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范文(19篇)

实施方案 时间:2023-11-16 15:07:33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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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成功实施需要我们的坚持和不断努力。在制定方案之前,我们需要对问题进行充分的分析和了解。以下是一些具体案例的方案,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篇一

2015。

2015。

85。

号)要求,为全面完成我区。

2015。

15。

号,以下简称。

15。

号令)对违法用地严重地区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实施问责,保护国土资源,维护群众权益;通过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反映出的违法问题,检验及时发现、制止、报告、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情况,对日常执法工作进行分析评估、督促检查。

2015。

2015。

85。

号文为依据。

2015。

2015。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涉及违法用地的图斑、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1.

图斑核查。全区。

2015。

年度卫片执法与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同步推进,区国土部门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开展遥感监测图斑、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的内、外业核查,判定图斑性质。

2.

复核检查。对监管平台套合重合率低、通不过变更调查审核的图斑,区国土部门要进一步复核并完善举证材料,上报市级实地核验,重新判定图斑性质。

3.

图斑定性。区国土部门按国土资源部的土地变更调查外业抽查、土地例行督察和自治区审查的意见,完成图斑判定工作。

1.

承担查处整改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及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国土部门查处整改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清单消耗制,制定时间表,落实责任到人,及时消除违法状态。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应依法立案查处,并按“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快速严肃查处;对违法轻微的要及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整改到位;对该拆除的,要依法拆除违法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符合完善用地用矿手续的,要落实专人负责跟踪,争取获得批准文件;对该取缔的矿产违法行为,按照“三不留一毁闭”要求,坚决取缔到位;对制止无效、查处无法实施的违法行为和案件,要向上级部门报告,同时将涉嫌违法的事实抄告发改、规划、住建、电力等相关部门,共同采取措施制止、整改违法行为,必要时,可以将有关情况向社会通报。

2.

95%。

查处整改到位率不低于。

50%。

对不认真组织查处整改、得过且过的予以通报批评,落实不到位情况突出的,不予通过验收。

1.

2015。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变更为新增建设用地图斑。涉及遥感监测图斑分割、合并的地块,上传表示地块实际范围边界的坐标文件。

2.

数据审核。落实专人负责卫片执法数据的填报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不弄虚作假;认真开展数据审核,形成审核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3.

70%。

的合法地块的用地批文和批准红线图等证明材料,为合法地块数据比对提供依据。

依据卫片数据成果,对违法比例高、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不认真组织查处整改、得过且过的乡镇(街道),作为约谈对象,开展约谈工作;对查处整改后,没有消除违法状态,违法仍然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乡镇(街道),纳入问责范围。

全区。

2015。

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由区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及各有关部门按照以下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1.

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具体负责图斑核查、数据填报、资料收集工作,承担违法案件的查处整改的主体责任。

2.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负责组织开展本乡镇(街道)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查处整改,对城市规划区外的违规建筑进行拆除。

3.

区城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对违规建筑进行拆除。

2012。

217。

号)和。

15。

2015。

2016。

1

15。

日前,区级印发。

2015。

2016。

1

25。

日前,区国土资源分局向市国土资源局上报。

2015。

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初步结果数据,分析全区违法违规监管形势。

2016。

4

10。

4

15。

日前确定约谈对象,开展警示约谈工作。

2016。

4

月下旬,转发国土资源部制作的。

2015。

2015。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发现并查处整改。

2015。

年度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消除违法状态。

2016。

6

20。

日前,依据工作图件逐一开展实地核查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疑似违法图斑,确保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查处整改到位,在综合监管平台完善合法用地审批信息;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信息系统填报核查和整改查处结果报市国土资源局汇总,并将初步数据成果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强化对卫片执法检查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人员,努力构建政府牵头组织、责任部门狠抓落实、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积极推动执法监督方式转变,将违法行为

-->。

“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区国土部门要认真按照部、自治区、市、区《实施方案》要求,不等不靠,积极主动,要如实填报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在日常执法中发现、制止、报告、查处的情况,并作出分析和说明。要建立健全日常执法工作成效机制。对日常执法工作到位、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成效明显的乡镇(街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并予以奖励;对日常执法工作履职不到位情况比较突出的,通报批评并予以惩戒。

涉及违法违规用地问题的乡镇(街道),要积极主动落实整改,并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和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切实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法院、发革、安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加强整改查处对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要坚持

-->。

“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逐宗整改查处到位。对未经依法处理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不得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整改查处不积极、不到位的乡镇(街道),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和启动问责工作。

各乡镇(街道)每月

-->。

20。

日前向区级报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月报)。月报包括本地工作进展情况、好做法、好经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解决相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遇到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可即时向区级专门报告。月报或专报在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以电子件上报(发至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

fcjqdd@。

)。区级适时通过简报等方式通报工作情况,推广好做法、好经验。

区国土资源分局和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情况和数据成果,并注意数据资料保密工作,具体反映本区工作进度、好做法、好经验、遇到的困难及解决相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区国土资源分局要按照卫片执法报告制度,及时将我区工作进展情况上报上级部门,严把数据报送关口,确保上报的数据成果严谨真实准确区国土资源分局上报数据时需填表人和审核人签名,报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军用土地登记表》,以机要件单独上报

-->。

0770。

3254822。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篇二

-->。

为进一步推动落实国土资源监管责任,优化发展环境,持续加强对土地矿产开发利用情况的全面监管,促进国土资源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建立良好的用地用矿秩序,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构建国土资源监管长效机制。

2015。

2015。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中涉及的违法用地的图斑。

2015。

2015。

年遥感监测图斑中涉及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2016。

1

25。

日前,各县(市)区完成疑似违法图斑的认定工作,确定违法用地图斑,并将违法情况上报市国土资源局。

3

月,开展重点地区实地核查工作,确定一批市级直接查处、挂牌督办、公开曝光的典型案件。

4

月,召开全市推进整改警示约谈会。

5

6

10。

亩或违法占地面积大于。

50。

亩的违法图斑查处整改情况。

6

5

日前,完成案件查处整改,并对县级实地已拆除图斑情况进行验收,并通过卫片执法信息系统,向省上报卫片执法结果。

7

21。

日前,组织开展全市。

2015。

年度卫片执法验收;在查处整改结果的基础上,启动问责工作,并向省国土资源厅报送工作报告和检查结果,同时做好迎接省国土资源厅对卫片执法的重点抽查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落实土地监管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将卫片执法作为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的重要手段,加强对卫片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人员、经费等必要保障,积极采取措施,查处整改违法,消除国土资源违法状态。

-->。

市国土资源局要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做好卫片执法工作,对卫片执法中发现的典型违法案件要直接查处,并对本地区的卫片数据审核、直接查处的案件、实地验收等工作负责。对填报为实地已经拆除、恢复土地原貌的地块,要实地逐宗核实,出具验收意见。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并对查、报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涉及遥感监测图斑分割、合并的,要按要求填报地块所涉及的遥感监测图斑编号,并详细注明地块四至。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上传表示地块实际范围边界的坐标文件。国土资源各业务部门要按照分工协作、各司其职的原则组织开展工作。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结合日常执法监管,在

-->。

2015。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阶段,与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完成对遥感监测图斑的合法性判定。对其中尚未查处的违法用地,要立即组织查处。市国土资源部门要结合土地变更调查抽查、评价,完成对土地遥感监测图斑合法性判定真实性、准确性评估工作。

截至。

2015。

12。

31。

日,凡。

2015。

年度国土资源部下发遥感监测图斑涉及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均纳入。

2015。

2015。

2015。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的“往年批准本年建设”(“。

pj。

”)图斑,填报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并计入。

2015。

年度实际建设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其他遥感监测图斑,不再在卫片执法信息系统中填报。土地卫片执法的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及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按照全国土地卫片执法统一的政策标准认定和统计。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对卫片执法发现的符合立案标准的土地和矿产资源违法行为,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等规定,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查处,查处情况须纳入违法案件查处台帐和年度违法数据统计。日常执法工作中已经查处但尚未结案的,要依法依规继续推进。对政府组织或政府其他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查处整改的违法行为,要在职责范围内予以积极配合。

