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基层治理工作方案范文(12篇)

实施方案 时间:2023-11-28 12:13:27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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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借鉴其他行业的成功经验,将其应用到我们的方案中。制定方案时,可以借鉴过去的经验和成功案例,避免重复劳动和错误。下面是一些制定方案的注意事项和技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基层治理工作方案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示范区建设专题研讨班和市委三届七次全会、县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加快我县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创建经济强县、美丽武强,我局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实现农村饮水净化为目标,坚持美丽乡村建设与推进新型城镇化相结合,加强统筹推进,努力把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主要目标。

在美丽乡村建设省级重点村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生态美的美丽乡村。

(三)基本原则。

1、坚持规划先行。坚持不规划不设计、不设计不施工,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理念引领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

2、坚持循序渐进。坚持尊重群众意愿,既考虑当前又顾及长远,根据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建设目标,分步实施,循序渐进,重点突破。

3、坚持注重实效。坚持遵循农村发展规律,尊重农村建设实际,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持不断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美丽乡村建设成果。

我县美丽乡村建设20xx年省级重点村共有23个,总人口15755人,4174户,其中贫困村13个。

美丽乡村建设20xx年23个省级重点村中,未进行村内供水管网改造的村是豆村乡豆村和周窝镇大安院村,其余各村近几年已经完成村内供水管网改造任务,达到饮水安全标准。

经初步估算,完成豆村和大安院村内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建设任务,需资金61.48万元,由县财政投资,可解决1794人,457户的饮水安全问题。

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逐步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体系。按照统筹规划、城乡一体、适度规模联村集中供水的`路子,铺设输水管道、延伸已建集中供水管网等措施,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保证供水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供水水压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自来水入户率达到100%,确保让农民群众方便的喝上清洁达标水。

具体措施:针对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村实际情况,维修现有供水管道、更换不合格水表等。

实施时间:我局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美丽乡村项目招投标工作和建设任务。

基层治理工作方案篇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按照省、市政府近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进一步完善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职责制和职责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坚决把事故的指标压下来,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成立闽侯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张建彬(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其滨(县安监局局长)。

成员:蔡友城(县建设局党组副书记)。

陈秋方(县国土局党组副书记)。

林家彬(县水利局副局长)。

陈玉春(县畜牧渔业局副主任科员)。

江道告(县教育局副局长)。

颜学侠(县卫生局副局长)。

姚先华(县交通局副局长)。

郭锦芬(县政府办副主任科员)。

张利国(县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张明(县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黄德江(闽侯县地方海事处处长)。

林振建(县质监局特安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杨其滨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江秋忠、周述庄、周承养、陈学文,电话(传真):22065737。

全县各行业(领域)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以公路为重点的交通运输领域。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继续加大道路交通“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客运车辆个性是长途客运车辆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从严整治超载、超限、超速和酒后、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农用船、自用船、渔船非法载客等行为。(公路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县交通管理大队牵头,渔船和农用船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县畜牧渔业局牵头)。

2、以非煤矿山为重点的矿山领域。继续推进矿山企业整顿关掉、兼并重组、整合技改;深入开展地下矿山通风和防治水、露天矿山采场、高陡边坡、尾矿库和排土场专项整治;严格执行矿山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制度。(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县安监局牵头)。

3、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工业领域。要深入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道路及内河运输和管道输送、使用、废弃等各个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继续抓好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和监控工作。冶金行业要继续抓好煤气等重点生产环节的专项治理工作,以交叉作业、检修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深入排查和治理隐患(由县安监局牵头)。

4、以住房建设项目为重点的建筑领域。要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整治,深化渣土运输车专项整治,认真排查治理起重机、吊罐、脚手架和桥梁等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以高层建筑、“三合一”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防范火灾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整治。(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县建设局牵头,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县消防大队牵头)。

水运、农机、学校、工业卫生、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和各类企业,都要立足实际,确定安全隐患排查重点,认真排查整治。各相关主管部门要牵头负责,切实做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各项工作。

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全面、系统地开展自查自纠,不仅仅要查现场隐患,更要查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一查职责和制度落实状况,二是新技术、新设计、新装备、新工艺的运行投用检验状况,三查关键设备、场所和环节,四查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状况。县政府安委会将适时组织综合督查或重点抽查。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监察执法、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机制、分级监控治理机制和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机制机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各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化,改善重点行业领域和重大基础设施安全生产秩序。二是与日常监管监察执法相结合。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控制,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提高安全准入门槛,关掉淘汰技术落后、隐患严重、不贴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加强日常安全监管监察,严格行政执法、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潜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三是与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加强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职责。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技术改造,推广应用先进工艺、技术,推进科技强安和本质安全企业建设。四是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制。要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职责,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职责,限期整改到位。

(二)落实整改,确保到位。生产经营单位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务必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按计划组织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职责、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县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定期督办,确保资金投入,加快整改善度,搞好跟踪落实,及时整改销号。

(三)强化督查,严格执法。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采取联检、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的督促、检查。要强化行政执法,严肃查处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职责。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有线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和违法违纪行为、事故背后的腐败现象典型案例要予以公开曝光。要建立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及时调查核实,构成隐患排查治理的良好氛围。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的实施方案于8月20日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状况于8月25日报送县政府安办。

基层治理工作方案篇三

按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关于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中农发〔〕5号)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安吉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践行“两山”理念,建设中国最美县域,按照打造实施乡村振兴先导区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八个村”建设,大力发展美丽经济的同时推广乡村治理“余村经验”做法,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争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

1、党建引领。将村党组织的建设贯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始终,注重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和政治功能,增强感召力、影响力,使其成为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以党建引领乡村振兴。

2、三治融合。应正确处理好自治、法治、德治三者的协同关系,将三治结合的理念和方法,应用于乡村治理各个环节、各个领域,实现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相互贯通。

3、以民为本。坚持群众主体,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身边的问题,引导群众增强自主意识,激发群众活力与能动性,积极广泛参与乡村治理。

4、因村施策。根据本村村情、民情与人文风俗,注重培育多元治理主体,建立符合本村实际、既有共性又有特色、实用且可操作的乡村治理体制机制和模式。

5、传承创新。继承发展“枫桥经验”、“后陈经验”、“余村经验”,顺应时代、把握规律,推动乡村治理理念、方法与体制机制创新。

到,乡村治理“余村经验”推广运用全覆盖,“八个村”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建成市级乡村治理示范村57个以上、覆盖率达到30%以上,高质量完成省级善治示范村建设任务,力争《乡村治理工作规范》地方标准申报国家标准。乡村治理在理念创新、实践探索上持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到,“余村经验”的内涵和外延不断创新丰富、影响力持续扩大,自治、法治、德治水平显著提高、结合程度更加紧密,“八个村”乡村治理工作规范更加完善,建成市级乡村治理示范村76个以上、覆盖率达到40%以上,建成省级善治示范村57个以上、覆盖率达到30%以上,社会治理与生态文明同步推进、善治乡村与美丽乡村一体建设,在全省全国率先建成乡村治理现代化样板区。

