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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届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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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专利制度概论
第一节 专利基础知识
一、专利制度概要
(一)专利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二)专利体系及特点
1.同一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先后提出了一件实用新型和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并且两件申请均符合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以下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02年试卷一第17题)
A.两件申请均应被授予专利权
B.如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已被授权,则发明专利申请应被驳回
C.应授予发明专利申请专利权,驳回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D.如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已被授权,则发明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
参考答案:ABCD
考点:先申请原则
详解:《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三章6.2.1.1申请人相同:“在审查过程中,对于同一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提出两件专利申请,并且这两件申请符合授予专利权的其他条件的,应当就这两件申请分别通知申请人进行选择或者修改。申请人期满不答复的,相应的申请被视为撤回。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仍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3条第1款规定的,对于申请日不同的,应当驳回后一件专利申请,并对前一件申请授予专利权;对于申请日相同的,两件申请均予以驳回。”所以选项ABCD均错误,应该选择。
(三)专利制度的作用
二、中国专利制度
(一)中国专利制度的发展历史
2.我国现行《专利法实施细则》最近一次的修改是在何时?(2004年试卷一第70题)
A.1993年1月1日
B.2001年6月15 日
C.2001年7月1日
D.2002年12月28日
参考答案:D
考点:《专利法实施细则》
详解:我国现行《专利法实施细则》最近一次的修改是在2002年12月28日,所以正确答案为D。
3.以下关于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2年试卷一第45题)
A.现行专利法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B.现行专利法实施细则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c.中国首部专利法于1985年4月1日公布并开始施行 D.专利法实施细则自制定以来共进行了三次修改 参考答案:B 考点: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 详解:《专利法》第69条规定:“本法自1985年4月1日起施行。”所以选项A错误。《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22条规定:“本细则自2001 年7月1日起施行。’’所以选项B正确。首部专利法于1984年3月12日公布,所以选项C错误。现行《专利法实施细则》只在2002年12月28日修改过一次,所以选项D错误。
(二)中国专利制度的主要特点
4.以下关于中国专利制度特点的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02年试卷一第1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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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对于国内申请实行先发明制,对于国外申请实行先申请制 B.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实行实质审查制度
C.对于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国际(发明)专利申请不再进行实质审查
D.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发明专利,在其保护期届满后可以给予延长保护
参考答案:ABCD
考点:中国专利制度
详解:中国专利实行先申请制,所以选项A错误,应该选择。《专利法》第40条规定:“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实行实质审查制度,所以选项B错误,应该选择。《审查指南》第三部分第二章规定了进入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的实质审查,所以选项C错误,应该选择。选项D缺乏法律依据,错误,应该选择。
(三)中国专利制度行政与司法机构
5.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所称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是由以下哪些级别的人民政府设立的?(2004年试卷一第50题)
A.省
B.自治区
C.直辖市
D.县级市
参考答案:ABC
考点: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详解:《专利法实施细则》第78条规定:“专利法和本细则所称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专利管理工作量大又有实际处理能力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所以正确答案为ABC。
6.依据专利法,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具有下列哪些职能?(2002年试卷一第52题)
A.认定侵权行为
B.做出侵权赔偿裁决
C.处理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
D.调解职务发明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酬纠纷
参考答案:A D
考点: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及其主要职能 详解:《专利法》第57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所以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专利法实施细则》第79条规定:“除专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外,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请求,还可以对下列专利纠纷进行调解:(一)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二)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三)职务发明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纠纷;(四)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只有调解的权力,没有处理的权力,所以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
7。下列哪些机关依法具有处理侵犯专利权纠纷的职能?(2002年试卷一第77题)
A.国家知识产权局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C.县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D.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参考答案:B