-->。

2010。

58。

号)的有关要求,进行专项报告。根据情况将涉嫌违法的事实及制止违法行为的情况抄告同级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提请相关部门按照共同责任机制的要求履行部门职责,采取措施共同制止违法行为,必要时,可以将有关情况向社会通报。

要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整改情况作为衡量卫片执法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加强违法行为查处整改情况考核。对查处整改不主动、不积极的,要强化督导,予以通报批评。查处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不得通过验收。

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从卫片执法结果公示入手,逐步扩大卫片执法信息公开的内容。探索将卫片执法发现的违法案件线索、违法查处整改和约谈问责等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全面理解《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

-->。

15。

15%。

比例论”的倾向。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虽未达到。

15%。

以上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县(市)区,要纳入约谈、问责范围。对违法违规比例虽然不高或数量不大,但不认真组织查处整改的,也要纳入约谈范围,推动查处整改。

坚持以约谈促进查处整改落实,突出政府主导因素和监管责任。对经查处整改后,国土资源违法仍然严重的县(市)区政府将约谈县(市)区政府的主要领导。对主动采取有效措施,查处整改落实到位,积极消除违法状态,没有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可不纳入约谈问责范围。

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通过卫片执法,全面检验依法依规履行资源监管、耕地保护职责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坚持查改并举,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国土资源监管制度机制,切实做到依法依规管理、利用好土地和矿产资源。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建立健全日常执法工作成效与年度卫片执法结果相挂钩的奖惩机制,结合违法统计数据、违法案件查处台账、日常巡查报告情况、

-->。

12336。

国土资源违法线索举报核实结果和日常案件查处情况等,与卫片执法中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相关情况进行比对,分析评估日常执法工作情况,进一步规范检验考核机制。对日常执法工作到位、卫片执法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对日常执法工作履职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倒查责任,严肃处理。

“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严格规范监管,优化发展环境。

1.

《通知》和《工作方案》。各县(市)区要在部署开展。

2015。

1

个月内,将开展。

2015。

2.

数据审核及验收的方案、标准。

2016。

5

1

日前,各县(市)区要将数据审核工作方案、验收方案和验收标准报市国土资源局。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于每月

-->。

20。

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市国土资源局报送卫片执法工作进展情况月报。遇到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国土资源局专门报告。

2016。

6

5

日前,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通过卫片执法信息系统将卫片执法的各类具体数据成果(军用土地除外)报市国土资源局。同时将卫片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及有关统计汇总表(表格内容及具体样式以卫片执法信息系统为准)报市国土资源局。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篇三

201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对象,是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疑似违法用地的图斑。

本次执法检查以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及省、市《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为依据。

二、工作目标。

追究。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整改。国土资源部卫片执法检查数据下发前,各镇(处)、县直有关部门要对土地变更调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进行全面整改,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要及时调度督促,对违法用地占耕地面积比例高的地方要重点督导,做到及时消除违法用地状态,严控违法用地占耕地面积比例。

(二)督导整改。部卫片执法检查数据下发后,根据全省排名和约谈情况,对违法用地占耕地面积比例仍高于15%的镇(处),县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直接约谈,限期整改;组织相关部门对卫片执法检查下发数据中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进行重点核查、整改,严格判定图斑性质,严格整改到位。

查处工作;5月20日,完成卫片数据成果审核,做好数据初报准备。

(四)6月19日前,做好迎接市级督查准备,并按审核意见整改纠正后上报数据。8月5日前,根据省、部督查情况和审核意见整改纠正后,通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再报数据成果。

(五)迎接省、部两级验收和上报最终数据。8月13日前,迎接省级验收;9月15日前,准备部级验收工作,同时做好卫片数据的终报工作。

四、政策界限。

(一)检查(监测)时段。201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与土地变更调查相衔接,疑似违法图斑全国检查(监测)时段统一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二)消除违法状态地块。2015年6月30日前,违法用地已经整改查处,依法对人、对事做出处理并且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或已经拆除复耕到位,消除违法状态,所涉及的耕地面积,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2014年度卫片检查中发现的尚未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

(四)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计入所在市、县违法占用耕地面积。

(五)试点地区有关用地适用政策。对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城乡建设增减挂钩试点,在判定试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合法性时,按相应的试点政策判定。

(六)取消实地伪变化填报选项。2014年度卫片检查疑似违法图斑是经变更调查已经认定的新增建设用地,核查后不得认定为实地伪变化。

五、数据报送要求。

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经县政府审核同意,由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后上报。

国土资源局联系人:王永军,电话:8188029。

以上这篇2014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工作计划,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管理资料下载网,谢谢。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篇四

为规范、指导各地开展2012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为充分发挥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警示震慑作用,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的良好秩序,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在继续坚持全国全覆盖、坚持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一查多用”、坚持开展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等原则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国土资源管理遥感监测全国“一张图”和“批、供、用、补、查”用地管理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综合信息监管平台的作用,保持工作连续性,按照“简化程序,突出重点,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原则,在全国部署开展2012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二、检查对象。

息监管平台建设用地审批信息仍不一致的新增建设用地,作为疑似违法用地图斑纳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

三、工作步骤。

部下发通知,部署开展2012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部的统一部署,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成立省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所辖市(州、盟,以下简称市)、县(市、区、旗,以下简称县)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二)制作下发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部根据2012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和地方用地管理信息补充举证审查结果,提取审查未通过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套合卫星遥感监测影像图,制作并下发2012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同时抄送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似违法图斑,形成2012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交由部下发各地开展矿产卫片执法检查。

(三)各地开展核查。

各地按照部的统一部署,依据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和开展土地变更调查时下发的卫星遥感监测成果图、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核查部下发的土地疑似违法图斑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有关情况,逐一判定图斑性质。对日常工作中尚未查处到位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行整改查处。根据核查和案件查处结果,填写有关表格(具体表格样式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为准)并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逐级上报。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根据本地区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实地督查,指导地方开展工作,督促整改查处。同时要加强宣传和业务培训,通过适当方式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好做法、好经验。及时研究解答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汇总,向部汇报请示。

(四)数据填报。

1.填报单元。2012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数据填报、统计、排序的县级行政单元与土地变更调查县级行政单元一致,并将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中予以设定。

2.填报数据。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调查核实和整改查处情况,利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填写有关表格,并根据本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具体时间要求及时上报。

(五)督查和省级警示约谈。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适时开展督查,指导市、县开展工作,督促整改;部将根据需要采取调研或实地抽查等方式,对地方土地和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开展调研、督查,指导工作,督促整改。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区工作实际,依据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和整改查处等方面的情况,确定本辖区警示约谈对象,在报请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工作,并在约谈后一周内,将约谈情况报部。

(六)省级验收。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所辖市、县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开展省级验收。验收采取书面数据审核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书面数据审核时,要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对市、县上报数据进行全面审核。实地抽查要结合日常工作情况和数据审核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实地验收。对数据审核和实地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相关市、县整改纠正。经整改纠正后,仍未达到验收标准的市、县,不得通过验收。

省级验收完成后,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向部报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和验收报告,同时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和验收报告抄报相关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七)部级验收。

部组成联合验收组,对地方土地和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一并开展验收,验收采取书面数据审核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反馈验收意见。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根据部验收意见,督促有关市、县对数据成果进行整改纠正,重新上报数据。在报经省级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向部报送工作报告和最终数据成果,同时抄报相关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经整改纠正后,仍未达到验收标准的市、县,不得通过部级验收。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票否决,不予通过验收,并纳入警示约谈建议对象。符合责任追究条件的,要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部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工作。部根据2012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和2012土地变更调查结果,进行分类排序,确定警示约谈、启动责任追究对象,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工作。