(一)坚持“支部带村”,凝聚乡村社会治理合力。

1、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加强党组织对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创新党组织设置,以“大村带小村、强村带弱村、村企联合”等形式,探索推进镇村区域党建联盟和农村新社区党建工作。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做到能兼则兼,其中1000人以下的村原则上全面实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

2、巩固基层战斗堡垒。深入贯彻落实“双创双全”组织力提升工程,大力推行党支部“b(标准)+t(特色)+n(若干任务)”内容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民主评议等党内基本制度,持续深化党建工作规范提升。结合“美丽党建”强基行动,深入实施新一轮“百村示范、千村晋位”专项行动,到20,县级整乡推进示范乡镇(街道)党委比例达到1/3以上,县级先锋示范村党组织比例达到1/3以上。

3、壮大党员先锋队伍。深入实施“头雁领航计划”,培养选拔政治强、能带富、善治理的村党组织带头人,抓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人一档”,推行“三色管理”和不称职村社干部“歇职教育”,建好用好村社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到年,村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比例超过50%。深入实施村党组织书记“雏雁计划”,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按照每村2名(40周岁以下的至少有1名)后备培养对象的要求,逐村建立后备力量名单。

(二)坚持“发展强村”,增强乡村社会治理动力。

1、持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完善《安吉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因地制宜,精准推广“飞地强村”发展模式,有效盘活闲置、低效的村级集体存量资源资产,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积极推动人才、资金“上山下乡”,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强化要素保障。到2021年,基本消除村集体经营性收入40万元以下的村,村均集体经营性收入达120万元以上,年收入200万元以上的村达50%以上。

2、促进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延长农产品产业链,发展“高质量、高水平”绿色生态高效农业。大力开展乡村经营,积极发展美丽乡村全域旅游、乡村共享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做优做精美丽产业,促进农村电商稳步增长。到2021年,完成1个国家级特色农业强镇建设,2个省级特色农业强镇建设,提升茶、竹两条示范性农业生产链产值30亿元以上;乡村经营示范村达35个;建成a级景区村庄20个,其中3a级以上5个;电商专业村达25个,村级服务网点实现全覆盖,农产品网上销售额达到25亿元。

3、全面创造农民群众美好生活。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乡村延伸,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农民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农户以闲置农房、承包经营权等多种方式入股,与村集体、工商资本等合作取得收益。完善农村养老、公共教育卫生体系,加大农村常住居民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加强对低收入农户的帮扶和救助力度,拓宽低收入农户增收途径。到2021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3.6万元,城乡收入比缩小到1.7:1以下。

(三)坚持“民主管村”,激发乡村社会治理活力。

1、强化村级自治。积极引进社会化服务,发挥志愿者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完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发挥村规民约效能,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修订村规民约,善用舆论和道德力量来强化村规民约执行力,发挥法规、村规、家规在基层乡村治理中的协同作用。在“微网格”基础上探索开展以村民小组(自然村)为自治单元的“微自治”,激活乡村治理的“神经末梢”,拓展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平台。

2、丰富自治形式。以“遇事大家议、决策大家定、有事大家干”为原则,完善提升“三重两轮票决制”、“五议两公开”制度,不断丰富基层民主协商实现形式。大力推广“五个所有”、“四个不出村”、“两山议事会”、“和谐共建会”等经验做法,推进以民主议事为形式,集科学决策、合力干事和效果评估于一体的基层民主管理方式。支持建立“村民微信群”、“乡村公众号”,推进村级事务即时开展。

3、鼓励多方参与。积极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共同参与乡村建设和治理。开展统战工作,全面建立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的人才库,积极发展县级层面的“联谊会”,通过搭建工作载体、规范建设标准、试点稳步推进,引导各类人才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推广“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志愿者队伍”“优秀人才队伍”等经验做法。

(四)坚持“依法治村”,保持乡村社会治理定力。

1、提升民主法治村等级。大力实施全国首个民主法治村建设市级地方标准《美丽乡村民主法治建设规范》,全面落实《湖州市民主法治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按照“有标识、有阵地、有人才、有服务”的“四有”要求,实施亮牌提升、阵地建设、队伍建设、法治服务四大工程。到2021年,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省级民主法治村55个,市级民主法治村达标率100%。

2、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全面推动法律服务乡村全覆盖,加快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e服务微信群”建设全覆盖,实现线下、线上服务有机融合,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一站式”服务。推广律师站点驻村、法官联村等创新模式,下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定期开展村务“法律体检”,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推广车载法庭等巡回审判方式,推动法律服务延伸至末梢。

3、营造依法办事氛围。坚持开展法治教育,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加大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力度,建立“法律大讲堂”,开展“法治宣传村村行”专项行动和“以案释法”活动,建好村村需“裸晒”、户户能点播的“法治家园”数字电视云频道,提升农民群众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五)坚持“道德润村”,提升乡村社会治理内力。

1、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抓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安吉试点,深入推进“一七百千万”实践中心体系建设,常态化开展文明实践走亲“最后一公里”系列活动,弘扬崇德向善、扶危济困、扶弱助残等传统美德,培育淳朴民风。发挥“一约四会”制度作用,着力推进移风易俗,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常态化开展“垃圾不落地、出行讲秩序、办酒不铺张、邻里讲和谐”等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

2、提升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深化“安吉好人”选树等;建立千万元安吉好人基金;加大志愿服务组织和引导力度,打造“家园先锋”、“家园卫士”、“家园文工”、“家园园丁”、“家园医生”“家园顾问”等六大家园志愿服务队伍;深化未成年人“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基层道德文化特点,加强区域道德品牌建设,生动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实现治理效能与道德提升相互促进。

3、推动农村文化建设升级。以全省实施万家文化礼堂引领工程为契机,大力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建、管、用、育”一体化,到2021年,实现文化礼堂建设行政村全覆盖。以农村文化礼堂为主阵地,整合农村宣传文化、体育健身等公共服务资源,推进基层“六文”阵地建设,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实施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行动计划,组建基层文艺团队,以团队带活动,丰富农民业余文化生活,提升农民文化素养。

(六)坚持“生态美村”,增添乡村社会治理魅力。

1、打造生态宜居环境。正确处理经济发展、村庄建设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执行生态红线管控制度,杜绝不合理开发,保护水资源、公益林,提升环境总体质量。深入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建设行动,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全域“双禁”等措施,持续打造一批生态文明建设与“两山”实践创新示范点。到2021年,高标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优良率达到85%以上。

2、提高美丽乡村层级。根据《美丽乡村建设条例》,着力打造“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升级版,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开展美丽乡村全域建设,持续高品味建设美丽乡村,高品质推进乡村振兴,引导控制村庄整体风貌,融入文化元素、突出乡土特色、体现乡土风情,实现“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到2021年,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达60个,市级美丽乡村全覆盖,省级新时代美丽乡村全覆盖。

3、实施长效规范治理。大力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垃圾源头分类的村实现全覆盖,推广“垃圾不落地”等经验做法。到2021年,188个行政村农村垃圾源头分类全覆盖。健全完善城乡生活污水治理长效机制,切实打造更干净、更整洁、更美观的农村人居环境。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卫生县城和卫生村镇建设成果,深入推进“厕所革命”,推进农贸市场改造升级、背街小巷及乡村结合部环境卫生治理。

