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
河北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通知
(2010 年)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经省政府批准,从 2010 年 7 月 1 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就有关问 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执行时间及标准。本次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从 2010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月标准各档次分别为 900 元、840 元、760 元、690 元,对应的小时标准分别为 9 元、8.4 元、7.6 元、6.9 元。各地区执行的具体标准见附表。本通知印发前已按原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7 月份工资的,可不再补发新标准 与原标准的差额部分。
二、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工 资报酬,包括按规定应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 金和住房公积金; 不包括支付给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工资报酬、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 4 小 时,累计每周工作不超过 24 小时的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除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构成项目外,还包括应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 本医疗保险费。
三、实施范围。新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实施范围为: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 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执 行。用人单位应支付给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含试用期、学徒期、见习期 以及以劳务派遣形式被派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用工场所不在同一(最低工资标准)地区的,应当执行注 册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但用工场所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注册地最低工资标 准时,应当执行用工场所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费用列支渠道。用人单位由于执行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而增加的工 资总额,按有关规定列支。其中,实行工效挂钩和工资总额包干的企业,在基数 外单列,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可相应增加协商总额。
五、最低工资制度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劳动保障制度。本次调整最低工资标 准是在经历了金融危机冲击,全省宏观经济不断向好,物价不断上涨和实现省委 省政府三年增加工资目标决战之年的背景下进行的。调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对于 确保低收入劳动者及其赡养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并使其生活水平随经济发展而 提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也是实现省委省政府关于通 过三年努力,使全省企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水平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目标的重要举 措。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最低工资制度对于维护劳动者最基本的 劳动报酬权益的重要意义,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宣传和贯彻落实最低工资制度的 工作力度,对违反最低工资制度的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
举报电话 0313——2019220
二○一○年七月八日
江苏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发布日期: 2011-01-0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1月4日发布新近调整的最低工......
关于调整北京市2006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京劳社资发〔2006〕93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各人民团体人事处,中央、部队在京有关单位及各类企业:为切实保障劳动者个人......
关于调整北京市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京人社劳发〔2014〕29号2014年02月08日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人民团体,中央、部队在京有关单位及各类企、事业等用人单位:为深......
刀豆文库小编为你整合推荐6篇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也许这些就是您需要的文章,但愿刀豆文库能带给您一些学习、工作上的帮助。......
上海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14) 作者:来源:更新日期:2014/04/05已浏览 13 次沪人社综发〔2014〕6号各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