类排序,确定警示约谈对象,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工作。

四、工作分工。

(一)部、省分工。

部统一部署2012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部的统一部署,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宣传、培训,查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对所辖各市、县进行检查指导和验收,按要求上报检查成果、验收报告和工作报告等。

(二)部有关单位的分工。

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会同执法监察局组织对违法用地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开展警示约谈工作。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受国家土地总督察委托,对督察区域有关市、县开展委托约谈工作。

部开展数据审核验收时,法规司参与对是否违法情况进行审核,负责对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涉及的有关法律法规适用问题进行审核;规划司负责组织对各地上报的用地预审、城乡增减挂钩、低丘缓坡利用试点项目用地批准文件进行审核;耕地司配合执法监察局对各地上报的建设用地批准文件进行审核。

地籍管理司负责提供2012土地变更调查和遥感监。

测相关数据成果。

执法监察局负责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督促地方组织整改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

中国地质调查局负责利用2012全国土地利用遥感正射影像图和全国规划矿区、重点矿区、重点矿种等高分辨率遥感监测成果,提取矿产疑似违法图斑,进行野外验证、专家抽检,组织制作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

信息中心负责利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进行套合分析工作,提取疑似违法用地图斑,对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和维护。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负责利用疑似违法用地矢量图斑,套合遥感正射影像图,组织制作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并移交部执法监察局,并向中国地质调查局提供土地利用遥感正射影像图。

(三)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各业务部门的分工。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实地核查、案件查处、内业资料举证和合法性审查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规划业务部门对疑似违法图斑是否符合规划情况、用地预审、城乡增减挂钩、低丘缓坡利用试点项目用地批准手续办理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关资料,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规划情况”栏目的内容。

耕地保护、土地利用业务部门对疑似违法用地图斑的农用地转用、先行用地、紧急用地、供地和采矿用地试点等批准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用地手续办理情况”栏目的内容。

地籍管理业务部门配合执法监察部门对疑似违法用地图斑进行核查,提供相关资料,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权属及地类情况”栏目的内容,并对土地使用权证等权属证明文件进行认定。

矿产勘查、开发、储量管理业务部门对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矿业权审批以及是否违法勘查开采等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审批情况”栏目的内容。

法制工作业务部门参与对是否违法情况进行审核,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涉及的有关法律法规适用问题进行审核。

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的内容,上报检查结果。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所属的规划院、地调院、测绘院、信息中心等单位,积极配合,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五、政策界限。

2011卫片执法检查相关政策界限中,“在6月30日前,违法用地已经整改查处,依法对人、对事作出处理并且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或已经拆除复耕到位,消除违法状态,所涉及的耕地面积,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的政策(即“6〃30”政策)停止执行;其他有关政策界限,如“检查(监测)时段”、“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用地”、“违法用地符合规划认定”、“试点地区有关用地适用试点政策”、“取消实地伪变化填报选项”(即“取消非新增建设用地填报选项”)以及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合法、违法、伪变化图斑的判定标准”和“违法勘查开采行为的处理方式”延续不变。

对符合“一户一宅”等条件的农村宅基地和已经依法取得采矿权但尚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采矿用地涉及的违法用地,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

六、成果上报。

(一)纸质报送内容。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部的2012土地矿产卫。

片执法检查成果包括验收报告、工作报告及以下附表。

1.《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2.《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

3.《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4.《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分类统计汇总表》。5.《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

6.《矿产卫片图斑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

7.《军用土地登记表》(以机要件单独上报,相关情况亦不得在工作报告中说明)。

(二)填报要求。

各地必须使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通过网络填报2012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各类数据(军用土地除外)。纸质文件须由填表人和审核人签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经本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验收后上报的验收报告,应说明验收工作组织情况、数据审核和实地抽查验收结果以及地方纠正情况,总结本省(区、市)验收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发现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10月31日前,完成部级验收。在通过部级验收后15日内,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报经省级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向部报送工作报告及相关附表,同时抄报相关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附表内容必须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中报部的最终数据汇总结果保持一致。最终数据正式上报后,不得再修改。

报部的验收报告、工作报告及相关附表须同时以纸质和电子文件形式上报(纸质报告及相关附表一式三份,电子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部执法监察局邮箱)。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部联系。属于矿产资源遥感监测工作方面的,与中国地质调查局联系,联系人:林健、杨金中,电话:(010)58584521、62060309;属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使用方面的,与部信息中心联系,联系人:李磊,电话:(010)66558656;其他方面的问题,与部执法监察局联系,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联系人:宾洪超、董林,电话:(010)66558332、66558341;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联系人:潘辉、刘德光,电话:(010)66558327。

部执法监察局邮箱:zfjzdc@。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篇五

2014。

2015。

2

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

2014。

2014。

2014。

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通过重庆市和国土资源部的验收检查,全区所有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务必控制在问责线以下。

2014。

2014。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变化图斑中的新增建设用地。

2014。

年度矿产卫片检查的工作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根据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和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矿产卫片疑似违法图斑,开展实地核查工作和内业资料审查工作,依法认定变更图斑的合法性。属违法图斑,应当进行立案查处和整改,涉嫌违纪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1.

数据审核。

区国土房管局会同区政府有关部门,结合

-->。

2014。

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要求,组成审核组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数据开展审核工作,逐一审查每个图斑判定、核查、查处和整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违法地块,逐宗审查整改查处及落实到位情况。审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直接退回并责令限期整改纠正,重新报送。

2.

成果上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图斑实地核查和查处整改情况,认真清理统计核查数据,同时将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报告和《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等统计汇总表于

-->。

5

10。

5

15。

日前上报市国土房管局。

2015。

5

20。

日前,由区国土房管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

2014。

2015。

5

20。

-31。

日,接受市国土房管局检查验收。

区政府根据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结果等相关情况,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开展约谈问责工作,约谈问责实施情况报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2014。

2014。

(一)对于。

2013。

2014。

年度才变更为新增建设用地的图斑,无论是否已完善用地审批手续,都不再纳入。

2014。

(二)对按《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

2014。

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

2014。

164。

号)要求,已纳入《拆除图斑核实记录表》且经省级国土资源执法部门审查同意的实地已依法拆除的监测图斑,不纳入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数据统计。

(三)对超出。

2014。

年度变更调查新增建设用地外的合法新增建设用地,不纳入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数据统计。

:牵头组织、指导、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协调解决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核的卫片疑似图斑进一步认定和核实;对上报的资料审查确认,及时按照上级要求填报数据,整理资料,抓紧开展图斑的现场测量和各种图件套合等工作,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协助办理相关用地手续;严肃查办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案件,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相关案件。

-->组织开展本辖区卫片疑似图斑的核查工作,对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与区国土房管局联系;抓紧办理相关手续,收集相关文件、资料,及时向区国土房管局传送;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负责违法建筑拆除、复耕复绿整改。

-->积极协助配合区国土房管局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受理并处理国土、规划等部门移送的涉嫌违纪案件,依照有关规定实施问责并落实到位。

-->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对卫片图斑涉及的项目及时配合区国土房管局审核地块性质和相关手续,确保卫片图斑的及时处理。区农委会同国土部门负责开展复耕复绿整改的检查验收工作;区公安局负责涉嫌犯罪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区规划局依据《市政府第

-->。

282。

号令》规定的职责,依法开展违法建筑的查处认定工作,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相应的拆除整改工作。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区政府决定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法制办、区国土房管局、区监察局、区发改委、区教委、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规划局、区安监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南川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

-->。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国土房管局,具体负责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等,区国土房管局局长王民爱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国土房管局副局长余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要落实专门的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按照工作职责,扎实做好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认真开展核查工作,确保核查情况真实、定性准确、填报正确。

-->区国土房管局要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和检查,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要坚持既查事,又查人

-->。

的原则,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开展整改,应拆除复耕的立即组织复耕;违法行为未经依法处理的,一律不得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违反党纪政纪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对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篇六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号)和《黑龙江省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主要领导关于加强土地督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警示和震慑作用,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违法用地情况,进一步规范土地开发利用秩序,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三、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执法检查具体协调工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执法检查工作,监察机关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的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县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落实“问责”的相关人事任免。执法检查采取各相关单位自查、县政府抽查和国土资源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检查内容。

