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指为解决问题或达成目标而制定的具体步骤和措施。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到各种因素,如资源、时间、人力等。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和适应方案是非常重要的。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一
根据安岳县相关资助文件精神,为了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确保各项政策更好的顺利实施,经研究,我校决定落实好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
二、活动目的
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普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知识,让每位在校生全面了解高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掌握国家奖、助、贷、还、偿等各资助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申请程序,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深入师生之中,确保国家资助政策顺利实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生,引导他们在获得资助的同时,对国家和社会有所回报。
三、活动内容
1、资助政策宣传
2、公益活动
3、感恩励志教育
4、经济困难学生代表座谈会
5、20xx年资助工作总结表彰
6、放发临时困难补助金
四、活动时间安排
1、将宣传内容印发到各班级并制作成宣传板,同时在校园内悬挂宣传条幅,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2、资助政策培训。
3、开展“助学政策助我成才”征文比赛。
4、各班级利用班会组织同学认真学习国家资助有关政策,开展“诚信、感恩、励志、成长、回报社会”主题活动。
5、召开20xx年学生资助工作总结表彰暨发放临时困难补助金大会。
6、组织受助学生开展义务劳动或服务社会等公益活动,回报社会。
7、召开经济困难学生代表座谈会
8、各班学生工作处报送开展“诚信、感恩、励志、成长、回报社会”主题活动
五、要求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二
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美德,现决定在全体学校干部中开展对学困生“结对子、送温暖”活动,为贫困生提供物质上、精神上援助,使他们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去求学机会,而成为未来孤立无援的社会弱势者。通过全体教师和学生的大力支持和学困生自己的努力,促进学困生健康成长,从而全面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从而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1、遵纪守法,品行优良。
2、诚实谦逊,好学上进。
3、经济困难,并迫切需要资助的。
1、由全体教职工与学困生结对帮扶,每人扶助一名贫困生。
2、具体活动由校党支部组织进行,扶助名单由班级统一安排。
1、思想上解惑
鉴于贫困生的家庭特殊,有的是父母长年患病,无经济来源。有的是单亲家庭,有的甚至是孤儿。他们往往缺少完整家庭的关爱,因而资助方要从情感上贴近他们,学习上关心他们,生活上帮助他们,经常与他们交流,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有的放矢地化解他们心中的困惑,给予他们精神上的动力,使他们保持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
许多学困生在与同学的相处之中,往往有自卑心理,要帮助他们克服自卑心理,树立自信心,自立自强。要让他们认识到每个人都是平等的,贫困是暂时的,是可以改变的,进而激发他们的进取心,真正体会到多一份努力,就会多一份收获的道理。帮扶者平时要把学生当成是自己的孩子或弟妹一样看待,平时多与班主任、任课老师联系,经常找帮扶对象谈心。
2、生活上资助
学困生平时的生活费用都很低,往往不能满足他们最低的生活需要,因而扶助方要适当的资助,每学期开学都要给贫困生购买学习用品、换季衣物及课外读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使他们安心地投入学习。
3、学习上帮助提高
一部分贫困生由于客观条件的影响,往往成绩不如人意。而贫困生要在真正改变现状,提高成绩,为未来人生打好底色,就必须培养他们自己刻苦努力、持之以恒的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这样才能在未来社会立足,有所建树,为社会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因此党员要发挥“先锋岗”作用,要从学习上去帮助,利用课余时间帮助他们学好功课,帮助他们掌握学习方法,使他们学会学习。
1、扶助工作自愿进行。热忱欢迎并提倡全体教职工积极参与此项活动,并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2、扶助工作应保持持续性、稳定性。
3、由年级各班联合推荐学困生名单,对照帮扶条件认真审核无误后,上报党支部。
4、扶助工作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帮扶与被帮扶者要互相自愿,共同做好帮扶解困工作。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三
20**年,我校在全面总结20**年工作的基础上,紧紧把握好上级关于资助工作的各项政策,落实好相关资助任务,紧紧围绕教育局关于资助工作的具体安排,提高资助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着力实现各项工作责任目标。特制定此工作计划。
一是认真细致做好20**年我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发放工作,在总结20**年发放经验的基础上,提前做今年暑期助学贷款发放前期准备工作,为贷款学生提供周到、满意的服务;全面、足额、按时回收20**年全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本金和利息,贷款回收率力争达到100%。
二是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幼儿资助的审核、发放与管理工作。
三是着力寄宿制学校伙食资金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寄宿制学校家庭困难寄宿生资助的审核、发放与管理工作。
四是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资助工作。
为实现上述工作目标,我校将采取以下措施,全面完成本年度各项工作。
(一)、完善机制,确保资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为了保证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的贯彻执行,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开展,在总结上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突出各项制度的可操作性,增强制度的指导性,确保资助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今年,我校继续完善机制建设。
1、完善政策宣传机制
为了让老百姓了解国家的各项资助政策,今年继续完善资助政策的宣传机制。实施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首先继续做到“四个一”,即在当地公众处制作一幅永久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栏,向每个学生发放一份宣传资料,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在每个交通醒目处悬挂一条宣传横幅标语;各学校普遍做到“四有”,即有墙报、有横幅、有标语、有贴画;各学校组织开展资助“政策助我成长”为主题的感恩活动,收集典型事例。
2、完善制度管理机制
依据国家资助政策,根据我校实际,继续完善相应的实施细则,规范各阶段学生资助工作。按照上级学生资助文件精神,进一步细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规范认定程序,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继续坚持“逐级认定、分段审核、分批公示、过程监督”的评审程序和办法。在各校建立完善学生资助管理体系,具体负责各校的资助工作。认真总结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工作经验,研究对策,理顺工作关系,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确保今年我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顺利进行。
3、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加强对各项资助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杜绝不规范操作现象。一是加强对学前教育阶段和义务教育阶段资助审核工作,严格按照学生本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贫困证明,班级和学校共同把关的审核申报程序。二是定期对资助经费的发放进行检查,确保资助资金落实到学生身上,确保资助资金的使用和分配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三是加强对全镇小学(幼儿园)伙食资金的审计检查,把伙食资金全部用到学生的生活上,提高伙食质量,让孩子们在快乐的生活中健康成长。
4、建立上下一致机制,如期完成20**年贷款回收任务
为认真落实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19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文件精神,各校要制定好本年度贷款学生的归集汇总回收奖励办法,做好本辖区内贷款学生的本息回收上缴任务。
(二)、善于思考,把握资助工作规律
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崭新的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如何保证资助资金的正确使用,如何保证生源地信用助贷款工作顺利开展,如何确保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资助经费有序发放,如何构筑顺畅的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如何对贫困学生既进行资金物质方面的资助,又要加强诚信教育,提供道德精神资助等等,都要求我们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善于探索,寻找解决问题的新办法、新途径。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注重总结自身的典型经验,注重学习其他地区的好的做法,注重听取学校和学生的意见和建议。研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办理程序和相关政策,研究学生资助经费的发放机制,研究探索将资助工作进行目标责任制管理的方法和途径等。做到政策清楚、道理明白、方法得当,并且不断总结,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提高。
(三)、不断学习,提高资助工作和水平
本年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学习是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思想境界,也是保持正确的工作方向,提高管理水平,打开工作局面的有效方法。要通过学习提高自己的知识文化水平,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增加对政策的把握,把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更好地做好资助工作。
(四)、20**年学生资助月工作安排
2-3月份
1)制订20**年学生资助工作计划;
2)做好20**年春学前教育阶段和义务教育阶段幼儿学生异动确认工作;
3)完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部分学生的提前还款工作;
4)三月份深入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
4-7月份
1)对20**年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学生资助资金的发放与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2)对寄宿制学生伙食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检查;
3)完成20**年春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学困难家庭幼儿学生补助发放工作;
4)做好20**年春期资助
工作总结
,整理资料归档入盒。9-10月份
2)完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部分学生的提前还款工作;
3)完成本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发放工作;
1)完成本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本金、利息回收工作;
2)做好20**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
工作总结
,整理资料归档入盒。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资助育人教育活动,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更多的获得感,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确保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更好顺利实施。根据上级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为加强领导,确保宣传活动顺利、扎实、有效开展,成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学管办工作人员,主要学生干部。
“诚信资助,励志前行”。
20xx年6月1日—6月30日。
(一)张贴资助宣传政策海报。
认真做好“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的张贴工作,须将宣传海报按时按要求张贴在校内宣传栏。通过宣传展板的形式,将资助政策和本次活动的内容展示给全院同学,让同学们全面了解国家的资助政策和本次活动的形式、内容和意义。
(二)开展征文活动。
在全院范围内征集资助育人主题作文。征文主要面向受助学生,由他们撰写自己的青春奋斗故事;同时,欢迎受助学生和学院从事资助工作的老师,以受助生生活、学习和工作经历为核心,讲述他们的青春奋斗故事。
(三)开展主题团课。
6月中旬组织开展一次关于校园资助学生的主题班会,通过班会分享国家资助政策,邀请每班受资助同学,介绍亲身经历,强化榜样带头作用。
(四)开展“励志成才之星”评选活动。
计划在我院开展评选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学生。以培养全面发展的新型人才为目标,以开展评选“励志之星”活动为载体,通过活动推动、典型示范、重点宣传,在全院形成开拓创新、奋斗进取、励志成长的浓厚氛围,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六)开展“获奖受助学生党史学习感悟短视频”征集活动。
