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结汇汇款业务操作规程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外币兑换业务操作规程”。
中国银行个人外汇预结汇汇款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方便客户,提高我行境外业务竞争力,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部分银行试行办理个人外汇预结汇汇款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48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特制订本业务操作规程。
第二条 本操作规程所称“预结汇汇款”是指境外分行办理境外个人向境内居民个人汇入外汇时,如汇款人要求以人民币交付收款人,境外分行先按照总行制定的汇款日现汇买入价将所汇汇款折成人民币,告知汇款人所汇的人民币金额,再将外汇汇往指定的境内收款行,境内收款行根据境外分行的付款指令,通知解付行对收款人直接解付人民币的特定汇款方式。
第三条 境外分行必须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通知》的规定开办个人外汇预结汇汇款业务(以下简称“预结汇汇款”),并事先取得总行的授权。
第四条 总行指定上海分行为预结汇汇款的境内收款行,集中办理收款转汇业务。
第五条 试办初期只开办美元币种的预结汇汇款,其他货币须兑换成美元再办理预结汇汇款.第六条 预结汇汇款仅叙做电汇业务,不受理信汇和票汇申请.第七条 开办预结汇汇款的境外分行须在总行指定的境内收款行(上海分行)开立人民币铺底资金账户。铺底资金暂定为5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 预结汇汇款的收款人和汇款人不得做退汇要求,除此之外的原因办理退汇手续应按照第七章规定处理。
第九条 总行清算收付中心负责并转授权上海分行管理预结汇人民币铺地资金帐户;总行全球金融市场部负责预结汇牌价管理;总行个人金融部负责预结汇汇款管理制度的制定、协调和指导境内外分行开展预结汇汇款工作。
第二章 牌价制定和报送流程
第十条 预结汇汇款对客户报价应遵循统一报价原则,即境内外分行对客户报出的价格为统一价格。在结售汇牌价一日一价的情况下,总行全球金融市场部 1 每日北京时间8点前将当日牌价通过NOTES或电传等方式发送境外分行。
第十一条 当国内为节假日,境外分行对外营业时,境外分行沿用总行全球金融市场部下发的上一工作日的外汇牌价。境内收款行按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的挂牌美元汇买价结汇,汇率损失由汇出行自行承担。
第三章 账户核对流程
第十二条 上海分行根据总行对境外联行的账户管理办法设臵人民币铺底资金账户并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同时每日向各境外分行发送人民币铺底资金账户的对账单MT950。
第十三条 境外分行收到对账单后及时核对账务,发现差错及时查询,开户行收到境外分行的查询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必须给予回复。
第十四条 人民币铺底资金账户原则上不得透支,如发生透支,不得超过一天,境外分行须于透支日后的次工作日营业终了前主动补足铺底资金。上海分行应在透支行为发生两日内,将透支情况报当地人民银行备案,同时向总行清算收付中心、总行个人金融部报备。
第四章 境外分行业务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 按照当地监管部门有关反洗钱规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通知》的规定开办预结汇汇款。
第十六条 境外分行需在受理客户汇款业务的当天将外汇汇给境内收款行,即在北京时间15:00前将当日汇款指令发送收款行,收款行于当天办妥解付或转汇手续。
因时差原因造成的本行挂牌汇价与境内收款行结汇时间不同,产生的汇价损益由境外分行承担。
第十七条 预结汇汇款只能受理个人经常项下外汇汇款,不得办理资本项下的外汇汇款。