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范围全覆盖。卫片监测时段为2009年5月至2009年11月。重点检查卫片监测时段内新增建设用地是否经过审批,是否擅自突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擅自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批准用地。经批准使用的土地是否存在骗取批准、超越批准范围占地和擅自改变用途问题。违法用地行为是否已被发现、制止和调查处理等。

五、工作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0年3月8日前)。布署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会议,动员部署执法检查工作。3月8日前完成方案制定、动员部署等启动工作。

(二)调查核实阶段(2010年3月8日至2010年6月5日)。积极组织人员业务培训、做好内外业核查准备,并组织实施内外业检查工作。6月1日前,上报本单位自查工作开展情况(要求有实例、有原因分析)及相关数据(《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查处整改阶段(2010年6月6日至2010年9月5日)。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整改,做好接受部、省检查准备。根据自查情况,对本辖区内存在严重违法问题的,监察、国土资源、人事部门要按照职责权限,根据违法及整改查处情况,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启动问责。对复杂、疑难案件且本级难以处理的,及时向上一级领导小组报告。对涉及占用基本农田、非法批地等性质严重违法案件,上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查处。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9月6日至2010年9月30日)。完成本县的案件查处工作,将《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和案件查处工作情况逐级汇总后,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同时上报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总结。

六、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第一次实现全国所有县(市)的全面覆盖,也是以卫片监测数据作为主要依据,对县级以上政府主要负责人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实施土地违法问责的第一年。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发挥主导作用,成立以本单位、本部门主要领导牵头的组织领导机构,协调组织各部门统一行动,扎实推进,保证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完成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各项工作。

(二)确保核查结果真实可靠。县国土资源局要与外业测量单位签订责任状,确保测量核查的真实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取消测量单位的测量资质。要强化落实责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汇总上报相关数据,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要对上报数据情况的真实性负总责。县政府对发生谎报、瞒报问题的单位和部门,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落实必要的措施保障。各乡镇、县直各相关单位要作到及早谋划,统筹安排,为执法检查工作正常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落实必需的执法车辆等装备设施。

(四)把握好政策界限。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对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依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相关规定,对责任人依法问责,并区分违法用地性质和情节,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依法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篇七

现就我区。

2015。

通过开展卫片检查。

督促查处整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

监督检查国土资源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评估各乡镇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状况。

检验各乡镇国土资源日常执法监管情况。

推动执法方式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

2015。

2015。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经合法性判定后,涉及违法用地的图斑。

2015。

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各乡镇召开动员会议,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负责工作的部署、实施。各相关部门围绕各自承担工作,对此项工作分别进行周密安排,健全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各乡镇根据省政府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对违法用地上形成的违法建筑依法强制拆除,消除违法状态。

区政府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乡镇整改到位情况、区职能部门整改查处到位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改查处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约谈、问责。

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对查处、整改地块的监管,防止出现反弹现象,确保通过国家和省级验收。

区政府成立由区长任组长、主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区政府办主管主任及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局。各乡镇政府务必提高认识,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将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立即启动部署。各乡镇政府为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解决问题。相关部门要认真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构建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栾字

-->。

[2011]31。

2015。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开展核查和整改工作,对发现的违法用地必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按照主罚必须到位的原则整改。要在依法查处违法用地基础上,对不能完善用地手续的,根据《城乡规划法》和《行政强制法》抓紧组织拆除,恢复土地原状。同时坚持既查处事、又查人的原则,对违反党政纪的必须追究到位,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要层层落实责任,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检查取得实效。要实行分级负责,分片包干制。各乡(镇)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进行划分,对各村进行划分包干,明确包干领导和工作目标。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开展督查、验收工作,对违法行为查处不到位和整改不力的乡(镇),向相关乡级政府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违法严重的乡镇,提请区政府进行警示约谈。对符合《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第

-->。

15。

号令)第三条问责条件的,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由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后,及时向监察部门提出处理建议。对未能按照进度完成工作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问责。

区国土局、各乡镇要在深入推进

-->。

2015。

年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强日常巡查和案件查处工作,切实纠正“重卫片执法、轻日常执法”的倾向。认真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及时发现和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努力将违法违规案件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各乡镇政府要综合运用《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对违法建设的建筑物、附着物、设施等强制拆除。坚决把违法违规用地数量降下来,促进我区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根本好转。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篇八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号)和《黑龙江省2009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主要领导关于加强土地督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警示和震慑作用,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违法用地情况,进一步规范土地开发利用秩序,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三、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执法检查具体协调工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执法检查工作,监察机关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的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县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落实“问责”的相关人事任免。执法检查采取各相关单位自查、县政府抽查和国土资源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检查内容。

2009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范围全覆盖。卫片监测时段为2009年5月至2009年11月。重点检查卫片监测时段内新增建设用地是否经过审批,是否擅自突破土地利用计划、擅自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批准用地。经批准使用的土地是否存在骗取批准、超越批准范围占地和擅自改变用途问题。违法用地行为是否已被发现、制止和调查处理等。

五、工作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0年3月8日前)。布署2009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会议,动员部署执法检查工作。3月8日前完成方案制定、动员部署等启动工作。

(二)调查核实阶段(2010年3月8日至2010年6月5日)。积极组织人员业务培训、做好内外业核查准备,并组织实施内外业检查工作。6月1日前,上报本单位自查工作开展情况(要求有实例、有原因分析)及相关数据(《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查处整改阶段(2010年6月6日至2010年9月5日)。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整改,做好接受部、省检查准备。根据自查情况,对本辖区内存在严重违法问题的,监察、国土资源、人事部门要按照职责权限,根据违法及整改查处情况,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启动问责。对复杂、疑难案件且本级难以处理的,及时向上一级领导小组报告。对涉及占用基本农田、非法批地等性质严重违法案件,上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查处。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9月6日至2010年9月30日)。完成本县的案件查处工作,将《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和案件查处工作情况逐级汇总后,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同时上报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总结。

六、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2009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第一次实现全国所有县(市)的全面覆盖,也是以卫片监测数据作为主要依据,对县级以上政府主要负责人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实施土地违法问责的第一年。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发挥主导作用,成立以本单位、本部门主要领导牵头的组织领导机构,协调组织各部门统一行动,扎实推进,保证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完成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各项工作。

(二)确保核查结果真实可靠。县国土资源局要与外业测量单位签订责任状,确保测量核查的真实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取消测量单位的测量资质。要强化落实责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汇总上报相关数据,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要对上报数据情况的真实性负总责。县政府对发生谎报、瞒报问题的单位和部门,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落实必要的措施保障。各乡镇、县直各相关单位要作到及早谋划,统筹安排,为执法检查工作正常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落实必需的执法车辆等装备设施。

(四)把握好政策界限。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对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依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相关规定,对责任人依法问责,并区分违法用地性质和情节,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依法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篇九

2017。

4

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

2017。

7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5

10。

日前违法占用耕地“清零”到位。

年度以前的所有存量违法用地,包括国土资源部下发的。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年度遥感监测违法用地的图斑,省委巡视组巡视发现的违法地块。

2017。

3

月底,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完成。

2017。

5

10。

日前,完成查处整改、督导检查、实地核查、挂牌督办、警示约谈、数据填报,完成向省市上报整改数据成果和工作报告准备工作。

2017。

5

20。

日,按照《大名县土地执法监察共同责任机制暂行办法》(大字〔。

43。

号)文件规定,启动问责。

为切实做好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局同时成立大名县。

和大名县。

3

),全力做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各乡(镇)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逐一图斑进行整改,严格按时限要求消除违法状态,拆除整改到位。

