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问题的背景、目标、资源等因素,以确保实现预期效果。一个好的方案应该能够解决问题的根本原因,而不仅仅是表面现象。方案是为了达成某一目标而提出的一种可行的方法或策略。在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和技术手段。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几种常见方案范文,供大家参考。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一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落实专项措施,跟踪问效、强化问责,确保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成效明显,坚决防范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以问题为导向,在坚持强化日常管理的基础上,汲取我县“10.21”事故以及巫溪“1.2”事故教训,加强分析研判,细化工作措施,强化源头管理,紧盯问题整改,排查道路隐患,严防翻坠事故,切实守住道路交通安全“底线”。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加大对“三客一危”运输企业、租赁客运企业、客运场站的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gps动态监控、车辆安全性能检测和驾驶人安全教育、“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管理制度。对问题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要按照“隐患不整改不放过”原则,实施蹲点督导、紧盯问题整改。
重点整治辖区内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问题,检查道路危险路段的交通安全设施情况,视情采取临时性安全管控措施,切实保障车辆通行安全。对采取临时安全措施不能保障安全的隐患,要落实专人看守,确保通行安全;必要时要报请政府封路禁行。
(一)整治重点客运车辆“两超两非一疲劳”。加强对辖区内工程车、客运车、农用车、三轮车、摩托车等无牌无证上路,非法营运,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清理“三客一租赁”源头隐患,排查客运车辆运行线路隐患。镇教办要督促学校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杜绝乘坐非法营运、超员车辆上放学,搭乘车辆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头盔)。农服中心要对辖区的变型拖拉机进行清理,通过上门打招呼、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驾驶员严禁违法载人上路。
整治重点货运车辆“一非两超三假”。开展渣车、商品砼车集中整治,部署开展渣车、商品砼车运输资质清理工作,对渣车的运输资质展开清理,督促企业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监管。重点货运车辆专项执法,应急办及各个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让行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二)集中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对辖区内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路段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整改。严格落实普通公路建设制度,按规范严格落实施工道路现场交通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对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乡村道路,全面排查梳理辖区事故多发路段,结合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合理规划,消除隐患。对于护栏缺失、减速带缺损、急弯陡坡等不能及时完成整治的隐患,要采取放置条石、安装轮胎(降低撞击强度)、设置反光标贴等临时防护和警示措施,降低事故风险。
(三)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通过微信、短信、广播等形式提醒山区道路、雨雾天气安全行车常识,要积极运用《重庆市举报农村道路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奖励办法》,多方面多渠道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开展农村地区交通违法举报,并严厉落实查处。农村劝导站要加大对农村面包车超员、车辆违法载人、摩托车不戴头盔、酒驾等违法行为的宣传教育力度。路长、农村劝导队(站)要主动搜集和掌握辖区“红白喜事”活动信息,提前打招呼、作警示。“农村大喇叭”和劝导站手持喊话设备全部启动,循环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内容。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提升道路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素质。
(四)发挥“六支力量”积极作用。交巡队、派出所要安排人员在赶场日、学生上放学、群众集中出行时段开展上路检查,加大对二轮摩托车不戴头盔和超员,变型拖拉机、货车、三轮车、电动车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酒驾,无证驾驶等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
(五)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守制度,确保事故信息接报、上报、处置及时有效。农村劝导站要全部启动,按照重点时段勤务要求,每天上岗不少于6小时,加强对货车、变型拖拉机、三轮车违法载人,面包车、二轮摩托车超员、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的检查劝导。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村(居)、应急办、经发办、派出所、农服中心、交巡警队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做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与“平安发展”的理念,切实加强领导,负起责任,突出重点,认真谋划,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应急办、派出所、农服中心、交巡警队等相关职能部门、村(居)要认真做好人员召集和执法过程中的协调工作,落实各自工作责任和任务,加强协作配合。
镇辖区所属学校:负责对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纳入教育计划,培养学生从小遵守交通规则。负责配合派出所和执法中队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安全监管。
各村的包村领导、驻村干部及各村两委负责人要牵头组织人员对本辖区的村道路进行交通路障清理并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辖区内所有村道路面及路沿外2米范围内的路障(含沙、土、石杂物等)进行一次彻底清理,达到路面清洁畅通安全。
各村(居)及应急办等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及时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对乡村道路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相关责任人要进行督查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出现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二
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推进“两个绝对安全”见行见效,落细落实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强化年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强化治理、清仓见底,强化攻坚、重点突破,强化基础、举一反三,强化担当、履职尽责,实现安全发展理念明显提升,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管控重大风险能力、治理突出问题能力、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增强,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一批顽瘴痼疾,最大限度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
(一)强化理论武装。
1、落实“两个绝对安全”。组织专题学习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两个绝对安全”重要指示精神。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自分管领域守土尽责,以重特大事故就在眼前的危机感和紧迫感,把安全发展和“两个至上”理念落实到交通运输发展各领域、各环节,坚决做到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二)强化履职尽责。
2、扛牢党组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加强党组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解决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强化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和执法力量建设,注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督查和结果运用,推动上级决策部署在交通运输行业落地落实。
3、推动落实属地责任。充分协调解决三无船舶、非法码头、乡镇渡口渡船、农村道路交通、非法营运等安全生产问题以及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建立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抓好水上交通事故问题整改,强化船舶船籍港安全监管。
4、履行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依法依规编制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并组织落实。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的意见》,完善港航、道路水路运输、公路、公路水运工程建设4个专项工作组常态化运行机制,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到交通运输业务工作全过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加强安全生产举报核查、约谈、挂牌督办、公开曝光等措施运用。
5、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等法定职责,督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履责、恪尽职守。督促航运企业严格落实水上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所属船舶特别是异地经营船舶日常安全管理。发挥各级企业表率作用,加强对所属企业的统一管理、指导监督和考核奖惩。
6、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推动各运输企业将劳务派遣等人员与本企业员工在安全责任上统一纳入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关键岗位按规定持证上岗。强化公交、客运交通工具等驾驶人员实操技能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从业人员关心关怀关爱,保障其合法权益。
7、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巩固深化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认真执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既寓执法于服务,又防止执法检查“宽松软”。强化精准执法,确定各部门管辖企业名单,明确重点检查企业和重点执法事项,对典型事故暴露出的严重违法行为,举一反三加强执法检查。强化专业执法,领导带队参与执法过程。强化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一线安全监管执法队伍能力,培养执法骨干力量。加强专业执法装备配备,提高执法保障水平。
(三)强化风险隐患排查。
8、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认真落实《颍上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排查对象、内容和环节全覆盖,特别是对易发生群死群伤领域和环节要一查到底、立行立改、动态清零。严格实施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确保清仓见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9、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认真落实《市局关于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意见》,按照《颍上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组织摸排本单位管辖区域重大安全风险点,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清单、责任分工清单、防控措施清单、监测监控清单和应急处置清单等五个清单,实施风险“图斑化”管理,完善安全风险“一图、一册、一表”,明确管控责任人,推进风险可视化、精准化、动态化管控。
10、精心组织“打非治违”行动。组织对大客车非法营运、公路运输“百吨王”、危险货物非法运输、码头违规存储装卸货物、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工程转包等典型违法行为实施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公路水运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对顶风作案、屡犯不改以及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惩处,加大曝光力度,切实起到威慑警示作用。
(四)强化重点领域治理。
11、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治理。狠抓《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要点》各项任务落实,统筹推进道路运输、路网运行、水上交通、港口营运、公共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治理,持续推动燃气安全、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两个集中治理以及商渔船防碰撞、农村公路安全隐患、重型自卸货车非法改装、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等专项治理行动。
(五)强化重点时段管控。
12、突出重大活动和重大节假日安全管控。制定重大活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方案,对人流量密集的客运场站、渡口、码头等重点场所中最不放心、最不托底的场所实施驻场监管。开展重大节假日客流趋势研判和安全风险会商,统筹安全生产、消防、反恐等工作,制定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13、加强季节性安全风险管控。提升安全生产季节性风险认知、研判、决策和支撑能力,全力抓好汛期、开工复工密集期、农忙时节、冬季等季节性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六)强化事故教训汲取。
14、深化事故警示和严肃责任追究。坚持以防风险、遏事故为根本导向,完善较大事故、多发事故警示提示和事故年度、季度、月度分析机制,建立事故险情技术原因深度调查分析和教训汲取制度。按照规定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对较大以上事故或具有较大影响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追责问责情况及时在全系统通报警示,举一反三、以案为鉴消除监管盲区。完善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办法,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对较大等级水上交通事故同步开展技术调查和管理调查,查清领导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依规依纪追究直接监管责任,并提出追究属地责任的建议。
(七)强化研判预警。
15、加强安全生产形势研判。跟踪行业安全生产热点焦点问题,及时汇总分析基层一线安全动态、经济社会环境变化、极端天气预警预报等信息,开展安全生产形势会商研判,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握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及时提出防范措施建议。
16、加强安全生产预警调度。建立安全生产定期调度制度,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企业安全生产预警调度,做到见事早、出手准。特殊时段,要深入一线,靠前协调调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技术管理团队等在岗履职,将重大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八)强化应急处置。
17、强化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县委《关于进一步健全我县灾害事故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暂行规定的通知》,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员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实施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事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畅通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渠道,提升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时效和质量,坚决杜绝谎报、瞒报、漏报、迟报现象。
18、提高应急管理能力。认真贯彻市局《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做好应急队伍、机械设备、储备物资准备,强化应急演练和处置评估,进一步落实推动水上救援队伍建设,完善水上联合救援机制。提升大客流踩踏、雨水倒灌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19、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保持疫情防控指挥体系高效运转,统筹抓好道路水路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交通管控和运输保障专班作用,全力做好应急物资运输、疫苗运输等服务保障,保持货运物流畅通。坚决落实水运码头等重点领域防控措施,严格落实交通运输场站和工具消毒、通风等措施,推进行业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和序贯加强免疫接种,坚决避免疫情通过道路水路运输环节传播扩散。
