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办事处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机关单位精神文明建设”。
XX办事处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
责任制度
办事处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按照“党工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要求,为发挥办事处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争创全省文明城市工作总体部署,把《贵州省文明城市(县城)、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规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我办具体实际,制定《东关办事处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责任制度》。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办事处文明委将据此对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日常督查,列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与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内容。
特此通知
XX办事处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0年12月1日
东关办事处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责任制度
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社会系统工程。东关办事处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作为办事处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的机构,担负着领导、组织、指导、协调全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任务。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加快发展、富民强市、实现东关办事处奋力崛起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实现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目标,争创全省文明城市获得成功,特制定《东关办事处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责任制度》。
办文明委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在抓好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基础上,与时俱进,不断探索新的形式、拓展新的内容、取得新的成效,切实完成市、区文明委所赋予的各项任务。
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
一、党政办:发挥党政办公室在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综合服务与窗口作用,继续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和“三优一做”活动,切实做到:
一是坚持建立学习型党组织。党委中心组坚持理论学习,有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党委中心组的理论学习,主要是要求党委中心组把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等重大战略思想作为主要学习内容)。二是推行党务制度,有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有为市民服务的热线电话等联系方式。三是党务行为规范。
1、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实行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2、实行决策责任制、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
3、实行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
4、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制定党委规范性文件(主要考察党委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制度是否完善,以及在行政复议中要求审查的、或者法院通过司法建议要求修改的不合理、不合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数量);
5、党委行为规范,党委各部门文明执行公务(党委行为规范,主要考察党委部门推进党政分开、党事分开的情况)。四是群众对勤政廉政的满意度调查不低于80%。五是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党委目标管理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效能建设考核、科学发展评价考核体系。切实体现市委对“三个文明建设”一起抓的思想。
二、办事处人大办:切实发挥人大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的监督作用,保证精神文明建设在规范合理的政务环境中进行。一是落实行政监督,使各部门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二是制定监督制度,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按规定办理相关的议案、提案,扎实推进我市争创全省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
三、纪委:努力创建“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在干部学习教育方面,不断加强机关与各基层党组织建立“学习型党组织”,确保党风廉政反腐败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不断加强推行政务公开,落实行政监督,确保纪检、监督部门及时处理有关违规行政的投诉。力争让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高于90%,不低于80%。群众对“窗口行业”风气的满意度高于85%,不低于80%。
四、办事处政法委(综治办、维稳办、防邪办):努力创建“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大力弘扬社会道德风尚,努力实现社会的稳定。一是弘扬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1、鼓励市民见义勇为,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利益;
2、宣传表彰见义勇为的先进个人与集体;
3、市民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赞同与支持率不小于90%;
4、无造成恶劣影响的见死不救事件。二是努力创建“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积极参于青少年治安环境整治。做到:
1、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机制,落实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聘任制度,法制教育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
2、依法及时处理各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对发生在校园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和治安案件,实行专案专人责任制;
3、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亭,有针对性开展治安巡逻,强化治安管理;
4、严厉打击暴力犯罪,近三年来各类暴力犯罪案件呈下降趋势,无伤害未成年人恶性刑事案件。三是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
1、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领导干部抓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的实绩纳入干部任期目标;
2、充分发挥综治工作优势,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
3、无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发生。四是邪教活动得到有效控制。