按照

-->。

“核实一处、整改一处”的原则,对核实的土地违法图斑要进行彻底查处,拆除整改到位,要做到该立案的必须立案、该处置的必须从严处置、该曝光的必须督办曝光、该追责的必须严厉追责。县土地卫片联合执法队要迅速行动,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对占用耕地且不符合补办用地手续条件的,必须强力予以拆除。对所有违法用地要依法查处,确保罚款、没收、拆除、追究刑事责任、给予党政纪处分等“五到位”。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协调推进各项工作按照《大名县土地执法监察共同责任机制暂行办法》(大字〔

-->。

43。

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实后下发到各乡镇和涉及相关部门,做好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工作进度;县公安局要选派精兵强将,明确专人,组建土地公安执法办公室,负责涉嫌违法案件移交、立案等,为执法单位提供工作保障;县法院负责依法审理涉嫌土地违法犯罪案件,及时受理、审查、执行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等工作;县检察院负责受理土地案件,土地领域涉嫌滥用职权、渎职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处理;县经济开发区负责开发区内项目违法用地整改等工作;县发改部门负责项目立项审批、备案、核准等审查工作;县住建和规划部门负责依法对违法建设、违法施工、违法销售行为组织查处工作;县水利部门负责违法用地范围内存在的用水设施封存或封闭;县畜牧水产部门负责养殖项目违法用地查处工作;县农业、林业等部门负责违法用地损毁程度的鉴定,复耕、复植工作的督促和验收;县教育局负责对未取得用地手续的学校、幼儿园宣传教育及查封工作;县电力公司负责对违法用地场所及时停电;县工商局负责依法注销违法用地商户或企业的执照或许可证件;县环保局负责“小散乱污”等污染小型企业关停及拆除等工作;县粮食局负责收粮点查封关闭等工作;县交运局负责沿路违法用地控制线内建筑物及路边沟清理拆除工作;县卫生局负责涉及乡镇卫生院违法用地查处工作;县城管局负责配合违法用地执法整改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土地法律法规宣传及违法案件的曝光等工作。

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督导组要真督实查,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度,每天下午

-->。

5:00。

5

10。

日前完成违法占地“清零”目标。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篇十

一、检查对象、内容和依据。

2011年省市下达我县要求进行核查的图斑数据。

(二)检查依据。

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以《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为依据。《规范》与《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

二、工作步骤和方法。

(一)动员部署。

(二)数据上报。

2011年11月10日前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向市局报送2011年卫片数据。

(三)组织核查(2011年11月10日-12月30日)对下法的“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

地块和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逐一开展核查。

对“本年未批先建”地块和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认真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填写《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中相应栏目。

对“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要根据农用地转用、征收(用)审批和供地手续办理情况,判定用地性质。对其中的合法用地,在《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中选择“合法用地”,填写相应栏目;对其中违法用地,在《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中选择“违法用地”,填写相应栏目。

对核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要依法严格查处。对其其中立案查处的,填写《违法用地行为连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

对“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套合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时使用的勘测定界图(或土地利用现状图)等方法,查清该类地块实际已建设部分所占用的耕地面积,填写《“往年批而未用本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占用耕地面积情况登记表》中的“占用的耕地面积”栏目。

(四)成果上报。

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全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切实加强对上报成果的审核把关,按照市局要求2012年1月份前上报市国土资源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全县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县政府成立以政府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整改实施方案,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要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认真开展核查工作。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对违反党纪政纪的,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对于依法处理到位后的违法用地,要抓紧时间补办用地手续;拆除复耕和补办手续要在6月10日前完成。截止6月10日,对问责比例超过10%的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市政府将实施问责。

(三)确保执法检查工作质量。要建立图斑核查和数据上报层层审核签字制度。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各个表格,填表人必须签名,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各级负责同志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由土地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并对土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领导责任。县国土资源局要认真开展督查、验收工作,对弄虚作假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单位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县国土资源局联系。

属于土地变更调查方面的,与地籍处联系,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其他问题,与执法大队联系,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篇十一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大、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和调控的各项政策,按照“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协调配合、及时处理、讲求实效、依法行政”的原则,全面调查核实国土资源部年卫星遥感监测图片中涉及我县辖区内的各类用地,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按时完成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任务,进一步深化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增强依法用地管地观念,确保顺利通过市、厅、部检查验收,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工作任务。

通过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掌握我县土地使用情况,发现并查处土地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全县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二)工作依据。

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1号)(以下简称《规范》)、《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及《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37号)为工作依据,严格按照《规范》规定及《通知》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内外业核查、整改查处、验收和统计汇总等工作,填报《规范》所列统计表格,确保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提高检查效果。

(一)检查范围。

国土资源部年度卫星遥感监测图片覆盖范围内的我县行政管辖区域,共涉及6个图斑,面积213.2亩。

(二)检查内容。

按照《规范》及《通知》要求,内容主要包括卫片图斑所涉及地块的使用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依法办理农地转用、征收和供地审批手续,建设项目用地是否取得先行用地手续,县级以上国土部门是否受理项目用地申报手续,建设项目是否属国家、省级重点项目,土地违法行为是否通过动态巡查已经发现并及时查处等情况进行逐宗核查。

(三)工作分工。

全县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牵头安排部署,开展核查,通报工作情况,制定、落实奖惩措施等。县国土资源局按照省、市、县人民政府的安排开展自查和整改查处工作,核查监测图斑,审查用地合法性,依法组织查处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填写相关报表,汇总上报相关数据和情况等。

县监察、人事、发改、法制、公安、法院、检察院、城建、农业、交通、水务、林业、旅游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按照工作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监察、人事部门负责对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发改部门负责提供、审查建设项目审核情况;法制部门负责提供法律支持;公安部门负责及时受理涉嫌犯罪的土地违法案件;建设部门负责提供、审查建设项目规划和建设手续办理情况;农业部门负责提供、审查涉及农业结构调整项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水务部门负责提供、审查河流、湖泊最高水位线范围内建设手续办理情况;交通部门负责提供、审查公路用地范围内建设手续办理情况;林业部门负责提供、审查林地范围内建设手续办理情况;旅游部门负责提供、审查景区管理范围内建设手续办理情况。人民法院应及时受理移送强制执行的土地违法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及时受理涉嫌职务类犯罪的土地违法案件。

(一)部署、培训和自查整改阶段(2月25日—6月10日)。

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年3月12日已将卫星遥感监测图斑发放到我县,同时要求于6月10日前完成自查,同步实施查处整改,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汇总报送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督查整改阶段(6月11日—7月15日)。

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国土、监察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我县开展土地执法卫片的情况进行督查。6月8日前,根据省、市督查意见,将我县自查工作情况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整改完善后,正式汇总上报市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市国土资源局。

(三)约谈、通报阶段(7月16日—8月5日)。

县人民政府根据省、市要求推进查处整改。将所辖的乡(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和排序,约谈部分土地违法严重地区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典型案件,督促各乡(镇)开展整改查处工作。召开会议,并向各乡(镇)通报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

(四)总结验收阶段(8月6日—9月20日)。

8月20日前,县人民政府将工作总结及《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报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抄送市国土资源局,迎接省、市验收。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国土资源部推进“以图管地”的重要方式,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和调控政策,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重要举措。此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国土资源部对县(区)进行全覆盖检查的第一年,同时也将是根据15号令对土地违法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的第一年。因此,各乡镇、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大局意识,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大局出发,扎实、有效、高标准地开展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确保这次执法检查取得实效,顺利通过上级验收。

(二)明确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把这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县成立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工作。

(三)加强协作,切实形成合力。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涉及到土地管理和利用的各个方面,关系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我县实行政府统一领导,监察、人事、发改、法制、公安、法院、检察院、建设、农业、交通、水务、林业、旅游、环保、审计、、畜牧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联合执法优势。对国土部门移交的违法案件,须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监察部门要及时处理到位;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检察机关要及时立案侦查;需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要及时受理执行;对养殖等农业结构调整项目需要完善手续的,农业、畜牧、国土部门要及时依法办理,确保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及时了解卫片工作进展特别是数据统计真实性情况,督促各地对违法用地行为查处到位,保证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得到全面准确地执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部决定结合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抽查工作和“双保行动”工作检查,开展2008年度卫片执法检查督查工作。