自2022年4月至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30日前,制定县局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系统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迅速制定细化落实举措,做好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至10月,系统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全面调动各方力量,强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底前,系统各单位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形成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工作总结报局安全办。同时,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进一步健全安全治理长效机制,推动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实施全过程,系统各单位要将工作内容纳入本单位谋划推进,统筹做好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难点难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注重统筹推进。要注重一体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强化年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整合优势资源,保障工作人力、物力和财力所需,及时提供和调配资源确保各项任务顺利推进。
(三)抓好跟踪督导。要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实施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范畴,加大跟踪督导力度,强化过程管理,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强化协调配合,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四)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工作推进成效,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宣传引导,曝光典型案例,推广典型经验,营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系统各单位于12月10日前将本单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工作总结报送至局安全办。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三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刻汲取近年来国内外特别是今年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深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紧紧围绕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防死守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20xx年4月20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一)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1.政治站位。是否存在学习不透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视不够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监督管理不力,思想麻痹、畏难侥幸,在抓落实上存在差距的问题。
2.履职尽责。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工作中,是否存在责任担当意识不强,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措施不力,负责人安全责任不清、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安全投入、预防预控、日常检查、安全培训等环节不重视、不部署、不保障、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等行为。
3.担当作为。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是否存在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不规范,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隐患治理走形式、走过场,问题整改和风险管控不问不盯不闭环,特别是隐患治理没有形成有效闭环机制。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责任落空、思想不稳、作风不严,工作失职缺位,对企业负责人安全教育不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罚不罚、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放任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或者简化一刀切,一关了之,影响合法合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现象。
(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运输企业是否无资质或经营资质失效、不全、超范围非法违规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两类人员”是否安排部署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全覆盖”;装车台人员是否未按操作规程作业;是否存在“打非治违”工作盲区。
5.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无资质或经营资质失效、超范围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营运车辆《营运证》逾期未审验;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备案审核不严,包车客运车辆长期异地经营、未持有有效客运包车标志牌、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行、超许可事项经营等违规行为;企业未执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企业未按要求实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5时停止运行或接驳运输;旅游客运、长途客运、城乡客运车辆违规经营行为闭环处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打非治违”工作查处不力;安全教育培训率未达到100%。
6.城市公共交通。公交企业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建立城市公交运营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按规定安装驾驶员安全仓。
7.水路运输。运营船舶不满足安全技术条件、证书不齐、配员不足、超载超航区航行、长期脱管、非客运船舶违法载人载客,旅客实名制管理制度未落实;“打非治违”工作查处不力;未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未取得有效的符合证明并保证其有效执行,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落实不到位以及违反规定强行渡运等问题。
8.港口运营安全。港口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是否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及落实管控措施;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开展安全考核;港口危险货物是否存在违规储存装卸、违规动火作业,是否存在“打非治违”工作盲区。
9.公路治超。是否存在治超责任落实不够,治超执法经费、装备等保障不足,治超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和推诿扯皮现象。是否存在遵循“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源头管控”的原则不力,交通路政运政、公安交管、货运源头企业主管部门联合巡查机制是否健全,以及货运企业治超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现象。是否存在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执行不力和“打非治违”工作查处不力的情况,是否建立健全违法超限超载车辆检测、处罚信息抄送机制,“一超四罚”是否有效落实,失信联合惩戒力度是否不够等现象。
10.公路运营安全。重点检查临水临边、急弯陡坡、连续长下坡等路段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情况;上跨下穿铁路、燃气管道、航道的公路基础设施及其附属空间和安全保护区违建、非法侵入占用是否得到有效整治;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项目是否符合“三同时”要求。
11.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单位是否未依法单列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并监管施工企业落实,未督促施工企业按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制定风险管控方案;是否存在“打非治违”工作查处不力;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和人员是否不具备相应资质(格)或挂靠资质、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是否未按要求实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是否存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临边临水、交叉施工、复杂地质条件下桥梁等风险较大的工程作业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现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存在未按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导致重大事故隐患等违反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行为。
12.消防安全。紧盯车站、港口、码头、工地、车船、机关办公大楼、生活区、内部食堂和出租屋(门面)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整检查电源火源管理、易燃材料装饰装修、消防器材配备、安全疏散等问题。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将消防安全工作与行业安全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是否强化重点时段消防安全防控,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培训、演练。
全市综合交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从4月20日至12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整治阶段(4月20日至4月30日)。制定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明确任务,细化责任措施,对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督促企业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中涉及企业方面8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逐一销号、闭环管理。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逐级挂牌督办,对重大安全隐患,由市安委会办公室挂牌督办。
(二)集中攻坚阶段(5月1日至11月30日)。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各单位要加强会商研判,精准施策,加大安全隐患整改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专委会办公室围绕大排查大整治以及年度工作要点开展不少于4次的专项督查,对难点问题,坚持盯住不放,一督到底。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总结全市综合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健全长效机制。推广成功经验,强化安全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综合交通安委会统筹负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安委办负责协调、督办工作,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指导交通运输企业有序推进各领域相关工作。各单位应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强化工作保障,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统筹协调。各单位要将大检查活动与“三年行动”“五一”安全生产保障和安全生产月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确保各项工作不断不乱、相互融合促进,取得预期效果。要加强与其他行业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畅通信息传递和共享渠道,深化协作联动和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集中整治良好工作氛围。
(三)强化督导问责。将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和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大检查全过程。加强跟踪指导,及时掌握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科学有效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严厉处罚,并依法依规纳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管理记录,情节严重的按程序会同应急管理部门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严格督促企业整改到位。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曝光等手段加强督导问责,对领导责任不落实、工作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本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范围。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四
中秋将至,高速公路继续实行小型车辆免收通行费政策。届时,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自驾出行、包车出行的交通流量大幅增加,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面临极大压力。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中秋节期间是人流、物流、车流高度集中的非常时期,因此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危机意识、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同时,要根据各自辖区实际,制定针对性强的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把责任分解到具体民警,抓好部署、检查以及落实工作,全力确保近期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二、突出重点区域,狠抓路面管控。
各单位要重点做好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管理,及时掌控农村道路交通特点和信息,严查农村地区中短途客运车辆、面包车超员,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载人,摩托车超员超载及不戴安全头盔等行为,严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创造和谐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全力确保端午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三、规范执勤执法,做好安全防护。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新部令要求,规范执勤执法,坚决杜决公路“三乱”。不得违反规定提高或降低管理处罚标准和记分分值;凡执行处罚记分的,要切实做到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同时要做到理性平和文明执法;对有客观特殊情况合乎情理的,以及情节轻微的,应以教育为主,以争取群众最大的.理解和支持。
要根据天气变化,随时做好民警防护着装温馨提醒;教育民警做好执勤执法装备维护保养,开展民警和交通协管员安全防护教育培训和演练,严格按照执勤执法规范、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设置执勤点、处置事故现场,杜绝民警伤亡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廉政建设,抵制奢侈浪费。
各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五条禁令”、“三项禁止”等禁令条令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警车管理使用规定》等法律及规定。严禁巧设名目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严禁违规违纪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公车私用、酒后驾车,节日期间公务车全部停驶,确有警情需用车的要请示领导同意并经纪检备案才可使用。要大力提倡文明、健康、节俭的社会主义新风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强化宣传提示,提倡文明交通。
要根据中秋节期间群众活动道路交通通行的特点,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组织策划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酒后驾驶、客车超员、车辆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警示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要在出入景区道路、城市主要出入口等车流密集点段,提前告知路况、事故、临时管制等交通信息,借助电台、微博等快速传播渠道公布节日期间交通管理措施,加强交通预警诱导,服务群众出行。要加大对交通信号灯通行规定的宣传力度,曝光违反交通信号灯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培养广大驾驶人经过路口减速慢行、礼让行人和遵守交通信号灯的良好习惯。
六、加强内部保障,落实值班备勤。
