计、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县领导小组成立督查组,加强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督促检查,确保危改房屋的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的安全与高效。县纪检监察部门对农村危改工作中出现向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等违法行为,要从严查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农村风貌管控。1.注重传统民居保护和农房风貌建设。

危房改造要按要求执行有关抗震设防要求标准,注重对传统民居的保护,今年开始,对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房风貌实行管控。

2.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要制定《临高县农村危改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工程质量安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各镇农场要充分发挥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的作用,提高服务和管理农村危改的能力,加强对危改建设工程的监督巡查和指导。

(六)其他要求。五保户的危房改造由镇政府统一建好后交付农户使用。镇政府按分配指标确定改造对象,经审批后,县危改办将改造资金拨付给镇政府实施建设。整村或成片改造的项目,由县危改办依规完成规划和设计工作。

(七)县危改办设立县农村危房改造举报电话:28287758。附:1.《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房屋安全等级鉴定书》

2.《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审批表》 3.《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档案信息表》 4.《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检查验收表》 5.《临高县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配表》 6.《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每月进度统计表》 7.《农户同意公开其信息的承诺》 8.《农村危房拆除协议》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刀豆文库小编为你整合推荐5篇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也许这些就是您需要的文章,但愿刀豆文库能带给您一些学习、工作上的帮助。......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盈江县2010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直接关系到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关系到农村社会稳定,是农村特困群众的“安全工程”,也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为切实做......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XXXX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快农村牧区危房改造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旗2012年农村牧区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根据《xxxx农村牧区危房改......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镇***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为贯彻省、市、区农村危房改造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省市区统一部署和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2012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善农村民生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又好又快,更好更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要求,确保2012年度农村危房改造......

下载临高县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word格式文档
下载临高县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