考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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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专利法》第57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法实施细则》第78条规定:“专利法和本细则所称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专利管理工作量大又有实际处理能力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所以正确答案为B。
8.以下关于保密专利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2年试卷一第84题)
A.申请专利的发明涉及国防方面国家秘密需要保密的,由国防专利机构受理
B.如果申请人既希望获得专利权,又不希望其技术被公开,则可以申请保密专利
c.保密专利的授权公告中仅公布专利的分类号、专利号、专利申请日和发明名称
D.保密专利的专利证书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
参考答案:A D
考点:保密专利申请
详解:《专利法实施细则》第8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涉及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需要保密的,由国防专利机构受理;„„”所以选项A正确。《专利法》第4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是否作为保密专利申请不取决于中请人是否希望申请保密专利,而是看发明专利申请是否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所以选项B错误。《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五章3.3保密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保密专利申请的授权公告仅公布专利号、专利申请日和授权公告日。”所以选项 c错误。《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五章3.3保密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1)涉及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需要保密的发明专利申请,由国防专利局进行审查,由专利局根据国防专利局的审查意见作出决定,并委托国防专利局颁发国防专利证书,同时在专利公报上公告国防专利的申请日、授权日和专利号。„„”保密专利的专利证书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国防专利局颁发,所以选项D正确。
9.专利局设置在全国各地的专利代办处可以受理下列哪些申请?(2004年试卷三第35题)
A.中国申请人首次提出的国家申请
B.中国申请人提出的分案申请
C.外国申请人提出的国家申请
D.要求国内优先权的国家申请
参考答案:A
考点:全国各地的专利代办处
详解:《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三章1.受理地点:“专利局受理处负责受理专利申请及其他有关文件。专利局设立的专利代办处仅负责受理专利申请,但不受理其中的涉外申请、分案申请、要求国内优先权的申请,也不受理申请日之后提交的其他文件。„„”所以选项A正确。
第二节 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归属
一、相关概念
(一)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概念
10.下列有关发明人和设计人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6年试卷一第5题)
A.发明人和设计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B.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c.在完成发明创造的过程中,只负责管理和维护实验设备的人员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D.发明人和设计人就其完成的任何发明创造均有权申请专利
参考答案:B C
考点:发明人、设计人概念
详解:专利法所称的发明人或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两个或以上的人共同合作创造出一项发明创造,他们被称为共同发明人。发明人或设计人只能是自然人而不能是法人,选项A错误。发明人或设计人有在专利申请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的权利。这种署名权是给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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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人的精神奖励,而且在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时,发明人所享有的署名权并不同时被转让,发明人仍享有这种署名权和获得精神奖励等荣誉权,选项B正确。没有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设计人,选项C正确。《专利法》第6条规定:“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选项D错误。
11.以下关于发明人和设计人的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04年试卷一第65题)
A.发明人和设计人只能是自然人
B.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有权在专利申请和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C.在完成发明创造的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领导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D.发明人和设计人有权就其发明创造申请专利
参考答案:D
考点:发明人、设计人
详解:《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2条规定:“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发明人和设计人只能是自然人,只负责组织工作的领导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选项Ac正确,不选。《专利法》第17条规定:“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所以选项B正确,不选。《专利法》第6条第1款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所以选项D错误,应该选择。
12.依据专利法,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2002年试卷一第12题)
A.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再享有从事发明创造活动的权利
B.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再享有提出专利申请的权利
C.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再享有提出专利侵权诉讼的权利
D.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再享有获得专利侵权赔偿的权利
参考答案:ABcD 考点:发明人、申请人的概念
详解:《刑法》第54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从事发明创造活动、提出专利申请、提出专利侵权诉讼、获得专利侵权赔偿等权利均不是政治权利,所以选项A B C D错误,应该选择。
(二)申请人的概念
13.以下哪些人可以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2004年试卷一第11题)
A.在我国境内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美国人
B.在英国境内设有营业所的泰国人
C.营业所设在日本的企业
D.定居德国的缅甸人
参考答案:ABCD
考点:申请专利的主体