一是要围绕中秋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合理安排警力。
二是中秋节期间,各单位及值班民警如遇有重大交通事故、道路堵塞等突发情况要随时反馈办公室,确保信息畅通。对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中秋节期间,大队将派出督导组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路面见警率不高、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道路交通秩序混乱的将予通报批评,造成后果的,实行责任追究。
四是统筹做好勤务工作安排,保障民警科学休息,并积极创造条件保障外地民警端午节期间与家人团聚。
五是认真落实值班备勤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实行领导带班制,值班民警24小时在岗,保证值班电话畅通。对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五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预防和减少学校及师生交通安全事故,杜绝群死群伤重特大恶性事故,根据《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省教育实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的`原则,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规宣传,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彻底整改消除校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力加强校内基础工作,改善校园道路行车条件,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通过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使各级各类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学校校园及周边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得到有效治理,学校道路交通秩序和行车条件明显改善,学校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显著加强,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配合当地政府初步建立以“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交通安全学校”为载体的交通安全宣传网络。
三、组织领导。
组长:金明华。
副组长:伏虹尹娟李翠花。
组员:校安办全体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督查各校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各校区校安办主任负责。
四、专项整治工作范围。
校门口及周边道路、校道、教学区、操场。
五、专项整治工作的步骤和措施。
(一)组织部署阶段(2016年3月21日至5月15日)。要深入排查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学校及周边道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治理整改阶段。学校要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进行自查自改,消除学校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校园及周边地区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学校”建设工作。
(三)督查验收阶段。我校将对各校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成绩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安全问题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
六、专项治理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开展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把这次专项治理作为需要迫切解决的突出问题纳入重要工作日程,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学校要把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日常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广泛号召、典型引导、学习培训、检查评价、总结表彰等方式,组织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
(三)学校门口要实行交通管制。周一至周五期间(寒暑假除外)外来车辆未经门卫许可不得进入教学区,学校保卫人员或门岗要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机动车辆不得进入封闭式管理的学生宿舍区和操场;教工生活区道路要有明显标志,车辆不得乱停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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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六
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实施交通安全责任提升、风险排查整治提升、安全防护能力提升、路面秩序管控提升、安全宣传教育提升等五大行动,实现全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下降,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比上升,重大交通事故零发生(即:两个下降、一个上升、一个零发生)的工作目标。
成立20xx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专班,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统筹领导下开展工作,县公安局设立各专责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专班定期(每个阶段)向分管交通运输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县政府领导报告行动开展情况。
(名单略)。
(一)实施交通安全责任提升行动。全面压紧压实属地政府领导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政治责任。
(二)实施风险排查整治提升行动。开展重点车辆风险排查整治、校车安全风险专项整治、重点驾驶人风险排查整治、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整治、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工作,切实消除“人、车、路、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三)实施安全防护能力提升行动。合理规划高速公路通行指引,完善普通国省道安全防护设施,补齐农村公路短板漏洞,强化城市道路设计建设和升级改造,切实提升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城市道路安全防护能力。
(四)实施路面秩序管控提升行动。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农村地区交通秩序、高速公路交通秩序开展集中整治,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净化路面通行秩序。
(五)实施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深化农村地区宣传,提高村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开展集中宣传和警示曝光,让交通违法行为无所遁形,完善“警校合作”机制,探索常态化宣传方式和内容,切实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从即日起至年底,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分为5个阶段,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安排部署。
(一)第一阶段(即日起至4月22日)。研究制定方案措施,迅速动员部署,组织开展“五大提升行动”,稳定交通安全形势,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开好局、起好步。
(二)第二阶段(4月22日至4月30日)。深入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和事故规律特点,推进“人、车、路、企”等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第三阶段(5月1日至7月31日)。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做法,全面分析排查存在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全面推进各类隐患排查治理,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四)第四阶段(8月1日至10月31日)。围绕党的二十大、第十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重大活动和中秋节、国庆节等重点时段,全面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管控,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五)第五阶段(11月1日至12月底)。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松、措施不减,围绕党中央、国务院举办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扎实抓好秋冬季交通安全工作,确保全年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圆满收官。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推进。各镇、各部门要及时研究制定本辖区、本部门工作方案,4月22日前报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即日起,各镇、各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县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常态化开展“逢五”、周末路面秩序管控统一行动,保持重点车辆、重点违法严管高压态势。
(二)强化督导,压实工作责任。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将组织各有关部门对各镇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综合治理工作成效进行督导,对后进镇和部门进行重点指导。各镇各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不定期组织开展检查指导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要根据事故等级成立调查组,对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及时开展事故深度调查,严格落实“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工作要求,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县、镇两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要发挥牵头抓总职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综合治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任务,要定期协商、联合推进,加大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
(四)落实资金,助力提升行动。着力完善财力保障,构建多渠道资金筹集机制,积极争取提升行动专项资金,高效推进提升行动各项工作。
(五)加强沟通,强化信息报送。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在4月26日、7月26日、9月26日前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12月20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重要情况、典型经验可以随时报送。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七
一、工作目标:努力实现“四个不发生”
(一)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力争不发生较大交通事故;
(二)不发生因管理原因导致的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
(三)不发生严重执法管理问题;
(四)不发生负面舆情。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20xx年全市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指挥部,由副市长、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长周振武任指挥长,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景圣志,市局党委委员、交管局局长方凤云任副指挥长,局直警令部、交管局、治安支队、内保支队主要负责人任成员,指挥部在交管局设立办公室,负责全市春运道路交通安保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督导。
(一)严格源头防范“六大排查”。春运开始前,各地要联合交通运输、安监、教育、旅游等部门,全面开展“六大排查”:一查学校及客运、危爆物品运输企业。查学校和企业是否存在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无从业资质却非法营运,有从业资质但超范围经营,车辆、人员安全检查、教育制度不落实,动态监管制度(凌晨2时至5时运营监管)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带病”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查校车及客运、危爆物品运输车辆。查校车是否持有《校车许可证》、校车标牌所记载内容与实际是否相符、安全辅助设备是否完好。查客运车辆是否存在违反凌晨2时至5时禁行规定、违反接驳运输规定、违反动态监管制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等情况。查危爆物品运输车是否存在非法改装伪装、非法灌装危化品、非法运输、液体罐车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等情况。三查校车、客运、危爆物品运输驾驶人资质。查驾驶人资质和准驾是否相符,查驾驶人交通违法和年度审验情况以及是否发生交通事故。四查道路安全隐患。查易团雾冰雪路段、弯坡桥隧路段、临水临崖路段以及江南高速公路等路段安全隐患情况,书面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安全设施,三级以下山区道路设置标志牌,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五查旅游客运车辆线路。查旅游包车是否相对定人定线运营、是否避开凌晨2时至5时时段、三级以下山区路段通行,并要求企业组织包车驾驶人提前熟悉营运线路、危险路段和环境气候,防止因道路不熟、处置失当引发交通事故。六查农村面包车、三轮车。查车辆牌证、驾驶人资质、交通违法、车辆用途、车况情况,提醒安全注意事项。
对完成上述程序、资质审查合格的客运车辆、校车、危爆物品运输车及驾驶人,逐一签订《20xx年春运交通安全责任书》;凡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严禁参加春运;凡安全技术性能不达标(含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的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的企业,要会同安监、教育、交通运输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二)落实应急处置“五快举措”。要针对恶劣天气、超大流量、恶性事故、严重拥堵等应急情况,协调做好应急处置设备、物资、车辆、人员准备,部署完善快速发现警情、快速联勤联动、快速预警发布、快速分流处置、快速撤除现场等“五快举措”。一旦发生应急警情,要第一时间广泛发布信息,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融雪除冰排堵保畅,第一时间做好现场后方预警,第一时间快速撤除现场。对积雪结冰警情,尽量通过重车碾压、警车带道、分段放行、分车放行、间断放行、分流绕行、低速运行等多种措施保障公路畅通;对大雾能见度低、道路严重结冰、车辆无法通行的,尽量通过远端控制、近端疏导、多点分流、借道通行、掉头返回等措施及时疏散滞留车辆;对各类欢庆活动、出行高峰,要充分考虑极端情况,提早制定疏堵保畅预案,发布避堵绕行提示,加强现场指挥疏导,调整信号控制方式,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三)强化路面通行“四大整治”。春运期间,要重点开展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客车违规通行等“四大整治”,营造严管声势。每天每台测速设备至少测速6小时。每周至少组织2天酒后驾驶集中整治行动,并力争查实违法行为后2小时内录入综合应用平台。采取交警巡村巡线、派出所联勤联动、农村协管员守村口路口等形式,大力加强农村薄弱环节的交通管理;遇赶集赶场、走亲访友出行高峰期和恶劣天气,要发动农村基层组织守点巡线,劝阻违法载人、客车超员等违法行为,把安全隐患消灭在出村之前。从2月4日起,全面启用并依托省际24小时执法服务站、缉查布控系统和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执勤点,对违规通行的“两客一危”车辆、逾期未检验车辆、假牌套牌嫌疑车辆进行布控,严查客车超员、疲劳驾驶、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夜间通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非法营运和违法运输危爆物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客车、危爆物品运输车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一律公开曝光,一律通报至所属企业。
(四)紧抓宣传提示“三大节点”。春运开始前,要深入客货运企业、学校、工厂、工地、农村,集中通报重特大事故案例和春运期间交通特点,宣传恶劣天气驾驶、应急处置、紧急避险、安全乘车知识,公布曝光停业整顿企业、停班整顿车辆,记满12分降级驾驶人信息,督促警示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要广泛开展“两公布一提示”,公布春运期间交通流预判和分流绕行预案,公布道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提示节日期间交通安全注意事项。春运开始后,要通过新闻媒体密集发布冬季安全行车注意事项,提示长途驾驶、高速驾驶、山区驾驶、恶劣天气驾驶常识,教育驾驶人开车不要打手机、发微信、刷微博,严禁加塞抢行和随意变更车道,安全文明行车;针对民工流、学生流、自驾流高峰,广泛发布堵点信息和绕行线路,引导驾驶人避峰、错峰、避堵出行。春节前后聚餐高峰,要结合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曝光酒驾典型案例,号召驾驶人不超速、不超员、不酒驾、不抢行,安全文明欢度佳节。此外,还要向社会广泛公布严重违法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参与春运交通安全工作;要用好短信发布平台,每天向营运驾驶人发送警示短信,通报恶劣天气、交通事故情况,提示驾驶人安全驾驶。
