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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带动就业型城市的思考
近年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把促就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首要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自开展创建工作以来,全市呈现出全民创业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新涌现创业“老板7442人,激活民间资本8-8亿元,带动就业7.3万人,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11% 以内。
一、主要做法
1.支持开展创业培训。一是统筹整合资源,支持创业培训机构建设。通过对技工学校、职业大学等职业学校进行整合,成立了职教集团,作为创业人员培训的主要培训基地,为各类下岗失业人员开展创业意识、创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供了良好的服务环境。同时,把部分企业改制后以抵押形式收回财政部门管理的办公楼转向投入到职教集团用于创业培训,拓展了培训场所,加强了培训机构建设。2009年,通过财源建设项目,投入创业培训基地和孵化园建设资金100万元。二是筹资拨付培训补贴,加大了对创业人员的培训。配合相关部门在开展技能性创业培训的基础上,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将创业培训范围扩大到大学生、农民工、复转军人等各类群体,所需各项创业培训费用由财政部门按政策标准予以资金补贴,大力支持了创业培训工作的有序开展。仅2009年,全市就举办各类创业培训班423个,培ijlI 12698人,拨付创业培训补贴资金1185万元,培训合格率逾98%,培训后创业成功率达到50% 以上。
2.多方投入,激发全民创业活力。以扩大小额担保贷款为抓手,开通全市小额担保贷 一站式”服务大厅,降低门槛,简化手续,为贷款者提供方便、快捷服务。继续强化“一帮一”担保对接活动,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带头为创业人员担保,广大机关干部也踊跃地承担担保任务,主动帮助担保对象解决44业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实现了由“一对一”担保对接到“一帮一”全程跟踪服务。2009年,全市承担担保对接任务的95个机关事业单位,90% 以上完成了担保对接任务,有3800余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下岗失业人员结成帮扶对子。2008— 2O09年,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2亿元,9149名贷款人员创业成功率达到90% 以上。
充分发挥政策性担保平台的职能作用,利用金融杠杆倍增效应,推进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捆绑贷款发放工作,审贷捆绑式小额担保贷款7笔共164万元。会同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科技项目及青年创业等资金1.8亿元扶持创业企业发展,激活了5亿多元民间资本进A-44业领域,缓解了创业企业资金紧张问题,推进了全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3.强化服务,增强全民创业动力。财政与劳动、税务、工商、中小企业、卫生等部门联合办公,为创业者搭建了项目推介、开业指导、专家评析、创业培训、融资服务、政策咨询、创业孵化、后续服务等“八位一体”的公共创业服务平台。组建了由40名大专院校专家学者和创业成功人士组成的创业指导团,开设了专家咨询室,开通了创业热线电话,成立了全民创业促进会。2009年,金市接待创业咨询1.6万人次,发放创业服务卡4.5万张。依托佳木斯创业就业网,建立完善了全市创业项目数据库信。g-~g.务平台,实现了创业项目信息共享。建立市县两级创业项目库11个,储备创业项目3106个,其中有36% 的项目被创业者选用。
二、存在的问题
1、创业层次偏低。创业者整体文化水平和技能素质不高,部分群众创业方向不明,信息不灵,普遍存在“三多三少一低”的现象,即传统普通型产业多,新型高附加值产业少;为生活服务的行业多,为生产服务的行业少;家庭作坊式经营的多,规模集约化经营的少;全民创业的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程度低,从事产品加工、高新技术产业的中小企业比重偏低。创业筹资能力较弱。虽然近年来加大了资金支持力度,对处于创业阶段或成长期的民营企业来说,银行贷款高不可攀,小额担保贷款手续复杂,使不少创业者望而却步。
2、创业环境需要优化。全民创业的服务体系还不够健全,创业信息、政策咨询、创业指导、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措施不够系统全面,配套政策仍未到位,一些部门相应的配套政策仍未出台。在服务方面,由于一些部门认识不到位,认为全民创业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事,缺乏主动思考、主动落实、主动服务的意识,少数职能部门还存在重收费、轻服务的现象。
三、几点思考