计划在我院开展获奖受助学生党史学习感悟短视频征集活动。使学生能够更好的了解党,清楚的认知到国家对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视和重要。
(七)开展“模范资助宣传大使”评选活动。
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中聘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安心学习、成长成才的故事,积极参加公益服务活动,并进行常态化宣传,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效果,强化感恩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髙社会实践能力。选树典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更多学生做资助政策的传播者、知恩感恩的践行者。
(八)开展“获奖受助学生党史学习感悟短视频”征集活动。
组织获奖受助学生学习百年党史、抒发学习感悟,引导学生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实现个人价值、奋斗目标、人生理想和国家的前途命运结合在一起,切实做到知史爱党、知史爱国、知史爱社会主义。
(九)开展“知恩感恩、勇于担当”志愿者服务活动
计划开展主题为“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我院所有享受奖助学金的在校学生对图书馆4楼机房及3号实训楼实训室进行清扫。
(一)加强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是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的重要举措,也是向学生、家长和社会普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知识的重要途径。要高度重视,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结合我院实际,认真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开展活动,确保活动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二)工作落实,强化督导。
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杜绝走形式的行为,不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没有落实的活动必须加强督导,确保此次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认真总结,逐步建立资助政策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要对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进行认真总结,不断完善,逐步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长效机制,对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认真制定解决方案及措施,切实将宣传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各个阶段学生都能了解资助政策,推进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五
一是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全覆盖,按照全寄宿制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1250元标准给予盘龙区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由中央与区级各50%;二是按照每生每年500元,初中700元的标准对盘龙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因学校住宿条件无法容纳造成未住宿仅中午在校吃饭和未住宿不在校吃饭的学生进行补助,资金由区级全额承担。
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从20xx年秋季学期起开始调整,即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补助标准为: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小学 1000 元/生.学年,初中 1250 元/生.学年;非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小学 500 元/生.学年,初中 625 元/生.学年;特殊教育学生 1250 元/生.学年。资金由中央、省、市、区分级承担。
(一)提前做好人员摸底
向全区学校(园)下发通知,将政策调整情况通知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上级文件暂未收到情况下,各学校先行对享受补助的学生进行摸底调查,保障正式工作开始时的工作效率。
(二)调整政策供餐不停
所有学校不得发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与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整合使用的情况。学生生活补助均由学生先行充饭卡吃饭,补助资金到位后打到学生卡上。不得因政策调整而停止学校供餐,保障学生就学期间伙食。如政策改变后部分学生不在学校就餐,做好学生路途安全工作。
(三)做好政策宣传
区属所有义教阶段学校制作告家长书或采取其他多种形式告知学生家长新的资助政策,召开家长座谈会做好政策解释及思想引导。
(四)做好认定、公示工作
为避免资助工作中的不公平现象,出现学生、家长思想不稳定因素,各学校严格做好困难认定工作,必要时进行家访。同时,组成班主任、年级组长、校领导等多人认定小组,对困难学生身份进行认定。建档立卡户学生立足于扶贫系统数据,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形式,做好建档立卡户学生补助工作。认定工作完成后,将受助人员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公布举报电话,让学生、家长监督学校资助工作,做到公平、公正。
(五)做好非寄宿其他贫困学生情况摸底
对非住宿四类人员以外贫困学生进行摸底调查,如经学校多次认定确实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摸清底数,为下一步工作做好准备。
(六)抓好重点学校
因盘龙区原来实行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学校主要为水源区学校,盘龙区原来还对半寄宿和走读学生进行补助。此次政策调整这部分学校受助人数减少较多,为做好此部分学校的工作,因此次调整工作时间紧,避免学校来回途中耽搁,由区资助中心负责人全部联系这部分学校校长,对校长讲解新政策,提醒注意事项。
(七)到学校实地调研
为保障工作落到实处,区教育体育局分管副局长、资助中心负责人到滇源、阿子营等学校实际查看学校完成工作情况,了解学生、家长思想动态,现场解决实际问题。
(八)做好维稳工作
因此次政策调整幅度比较大,各学校需做好学生及家长的维稳工作,保证政策调整工作顺利进行。一旦发现有不稳定思想,耐心及时进行化解,避免进一步扩大。如有不稳定事件发生时,及时处理并第一时间向区教育体育局报告。
(九)制订区级实施细则
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上级文件制订区级实施细则,明确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资金管理等,各校根据实施细则有序开展相关工作。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六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青少年就学和正常完成学业。特制订本校贫困生资助实施方案。
在校就读的学生中,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就学和正常完成学业的学生。具体条件如下:
(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子女。
(二)、依法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
(三)、革命烈士子女;
(四)、残疾学生;
(五)、少数民族学生;
(六)、因受灾、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一)、低保家庭子女凭《最低生活保障卡》,残疾学生凭《残疾证》,革命烈士女凭《烈士证》,其他学生由本人申请,经村委会、乡镇政府、班主任核实。
(二)、学校贫困生助学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县教育局下达的指标确定贫困生助学的对象,研究同意后报县教育局审批。
(三)、审批结果在学校公示7天,接受村民和学生的监督。
(四)、申报时间:每年的5月和11月份。
助学对象按孤儿、单亲、特困生、贫困生等分类,根据学生具体情况给予补助。
1、学校成立贫困生助学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召开一次会议。
2、学校常年接受社会捐资助学资金和物资,尽量避免出现重复申报。
3、学校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学生入学。
4、加强对助学金的管理、确保助学金专款专用,及时拔付。
5、加强对助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教育他们要珍惜这个机会,勤奋学习、长大报效祖国。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七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推动资助育人工作健康发展,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方案。
为不断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我校紧紧围绕“精准资助”工作原则,充分利用宣传册、广播、校园网、微信、微博等宣传媒介和平台,以:资助政策宣传为基础,以成效宣传为重点,以各类活动为载体,全面、准确、主动、及时地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政策举措、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争取做到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广大师生应知尽知、社会各界广泛支持。进一步促进政策落实,提升资助效果。
(一)宣传好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要不断加大对资助范围、资助标准、资助程序等重点政策内容的宣传,尤其是要将家长普遍关心、学生广泛关注的资助项目宣传到位,让广大师生充分知晓政策内容和办理流程,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学校在学生资助方面的工作动态和政策成效。
(二)设计好资助工作的宣传形式。加强与校内外新闻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充分发挥宣传手册、广播,宣传栏等传统媒介作用,积极运用移动通讯平台、网络平台等新媒体,充分利用课堂、校园网、广播站、宣传橱窗、网络社区、班级群等载体开展日常宣传,构建覆盖广、效率高的资助信息融合传播体系。牢固利用好课堂、公寓、校园等教学生活区进行定点宣传,要抓住招生季、应征入伍季、新生入学季、毕业离校季等进行定时宣传。
(三)发挥好资助工作的宣传平台。要坚持推进学生资助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定期发布资助政策信息和动态;利用招生、开学、牛业、“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悬挂资助宣传条幅、发放资助宣传资料,通过各类媒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全面介绍资助政策。认真落实资助政策“两节课”宣教制度,在开学时给学生上一节本学习阶段资助政策宣传课,宣传在校期间、学校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及具体的申领流程;毕业前上一节下一学习阶段资助政策宣传课,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前熟知有关政策内容,同时结合学校实际,围绕一两个主题,借助不同平台,专项宣传,专月宣传,形成好经验、好做法。
(四)树立好受助学生先进典型事迹。要着力借助主题教育、典型遴选、征文评选等活动,营造宣传环境;深入挖掘资助典型,传递资助声音,树立广大学生的道德风尚,并以此为契机,宣传资助政策,弘扬资助育人主旋律;注重培养和积累,争取推出富有特色的资助工作宣传形式和品牌活动。
(五)培养好资助工作宣传队伍。要安排有宣传工作经验、热爱资助工作的辅导员负责资助宣传;激发学生的广泛参与性,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正面引领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到学生资助工作中来;注重对资助宣传人员的指导,加强业务能力的培训,严把资助宣传路径,正面宣传引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充分认识,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成立学生资助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加大资助工作督导力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建立宣传工作长效机制,利用宣传资源,把握宣传时点,改进宣传方式,增进宣传效果。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学院要建立健全资助工作信息发布机制、资助政策“两节课”宣教制度、宣传品发放制度、资助舆情处置机制、学生资助宣传工作保障机制,通过组织学习各级资助政策文件,把宣传重点统一到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要求上来,把具体工作任务做细做实。
(三)注重总结提升。各学院要结合自身实际,挖掘已有经验,梳理存在问题;科学制定并有效落实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把握精准定位,突出学院特色;深化活动总结,促进工作提升。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八
为深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xx全国两会精神,切实加强资助宣传和舆论引导,不断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宣传力度,促进政策落实,提升资助效果,根据《xx年xx省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年度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资助政策宣传为基础,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以成效宣传为重点,抓好重要宣传时点,大力宣传党和国家、xx省以及我校建立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广开渠道、创新形式,实施开展一系列资助宣传活动,让宣传工作更有实效、更有长效。
