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_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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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DR—2018—0400

1益资教发〔2018〕8号

益阳市资阳区教育局

关于印发《资阳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长春经开区中心学校,区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局属二级机构:

现将《资阳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益阳市资阳区教育局

2018年6月26日

资阳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招生管理做好消除大班额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145号)、益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益教发〔2018〕32号)、益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益阳市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益就学指导意见的通知》(益教通〔2018〕16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切实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建立符合我区实际的科学、明晰、便利的招生入学管理制度,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情况

全区2018年适龄儿童入学人数3954人,其中乡镇2151人,城区1803人,全区可提供小学新生4250个学位,其中乡镇学校可提供2540个学位,城区学校可提供1710个学位;全区2018年小学毕业生共3361人,其中乡镇1681人,中心城区1680人。全区可提供初中新生3415个学位,其中乡镇学校可提供1815个学位,城区学校可提供1600个学位。

三、主要任务

(一)消除超大班额65个班:实验小学12个、石码头小学12个、人民路小学16个、汽车路小学4个、长春经开区完全小学5个、新桥河镇第二完全小学1个、益阳市六中初中部15个。

(二)中小学起始年级按标准班额(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招生,禁止出现大班额。

(三)保障随迁子女和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权益。

四、基本原则

(一)合理划片、就近入学的原则。区教育局建立由学校、社区(乡镇)、派出所、房管、工商等单位组成的工作协同机制,组建专门班子,对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摸底、核实。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乡镇、街道、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采取“一校多片、一片多校”的办法,依乡镇、村组、路段等,区教育局为区直中小学校、长春经开区每一所学校划定招生片区,乡镇中心学校按行政区划为乡镇学校划定招生片区。招生片区内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入学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按照先户口加房产,再户口,再房产的顺序确定入学对象,并向社会公示。

(二)控制班额、均衡调剂的原则。在确保起始年级按标准班额招生、不新增大班额、完成65个超大班额消除任务的前提下,妥善安排随迁子女的学位。如果所申请的学校招生计划已满,学生不能就近入学的,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均衡调剂”的原则安排学位。

(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乡镇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由乡镇中心学校负责;区直中小学校、长春经开区中心学校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筹。区教育局、区直中小学校、长春经开区中心学校共同组织实施。

(四)公平公开、阳光操作的原则。确保入学机会公平,确保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公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实行“联审会签”。

五、工作要求

(一)按划定的区域招生。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不得与入幼儿园、入学前班挂钩。不得组织选拔性招生考试,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中心城区将逐步取消校车,所有新生一律就近入学,不得乘坐校车。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要在学校总招生计划中安排足够的学位,用于招收服务半径范围内(小学500米、初中1000米)的学生。不得强制适龄儿童缓学、免学,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报乡镇、长春经开区中心学校或区直中小学校审批,区教育局备案,可延缓或免于入学,期满应及时入学。鼓励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到所属片区的学校随班就读。

(二)按规定的班额招生。起始年级按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的标准班额招生,各学校不得新增大班额和超大班额。学校实行随机均衡编班,均衡配备科任教师,不得办各种形式的重点班。

(三)按限定的年龄招生。各小学不得接收2018年8月31日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四)按设定的程序招生。各乡镇、长春经开区中心学校,区直中小学校的具体招生方案(或招生简章)于6月30日前报区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方可实施。非起始年级插班生入学由各乡镇、长春经开区中心学校和区直中小学校按照“先转出后转入”“先备案后办理”的程序操作。非起始年级不得因接收插班生新增大班额和超大班额。

1.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程序:

(1)2018年4月,中心城区(含长春经开区)各幼儿园、乡镇中心学校所辖幼儿园收集户籍(当年4月30日之前登记或者迁入户籍有效)或房产(含小产权房)在中心城区的适龄儿童(当年8月31日之前年满6周岁)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户籍本和房产证(小产权房提供相关佐证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018年户籍(或房产)在资阳中心城区的适龄儿童入学意向申请书》(见附件3)。

(2)2018年5月,区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现场查验、审核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交的资料。

