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为了规范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保证学士学位授予的质量,树立优良学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我校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
(二)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全学程课程考核学分成绩在70分及以上,其中第一语言非汉语的少数民族学生全学程课程考核学分成绩在65分及以上;
(三)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在中等及以上;
(四)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6分(相当于百分制60分)及以上,外语类专业专业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或八级考试成绩在50分及以上,第一语言非汉语的少数民族学生可不受此条限制。
第二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授予学士学位:
1.补考或重修课程门数累计达6门课程及以上的;
2.结业后换发毕业证书的。
第三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是学士学位授予的审定机构,学士学位授予程序是:
(一)各院(系)毕业与学位资格审查领导小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申请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情况进行初查,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名单报审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情况统计表》,报各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员会进行审查并形成决议后,报教务处进行审核。
(二)教务处对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审查情况进行审核、汇总,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三)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审核情况进行审议,通过学士学位获得者名单。
(四)学校或各学院举行学士学位授予仪式,向学士学位获得者颁发学位证书,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原《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校教发[2002]289号)同时废止。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5年下半年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安排2005年下半年全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四中......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6年上半年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安排一、学习内容1、关于科学发展观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关论述2、胡锦涛同志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的讲话3、《国家......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热能与动力工程(本科类)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 学制四年,毕业授予工学学士学位。本专业培养具备水利水电动力工程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受到现代......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0届)专科毕业设计(论文)在中职畜牧兽医专业教学中体现就业导向的实践探索专业:畜牧兽医专业学生姓名:张进财2010年摘 要以就业为导向是国家根据我国现状和职......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外语系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阶段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整改落实阶段是在学习调研、分析检查阶段工作的基础上,集中精力解决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