荆州市公安交管局将全力保障春运期间道路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创造平安、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八
为深刻汲取近期辖区交通安全事故沉痛教训,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控,有效防范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彻底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特制订本方案。
通过集中整治实现三轮车等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明显下降,道路交通隐患问题明显解决,安全驾驶和文明驾驶行为蔚然成风,坚决杜绝三轮车等车辆引发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即日起至20xx年9月底。
(一)车辆安全:辖区内所有三轮车、两轮车。
(二)道路安全:场镇、国省干道、乡村社道路。
(三)驾驶安全:无牌无证、违法载人、超员超载、非法从事客运、不带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一)开展车辆安全大摸排。
(二)开展道路安全大整治。
(三)开展驾驶安全大查处。
(四)开展专项宣传。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2日至7月31日)。
摸清上述车辆底数,登记造册。逐一签订责任书,动员及时注册登记、退回商家或作报废处理。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至9月15日)。
协同派出所开展路面检查,对上路行驶的无牌无证上述车辆一律扣留,一律依法处置。
(三)巩固提升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
深化上述车辆安全隐患排查,严查各类违法行为,总结经验,广泛宣传,建立长效监管和劝导机制。
(一)深化认识。
牢牢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深刻汲取近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惨痛教训,充分认识到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和紧迫性。
(二)扛牢责任。
各村(居)要严格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认真排查、据实填报、务实劝导,此项工作纳入镇对村(居)考核。交管岗要做好指导督促,并配合公安部门执法检查。驻村干部要下沉一线,积极协作。
(三)灵通消息。
交管岗要做好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上传下达和指导,及时将辖区上述车辆情况通报派出所,按时向区交管办报送整治情况。各村居要加强信息报送,每月25日向交管岗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九
各科、所、队、室:
现将《全县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6月17日。
实施方案。
根据《全市公安机关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和县委县政府及县公安局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际,特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省及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有关要求,以除隐患、堵漏洞为重点,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紧紧抓住严重安全隐患、突出安全问题和防范管理的关键性环节,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强化工作措施,夯实工作责任,全力压降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组织机构。
组长:张志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
副组长:周西锋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李志宏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罗天明交警大队车管所所长。
成员:大队所属各科所队室负责人。
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周西锋副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事故科科长马文龙、交管科科长何忠民任办公室副主任、联络员,张海博、牛文洲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协调、信息汇总、综合上报、督导检查、考核通报等工作。
三、
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底数,彻查管理漏洞短板,严查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严格源头监管和路面管控,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使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排查、有效治理,严重交通违法得到及时查处、有效制止,企业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道路通行秩序得到全面改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得到有效遏制,把保安全、保畅通的能力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0日前)。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结合旬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际,制定具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6月至10月)。为全面排查整治阶段,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排查重点和整治问题,按照大队科所队室包抓路段和路长制及相关工作分工,组织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并对查纠出来的问题下大力气进行整治,大队领导将对各单位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三)巩固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为巩固提高阶段,在全面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认真梳理长期存在又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及时上报大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研判,主动向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进行专题汇报,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彻底解决长期困扰交通安全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
五、工作重点。
(一)重点部位。城区: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商业中心、客运站、大型市场、各居民区、公园广场等周边等易致堵路段、路口等;国省、县乡村道:所有长大下坡、隧道、平交路口、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等易发生事故的路段。
(二)重点车辆。中重型货运、工程运输、公路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校车、农用车、面包车、三轮汽车、二轮摩托、电动自行车、老年代步车等车辆及其驾驶人。
(三)重点违法行为。“三超一疲劳”“一盔一带”,涉酒涉毒,涉牌涉证,未成年人多人驾乘摩托车、飙车,行人、非机动车违法、闯红灯,农用车违法载人、超员,机动车乱停放,工程运输车、中重型货运车辆违反禁令、夜间野蛮驾驶等违法行为。
六、工作任务。
(一)加大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安全隐患“清零”力度。要充分利用交管大数据全面排查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以及重点驾驶人逾期未审验、未换证等问题,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提示督促所属企业、车主和驾驶人整改。要推动加快淘汰57座以上大客车、卧铺客车、“营转非”大客车等隐患车辆。深入推进机动车登记查验和驾驶人考试集中整治,严查“大吨小标”、非法改装和安全性能不符合标准车辆违规办理登记问题,机动车检验机构不按规定标准检车、减少检验项目等违规行为;健全驾驶人考场管理和退出机制,整改不符合标准的考场。(车管所负责,各科所队全力配合参与)。
(二)加大重点运输企业安全风险整改力度。持续开展重点运输企业交通安全风险评价工作,会同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安全风险研判、画像推送签收、整改情况反馈”的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及时督促高风险企业对照画像报告整改相关问题隐患。要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对辖区重点运输企业集中开展上门检查,重点排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配备到位、是否整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问题、动态监控制度是否落实,做到见负责人、见安全管理人、见动态监管人“三见面”。对检查发现的交通安全隐患,集中通报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核查整改。(交管科、电子警察中队负责,各科所队全力配合参与)。
(三)加大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持续推进实施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部署落实任务措施,联合开展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隐患排查治理;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完善城区及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护栏、交通监控等设施;要将不放心、风险高的道路隐患集中上报县政府,通报相关部门单位,推动加大隐患整治力度;要督促省、市级挂牌事故多发点段的整改,保证全年任务按时完成;要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道路隐患和事故多发路段,采取设置临时警示牌、加强巡逻、公告提示等方式,加强安全防范。(事故处理中队负责,各科所队全力配合参与)。
总结。
形成可学习、可复制、可借鉴的范例模板,以点带面推动“两项攻坚”任务的全面实施。(事故处理中队、政秘科负责,各科所队全力配合参与)。
(五)加大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力度。迅速部署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情况,严厉打击肇事突出的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无证驾驶、逆行、农村“两违”等重点违法;集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要采取措施强化夜间、凌晨、午后等重点时段管控,组织周末、“逢五”“逢十”、节假日统一行动,严查农用车、电动车、三摩车违法载人超员、不戴头盔,摩托车多人驾乘、未成年人飙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落实小微型客车不使用安全带、酒驾、超员交通违法“一车三查”措施,加大头盔佩戴情况的执法查纠,推动建立快递外卖行业路面联合劝导、定期违法抄告、曝光、行业企业惩戒常态化工作机制。(交管科、电子警察中队负责,各科所队全力配合参与)。
(六)加大区域联合整治力度。要紧盯跨省长途行驶的重中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集中查处超限、超载、疲劳驾驶等突出违法行为,加强省际间联勤联动,运用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重点车辆异地协同管控等功能,形成工作合力,打出声势、打出成效。(交管科、电子警察中队、底庙中队负责,各科所队全力配合参与)。
(七)加大精准执法力度。要充分利用交管大数据,发挥好相关平台系统作用,加强对6座以上小型客车、“营转非”大客车、重型货车行驶轨迹的分析研判,精准布控查处疲劳驾驶、超员载客等重点违法行为,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协同治理“非法营运”车辆。(交管科、电子警察中队、车管所负责,各科所队全力配合参与)。
(八)加大交通安全警示提示宣传力度。要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重点驾驶人宣传提示、案例警示、违法曝光、服务告知,督促客货运输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组织驾驶人安全宣讲、专题学习,持续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加强农村地区重点人群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落实重要节假日“两公布一提示”,加强“一盔一带”使用宣传提示和执法劝导,引导驾乘人员自觉使用安全带。(交管科、法制督查科、各中队负责,各科所队全力配合参与)。
(九)加大事故隐患督办整改力度。要落实“发生一起事故,歼灭一类隐患”的要求,开展分级挂账督办,落实事故深度调查,严肃追究相关地方和行业企业责任,按照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及省厅、市局交警部门有关事故通报和督办通知要求,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县域内同类问题隐患,及时整改交通事故问题隐患和事故多发路口路段。包抓路段的各中队、各科室要全面细致排查,建立排查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措施、人员责任和完成时限,实现大队领导包抓,确保整改任务清零。(事故处理中队、法制督查科负责,各科所队全力配合参与)。
(十)加大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救助力度。要联合卫生健康部门推进事故报警与“120”联动接警机制建设,实现警医联合接警、统一布警、同步出警。要建立健全交警辅警交通事故伤员急救知识的培训,推动提高交警辅警组织抢救受伤人员能力。要联合相关部门宣传贯彻新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按要求及时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事故受害人抢救费用,协助做好相关追偿工作。(事故处理中队负责,各科所队全力配合参与)。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思想认识再强化。今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做好交通安保维稳工作使命关荣、责任重大。我们要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稳定的政治责任,把道路交通安全和问题核查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实、抓细、抓到位,汲取别地事故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扎实做好工作,自觉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
(二)紧盯核查隐患,整改进度再加快。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政府统筹、部门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清单、整改台账和“台账式”管理机制,落实专班负责、抢抓时间、全力攻坚,坚决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对标问题台账、严抓隐患整改、紧抓效能提升、形成责任闭环,把“隐患当作事故处理”,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三)强化违法整治,农村道路管控再发力。交警要上路,工作在路面,执法要聚焦隐患。要关注老年驾驶员群体,加大“小五类车”违法载人、涉牌涉证、超员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提升重点国省干道违法查处占比,始终保持严管严查高压态势。推动各镇(办)积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发挥“两站两员”基层力量,严把出村、进乡和进城节点,劝导查处农村“双违”(违法超员、违法载人)、不戴头盔,上门签订《“一盔一带”承诺书》《“零酒驾”承诺书》,进村入户摸排全县摩托车、电动车、三摩车、农用车底数,有针对性采取管理措施,切实防范化解农耕农忙节点交通安全风险。
(四)围绕重点群体,宣传教育再深入。协调推进宣传部门的职责优势,把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统筹起来开展宣传教育,营造大矩阵宣传氛围;协调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加强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素质教育,全力确保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协调交通、应急等部门结合管理职责,推动各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重点驾驶人日常教育管理。发挥交警主力军作用,以“美丽乡村行”巡回宣讲活动为载体,制作一批身边的典型事故案例视频,利用公安警务站、农村劝导站进行集中宣传报道,着力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
(五)加强督导检查,责任链条再拧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部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导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充分发挥交安委作用,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定期通报、挂牌督办、整改反馈长效机制,推动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主体责任和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措施,堵塞风险漏洞。要认真落实各级领导指示要求,对发生每一起较大以上责任事故,都要进行深度调查,依法严肃进行问责。
(六)规范执法行为,树立良好形象。要加强规范执勤执法教育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和着装、装备配备规定。执勤执法中要坚持宽严相济、态度平和、语言文明,坚决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不稳定事端和舆论炒作,自觉维护好交警队伍良好形象,展示交警队伍良好精神风貌。
(七)加强信息报送,切实负起责任。各单位于每月5日前报送工作小结,年底要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大队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及时收集汇总信息,精准分析研判汇总,务必要每月10日前向市局交警支队、县局报送工作小结,不得误报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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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十