(3)2018年6月,城区小学分别公示户籍或房产在划定招生区域和公共招生区域的适龄儿童就学意向摸底名单。

(4)2018年7月2-6日,未在区内幼儿园就读,其小孩、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户籍和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房产(含小产权房)在资阳城区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需将《资阳区2018年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城区中小学学位申请表》(见附件2)和户口本、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就读幼儿园证明交区教育局审核后,摸底名单交由学校向社会公示。

(5)2018年7月7-8日,户籍或房产在划定招生区域和公共招生区域的适龄儿童报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根据摸底名单,需将《资阳区2018年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城区中小学学位申请表》(见附件2)和户口本、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交相对就近的学校(公共区的适龄儿童还需提供由区教育局统一制作的就学意向卡),由学校联合所属社区、派出所、房管等部门集中审核验证签名后报区教育局审批,若符合条件的人数未超出学校学位数则确定为入围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同时公示学校剩余学位数;若符合条件的人数超出学校学位数,在区教育局监督下,学校依序采取抽签或电脑派位等随机方式确定入围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未入围的适龄儿童可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仍有学位的学校就读(公示时间:7月18日前,公示地点:城区各小学)。

公共区的适龄儿童领取就学意向卡时间:7月7-8日。

领取地点:城区小学公共区和石小、人小公共区到人民路小学领取;实小、石小公共区到石码头小学领取;三中、经开区完小公共区到经开区完小领取;汽车路、三中、万源公共区到汽车路小学领取;三益、经开区完小公共区到三益小学领取。

(6)2018年7月19-20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有随迁子女就读小学一年级的进城务工人员(含在城区没有户籍、没有住宅、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适龄儿童)需将《资阳区2018年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城区中小学学位申请表》(见附件2)和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相对就近有剩余学位的学校(每个适龄儿童限报一所学校),由学校联合所属社区、派出所、房管、工商等部门集中审核签名和入户调查后,报区教育局审批。若符合条件的人数未超出学校剩余学位数,则确定为入围名单并向社会公示;若符合条件的人数超出学校剩余学位数,在区教育局监督下,学校采取抽签或电脑派位等随机方式确定入围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未入围的适龄儿童可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仍有学位的学校就读(公示时间:7月31日前,公示地点:城区各小学)。

(7)2018年8月31日-9月1日,新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回执单》到指定学校报到注册。

2.城区七年级招生工作程序:

(1)2018年7月4-5日,各学校划定招生区域和公共招生区域内有户籍或房产(含小产权房)的资阳城区在籍小六毕业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需将《资阳区2018年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城区中小学学位申请表》(见附件2)和户口本、房产证(含小产权房)原件和复印件、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交对应学校,由学校联合所属社区、派出所、房管等部门集中审核签名后,报区教育局审批,若符合条件的人数未超出学校学位数,则确定为入围名单并向社会公示;若符合条件的人数超出学校学位数,优先保证划定招生区域内小六毕业生,对于公共招生区域内小六毕业生,在区教育局监督下,学校采取抽签或电脑派位等随机方式确定入围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划定招生区域内入围的小六毕业生中,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学校递交资料的学生、公共招生区域内未入围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几所学校递交了资料的学生均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仍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2)2018年7月6-7日,城区在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含在城区没有户籍、没有住宅,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少年儿童)小六毕业,申请就读城区初中学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需将《资阳区2018年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城区中小学学位申请表》(见附件2)和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相对就近有学位的学校,由学校联合所属社区、派出所、房管、工商等部门集中审核签名后,报教育局审批,若符合条件的人数未超出学校学位数,则确定为入围名单并向社会公示;若符合条件的人数超出学校学位数,在区教育局监督下,学校采取抽签或电脑派位等随机方式确定入围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未入围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仍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3)2018年7月9-10日,没有城区学籍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小六毕业,申请就读城区初中学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需将《资阳区2018年适龄儿童就读城区中小学学位申请表》(见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交区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审核,根据申请学校剩余学位,确定入围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4)2018年7月10-12日,未在户籍所在地小学就读的小六毕业生,如申请升入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需将《资阳区2018年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城区中小学学位申请表》(见附件2)和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身份证、小孩和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含小产权房)和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交区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审核,根据申请学校剩余学位,确定入围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5)公示时间:7月31日前,公示地点:城区各初中。