1、无邪教人员的“四类”案件和事件(无邪教人员的“四类”案件和事件是指无邪教人员进京或在当地规模性聚集滋事案件,无邪教人员大面积插播广播电视案件,无邪教人员大面积张贴喷涂书写悬挂反动标语重大案件,无邪教人员自杀自残等影响恶劣的极端事件);
2、每年开展全市(县)性的反邪教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将反邪教警示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单位;
3、将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体系。
五、教办:积极参与全市争创省级文明城市活动,把各级各类学校作为道德教育的重要阵地,按照中共中央下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和省、市、区《实施意见》的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工作,结合各类学校的不同特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认真推进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人;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实施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开展多种形式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看优秀影片、读优秀图书、唱优秀歌曲”活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抓好校园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创建良好的育人环境;以创建文明校园为目标,结合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抓好各级各类学校及全系统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实施“西部助学工程”。
在创建“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方面,抓好国民教育各项工作,人均教育经费支出大于500元,高中阶段入学率大于85%,初中阶段入学率大于95%。义务教育发展做到:
1、按照《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年度规划目标;
2、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有具体的扶持弱校的措施;
3、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的管理。学校管理做到:
1、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政府部门定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建立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2、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3、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师生关系、同学关系和谐;
4、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长效机制和相关制度,并得到落实;
5、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保证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
在创建“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方面,不断加强文化产品的供应与服务,文化生活做到市、县有专门面向未成年人的网站(页),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氛围。文化活动阵地建设。在“三结合”教育网络建设方面,学校教育做到:
1、实行校长负责的德育工作领导体制,落实德育课程,注重师德教育,无造成不良影响的失德现象发生,学生家长对师德满意度不低于90%;
2、积极利用节假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每学期中小学生参加公益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参与比例不低于80%;
3、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城区中小学校和乡村中心学校设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利用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
4、举办歌咏、书画、读书演讲、科技小发明等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师生精神面貌积极向上;
5、学生体育锻炼列入教学计划,每学年召开运动会,中小学生体质达到及格等级以上。家庭教育做到:
1、形成多元化的家长学校办学模式,家长学校制定教学计划,正常开展活动;
2、单亲家庭、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等特殊家庭未成年人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与服务。社会教育做到:
1、社区、农村乡镇成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协调组织,普遍建立共青团、少先队的工作机构;
2、中小学校和社区、办事处的文体设施、活动场地等,在节假日和放学后面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
3、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的教育管理措施到位,成效明显。
六、统计站:根据国家下达给各省区市有关年度统计标准统计。我市GDP增长率、人均GDP、单位GDP能耗、研发(RPD)经费支出GDP比重四个统计数字详实,符合全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健全,保障零就业家庭占家庭总数的比例低于年度控制目标。
七、民政局: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倡导移风易俗,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协调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活动;抓好本系统的文明行业和“窗口”服务单位建设。抓好乞讨及盲流人员的求助工作。积极参与“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建设,维护公民权益,在未成年人,老年人权益保障方面:
1、做好孤残儿童、弃婴救助工作及其合法权益保护工作,设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制定落实孤儿养育标准;
2、做好孤寡、高龄、空巢、失能老人的服务工作;
3、虐待、不赡养老人案件发生率
在社区居委会的民主建设与管理方面:
1、制定社区建设发展规划,促进基层民主发展;
2、依法执行社区居委会选举制度;
3、居民小区普遍成立物业管理机构和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居民代表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
在创建“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活动中,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措施,在市、区两级设立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在创建有利于青少年健身成长的社会环境活动中,确保校园周边环境200米以内无彩票投注点。加大文化产品供应量,提供良好的服务,所属各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对中小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费,对未成年人个人参观实行半票。
在创建“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活动中,加强监督,确保各类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设有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和老年人服务的福利院所等各类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设有无障碍设施)。
较为准确地掌握我办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在申报过程中能附有相关资料予以证明,同时不断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