为了在全区进一步深化“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着力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增强公民的文明交通意识,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央文明办、公安部和省文明办、省公安厅关于在全国、全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统一部署以及《张掖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从xx年起至,在全市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现结合辖区实际,制定《xx区-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坚持教育引导、严格管理,整合社会资源,实施综合治理,以努力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为抓手,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大力开展文明交通实践活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深入宣传发动,严格规范执法,科学规范管理,实现文明交通,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及和谐社会建设。
(一)总体目标。力争经过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使公民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交通执法更加规范,交通管理更加科学,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文明交通深入人心,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习惯逐步形成,文明交通素质明显提高。初步建立文明交通长效机制,实现宣传、管理、执法各方面工作的常态化。
(二)具体目标。
1、xx年,全面启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大力组织专项整治行动,集中解决日常交通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文明执法和科学管理,促进交通参与者知法、守法,努力实现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明显提高,机动车驾驶人交通陋习及危险驾驶行为进一步减少,道路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公务人员进一步发挥文明交通表率作用,执法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活动首先在城区取得明显实效。
2、xx年,大力解决交通行为中的痼疾。通过组织专项检查,督促工作落实,促进交通参与者身体力行文明礼让,努力实现安全带、头盔使用率明显提高,机动车停放规范有序,路口、路段人行横道交通事故发生率明显降低,酒后、超速、疲劳等危险驾驶行为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道路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隐患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执法效率和科技应用水平明显提升,并取得明显成效。
3、,巩固前两年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成果。认真总结成功经验,扩大活动实效,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全社会文明交通良好风尚的形成,努力实现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的文明素质显著提高,机动车交通违法率、事故率显著下降,城市和公路建成一批交通秩序好、事故少的“示范路”,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感以及对交通环境的满意度大幅度提高,执法能力显著增强,执法形象、执法公信力大大提升。活动向全区城镇全面铺开,取得明显成效。
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这一活动主题,重点组织开展以下四项活动:一是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二是“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自觉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三是“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即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四是“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即进一步完善城市过街安全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道路车速控制设施、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施工道路交通组织与安全防护设施。
(一)开展文明交通教育。区文明办和公安交管部门将组织力量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采取专题讲座、征文、演讲、座谈讨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文明交通知识教育培训,使广大公民增强“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意识,明确文明安全出行的基本要求,逐步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交通行为习惯。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大对机动车驾驶人、中小学生和农民群众等重点群体的教育力度,将文明交通常识教育纳入驾校培训及记满12分驾驶人再培训内容。与交通运输部门密切沟通协作,加强营运驾驶人安全行车责任意识教育,落实违法、事故信息抄告和通报制度。要商请教育行政部门,抓好《公共安全教育纲要》的贯彻落实,全面推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联系卡制度,推进交通安全“进学校”活动。要商请劳动保障部门,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深入劳务市场、建筑工地等外来务工人员集聚场所,开展交通安全巡讲活动。整合各类资源,大力开展安全常识普及等公益宣传活动。要发挥、驾驶员协会、车友会、汽车俱乐部、汽车安全组织等团体和组织的作用,对私家车驾驶人进行文明交通教育引导。依托全市共享数据库建设,进一步完善“违法系统”的录入、处理、交换、传递和监管功能,充分发挥交通违法记分管理的后续教育功能。要综合运用多种警告教育手段,对交通违法行为通过抄告单位、组织看教育片、参与协勤、公开曝光等多种方法,教育警示当事人,增强执法的社会效果。
(二)完善交通管理设施。持续推动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深入开展,实施“畅通工程”,公安交通与城建、交通运输部门密切合作,认真排查、完善道路交通管理设施,为文明出行创造良好道路通行条件。一是加强交通设施建设。清理影响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的障碍物,整修不符合标准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改造设计、渠化不合理的路口,调整设置不合理的公交站点。对交通流量大、行人过街困难的,建议政府规划增设天桥、地道等过街设施,保障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通行权利。完善道路安全防护设施以及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对一些交通安全隐患比较突出的公路、城市道路等,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二是完善交通管理设施。贯彻《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国家标准和《行人过街信号控制设置规范》、《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行业标准,规范道路信号设置和城市道路路内停车管理,解决道路拥堵问题。对涉及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护栏等交通管理设施不齐全、不规范的,及时上报上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进行调整完善。对同一路段相邻人行横道信号灯实行联动控制。在双向六车道以上的道路路口施划行人二次过街等待区、非机动车左转等待区,在无信号灯但人流量较大的人行横道设置黄闪警示灯、减速、停车让行等标志标线,规范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行为,保护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安全。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财政和发改部门支持,加大科技投入,科学设置电子监控设备,规范使用非现场执法装备,提高科技应用与管理水平。本着“架构合理,平台先进,功能实用,注重产出”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支队智能交通指挥中心。努力实现城市主要路口信号灯管控率达到90%以上,城区主干道行人过街设施的平均距离不超过300米,路口渠化率达95%以上,学校周边安全设施设置率达100%,人行道非交通占用率低于2%。
(三)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公安交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创造良好通行秩序为目标,对交通秩序混乱、易阻塞路段,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不按序排队通行、随意变更车道、乱停乱放、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对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及占道经营堆物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对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速50%以上、超员20%以上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高限处罚。要优化路口交通渠化、信号管控方式,合理分配通行权,为行人、非机动车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条件。实现高等级公路行驶驾驶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100%,城市达到80%以上。实现非恶劣天气因素、自然灾害条件下,省际交界处公路、高等级公路不发生滞留长度5公里、滞留时间4小时的拥堵,省内公路不发生滞留长度10公里、滞留时间5小时的拥堵。城区行人、非机动车遵守交通信号灯率分别达到80%和85%以上,其中主干道路口分别达到90%和95%以上,机动车遵守交通信号灯率达到100%。
(四)提升规范执法水平。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契机,强化交通执法技能、公共关系建设培训,提高交通秩序管理、事故处理执法水平。要细化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管理,树立先进典型,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交警队伍执法形象。深化警营开放、警务公开,创新服务模式,继续推出交通管理便民、利民措施,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健全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完善值日警官制度、法制员审核制度和特邀监督员制度,增强内外监督力度。依据公安部交管局和省厅交警总队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清理、整合、完善现有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交通协管员的教育、管理、使用和经费保障问题,统一核发《交通管理协勤证》。统一路面固定执勤点和临时执勤点的外在标识设置,统一制作标志标牌、统一设置规范和防护要求,实行路面执勤点编码管理。要按照《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岗位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要求,全市事故处理岗位达标率达到100%,路面执勤民警具备事故处理资格的比例达到80%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系统录入率达到100%。要充分运用记分手段,严格执法管理。充分运用摄像、视频等电子监控设备,进行取证查处,提高管理效能。
(五)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继续发挥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成员单位的职能,持续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的深入开展。一是加强媒体宣传。要积极主动地向文明委、宣传部汇报,做好与各新闻媒体的协调工作,区文明办、公安交管部门要积极协调区电视台、广播电台、《张掖日报》、《张掖广播电视报》和网络等媒体,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栏目,要继续发挥张掖交警网的优势,及时准确的向群众提供各类交通管理信息,提供服务咨询,接受群众投诉,并对一些典型的交通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要不断拓展交通安全宣传领域,组织媒体开展深度报道,介绍不文明交通行为引起的典型事故案例,追根溯源,深入剖析,开展警示宣传。利用媒体专栏,集中宣传“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措施,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公布举报电话,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二是加强正面宣传,注重舆论引导。要强化正面宣传、新闻宣传意识,积极主动地宣传公安交管部门理性、文明、平和、规范执法的工作理念和具体管理措施,通过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公众舆论,遏制负面舆情报道。三是开展特色宣传。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积极组织开展各种雅俗共赏、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把文明交通行为寓于群众喜爱的文艺节目和文化作品中,丰富交通安全宣传内涵,提升交通安全宣传效果。四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要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结合交通状况实际,围绕道路交通突出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推广开展文明交通一日活动,引导人们从规范自身交通行为做起,自觉遵章守纪,文明礼让。五是开展窗口单位和户外宣传。公安交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车辆驾驶人管理以及交通事故处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等窗口单位和户外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在窗口单位和户外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利用楼宇、公交车、公交车和客运车站点、长途客运车辆安置的媒体电视、道路电子显示屏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张贴交通安全宣传画。进一步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主题公园、广场和基地建设,支持开展各种交通安全体验活动,引导人们从规范自身交通行为做起,自觉遵章守纪,文明礼让。六是继续深化“五进”宣传,开展“交通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要制作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明交通宣传作品,在学校、单位、社区设置交通法规宣传栏,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家喻户晓,在全社会营造践行交通文明,告别交通陋习的浓厚氛围。要通过开展“交通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不断发展。七是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要动员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员工、学生、社区居民等组成志愿者队伍,开展经常性交通违法劝导活动。力争经过三年在全市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社区居民知晓率达90%以上,公务员、驾驶人和中小学生知晓率达100%,全体公民普及率达到95%以上。
(六)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监管,制定公务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日常管理、考核、抄告制度。完善群众举报制度,选聘文明交通监督员,并赋予其相应权限,通过照相、摄像等方式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现象,利用新闻媒体进行批评曝光。探索将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良记录纳入保险系统,建立机动车保险浮动费率机制。严格落实执法公开制度,组织定期信息发布,增强执法透明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建立并完善涉警舆情工作系统,落实舆情民意定期分析研判制度,梳理群众反映的管理问题,改善执法管理,赢得群众理解和社会支持。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愿望,直接面向公众开展的精神文明建设实践活动。区文明办、公安交管部门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全民参与”的.原则,积极和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结合本地实际,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健康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生动实践,作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作为改善道路通行秩序、缓解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建文明和谐道路交通环境的重要措施,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制定实施计划,做出周密部署。要建立健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机制,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区上成立“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任组长,区公安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区广电局、交通局、教育局、司法局、安监局、建设局、交警大队为领导小组成员,“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警支队。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明确部门职责。区文明办、公安交管部门要对“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在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安全设施、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强化社会监督等方面,各司其职,多管齐下,综合施策。xx大队要发挥牵头作用,做好联络协调、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检查考核等工作。文明办要组织新闻、出版等单位积极主动参与,精心组织策划系列交通安全宣传。要与当地宣传、教育、司法、建设、交通运输、安监、保险、军队等部门和新闻单位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要明确驾驶人所在单位、运输企业、公交公司、出租车公司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的职责,充分调动他们参与文明交通行动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全民参与、上下衔接、群策群力、全面推进的工作局面。