一、督查工作内容。

(二)新增建设用地核查情况。

1.卫片执法检查涉及的新增建设用地核查情况是否真实、准确。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宗地数、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2.新增建设用地中合法用地、实地未变化用地、农业结构调整用地、违法用地的甄别是否真实、准确。重点督查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违反规划用地的情况。

(三)对违法用地的查处情况。

1.对违法用地行为是否通过动态巡查及时发现。

2.对违法用地行为是否定性准确,是否按要求全部予以登记统计。

纪政纪和涉嫌犯罪的,是否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或向司法机关移送,对查处难度大、本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难以处理的土地违法案件,是否及时向本级行政和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尚未处理的,督促尽快查处落实到位。

二、督查范围和方式。

(一)督查范围。

农八师石河子市、农十二师。

(二)督查方式。

督查工作以卫星遥感图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等图件、用地审批文件卷宗等为依据,以师(市)自查和兵团国土资源局核查工作为基础,采取听取汇报、查阅用地审批文件、实地抽查等方式进行。

1.听取汇报。

听取师领导和国土资源局关于卫片执法检查总体情况的工作报告。包括组织部署情况、新增建设用地核查情况、违法用地核查情况、下一步整改意见等。

2.查阅统计表格和用地审批文件。

查阅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等各类统计汇总表格,结合工作报告,相互印证,发现和提出问题。查阅用地审批文件。根据查阅统计表格的情况,抽取查阅需重点核查的图斑用地审批文件。对属于合法用地的,应审查5宗以上的用地卷宗。

3.实地抽查。

根据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统计表格和用地审批文件的情。

况,确定需实地抽查的图斑地块。对属于实地未变化的,应至少抽查1宗;对属于农业结构调整的,应至少抽查1宗;对属于违法用地的,应至少抽查2宗;对属于合法用地的,应至少抽查2宗。实地抽查要对照卫星遥感图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变更登记情况、基本农田保护区图件,并与用地审批、土地登记、动态巡查台帐等资料进行相互印证。

4.交换意见。

督查结束时,要与师(市)分管领导交换意见,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和加大执法力度的建议。

三、资料准备。

实地抽查师(市)需准备以下材料:

2.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违法用地调查处理情况汇总表等各类统计表格。

3.卫星遥感图片。

4.用地审批文件卷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变更登记情况、基本农田保护区图件、土地登记、动态巡查台帐等。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篇十三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应用遥感技术开展执法检查在发现和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上的重要作用,重心下移,部门联动,以各县(市、区)政府为主体,认真开展“百日行动”,搞好土地监管,维护土地市场秩序,确保各地违法占用耕地的比例不超标,避免出现土地问责局面,为实现“保增长保红线”目标和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做出贡献。

二、总体要求。

这次全市“百日行动”,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全力以赴做好土地执法各项工作,以前一阶段全市卫片执法检查初步核查的资料、数据为基础,包括卫片之外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摸清底数,分门别类,明确重点,采取措施,依法严肃处理到位,维护法律的尊严,进一步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主要任务。

完成全市11月至3月卫片监测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新增建设用地中违法违规用地,以及卫片未监测到3月至7月新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的查处和整改工作。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市政府成立土地执法检查“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市长同志任组长,副市长同志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各县(市、区)长、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市国土局、监察局、法院、公安局等部门一把手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局局长兼任。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和督导各地国土部门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和各类违法违规用地查处;在市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对各地的违法用地的整改工作进行督导。

市法院:负责督促法院系统受理当地国土部门对违法用地案件的强制执行申请,督导基层法院实施对土地违法案件的强制执行。

市监察局:负责督导本系统对卫片执法检查中违法违规用地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责任追究。

市公安局:负责督导本系统对符合追究刑事责任的当事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指导县级公安部门配合本地法院实施违法用地强制执行。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也要按照市政府的总体部署,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加强督导,确保实效。

五、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全市卫片执法检查“百日行动”从8月1日开始,11月18日结束,为期100天。

分四个阶段进行:

自查阶段(8月1日至8月10日):各县(市、区)、开发区按照“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卫片检查的违法用地数据,以及各地自行发现的卫片之外的违法用地进行再核对、再确认,包括清理统计违法用地的宗数、面积、违法建筑面积等,为整改工作清理出准确的数据。

整改阶段(8月11日至10月5日):各县(市、区)、开发区根据自查阶段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情况,依法履行法律查处程序,并依法处置到位。

督查阶段(10月6日至11月1日):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地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导,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到位。

验收阶段(11月2日至11月18日):百日行动领导小组派出4个验收工作组,分别深入到各县(市、区),对各地的百日行动进行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是扎实开展检查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百日行动领导小组,把百日行动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抓实抓好。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8月5日前报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由国土资源、纪检监察、法院、公安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经费及设备保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积极主动自查自纠和整改。对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问题要及时主动地进行自查自纠,积极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切实做到边检查、边查处、边整改。10月31日前全部处罚处理到位,特别是1月1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要坚决处置到位。市百日行动领导小组根据自查和整改情况,决定采取必要的督促整改措施,对部分土地违法问题严重的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是切实加强卫片执法的培训和指导。卫片执法检查将逐步进入常态化并十分严格。按照国家、省的要求部署,须使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版)中的卫片检查子系统进行有关数据汇总和成果上报,市国土资源局要加强业务指导,适时开展业务培训。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篇十四

为进一步严格土地管理,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实现我县在第十次卫片执法检查中“零问责”的目标。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34号)精神和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县结合实际,扎实推进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下面,就我县近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2月8日,国土资源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县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了此项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迅速展开,县政府印发了《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监察、国土、城建、财政、公安、法院、检察院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落实了工作责任。各乡镇和县国土局也按照要求,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抽调了人员,集中办公,扎实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县国土局将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有关股室职责,抽调有关人员专门从事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同时,为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拨付了60万元的专项工作经费,专项用于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按照市政府、市局统一部署,我县国土局及各乡镇结合卫片监测到的图斑,迅速开展了自查摸底工作。从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影像资料看,我县共涉及54个图斑,面积733亩,通过摸底排查,有7家单位已完善用地审批手续,批准用地面积223.5亩,尚有47宗存在违法违规用地现象,涉及土地面积509.5亩。其中:公益事业、公共设施用地4宗,图斑面积117.3亩,实际占地面积120亩,其中耕地面积117.3亩,占实际占用新增建设用地的16.01%;工业用地1宗,图斑面积8.7亩,实际占地面积8.7亩,占实际占用新增建设用地的'1.19%,;新农村建设、农民建房42宗,图斑面积383.5亩,实际占地282.94亩,其中耕地面积282.94亩,占实际占用新增建设用地的52.32%。

在核实图斑的基础上,经认真分析,我县卫片执法检查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企业用地1宗(兴国鞋业),经核实该企业用地时间不在卫片监测时段内;

(二)公益事业、公共设施和新农村建设占用土地面积较大,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改,拆除复绿难度大。

(一)我县还将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对卫片执法检查涉及到的建设项目,每个环节、每个程序进行深入的检查核对,对于查出的违法违规用地,逐项目进行登记造册,研究制订整改方案,列出解决问题的时间表,切实加强督办,切实做到“底数清,定性准,处理到位”,争取一次整改到位,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各项任务。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篇十五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按照“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协调配合、及时处理、讲求实效、依法行政”的原则,全面调查核实国土资源部卫星遥感监测图片中涉及的各类用地,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按时完成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任务,进一步巩固深化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增强依法用地管地观念,确保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卫片遥感图斑涉及的地块是否经过依法批准;审批和使用土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经过批准使用的地块是否存在非法批地、骗取批准、未批先用、少批多占和擅自改变用途;是否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批准供地;土地违法行为是否在土地执法动态巡查中已经发现;土地违法案件是否已经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处理是否已经到位;对土地违法违规严重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否依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进行问责。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至3月25日)。县政府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形势,统一思想认识,研究部署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任务措施,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工作机构,成立工作队伍。