八、司法所:努力创建“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在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援助方面,一是积极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不低于80%;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二是设有法律服务专线或其他法律服务热线;街道、社区居委会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有政府财政保障的法律援助机构。三是在城乡基层创建工作中,积极参与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做到法律进社区活动覆盖率达80%以上。
九、财政所:积极参与争创全省文明城市活动,按照省文明委测评体系的要求,设立精神文明建设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认真执行文化经济政策,形成精神文明建设的多元投入机制。同时,实行宽松的财政政策,加大对群众文化、群众体育以及科学普及和法律教育等的投入,鼓励宣传文化事业单位开展“以文补文”、“各业助文”活动;支持宣传文化事业的发展。
十、社会保障所:一是积极参与创建“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活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男女平等,做到:
1、相关部门建立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协调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未发生重大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
2、设立畅通的维权举报电话;
3、女性对就业机会公平的满意度不低于70%,对男女同工同酬的认可度、满意度不低于70%。
维护未成年人、老年人权益保障,劳动监察机构坚决查处企业使用童工现象。
维护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障,做到:
1、建立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
2、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3、有安全卫生的居住条件。
二是积极参与创建“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确保办事处辖区各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和谐。同时加强志愿服务组织和机制建设,制定鼓励市民参与志愿服务的政策措施,把志愿服务融入市民公约、学生手册、职业规范,作为人员招聘、评选表彰的优先条件。
三是积极参与创建“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活动,建立健全有力的社会保障,在医疗与公共卫生工作中,保障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不低于95%。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中,1、建立健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主要包括三项内容:(1)实现应保尽保,正常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费;(2)最低生活保障线高于全省同类城市平均水平;(3)最低生活保障线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社会保险参保计划完成率,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达给各省区市有关年度社会保险参保计划来统计;社会保险参保主要统计:养老保险参保率、失业保险参保率、医疗保险参保率、工伤保险参保率、生育保险参保率五项内容);
2、建立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保障零就业家庭占家庭总数的比例低于年度控制目标。
四是大力支持市文明委做好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典型表彰奖励工作;组织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活动。
十、土管所:积极参与我市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各项活动,在创建“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过程中,坚持科学发展观,落实土地资源可持续发展战略,耕地保护做到:耕地保有量不低于上级下达的规划指标;基本农田数量不低于上级下达的规划指标;新增建设用地不超过上级下达的计划指标。土地利用做到:国土资源管理规范,土地利用秩序良好;本年度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低于5%;本年度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为5%~10%。
十一、文化服务中心:实施精品战略、抓好文艺创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优秀的文艺作品;组织开展具有时代特色的大型群众性节庆文化活动,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健全和完善区、乡、村三级文化网络和农村文化体系,建设稳固的农村文化阵地;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文化市场的整顿、管理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活动,严厉打击制黄、贩黄、盗版、盗印等违法犯罪活动,查禁反动淫秽书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维护文化市场秩序;加强对“网吧”的日常管理,取缔黑“网吧”,打击违规违法行为;打击各种非法制品的传播和非法经营活动;对重点文化设施工程建设提出建议,并组织实施;管理和使用好现有的各项文化设施,充分发挥其作用;积极发展文化产业,增强文化事业发展活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好文化下乡、进社区和文化扶贫工作。切实做到如下指示,以确保达到或尽量达到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
1、市民对政府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满意度大于85%;
2、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设立较为完善;
3、群众参与文体活动的人数大于50%;
4、(1)建有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2)村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覆盖率100%。
5、每个社区建立综合性多功能的室内文化活动场所,坚持长期向社区居民开放,正常开展活动。
6、各文化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7、辖区网吧网络管理和经营:(1)辖区网吧严格执行上网实名登记制度,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等标志,无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现象;(2)深入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3)推广绿色上网软件,信息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达到100%,严厉打击用手机、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不良信息的行为。
8、在问卷调查中,我办辖区市民对网吧管理的满意度大于80%,不得少于65%。
9、(1)辖区文化市场上无宣扬淫秽色情、凶杀暴力、邪教、迷信、教唆犯罪及其他含有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出版物;(4)在辖区坚持开展“扫黄打非”,执法检查力度大,无产生重大社会影响或构成严重刑事责任的制售妨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文化、出版行为。
10、对校园周边环境管理做到:加强对学校周边文化商业网点的管理,无低俗色情出版物;校园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不得在可能干扰教学秩序的地方设立经营性娱乐场所。
11、加大文化产品供给和服务的力度,鼓励少儿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积极宣传推介优秀少儿精神文化产品,大力开展面向未成年人的“阅读推广”活动;每年定期组织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性文艺演出和科普文化活动。
在文化活动阵地上做到:未成年人活动场所80%的时间用于开展普及性活动,无以赢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所属各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对中小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费,对未成年人个人参观实行半票;依托社区、图书馆等处的上网设施,建立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性上网服务场所。