详解:《专利法》第18条规定:“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根据本法办理。”《巴黎公约》是国际上最主要的工业产权国际公约,到2000年1月1日为止,巴黎公约共有157个成员国。我国1985年3月19日加入后,公约所有成员国的国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此外,非公约成员国的国民,如果在某一公约成员国内有住所或者真实有效的工商业营业所,也有权在我国申请专利。美国、英国、日本、德国都是巴黎公约成员国,所以正确答案为A B 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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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以下关于涉外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2年试卷一第14题)
A.外国人在中国申请专利的,应当委托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B.在中国有经常居所的外国自然人在中国申请专利的,可以委托普通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C.在中国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在中国申请专利的,应当委托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D.外国企业与中国单位在国内共同申请专利的,可以委托普通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参考答案:B D
考点:涉外申请人
详解:《专利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在中国申请专利时才应当委托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所以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专利法》第19条第2款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在国内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在中国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属于中国单位,所以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也可以不委托,选项C错误。《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6.1.1委托:“„„外国申请人申请专利或者作为第一署名申请人与中国内地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专利的,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符合专利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外国企业与中国单位在国内共同申请专利,只有在作为第一署名申请人时,才应当委托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所以选项D正确。
15.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4年试卷一第64题)
A.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需要保密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B.发明专利申请涉及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需要保密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予受理
C.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完成的发明创造都应当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
D.国有企业向外国申请专利必须得到主管部门的批准
参考答案:A 考点:申请人的概念 详解:《专利法》第4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所以选项A正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8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涉及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需要保密的,由国防专利机构受理;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的涉及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需要保密的发明专利申请,应当移交国防专利机构审查,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国防专利机构的审查意见作出决定。„„”所以选项B错误。《专利法》第20条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将其在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委托其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并遵守本法第四条的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申请人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遵守前款规定。。。所以选项C错误。原《专利法》第10条第2款规定,全民所有制单位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该规定因为不符合市场经济的需要,《专利法》第二次修改时删除了该规定,所以选项D错误。
16.下列哪些单位属于专利法中所说的“中国单位”?(2002年试卷一第2题)
A.国有企事业单位
B.集体所有制企业
C.在中国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D.外国企业在中国设立的办事处
参考答案:ABC
考点:专利申请主体
详解:专利法中所说的“中国单位”是指按照中国法律成立从而具有中国国籍的单位,不仅包括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股份所有制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以及其他混合所有制单位,而且还包括依照中国法律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以及外商独资企业。所以选项A B C正确。
(三)专利权人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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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利的归属
(一)职务发明创造
17.在以下哪些情况下发明人可以与本单位约定申请专利的权利归发明人所有?(2002年试卷一第85题)
A.发明创造是在执行本单位任务过程中完成的B.发明创造是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C.发明创造的完成仅仅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
D.在任何情况下
参考答案:C
考点:约定申请专利的权利
详解:《专利法》第6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才能约定申请专利的权利归发明人所有,选项C正确。
(二)非职务发明创造
(三)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
18.甲、乙合作完成一项发明创造,并且约定申请专利的权利共有。以下哪些判断是错误的?(2002年试卷一第43题)A. 如果甲不同意申请专利,乙可以自行申请
B.如果甲放弃其专利申请权,乙可以单独申请,但取得专利后,甲有免费实施该专利权的权利 C.如果甲欲转让其共有专利申请权,应当征得乙的同意