(三)务求抓出实效。要紧密结合本地群众文明交通素质、交通出行需求、交通方式、交通行为表现、导致或诱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特征等,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要求,分类分步逐年推进。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从具体事情抓起,从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抓起,确保“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坚持以社会反响和群众评价检验活动成效,不搞形式主义。要紧紧抓住中央文明办把“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内容这一契机,紧密结合开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实施“畅通工程”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充分发挥考核评比的杠杆作用,进一步推动各部门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职责任务的落实,力争从根本上解决一批长期制约道路交通安全发展的重大实际问题。
(四)发挥示范作用。要充分发挥文明城市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全国、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率先开展活动,要健全完善激励机制,通过树立一批“文明交通行动示范单位”,发挥示范作用。通过推出一批城市道路的“文明交通示范路”、“文明执法示范岗”和“人民满意交警”、“执法示范单位”、“执法标兵”等先进典型,发挥带动作用。通过评选一批“文明驾驶人”、“文明行车标兵”、“优秀文明交通志愿者”,鼓励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要建立健全科学的考评机制,通过社会调查、民意测评等方式,形成科学的评价体系,对“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效果进行阶段性、动态性的评估。区文明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不断完善相应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文明交通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实现“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长期目标。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十一
彻底整治各类道路交通隐患,严格执法,减少一般交通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为群众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一)整治的重点路段:赵家桥至上路段,弯多弯急、坡陡,非法运营的长安车和摩托车比较多,运碎石的车辆超载严重;分水岭至冷家路段,路窄、临崖、弯多,且有农客通行,安全形式非常严峻;环城路至景家沟村路段,路面坑洼不平,摩托车非法载客及超载现象突出。
(一)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镇交管办制作标语3幅分别悬挂于镇政府大门口、赵家桥、延胜村路口,办一期平安出行专栏,向村民发放明白纸,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交通安全相关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强化源头监管。进一步完善辖区内机动车信息台账,对驾驶人员和车辆进行全面清理,对车辆未进行年检或安全检测不合格的一律予以停运;对驾驶证逾期未年检或多次违法的驾驶员进行严惩并纳入重点管理,监督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加强对公路客运车辆、危化物品运输车的动态实时监管,及时发现、提醒、纠正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
(三)排查整治道路隐患,夯实道路交通基础。一是对路面坑洼不平、路窄的地段投入资金进行改善,确保安全、畅通;二是在临崖、临水、坡陡、弯急、事故多发等地段设立警示标志和波型防护栏,提醒驾驶人员谨慎驾驶;三是在地质灾害地段设立警戒线,提示驾驶人员和行人观察通过。
(四)严格交通执法。在辖区内各交通要道路口进行不定期的检查,重点检查,一是查处客运车辆、货车、摩托车超载、超速、超限运输行为;二是严惩驾驶人员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违章行为;三是严厉打击长安车、摩托车非法客运行为。对查出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依照法律的规定,从严处理,该暂扣驾驶证的一律暂扣驾证,该吊销驾驶证的一律吊销驾驶证,该拘留的一律拘留,决不手软,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道路交通隐患,严格交通安全执法,对落实工作措施得力,不发生交通事故的人员和部门予以表扬;对工作措施不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然突出、事故多发的相关人员一律严格追责。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十二
全国春运时间为1月24日至3月3日。按照省市、开滦集团相关交通安全工作通知精神,开滦蔚州公司近日作出部署,为确保20企业交通安全工作开好头、起好步,为广大员工及家属度过平安幸福的新春佳节提供更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以此保障春运期间企业的交通安全。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提前谋划部署。春运工作涉及广大员工及家属的切身利益。各单位领导要从维护企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春运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认真分析研判形势,精心谋划组织部署,结合正在开展的“今冬明春百日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按照“安全第一、保障有力、方便快捷、服务至上”的总体要求,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重点,落实责任,抓住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全力防范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春运期间交通运输流量大,人员走亲访友、旅游等出行频繁,又正值寒冬,气候条件恶劣,是交通事故的多发季节。各单位要从交通安全管理的源头抓起,充分利用广播、班前会、网络、微信、短信平台、开办春运交通安全宣传专栏专版等有效形式,针对冬季交通违法和事故特点,强化春运交通安全重点宣传和提示。开展“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主题宣传活动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发动广大员工及驾驶员积极参与,营造“全员关心安全,重视安全”的氛围。各单位还要采取交通安全宣讲、交通违法劝导、宣传资料发放等方式,普及交通安全风险防范知识,进一步倡导通行规则意识、守法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公共道德意识,做到安全文明驾驶。充分发挥基层交通安全组织的作用,组织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片、开展交通事故案例图片展览,用事实教育员工及家属珍爱生命,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确保自身出行安全。
三是强化源头监管,全面排查隐患。各单位要在春运前夕对辖区所属机动车辆进行一次全面“体检”,重点是7座以上客车和危险品运输车,发现问题立整立改,确保不留隐患死角,严禁安全技术状况不达标的车辆参加春运。各单位交管人员要组织对参加春运的驾驶人进行集中排查,严禁超速、酒驾等严重违法记录和驾驶证记满12分的驾驶人参加春运。为了保证春运期间广大员工的乘车安全,有通勤车的单位,要严格执行“三品”查堵制度,重点查处夹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行为。要深入考核驾驶员安全承诺制度落实情况,强化驾驶员安全驾驶意识,提高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强化安全检查站的职能作用,切实做到春运车辆“四不”,即安全技术状况不合格不出车,乘客超员不出车,客货混装不出车,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出车,把事故隐患解决在上路之前。按照省公安厅交管局《关于在2016年“春运”和“两会”期间对七座以上载客汽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开展交通安全“春检”工作的通知》要求,春运前夕,各单位要对车辆及驾驶人采取“三清一教育”措施,并与辖区公安交管部门源头监管机构联系,领取“春运”交通标识,确保参加春运车辆合法。
四是加强车辆管控,确保春运安全。春运期间,各单位分管交通安全的主要领导和交管人员要会同有关部门上路下线,着重抓好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违法行为的巡查工作,加大现场纠违和处罚力度,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强化重点车辆监管,特别是通勤班车和危险品运输车的安全管理,要严格落实24小时动态监控制度,及时发现、提醒和纠正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春节放假有接送员工集体包车返乡任务的单位,外雇车辆要通过正规客运企业,选择具有营运资质的车辆和驾驶人,按照规定办理手续,按照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行。要提前组织初次参加春运的驾驶人特别是客运包车驾驶人,熟悉运营线路及沿线路况,掌握事故多发点段,防止因道路不熟引发交通事故。春运期间,严格督导危化品运输车的出行安全,要安排专人跟车押运,检查不按指定时间和路线行驶等违规行为。各单位还要根据气象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防范措施,尽量降低恶劣天气对交通运输的影响,及时准确发布道路交通、气象信息。了解冰、雪、雾等恶劣天气对道路通行的影响,制定和完善恶劣气候条件下的处置预案,对可能影响春运的突发事件,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形成反应快速,应对正确,处置果断的有效机制,确保春运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避免漳州“3·4”、福州“3·10”类似较大事件再次发生,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齐抓共管,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主动参与”的良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氛围,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通过深刻剖析典型案例,吸取交通安全事故教训,健全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机制,在广大群众及交通运输企业中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道路交通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使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载人和农用船只载客等严重违法行为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全镇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营造一个安全、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宣传教育活动从20xx年5月1日开始,至20xx年12月31日结束。分三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5月1日)。镇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部署、协调宣传教育活动,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具体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组长:xxx、(副主任科员)。
副组长:xxx、(公安派出所教导员)。
成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挂靠镇道安办,办公室主任由姚远兼任。
各部门、各村及中、小学校要围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目标,根据本部门职责,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落实工作责任,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强大舆论声势,为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创造有利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5月20日至20xx年12月15日)。镇各有关部门配合上级各部门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为切入点,把宣传教育活动与打击各种道路交通非法违法行为、强化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加强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认真排查治理交通安全隐患等结合起来,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进一步拓展宣传教育活动内容:
1、镇道安办检查、督促各村开展劝导站日常劝导宣传工作,在管辖范围内悬挂水路、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标语;在镇政府悬挂水路、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条幅,提高宣传教育活动的覆盖面;配合安砂派出所开展“逢三、逢九”及打击醉驾、酒驾的专项行动。在重要节假日联合市运管所、海事处、安砂派出所等部门开展九龙湖库区水上交通安全整治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农用船舶载人、载客行为的出现。
2、中小学校每学期安排一节道路交通安全课,开展一次“安全教育”为主题的主题班会;出一期安全教育黑板报;听一次交通知识的广播;举办一次安全教育讲座。联合道安办、公路站及派出所进课堂为宣传交通安全意识。
3、各村、社区要积极每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及宣传工作,日常村务工作中加强水路、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利用村广播,宣传道路安全注意事项,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4、各部门要配合镇道安办、公路站做好每月圩天及重大节假日水路、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印发相关安全知识小刊物、图片,发放给村民。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2月16日至20xx年12月25日)。镇政府将组织对各部门、各村及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工作情况进行督察,以达到预期目的。
各部门、各村及学校要认真总结宣传教育行动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切实做好巩固宣传教育活动成果,建立一系列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镇道安办:加大综合监管力度,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监管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安全责任和监管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具体措施,明确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对交通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村,加强检查与监督,督促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有效整改隐患;配合市道安办及安砂派出所定期对道路交通事故超序时控制进度,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村实行预警通报。
(二)各村、社区:配合镇各部门开展的道路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道路交通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在村民集体学习道路交通安全伴我行教育活动,提高农民工的交通安全意识。
(三)各中、小学校:配合镇道安办、公路站、派出所及上级教育部门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学校教学计划,积极落实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加强对学校租用车辆的安全管理,教育学生拒绝乘坐超载车辆、无证无牌车辆、三轮车和其他不安全的车辆,建立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有效联动机制,对经常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行为的学生强化管理。
(四)镇公路站:加强对农用车、农用船舶驾驶人宣传水、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提高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配合镇相关部门开展打击农用车辆非法载人、农用船舶非法载客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宣传教育工作。