(七)坚持“平安护村”,消除乡村社会治理阻力。

1、构建立体化治理体系。深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全面提升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平台的运行效能。大力构建“防控人网+数据智网+全科地网+监控天网”的立体化、信息化、智能化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落实相应政策。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深入实施村居“雪亮工程”,建立健全镇村户三级联网联控的视频监控网络。

2、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加快推动法院跨域立案系统、检务办事标准指引、公安“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延伸至农村,提高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能力水平。大力开展自防自治,积极推广“平安家园卫队”、“优秀人才”有益经验,不断壮大护村队、护厂队等群防群治队伍,分级分类培育打造一批社会治理样板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纠纷早化解”。

3、加强全科化网格建设。建设专职的“六+x”模式“全科网格员”队伍,发挥其在协助做好基础信息收集、社会治安巡防、问题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政策法规宣传等方面的作用,确保“点上有人守、线上有人巡、面上有人控”。深化“支部建在网格上”,依托网格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推动党员干部就近、就亲、就熟联系服务群众,把党的工作延伸覆盖到每个全科网格。

(八)坚持“清廉正村”,规范乡村社会治理权力。

1、规范农村基层公权力运行。推进村级事务精细化管理,围绕人、财、物管理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完善落实村级事务清单及流程规范。制定村级微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规范发包方式,加强全程公开和监管。加强村级廉情工作站建设,构建村级联合监督模式。落实安吉县清廉正村八项要求,完善清廉乡村评估体系,推进清廉乡村示范村、示范带、示范群建设,塑造具有鲜明安吉特色的清廉乡村建设品牌。

2、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深化村级“三务”公开信息平台建设,完善“三务”公开目录,细化公开标准,建立数字电视、手机app等多元化公开渠道,确保群众见得到、看得明、能监督、易参与。深化阳光村务指数评价,推行“点题公开”“疑问反馈”、“公开到户”等制度。完善“村财民理乡管”模式,全面推行村级非生产性开支村务卡结算制度,推行村组集体资金竞争性存放,全面实行村级行政事务零招待和村级财务逐笔公开。

3、加大基层“腐败”惩处力度。加强乡镇纪委(监察办)规范化建设,推动监察职能向乡镇(街道)、村居基层延伸,强化对基层公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工程项目建设等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及其“保护伞”。深化完善巡镇带村工作,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一)启动阶段(7月—月底)。

成立安吉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并安排专职人员;召开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明确责任,落实分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1月—2021年10月)。

1、细化方案。围绕“八个村”试点内容,细化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氛围营造。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乡村治理“余村经验”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建设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的良好氛围。

3、组织落实。根据试点细化方案,落实横向、纵向责任分工,鼓励试点先行,推动形成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加大政策扶持,健全完善农村各项制度,深化和提升农村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对照建设工作任务要求,固强补弱,确保成效。

(三)总结阶段(2021年12月底前)。

及时总结试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试点工作总结、典型案例撰写、改革经验提炼等相关工作,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可示范的乡村治理机制体系。同时,完成总结报告,迎接评估鉴定。

(一)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争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摆在重要位置,作为打造新时代浙江(安吉)县域践行“两山”理念综合改革创新试验区的重点工作之一加以推进。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农业农村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体制,县委、县政府成立安吉县争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强化工作统筹,明确推进计划,全面细化落实,狠抓督查考核。加强对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治理的实绩考核,纳入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工作考核和综合考核内容。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要发挥好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工作总牵头总协调作用。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督促抓好“清廉正村”,大力推进清廉乡村建设。组织部门牵头负责“支部带村”,以党建引领推动乡村治理。宣传部门牵头负责“道德润村”,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农村文化和道德建设。政法部门牵头负责“平安护村”,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政部门牵头负责“民主管村”,指导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创新民主协商形式载体。司法行政部门牵头负责“依法治村”,全面提升乡村法治水平。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发展强村”“生态美村”,指导美丽乡村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统战部门要做好统战、农村宗教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健全对乡村治理的投入保障机制。工青妇、农合联等组织要发挥好各自联系群体的作用。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的指导和推进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要素保障。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和金融优先服务领域,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财政补贴等多种形式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管理和使用,优化乡镇(街道)干部队伍结构,集聚乡村治理人才骨干力量;制定实施乡村治理专题干部培训计划,开展好全科网格员、社会工作者等乡村治理人员培训。发挥各级各类智库作用,及时总结提炼创新做法和有益经验,举办与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各领域交流合作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全媒体的传播优势,多形式、多渠道宣传乡村治理的做法和成效,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凝聚全社会共同推动乡村治理的磅礴力量。

基层治理工作方案篇四

按照省市扫黑办有关工作要求,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治超秩序扫黑、除恶管理办法。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立足治理超限执法工作,构建对黑恶势力“打早打小、治早治小、防早防小”的防治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以持续深挖整治为基础,统筹做好对监管服务对象的管理和宣传工作,加强对“问题”和“苗头”的梳理和排查,加强执法监管力度,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平安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多措并举,同步推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声势不退、力度不减。铲除交通运输行业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提高认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全面提高治超人员在超限治理领域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想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定期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收集扫黑、除恶好的经验做法,使大家对扫黑、除恶工作更加了解,清晰明了。

二是广泛采取社会宣传、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如:利用宣传栏、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超限站电子屏幕,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

三是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四是发动群众,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融于人民群众中去,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凡是人民群众举报提供的线索,一律摸排调查。

(二)以“以案促改工作”为契机,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工作。

一是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强化行业重点领域日常监管,紧紧围绕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领域,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制度和防范措施,坚决斩断黑势力伸向交通运输领域的黑手。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工作,重点在超限治理领域中,针对组织非法超限超载运输、非法改装车辆、聚众恶意冲击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发现线索逐级上报。

二是在各超限检测站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班,以各站站长为组长,各班班长为成员,形成领导带头,职工奋进,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对待内部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整风纪,提素质,促形象”为主题,规范执法行为,肃清思想,全员签订“清理职工从事与职权相关经营活动承诺书”。

(三)采取多部门联合治理,深入打击重要黑恶行为。

1.联合公安、商务、市场监督等部门,重点打击借助黑恶势力垄断经营的违法行为、为违法违规经营及非法超限运输充当“保护伞”的行为、“黄牛”带车过超限站干扰执法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

2.联合公安交警,继续深入开展路面执法活动。以固定超限站为依托,流动执法为辅,深入联合公安交警开展路面执法活动,重点打击“百吨王”等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3.联合公安等相关执法部门,重点打击长期盘踞某区域从事非法营运并纠集同伙对抗执法检查,甚至以暴力、胁迫方式围攻、殴打执法人员的扫黑、除恶势力。

4.配合单位纪检监察、组织部门,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立位,将治理单位内部充当“保护伞”,参与扫黑、除恶问题、腐败问题等等,作为党风廉政、扫黑、除恶斗争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之中。

(四)加强执纪问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到实处。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到实处,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夯实责任,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到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形成有效工作机制。

2.继续拓宽监督举报渠道,要认真受理有关扫黑、除恶腐败问题的举报反映,凡是对举报线索排查不力、推诿扯皮、瞒报、虚报的,一经查处,严肃问责。

3.要强化职责定位。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打一套“反黑、反腐、拍蝇”组合拳,强化监督,严肃问责,将存在于人民群众身边的“保护伞”、“黄牛”彻底打掉。