(二)核查整改阶段(3月26日至4月5日)。各乡(镇)、县国土局要按照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内容和范围,对辖区内卫星遥感图斑涉及用地逐宗进行实地调查,掌握每宗违法用地的位置、面积、地类,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情况。对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和乱圈滥占等违法建筑实施,以减少和降低土地违法面积和比例;对养殖等农业结构调整项目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完善备案手续。

(三)依法处理阶段(4月6日至4月30日)。坚持边检查、边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要依据《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及时予以立案,依法严肃查处。对在未报即用土地违法违规专项清理中已经查处的违法违规用地,抓好后续工作。对人、对事依法处理到位,并按要求将卫片图斑所涉及的各类用地材料装订成卷。

(四)总结验收阶段(5月1日至5月26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结束后,县国土资源局要向县政府写出专题工作汇报。市政府将对各县(市、区)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20xx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国土资源部推进“以图管地”的重要方式,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和调控政策,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重要举措。此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国土资源部将根据《违反土地管理行为处分办法》实行土地问责。因此,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大局意识,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局出发,扎实、有效、高标准地开展好土地卫片土地执法检查,确保这次执法检查取得实效,顺利通过上级验收。

(二)明确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把这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执法检查全面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成立工作组深入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督导,确保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协作,切实形成联合执法机制。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涉及到土地管理和利用的各个方面,关系到全县经济发展的全局。监察、国土、法院、检察院、发改、公安、财政、城建、林业、农业等部门密切配合的联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联合办案优势。对国土部门移交的违法案件,须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监察部门要及时处理到位;须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检察机关要及时立案批捕;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法院要及时受理执行;对养殖等农业结构调整项目需要完善手续的,农业、畜牧、国土部门要及时依法办理,确保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篇十六

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区2009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取得明显效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国土资源部2009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2月24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2009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1成立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富友兼任办公室主任,厅办公室、政策法规、规划、财务、地籍、耕保、利用、纪检监察等部门为办公室成员。为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分工合作,还邀请监察厅执法室的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按照《方案》,我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共分四个阶段。即启动部署阶段(2010年2月28日前)、调查核实阶段(3月1日至6月15日)、查处整改阶段(6月16日至9月15日)、总结验收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

《方案》对开展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要尽快成立由政府牵头,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土地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负总责,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及设备落实。要严格依据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开展工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确保检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漏查瞒报现象的发生,确保卫片执法检查不走过场。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及时立案,立案率要达到100%,履行职责到位率要达到100%,坚决做到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依法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对重大、典型违法案件要公开查处、公开曝光,真正起到查处一案,震慑一方、影响一片的作用。

目前,各盟市正按照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统一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执法监察局,国。

家土地督察北京局。

送:厅领导。

发:各盟市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篇十七

为规范、指导开展2011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2011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继续坚持2010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总体工作方式方法不变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国土资源管理遥感监测全国“一张图”和“批、供、用、补、查”用地管理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综合信息监管平台的作用,突出重点,做好衔接,合理设臵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检查对象。

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对象是部下发的2011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

三、工作步骤。

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在地方上报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后,部应用“批、供、用、补、查”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将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图斑与批准的建设用地项目进行套合分析后得到的图斑,并与土地变更调查中的“本年未批先建”图斑叠加在最新卫星遥感影像上,剔除遥感影像未反映的图斑后,标识出疑似违法用地图斑,形成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下发各地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

2.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制作完成土地利用遥感正射影像图后,由中国地质调查局通过内业判图、野外验证等,提取矿产疑似违法图斑,形成2011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下发各地开展矿产卫片执法检查。

(三)各地开展核查。

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省(区、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指导和检查,通过编发简报、周报等方式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好做法、好经验,同时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答疑、解决。要根据本省(区、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对所辖各市、县全面开展督查和验收工作,加强对地方上报成果的审核把关。

(四)各地初报数据,部组织审核。

1.填报单元。2011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数据填报、统计、排序的县级行政单元与土地变更调查县级行政单元一致,并将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中予以设定。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发生调整的,按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有关要求进行调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上线应用后,任何地方不得再提出调整要求。

2.数据审核。各地核查结束后,通过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向部初报数据。部利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将有关审批信息与各地上报数据中的相关信息进行套合分析,核验地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将审核意见反馈给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整改纠正,其中涉及土地卫片检查的,抄送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五)部组织开展督查。

部机关有关司局及部有关直属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结合部对各地初报数据审核时发现的问题,采取实地抽查等方式,对重点地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开展督查,督促整改,并将相关督查结果抄送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六)各省(区、市)上报数据成果。

各地根据部督查和审核意见整改纠正后,逐级上报数据成果。各省(区、市)在完成省级验收,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向相关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提交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向部报送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

(七)部组织开展验收。

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组织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根据部制定的验收标准开展验收工作,重点检查部对各地初报数据审核以及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已经纠正。未纠正到位和未达到验收标准的,不得通过验收。验收通过后,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向部报送最终数据成果。

部机关有关司局及部有关直属单位组成验收组,根据部制定的验收标准开展验收工作。验收时重点检查部对各地初报数据审核以及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纠正。

(八)各省(区、市)上报工作情况报告。

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均通过验收后15日内,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向部报送最终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附表。

(九)部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工作。部根据各地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和2011土地变更调查结果,进行分类排序,确定警示约谈、启动责任追究对象,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工作。

部根据各地2011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结果,进行分类排序,确定警示约谈对象,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工作。

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际,确定本辖区警示约谈对象,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工作。

四、工作分工。

(一)部、省分工。

部统一部署2011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查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对所辖各市、县进行培训、指导、督查和验收,并按要求及时审核和报送有关数据。

(二)部有关单位的分工。

执法监察局负责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地籍管理司负责提供土地变更调查相关数据成果。信息中心负责利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进行套合分析工作,对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和维护。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负责利用土地变更调查及相关工作成果,组织制作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

中国地质调查局负责利用2011全国土地利用遥感正射影像图,以及对部分全国规划矿区、重点矿区、重点矿种遥感监测成果提取矿产疑似违法图斑,进行野外验证,组织制作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

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负责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部级验收,检查、督促各省(区、市)对部数据审核以及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纠正。组织对违法用地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警示约谈工作。

(三)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各业务部门的分工。地籍管理业务部门负责提供2011土地变更调查中建设用地变化调查结果;配合执法监察部门对疑似违法用地图斑进行核查,提供相关资料,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权属及地类情况”栏目,并对土地使用权证等权属证明文件进行认定。

耕地保护、土地利用业务部门对疑似违法用地图斑的农用地转用、先行用地、紧急用地手续办理等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用地手续办理情况”栏目。

规划业务部门对疑似违法图斑是否符合规划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关资料,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规划情况”栏目的内容。

矿产勘查、开发、储量管理业务部门对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矿业权审批以及是否非法勘查、开采等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审批情况”栏目的内容。

执法监察业务部门负责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查清违法事实,认定违法性质,明确责任主体,提出处理意见,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违法情况”栏目以及《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的内容。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所属的规划院、地调院、测绘院、信息中心等单位,要积极配合,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五、政策界限。

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与土地变更调查相衔接,疑似违法图斑全国检查(监测)时段统一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2.消除违法状态地块。

2012年6月30日前,违法用地已经整改查处,依法对人、对事作出处理并且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或已经拆除复耕到位,消除违法状态,所涉及的耕地面积,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

拆除复耕到位情况,由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认定,出具证明文件,并与拆除前和拆除复耕后的实地照片一并纸质归档备查。

3.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政策和目标要求落地,增加土地有效供应,保障民生,在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尚未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

4.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用地。

据市、县政府在用地监管和报批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作为情节区别对待。同时,要根据个案情况,依法追究违法用地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5.违法用地符合规划认定。