其他部门要根据各自行业特点,结合工作实际,按照《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自责暂行规定》(闽政办[20xx]6号)要求,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各单位明确相关责任人和工作任务,确定工作目标及重点,提出工作要求及进度,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在实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中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各项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督促,切实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工作。要围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网络社会化、形式多样化、内容系统化、活动常态化、效果最大化的要求,细化工作措施,运用一切可利用的载体和阵地,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加强相互间的协调配合,紧紧抓住实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这一契机,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织密工作网络,形成齐抓共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合力,努力构建具有我镇特色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促进全镇交通安全和社会稳定。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十四
为进一步落实交通安全基础工作,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基层监管能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实现镇人民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管得住、控得牢、防得稳的基本目标,形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努力实现我镇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少,伤亡少、宣传深入、监督有力的目标。具体达到五个方面的要求:一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健全,二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三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四是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不断增强,五是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下降,杜绝死亡3人以上的群死群伤交通事故。
(一)组织领导,强化管理。
镇政府成立镇道路交通安全活动领导小组,由镇长张定国任组长,纪委书记章果和副镇长舒毅任副组长,镇安监办、信访办、综治办、城管办、农服中心、工商、国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交管办,协调交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与矛盾。在此基础上,明确职责和奖励措施,强化交通安全责任制。
(二)落实责任,分片包干。
1、镇干部包村(社区),按照镇领导、镇属部门联系挂包村(社区)落实包片措施,即珠山村由章果、唐达建、山星社区由叶晓明,鞍山村由张云秀、张志毅,四圣村由廖红梅、任彦霖,南坝社张云秀、张黎,渠光社区由舒毅、毛道行,北门社区由张建强、张文莉,两路社区由张建强、余志琼,后溪社区由黄云明、薛雄、解放社区黄云明、黄伟,胜利社区由章果、董军,四合社区由欧华、王泷,南桥社区由欧华,谢汇渠,和平社区由欧华,徐濛,南门社区由张建强、罗毅负责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2、包干到人,实行属地管理,村(社区)所辖负责一岗双责,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委同责,即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须落实专人管理,专人管理者为直接责任人,村(社区)干部实行包组包户。(三)建立严格规范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建立镇、村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每季度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分析,并根据季节,气候的变化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神适时召开安全工作会议,部署辖区安全工作,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2、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对辖区交通安全管理基础数据逐年登记造册,摸清底数,对有关安全活动的开展情况做到有文字记录、照片等资料可查。
3、建立交通安全日常监管和重点时段、地区、路段的强化监管制度,通过日常监管和对春运、节日、重大活动(含集市)等重点时段、地区、路段的强化监管,做到每条路、每台车、每个驾驶人都有人监管,确保违法车辆不上路,违法行为不出村。
4、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制度。通过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等平台以及院坝会、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强宣传,对本辖区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使交通安全知识在人民群众中得到广泛的普及。使每个村(居)民做到“五不要”、“五不坐”。即:不要在公路上闲聊嬉闹、不要在机动车道上拦车、不要在公路上随意橫穿、不要在公路上打场放牧、不要擅自损毁公路;不坐超限超载的机动车、不坐农用车(含拖拉机)。
5、建立交通安全信息报告和应急求援制度。各村(社区)要将辖区的交通安全信息及时向镇有关部门报告,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要即时报告。发生一次死亡1至2人或重伤5人以上的交通事故或其他重大交通突发事件,村(社区)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协助进行善后处理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现场秩序。并做好一旦发生堵桥堵路、重特大交通事故等突发性事件后的及时做好、上报工作处置预案。
6、推进“路长责任制”,“两站两员”有机结合,既守点又管线,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实现“一降三升”(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安全防控能力明显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升、交通缓堵保畅明显提升),切实增强人民尊重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建立“一村(社区)一长、一路一策、一路一体、一路一专员”管理机制模式。由辖区村(居)委会主任任路长,各驻村(社区)负责人为监督员,专职路管理员为社长,网格式路长制。
7、建立交通安全监督考核奖惩制度。镇交管办适时组织考核检查,奖优罚劣。特大事故发生地的村,由于管理失误或道路安全设施不完善等原因造成的,对相关村(社区)实行岗位目标考核一票否决,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连带责任追究的原则追究主要责任人、主管领导、直接责任人及负有责任的主管售货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责任。
8、整治道路安全隐患。要定期排查辖区公路的危险路段,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并提出方案组织治理:配合职能部门治理,要积极做好配合,按时按量完成治理工作。
9、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按照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进工厂、进院坝的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普及到户、教育到人。
10、建立货运源头监管工作。预防和防治货运从辖区源头超限超载,特别是南坝社区的上、中、下码头,山星社区码头。必须由专人监管,将责任压紧压实。从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11、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协同有关职能部门适时组织对辖区道路交通秩序进行集中整治,解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部门、本村(社区)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将该项工作拿入重要议事日程。各有关部门、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分片包干、实行部门联动,深入基层实际工作。确保我镇交通工作再上一新台阶,确保我镇居民生命财产更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十五
为了保障道路交通有序、畅通、维护交通秩序,及时处理各类交通堵塞事件,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依据省、市、县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成立道路交通保畅领导小组,组长由xx县交警大队大队长xx担任,副组长由交警大队教导员xx、副大队长xx、xx担任,成员为各室所队全体民警。
办公室设在交管队,交管队队长x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一)城区中队。
1、加强城区车辆停放、行车秩序管理,尽量使其做到各行各道。
2、交通高峰期,适时疏散交通流量,减少拥挤,合理组织交通流量、流向,积极提高夜间运输,以减轻白天的交通压力。
3、严格对进入城区车辆的管理,禁止农用车、大货车白天进城,因特殊情况的经同意后方可进入城区。
4、合理安排警力于各个容易堵塞的路口,在这些路口处严禁车辆停放、车辆违反规定掉头、转弯。
5、加强巡查车辆巡查力度,遇到钉子户、闹事者予以严厉打击。
(二)各公路巡逻中队。
各公路巡逻中队按各自承包路段负责巡查。
1、xx中队负责303省道xx境内道路巡查和一般以下交通事故的处理。
2、xx中队负责206省道xx段道路巡查。
3、xx中队负责沿河湾、招安、王尧三乡镇路线。
3、县乡中队负责我县境内县乡道路巡查。
4、巡查队负责建华寺坪桥一线道路巡查。
各公路巡逻中队中各处承包路遇因道路坍塌、损坏致交通堵塞的,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在未修复前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采取安全措施,疏导交通;遇因治安案件造成的交通堵塞,进行先期处置,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请求相关部门立即派民警处置,积极疏散围观群众,疏通道路,维护交通秩序;遇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堵塞,应立即报告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并通知120急救中心抢救伤者,对事故伤员进行先期救治,做到保护现场,疏导交通。
(三)事故处理中队。
及时接出警,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事故情况分别处置,如财产损失轻微、责任明确的,应先撤离现场,然后协商;如财产损失较大、有人员伤员的,应当迅速勘察事故现场后,撤离现场。
(四)办公室、交管队、车管所。
做为备勤人员,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充实各中队。
1、集中领导,统一指挥。
2、发现情况及时向道路交通保畅办公室或带班领导报告,由其统一协调、指挥。
3、加强协调联系和工作配合。要树立全局观念,各部门要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建立联动保障机制。
4、严格纪律。全体民警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统一行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禁擅自行事。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十六
为坚决遏制涉及老年人交通交通事故的高发势头,根据县政府“7·13”道安工作会上县政府代县长刘永强的指示精神及县道安办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
通过开展全镇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使老年人进一步认识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加深他们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了解和掌握,呼吁广大老年人“珍爱生命,幸福养老,从遵守交通法规开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知危险、会避险,远离事故,安全出行,切实提高老年人交通安全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涉及老年人伤亡事故的发生。
(一)开展进村(社区)入户宣讲。各村(社区)要努力打通老年人交通安全知识传播的“最后一米”,依托各村(社区)老年协会,采取集中宣讲,或通过走村串户“面对面”交流,为老年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老人们讲解近年来涉及老年人的交通事故案例,以案说法、深入浅出,分析老年人易发交通事故的原因并提出预防措施;要为老年人讲解如何正确“走好路”“骑好车”,摒弃交通陋习,加强自我保护,降低事故风险。
(二)电影广播下乡宣传。有条件的村(社区)要配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电影公司在人员积极开辟老年人协会、宗教场所等宣传新阵地,组织开展“美丽乡村安全行”电影下乡系列活动,利用电影播放前的等候时间,向老年人“点对点、面对面”宣传本地典型交通事故和违法案例,让“文明安全出行”耳熟能详、深入人心。
(三)开展特色宣传活动。镇道安办、凤城派出所要拓展活动载体和内容,实施精准化宣教。要把宣传警示、提示标语“贴单”“印刷”到头盔、钥匙扣、购物袋、小扇子、牙杯、脸盆、纸巾盒等宣传“小礼品”,进村、进老人会、进人流集中广场等摆起“小地摊”,吸引老年人围观、驻足观看交通安全宣讲活动,并通过参与朋友圈转发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方式,获取宣传物品,让老年人天天看、天天用,让交通安全入心入脑。
(四)设置固定宣传站点。镇道安办、凤城派出所要牵头在辖区内老年人较为集中场所至少设置一处固定宣传阵地,通过利用led、淘屏等媒介进行宣传,或者悬挂横幅、张贴海报挂图、摆放展板等形式,用活阵地宣教手段。要结合近期正在开展的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夏季交通违法“夜鹰”行动,开展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突出典型案例警示,让老年人充分认识到违反交通法规造成的严重后果,形成“天天见宣传、时时受教育”的全覆盖模式。
(五)曝光严重交通违法。各村(社区)要根据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制作的《老年人交通违法告知单》,通报至所在的村、社区,由村、社区干部负责入户送达,将交通违法情况及危险性告知违法行为人家属,使警示曝光更加有针对性、精准化。
(六)组建老年人宣传小分队。各村(社区)要以村居、社区为单位,发动文化素质较高、离退休干部以及威望较高的老年人,联合当地志愿者,组成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小分队,利用他们自身独有的群众优势,进广场、进田间、进茶园、进家庭,用朴实的语言、生动的案例宣传安全知识及法律法规。同时,让老人年互讲、互学、互动,共同提升交通安全常识及意识,让交通安全人人知晓、人人重视。
(七)建立二级微信宣传矩阵。要构建交通安全微信镇、村(社区)二级宣传预警矩阵。各村、社区要牵头组建老年人“交安微学群”,镇道安办负责将宣传视频等材料推送至“村(社区)交安微学群”,村(社区)负责推送至“老年人交安微学群”。一级推送一级,层层利用“交安微学群”开展“点对点”精准提示工作,及时推送交通安全警示提示、相关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等文字、短视频材料,确保老年人人人观看,人人知晓。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紧密结合辖区具体实际,认真细化宣传工作方案。
(二)强化协作配合。镇道安办、凤城派出所和各村(社区)要通力协作,以近年来发生在身边的涉及老年人典型的交通事故案例、典型交通违法案例及常见的交通安全规则为素材,制作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宣传短视频、交通安全顺口溜、小口诀等推送给各村(社区),推送至各“老年人交安微学群”进行有效宣传。
(三)强化督导问责。宣教活动期间,镇道安办将不定期开展督导指导工作,各村(社区)凡因宣传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期间再发生涉及老年人死亡交通事故的,镇道安办将呈请镇政府启动督查问责机制,实施责任倒查,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及时上报信息。各村(社区)要指定一名联络员,并要按照责任分工,逐项抓好贯彻落实及信息报送工作,各村(社区)于8月6日前上报老年人宣传小分队的名单,并且建村(社区)“老年人交安微学群”将开展活动的'工作方案、照片发送至镇道安办。(联系人:xxx)。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十七
为进一步提升新时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水平,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改进和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手段和措施,构建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等管理工作均实行辖区负责制,县级负总责,乡(镇)级主责主抓。
坚持部门联动。部门严格履行自身职能职责,积极协调联动,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各个环节综合施治。
坚持社会共治。动员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形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合力。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化“路长制”工作,消除农村道路安全重大隐患,整合应用各类信息系统平台,大幅提升农村地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有效遏制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确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稳中有降,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一)健全完善农村交管机制。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县、乡(镇)两级建立本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清单,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确保层级、部门、岗位职责清楚。乡镇交管办(路长办)牵头,承担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等职责的部门(单位)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参与,村、社基层组织全面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群众自治,辖区内单位、企业、学校等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联勤联调等机制;建立县级领导包乡镇(见附件:县级领导联系指导乡镇安排表县级领导如有人事调整或者分工调整,由接任者自然接替)、包交通主干道,乡镇干部包村、包农村公路,路管员包车辆、包路段、包驾驶人的责任机制。
