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及三好学生评定的通知1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评选三好学生通知”。
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
奖学金评定和三好学生等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励办法(试行)》、《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学校2010—2011学年实际情况,现将我校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定评选范围2008、2009、2010级在读学生。
二、评定评选种类
1.评定的优秀学生奖学金种类有: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
注: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获得以上三种奖学金的荣誉,但不享受奖金。
2.评选的集体与个人奖项有: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习单项奖;自强不息奖;精神文明奖;文体积极分子;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三、评定评选条件及名额 1. 优秀学生奖学金
(1)评定基本条件
①热爱祖国,遵守校纪,身心健康,学习勤奋,有良好的品德。
②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全专业30%之前,德、智育成绩排名在全专业30%之前,上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③本专业辅导员书面推荐。
④各等级评选标准: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各年级专业自行划定,具体平均分数线、单科线一等奖学金可参考国家奖学金的评选标准,二等奖学金可参考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标准。
(2)以同年级同专业为单位(文理分科的专业可分开排序),综合考虑综合测评成绩及智育成绩的基础上,初步确定各专业人选,并报学校审批。2. 先进班集体(1)评选条件
①班委会和党、团支部团结协作,富有凝聚力;班干部以身作则,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
②全班同学积极上进,认真参加各种政治学习和教育教学活动;积极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无违法违纪现象;
③全班同学学习勤奋,学风浓,班风正;
④尊敬师长,讲文明、懂礼貌,遵守公共道德,自觉服从学校宿舍管理规定。
⑤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关系融洽。
⑥各种文体活动和集体活动参与面广,并能经常开展有意义的活动,并能在内容和形式上有所创新,在青年学生中影响较大。
⑦本专业辅导员书面推荐。(2)评选比例
先进班集体评选比例为班级总数的12%,可空缺。(3)评选方法
由辅导员依照评选条件要求,在广泛征询学生意见的基础上,推荐侯选班级至二级学院,由各二级学院通过民主评议形式初步确定班级,并报学校审批。3.三好学生
(1)评选基本条件
①学习踏实认真,遵守校纪校规,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班级及院里各种文体活动。
②综合成绩、德、智育排名在15 %之前,上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③本专业辅导员书面推荐。(2)评选比例
评选上的人数不超过本专业在读人数的10%。(3)评选方式:同奖学金。4.优秀学生干部
(1)评选基本条件
①工作积极主动,富有成效,在各方面起到表率。
②综合测评和智育成绩排名均在全专业50%之前,上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③本专业辅导员书面推荐。
(2)评选比例
按每60人选1名优秀学生干部,可空缺。
(3)评选方式
由各专业辅导员在广泛征询学生意见的基础上推荐候选人至二级学院,由各二级学院通过民主评议形式初步确定班级,并报学校审批。5.学习单项奖(1)评选条件
①本学年校级各种学习竞赛中获第一名者;省、部级以上竞赛取得名次者;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中成绩为优秀 3 者。学生个人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提出申请。
②综合测评和智育成绩在专业排名的50%之前。
③本专业辅导员书面推荐。
(2)评选比例:名额不限,可空缺。(3)评选方式
学生个人依照评选条件结合本人实际情况,向本专业辅导员提交书面申请,各专业辅导员对提交申请同学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在广泛征询同学意见的基础上推荐候选人提交学生处工作会议确定并报学校批准。6.自强不息奖(1)评选基本条件 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② 自强自立、积极奋进、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并且有突出事迹。
③ 综合测评和智育成绩排名均在50%之前。④ 本专业辅导员书面推荐。
(2)评选比例:无名额限制,可空缺。(3)评选方式:同学习单项奖。
7.精神文明奖
(1)评选基本条件
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表现(救人、救灾、拾金不昧、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受到院级以上单位表扬者(包括院级)。由学生本人书面申请或他人书面推荐。
②本专业辅导员书面推荐。
(2)评选比例:名额不限,可空缺。(3)评选方式:同学习单项奖。8.文体积极分子
(1)评选条件
① 积极组织、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对开展体育锻炼、活跃文娱生活起到带头作用。学生个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书面申请。
② 综合测评和智育成绩排名均在50%之前。③ 本专业辅导员书面推荐。
(2)评选比例:当选人数不超过全体参评学生人数的3‰,可空缺。
(3)评选方式:同学习单项奖。9.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1)评选基本条件
① 担任社会工作积极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成效显著者。
② 本专业辅导员书面推荐。(2)评选比例:名额不限,可空缺。(3)评选方式:同学习单项奖。
四、表彰和奖励
按照《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评定、评选时间
第一阶段(12月7日—12月13日):各专业奖学金和三好学生等的评选、审查、公示、上报。
第二阶段(12月14日):学校统一审查。
第三阶段(12月15日—12月16日):各类评优登记表的领取、5 填写和上报。
六、第一阶段上报有关材料如下:
1.奖学金登记表(一式三份)、综合测评分报表及奖学金汇总表; 2.先进班集体事迹材料; 3.“三好”学生名单;
4.优秀学生干部名单(附个人单科最低成绩表); 5.优秀单项奖名单(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6.各类评优名单的电子版。
七、具体要求:
1.在评选的过程中,应采取民主评议、综合讨论的形式,确定后提交学生处,由学院统一审批。若发现不负责任的评选或不正之风,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2.先进个人奖项申请表由学生处下发,其它上报材料格式统一下载,用A4型纸张打印上报。
3.先进班集体事迹材料字数不得多于2000字。4.申请优秀单项奖学生需填写“先进个人奖项申请表”。5.优秀学生干部单科最低成绩列表应列明科目及考试分数。
6.各专业评优名单的电子版应在规定时间上交学生处。
7.“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单项奖登记表一律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书写要工整,辅导员推荐意见应表述详实。
8.所有表格和名单应有辅导员及主管领导签字。...................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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