单笔金额暂限定在等值5万美元(含)以内。其中: 等值1万美元(含)以下的汇款,境外分行可直接办理;
等值1万至5万美元(含)的汇款,境外分行需审核汇款人的身份证明和资 2 金来源证明,留存汇款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资金来源证明复印件备查。
第十八条 预结汇汇款的汇款人为境外个人,包括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收款人为境内居民个人。
第十九条 境外分行按照总行制定的汇款日现汇买入价将所汇汇款折成人民币,告知汇款人所汇的人民币金额,再将外汇汇往指定的境内收款行。
境外个人可以自由选择预结汇汇款或一般外汇汇款方式,境外分行不得强制要求汇款人采取何种汇款方式。
第二十条 预结汇汇款的报文格式的规定
一、MT103报文中的收报行为上海中行,53、54场为53A、54A(或53、54场为空),且72场注明人民币金额,32场美元金额按汇款当日现汇买入价折算后须与72场人民币金额相匹配。
境外分行预结汇汇款的报文内容和要素如下: 收报行:上海分行
报文的32场:美元及金额 报文的53场:空 报文的54场:空
报文的57场:收款人开户行行名及省市名 报文的59场:收款人账号及户名或户名地址 报文的72场:/8C/CNY XXXX(预结汇人民币金额)
二、为保证上海分行准确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境外分行的报文中必须含有以下信息:汇款人姓名、收款人姓名、汇款外汇金额、汇款人民币金额、交易性质。
第二十一条 境外分行向上海分行支付预结汇汇款转汇手续费每笔10元人民币,由上海分行从相关境外分行人民币铺底资金账户中扣收。
第二十二条 境外分行提供给汇款人的信息除了汇款申请书所载有的内容外,还必须向汇款人提供汇款编号(电文20场内容),以方便汇款人、收款人查询。
第五章 境内收款行—上海分行业务操作规程
第二十三条 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通知》的要求承担境内收款行的职责。第二十四条 上海分行清算处分报工作
一、收到符合预结汇格式的报文做分报处理,转至上海中银大厦支行办理。
二、周一至周五北京时间15:00前收到的报文,在16:30前转至上海中银大厦支行(以下简称“中银支行”);在15:00至16:30间收到的报文,于16:30后转至中银支行。
第二十五条 中银支行处理预结汇汇款的具体操作
一、预结汇汇款手工开办阶段时期,暂定为中银支行在北京时间下午16:30(含)前收到的报文按当日美元汇买价结汇为人民币,入相关境外分行人民币铺底资金账户,16:30后收到的报文可在次工作日结汇为人民币,周末和节假日的报文按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处理。
一日一价方式挂牌的,牌价按处理日的美元现汇买入价;一日多价挂牌方式的,由总行再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另行规定。
二、按预结汇报文72场的人民币金额办理有关解付、转汇手续。
1、解付银行为上海分行的,按汇款指示办理解付:收款人账号姓名相符的,存入客户账户;需通知收款人的,最迟于次日发出通知并做好记录,款项暂宕8340科目,并尽快查询解付。――
2、解付银行为境内非上海分行的(以下简称“其他中行”),落地并在RTS系统内进行转汇,转汇报文“备注”栏应包括:原报美元金额和 “境外汇款预结汇”字样。
三、每日营业终了时,应将当日收到的美元预结汇头寸,通过相关外汇买卖账务处理,将收到的预结汇款按当日的现汇买入价折算成人民币转入铺底资金账户。
四、根据报文内容办理预结汇业务的大额可疑外汇交易报告和国际收支申报,包括本行解付和转汇业务。
第六章 各行查询查复的职责
第二十六条 境外分行的职责:
一、对于因报文内容错误无法转汇或报文金额不匹配(美元金额和人民币金额存在明显不符)的查询电,应于收报当天回复上海分行查询结果或取消原电文。
二、对于收款人信息不正确导致无法解付的查询,境外分行于收电后三个工 4 作日内给予回复。
三、对于其他查询信息,境外分行一般于收报后三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第二十七条 上海分行清算处的职责:
一、对于因报文内容错误无法转汇或报文金额不匹配(美元金额和人民币金额存在明显不符)或收款人信息不正确导致无法解付的电文,清算处应于二个工作日内向境外分行发出查询;