4.做好配合。在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要认真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工作,要做到扫黑、除恶与执法工作两不误,对涉及到违法案件,要和纪检、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协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1.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2.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担,推动扫黑、除恶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3.聚焦薄弱环节,进一步推进工作落实。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超限治理工作上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气整改,将各项工作任务抓实抓细,抓出成效,纵深推进。

4.汇总信息,及时报送。为确保工作深入、持续推进,各执法大队明确1名联络员,专职负责本系统、本单位扫黑、除恶工作的协调、信息汇总和报送等工作,切实做到信息通畅。

5.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对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按照组织领导、宣传发动、线索排查、案件移交、制度建设、执纪问责6个方面,坚持每半年讲评,年底总评,对因工作疏忽造成严重影响的,将追究单位和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基层治理工作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创新城市社会治理,提升社区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构建党建统领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全面提升我中心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全面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构建“中心党委——社区党组织—小区(网格)党支部”三级社区党组织管理网络,不断服务群众、教育群众、引领群众、凝聚群众,使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群众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城市基层党建服务“神经末梢”更具温度,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一)坚持全方位、高标准、多层次,构建区域化大党建新格局。

一是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构建三级党建架构。

一级为社区服务中心党委。二级为社区党总支。由经验丰富的居委会负责人担任总支部书记,负责辖区内党建工作,组织实施居民小区文化、体育、休闲、志愿等活动。三级为小区(网格)党支部。原则上每个小区设立一个党支部,党员数量少于五人的小区,就近并入其他小区党支部,党支部书记由本小区内热心党的事业,热心居民服务,思想积极上进的同志或优秀的党员网格员担任。

二是完善社区治理组织体系,构建网格化治理新模式。

一级是城市社区治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城市社区治理综合协调各项工作、社区活动策划与实施、社区党建统筹与组织。

二级是物业办、网格办、各居委会。物业办主要负责传达、解释有关物业管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法规和政策;做好全社区的物业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网格办负责网格员和楼长的日常管理工作。居委会主要负责宣传政策法规;办理居住地居民的公共事务,开展公益事业和文体活动;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区治安;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等。

三级是网格。网格员主要承担基础信息采集、社情民意收集、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社会心理服务、法律法规宣传、民生服务代办等任务,履行信息收集上报、服务管理事项首接初办职责。

四级是微网格(楼长)。楼长主要承担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带头执行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和决定;配合开展小区的公益事业和文体活动等;随时了解和掌握本楼居民的基本情况,做到上情传达、下情上报、信息畅通;配合小区搞好防火防盗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排查;协助居委会和网格员做好邻里纠纷、矛盾调解化解等工作。

三是构建多方参与的小区共治机制,强化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

由小区党支部牵头,建立与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网格员、楼长代表和居民代表等多方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多方参与的联动服务体系。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小区党支部要进一步加大对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和网格员的监督力度,对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要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由小区党支部牵头组建。要建立“交叉任职”新机制,让小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并吸纳党员网格员、楼长任职,同向发力解决问题,促进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和网格员更好地履职尽责。

(二)注重强素质、当先锋、做表率,打造富有战斗力的社区服务新群体。

一是以“双报到”活动为抓手,推动党员参与社区治理。开展党员“双报到”(单位党组织到驻地社区党总支、在职党员到居住小区党支部报到)活动。小区(网格)党支部要组织辖区党员和所有符合志愿服务条件的在本小区居住但组织关系不隶属于本小区的党员,根据个人专长定岗定责,定期开展志愿服务,形成“小区党支部吹哨、党员报道”的管理机制。大力推动以党员先锋队伍为骨干,带动小区热心居民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二是以“党建带群建”机制为抓手,推动群团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坚持党建带团建、党建带妇建,党建群建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两相宜,同研究、同部署,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机制。积极发掘在疫情防控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团员青年、妇女居民,在上级团委、妇联等部门的指导下成立小区(网格)团支部、妇委会、青工委等组织,鼓励他们在小区(网格)治理过程中发挥青年力量、巾帼力量。

三是以推行“积分制”为抓手,推动志愿者参与社区治理。围绕守初心、担使命,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盯宗旨意识强、综合素质高的小区居民,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塑造成为具有强烈主人翁意识的“大院人”,在各小区组建“上善莱西”志愿服务队伍,设立志愿者服务活动日,组织开展政策法规宣传、环境卫生监督、文化体育活动、矛盾纠纷调处、小区治安巡逻等常态化志愿服务活动。探索推行道德积分制,建立由居委会、小区党支部考评,网格员采集,邻里推荐等多种形式赋分的道德积分评价体系,每个居委会设立积分超市,通过财政投入、社会募捐等方式筹集“道德资金”,以消费打折、满减优惠等形式让志愿者的道德积分兑换“变现”,激发志愿者的服务热情,实现好人好报、德者有得。

四是以“干部一线办实事”工作机制为抓手,推动机关干部参与社区治理。实行机关各部门、居委会干部包联小区制度,包联部门和所属居委会各明确一名负责人,公开24小时服务电话,按照首接负责制的原则倾听居民诉求,受理解决社区居民所需、所盼的各种问题。进一步加强干部“严真细实快”的作风建设,坚持有解思维解决矛盾、问题和困难,推动机关干部在下沉一线办实事过程中锤炼作风、提高能力、树立形象,让“崇尚实干、注重实绩、不误虚功”蔚然成风。建立督查考核制度,每月形成“事已解决”工作清单,督查室对各部门包联办实事情况进行评估督查,纳入部门和个人年终考核,以督查考核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机关干部深度参与社区治理。

(三)着眼提品质、强服务、增活力,打造富有影响力的城市社区服务品牌。

一是打造区域化特色服务品牌。要立足社会发展新形势、城市管理新要求、居民需求新变化,以“幸福龙水”服务品牌为统领,按照“一社区一特色一品牌”的思路,突出特色鲜明、区域领先、成效显著、居民满意的要求,开展特色服务品牌建设,培育一批充分体现居民服务需求,展现社区服务优势特色,具有较强的示范、导向和推广作用的社区服务项目。

二是打造“红色物业”服务品牌。按照党建引领、民生导向、共建共治和依法依规的原则,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推动党建引领和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切实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打造更加熟悉居民情况,服务更加精准,与居民联系更加紧密的优质物业企业。

在物业企业建立党组织。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实现有3名以上党员的物业企业全部建立党组织。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党员加入小区(网格)党支部。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识别物业优秀分子,及时吸收进党组织,对表现优秀的物业企业予以政策倾斜,提供发展党员专项指标。

三是打造“携手圆梦”行动服务品牌。充分调动各小区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他们通过专业优势发挥特有的作用,充分凝聚力量,建立一对一帮扶包联弱势群体工作机制。通过“两代表一委员”带头上门走访慰问、张贴征集公告、设立征集信箱等方式,在小区低收入家庭、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及病残人家庭等弱势群体中广泛征集居民诉求,“两代表一委员”根据特长和能力,按照一对一、一对多等方式包联帮扶,开展“圆梦”行动,不断提升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四)着力强队伍、建阵地、重投入,夯实城市社区管理基层基础。