1、必须在推动机构建设上凝聚合力,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百姓积极参与的创建格局 通过积极协调,我县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全县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领导小组,整合县财政、发改、人保等部门资源,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推动全民参与创业。同时,吸纳团委、妇联、残联、工商联等社团组织参与领导和组织创建工作,努力带动社会各个层面的人群关注创业、参与创业。陆续在全县组织开展了“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典型”评选活动,编印《返乡农民工、大学毕业生创业风采录》文集,集中弘扬全县21位返乡农民工、大学毕业生创业事迹。并在《宜丰通讯》、宜丰电视台设立了“宜丰县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宣传专栏、专题,围绕创建创业型城市这一主题,全方位、多角度宣传鼓励创业的优惠政策、创业成功典型的成长经历,努力培育群众的创业意识,动员和引导全社会多方面力量服务和参与创业。2010年全县新创办私营企业数250户,约为2007年的3倍,私营企业数由2007年的461户,发展到2010年的917户;新创办个体工商户1478户,总数达7374户,从业人员由2007年的1.1万人增长到2.5万人,年递增达31.6%,资产总额比2007年翻了一番。
2、必须传播方式上下足工夫,让百姓树立自主创业意识
百姓能不能准备把握创业政策,用活创业政策,因人而异。但科学的传播渠道、有效的传播方法能增强百姓政策领悟力,加速其自主创业能力的提升。一是着力打造了县、乡、村三级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完善服务了服务网络。以县人力资源市场为中心,建立了创业指导中心,在全县16个乡镇场和工业园建立了创业指导室,部分村(社区)设立了创业服务窗口,为全县自主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项目信息、政策咨询、开业指导、小额担保贷款、后续跟踪服务等“一站式”创业指导服务。二是积极筹建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基地外的创业者提供现实样板。依托我县“汽运城”市场,建立“宜丰县汽运城创业示范园”,利用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加大对园区内商户水电、房租补贴,把示范园打造成汽车维修、五金化工、汽运物流等产业的规模聚集园,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创业示范园的变化。2010年,共为示范园内商户发放水电补贴、店租补贴10.95万元。三是建立创业信息网络和信息发布机制,多渠道收集、开发、推介一批可行性强的创业项目。通过实地考察,我们搜集了本县创业项目16个,县外优秀创业项目50个,并将所有创业项目信息免费发布给有创业愿望的社会群众。此外,通过参与高校创业推介,更多的创业青年了解到这66个项目前景。2010年6月,在“宜春学院大学生创业项目推介会暨夏季招聘洽谈会”上,我们就与34名大学毕业生实现了创业项目的对接。四是推进本土化创业培训。在推进创业培训本土化过程中,我们坚持“一个团”、“三个进”、“多个针对”。“一个团”是指组建创业专家志愿服务团,让他们从专业角度指导百姓创业。讲师包括从本土成功创业的中小企业老板,让他们现身说法,为创业者介绍创业经验,教学效果明显改善。2010年8月,我县聘用32名创业专家志愿服务团成员,为73户创业老板提供服务168人(次);“三个进”指创业指导要社区、进乡村、进校园,就地就近为城镇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大学生等群体举办创业培训;“多个针对”指要针对不同人群需要,开设针对性教学课程。根据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党员、妇女、残疾人等不同群体的需要,整合优势资源,采取联合办班、下乡办班等方式,举办“返乡农民工党员创业培训班”、“家政小老板创业培训班”、“残疾人专项培训班”。2009年以来,全县共举办各类创业培训班36期,共培训各类创业人员1115人,培训合格率达98.5%,经培训后创业成功率达到90%以上。
3、必须在创业政策上做足文章,为创业者减负、提速 创业的关键在于准备阶段,此时创业者要通盘考虑经济效益问题。要打消群众在创业前期的顾虑,就要积极提供资金支持、减免有关费用,给足政策,让百姓真正体会到政府在鼓励他们创业方面的政策是全面的,目标更是非常明确的。为此,我县先后出台了《宜丰县支持全民创业和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优惠政策》、《全县建立健全投资创业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创业扶持政策,从放宽条件、税费减免、财政扶持等多方面,加大创业扶持力度。一是为中小企业提供多渠道资金支持。包括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力度,扶持担保公司和大力推进银企对接活动。通过加速推进创业信用社区建设,创新小额贷款担保方式,2009年以来全县累计设立担保基金650万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668万元,其中为14家企业发放扶持小型企业贴息贷款2234万元,为700多名创业者发放扶持个人创业小额贷款3434万元,扶持和带动就业3800多人。在大力推进担保公司建设方面,积极引导民间资本组建信用担保机构,共扶持组建了6家担保公司。仅江西鑫仁担保公司一家就累计为136户企业担保248笔,担保总额21394万元。在推进银企对接方面,各乡镇以劳动保障所为基地,开辟了“工商、税务、银行”为服务体系的自主创业“绿色通道”,由政府出面,做好银企对接工作,2010年银企对接签约25950万元,履约24650万元,履约率94.99%。截止2010年底,全县中小企业贷款共7.18亿元,比2009年增加2.84亿元,增幅65.44%。二是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上做到“能免则免”,扶持创业者做大做强。结合创建工作,县国税推出了“三个三”创业服务活动,即:三个帮扶、三个检查、三个结合活动,让创业者真正体验到服务的实惠。2009年以来,全县减免增值税580余万元,办理出口退(免)税总额2700余万元,为250余户(次)企业办理固定资产抵扣进税额达300余万元。县地税局实行“无缝服务”、“限时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受益纳税人1400多户,对258户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免费年检,依法减免地方税收200余万元;县工商局实行“七到位”扎实推进创建活动的开展,切实履行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政策,对申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零收费”。