全面完整、主动及时地向学生和家长宣传介绍国家、xx省及我校实施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学生及其家长对资助政策“应知尽知”。大力宣传政府和学校在建立健全学生资助体系,推进教育脱贫攻坚方面的重要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营造良好资助工作舆论氛围。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宣传形式,依托各类平台,增强资助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一)继续做好学生处网站学生资助专栏的更新维护,微信公众号的日常运营工作,通过网络传播平台开设宣传专栏、推送宣传信息、开展教育活动,鼓励和引导广大学生和家长关注“安院学工”微信公众号,占领新时代宣传高地。
(二)将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材料随同学校招生简章和新生录取通知书发放,让学生和家长接收到招生、录取信息的同时,提前了解到党和政府的各项资助政策。
(三)新生报到现场,开通“绿色通道”,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提供便捷服务及资助政策咨询,让学生和家长知晓并熟悉报到流程,了解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资助政策及办理程序。学校还将继续准备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爱心大礼包”并为特困新生及时发放新生特困补助,确保特困新生入学初期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学生入校后,做好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宣传工作。各学段新生入学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采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奖助学金申请评定等宣传工作。
(四)常年开通资助咨询热线,畅通咨询投诉方式,让学生和家长不出门就能了解学生资助工作相关内容及程序。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座谈会等形式,继续加强对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答疑解惑,真正做到“手把手传递、面对面交流”。
(五)在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全体新生《学生手册》普测等多项竞赛中,将资助政策作为考查重点;同时,通过校园内宣传栏、宣传展板、海报、宣传扇以及校报、校内广播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深入地传递学生资助政策内容和工作信息。
(六)学校将会召开专题会议对本年度资助宣传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加强对各学院资助宣传工作人员的组织培训,努力打造懂业务、会宣传、能战斗的资助宣传工作队伍;并将对各项宣传工作展开实地调研和长期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部署真正落到实处并取得成效。
(一)组织开展资助政策“两节课”活动。一是开学时给学生上一节本学习阶段资助政策宣传课,全面宣传各项资助政策及具体的申请程序等,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有效资助;二是在毕业前上一节资助政策宣传课,解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工作的后顾之忧。
(二)印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明白卡和《xx学院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情况告知书》。以书面形式将在校的每一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情况,告知学生家长和其所在村委会,说明享受奖助学金的名目、金额和期限,确保让广大学生和家长全面了解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政策,使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实现应助尽助、精准资助。
(三)开展全省“学生资助宣传日”主题活动和xx省大学生“诚信校园行”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学校将在全省“学生资助宣传日”通过召开主题班会、摆放宣传展板、网络平台推送等多种方式,多点发力,使各项资助政策入心入脑。学校还将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在学校开展大学生“诚信校园行”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让学生通过喜闻乐见的形式进一步了解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学生的诚信意识和观念。
(四)组织开展“xx学院励志人物”评选活动。在全校范围内推荐评选优秀励志学生,并利用新媒体平台,宣传优秀学子的励志事迹,宣传自强不息的拼搏精神,推广正面典型,为当代大学生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
(五)评选全校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和育人工作,是维护教育公平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根本保障和重要内容。学校将评选全校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有序健康发展,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六)认真落实学校勤工助学工作制度,充分挖掘学校的勤工助学岗位,加强勤工助学岗位管理。学校将根据后勤处、图书馆、网络中心等部门学院的勤工助学岗位需求,在全校范围内设置多个勤工助学岗位,并不断完善“勤工助学岗位意向登记簿”和勤工助学qq群的管理,切实发挥勤工助学岗位在学生资助中的作用。
(七)加强资助政策宣传,充分调动获得国家奖助学金学生的积极性,组织报告会,开展资助政策宣讲,常发声、发好声,充分发挥其政策传播与励志引领作用,激发广大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奋图强、积极进取的信念。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九
20xx年,我校在全面总结20xx年工作的基础上,紧紧把握好上级关于资助工作的各项政策,落实好相关资助任务,紧紧围绕教育局关于资助工作的具体安排,提高资助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着力实现各项工作责任目标。特制定此工作计划。
一是认真细致做好20xx年我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发放工作,在总结20xx年发放经验的基础上,提前做今年暑期助学贷款发放前期准备工作,为贷款学生提供周到、满意的服务;全面、足额、按时回收20xx年全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本金和利息,贷款回收率力争达到100%。
二是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幼儿资助的审核、发放与管理工作。
三是着力寄宿制学校伙食资金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寄宿制学校家庭困难寄宿生资助的审核、发放与管理工作。
四是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资助工作。
为实现上述工作目标,我校将采取以下措施,全面完成本年度各项工作。
(一)、完善机制,确保资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为了保证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的贯彻执行,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开展,在总结上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突出各项制度的可操作性,增强制度的指导性,确保资助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今年,我校继续完善机制建设。
1、完善政策宣传机制
为了让老百姓了解国家的各项资助政策,今年继续完善资助政策的宣传机制。实施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首先继续做到“四个一”,即在当地公众处制作一幅永久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栏,向每个学生发放一份宣传资料,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在每个交通醒目处悬挂一条宣传横幅标语;各学校普遍做到“四有”,即有墙报、有横幅、有标语、有贴画;各学校组织开展资助“政策助我成长”为主题的感恩活动,收集典型事例。
2、完善制度管理机制
依据国家资助政策,根据我校实际,继续完善相应的实施细则,规范各阶段学生资助工作。按照上级学生资助文件精神,进一步细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规范认定程序,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继续坚持“逐级认定、分段审核、分批公示、过程监督”的评审程序和办法。在各校建立完善学生资助管理体系,具体负责各校的资助工作。认真总结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工作经验,研究对策,理顺工作关系,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确保今年我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顺利进行。
3、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加强对各项资助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杜绝不规范操作现象。一是加强对学前教育阶段和义务教育阶段资助审核工作,严格按照学生本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贫困证明,班级和学校共同把关的审核申报程序。二是定期对资助经费的发放进行检查,确保资助资金落实到学生身上,确保资助资金的使用和分配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三是加强对全镇小学(幼儿园)伙食资金的审计检查,把伙食资金全部用到学生的生活上,提高伙食质量,让孩子们在快乐的生活中健康成长。
4、建立上下一致机制,如期完成20xx年贷款回收任务
为认真落实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xx)19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文件精神,各校要制定好本年度贷款学生的归集汇总回收奖励办法,做好本辖区内贷款学生的本息回收上缴任务。
(二)、善于思考,把握资助工作规律
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崭新的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如何保证资助资金的正确使用,如何保证生源地信用助贷款工作顺利开展,如何确保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资助经费有序发放,如何构筑顺畅的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如何对贫困学生既进行资金物质方面的资助,又要加强诚信教育,提供道德精神资助等等,都要求我们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善于探索,寻找解决问题的新办法、新途径。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注重总结自身的典型经验,注重学习其他地区的好的做法,注重听取学校和学生的意见和建议。研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办理程序和相关政策,研究学生资助经费的发放机制,研究探索将资助工作进行目标责任制管理的方法和途径等。做到政策清楚、道理明白、方法得当,并且不断总结,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提高。
(三)、不断学习,提高资助工作和水平
本年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学习是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思想境界,也是保持正确的工作方向,提高管理水平,打开工作局面的有效方法。要通过学习提高自己的知识文化水平,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增加对政策的把握,把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更好地做好资助工作。
(四)、20xx年学生资助月工作安排
2-3月份
1)制订20xx年学生资助工作计划;
2)做好20xx年春学前教育阶段和义务教育阶段幼儿学生异动确认工作;
3)完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部分学生的提前还款工作;
4)三月份深入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
4-7月份
1)对20xx年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学生资助资金的发放与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2)对寄宿制学生伙食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检查;
3)完成20xx年春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学困难家庭幼儿学生补助发放工作;
4)做好20xx年春期资助工作总结,整理资料归档入盒。
9-10月份
2)完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部分学生的提前还款工作;
3)完成本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发放工作;
1)完成本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本金、利息回收工作;
2)做好20xx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总结,整理资料归档入盒。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十
20xx年学生资助工作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xx县“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和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县教育局年度工作总体要求为指导,以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以群众满意度为衡量标准,抓好学生资助工作的组织实施。不断完善资助政策,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以创先争优的进取精神,推动我县学生资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1、做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发放,申请工作严格执行“三级评审”和“两级公示”制度。20xx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力争在4月份发放到位,秋季学期争取在11月份发放到位。