一是配强两支队伍。

1、网格员。提升网格员待遇,全职聘用,在做好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安排的日常工作的同时,承担居委会安排的相关工作。统一两类人员(原计生协管员、网格员)待遇标准,特别优秀的可再提高待遇,视情参与居委会日常工作。

2、楼长。按照个人自荐、居民推选、网格员推荐、居委会审查、社区服务中心党委审批、楼栋公示的程序,每50-100户配备一名楼长的标准,招募一批政治可靠、遵纪守法、熟悉民情、热心公益、办事公道、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的社区楼长。通过推行“楼长”制,进一步完善社区管理体制,充分调动辖区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积极性,推动和谐社区建设,为社区今后工作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是建好两处场所。

1、小区党支部办公场所。要在本小区内建设党支部活动服务阵地,按照“精简节约、规模适中、功能完善、科学实用”的原则,采取共用社区用房和物业办公场所或租用专门场所等方式配好党支部办公场所。

2、网格员工作站。每个居委会建设一处网格员工作站,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制度等要求,配齐相关设施,作为网格员办公的固定场所和楼长报到的临时场所,成为服务群众的最前沿阵地。

三是落实两项经费保障。

1、落实居委会活动经费。由中心财政为居委会每月拨付一定的办公经费,用于日常办公、硬件设施维护和各种活动的开展等。

2、落实小区党支部运转经费。通过党费列支和社会募捐等方式,筹措资金,为小区网格党支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实现支部工作正常运转。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各居委会、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党建引领社区服务创新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的建设贯穿社区治理、保障社区治理、引领社区治理,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领带基层治理的战斗堡垒。

(二)加大探索实践,创新推动工作。分管班子成员要统筹规划、合理实施,指导各居委会和相关部门做好党组织组建、社区服务群体和品牌打造、站室和队伍建设等工作,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发现解决问题,摆脱固有模式和经验,开拓思维方式,创新工作理念,推动城市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再上新水平。

(三)注重宣传总结,务求工作实效。要及时总结提炼关于工作中创新的经验做法,扩大社会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我中心城市社区管理和服务的浓厚氛围,形成良性循环,不断提升居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基层治理工作方案篇六

为提升我市社区治理水平,根据《关于进一步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的若干意见》(池办发〔20xx〕16号)要求,扎实推进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池州市社区治理任务清单》落地落实,结合年度工作安排,20xx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活动,推动各地积极探索城乡社区治理的新理念、新模式、新场景,鼓励城乡社区在培育主体、营造场景、创新机制等方面下功夫,推进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打造社区服务多样化、社区治理智能化、网格管理精细化、协商共治常态化的城乡社区治理样板,为全市城乡社区治理提供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各试点社区要积极探索社区基层治理新模式,进一步整合辖区资源,推动社区治理创特色、树品牌、显活力,总结社区治理创新经验,打造社区治理特色品牌。

(一)党建引领成效突出。社区党组织健全,有力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社区居委会机构完善,依法自治;“两委”干部和社区工作者队伍素质优良,工作尽责。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主动参加社区各项活动。充分发挥社区大党委联席会议作用,引导组织驻区单位和在职党员到社区开展服务。

(二)社区设施配套齐全。社区综合服务用房配备到位,建有多功能、综合性的社区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健全完善、布局合理、有效使用,实现“办公空间最小化,服务空间最大化”。

(三)社区服务供给充分。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开展便民利民、特色明显、种类多样的社区服务,满足群众需求。大力开展志愿服务,不断优化物业管理服务,积极发展社区社区组织,农村社区社会组织不低于5个,城市社区社会组织不低于10个。

(四)社区协商逐步推广。常态化开展协商工作,社区协商效果明显,居民参与度高。优化社区工作协商机制,明确议事协商议题和主体,创新社区协商形式,运用议事协商成果,将协商事项纳入村(居)“两委”工作程序,支持和保障社区议事协商工作。

(五)村务公开规范有序。坚持和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做到“六规范一满意”即内容规范、时间规范、程序规范、形式规范、阵地规范、管理规范、群众满意,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网格管理科学精细。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网格划分科学合理,实行“多网合一”;建立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完善招录、退出、考核管理;完善网格工作机制,精准掌握居民需求和社区各类基层信息,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

(七)人居环境优美宜居。社区内净化、绿化、美化,生态环境保持良好。路、街、巷等公共场所管理井然有序,居民出行无障碍。将人居环境整治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优化社区人居环境。

(八)多元共治作用明显。有序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积极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经常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进社区等普法活动,社区居民能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落实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备案机制,有效发挥村规民约等自治制度作用,创新探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分制等制度落实。

(九)平安建设扎实有效。社区治安良好,突发性治安事件得到及时处置,无重大治安问题、刑事案件和火灾隐患。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健全,城乡社区人民调解组织作用有效发挥,民事纠纷能够及时化解在基层。

(一)培育申报(20xx年6月)。各地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部署要求,积极开展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工作。各地要推荐工作有亮点、治理有创新的社区,经街道(乡镇)审核后,报所在地民政部门进行初评。各县区根据初评结果,择优推荐上报市民政局(推荐数目不得超过5个),申报以电子版+纸质版材料的形式于7月10日前报送。

(二)全面评估(20xx年9月)。根据各地推荐结果,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初审,综合确定初步入选社区,后成立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确定候选社区。

(三)评比验收(20xx年10月)。组织全市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评比,各候选社区制作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工作ppt或微视频参与评比,根据评比结果确定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单位,并给予适当资金支持。

(四)总结宣传(20xx年12月)。各地要指导各县区试点单位总结社区创新治理经验,推动试点经验推广复制。各县区对本地区试点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评估总结,形成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市民政局,市局将通过微信公众号等进一步宣传推广。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高度重视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工作,以此为抓手,着力提升本地基层社区治理水平。本次创新试点工作将纳入20xx年度综合考核和乡村振兴考核内容,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强力推动试点工作落实,充分体现本地区特色和水平。

(二)强化组织实施。各地要切实履行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的主体责任,及时动员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乡镇(街道)层面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强化科学指导,加大保障力度,稳妥有序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创新。

(三)落实分类指导。要根据城乡社区特点分类指导,在城市社区,注重服务质量提升、精细网格管理、智慧社区建设、多元共治共建等;在农村社区结合“池州名村”培育工作,重点突出创新基层协商、三治融合机制、村规民约积分制等,不断创新基层社区治理主题和特色,确保硬件上有改观,软件上有提升,服务上有亮点,场景上有呈现。

基层治理工作方案篇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示范区建设专题研讨班和市委三届七次全会、县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加快我县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创建经济强县、美丽武强,我局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实现农村饮水净化为目标,坚持美丽乡村建设与推进新型城镇化相结合,加强统筹推进,努力把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主要目标。

在美丽乡村建设省级重点村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生态美的美丽乡村。

(三)基本原则。

1、坚持规划先行。坚持不规划不设计、不设计不施工,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理念引领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

2、坚持循序渐进。坚持尊重群众意愿,既考虑当前又顾及长远,根据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建设目标,分步实施,循序渐进,重点突破。

