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融期治超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治超专项行动方案”。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系统春融期 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全省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厅决定自2012年3月15日至6月5日,在全省开展春融期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统领,全力捍卫公路建设“三年决战”成果,保证道路交通安全,改善道路运输秩序,方便人民群众出行,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立足源头、标本兼治,依法严管、联防联治,规范行为、追究责任”的总体要求,集中全力打好春融期治超战役,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治理原则
专项行动要坚持“六个结合”的治理原则。——坚持依靠政府主导与部门联动配合相结合;——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
——坚持经济措施与行政手段相结合;
——坚持路面专项治理与规范源头装载行为相结合; ——坚持固定检测站治理与流动巡查治理相结合; ——坚持专项治理与长效治理相结合。
三、治理目标
春融期治超专项行动,确定十大目标:
——公路建设三年决战胜利成果得到有效保护; ——道路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治超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路政执法形象和执法水平得到稳步提升; ——治超相关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治超专项行动社会满意度得到明显提高; ——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
——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得到坚决遏制;
——全省超限超载率控制在4%以内。
四、治理重点
围绕省厅治超“十治”内容,分区域、分路网、分类别,集中力量重点突破。
重点区域:超限超载运输严重的建材和沙石、煤、油等产地产区;地域相邻、超限运输车辆跨区行驶较为集中区域;国省干线公路与农村公路连接区域。
重点路段:高速公路特别是三年决战新交工项目;省内重要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重点路段。
重点车辆:运输沙石料、煤炭、油、木材、粮食等车辆,特别是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违法超限车辆。
重点桥涵:加强对特大桥梁、危桥、险涵的安全监管。
五、治理措施
在省厅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高度集中,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的措施开展治超专项行动。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春融期治超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分阶段,全方位,多角度地做好宣传工作。启动阶段,在黑龙江日报、黑龙江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我省各大主流媒体的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发布专项治理的政策、目的、意义,以及超限运输的风险和危害。走访重要厂矿、生产企业、运输企业和运输协会召开座谈会,宣讲专项行动的政策法规和治理标准,通过交流取得治超共识。依托收费站、治超站、宣传点、宣传车等,印刷和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标语,办好宣传栏。使治超专项行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强大舆论氛围和高压态势。实施阶段,通过“治超进行时”专栏,以记者走基层、访谈等形式,及时报道专项行动中的典型事例和重点战役;通过暗访实录,热点追踪等形式对严重超限超载行为进行重点曝光;通过“行风热线”等节目宣传治超政策法规,为群众答疑解惑。总结阶段,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制作专题宣传片,认真总结春融期专项行动所取得的治理效果,推动治超长效开展。
(二)关口前移,把住源头。
1、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坚决落实监管责任。要切实加强对政府公示的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管,树立“监管而不是看管,查岗而不是站岗”的源头监管理念,积极推行科学有效地监管方式。对煤矿、非煤矿山、河道砂石料场等货物集散地进行科学分类,通过派驻、巡查、远程监控等多种手段实施有效监管。对不接受处罚,拒不改正的违法货运源头单位,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协调下,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安监、煤炭、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2、全面落实货运源头装载单位的职责。要增强其主动治超和合法装载意识,认真履行源头治超义务,建立货物装载登记、统计制度,配备合格的称重和计量设备,确保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不出场、不出站,自觉接受执法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3、加强道路货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实行道路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建立货运企业、货运车辆和驾驶员信誉档案,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纳入信誉考核管理。
4、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行为,严格市场准入。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本地区汽车生产、改装、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国家公告确定的参数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限值标准制造汽车,严厉查处非法改装行为。各级运管机构要严把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关,对非法改装等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一律不得允许进入道路运输市场。要加强对车辆的年度审验,完善车辆档案管理,对存在非法改装的车辆要督促其恢复车辆原状。对拒不改正的,依法注销其《道路运输证》。
(三)严格执法,控制路面。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切实加大投入,严格执法,文明服务,进一步完善路面治超执法协作机制,切实加大货车检测和执法检查工作力度。