2、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分别于4月份、11月份做好文件制定、经费下拨工作。初中按每生每期625元、小学按每生每期500元发放。
3、做好中职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中职国家助学金按月核查,争取在上级资金到位后五个工作日内发放到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资助人数准确真实,严禁虚报冒领。
4、做好中职免学费资金的发放工作。完善免学费对象的评定与公示制度,严格把握免学费的条件,保证资金真正落实用到符合条件的学生身上,最大限度地发挥资助功能,严防套取国家资金的现象发生。
5、做好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
(1)参加省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举办的生源地贷款工作业务培训,提高学生资助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2)严把受理材料审查关,提高审批通过率。
(3)积极探索生源地助学贷款贷后管理经验,建立健全贷后管理制度,加强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和诚信教育工作,全面开展对进入还款期学生贷款的"催缴工作,提高履约率。
6、做好信息处理与上报工作。
(1)在省资助中心建立的全省资助工作网络系统内按照在校生40%的比例要求上报好全县家庭经济困难普高学生信息。
(2)在全国中职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学籍信息。
(3)在中职助学金系统及时更新资助信息。
(4)及时上报各类数据。做到热情接待,信息准确,上报及时,定时反馈。
(一)强化目标管理,层层落实分解任务。
1、组织召开20xx年度学生资助工作会议,总结20xx年学生资助工作,研究部署20xx年学生资助工作。
2、积极推进资助机构的标准化建设。一是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要求扎实做好相关工作,力争年内达标。二是在各乡镇中心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成立资助工作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健全资助工作网络系统,在全县建立资助工作qq群,加强联系,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3、学校资助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和逐级审核责任制。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要明确资助信息审核责任人,严格审核所辖学校报送的资助信息,对因不及时上报、审核或工作失误导致统计数据失真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
4、加强校内资助工作的管理。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必须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从本校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校内资助资金(普通高中3—5%、中职5%),并做到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要加强资金管理,落实审计制度,确保资金的使用规范有效。导的责任。
5、扎实开展上学期资助经费的调研和督查工作。选择4个乡镇和2所普高开展20xx年秋季资助经费落实情况的调查研究,特别是期末义务教育阶段下拨的54万元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要求务必落实到学生手中。对普高学校资助等级评定和经费到位情况作重点抽查。为全县资助工作会议的召开提供一手资料。
6、努力探索普通高中学生的资助途径。在省资助中心建立的全省资助工作网络系统内按照在校生40%的比例要求上报好全县家庭经济困难普高学生信息。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将学校事业收入的4%作资助经费,用于学生的资助工作。积极联系和努力做好校外的各种资助工作,做到热情接待,信息准确,上报及时,定时反馈。
(二)规范日常监管,完善量化考核
1、继续推行国家助学金“财政专户—银行—受助学生”的发放模式,保证资助资金的安全使用。全面推行学生资助卡“统一办卡、集中发放、本人激活、信息共享”的管理机制。杜绝双学籍、重复资助等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资助信息的真实、准确和有效,防止截留、挪用、套取资助经费的现象发生。
2、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学生资助工作。通过清点人数、电话回访、查阅档案资料、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进行督查,发现问题,限时整改,促进资助工作的规范运行。继续实行检查情况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制度;继续加强对民办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加强对中职学校联合办学的督查力度;严格控制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受助学生名单中大龄段学生比例。
3、完善日常工作进度、重要工作完成情况等信息报送制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加强对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维护和管理,提高准确率和按时报送率。
4、重视投诉问题的处理,严肃查处资助工作中的违规行为。适时通报各学校的投诉率和投诉按时办结率,将投诉数量和投诉办理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点之一。
5、根据民生工程学生资助工作新增内容及相关要求,修订完善对中职、普高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考核办法。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实行量化考评;增强激励机制,评选20xx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将考评结果列入学校工作目标管理考评中。
(三)大力加强学生资助宣传工作
1、按照积极宣传、正面宣传、有效宣传的总体要求,抓住重要时点精心组织宣传活动。
2、拓宽渠道,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教育网、媒体专访、热线电话、工作简报、标语、横幅、展板、编印宣传单(手册)、校内宣传栏、校园网、招生简章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资助政策宣传。
3、不定期对受助生进行电话回访,深入学生家庭走访宣传,切实提高社会知晓度、满意度。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十一
-->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做好资助宣传与育人工作,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教财〔2015〕8号)、《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普通高中学校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7〕51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以“树典型、学典型”为重点,广开渠道、紧抓时机,创新工作形式和载体,加大力度,提高成效,推动我校宣传与育人工作再上新台阶。
成立学生资助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校委会成员为组员。下设办公室,由德育处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年级级长任办公室副主任,校资助相关工作人员和班主任为成员。
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资助工作分管领导
成 员:资助工作人员、年级级长及各班班主任
(一)加强资助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紧紧围绕“精准资助”工作原则,抓住关键时间节点,充分利用报刊、广播、校园网、微信、微博等宣传媒介和平台,广泛宣传国家免学费、国家助学金等资助政策体系,实现资助政策进班上墙,确保学生及其家长对高中学段的资助政策“应知尽知”。
(二)渗透育人活动,发挥资助育人功能。强化资助育人理念,构建资助育人质量体系,形成全员参与、学科配合、各教学环节统筹协调的资助育人机制,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融入学生资助工作全过程。
(一)宣传好高中生资助政策体系。不断加大对资助意义、资助项目等内容的贯彻宣传,尤其是要将家长普遍关心、学生广泛关注的国家助学金、国家免学费、惠州市免学费等资助项目宣传到位。
(二)宣传好资助项目的办理流程。加强对资助申请、评定审核、资金发放等流程的宣传介绍,做好各级资助工作的流程化、公开化、公示化。
(三)发挥好资助工作的宣传平台。推进学生资助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利用学校公众号等定期发布资助政策信息和动态,积极推送“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等资助信息平台;利用大型学生活动、新生入学、家长会等重要时间节点,悬挂资助宣传条幅、发放资助宣传资料;同时结合学校实际,围绕一两个主题,借助不同平台,专项宣传,专月宣传,形成好经验、好做法。
(四)树立先进典型。借助主题教育、典型遴选、征文评选等活动,营造宣传环境,挖掘生动感人的自强自立故事,树立广大学生的道德风尚。
(五)开展“资助育人”主题系列活动。利用好班主任、班干部队伍,在校园心理健康月、德育专题系列活动等活动中,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心发展、道德品质培养、学业帮扶、生涯规划等方面的关怀和帮助。
(一)阶段一:六至八月
1.宣传及育人方向:诚信教育宣传、普及资助政策;
2.内容与形式:开展以“诚信教育”为主题,以资助育人为主线的系列宣传活动,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培养学生法律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利用招生工作期间,向学生及家长积极宣传高中生资助政策体系,解读学生资助“助、免、奖”具体政策及相关知识,推荐关注“中国学生资助”等微信公众平台。组织开展诚信教育的主题班会,大力宣扬诚信事迹,树立诚信典型。在高三学生毕业前夕关键时间节点,宣传下一学段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解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后顾之忧,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二)阶段二:九至十月
1.宣传及育人方向:新生资助政策宣传、学生信息采集;
2.内容及形式:做好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政策宣传和落实工作。新生入学前,面向班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信息采集、新一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助学金申请评定等工作的宣传培训。新生入学后,充分发挥“班主任”“班干部”宣传队伍的作用,结合班团活动、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宣传高中学段各项资助政策;利用校园宣传资源,以展板、横幅、海报以及宣传栏等不同形式,使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进校园、进教室;做好《关于普通高中学校资助政策宣传的一封信》的发放及收集工作,确保每一位学生和家长对资助政策“应知尽知”。
(三)阶段三:十一至十二月
1. 宣传及育人方向:励志教育、社会责任感教育;
2. 内容及形式:利用班会课、活动课等时间,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放映爱国励志、社会责任类视频,并引导学生自发撰写影评文章,评比出优秀影评作品予以表彰。利用校园广播、校园微信公众号等网络传播平台推送优秀励志文章,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开展励志宣传,让全校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远大理想,练就过硬本领,培养时代担当。
(四)阶段四:三至六月
1.宣传及育人方向:感恩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2.内容及形式:组织开展以感恩教育为主题的系列活动,以获“宋庆龄”“旭日奖”等奖学金学生中选树自强自立先进典型;在全校利用校园广播、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开展奖学金获得者优秀事迹宣传及风采展示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大力弘扬时代精神,激励广大学生成长成才。以班会课、校团活动、心理活动课为载体,利用好“525心理健康节”、心理健康月等时间节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心发展、学业帮扶、生涯规划等方面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帮助。
(一)把握资助宣传时机。在招生工作、新学期开学、学生毕业、国家重大资助政策出台期间,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大规模集中宣传;在教育脱贫攻坚期内,大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及其成效,确保学生及其家长充分了解资助政策、知晓受助情况。
(二)积极探索资助育人。构建资助育人质量提升体系,强化资助育人理念,探索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转变路径,把资助育人与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教育教学科研活动有机结合,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注学生身心发展,培育学生的健康人格和抗挫能力,抓好励志教育、诚信教育、感恩教育、社会责任感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三)强化资助舆情管理。公布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咨询热线电话。建立健全学生资助舆情监控与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受助学生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等警示教育,提升舆情应对处置能力,积极稳妥应对突发事件。
(四)加强资助宣传监管。学校要将资助宣传与育人工作纳入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要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宣传、育人措施落地。