3、坚持注重实效。坚持遵循农村发展规律,尊重农村建设实际,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持不断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美丽乡村建设成果。

我县美丽乡村建设20xx年省级重点村共有23个,总人口15755人,4174户,其中贫困村13个。

美丽乡村建设20xx年23个省级重点村中,未进行村内供水管网改造的村是豆村乡豆村和周窝镇大安院村,其余各村近几年已经完成村内供水管网改造任务,达到饮水安全标准。

经初步估算,完成豆村和大安院村内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建设任务,需资金61.48万元,由县财政投资,可解决1794人,457户的饮水安全问题。

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逐步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体系。按照统筹规划、城乡一体、适度规模联村集中供水的路子,铺设输水管道、延伸已建集中供水管网等措施,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保证供水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供水水压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自来水入户率达到100%,确保让农民群众方便的喝上清洁达标水。

具体措施:针对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村实际情况,维修现有供水管道、更换不合格水表等。

实施时间:我局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美丽乡村项目招投标工作和建设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把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结合各村实际,指导、协助乡镇、村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

(二)强化资金投入。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和上级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年度资金安排额度,大力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倡导和鼓励社会捐助,充分调动村集体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农民群众投工投劳。

基层治理工作方案篇八

根据《关于宝山区进一步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宝委办〔20xx〕139号)要求,对照20xx年上海市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清单,为进一步加快推动20xx年度法治乡村建设,抓好工作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助力推进本区法治乡村建设,促进“三治融合”,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以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为基础,以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为载体,以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为突破口,充分发挥法治乡村示范建设引领带动的重要作用,教育引导乡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为实施本区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建设法治宝山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法治乡村示范建设由区司法局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普法宣传科、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科、区法律援助中心以及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店司法所、罗泾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负责具体落实。

(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涉农镇要将法治教育培训纳入乡镇和村委会工作人员培训内容,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日常学法普法工作。要把普法与部门工作有机结合,在执法时加强普法教育和说理执法,并有计划地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任务,广泛深入宣传土地承包、生态保护、道路交通安全、劳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与乡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相关条线专项重点执法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二)全面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根据镇村需求,深入开展“送法进乡村培养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工程,对全区在册的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发挥宝山区十大“法律明白人”和十大“法治带头人”先进模范带头作用,将其纳为宝山区八五普法志愿团成员,通过开展“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的宣讲,教育村民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保障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编印《宝山区“法律明白人”常见法律问题指导手册》,将农村群众普遍关心的基本法律常识和土地流转、村民建房、农龄统计、集体资产、撤制村队、动拆迁等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整理汇编,供“法律明白人”参考,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责任单位:局普法宣传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三)积极培育乡村法治文化。引导乡村将法治元素融入文化礼堂、文化广场、农家书屋、文体活动中心等场所,基本实现一村一法治文化阵地。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乡土文化融合发展,组织编写、创作具有乡土文化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责任单位:局普法宣传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四)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在涉农镇建立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以及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网络体系。探索开展远程视频法律服务,提升乡村法律服务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努力让老百姓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的无偿的公共法律服务。加强涉农法律援助工作,逐步将与农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鼓励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主动向农村延伸。

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确保签约法律顾问定期进乡村,为村民解答法律问题、开展普法讲座、开展矛盾纠纷调处,为乡村治理提供法律意见等。组织乡村法律顾问对所签约乡村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合同协议开展“法治体检”,重点对村委会作出的重大决策、开展的重要活动、签订的合同协议提出法律意见建议,确保制定过程、条文内容合法合规,推动乡村民主法治建设。(责任单位:局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科、区法律援助中心、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五)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指导完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指导村委调委会完善“110”非警务警情对接分流机制,强化警调联动处置能力、纠纷信息研判能力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力争调解成功率达到96%以上,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责任单位:局促进法治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继续做好月浦镇聚源桥村、杨行镇东街村、顾村镇老安村、罗店镇四方村等重点培育单位的创建工作。着眼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乡村依法治理,着力依法解决当前乡村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农业农村环境污染等重点问题的'依法治理,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对辖区内已获得“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的村强化动态管理,定期进行检查抽查,督促其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做好相关工作,进一步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局普法宣传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

(一)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各相关职能科室(部门)以及相关司法所在局工作领导小组的带领下,理顺工作机制,强化科室(部门)衔接,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局普法宣传科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各项具体任务的推进。职能科室(部门)以及相关司法所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把握时间节点,有序推进。要严格对标《上海市宝山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任务分解表层层分解任务、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各阶段各环节都有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措施都能落实到位,并有专人负责。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科室(部门)、相关司法所要深入研究梳理法治乡村经验做法,利用各种媒体,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海报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推介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治理路径和模式,大力选树宣传村民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故事和乡村治理先进典型,增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实效。

基层治理工作方案篇九

为切实做好我镇乡村治理示范镇、示范村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我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进乡村治理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按照《邹平市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示范村建设标准》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届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及省市关于乡村治理的部署要求,着力构建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治理体系,不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水平,全面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的台子篇章。通过创建和示范引领,使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农村社会稳定得到维护、农村社会移风易俗深入推进、乡村产业全面发展、乡镇管理服务能力持续强化;党组织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更加成熟定型,治理能力更为精准全面,乡村治理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

今年上半年,选取4个村作为乡村治理示范村进行创建,下半年按照按照《邹平市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示范村建设标准》全面进行打造完善。重点是夯实基层党建,努力打造作风正派、本领过硬的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强调自治、推进法治、弘扬德治,建立“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新格局;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全面打造“四小园”建立村庄整洁、环境优美的乡村环境卫生整治管护长效机制;推进移风易俗,持续开展文明乡风培育行动,培育文明乡风、淳朴民风;加大基层对“小微权力”监督力度,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完善“小微权力”监督运行机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道德讲堂作用,广泛开展各项文明实践活动。

(一)镇级层面:

全镇100%完成乡村治理村民手册的制定印发工作,实现村民手册每户一册;全镇在乡村治理中创新运用“清单制”,年底实现覆盖全市80%以上的村;全镇开展积分制推广运用和信用村评定工作,年底实现覆盖全镇80%以上的村;总结形成高质量典型材料3篇以上。

1.乡村治理工作机制健全。落实乡镇党委抓乡村治理工作的'责任,党委和政府在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方面为乡村治理工作提供保障,政府治理、社会参与、村民自治良性互动,基本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2.基层管理服务便捷高效。乡镇对农村公共服务事项内容有明确的权责清单,乡村资源、服务、管理重心有效下移,乡镇和村对农民管理和服务职责清晰、有效联动,能在行政村为农民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

3.农村公共事务监督有效。制定乡村小微权力责任清单,基本建立农民群众、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上级部门等多方监督体系,农村党务、政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

4.乡村社会治理成效明显。辖区内各行政村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建立,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乡村发展充满活力,村容村貌整洁优美,社会秩序良好。

(二)村级层面:拟申报乡村治理示范村按照《邹平市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示范村建设标准》(邹农乡治办字﹝20xx﹞5号)要求,制定创建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1.村党组织领导有力。村党组织班子团结、工作规范,对村级各类组织实现统一领导,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发挥。