各地在认定违法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具体实施行政处罚时,要考虑规划修编因素,做好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批准的,以新规划为依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尚未批准,省、市(地)级规划大纲已审核通过,建设项目已纳入大纲的,以审核通过的规划大纲为依据。除以上两种情况外,以违法用地发生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

6.试点地区有关用地适用试点政策。对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和矿业用地试点等试点地区,在判定试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合法性时,按相应的试点政策判定,在《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用地手续栏目中填报有关批准手续,同时在试点类型栏目中标注相应试点类型和批准试点的文件号。

7.取消实地伪变化填报选项。

实地伪变化填报选项。

(二)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有关政策。1.合法、违法、伪变化图斑的判定标准。

合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是指矿业权人持有合法有效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并在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权限范围内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合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合法图斑。对于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矿业权人依法办理延续登记且登记机关受理的,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合法图斑。

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是指未取得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擅自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违法图斑。

伪变化图斑是指图斑中心点坐标及其周边一定范围内,在2011年期间,未发生过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活动。

2.违法勘查开采行为的处理方式。

对于违法勘查开采行为,采取立案、非立案处理、不处理等三种处理方式。符合立案条件的,必须立案处理;通过政府组织、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对违法勘查开采行为进行综合整治的,为非立案处理;不处理是指对于历史遗留的开采痕迹,停采多年已经自然恢复,无需处理。非立案处理、不处理必须说明情况并附相关材料。

六、成果上报。

(一)纸质报送内容。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部的2011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成果包括工作情况报告及以下附表。

1.《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2.《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

3.《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4.《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分类统计汇总表》。5.《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

6.《矿产卫片图斑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7.《军用土地登记表》(以机要件单独上报)。

(二)填报要求。

各地必须使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通过网络填报2011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各类数据。纸质文件须由填表人和审核人签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由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后,逐级上报。

8月15日前,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完成验收,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向各相关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报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向部报送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

9月15日前,完成部级验收后,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

督察局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向部报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最终数据成果。数据通过部级验收正式上报后,不得修改。

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通过部级验收后15日内,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向部报送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附表。附表内容必须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中报部的最终数据汇总结果保持一致。

报部的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附表须同时以纸质和电子文件形式上报(纸质报告及相关附表一式三份,电子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部执法监察局邮箱)。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部联系。属于土地变更调查方面的,与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和部地籍管理司联系,联系人:李万东、牛新萍,电话:(010)66562971、66558217;属于矿产资源遥感监测工作方面的,与中国地质调查局联系,联系人:杨金中,电话:(010)62060309;属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使用方面的,与部信息中心联系,联系人:李磊,电话:(010)66558656;其他方面的问题,与部执法监察局联系,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联系人:宾洪超、闫振标,电话:(010)66558332;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联系人:潘辉,电话:(010)66558327。

部执法监察局邮箱:zfjzdc@。

4.《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5.《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

6.《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

11.《矿产疑似违法图斑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12.《军用土地登记表》。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篇十八

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片执法检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进以图管地,遏制土地违法行为,按照国家、省卫片执法检查的总体安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卫片执法检查暨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简称百日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应用遥感技术开展执法检查在发现和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上的重要作用,重心下移,部门联动,以各县(市、区)政府为主体,认真开展百日行动,搞好土地监管,维护土地市场秩序,确保各地违法占用耕地的比例不超标,避免出现土地问责局面,为实现保增长保红线目标和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做出贡献。

二、总体要求。

这次全市百日行动,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全力以赴做好土地执法各项工作,以前一阶段全市卫片执法检查初步核查的资料、数据为基础,包括卫片之外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摸清底数,分门别类,明确重点,采取措施,依法严肃处理到位,维护法律的尊严,进一步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主要任务。

完成全市11月至3月卫片监测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新增建设用地中违法违规用地,以及卫片未监测到3月至7月新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的查处和整改工作。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市政府成立土地执法检查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市长同志任组长,副市长同志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各县(市、区)长、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市国土局、监察局、法院、公安局等部门一把手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局局长兼任。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和督导各地国土部门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和各类违法违规用地查处;在市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对各地的违法用地的整改工作进行督导。

市法院:负责督促法院系统受理当地国土部门对违法用地案件的强制执行申请,督导基层法院实施对土地违法案件的强制执行。

市监察局:负责督导本系统对卫片执法检查中违法违规用地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责任追究。

市公安局:负责督导本系统对符合追究刑事责任的当事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指导县级公安部门配合本地法院实施违法用地强制执行。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也要按照市政府的总体部署,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加强督导,确保实效。

五、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分四个阶段进行:

自查阶段(8月1日至8月10日):各县(市、区)、开发区按照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卫片检查的违法用地数据,以及各地自行发现的卫片之外的违法用地进行再核对、再确认,包括清理统计违法用地的宗数、面积、违法建筑面积等,为整改工作清理出准确的数据。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篇十九

为扎实推进我县第x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确保我县在第x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零约谈、零问责”,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和依据。

(一)工作任务。通过开展第x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掌握各乡镇、开发区违法用地状况,逐宗查清图斑用地时间、面积、用途等真实情况,查清征地、供地等批准情况,查清实地伪变化的现状及原因,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各地加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确保在省市规定的时间内完成x次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任务,在三县率先完成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确保“零约谈、零问责”。

(二)工作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xxxx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xxxx〕xx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xxxx〕xx号,以下简称《规范》),《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xx年度全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秘〔xxxx〕xx号),《关于开展第x次“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的函》(合国土资函〔xxxx〕xxx号)。

二、工作安排。

在摸清图斑真实情况的前提下,以各乡镇、开发区为主,县国土资源局给予业务支持和协助,抓紧时间整改违法用地。对已批未供的土地,确保在xx日内供地;可按政策办理临时用地的,确保在x日内处置结束;可按政策办理集体建设用地手续的,确保xx日内办结;已上报省厅会签的,争取在xx日内催批下来;须拆除的,在逐宗审查是否有其他方式整改的基础上,统一拆除的执法形式和手段须,坚决予以拆除。对所有纳入整改的图斑,除须报省市报批的,其他图斑必须在x月底前整改到位,凡是在x月底前不能获得合法用地批文的,应全部予以拆除复垦复绿到位。对部分面积较大,涉及民生工程或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如确实无法拆除,报市政府同意,列入违法用地,依法立案查处,力争在国土资源部验收前完善用地手续。在x月xx日前,完成所有图斑的县级验收工作,做好迎接上级督察验收的准备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县长的x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发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第x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各乡镇、开发区要相应成立领导组织和工作组,建立乡镇区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实责、工作人员负责问题的发现和整改的责任体系。

(二)强化部门配合。县国土资源局要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助督促各地按时保质整改到位。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作和配合,开辟绿色通道,共同推进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涉及规划、立项、环保等相关报件的,相关单位的要在x日内办结;涉及因乡镇原因造成出让金没有征缴到位的,县财政局要督促乡镇征缴到位;涉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移交没收的地上新建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财政部门应及时予以接收并依法处置;涉及拆除地上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依法及时予以拆除;涉及责任人处理的,监察、公安等部门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涉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由县政府法制办要及时协调法院执行到位。

(三)确保整改质量。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卫片执法检查质量,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类数据真实准确、督查验收不走过场。在督查、验收程序上实行乡镇区申报、国土资源部门组织验收、相关责任人签字制度。对于虚报瞒报数据、伪造审批文件或用地现场等弄虚作假行为,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各乡镇区可通过举报电话和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接受群众举报,同时与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用地计划指标及巡查台账等进行相互验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严肃查处问责。县国土资源局对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问题,要及时向县政府汇报,核实一宗,整改查处一宗,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原则,由监察部门提出处理建议。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凡是未依法查处到位的,一律不得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各乡镇、开发区要将已整改和未整改的宗地的情况、相关表格及电子数据于每天下午下班前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分乡镇、分宗地汇总后,于每周五下午报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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