创业带动就业的思考
“鼓励全民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就业促进重要战略,也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当前形势下就业促进工作的总体要求。2008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111号文件,提出在全国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的工作要求。2009年1月,根据国务院通知精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全国范围内确定了82个城市作为首批创建城市,内蒙古自治区共有4个城市,其中自治区西部3家,通辽市作为自治区东部地区唯一的创建城市入围。创建创业型城市,是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契机,是扩大就业规模的新载体,是进一步发挥创业促进就业倍增效应的新平台,更是转变就业促进模式的新机遇。大力开展创建活动,必将进一步激发全民创业的热情,增强城市发展活力,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必将对促进发展、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一、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
(一)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是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客观要求。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要战略决策,旨在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我市是一个新兴工业城市,按照“科学发展、率先崛起、争做自治区东部排头兵”的战略目标,要大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将我市发展成为工业强市,最缺少的就是自主创新品牌和核心技术。这就需要我们加大创新力度,进一步营造鼓励创新的环境。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就是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构造一种创新的环境和氛围,激发起全社会的创造活力,让有利于创业的思想活跃起来,使劳动者的创业激情迸发出来,把各领域的创业潜能挖掘出来,消除一切影响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为建设创新型城市奠定良好的基础和条件。
(二)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是“保民生”的重要举措。当前,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工作越来越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关注重点和施政要点。民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需放在民富上,最根本的是要支持人民群众干好事业、创成事业。大力推进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通过促进创业,帮富于民、添富于民,使人民群众成为民生实践的主体、民生发展的主体和民生受益的主体,才能更多地提供公共产品,为扩大就业和解决其他民生问题提供动力源泉。
(三)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是“保稳定”的迫切需要。从目前形势看,国际金融危机对就业工作的影响虽然减弱,但就业形势仍不容乐观,促进就业的任务仍十分艰巨。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三峰”叠加,就业压力增大。从传统的就业渠道看,依靠现有企业自然吸纳,岗位有限;开发公益性岗位,空间较小;采取灵活就业,稳定性较差。只有鼓励创业,诞生更多的岗位造血机体和吸纳就业实体,确保就业局势稳定。
(四)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是“保增长”的必然要求。开展创业型城市的创建工作,有利于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拓展城市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改善城市创业和投资环境,增强“引凤筑巢”效应,扩大民间投资,吸引招商投资,为保增长作贡献。2009年,通过开展创建工作和各项促进就业扶持政策,全市个体工商户达到70356户,私营企业达6434户,分别比上年增长33.3%和17.4%。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扶持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并带动更多的城乡劳动者实现就业,能有效增加人民群众经营性和工资性收入,为“扩内需、保增长”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是建立就业促进长效机制的重要契机