2.村民自治依法规范。村民自治制度健全、议事形式丰富,村务监督机构普遍建立并依法参与监督,村规民约为广大村民知晓并认同,能有效调动村民参与自治的积极性。

3.法治理念深入人心。经常开展群众性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法治文化活动,能为村民提供便捷的法律基本服务,村“两委”成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村民法治意识明显增强。

4.文化道德形成新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广泛开展道德建设实践活动,建立崇德向善的激励约束机制,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大力开展移风易俗行动。

5.乡村发展充满活力。有明确的发展规划,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不断发展壮大,村民增收渠道多样,村容村貌整洁美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6.农村社会安定有序。深入开展农村基层综合治理,各类组织和人士积极参与乡村建设和治理,矛盾调处机制健全,有效抵制黑恶势力、封建迷信活动和不良社会风气,无重大治安刑事案件、越级上访和非法宗教等活动,村民关系和谐。

(一)迎接验收(20xx年5月20日20xx年8月20)。20xx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台东、台西、大齐、北苏4个村的创建任务。20xx年8月底开展一次中期评估,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根据评估结果,细化实施方案,在全镇范围内推进乡村治理示范村创建工作。20xx年12月底全面完成示范村创建任务。

(二)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8月20日-20xx年10月15日)。组织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对出台制定的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归纳总结并上升到制度层面,形成长效机制。

(一)加强领导,明确取责。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全镇成立由党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村成立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做好乡村治理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强化考核,落实保障。将乡村治理创建工作纳入全镇年度考核范围。开展乡村治理创建工作常态化督查,对查出的问题在全镇范围内通报,创建村应及时加以整改。

(三)规范提升,总结推广。组织开展乡村治理创建调研,多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做法和经验,不断规范提升。通过宣传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和乡村治理现场推进会等形式,展现创建示范村风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持续推进全镇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基层治理工作方案篇十

-->。

指导。

思想。

:以。

的十八大。

精神。

为指导,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工作部署,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践行群众路线、加快经济发展的有力抓手,按照“实现干净整洁、完善基础设施、保持田园风光、绿化村落庭院、突出特色文化”的要求,全力做好“环境治理、民居改造、设施配套、服务提升”四项重点工作,提升环境质量,加快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促进村级经济全面快速发展。

总体目标:通过美丽乡村建设,使村卫生设施得到完善,卫生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背街小巷常年保持干净整洁,形成长效保洁及垃圾处理机制,彻底解决“脏、乱、差”问题。建设绿色乡村,进村路和主巷道有绿化景观,道路、房前屋后、渠道两旁全部绿化,并全面实施硬化、亮化工程,实现环境优美、生态文明、公共服务完善、城乡协调发展的美丽新农村建设。

基本原则:坚持以民为本,有效改善村民生产生活环境;坚持示范带动,用先进典型带动整体工作开展;坚持长效管理,推动村级环境卫生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坚持全民参与,形成政府主抓、村干部包组、群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良好氛围。

村美丽乡村建设主要做好以下四项重点工作:

(一)环境治理。

1、切实抓好卫生整治工作。按照“清运垃圾、铲除杂草、挪走柴堆、清扫路面、刷白树木、拆除临建”的要求,彻底清理各类积存垃圾、背街小巷及门前“三堆”,拆除乱搭乱建、临时建筑、消灭所有卫生死角,使村环境面貌明显改善。

2、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加强对保洁队伍的管理,按照。

格化管理模式,进一步落实背街小巷保洁责任路段,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日产日清”。村内各小组配备2名保洁员,负责日常保洁工作,村保洁员优先从低保户、特困户中聘用。保洁员工资主要通过村级“一事一议”筹资方式解决。

建筑垃圾由建房户自行清运到指定填埋场,不得和生活垃圾混倒。

3、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制定环境卫生村规民约、落实保洁及垃圾处理制度、切实提升村级卫生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民居改造。

1、引导现有住宅改造提升。尊重群众意愿,突出人文历史、主导产业,按照“一村一格局”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和设施,降低改造成本,对建筑物屋顶、门窗、墙体进行统一设计和建设,形成格调一致的景观风格,尤其要对进村路和主巷道进行改造,为群众营造舒适、优美的居住环境。

2、稳步推进新民居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对村内年久失修及影响村容的房屋,按照美丽乡村建设的`要求,进行翻新重建。

3、加强文化历史遗迹保护工作。对村牌楼进行刷新,

精心。

保护修缮横阵文化遗址,努力把历史文化元素保护好。

(三)基础设施配套。

1、实施硬化、亮化和排水工程。对村内未硬化的巷道,全面进行硬化、亮化,建设排水设施,并逐步向xx老城巷道延伸。

2、实施农村改灶工程。加快调整农村能源使用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推广秸秆还田,鼓励使用液化气、电磁灶等,逐步解决柴草做饭、烟熏火燎的问题。

3、实施农村改厕工程。全面推行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工作,实现村内无一例旱厕。按照“三统一”(统一规划布局、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验收)的标准,加快双瓮式改厕、水冲式卫生厕所或沼气厕所的建设,每年有计划地进行实施,整村推进,争取在两年内基本达标。

(四)公共服务设施提升。

1、加强村民活动中心建设。在已有的办公活动场所的基础上,计划在进村路北、高速夫水出口南建设集办公、村务公开、信息服务、文化娱乐、健身于一体的群众活动中心,使之成为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同时要在广场西南角安装大型led显示屏,加大对外宣传力度。

2、加强文化设施建设。按照“五个一”(一个文化活动中心、一处文体广场、一所农家书屋、一面文化墙、一支农民文艺队伍)的要求,大力开展农村文化建设,丰富和活跃群众文化生活,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3、加强农村医疗和教育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村合作医疗标准化卫生室监管水平,建设标准化横阵幼儿园,不断改善辖区居民就医、上学条件。

从20xx年7月开始至20xx年7月结束,共两年。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启动阶段。(7月)。

通过黑板报、墙体标语、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美丽乡村建设”,强化群众的主体意识,充分激发群众主动性、创造性,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使群众自觉地投身到美丽乡村建设中,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8月—9月)。

8月底前,全面开展“美丽乡村卫生大整治”活动,各组清理巷道“三堆”、门前杂物、巷内积存垃圾,全面消除卫生死角、彻底改变“脏、乱、差”现象。

9月底前,召开xx村美丽乡村卫生大整治情况通报会,对各组整改不到位的地方,提出整改措施,直至达标;选定合理地点建设垃圾填埋场,建立长效保洁队伍,制定村卫生管理及垃圾收集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第三阶段:全面建设阶段(10月—12月)按照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开展“环境治理、民居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四项创建工作。20xx年年底前,完成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形成长效规范管理机制,各项创建任务基本达到标准。组织召开现场会,推广先进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镇建设工作全面铺开。

年底前,村各项重点建设基本完成,要达到日常管理不断提升,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积极整改不断完善。确保两年目标中的四项重点任务全面完成。实现环境优美、生态文明、公共服务完善、城乡协调发展的美丽新。

