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支农政策【新0612】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支农政策与农业增长”。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类
193、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主要包括哪些?
答: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主要包括土地治理项目(含示范平台试点项目)、产业化经营项目。土地治理项目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扶持)、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省级集中科技推广等项目、示范平台试点项目(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园、优势特色农业产业示范园(带)、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区、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示范园);产业化经营项目包括财政补助和贷款贴息两类。
194、土地治理各类项目扶持对象、申报条件、投入政策是什么?
答:(1)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含土地整理)
①扶持范围:耕地资源丰富,开发潜力较大。项目区符合当地农业综合开发总体规划,区域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有一定的产业发展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一定规模。地方政府和农民群众积极性高。
②申报主体:乡镇、村、新型经营主体(包括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国有农场、华侨农场)。
③申报条件:
A.乡镇、村申报单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集中连片治理,原则上不低于2000亩。鼓励和引导项目区收益主体筹资筹劳。符合立项条件的可直接向县级农发机构报送项目建议书。
B.新型经营主体申报单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要求其设立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际运行1年以上(其中龙头企业工商登记注册和实际运行2年以上),财务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必要的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能力。项目申请立项面积为200亩以上。龙头企业自筹资金不得低于中央财政资金总额;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国有农场、华侨农场自筹资金不得低于中央财政资金的20%。立项申请须提供项目区内合法有效的土地流转租赁合同、工商管理经营执照、落实自筹资金承诺意见、项目区面积、主要建设内容、投资计划等内容的项目建议书,经县级农发机构审核后逐级上报。
④投入标准:
A.乡镇、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亩均财政投入1600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000元。整理区亩均财政投入不超过3000元。
B.新型经营主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亩均财政投入按1100元至1300元标准执行。
(2)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①扶持范围:在一定的流域范围内对山下耕地、山上经济林地进行综合治理,重点扶持山上经济林地。
②申报主体:乡镇、村、新型经营主体(包括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国有农场、华侨农场)。
③申报条件:A.单个项目原则上不低于5000亩(注:新型经营主体申报不足5000亩的可纳入所在地乡镇统一规划申请立项);B.自筹资金:乡村集体鼓励和引导项目区收益主体筹资筹劳;龙头企业自筹资金不得低于中央财政资金总额;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国有农场、华侨农场自筹资金不得低于中央财政资金的20%。符合立项条件的可直接向县级农发机构报送项目建议书,审核后逐级上报。
④投入标准:亩均财政投入1120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700元。
(3)省级集中科技推广项目
①推广内容:A.经审定(认定)国家级、省级粮食、蔬菜、茶叶、中药材、瓜果等农业种植新品种;B.经设区市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审定的农业种植生产集成新技术成果;C.福建省农业厅发布的农业“五新”名录的新品种、新技术、新肥料、新农药。②实施主体:A.设区市级及以上农业科研院所、省属高等院校、省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等单位可以申报实施科技推广任务;B.依法设立的农民合作组织和家庭农场、县级农业科研院所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等单位可以申报实施科技推广任务,但必须以”A”所述的单位作为技术依托单位。
③申报要求:需报送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即新品种审定证明、设区市级及以上相关主管单位审定的新技术成果证明、示范用田块的租赁合同或权属证明、农民合作组织和家庭农场的工商注册证明、技术依托单位协议等)。县级农发机构审核后,逐级申报。④投入标准:单个任务申请财政资金原则上不超过60万元,由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安排,鼓励实施主体安排自筹资金。
(4)示范平台试点项目扶持类型、申报条件、投入政策是什么?
答:①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园。园区相对集中连片,规划国土面积10000亩以上,其中粮食和优势特色大宗经济作物种植面积5000亩以上,现有至少2家以上县级有权部门认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功能区类型按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完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项目政策的通知》(国农办[2014]256号)文件相关规定设置,除必须具备粮食生产核心或优势特色种植功能区外,可因地制宜地再规划设置2个以上(含)其它功能区。建设期限2—3年,每年度计划安排中央财政资金800—1200万元。
②优势特色农业产业示范园(带)。优势特色产业集中,规划种植面积相对集中连片5000亩以上,现有种植面积1000亩以上、至少有3家以上县级有权部门认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备扩大提升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空间和条件。鼓励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两类项目有机结合,鼓励省级集中科技示范推广任务。建设期限2—3年,每年度安排中央财政资金800万元以内,其中产业化经营项目投资占50%以上。
③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区。
A.实行整县推进的,以灌区或流域统一规划设计10万亩左右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3年实施。可根据条件和需要每年从中建设2000—5000亩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
B.非整县推进的县,申报1片2000—5000亩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发挥粮食高产核心功能和示范带动作用。
④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示范园。园区规划面积200亩以上,农产品初深加工企业、仓储物流企业比较集中,现有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家以上。建设期限2—3年,每年度安排中央财政资金800万元以内。
195、产业化经营各类项目扶持对象、申报条件、投入政策是什么?