二、当收到境外分行查询解付日且解付行为上海分行的报文,应于收报后及时查询中银支行并在当日或次日内回复境外分行(若无法直接回复具体解付日则应以安慰电的形式回复境外分行)。
三、当收到境外查询解付日的报文且解付行为其他中行的报文,应于收报后三天内通过中银支行查询其他中行,同时以安慰电的形式告之境外分行。
四、具体催查时限参阅国外汇入汇款查询细则。第二十八条 中银支行的职责:
一、对于因报文内容错误无法转汇或报文金额不匹配(美元金额和人民币金额存在明显不符)或收款人信息不正确导致无法解付(包括其他中行因无法解付发出的查询)的电文,应于收电二个工作日内向清算处发出查询;
二、当收到清算处查询解付日且解付行为本行的查询,应于收报后三天内回复清算处具体解付时间和处理结果并负责向其他中行催查。
三、收款人为上海中行的客户在查询其未收到款项时,收款人必须凭预结汇汇款申请书或提供详细资料:汇款银行、汇款编号、汇款日期、美元金额和人民币金额、汇款人姓名、收款人姓名等信息办理查询,上海中行应先查询本行是否有收到款项,如需查询境外银行的,需按规定收取适当的查询费用,再向清算处发出查询书并由清算处向境外查询。
第二十九条 其他中行的职责:
一、当收到上海中行查询且解付行为其他中行的报文,应在收报后三天内回复上海分行转汇时间、编号和金额。
二、对于无法解付的报文可通过联行查询报文格式向中银支行进行查询,但必须注明转汇编号(TN/TP编号),并在备注中注明“预结汇”字样,以区别于其他业务。
三、收款人为其他中行的客户在查询其未收到款项时,收款人必须凭预结汇汇款申请书或提供详细资料:汇款银行、汇款编号、汇款日期、美元金额和人民币金额、汇款人姓名、收款人姓名等信息办理查询,若需通过上海中行统一向境外查询的,则应按规定收取适当的查询费用。
第七章 退汇业务的处理
第三十条 对于超过一个月并在多次查询无果的预结汇汇款,国内解付行应将款项通过联行系统退给中银支行,由中银支行退清算处并由清算处按原路退汇。
第三十一条 由于无法解付的汇款,清算处经查询境外分行后,境外分行同意退汇的,按原路退汇。
第三十二条 经查询确认无法找到收款人,解付行和上海分行各从退汇款中计收20元人民币的退汇费。如上海分行转汇有误,解付行将原报做退划处理,由上海分行收到退划报文后重新转划正确的解付行。解付行的退划和上海分行的重新转划不能计收费用。
第三十三条 中银支行以退汇日当日卖出价售汇,同时办理国际收支申报,将款项退清算处,清算处需在退汇报文中注明“该业务为预结汇汇款业务,请免手续费”字样后,再负责退总行清算收付中心。外汇买卖汇差风险由汇款人承担。
由汇款人自行承担外汇买卖汇差风险。
第八章 会计核算办法
第三十四条 境外分行铺底资金账户的相关分录
1、境外分行按购买日外汇牌价,购入人民币作为铺底资金,账务处理如下: 借: 存放上海分行(铺底资金影子账户)CNY50,000.00 贷:外汇买卖 CNY50,000.00 借:外汇买卖 USD 贷:总行往来账 USD2、总行账务处理:
借:9011/8022(海外分行往来账)USD 6 贷:9061 总分清算 USD3、上海分行清算处账务处理:
借:总行客户号(总分清算)-- 9061 USD 贷:部门号(临时存欠)-- 9991 USD 4.中银支行账务处理
借:部门号(临时存欠)-- 9991 USD 贷:部门号(即期结售汇)--9301 USD 借:部门号(即期结售汇)--9301 CNY 贷:客户号(海外联行存款)---8022 CNY 第三十五条 汇款时的相关分录
1、境外分行汇款时,借:客户账 USD 贷:总行往来账 USD2、总行收到MT103时,借:9011/8022(海外分行往来账)USD 贷:9061 总分清算 USD3、上海分行
(1)清算处收到HT103(或MT103)时,借:总行客户号(总分清算)-- 9061 USD 贷:部门号(临时存欠)-- 9991 USD(2)中银支行收到清算处头寸,做结售汇帐务处理 借:部门号(临时存欠)-- 9991 USD 贷:部门号(即期结售汇)--9301 USD 借:部门号(即期结售汇)--9301(牌价为当日的汇买价)CNY 贷:客户号(海外联行存款)--8022 CNY(3)中银支行解付时发生的账务处理 A收款行为其他中行,中银支行转汇至该行 借:客户号(海外联行存款)--8022 CNY 贷:总行客户号(总分清算)-- 9061 CNY 7 贷:对私电子汇划费 --5316 CNY B上海中银支行本行解付
借:客户号(海外联行存款)--8022 CNY 贷:客户号(活期储蓄存款)-- 8261 CNY 贷:对私电子汇划费--5316 CNY c上海中银行支行当日未能解付
