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之一 社会保险参保管理经办指南_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9 02:41:27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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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之一 社会保险参保管理经办指南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

系列之一: 社会保险参保管理经办指南

一、新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如何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内,持下列证件和资料到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大厅11-15号窗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保手续: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职业证件复印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发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单位公章。

二、参保单位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手续?

参保单位应当自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有关部门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和资料到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大厅11-15号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1、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工商部门的变更登记通知书或有关部门批准宣布变更证明;

3、变更后的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原社会保险登记证;

5、单位公章;

6、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和批件。

三、参保单位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注销手续?

参保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以及其他情形(如成建制转移),持下列证件和资料到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厅二楼11-15号窗口办理注销手续:

1、工商管理部门注销或吊销通知书、法院裁定单位破产等情况的相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2、单位主管部门批准终止的有关文件复印件;

3、原社会保险登记证;

4、单位公章(若注销单位公章已被收回应提供工商局出具的《收缴公章证明》);

5、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和批件;

6、单位如有欠费,则需提供欠费所涉及月份的《江苏省社会保险费专用缴款书》。

四、如何办理参保人员增加手续?

参保单位增加参保人员时,可先到各镇(街道、开发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人社科或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大厅7-9号窗口办理用工备案登记,再到11-15号窗口或咨询台领取并填写《常州市武进区参加社会保险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每月1-25日到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大厅11-15号窗口办理,同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参保人员的《录用登记备案花名册》;

2、参保职工第二代身份证;

3、机关事业单位附工资介绍信、增人计划表等相关材料。

4、参保单位一次性增加人员超过5人以上,需携带U盘拷贝社保系统软件,在软件中录入相关信息后打印《常州市武进区参加社会保险人员花名册》两份,方可办理。

五、如何办理参保人员减少手续?

参保单位减少参保人员时,可先到各镇(街道、开发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人社科、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厅二楼11-15号窗口或咨询台领取并填写《常州市武进区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每月1-25日到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厅二楼11-15号窗口办理,并提供以下资料:

1、《武进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参保人员在职死亡,提供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死亡通知书》;

3、减少人员超过5人以上,需在《常州市武进区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上签署单位注册地址所在地的镇(街道、开发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人社科审核意见。

4、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附调动介绍信等相关资料。

六、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增加如何办理?

参保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行政村(社区)申请参保。各行政村(社区)将数据报盘和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所在各镇(街道、开发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人社科办理参保。

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减少如何办理?

因死亡、户口迁出本区、参加社保等其它原因减少,申请人提供

相关材料和《常州市武进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手册》,至村委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盖章后到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15号窗口办理减少手续。

相关材料:死亡需提供参保人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村委出具的继承人与参保人关系证明;户口迁出需提供户口迁出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社保需提供社保增加表复印件(或养老手册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如何办理? 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发生变更时,由个人提供公安部门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呈批表和户口簿到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厅二楼15号窗口办理。

参保人员除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以外的个人信息发生变更时,由本人提供证明材料至各镇(街道、开发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人社科办理变更。

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参保单位变更如何办理? 个人因结婚等原因户口转移到其它村委,参保单位发生变更时,由本人提供材料向转出地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人社科申请转移。转出地镇(街道、开发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人社科同意后,打印《常州市武进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区内转移通知单》,交由转入地镇(街道、开发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人社科办理单位变更手续。参保人员从转入地镇(街道、开发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人社科办理审批后开始在新单位缴纳保费。保险手册由转入地镇(街道、开发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人社科进行变

更记载。

十、被征地农民怎样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

被征地的村组,先到所在乡镇经管办办理报批手续,经由区政府办、国土局、农工办、财政局、人社局等部门组成的武进区被征地农民领导小组审核,对符合参保条件的村组出具《关于同意XX镇XX村XX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方案的批复》,凭批复和财政出具的资金结算表到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厅二楼14号窗口办理相关参保手续。

十一、个人身份信息错误如何变更?

由于以下原因需要变更个人身份信息的到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大厅11-15号窗口办理:

1、由于参保单位填报错误的,需提供参保时填写的《武进区参加社会保险人员花名册》原件、书面的情况说明、参保人员第二代身份证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2、由于户籍管理机关错误造成居民身份证号码重复、错误,参保人员提供户籍管理机关出具“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

3、由于社保经办机构录入错误,单位提供参保时填写的《武进区参加社会保险人员花名册》、参保人员第二代身份证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十二、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如何出具?

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因办理特定事务,需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参保地社保中心出具参保证明的,由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提出申请,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厅二楼11-15号窗口审核后出具证明:

1、福利企业退费、资质评审、工程招标等需要提供参保职工缴费信息的,参保单位需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证》、《单位介绍信》、U盘到社保中心拷贝相关信息自行打印后,交由社保中心审核,信息无误方可盖章;

2、区外办理被征地农民或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需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参保地社保中心开具缴费证明的,参保人员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打印《历年缴费基数明细表》;

3、个人办理出境需要社保证明,凭参保人员第二代身份证以及《养老保险手册》,登记最近三个月缴费基数;

4、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需提供城镇医疗保险停保证明的,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5、如参保单位需要社保中心出具单位全部职工参保证明的,由参保单位向社保中心稽核科提出申请,稽核科对参保单位进行实地稽核并提出稽核建议,社保中心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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