经过几年来的努力,我市在创业促进就业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基本构建起了“创业培训+政策扶持+后续服务”三位一体的创业促进就业工作长效机制,探索总结出了“培养一批创业骨干、发布展示一批创业项目、建设一批创业基地、推广一批创业成果、树立一批创业典型”等“五个一批”创业促进就业工作模式。实践证明,这些工作机制和工作模式完全符合我市实际和当前就业形势,在促进就业工作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2004年以来,全市累计开展创业培训14615人;累计为创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3亿元,直接扶持和间接带动7.5万名城乡失业人员实现了就业。创业已经成为当前促进就业的主要渠道。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地域原因、基础条件和劳动者的思想意识等因素,创建创业型城市还面临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需要在推进创建的过程中予以重视和解决。
(一)从劳动者观念来看,需要进一步增强创业意识。近年来,围绕创业促进就业,我市组织开展了创业成功人士演讲比赛、创业知识竞赛、创业项目推介展示会、创业政策宣传月、创业企业现场观摩等活动,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了劳动者的创业热情,增强了全社会“关注创业、支持创业、崇尚创业、全民参与创业”的浓厚氛围。但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部分劳动者缺乏冒险精神和创业欲望,还存在温饱即安、小富即满、恋家守摊的思维定式,需要进一步振奋创业信心,增强创业意识。
(二)从创业主体来看,需要进一步增强创业能力。为提高创业者能力水平,我市不断加大创业培训工作力度,在做好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培训工作的基础上,还着力实施了“创业培训进社区、进乡镇、进校园”等工作,引进实施了创业实训项目,使创业者的创业意识大为增强,创业能力明显提升。但从全市总体情况来看,已经实现成功创业的人员还存在文化程度不高、创业经验不足,缺乏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人际沟通、技术管理、生产运作和创新发展等能力,目前创业也主要是为了生计的生存型创业,为了发展的机会型创业较少。
(三)从服务创业来看,需要进一步增强物质条件。我市高度重视创业服务工作,不断巩固服务创业工作基础。着力推进了创业项目征集开发、推介展示、后续跟踪指导、基地孵化和协会交流互助等各项后续服务,不断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强化创业指导服务。但从扶持促进创业的宏观情况来看,基层创业指导服务机构建设水平参差不齐,距离“人员专职化、经费正常化、服务规范化、工作制度化、信息网络化”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强;全市创建工作专项资金投入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创业孵化基地、各种咨询服务机构等以市场为导向的中介服务组织建设还需要进一步推进。
三、举全市之力协调推进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
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经济社会系统工程,不能单靠一己之力,而应该不断强化政府推进创业、全社会促进创业的机制,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各方齐心协力、齐抓共管、齐头并进的工作局面。
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主要有“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健全创业培训体系、构建创业服务体系、健全工作考核体系”五项基本任务;且全员创业的活动指数、创业活动对就业的贡献率、创业活动对企业成长的贡献率、创业环境满意度和创业成功率等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五项基本标准。围绕创建创业型城市的总体策略需要围绕“全民创业、全面创新”,确保创建成效和创建成功,即:围绕构建“参与创业人人有责、创业贡献人人有份、创业环境人人满意”的全民创业格局;推动政策创新、机制创新、制度创新、服务创新,以创新推动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一)进一步健全创建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已经成立了由傅铁钢市长任组长,分管市长任副组长,劳动就业、财政、税务、工商等市直35个部门组成的通辽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通辽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成立了15位资深专家组成的创业服务专家咨询团。