12、扎实开展文化进社区活动,文化进社区活动覆盖面达80%以上。
13、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医疗卫生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卫生服务水平;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和宣传卫生防病及保健知识,促进人民群众卫生习惯的养成和保健意识的增强;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卫生下乡、进社区工作,抓好乡村卫生一体化,巩固和发展初级卫生保健;加强卫生法制建设和卫生执法监督力度,依法行动,文明执法,保障全办市民的健康权益,加强本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
在积极参与争创全省文明城市工作中,切实做到:
1、市民对捐献骨髓、器官等行为的认同率不低于50%。
2、至少拥有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满意率不低于80%; 开展病媒生物防治,有效防控传染疾病,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健全、运转正常,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爆发疫情。
3、卫生进社区活动覆盖率达80%以上。
4、同时做好我市农村改水改厕各项工作。
十二、计生办:组织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树立科学、进步、文明的婚育观,扎实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保障人口与生活质量,实现计划生育政策符合率大于90%,不低于85%,广泛开展社区计生宣传,覆盖率达100%。
十三、安监站:积极参与我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切实做到:
1、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三项建设”是指加强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营造安全生产的制度环境;
2、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行动”是指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和宣传教育行动),落实安全生产各项任务;
3、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控制在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以内;
4、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以内。
十四、工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职工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规政策的制订和执法监督,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根据市、区安排,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模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以及救助特困劳模工作,让好人有好报;切实加强职工文化阵地建设,指导基层组织开展积极健康向上的、寓教于乐的职工文体活动;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宣传和弘扬“社会公道、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组织全办职工开展“建功立业”和“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十五、团委:带领团员青年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作用,动员和组织广大团员青年踊跃参与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社区和军民共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开展“青年文明号”、“青年志愿者”、“手拉手”等活动,服务社会,树立新风,促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开展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集体主义为原则的社会主义教育,加强民主法制教育和纪律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市区《实施意见》,搭建社会教育平台。在青少年中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提倡共产主义思想道德,发挥艰苦奋斗精神;切实推动青少年文化建设,建设青少年宫、青年活动中心、青年之家、青年文化站、青年图书室等文化阵地。大兴读书学习之风、文明礼仪之风、勤俭节约之风。
协调有关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设立负责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专职部门。
加强志愿者组织建设,形成有效的服务管理体制。建立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办事处人口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完善志愿服务考核评定措施。
在“三结合”教育网络建设方面,社会教育做到城市街道、农村乡镇成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协调组织,普遍建立共青团、少先队的工作机构。
十六、妇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各界妇女学习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广大妇女的自身素质;宣传和弘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引导妇女移风易俗,抵制买卖婚姻、婚丧事大操大办等不良风气;组织妇女志愿者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积极参与查禁和取缔卖淫嫖娼、吸毒、封建迷信等专项斗争;协助有关部门指导“妇女禁赌协会”、“红白理事会”等农村群众组织经常开展活动,组织妇女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巾帼文明岗”等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市区《实施意见》,搭建家庭教育平台。
在参与创建“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活动中,建立妇女维权机构并发挥作用,保障妇女基本权益。
在“三结合”教育网络建设方面,家庭教育做到: 50%的社区,30%的建制村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单亲家庭、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等特殊家庭未成年人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与服务。
在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中,积极开展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十大杰出母亲”、“好军嫂”等评选活动,对“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十大杰出母亲”、“好军嫂”等实行动态管理;家庭美德的知晓率不低于80%。
十七、新农办:紧紧围绕“三农”工作,认真落实精神文明建设为农业、为农民、为农村工作服务的方针,配合有关部门在农村广泛开展“清洁示范村、文明生态村、绿色小康村、移风易俗示范村、五新村”创建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落实农村“三改”规划,为我市农村创建做出应有的贡献。
十八、文明办:按照市、区两级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文明办的指导、协调、督查督办作用,把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基础上,切实做好如下工作:
(一)不断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经常开展集中性的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培养市民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
(二)注重抓好公民思想道德建设。