(二)排查整治道路隐患。乡镇人民政府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加强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乡镇交管办(路长办)每月组织开展一次辖区道路隐患排查,汛期内要经常性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排查工作要突出重点路段和点位,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造册、上报分流。并及时开展隐患治理。县、乡、村道与国、省道交叉路口以及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点位要设置交通警示标志,事故多发点特别是交叉路口〔三年内距交叉路口中心点250米(含)范围内,发生3起(含)以上造成人员死亡道路交通事故的,或发生10起(含)以上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或发生20起(含)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安装减速带(垄)等安全设施。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旅游道路交通标志标识,方便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对穿过场镇和城乡结合部的普通公路,各地要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能职责,加强交通信号、标志标线等道路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乡镇人民政府明确相应的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辖区乡道、村道交通安全配套设施的建设、养护等工作;村民委员会在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交通运输局指导下,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原则,组织村民做好辖区村道交通安全配套设施的日常养护工作。积极推进全县通车村道的安保工程(路侧护栏)建设。新建、改建县道、乡道和通客运的村道交通安全设施等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已建成的县道、乡道和通客车的村道应当逐步完善;对已建成县、乡道和通客车的村道安保工程(路侧护栏)损毁的,应及时进行修补、维护。新建、改建农村脱贫公路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技术标准,建成人民群众安全路。
(四)加快公共交通发展。积极发展农村小型客运,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将客运站、招呼站等与农村公路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和同步维护。优化农村客运站点布局和客车班次配置,配置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客运车辆特别是9座以下小型客运车,加强车辆技术状况管理,满足农村居民长短途出行需求,进一步提高农村客运服务水平。有条件的农村地区要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
(五)加强重点车辆管理。加强农村面包车管理,组织乡镇交管员、路管员进村入户,对辖区面包车车主逐一签订安全承诺书和责任书,进行宣传提示教育,确保每辆面包车都有专人对口负责管理。加强农村摩托车管理,突出加大对无证驾驶、驾乘人员不带头盔、超员等违法行为的宣传劝导,及时上报公安交警查处。加强农村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管理,县级相关部门要依据自身职能职责,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维修市场主体的监管,从源头管住超标、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大力开展交通事故责任深度追究,依法追究生产销售企业连带赔偿责任。加强变型拖拉机监管,在坚决杜绝增量的同时,建立退出机制,逐步消减存量;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要加强生产、销售、维修等监管,坚决打击机动车悬挂套用、假冒拖拉机号牌等违法行为,加大变型拖拉机路面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六)深化安全源头监管。县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单位)每月至少开展1次辖区客、货运源头联合巡查,对辖区客运场站等旅客集中地,矿山、砂石等货物运输重点源头企业开展综合治理。源头企业要设置安全监管员或劝导员,建立交通违法源头消除、安全监管上路等制度,杜绝超员、超限超载车辆出厂(场、站)上路行驶。各地针对群众性餐饮聚会等活动,落实组织者责任制,负责劝阻酒后驾驶、超员等违法行为发生;督促农村地区幼儿园、学校建立幼儿、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制度,采取学校保安、派出所驻校民警等兼任安全监管员或劝导员的方式,在校门口制止纠正超员、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七)加强路面巡查劝导。结合辖区实际,制订落实路面勤务制度。重点开展双休及节假日、赶集日、学生上学放学、红白喜事、民俗活动、恶劣天气等“六个时段”的巡查劝导,严查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将交通违法处罚标准在劝导点、赶集场镇出入口向社会公示。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乡镇安办安全管理员、乡镇交管办(路长办)、路管员四支农村交管工作力量组成的联合执法小分队每月至少开展1次下乡进村联合执勤执法行动;路管员每月上路开展路长制工作不少于8次,每周不少于2次,乡镇交管办(路长办)每月抽查一次不少于辖区三分之一行政村的路长制工作,每半年集中开展一次路长制工作全面督查,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督查后并进行情况通报。村支书、村主任等要带头上路开展宣传教育和违法劝导。路管员发现超员、超载、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要立即宣传劝导;对不服从劝导和多次违法的,要通知辖区交警中队,依法严厉查处。
(八)构建信用体系。县、乡(镇)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用体系,从社会综合治理的角度约束交通违法行为人,形成社会共治。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网络、手机等举报渠道,依靠社会力量共防共治,大力营造全民监督、共同遵守、人人自律的良好氛围。
(十)开展事故快处快赔。探索建立警保联动相结合的快处快赔模式,利用移动终端和互联网技术,大力推广应用道路交通事故互联网在线快速处理平台。对仅造成车辆损失的事故,通过互联网在线平台采集上传信息、推送事故电子文书;对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探索事故快速处理、调解一体化模式。创新道路交通事故在线定损、在线理赔服务,推动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全流程“一站式”服务。
(十一)广泛宣传教育。乡镇政府和道安委成员单位要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依托广播、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以公益广告、安全提示等方式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安、交通运输、教育、司法等部门,共同做好幼儿、小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学生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乡镇政府要结合村民日常出行和农村生产生活实际,利用农村“大嗽叭”、墙体、岩体等阵地,以“小手拉大手”、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等形式,向村民和学生广泛宣传交通安全。行政村要打造村宣教室、制作宣传展板积极开展阵地宣传。各乡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安全乡村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一)确保工作经费。县财政要足额保障本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举报奖励、县路长办工作经费及路管员的个人补贴等工作经费统筹给予保障。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建立符合本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的基本工作经费和补贴动态调整机制。
(二)强化责任分工。加强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乡镇安办、乡镇交管办(路长办)、村路管员等四支力量建设,整合、动员基层多种力量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主要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违法查处、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培训等;乡镇安办安全管理员主要负责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宣传劝导、隐患治理等;乡镇交管员、村路管员主要负责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交通违法劝导、隐患排查、农村交通安全重要警情报告等工作。各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定期组织乡镇交管员、各级路长、村路管员队伍开展交管培训,乡镇交管办(路长办)具体承办;在开展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行动、活动或阶段性工作前,要适时组织培训。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探索扩充路管员在车驾管业务代办、快处快陪代办、保险代理等方面的智能职责。
行政村的主要出村口、机动车集中路口、乡镇要整合力量集中设置重要路口劝导站;
各相关部门要为本部门的农村交管力量配备必要的专业工作装备。各地劝导站至少要设置“四个一”(一块劝导站的标牌、一个亭子或一把遮阳伞、一本检查登记簿、一套桌椅)。有条件的乡镇可建设固定岗亭或活动板房,设置职责公示牌、安全提示牌、交通违法曝光牌、自动升降杆、视频监控等。劝导员配备“六个一”(一件反光背心、一个红袖标、一顶帽子、一个停车指示牌、一个随身工作包、一个肩闪灯),有条件的地方可配备喊话器、照相机等。
(四)加强应急处置。乡镇交管员、农村路管员同时要负责道路交通管理的信息收集和上报,对辖区发生人员伤亡道路交通事故或严重交通拥堵的,要及时将信息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等,同时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指挥下,协助开展处置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要制订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对节假日期间车辆发生严重拥堵超过2公里或时间超过1个小时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工作人员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缓堵保畅工作。
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要开展责任倒查,深度调查、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十八
按照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依法管理,充分整合各部门的力量,运用行政管理手段,强化路面停车管理,引导车辆入库、入位停车,形成静态交通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本次整治行动实施的区域为:招宝山街道所有道路、骆驼、庄市街道主要路段及人行道等违章停车。
1、严格规范人行道上符合条件的停车泊位设置,确保招宝山街道、庄市、骆驼街道主要道路人行道停车位设置率达到100%,其他道路的人行道合理设置率达到80%以上。
2、规范临时停车位的设置。清理部分人行道上的临时停车位,按照“合理分布,合理设置,合理使用,合理管理”的原则,使不合理停车位清理率达到100%。
3、加大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类宣传媒体,使全区机动车驾驶员对停车管理工作的知晓度达到80%以上。
4、加大对违章违法停车的整治力度,确保城区道路停车整洁、有序。
(一)宣传劝导阶段(8月14日前)。
1、制作告市民(驾驶员)书,发送到各街道、社区、单位张贴。对宣传劝导期内的违法停车行为,先张贴违法告知书,暂时不作处罚,对屡教不改的违法人员,依法作出处理。
2、充分利用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本次整治行动的意义和目的。
3、组织新闻媒体对整个整治行动进行跟踪报道,营造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实施整治阶段(8月15日——10月底)。
1、区公安交警中队、城管执法中队联合加大对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的管理。招宝山街道组成两个联合整治小组,骆驼、庄市街道各组成一个整治小组,各小组由两名交警和两名城管执法队员组成,对辖区内违法停车进行整治。
2、对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上的违法停车,由交警为主处理,城管执法人员进行配合;对人行道上的违法停车,由城管执法人员为主处理,交警进行配合。
3、由城管局牵头,在招宝山街道车站路、城河路人行道设置物理隔离,防止机动车乱停车。
4、加大执法保障力度,切实保护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发生阻碍执法人员正常执法事件的,交警、城管部门有关领导要迅速赶赴现场处理;发生暴力抗法事件,公安部门要迅速出警,果断处置,并依法作出处理。
(三)巩固强化阶段(11月)。
积极配合做好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评估验收工作,对市局评估验收组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市局验收主要内容:
1、辖区人行道停车位合理设置率;
2、辖区内临时停车位合理设置率;
3、交通停车知识普及率;
4、人行道车辆违法停车率;
5、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违法停车率;
6、辖区内“咪表”停车率。
(一)开展城区道路停车联合整治行动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走进矛盾、破解难题”和加强我区机动车道路停车管理改善静态交通环境工作要求的重要措施之一。因此,我们一定要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密工作方案,狠抓工作落实。要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发动工作,切实转变避重就轻、畏难厌战的思想,充分发扬迎难而上和连续作战的良好作风。逐步建立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做到锲而不舍、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将对违法停车的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持续开展下去。
(二)认真做好辖区内停车的调查摸底工作,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整治活动开展期间,要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特别是对交通安全影响大、社会反响强烈的路口、路段及区域,要投入足够的管理力量,迅速掀起整治高潮。
(三)交警、城市执法整治小组在整治中,要根据整治目标,抓住工作重点,始终保持严管态势,确保市局各项验收内容条条落实。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十九
4.文化东街与教育路南门集市占道问题。
1.对于按照《市区摊点设置导则》审批设置的摊位,一律规范到路边石以上进行经营,占道集市实行划线定位、越界处罚。对不按规定地点、时限、面积经营的业户,依法取消其经营资格。
2.对于未经审批,擅自摆摊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取缔,引导流动摊进入附近市场经营。
一是严格考核,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局市容中队按照辖区范围进行工作分工,使责任落实到组、到人,严格工作考核制度,局督查考核小组定期将市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复查,确保各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严把死守,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对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重点路段、重点部位派专人进行督导管理,严把死守,使占道经营现象不出现反弹、回潮。
三是严管重罚,严厉查处非法占道行为。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占道经营和违规设摊现象,我局将严格按照《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以确保市区环境规范有序,城市道路安全畅通。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局党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中队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治活动取得预期成效。
(二)确保完成时限。集中整治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一次会议,及时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研究对策和措施。督查科要根据阶段性工作重点,加大考核力度,同时将阶段性工作成果及时汇总分析,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保证各项问题的整治工作于6月底前落实到位。
(三)加强长效管理。不断加大城市管理宣传力度,争取舆论媒体支持,借助新闻宣传平台,加强对市民的守法经营教育。加强执法队伍的教育管理,强化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注意执法方式方法,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实现长效科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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