-->、工作机制、资金等方面,

提供。

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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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治理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提升我市社区治理水平,根据《关于进一步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的若干意见》(池办发〔2020〕16号)要求,扎实推进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池州市社区治理任务清单》落地落实,结合年度工作安排,2022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活动,推动各地积极探索城乡社区治理的新理念、新模式、新场景,鼓励城乡社区在培育主体、营造场景、创新机制等方面下功夫,推进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打造社区服务多样化、社区治理智能化、网格管理精细化、协商共治常态化的城乡社区治理样板,为全市城乡社区治理提供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各试点社区要积极探索社区基层治理新模式,进一步整合辖区资源,推动社区治理创特色、树品牌、显活力,总结社区治理创新经验,打造社区治理特色品牌。

(一)党建引领成效突出。社区党组织健全,有力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社区居委会机构完善,依法自治;“两委”干部和社区工作者队伍素质优良,工作尽责。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主动参加社区各项活动。充分发挥社区大党委联席会议作用,引导组织驻区单位和在职党员到社区开展服务。

(二)社区设施配套齐全。社区综合服务用房配备到位,建有多功能、综合性的社区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健全完善、布局合理、有效使用,实现“办公空间最小化,服务空间最大化”。

(三)社区服务供给充分。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开展便民利民、特色明显、种类多样的社区服务,满足群众需求。大力开展志愿服务,不断优化物业管理服务,积极发展社区社区组织,农村社区社会组织不低于5个,城市社区社会组织不低于10个。

(四)社区协商逐步推广。常态化开展协商工作,社区协商效果明显,居民参与度高。优化社区工作协商机制,明确议事协商议题和主体,创新社区协商形式,运用议事协商成果,将协商事项纳入村(居)“两委”工作程序,支持和保障社区议事协商工作。

(五)村务公开规范有序。坚持和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做到“六规范一满意”即内容规范、时间规范、程序规范、形式规范、阵地规范、管理规范、群众满意,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网格管理科学精细。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网格划分科学合理,实行“多网合一”;建立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完善招录、退出、考核管理;完善网格工作机制,精准掌握居民需求和社区各类基层信息,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

(七)人居环境优美宜居。社区内净化、绿化、美化,生态环境保持良好。路、街、巷等公共场所管理井然有序,居民出行无障碍。将人居环境整治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优化社区人居环境。

(八)多元共治作用明显。有序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积极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经常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进社区等普法活动,社区居民能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落实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备案机制,有效发挥村规民约等自治制度作用,创新探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分制等制度落实。

(九)平安建设扎实有效。社区治安良好,突发性治安事件得到及时处置,无重大治安问题、刑事案件和火灾隐患。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健全,城乡社区人民调解组织作用有效发挥,民事纠纷能够及时化解在基层。

(一)培育申报(2022年6月)。各地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部署要求,积极开展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工作。各地要推荐工作有亮点、治理有创新的社区,经街道(乡镇)审核后,报所在地民政部门进行初评。各县区根据初评结果,择优推荐上报市民政局(推荐数目不得超过5个),申报以电子版+纸质版材料的形式于7月10日前报送。

(二)全面评估(2022年9月)。根据各地推荐结果,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初审,综合确定初步入选社区,后成立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确定候选社区。

(三)评比验收(2022年10月)。组织全市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评比,各候选社区制作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工作ppt或微视频参与评比,根据评比结果确定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单位,并给予适当资金支持。

(四)总结宣传(2022年12月)。各地要指导各县区试点单位总结社区创新治理经验,推动试点经验推广复制。各县区对本地区试点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评估总结,形成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市民政局,市局将通过微信公众号等进一步宣传推广。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高度重视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工作,以此为抓手,着力提升本地基层社区治理水平。本次创新试点工作将纳入2022年度综合考核和乡村振兴考核内容,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强力推动试点工作落实,充分体现本地区特色和水平。

(二)强化组织实施。各地要切实履行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的主体责任,及时动员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乡镇(街道)层面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强化科学指导,加大保障力度,稳妥有序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创新。

(三)落实分类指导。要根据城乡社区特点分类指导,在城市社区,注重服务质量提升、精细网格管理、智慧社区建设、多元共治共建等;在农村社区结合“池州名村”培育工作,重点突出创新基层协商、三治融合机制、村规民约积分制等,不断创新基层社区治理主题和特色,确保硬件上有改观,软件上有提升,服务上有亮点,场景上有呈现。

基层治理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全面加强党对基层工作的领导,创新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机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以党建为引领,以服务管理为重点,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平台,以信息化为支撑,加强网格建设,最大限度整合基层服务管理资源,切实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一)党建引领功能切实增强。党的组织和工作全面覆盖网格,全面领导、全程嵌入基层社会治理各项工作、各个环节,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框架体系更加完善,政治引领功能不断增强,执政基础进一步夯实。

(二)网格治理体系不断优化。网格划分切合实际、科学合理。网格员队伍数量充足、结构优化、精干高效,与基层各类组织有效衔接、优势互补,建成全面覆盖、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治理网格体系。

(三)多网合一模式全面推行。综治、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社保、医保、应急、救助等各类治理功能全部聚集到网格,推动网格全面承接格内各类社会管理事务,实现“多网合一、一格多能”。

(四)基层治理水平显著提升。通过实施网格治理,基层突出矛盾纠纷、群体性的事件、刑事治安案件、疫病流行和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等得到有效预防和遏制,群众诉求得到有效回应和解决,平安建设不断深化,应急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基层治理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全面提升。

按照“多网合一”要求,村网格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基层党建,加强网格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开展组织生活,切实发挥网格党组织政治功能。

2.信息采报,做好网格内各类基础信息采集和社情民意收集工作,实时上报动态信息、及时反映群众诉求。

3.便民服务,积极开展救助帮扶、代办帮办等各类便民服务,积极为居民排忧解难。

4.矛盾化解,及时了解掌握网格内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第一时间调处化解,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

5.隐患排查,定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反馈,督促抓好整改,防止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6.卫生管理,加强公共卫生环境巡查监督,倡导文明生活习惯,加强重大疫病排查、防控,及时响应、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7.人口管理,实时了解掌握网格内流动人口和重点管理人群情况,协助做好服务管理工作。

8.其他工作,经党委政府批准,可承担其他基层治理服务工作。

(一)巡查走访制度。

1.旗、镇、村干部每周到所包村民组开展工作至少1次;

3.网格长每周对生活困难家庭、空巢老人家庭、重点人员、特殊人群等登门走访,每月至少对网格内居民走访一遍,并做好登记、报告。

4.要合理安排入户调查时间,注意方式方法,严格保护个人隐私。

(二)工作例会制度。

村每周至少组织网格长和网格员召开1次民情分析会或工作碰头会,对网格社情民意进行汇总梳理,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三)情况报告制度。

实时梳理分析网格内动态信息,能够处理的事项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逐级上报。

(一)加强统筹领导。各村党支部(总支)要充分认识党建引领基层网格化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内容。

(二)密切协同配合。各有关办公室、中心、执法局要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健全完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联动机制,形成上下协作配合、各方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责任落实。镇党委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建引领网格化治理工作的领导。村党组织负责统筹推进本村的网格建设,认真做好日常管理、督促指导等工作,确保党建引领网格化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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