1、坚持卸载。治超检测站及流动治超检测站经过科学检测,对非法超载车辆责令车主对超载部分的货物实施卸载或采取强制卸载,消除违法行为。
2、上限重罚。春融期非法超限超载行为对公路危害加大,专项治超行动期间,控制自由裁量权,统一上限处罚,任何治超单位和个人不得降低处罚标准。
3、突出重点。以清理整顿公路沿线砂石、煤炭转运站点和打击车辆超限超载分合载行为等专项治理战役为突破口,重点解决短途运输车辆超限严重、不覆盖、卸载难、非法转运、分载合载及车辆非法改装等问题。
4、部门联动。路政、运管、收费、航运公安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形成源头监管点、治超检测站、计重收费站、流动检测车“四位一体”的互联互动、相互补充、全方位、无盲区的治超网络体系。
对整车运输鲜活物资的车辆保障通行,但将超限超载的违法信息通报给车辆注册地公安、交警、运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强力清拆,依法治理。
近三年我省公路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随着三大路网里程延伸,公路沿线经济迅猛发展,非法设立非公路标志,开设交叉道口,尤其是违法建筑占用公路用地、公路建筑控制区等问题逐渐增多。侵占公路的违法行为,阻碍公路扩建改造,加大了公路建设成本,增加了养护难度,影响行车安全、交通环境和公路形象。依法打击私建滥建,维护交通权益成为摆在当前的严峻任务。各级交通部门要以春融期治超专项行动为契机,按照《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黑龙江省公路条例》的有关规定,在我省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分阶段集中开展清拆“铁锤”行动。4月初至5月中旬为调查摸底,制定方案阶段;5月中旬至5月底为宣传动员,全面启动阶段;6月初至9月底为采取措施,强力推进阶段;10月初为检查评比,总结验收阶段。清拆“铁锤”行动中,要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第一阶段以高速公路沿线违建为治理重点;要注重以人为本,保障民生,确保和谐稳定,减少社会负面影响;要克服各种阻力,严格依法清拆,对严重影响公路安全、严重侵害公路权益、社会反响大的违法现象出重拳、出狠拳。通过加大依法强制处理力度,达到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保障公路合法权益和管理秩序,净化交通环境的行动目标。
(五)责任倒查,严格问责。
厅治超领导小组制定监督考核方案,深入各市(地)、三大路网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对春融期治超工作进行监督考评。对在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属地化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倒查责任,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或敷衍塞责造成恶劣影响的治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启动问责机制,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
六、组织机构
为切实开展好春融期治超专项行动,省交通运输厅决定成立全省春融期治超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高学文
副组长:朱金玉 李 伦 段建国 梁衷喜
成 员:梁 旭 赵勇刚 陈晓光 范海波 王 刚
张伟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梁衷喜(兼)
办公室副主任:孙 伟 王力强 王 胜 李立新 孙志成 李晋滨
成 员:吴兆祥 郑怀亮 张 君 谷 峰 庞兴华
翁春林 伊 岭 李剑钊
七、责任分工
各级交通、公路、路政、收费、运政、航运公安等部门应遵循“密切配合、各司其责、通力合作、联合治理”的原则,全力开展好专项行动。
厅治超办 负责组织领导、监督、检查春融期治超专项行动,协调落实相关经费保障,受理投诉、举报,做好政策法规解释,协调处理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总结评比专项行动任务完成情况。
各市(地)交通运输局、绥芬河市、抚远县交通运输局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的布置和要求,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开展本辖区治超专项行动。加强对治超站点和执法人员的管理,具体组织实施治超工作。积极做好预案,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
省农垦、森工总局交通运输局 在省厅治超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管区治超工作,做好源头和路面治理工作。
省公路局及所属公路管理机构 负责对全省非厅直管二级公路的治超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工作。省公路局所属治超检测站及流动治超检测站点执法人员负责对全省非厅直管二级公路超限超载车辆进行科学检测,对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进行处罚,责令车主对超限部分的货物实施卸载或采取强制卸载,消除违法行为,并严格按照处罚标准进行处罚。
省运输管理局及所属运输管理机构 要对本地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全面梳理和排查,进一步明确货运源头单位的治超责任并进行考核管理,对政府公示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要采取派驻和巡查的方式依法监管。对货运源头装载单位的超限超载行为,应责令改正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与处罚。要加大对非法改装行为的道路运输车辆和汽车维修企业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实行严管重罚。对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运输企业、车辆及驾驶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省收费公路管理局及所属管理处、收费站 负责对全省厅直管收费公路的治超工作。进行全路网治超,把住“三个关口”。把住入口关,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登记、阻截、劝返、卸载;把住出口关,利用收费站出口计重检测设备实行计重收费,并严格按照处罚标准进行处罚;把住节点关,利用现有治超检测站开展超限车辆治理工作。
省路政管理局及所属各处、所 负责对全省公路治超工作的指导、管理、检查,并对全省治超检测站、治超执法人员进行执法监督、责任追究及考评工作。
省路政局所属治超检测站及流动治超检测站点执法人员负责对全省厅直管非收费公路超限超载车辆进行科学检测,消除违法行为,并严格按照处罚标准进行处罚。
省路政局要加大督导检查的力度,省路政局所属路政处要成立13个推进督导组,在专项行动期间按区域分头深入一线进行专项推进。以所为单位,按所辖区域的路段、治超站划分责任区,实行逐路、逐段、逐站全范围监督推进。省路政局督察总队负责深入各市(地)开展专项行动执法监督。将推进和监督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实行“四定”(定任务、定人员、定岗位、定时限),建立局、处、所“三位一体”的监督保障体系。