D.如果甲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参考答案:A 考点:合作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归属 详解:《合同法》第340条规定:“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所以选项A错误,应该选择,选项B D正确,不选。《办理涉及共有权利的手续规定》:“为维护全体共有人的利益,依据专利法第八条的规定,凡办理涉及共有权利的手续(如:提出专利申请、委托专利代理、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撤回专利申请和放弃专利权等)时,均应当由全体共有人在文件上签字和盖章,并由全体共有人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专利局将视情况分别作出视为未提出该手续或者通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之内补正的处理。”所以选项c正确,不选。
19.甲大学与乙研究院分别选派技术人员合作开发一项技术,研究场所设在乙研究院,双方未就成果取得后申请专利的权利做出任何约定。以下关于取得成果后专利申请权的哪些判断是正确的?(2002年试卷一第54题)A.甲、乙双方均享有专利申请权
B.只有甲大学享有专利申请权 c.只有乙研究院享有专利申请权
D.双方应当重新就专利申请权归属做出约定
参考答案:A 考点:合作专利申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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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专利法》第6条第1款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专利法》第8条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甲大学与乙研究院的技术人员合作开发该项技术,所以专利申请权归甲乙共同拥有,所以正确答案为A。(四)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
20.以下有关申请专利的权利归属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4年试卷一第12题)A.由多人共同作出的一项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归该多人共有,他们不得约定申请专利的权利只属于其中某一个人
B.某设计院受一家企业的委托设计出一项新的技术方案,企业支付了高额设计费,就该方案申请专利的权利应属于委托方
c.张某研制出一种新产品,他不愿意申请专利,而将该技术转让给了一家企业。该企业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时应出具双方签署的权利转让合同,否则无权申请
D.钱某临时借调到某研究所工作,在执行该所交付的任务时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参考答案:D 考点:权利的归属
详解:《专利法》第8条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由多人共同作出的一项发明创造可以通过协议约定申请专利的权利只属于其中某一个人,所以选项A错误。尽管企业支付了高额设计费,如果没有约定,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受委托方,选项B错误。《合同法》第340条规定:“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所以选项c错误。《专利法》第6条第1款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1条规定:“„„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所以选项D正确。
21、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4年试卷一第77题)A.发明人、设计人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权利可以转让 B.申请专利的权利可以转让 C.专利申请权可以转让 D.专利权可以转让 参考答案:BCD 考点:申请权、专利权转让
详解:发明人、设计人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权利是基于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特定身份形成,不可转让或继承,所以选项A错误。《专利法》第6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本条规定中提到的“申请专利的权利”是指在发明创造作出以后,对该发明创造享有的提出专利申请的权利,这种权利也可以转让,只是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程序没有任何关系,所以选项B正确。《专利法》第lO条第1款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所以选项C 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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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甲研究所接受乙公司的委托开发一项新技术。在开发过程中,由于开发需要,乙公司派技术人员参与了甲研究所的开发工作。该技术人员与甲研究所的科研人员一道对所开发技术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如果甲乙签订的委托合同中没有就申请专利事宜作出约定,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6年试卷一第28题)A.申请专利的权利应当属于甲研究所 B.申请专利的权利应当属于乙公司
C.申请专利的权利应当属于甲研究所和乙公司共有
D.申请专利的权利应当属于甲研究所和乙公司所派技术人员共有 参考答案:C 考点:申请专利的权利 详解:《专利法》第6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2条规定:“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本题乙公司的技术人员与甲研究所的科研人员一道对所开发技术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所以正确答案为C。
23.钱某是某公司的职员。关于钱某所作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6年试卷一第10题)A.钱某在执行该公司的任务过程中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公司
B.钱某主要利用该公司的设备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如果钱某与该公司没有签订相关合同,则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公司
C.钱某利用该公司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所作的与该公司的任务无关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钱某
D.钱某在离开该公司一年内所作的与其在该公司承担本职工作相关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钱某
参考答案:ABC 考点:职务发明
详解:职务发明是指发明人或设计人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具体包括下列四种情况:①在本职工作中所作出的发明创造;②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专门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③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一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④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这里所说的物质条件包括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及不对外公开的内部资料。凡符合上述四种情况之一的,应属于职务发明创造,否则为非职务发明创造。因此答案ABC正确,答案D错误。
24.甲、乙、丙共同开发了一种新的印染技术,甲负责提供资金,乙负责提供设备,丙负责具体研究开发工作。如果三人未就开发成果申请专利的事宜作出约定,则该项新的印染技术申请专利的权利应当属于谁?(2006年试卷一第11题)A.甲
B.乙
C.丙