35个创建工作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能职责,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创业扶持政策的要求,制定出台了更加细化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或《操作办法》。各旗县市区也要尽快制定出台《创建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在创建工作中的职责,全力推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二)科学设定目标,确保创建有抓手。创建创业型城市的目标设定需要坚持总体规划与阶段计划相结合、可操作与可实现相结合,科学合理设定创建创业型城市指标体系,以创建推动创业。一是设立参与创业活动指标。即参与创业活动的人数占城乡劳动者的比例。参与创业活动,指通过自主创业、服务创业等方式参与创业。参与创业活动指标可以细分、量化为新增创业人数,带动就业人数,创业培训人数,创业成功率,孵化基地建设,公共、社会化创业服务机构建设,公共创业指导队伍建设(含创业培训师资建设)等具体目标。二是设立政策支持创业活动指标。即创业者对政策制定完善情况的满意度,创业者对创业扶持政策的知晓度,各项创业扶持政策的落实率。三是设立创业环境满意度指标。指创业者和社会各界对当地创业环境和创业工作的满意程度。包括创业者对行政机构办事效率满意率、经济发展环境满意率、创业培训工作满意率、创业服务机构服务满意率等具体指标。通过设立和落实创业环境满意度指标,将我市建成创业扶持政策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健全、创业培训扎实有效、创业成果运行稳定的国家级创业型城市。
(三)完善创业机制,确保创建有实效。围绕建立“创业培训+政策扶持+后续服务”三位一体创业促进就业工作机制,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一是加大政策扶持。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降低注册资本限额,允许分期到位,做到广开门路、不设门槛,只要市场能运作的坚决不介入,法律能允许的坚决不干涉,给予创业企业平等待遇。进一步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将小额担保贷款向各类创业者延伸覆盖,不断放宽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贷款条件。二是加强创业培训。明确各部门创业培训任务,发挥各自优势,整合各方资源,形成整体合力,发挥各部门、各院校和各基地在推动城乡创业培训中的综合作用。鼓励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复员退役军人等各类群体参加创业培训。切实加强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技能培训、创业项目、创业孵化等工作的衔接,丰富创业培训内容。完善培训质量监督、检查、考核制度,对培训效果进行定期考核评估,不断提高培训质量。三是强化创业服务。加强全市各级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创业信息服务网络,加强信息发布,通过建设创业项目征集发布网站,常年发布各类创业项目信息,供创业人员自主选择。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化创业服务机构开展中小企业创业服务,为创业者提供创业信息、咨询指导、创业申办、事务代理、技术支持、政策信息、法律援助等服务。完善创业项目资源库,做好创业项目的开发征集、调研论证、宣传推介和跟踪扶持,突出创业项目的本土化、投资少、见效快、风险小、易操作的特点,实行“一对一”跟踪服务,开发一个,成熟一个,成功一个。
(四)强化责任考核,确保创建有合力。一方面加强考核。将促进创业、建设创业型城市目标任务列入对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内容,把促进创业摆上各级政府的重要位置,形成上下联动、全面推动的工作格局。另一方面加强督查。由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牵头,采取深入基层调查了解、组织开展评议等方式,定期对已出台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分解落实的各部门职责进行督办检查,准确掌握政策落实和职责到位的真实情况,推动创业进程。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问题和政策落实难点的调研督导,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五)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民创业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社、电台、电视台等各种新闻媒体,采取灵活有效形式,大力宣传自主创业成功人士的典型事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要深入宣传我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城市的主要目标和重大意义,宣传扶持下岗职工、大学生和复员军人创业的优惠政策,宣传各行业、各部门在推动创业促就业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各类创业项目和用工需求信息等,使广大劳动者更清楚地了解就业再就业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的积极效应,从而形成全党重视创业、全社会关心创业、全民积极投身创业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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