(五)明确任务压实责任。资助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推进全年资助宣传与育人工作,对于学生资助重点任务,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导、亲自参与。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和实施资助宣传与育人的日常管理工作,要主动谋划、积极协调,牵头推进、跟踪问效;各班主任在职责范围内具体负责宣传与育人工作落实到位,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十二
为了加强我校学前教育资助管理工作,确保我校学前教育资助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上级补助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实施教育资助制度,实现资助政策在全园的全覆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教育强县的客观要求,是优化教育结构、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有交手段,是健全公共财政服务体系、保障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
组长:孟素侠
成员:孙红兵 刘杰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实施办法
1、补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幼儿,优先考虑城乡低保家庭幼儿、孤残幼儿、烈士子女、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幼儿、少数民族特困家庭幼儿和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幼儿。享受入园补助政策的幼儿人数按照上级文件分配的指标全镇统筹分配。
2、资助标准。20xx年春,按资助对象保教费600每年,生活补助400每年标准。
3、操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审程序组织评审。
1、加强组织领导。学前教育资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段碧芳为第一责任人,为直接责任人。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靠的实施方案。幼儿园要将实施方案(要有幼儿园学费减免和社会助学的措施),上报中心学校备案。
2、加大宣传力度。幼儿园要充分对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进行宣传,召开好各种资助工作会议使党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
3、完善基础信息。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资助工作,要设立资助工作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学前教育资助工作。资助管理员要根据有关要求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住处管理系统,在全国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做好在园幼儿和受助幼儿基础管理工作,根据幼儿数量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有关数据,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受助幼儿信息真实可靠。
4、确保资金落实。要切实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资金的管理,确保及时发放、专款专用。同时各幼儿园每学期也要拿出相应的资金用于减免贫困幼儿的学费,资助贫困幼儿。要广开渠道,积极开展社会助学活动。
5、加强档案建设。幼儿园制定资助档案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资助档案。将上级的资助文件、受助幼儿申请表、受助幼儿明细表、受助幼儿名册汇总表、学前教育基本情况统计表、公示和发放照片、幼儿园经过公示的贫困幼儿减免学费签字名册和统计表以及社会助学等有关资料和资助工作情况分学期、分年度装订成册,建档备查。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十三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74号)、《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助〔20xx〕5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安徽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xx〕914号)、《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徽省财政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等省市文件精神,现就实施20xx年民生工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定如下方案。
一、主要目标与基本原则
(一)主要目标。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和完善各项助学政策,确保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
(二)基本原则。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
1.加大财政投入。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加大财政投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2.经费合理分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省级财政统筹资金对高校给予资金支持。我省承担部分的分担原则是:分级分担,职责明晰;结合财力,区别对待;鼓励支持民办教育。
3.政策导向明确。在努力让贫困家庭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教育的同时,鼓励学生刻苦学习,接受职业教育,学习国家最需要的专业,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鼓励学校面向经济欠发达地区扩大招生规模。
4.多元混合资助。统筹政府、社会等不同资助渠道,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奖、助、补、减、免、贷等多种方式进行资助。各方责任清晰。中央与地方、各相关部门及学校明确分工、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完善制度,操作办法简便易行,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顺利实施。
5.各方责任清晰。各相关部门及学校明确分工、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完善制度,操作办法简便易行,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顺利实施。
二、实施范围、对象、内容与资金保障
(一)高校研究生资助制度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元。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高校负责组织实施,奖励高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省级财政按照硕士研究生在校生人数的40%,每生每年8000元;博士研究生在校生人数的70%,每生每年100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学业奖学金标准不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无固定收入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资助标准为博士每生每年13000元,硕士每生每年6000元。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设立,参照普通本专科生国家资助资金分担办法共同承担。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无固定收入的全日制研究生享受国家助学金。
(二)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制度
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
2.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生中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面约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总数的3%。从20xx年起,高职在校生资助面由3%提高到3.3%,每生每年5000元。
3.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在校生总数的20%,其中:从20xx年春季学期起,高职在校生资助面提高1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我省实行分档资助,分档标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各高校可结合实际分为2-3档。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本专科学生享受最高档国家助学金。
(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制度
1.中职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具体名额由省财政厅、教育厅确定。
2.中职免学费补助。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含戏曲表演专业学生,艺术类其它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其中,涉农专业为20xx年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20xx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规定的农林牧渔类所有32个专业,以及轻纺食品类的粮油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专业和医药卫生类的农村医学等3个专业。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
公办学校的补助政策:对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弥补学校运转出现的经费缺口。
3.中职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我县实行分档资助,分档标准为1000元、2000元、3000元。我县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生的15%确定。
为切实减轻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xx-20xx年)》有关精神,我省大别山区连片特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中等职业学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最高档国家助学金资助。
4.资金分担。中职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承担,中职免学费补助和中职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省级与市以下财政按比例分担。免学费补助资金和国家助学金由中央财政统一按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与我省财政按比例分担。其中:中央与我省的分担比例为6:4,我省承担的部分,根据财政供给渠道实行分级承担,县管中等职业学校由省级与县级财政按7:3比例分担。
(四)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制度
1.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对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免学杂费标准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并取得正式学籍、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学校学杂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政策范围宽于或标准高于本办法的,按照原政策继续实施。
对因免学杂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按照免学杂费学生人数和免学杂费标准补助学校,以保证学校正常运转。
2.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学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我县具体标准分为1000元、2000元、3000元三档。
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执行最高资助标准。
3.资金分担。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和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省级与市以下财政按比例分担。其中:中央与我省的分担比例为6:4,我省承担的部分,根据财政供给渠道实行分级承担县管普通高中由省级与县级财政按7:3比例分担。
(五)校内学生资助制度
公办普通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提取4%-6%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公办普通高中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3%-5%的经费用于勤工助学、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中等职业学校应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资助学生。
民办学校应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的资金,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
要继续执行并不断完善现有的校内资助政策,不得因政府加大资助经费投入抵减校内资助。要进一步落实、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级政府、企业和社会团体等面向各级各类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项目。
三、实施程序
年初制订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各校按照下达的指标和资金,合理制定分配方案。
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让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广大学生知晓受助的权利。
加强数据共享,精准锁定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