答:(1)财政补助项目
①扶持范围:重点扶持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项目;粮油、果蔬、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农产品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优先扶持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利用农业废弃物生产商品有机肥、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两类项目有机结合的项目。
②项目申报要求:A.每个县扶持的优势特色产业类型原则上应符合《福建省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2016-2018年),即:新罗区(粮油、畜禽蜂)、永定区(水果、畜禽蜂)、上杭县(水果、畜禽蜂)、武平县(茶叶、畜禽蜂)、长汀县(笋竹、粮油)、连城县(粮油、中药材)、漳平市(茶叶、粮油);B.资源优势突出,区域特色明显;C.市场潜力较大,辐射带动能力强,显著带动农民增收,预期效益好;D.建设方案先 5 进科学,产品技术和工艺路线合理;E.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要求,有利于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项目产生的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环保要求,获得相关环保部门审批(登记)意见或证明材料;农业面源污染能得到有效治理;农业生产废弃物能得到有效利用;能够确保水资源安全和可持续利用。种养业生产过程减少农药、化肥、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符合相关农业生产规范要求;产品质量安全可靠,达到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F.投资估算合理,自筹资金来源有保障,筹资方案可行;G.土地流转用地或项目建设用地手续合法,有土地使用证明或土地租赁合同(应有出租人合法土地权属证明)或设施农用地审核意见等。
③项目单位申报条件:A.必须在工商部门依法注册,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B.设区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C.经营业绩良好,盈利且资产负债率低于70%,银行信用等级A级以上(含A级,未向银行贷款的除外),应提供由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D.资产优良,有较强的自筹资金能力。龙头企业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补助资金总额的2倍;农民专业合作社净资产不低于申请的财政补助资金总额。
④投入标准:龙头企业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0-200万元;专业合作社及其他新型经营主体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0-100万元;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及其他新型经营主体联合申报(持股)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0-300万元。以上各类项目省级财政按中央财政资金的60%配套投入。
⑤项目及资金管理:实行“先建后补”的管理方式(按国农办〔2015〕52号文第五条规定要求执行),即先自行建设,竣工后申请县级验收合格,再给予报账。财政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⑥具体申报要求以每年福建省农发办发布《申报指南》为准。(2)贷款贴息项目
①贷款贴息方式及范围:采取“先选项后结算”的贷款贴息方式。贴息范围为已签订银行贷款合同或贷款协议、意向报告的项目。
②项目申报要求:A.优先支持符合《福建省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2016-2018年)的产业(同上)。对于未列入规划,但市场发展前景好、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其他产业,也可列入扶持范围;B.贷款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用途符合国家金融政策和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范围;C.贷款期限、贴息期限及额度等符合规定要求;D.贷款项目对农业结构调整、优势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农民增收和就业带动作用明显;E.申报材料齐全完整、真实可靠。
③项目单位申报条件:A.必须在工商部门依法注册,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B.经营业绩良好,盈利且资产负债率低于70%,申请贴息资金结算时应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予结算补助;C.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县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或登记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
④投入标准:A.单个贷款贴息项目的贷款额度:单个项目中央财政贴息资金规模为20-2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贴息要求单笔贷款100万元以上,最高贴息贷款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要求单笔贷款100万元以上,且累计达到500万元以上,最高贴息贷款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对于同时申请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的项目,贴息的贷款额度上限合计为6000万元。B.固定资产贷款贴息期限一般为2年。C.贴息率不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⑤具体申报要求以每年福建省农发办发布《申报指南》为准。196、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如何实行报账管理? 答: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具体要求:(1)土地治理项目
①资金拨付至财政农发专户,由县级财政部门负责报账资金的日常核算和管理,农发机构负责报账基础工作;②项目采取直接报账方式,报账资金直接支付给项目施工单位、物资设备供应商等开具原始票据的单位;③报账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报账凭证,除提供报账申请单、税务发票外,还应根据项目不同阶段提供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承包合同、开工报告、阶段性工程结算单、监理报告、物资购销合同及签收单、工程竣工决算及审计报告等材料;④报账实行银行转账结算,禁止现金支出。(2)产业化经营项目
①项目投资应当在项目单位的合法有效账户中核算,含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应统一纳入该账户。由县级财政部门负责报账资金的日常核算和管理,农发机构负责审核建设支出中所列的支出细项,包括工程量、设备型号和数量等报账基础工作;②产业化经营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报账管理方式,项目单位根据批复的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先筹集资金组织实施,竣工自验并通过县级验收合格后,按批复的财政补助资金的90%以内给予报账,其余10%以上待设区市财政部门和农发机构复查复验通过后再给予报账;③报账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报账凭证(开具日期应当在县级财政部门和农发机构正式行文上报项目日之后),财政补助项目报账应提供报账申请表、自验报告、项目建设支出正式票据、支出明细表、银行转账原始凭证、施工合同或协议、购销合同或协议、中介机构出具的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贷款贴息项目报账应提供报账申请表、银行借款合同原件、借款到位凭证原件、利息结算单原件、利息支付凭证原件等;④除按现金管理制度规定可使用现金支出外,应实行银行转账结算,禁止现金支出。
注:以上政策是2016年申报标准,具体政策需以当年省农发办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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