D.甲、乙、丙共同享有 参考答案:C 考点:申请专利的权利 详解:《专利法》第6条规定:“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本题中,因为此种新的印染技术是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2条规定:“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丙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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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丙,选项C正确。
25.吴某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被授予了发明专利权,其所在的国有企业给予吴某的下列奖励或报酬哪些是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2006年试卷一第9题)A.在专利授权公告半年后发给吴某2000元奖金
B.在专利权有效期内,实施专利后,每年从实施该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3%作为报酬支付给吴某 C.在专利权有效期内,实施专利后,每年从实施该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0.2%o作为报酬支付给吴某
D.该国有企业许可其他单位实施该项专利后,从许可实施该项专利收取的使用费纳税后提取10%作为报酬支付给吴某 参考答案:B D 考点:职务发明的奖励 详解:《专利法实施细则》第74条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20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500元。”答案A发放奖金的时间超过3个月,因此错误。《专利法实施细则》第75条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实施发明创造专利后,每年应当从实施该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2%或者从实施该项外观设计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0.2%,作为报酬支付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者参照上述比例,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次性报酬。可知,发明专利至少要提取2%税后利润,因此答案B正确,C错误。《专利法实施细则》第76条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许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从许可实施该项专利收取的使用费纳税后提取不 低于10%作为报酬支付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可知答案D正确。
26.下列哪些人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2006年试卷一第8题)A.在我国境内只设有代表处的美国公司 B.在英国境内有经常居所的老挝人 C.营业所设在法国的企业
D.在我国境内有经常居所的无国籍人 参考答案:ABCD 考点:专利申请 详解:《专利法》第18条规定:“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根据本法办理。”《巴黎公约》是迄今为止国际上最重要的工业产权国际公约,规定了国民待遇原则,中国于1985年3月19日加入。该公约所有成员国的国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权在我国申请专利。非公约成员国的国民,如果在某一公约成员国内有住所或者真实有效的工商业营业所,也有权在我国申请专利。因此选项A B C正确。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申请专利,选项D正确。
27.关于委托开发及由此完成的发明创造,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4年试卷一第68题)A.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
B.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实施该专利,但需要支付适当的费用 C.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D.委托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ACD 考点:委托开发 详解:《合同法》第339条规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所以选项A C正确,选项B错误。《合同法》第333条 9
历届考题
规定:“委托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所以选项D正确。
28.甲公司委托乙大学开发一项技术,双方在合同中未就成果申请专利的权利作出约定。以下哪些判断是正确的?(2002年试卷一第38题)A.申请专利的权利应归甲公司 B.申请专利的权利应归乙大学
C.申请专利的权利应归甲公司和乙大学共有
D.双方需就专利申请权归属重新签订合同,作出约定
参考答案:B 考点:委托完成的专利的权利归属 详解:《专利法》第8条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所以正确答案为B。29.专利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6年试卷一第7题)
A.专利代理人在从事专利代理业务期间不得申请专利
B.专利代理人在脱离专利代理业务后一年内不得申请专利
C.专利代理人在脱离专利代理业务后二年内不得申请专利
D.专利代理人在脱离专利代理业务后三年内不得申请专利
参考答案:A B
考点:专利代理人
详解:《专利代理条例》第20条规定:“专利代理人在从事专利代理业务期间和脱离专利代理业务后1年内,不得申请专利。”答案A B正确。
30.章某是某代理公司的一名专利代理人,他的以下哪些行为不符合《专利代理条例》的有关规定?(2006年试卷一第12题)
A.章某私下接受好友徐某的委托,代理其申请专利,并收取了代理费
B.章某在从事专利代理业务期间,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了一项外观设计专利
C.章某将其在从事专利代理业务中了解到的未公开的发明创造内容告诉了好友徐某
D.章某在该代理公司从事专利代理业务期间,报名参加国家知识产权局招聘公务员的考试
参考答案:ABC
考点:专利代理人条例
详解:《专利代理条例》第25条规定:“专利代理人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的,由其所在的专利代理机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以由其所在的专利代理机构解除聘任关系,并收回其《专利代理人工作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或者由中国专利局给予吊销《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处罚:(一)不履行职责或者不称职以致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二)泄露或者剽窃委托人的发明创造内容的;(三)超越代理权限,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四)私自接受委托,承办专利代理业务的,收取费用的。前款行为,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专利代理机构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后,可以按一定比例向该专利代理人追偿。”答案A c不符合本条规定,应选。《专利代理条例》第20条规定:“专利代理人在从事专利代理业务期间和脱离专利代理业务后一年内,不得申请专利。”选项B不符合本条规定,应选。答案D不违反《专利代理条例》,不选。
31.专利代理人在从事专利代理工作中应当遵守以下哪些规定?(2002年试卷一第68题)
A.专利代理人调离专利代理机构前,必须妥善处理尚未办结的专利代理案件
B.专利代理人在从事专利代理业务期间,不得申请专利
c.专利代理人对其在代理业务活动中了解的发明创造的内容,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密的责任
D.专利代理人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专利代理机构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历届考题