按照组织学生申请、评议和认定;开展各类项目评审;评审结果公示;逐级上报材料;发放资助资金;资助信息归档等程序,认真组织实施各资助项目。
四、监督管理
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安排使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校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各级教育、财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切实加强督查考核,对于日常调度、审计监督、媒体曝光等发现的各类问题,建立任务清单,加强约谈跟踪逐项整改到位。对虚报学生人数,骗取国家专项资金等违规行为,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学校领导的责任。
各类奖、助学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延压发放国家助学金的行为,以及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学生资助资金的学校,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针对性强,涉及面广,资金投入大,受益人数多,工作层面多,各学校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把这件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大事抓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工作领导,建立健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教育、财政、民政、扶贫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物价和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结合各自分工,加强领导,不断完善我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配套政策。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情况纳入对所属学校的督导考核内容和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各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摆在突出位置,明确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实行学校法人代表负责制。校长是学生资助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长应切实把好政策落实关,全面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把好资助程序关,学校资助工作程序要符合国家要求和各项规定;把好受助学生名单审核关,对受助学生名单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把好资金发放关,按照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各类资助资金;把好信息报送关,及时准确维护好资助系统信息、及时按照要求报送相关资助信息;把好信息安全关,确保受助学生敏感信息不泄露;把好资料归档关,要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受助学生信息档案,并保证其完整和准确。
(二)确保资金落实,强化预算管理
要足额安排、及时拨付应当负担(含超出中央和省级财政分担定额的部分)的资金,确保应当负担的资金落实到位。
各普通高中学校须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经费;中等职业学校按一定比例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经费;民办学校从学费收入中提取经费,用于校内资助。要完善制度,严格程序,细化管理,确保助学资金及时发放、专款专用。各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必须建立严格的预决算制度,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按部门预算要求,编制综合预算;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与标准支出;加强内部控制和审计制度,确保各类奖、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使用的规范和有效。
各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要按照规定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切实加强学生资助档案管理。
(三)严格界定资助范围,规范资助对象认定行为
各学校要认真对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严格界定资助范围,规范资助对象认定行为。各学校要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科学可行的资助对象认定工作机制,加强资助对象认定与公示工作,保证资助资金真正用到符合条件的学生身上。要定期、不定期地抽查核实受助学生名单及资助资金发放信息,坚决杜绝虚报名单、套取国家资助资金现象发生,确保让所有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都能及时享受到国家资助。对于因资助对象变动等情况而结余的资助资金一律不得挪用。学校要及时将发放情况逐级上报,凡隐瞒不报的、违反政策规定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规范各类学生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切实做好学生资助信息的月报和年度报告工作。
(四)按时足额发放资助资金
各中等职业学校对于符合国家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入学时应直接免收其学费,不得采取“先收后退”方式。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通过学生资助卡发放给受助学生,原则上按学期发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按月发放。普通高中学校对符合国家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时应直接免除学杂费,不得采取“先收后退”方式。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通过学生资助卡发放给受助学生,原则上按学期发放。各类奖、助学金不得发放现金,不得打入饭卡或校园卡,更不得以实物或服务形式抵顶或扣减。同时,按照脱贫攻坚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
(五)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管理,做好基础工作
对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进行全面清查,并定期公布有资质中等职业学校名单。同时,要利用全国中职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职资助子系统、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和资助对象的认定工作,保证学生基本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及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普通高中资助子系统,加强学籍管理,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信息库,并与中等职业学校受助学生名单比对,避免重复注册申请资助资金,确保学生资助信息真实、可靠。
(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十四
对于此项活动的贯彻落实,学校专门召开了全体教师会、校会、班主任会,班主任认真组织举办了主题班会。通过学习有关文件,广泛宣传,积极发动,要求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从“少点吃喝穿,省下零花钱”入手,实施爱心捐助、挽留贫困学生。
支书李喜安校长在校会后及时组织召开党员会议,以先锋模范和带头作用要求大家,用真诚的爱心和实际行动去实践自己的入党誓词。
政教处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校贫困生帮扶措施,寄宿生贫困补助落道实处,确保百分之百贫困生享受到贫困补助。
学校领导已经开始筹划社会“一帮一”救助活动。计划在充分了解学生家庭情况的前提下,确保每位社会捐助人员帮扶一名特困生,并力争使帮扶对象品学兼优,成为对社会的有用之才。
学校计划将每学期确定的贫困生情况登记表和捐款情况表及时收存。建立完整规范的贫困生档案,一是确保三年之内被帮扶学生的经济支持,二是对每年一度的新生通过调查摸底重新确定入档,使整个贫困生管理工作落笔有踪、起始有序。
学校已经将此项活动与德育教育的开展工作密切结合、通过公开捐款情况,使广大师生真正明确此项工作持久开展的重要意义,从而培养了师生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十五
关心资助贫困学生,是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和政府重视教育、关心人才、推进科教兴国,充分体现出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的具体表现,为了保障我校贫困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保障贫困学生安全学习,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我校开展以“爱心成就未来”为主题的资助贫困生活动。
一、扶助目的:
在经济上保障贫困生能顺利完成学业的同时,在精神上帮助贫困生树立“自信、自立、自强”的顽强意志,为今后能够更好的服务社会、传递爱的理念打下坚实基础。并在学生心中进行一次奉献爱心实战活动。
二、资助步骤:
(一)宣传贯彻活动精神:
确定活动主题,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宣传教育,让每一个学生都能感受到爱心的存在:共青团组织团员开展“勤俭节约、变废为宝”活动。各班利用班(团)会活动时间,开展“假如我也贫困”的主题教育。校园之声广播站也开展“爱的奉献”为主题的征稿播音活动。
(二)贫困生的界定:
贫困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在校表现,划定为贫困生。
1、低保户子女。
2、残疾学生。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家里孩子多,上学的多,耕地面积少,家庭收入低的学生。
(三)贫困生评定及建档:
贫困生的评定及建档工作主要由政教处负责审核、报批和存档工作,具体办法是:
根据个人申报资料划定为贫困生。贫困生建档程序采取贫困学生本人申请,填写锦山中学贫困生档案,由班主作任报政教处审核,政教处组织人员到学生所在村屯了解,核实,审核结束后,报校领导班子讨论,讨论并初审,同时建立贫困生档案,并报送给校长审批。
贫困生比例采取动态管理,每学年根据学校学生实际情况进行一次调整,时间为12月中旬。
(三)资助结果公示:
学校将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五)贫困学生资助款领取方式:
以家长到校开资助会议的形式发放到贫困家庭。
三、贫困生资助措施:
1、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对农村中小学实施两免一补的政策,对全部贫困学生给予两免一补政策。
2、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对贫困生进行包保:校长:包保2人,副校长、主任包保1人,全体教师每年也为贫困学生进行捐款。
3、学校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绿色校园节俭、创收”活动。要求各班将每天的废纸、纸盒、矿泉水瓶等废品积攒起来,将使用过的纸、书收集起来,由学校组织各班级统一卖出,得到的钱用来资助贫困学生。
4、学校的一些特困生还获得了社会上一些好心人士的资助和一些单位的资助。
四、扶助贫困生的工作监督及处罚:
学校资助贫困生遵循“弘扬正气、促进学风、扶贫与扶志相结合”的原则,既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又激励他们克服困难,发奋学习,报效祖国,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学校将对受资助学生进行跟踪监督,如出现异常,并视情况作以下处理:
1、贫困生如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受全校通报批评以上处分(含通报批评),学习不努力,成绩明显退步或生活铺张浪费,取消贫困生待遇。
2、贫困生若一学期有2门以上课程(包括2门)不及格的,取消资助资格,当年不享受贫困生一切待遇,以后有明显进步的,经严格审核,可以恢复其待遇。
3、学生在申报特困生有弄虚作假、隐瞒虚报行为者,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取消资助资格,已发资助金的予以追回。
五、工作要求:
1、此项资助活动为每学年一次。全校每位教师对本项活动要充分重视,尽我所能,以身作责,身先垂范,大局为重,要确保此项活动有有序的运作。
2、实行领导包管贫困生责任制,每名领导对包管的贫困生既要负责学生的求学费用,更要负责该生的思想状况,生活状况和学习成绩等方面的工作。
爱心无止境,助学见真情。让我们积极投入到助学解困的募捐活动中,为渴求知识的学生奉献出上点爱意,传递一份爱心吧!一滴水可以救活一颗秧苗,你、我、他的一角一分汇集起来,可以帮助一大批贫困学子圆了他们求学梦,你的爱心也将会绘出锦中更加美好的明天!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十六
在我市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在职职工(农民工),并已纳入工会帮扶救助档案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
(一)全总级档案困难职工家庭:因年度内医疗费(因患28种大病在本市医保指定医院住院治疗个人累计自付医疗费,下同)的因素,造成家庭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小于或等于市低保标准的。
(二)省总级档案困难职工家庭:因年度内医疗费的因素,造成家庭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小于或等于1.5倍市低保标准的。
(三)市总(县总)级档案困难职工家庭:因年度内医疗费的因素,造成家庭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小于或等于2倍市低保标准的。
(四)低保职工家庭:因各种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当年还在领取低保救助的职工家庭。
(一)普通资助:符合情况一、四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大学本科的每人资助4500元;符合情况二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大学本科的每人资助4000元;符合情况三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大学本科的每人资助3000元。
(二)“金牌蓝领计划”:符合以上四种情况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高职(高专)院校的,给予一次性4000元资助。
(三)“圆梦计划”:符合以上四种情况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20xx年以来接受过工会助学资助的大学本科在校困难职工子女,品学兼优、表现较好,工会给予20xx元助学金。
