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镇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
临河镇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组织”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和推行村务公开监督委员会制度,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和实践,不断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形式,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组织保障。
基本原则:
——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核心。村务监督组织的建设必须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组织体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坚持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形成具有组织约束力和法律效力的监督力量,保证村级民主自治在法律的框架下运行。
——坚持以发扬基层民主为方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坚持以推进基层社会管理为目标。建立完善村务监督组织体系,实施有效的民主监督,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基层社会管理的积极性,不断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机构设置
1.机构名称:x x村村务监督委员会
2.机构设臵。村务监督委员会下设纪律监督、“三务”(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民主理财等若干监督小组。必要时,可根据需要设立工程监督、惠民政策落实等临时工作小组,开展专项监督工作。
三、工作职责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监督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保证党和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实处。
(二)监督村务决策按规定程序进行。对村民委员会不按程序规定和民主议事规则作出决定的事项,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或向镇党委、政府和纪委反映。
(三)监督村务公开、党务公开、财务公开情况,审查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广泛征求村民对“三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四)监督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经营管理情况。开展民主理财,对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核。监督村级集体投资经营情况和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处臵情况。监督村务档案管理情况,保证村务档案的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五)监督村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对村属财政性资金、集体资金和农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建设的工程项目,从立项、招投标、质量验收,到资金预决算及支付等进行全过程监督。对项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和纪委反映。
(六)监督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情况,及时反映违纪违法问题。协助镇纪委开展对本村党员干部的 反腐倡廉教育、案件调查、信访处理等各项工作。协助镇纪委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村党组织成员和村委会成员勤廉双述公开质询和“勤廉指数”测评工作。
(七)根据上级党组织和群众的要求,对其他事项进行监督。
四、权利和义务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知情权。列席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召开的涉及村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开支以及其他事关村民切身利益的会议,向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了解有关情况,查阅、复制和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掌握村务的决策和管理执行情况。
2.质询权。对村务事项和村干部履职情况开展询问质询,要求被询问对象当场或限期作出答复、解释和改进。
3.审核权。审核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内容和财务报账前的原始凭证。
4.监督权。监督党在农村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村组织的重点工程招(投)标、村干部履行职责情况。
5.建议权。围绕村级事务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对村民委员会的决定有原则性不同意见时,可建议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1.广泛联系群众,听取并收集、整理村民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反馈情况、提出建议,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基层稳定。2.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客观公正的开展监督活动,不得借监督之名故意刁难。
3.支持和配合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引导村民支持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工作。
4.积极参加村党组织、上级有关部门等组织的有关活动;
5.带头模范遵守村规民约。
6.定期或不定期向镇党委、政府、纪委和村党组织、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村务监督工作情况,接受组织、党员和村民的评议和监督。
五、方法步骤
(一)组织筹备阶段。10月初,镇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抽调精干力量加强对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按照镇《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结合各村居实际,做好人选推荐工作,并张贴标语挂横幅,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二)推荐酝酿阶段。10月底前,完成村务监督委员会人选的推荐酝酿工作,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机构名称、成员名单、工作职责、权利和义务等,并制作成牌匾,挂在工作场所。村务监督委员会由5至7人组成,其中主任1名。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是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本村村民,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法律意识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群众信任,熟悉村情,热心公众事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由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村民担任。成员中应有具备管理、财会知识人员。村支部书记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配偶、近亲属及村报账员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三)试点选举阶段。11月中旬前,完成冯庄、小店、胡庄3个村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试点工作。选举工作在镇党委、村党支部领导下进行,镇政府和纪委负责具体指导。召开村两委会议,确定村民代表,人数不低于15人,认真细致做好全体村民代表登记,确保不错、不漏、不重;参加选举会议的人员名单要在选举的前五天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召开选举大会。选举大会由村支部书记主持。确保到会人数达到应到会人数二分之一以上;认真组织填写选票,投票,做到公开投票、当场唱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保证选举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全面选举阶段。11月底前,全镇所有村居完成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选举工作。选举结果报镇党委、政府备案。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民委员会同期同届。
(五)规范完善阶段。12月中旬前,实现村务监督委员会“五有”目标,即:办公有场所、对外有牌子、工作有制度、监审有印章、活动有记载。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享有一定的误工补贴和报酬,具体标准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活动经费以及成员的补贴报酬应列入镇财政预算或从村集体经济收入或省财政转移支付项目中列支。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整个选举工作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镇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认真履行职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镇纪委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作用。组织部门要把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纳入农村基层党建整体工作统一部署,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培训纳入农村基层干部学习培训计划。民政办要充分发挥工作协调和具体指导作用,把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与村级换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等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财政所要切实发挥对村级财务监管的职能作用,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财务进行监督。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有关法规政策、正面典型和成功经验,为搞好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因村制宜,分类指导。要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分期逐批,逐村组织好选举工作,确保选举成功率。对少数情况比较复杂的村,要选派强有力的工作组,集中进行治理整顿,限期进行选举;对个别一次选举不成功的村,要总结经验教训,找准原因,适时重新组织选举,确保善始善终地搞好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
(四)严肃法纪,维护稳定。要重视排查和解决影响选举工作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确保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要建立健全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和重大责任追究制度,对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对因解决问题不及时、不得力,或违规操作,引发群众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未经镇党委批准,无故不组织或拖延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的,要追究村党支部、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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