参考答案:ABCD
考点:专利代理执业纪律合职业道德
详解:《专利代理条例》第18条第2款规定:“专利代理人调离专利代理机构前,必须妥善处理尚未办结的专利代理案件。”所以选项A正确。《专利代理条例》第20条规定:“专利代理人在从事专利代理业务期间和脱离专利代理业务后一年内,不得申请专利。”所以选项B正确。《专利代理条例》第23条规定:“专利代理人对其在代理业务活动中了解的发明创造的内容,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所以选项C正确。《专利代理条例》第18条第1款规定:“专利代理人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专利代理机构从事专利代理业务。”所以选项D正确。
三、代理机构
(一)专利代理机构的概念和组织形式
32.以下有关专利代理机构的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04年试卷一第7题)
A.目前我国专利代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主要为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或者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
B.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5名以上合伙人共同出资发起
C.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5名以上股东共同出资发起
D.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在该律师事务所执业的专职律师中应当有5名以上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参考答案:B D
考点:专利代理机构的设立及组织形式
详解:《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专利代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为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或者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3名以上合伙人共同出资发起,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5名以上股东共同出资发起。„„”《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4条规定:“„„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在该律师事务所执业的专职律师中应当有3名以上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所以正确答案为BD。
(二)专利代理机构的设立
33.以下哪些人不得作为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股东?(2004年试卷一第19题)
A.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时的年龄为62岁
B.作为另一代理机构的合伙人已有4年的c.由于过失伤害他人曾受到过刑事处罚的D.受到《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五条规定的通报批评惩戒刚满1年的参考答案:D
考点:专利代理机构合伙人或股东的条件
详解:《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二)具有2年以上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经历;(三)能够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四)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时的年龄不超过65周岁;(五)品行良好。”《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股东:(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在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尚未正式办理辞职、解聘或离休、退体手续的;(三)作为另一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不满2年的;(四)受到《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五条规定的通报批评或者收回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惩戒不满3年的;(五)受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除外)。”所以正确答案为D。
34.以下有关专利代理机构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2006年试卷一第13题)
A.申请设立办事机构的专利代理机构应当具有5名以上专利代理人
B.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3名以上合伙人共同出资发起
C.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5名以上股东共同出资发起
D.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能够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参考答案:BCD
考点:专利代理机构的设立条件
历届考题
详解:《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申请设立办事机构的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设立时间满2年以上;(二)具有10名以上专利代理人;(三)通过上一年度年检。”选项A未达到10名以上专利代理人的条件,错误,不选。《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规定:“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3名以上合伙人共同出资发起,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5名以上股东共同出资发起。”选项B C正确。《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二)具有2年以上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经历;(三)能够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四)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时的年龄不超过65周岁;(五)品行良好。”由该条可知,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必须能够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选项D正确。
l
35.专利代理机构接受某项委托后,不得再接受下列哪些委托?(2002年试卷一第69题)
I
A.该委托人的其他委托
B.其他委托人就相同技术内容申请专利的委托
c.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就相关专利事务的委托
D.其他人就该专利代理机构曾代理申请事务的专利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的委托
参考答案:C D
考点:专利代理机构业务承接
详解:《专利代理条例》第10条规定:“专利代理机构接受委托后,不得就同一内容的专利事务接受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委托人的委托。”所以选项CD正确。
36.下列哪些事项发生变更,应向专利局办理变更登记,且经批准后变更方可生效?(2004年试卷一第15题)
A.专利代理机构名称
B.专利代理机构地址
c.专利代理机构的负责人
D.专利代理机构的专利代理人
参考答案:A B
考点:专利代理机构变更登记
详解:《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专利代理机构变更名称、地址、章程、合伙人或者股东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同时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变更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后生效。”所以正确答案为A B。