借:客户号(海外联行存款)--8022 CNY 贷:部门号(汇入汇款)--8341 CNY d转销时: 如本地客户转销:
借:部门号(汇入汇款)--8341 CNY 贷:客户号(活期储蓄存款)-- 8261 CNY 贷:对私电子汇划费--5316 CNY 如异地客户转销:
借:部门号(汇入汇款)--8341 CNY 贷:总行客户号(总分清算)-- 9061 CNY 借:客户号(海外联行存款)--8022 CNY
贷:对私电子汇划费--5316 CNY 第三十六条 境外分行月末对账时,将上海分行对账单上的余额与本行影子账户的余额(扣除预结汇手续费后)之间的差额转入外汇买卖损益。
1、若为收益:
借:存放上海分行(铺底资金影子账户)CNY 贷:外汇买卖 CNY 借:外汇买卖 海外行当地货币
贷:外汇买卖损益 海外行当地货币
2、若为损失:
借:外汇买卖损益 海外行当地货币
贷:外汇买卖 海外行当地货币 借:外汇买卖 CNY 8 贷:存放上海分行(铺底资金影子账户)CNY 第三十七条 退汇
1、其他中行从退汇款中计收20元,按原路退汇给中银支行。借:部门号(汇入汇款)--8341
CNY 贷:对私电子汇划费--5316 CNY 贷:退汇行客户号(总分清算)-- 9061 CNY2、中银支行按当日卖出价手工缮制售汇传票,从退汇款中计收20元,由上海分行清算处按原路退汇。
借:部门号(汇入汇款)--8341
CNY 或借:上海分行客户号(总分清算)-- 9061 CNY 贷:对私电子汇划费--5316 CNY 贷:部门号(即期结售汇)--9301 CNY 借:部门号(即期结售汇)--9301 USD 贷:部门号(临时存欠)-- 9991 USD3、上海清算处收到中银退汇款后,将款项退总行 借:部门号(临时存欠)-- 9991 USD 贷:部门号(待处理贷报)-- 9051 USD 借:部门号(待处理贷报)-- 9051 USD 贷:上海分行客户号(总分清算)--9061 USD4、总行收到款项后的帐务处理
借:9061 总分清算 USD 贷:9011/8022(海外分行往来账)USD 借:退汇行--9061 USD 贷:上海分行--9061 USD5、海外分行的帐务处理
借:9011/8022(海外分行往来账)USD 贷:客户账号 USD 第三十八条 境外分行因支付转汇手续费或汇率损失出现铺底资金账户余额不足时,应及时补足账户余额。补充账户余额的会计转账方法同上述划转铺底资 9 金相同。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中国银行修改和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跨行汇款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目 录1.业务概述 ...................................4 2.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 .........................4 3.相关规定......
银行外汇汇款业务柜台操作规程为规范外汇汇款业务(包括境内外的外汇汇入、汇出业务)的柜台操作,根据国务院《外汇管理条例》、国家外汇管理局《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国际汇款业务 操作规程(试行) 2010年7月 提示:本文原版含图表word版全文下载地址附后(正式会员会看到下载地址)。这里只复制粘贴部分内容或目录(下面显示的字......
农银发„2005‟24号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外汇汇款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新疆兵团分行,各直属分行:为进一步规范我行外汇汇款业务操作,总行修订了《中......
申请日期:年月日Date个人结汇业务申请书APPLICATION FORM FOR CONVERSION INTO RENMINBI OG FOREIGN EXCHANGE BY PERSONAL CUSTOMER第一联审批部门留存联经办Tranacted by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