(6)2018年8月31日-9月1日,新生持户口本到对应学校报到注册。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到城区中小学校就读材料要求。

①流出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夫妻双方进城务工或其他监护人进城务工、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同意外出就读的证明(注明进城务工所在地)。

②家庭户籍本和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

③进城务工或外来经商人员子女,其父母双方或其他监护人当年8月31日之前已在资阳城区实际居住或租住八个月以上,已取得的暂住证或已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须加盖社区公章并签名)。

④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与资阳城区用人单位签订的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者工商部门已办理年报的工商执照(父母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单位证明)。

⑤一年级新生提供《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回执单》,七年级新生提供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⑥租住情况入户调查证明(由学校、社区、派出所提供)。注:《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回执单》办理要求:先持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居住地乡镇卫生院、城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取或资阳区妇幼保健院进行查验,并领取《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回执单》,并加盖接种单位公章,开学报名时交给就读学校,如需补种且完成补种的,一并将《儿童免疫规划疫苗补种完成通知单》交给学校。

3.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工作程序:

民办中小学校招生方案或招生简章报区教育局审批同意和全区招生工作安排部署后,国基实验学校、华德博才经典学校小学部先面向全区招生,若仍有学位经请示区教育局同意后再向区外招生;益阳万源学校先面向城区招生,若城区生源不足,经请示区教育局同意后再向城区外招生;华德博才经典学校初中部、卓帆创二代学校面向区外招生。按学生自愿的原则录取,当自愿报名人数超过其核定的招生控制计划数,则需对服务半径外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采取抽签或电脑派位等随机方式录取。

六、招生纪律

(一)全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举办重点班,也不得以举办实验班、特色班、创新班等名义变相举办重点班,所有报到注册的学生一律实行常态平行编班。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划定区域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就读,不得拒收由区教育局、乡镇、长春经开区中心学校统筹调节安排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就读;任何学校不得违规招生,不得擅自提前招生,不得超过区教育局规定班额招生,不得擅自招收未经区教育局、乡镇、长春经开区中心学校审核批准的学生,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要确保辖区内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就读。

七、制度保障

(一)建立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制度。各学校(幼儿园)要在6月30日前将《资阳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向社会公示,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实施方案的宣传力度,让学校、学生、家长充分认识招生实施方案对于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意义,广泛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招生前,各校要把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需携带材料、招生录取办法、招生结果等招生信息,在校内宣传窗、告示栏、校园网上向社会公布,同时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督查制度。区教育局将对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严格督查,对出现违规招生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市监察局、市教育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益阳市中小学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益教联〔2014〕10号)和《关于印发〈益阳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十条禁令〉的通知》(益教联[2017]1号)严肃处理。适龄儿童、少年父母要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或居民区,由此形成的空余学额不再补录;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婚育、产权、社保等证明的,将依法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2018年资阳区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基教股、职成教股、幼教股、招考中心、教师工作股的副局长和局纪检书记任副组长,办公室、基教股、职成教股、幼教股、招考中心、计财股、督导室、纪监室、教师工作股、教研室、勤工俭学装备服务中心等相关股室负责人和招生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基教股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职成教股股长、招考中心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乡镇、长春经开区中心学校和区直中小学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统筹协调和牵头组织本校招生工作,乡镇、长春经开区中心学校的招生方案须报乡镇、长春经开区人民政府审核。

九、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37-2663110)

附件1:资阳区2018年各中小学招生区域及计划招生班级数

附件2:资阳区2018年适龄儿童少

年就读城区中小学学位申请表

附件3:2018年户籍(或房产)在资阳中心城区的适龄儿童入学意向申请书 附件4:资阳城区小学划块招生区域示意图 附件5:资阳城区初中划块招生区域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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