为扎实推进脱贫攻坚社会扶贫工作,今年,市总工会在全市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户中开展助学救助活动,具体资助对象、资助标准、申报程序详见《关于在全市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户中实施精准扶贫项目的通知》中的“关爱救助行动”项目实施办法。
(一)调查摸底阶段。下文之日起至8月10日,各基层工会对照金秋助学条件,本着不重、不错、不漏的原则,进行调查摸底,帮助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如实填写《工会帮扶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助学申请表》,并将拟资助的困难职工家庭情况在所在单位或社区公示3天,公示期满将相关证明材料报上级工会初审。
(二)审核阶段。市、县帮扶中心负责对基层工会上报的资助对象进行核查,审核合格的,填写资助对象银行卡发放信息汇总表和本单位助学统计表(附件1、2、3),活动结束后及时上报至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三)审批阶段。市、县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对各工会上报的助学对象档案进行认真复核,最终确定资助名单,报请市、县总工会主席会议研究通过,并在市、县总工会网站再次进行公示(网址),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资金发放阶段。8月31日前,市总工会举行第二十一届金秋助学资金发放仪式,向资助对象发放资助金,各县总工会金秋助学资金发放仪式的时间,由各县工会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决定。
(一)申报程序
今年金秋助学申报一律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进行。纸质材料在完成网上申报后报市总权益保障部审核。
x县总工会、xx县总工会、xx县总工会根据《xx困难职工维权帮扶救助办法》自行开展网上申报与审核。
各区、委、局、大公司工会和直管单位工会负责将本单位申报材料通过“市总工会职工服务平台”上传。
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可电话咨询市总网络工作部和权益保障部。联系电话:xx。
(二)申报材料
申请资助对象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留下复印件):
1、工会帮扶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2、本人申请。
3、录取通知书、学校收费标准,“圆梦计划”对象需提供本人上学年成绩单。
4、户口簿复印件。
5、职工本人有效银行卡复印件。
6、证明材料:
(1)提供政府发放的低保证(有当年领取救助记录)、残疾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2)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申报救助前上一年度的个人工资银行卡打卡记录或财务工资表复印件。
(3)申请医疗救助患28种大病的,须提供医院出院小结、医保中心医保结算单据复印件。
(4)困难农民工需提供与用人单位劳务(或劳动)合同。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助学方案,精准识别助学对象,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助学活动取得成效。
(二)严格审核把关。按照金秋助学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做好困难职工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符合条件的帮助完善资料。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公示栏等平台,公布金秋助学政策,增加困难职工对助学活动知晓度。要大力宣传助学活动中的经验做好和工作典型,不断汇聚关心关爱困难职工子女的社会力量。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十七
坚持以x统领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推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程”建设,不断改革创新,探索资助新机制。为办人民满意教育、促进教育公平而不懈努力,逐步向全体学生快乐学习、阳光生活、健康成长的目标迈进。
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是一项极好的利民政策,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我们要通过各种渠道,运用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切实抓好宣传工作,使广大师生人人皆知国家以及学校的资助政策体系,个个熟悉资助程序与办法,确保我校学生资助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
(一)要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板、橱窗等方式,宣传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及学校落实各项政策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在学校网站上宣传学校各项资助政策及工作动态,并开展经常性的交流,解决学生提出的问题,随时接受师生对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督。通过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倡导师生关心弱势群体,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信心、克服困难,积极乐观地学习和生活。
(一)为了保证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完善贫困生资助程序。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开展,本学年将在总结上一学年资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突出各项制度的可操作性,增强制度的指导性,建立“双线摸底、三级评审、学校公示”的贫困生受助资格评审机制,规范资助程序,确保资助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接受社会监督,杜绝人情、关系资助。
(二)紧紧抓住学生资助的贫困认定环节,规范认定程序,加强认定过程的规范管理,进一步细化经济困难学生贫困认定办法,规范认定程序,建立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为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要认真总结上一学年资助审核工作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全过程监督的操作程序,逐步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学生资助管理体系,使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真正成为惠及学生的阳光工程。
(一)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工作。10月份,学校召开救助工作大会,进行宣传发动,贫困学生向班主任上交户籍复印件、村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低保证等证明材料,并上交《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班主任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对本班提出申请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并逐个走访了解学生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核实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查。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认真做好学生资助的评定工作。通过查看贫困学生家庭相关证件,调查了解学生日常表现、生活消费等方面情况的基础上,逐个进行走访了解核实,严格规范程序,重点做好受助学生公示和全过程监督,通过公示,有效化解矛盾,了解学生日常生活开支情况、走访家庭等,实现评定工作的合理与公平;同时,要坚持对整个评定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通过规范评定程序;通过公布公示监督电话,及时听取师生、家长、社会对评定工作的意见及投诉,及时快速地对家长投诉予以协调处理;组织各班主任就评定工作进行研讨,总结经验,形成较为系统的评定模式。
(三)严格审核,做好资助学生信息系统的网上填报工作,确保资助信息上报的准确、及时。
1、严把贫困学生信息的录入关,确保学生个人信息录入的准确性、完整性。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十八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xx〕410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通知》(豫财教〔20xx〕477号)和《济源市财政局济源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济财〔20xx〕42号)等文件精神,自20xx年春季学期起,我市建立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为做好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基本原则,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学前教育资助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问题。
对全市经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有全国统一的46位机构代码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性质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小学附设的学前班等教育机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园儿童,均可列入受助范围,并适当向农村贫困地区给予倾斜。
(一)资助标准
按照在园时间每生每天3元(一年按200天计算)的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行资助,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期300元。困难儿童享受学前教育资助不得超过三年。
(二)资助对象
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双女绝育户家庭的幼儿;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幼儿和残疾幼儿。
资助资金的申请与拨付工作在教育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学前教育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
各幼儿园要成立评审小组,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请
1、幼儿园于每年9月开园时受理资助申请。幼儿监护人持户口本及相关证件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领取《学前教育国家资助申请表》,并据实填写。
2、提供证明材料
(1)低保家庭儿童:须如实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及其复印件;
(2)孤儿:须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儿童福利证及其复印件;
(3)残疾儿童或残疾家庭儿童:须提供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及其复印件;
(4)烈士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烈士子女证明及其复印件;
(5)双女绝育户:须提供二胎准生证和绝育证(结扎证、皮埋或其他绝育手术的证明)。
(6)家庭经济困难幼儿:须有实际居住地镇政府(街道办)、村居委会共同出具的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二)审核、公示
1、各幼儿园的评审小组,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按照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评审,确定拟资助对象。拟资助幼儿及其监护人名单要在幼儿园显要位置公示7天以上,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收社会各界监督。
2、公示无异议后,各幼儿园按要求采集受助幼儿及其监护人有关信息,由园长和幼儿园资助管理工作人员签字后,加盖幼儿园公章,于秋学段的10月1日前报各镇(街道)审核。各镇(街道)分别在秋学段的10月20日,春学段的4月1日前将审核汇总后的资助材料报市教育局幼教中心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市教育局审核汇总后报市财政局核批。
(三)资金拨付与发放
市财政通过代发银行涉农惠农资金专户,及时足额将资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受助幼儿监护人的银行卡上。资金发放到位后,幼儿园要组织家长在发放名单上签字确认,并纳入学校账务处理。
(四)档案管理
各幼儿园要将受助学生的有关材料分年度分学期建档备查,建立受助幼儿信息档案。受助幼儿信息要经过层层审核,每一级资助部门经办人、负责人都要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前教育资助政策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相关单位、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实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到位,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幼儿园要把贫困家庭幼儿资助作为重要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要严格按照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办法和程序,组织确定资助对象,建立健全资助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受助幼儿信息真实、可靠,资助经费安全、规范使用,保障政策的顺利实施,切实保障贫困家庭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促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三)规范收费管理。公办幼儿园不得因减免保教费、伙食费而提高其他收费标准,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乱收费。要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完善备案程序,加强分类指导。幼儿园要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查处乱收费。