1、努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体现到党员干部教育以及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并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
2、广泛宣传和普及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利用重大活动、重要纪念日、节庆日开展集中性学习宣传活动;
3、建立形势政策报告会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形势政策教育、国情(包括中国革命史)教育、国防和国家安全教育;
4、形势政策与国情教育师资队伍落实,阵地有保障。
(三)在开展公民道德实施中:
1、倡导并自觉遵守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社会基本道德规范,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
2、提炼城市精神,并为广大市民熟知。
(四)在开展市民道德教育过程中:
1、制定、宣传市民文明守则等文明规范,加强公民意识教育;
2、至少建立一所市民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3、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教育形成制度,并得到落实。
(五)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设立专门的协调机构;
2、文明委每年专题研究部署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每年为未成年人办1-2件实事;
3、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组织未成年人开展“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道德实践活动。
(六)在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活动中:
1、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普及优秀传统文化,并形成制度;
2、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运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
3、组织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
(七)加强志愿者组织建设,形成有效的服务管理体制:
1、建立由文明办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志愿者服务领导机构和专门工作机构;
2、建立市民广泛参与的各类志愿者组织;
3、建立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注册志愿者人数占辖区人口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完善志愿服务考核评定措施;
4、制定鼓励市民参与志愿服务的政策措施,把志愿服务融入市民公约、学生手册、职业规范,作为人员招聘、评选表彰的优先条件。
(八)广泛开展志愿者活动,扩大志愿者活动的社会影响,做到:
1、志愿服务活动的认同与支持率不低于90%;
2、壮大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志愿服务在服务赛会、抢险救援、卫生防疫、心理疏导、安置帮教、社会服务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3、推介表彰志愿服务优秀典型成效良好,弘扬志愿精神,引导更多的人参与志愿服务。
(九)大力宣传道德模范,弘扬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切实做到:
1、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规范化、制度化;
2、制定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的办法,形成长效机制;
3、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形成学习、崇尚和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
4、社会各界对评选表彰结果的认同率不低于80%。
(十)广泛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在组织领导上,一是在市、区两级文明委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原则,制定出创建文明城市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把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指标纳入办事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年度考核;协道建立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做到各级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正常,能有效指导、协调创建工作;落实文明委成员单位责任制,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明确,形成合力,实现齐抓共管。二是在文明办机构和组织协调工作中,认真落实文明委交办的工作任务,积极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协调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有力;文明办有单列的行政编制,机构健全,职级明确,人员落实;办公经费、用房和车辆有保障;上报信息及时,采用篇目多。
(十一)在开展城乡基层创建工作中:一是大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围绕党委、政府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要节庆以及重大事件,组织开展各种主题的“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形成长效机制;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手机、互联网等多种媒体,运用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大兴文明礼仪之风;广泛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开展“低碳经济和低碳生活”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节约能源资源理念,纠正奢侈浪费现象,大兴勤俭节约之风。二是广泛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活动,县级以上文明社区覆盖率达30%;扎实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家庭创建、邻里互助、社区联谊活动,促进社区和谐。三是努力营造创建氛围,注重培育、宣传先进典型,坚持开展学习先进活动;主要新闻媒体设有精神文明创建专题或专栏;社区居委会的宣传栏定期刊登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四是开展以城带乡活动,形成城乡联动发展的局面。落实城市支援农村的政策和措施,各种形式的城乡共建活动蓬勃开展,形成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规划、有措施、有载体,积极组织开展“五创”活动(“四创”活动是指创建清洁示范村、文明生态村、绿色小康村和移风易俗示范村、和谐五新村)。五是在创建文明单位的过程中,坚持开展辖区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制定并实施创建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对文明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文明单位的评选过程公正、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六是力争让群众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支持率大于85%,不少于75%。
(十二)在创建管理工作中,不断完善创建管理制度,明确各类创建活动的工作标准、实施办法和长效管理措施;建立完善的评选、考核、奖励制度;创建文明城市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加大对文明创建工作的监督力度,按规定办理相关的议案、提案;市民反映创建问题的渠道畅通,并能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断完善对文明创建工作的投入机制,1、设立精神文明建设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
2、认真执行文化经济政策,形成精神文明建设的多元投入机制
东关办事处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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