省路政局要会同航运公安局设立大要案处理中心,负责重大路政、治超案件处理等工作。
省航运公安局及所属分局 抽调精兵强将,根据其执法职能,管辖区域和范围,依托高速公路,合理配属警力,按照厅治超办的统一部署,深入到治超检测站点,全力配合治超工作,维护现场秩序,保护治超人员的人身安全。同时,对在治超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案件,要及时报省公安厅,组织警力,快速反应,及时应对,果断处置,协调和配合当地公安机关及时侦破。
八、治理时间
按照专项行动工作的时间安排,结合各地工作实际,从2012年3 月15日开始,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对全省公路非法超限超载车辆集中治理,实施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工作总体上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12年3月15日至3月25日,为全省春融期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宣传和启动准备阶段,主要任务是健全组织,细化方案,全面部署,落实责任,集中精力进行宣传,形成全省上下治超的浓厚氛围。坚持边宣传边治理,各治超检测站点要迅速协调解决必要的称重设备、卸载机具和卸载场地,以及工作人员食宿场所租建等治超必备的条件和经费,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检测和卸载。各地运管部门要迅速深入本地一些重要的厂矿、生产企业和大型运输企业,宣传有关超限超载车辆治理政策。2012年3月15日为专项行动宣传日,各地交通部门要统一时间、统一行动、统一标语、统一内容。
第二阶段从2012年3月25日至5月25日,为全面集中治理阶段。从3月25日9时起,全省各级交通部门对在公路上行驶的超限超载车辆同时开展集中治理。各治超职能部门,在重点路段上采取“堵截、劝返、疏导、卸载、拆解”等多种手段,对超限车辆依法强制管理。确保治理工作协调、顺利开展,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厅治超办将定期组织工作组进行明查暗访,及时了解和处理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三阶段从2012年5月25日至6月5日,为总结和推进长效治理阶段。春融期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有关市(地)、县(区)交通部门治理工作进行抽查验收。从第三阶段起,路面治理工作由集中治理转为日常治理和长效治理,由各地市、县(市)有关部门按规定持续开展工作,巩固和稳定第二阶段成果,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治超的规章制度和相关管理办法,使治超工作向长期化、制度化、法制化的方向发展,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长效治理的成效。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治超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突出重点,相互配合,加强对春融期治超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组织机构、强化措施、明确责任,落实专人,全力开展好此次专项治理行动。
(二)各市(地)交通运输局,绥芬河市、抚远县交通运输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治超工作实际,制定春融期治超实施方案。省路政局要制定督导检查方案,上报省厅治超办。
(三)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执法人员在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过程中,必须依法行政,严格执行“五个不准”、“十条禁令”,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文明执法,秉公执法,敢于动真碰硬。
(四)建立应急机制,及时处理突发性事件。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针对可能发生的超限超载车辆堵塞公路、强行冲卡、拒检、围攻执法人员、聚众闹事等突发性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确保公路畅通,保护一线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专项行动期间,厅治超办投诉举报专线值班电话0451-82300880,24小时受理服务。
(五)及时上报治超动态信息。各治超单位要及时掌握治超动态,认真登记超限超载车辆信息。在专项行动期间实行信息周报制,每周二、周五12时前报送治超动态信息。重大信息实行“一事一报,急事急报”的专报直报制。专报要突出时效性、准确性、严肃性、权威性,专报信息由厅治超办直报省交通运输厅。
各治超单位将治超工作情况汇总后,于6月5日前上报春融期治超工作总结,电子版发至邮箱:sjttzcb@163.com。
附件:《超限车辆认定及处罚标准》。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勃利县公路管理站积极开展春融期治超专项行动供稿人:李海供稿时间:09.04.14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交通厅关于全省开展春融期治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按照市公路处的统......
春融期治超宣传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强化春融期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切实加大路政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关心、了解和支持路政管理工作,使路政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提高路政执法知名度......
春融期治超宣传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强化春融期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切实加大路政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关心、了解和支持路政管理工作,使路政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提高路政执法知名度......
石家庄市得力化工有限公司 2014年源头治超工作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2014年全市《关于集中开展打击货运车辆非法改装及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作会议精神,......
阜城县道路运输管理站二○一二年货运源头治超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县治超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县货运源头治超工作,巩固源头治超效果,根据阜城县2010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