(四)加强监督检查。要把学前教育资助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并与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挤占挪用资助经费、虚报儿童人数骗取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其下年度资助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幼儿园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十九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学前一年教育资助实施意见》精神,做好我市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享受学前教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准确公开学前教育儿童资助政策,公平公正确定资助对象,及时面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与群众监督。
(二)坚持科学严格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和孤、残儿童数据库,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前儿童按时足额资助。
(三)坚持统筹兼顾原则。既要落实好政府资助政策,又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捐资助学积极性,既保障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儿童应助尽助,也要考虑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及时资助。
(四)坚持突出重点原则。以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孤儿和残疾儿童为主要资助对象,同时兼顾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儿童及其他入园有困难的儿童。
(一)资助范围
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前一年级在园儿童中的10%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予以资助。各县区可结合实际,适当扩大资助面,并向乡镇、村级中心幼儿园倾斜。
(二)资助对象
孤儿和残疾幼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的幼儿;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家庭困难的幼儿;家庭贫困单亲幼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幼儿。
(三)资助标准
按照在园时间每人每天3元的标准(一年按200天计算)给予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行资助。
(四)资助资金来源
学前教育政府资助所需经费按照幼儿园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省级财政按照市县财政投入的40%进行奖补。市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经费由市级财政解决。
幼儿园要从事业费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学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具体比例由各县区自行确定。
(五)申报及审批程序
资助对象每学年在秋季学期评定一次,符合资助对象条件的,均可以提出申请。
1、家长(或监护人)申请:在秋季学期开学两周内,各幼儿园通过告家长书或幼儿园公示栏等将政府资助的有关政策和办法告知各家长,符合资助条件的儿童家长向所在幼儿园申请,填写《学前教育国家资助资金申请表》,并递交相关材料,主要包括: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孤儿证、残疾证、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相关材料,经所在村委会(社区)、乡镇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送幼儿园进行评审。
2、幼儿园评审:以幼儿园为单位成立5至7人的评审小组,根据家长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班主任意见、实际调查情况,按下达的名额认真组织评审,确定受助幼儿名单。
3、公示汇总:受助名单确定后,要及时将评审结果在园内、外显要位置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进行复议,并做出答复。公示无异议后,由幼儿园统计汇总资助幼儿信息,填报《学前教育受助儿童信息登记表》,上报各乡镇学区,由各乡镇学区填报《学前教育受助信息统计表》上报县区教体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审批,并逐级汇总上报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六)发放形式
根据已审批受助幼儿的信息,将资金拨付到县区学生资助中心,按每生每学期300元的标准直接打入幼儿家长的“惠民卡”,每学期发放一次。
1、落实政策,加强宣传。市、县(区)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省上规定的补助原则将本级财政应承担的资金纳入预算予以落实,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各幼儿园要把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资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实行园长负责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为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要公开资助政策、评审程序和评审结果,确保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顺利实施。
2、完善信息,夯实基础。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幼儿园要做好学前教育资助报表、信息的上报工作,并确保受助幼儿信息真实、可靠。要对申报表、资金发放记录等文字资料和影像资料按照档案、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规范管理。
3、通力合作,狠抓监督。市县教育、财政部门要与审计、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加强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编报虚假信息和违规使用资助资金的,一经查实,应追回资助资金,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取消享受资助资金的资格,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公办幼儿园不得因免除资助幼儿保教费而提高其他收费标准,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乱收费。未从事业收入中按比例提取资金用于困难幼儿资助的幼儿园不得享受学前教育财政奖补资金。要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完善备案程序,加强分类指导。幼儿园要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查处乱收费。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二十
为贯彻落实《xx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和《xx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有关要求,完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难问题,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资助对象为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具体包括:
1、重点优抚对象;
2、城乡低保家庭幼儿;
3、儿童福利院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
5、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6、其他经济困难的幼儿。
对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按照1000元/生。年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一)资助申请
申请资助对象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每年9月开学时,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在园幼儿家长向所在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详述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主要原因,并持申请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加盖公章并加注意见(承办人签字)并填写《寿阳县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申请表》。
2、提交户口本复印件(受助人、监护人和户主页);如果幼儿挂靠他人户口本的要提供出生证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3、重点优抚对象、低保家庭幼儿、孤儿、残疾幼儿须提供有效证件(“烈士证”、“低保证”、“儿童福利证”、“残疾人证”等相关证件。
(二)、资助审核
1、各幼儿园要成立家庭经济困难资助工作领导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领导组对提交的资助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定,确定拟资助幼儿名单,在幼儿园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留存公示照片)。
2、公示无异议后,由幼儿园进行填写《寿阳县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信息登记表》,并上报县教育、财政部门。教育、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按同级财政部门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通过银行拨付补助资金。
(三)资金拨付
各单位收集受助幼儿家长(或监护人)银行账号(农商银行),待资助资金到位后直接拨付至受助幼儿家长(或监护人)银行帐号中。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补助资金。
1、完善幼儿信息建设。各幼儿园要认真做好在园幼儿信息和受助幼儿信息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完备的、可查的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档案库,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2、加强资金管理。资助经费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对资助工作负主要责任。幼儿园要严格加强资金管理,结合实际制定资助经费管理细则,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资金的发放及名册登记、档案保管工作。资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幼儿园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补助资金,不得截留、挪用、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学期末或学年末幼儿园要在醒目位置公示资助资金情况,接受老师及幼儿家长的监督。
3、各幼儿园要制定本园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方案,并上报教育局审核备案。
4、严格检查监督。教育、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对资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幼儿园加强管理、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幼儿得到补助。对截留、挪用、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等行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加大宣传力度。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充分认识建立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制度的重大意义,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群众广泛知晓受助的权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本文地址:http://www.daodoc.com/zuowen/4391595.html】
方案的执行需要团队协作和各方的支持与配合。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长远的发展和可持续的效果。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到实际情况和目标需求,以达到最佳效果。在制定方案时,我们应该......
宋沟小学2016秋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宋沟学校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西峡县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完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切实解......
店上完小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完善我校学前教育资助体系,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的入院问题,促进教育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
方案的制定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和条件。在制定方案之前,我们需要对问题进行全面的分析和了解,明确目标和需求。下面是一些方案制定的常见误区和应对策略,值得大家注意。资助工......
仔细评估不同方案的优劣,并选择最佳方案是非常重要的。方案制定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挑战。方案是针对特定问题或目标制定的一系列操作步骤和策略。在面对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