(三)专利代理机构办事机构的设立条件和审批程序
四、专利代理人和专利代理机构的年检
五、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六、专利代理惩戒
(一)对专利代理人的惩戒
37.假设专利代理人张某在代理过程中将委托人的发明创造泄露给自己的朋友,并给委托人造成了经济损失。针对上述情况,判断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4年试卷一第2题)
A.对于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由张某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B.对于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张某所在的专利代理机构与张某负有连带责任
C.对于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张某所在的专利代理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D.张某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给予吊销《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处罚
参考答案:C D
考点:对专利代理人的惩戒
详解:《专利代理条例》第23条规定:“专利代理人对其在代理业务活动中了解的发明创造的内容,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专利代理条例》第25条规定:“专利代理人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的,由其所在的专利代理机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以由其所在的专利代理机构解除聘任关系,并收回其《专利代理人工作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或者由中国专利局给予吊销《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处罚:„„(二)泄露或者剽窃委托人的发明创造内容的;„„前款行为,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专利代理机构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后,可以 12
历届考题
按一定比例向该专利代理人追偿。”对于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张某所在的专利代理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专利代理机构赔偿以后,可以向张某追偿。所以正确答案为C D。
38.对于专利代理人未履行职责造成委托人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下述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2年试卷一第67题)
A.由该专利代理人个人承担民事责任,其所在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B.由其所在专利代理机构承担民事责任该专利代理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c.由其所在专利代理机构和该专利代理人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D.由专利代理机构承担民事责任,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专利代理机构在承担经济赔偿后,可以按一定比例向专利代理人追偿
参考答案:D
考点:对专利代理人的惩戒
详解:《专利代理条例》第25条规定:“专利代理人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的,由其所在的专利代理机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以由其所在的专利代理机构解除聘任关系,并收回其《专利代理人工作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或者由中国专利局给予吊销《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处罚:(一)不履行职责或者不称职以致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前款行为,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专利代理机构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后,可以按一定比例向该专利代理人追偿。”所以正确答案为D。
39.按照《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对违规专利代理人的惩戒包括下列哪些处分形式?(2004年试卷一第36题)A.警告
B.通报批评
C.停止办理专利代理业务3~6个月
D.吊销专利代理人资格
参考答案:ABD
考点:对专利代理人的惩戒
详解:《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5条规定:“对专利代理人的惩戒分为:(一)警告;(二)通报批评;(三)收回专利代理人执业证书;(四)吊销专利代理人资格。”所以正确答案为A B D。
(二)对专利代理机构的惩戒
第二章 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第一节专利保护的对象和主题一、三种专利的保护对象
(一)发明专利
1.下述哪些规定只适用于我国专利法中所称的发明?(2004年试卷一第40题)
A.关于强制许可的规定
B.关于专利法第14条推广应用的规定
c.关于临时保护的规定
D.关于实质审查的规定
参考答案:BCD
考点:发明专利
详解:《专利法》第48条规定:“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强制许可不仅限于发明,还包括实用新型,所以选项A错误。《专利法》第14条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 13
历届考题
定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中国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推广应用的,参照前款规定办理。’’所以选项B正确。《专利法》第13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发明专利申请的公布在授权之前,为防止他人在公布后实施该专利申请,所以规定临时保护,选项C正确。《专利法》第35条第1款规定:“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只有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程序,所以选项D正确。
(二)实用新型专利
2.2004年6月4日,韩某就其发明的磁性治疗仪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2004年7月8日,韩某向国家医疗器械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要求获准生产这种治疗仪,主管部门审查后发现该治疗仪有严重的安全隐患,没有批准韩某的申请,根据上述情况,下面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4年试卷一第42题)
A.该治疗仪直接作用于人体,不属于可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主题,该专利申请应被驳回
B.该治疗仪具有安全隐患,其生产和销售违反社会公德,该专利申请应被驳回
C.该治疗仪不能被投入生产和使用,因此该申请由于不具有实用性而应被驳回
D.该治疗仪符合实用新型的定义,如果该专利申请也满足其他授权条件,就应当被授予专利权
参考答案:D 考点:不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对象
详解:1989年12月21日,中国专利局颁布了27号公告,规定直接作用于人体的电、磁、光、声、放射或其结合的医疗器具不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当时主要考虑实用新型不经过实审,申请人可能借助专利权误导消费者。随着专利制度的完善发展,该规定于2001年被废止。专利权的获批与否主要是看申请的技术方案有没有违反专利法的规定,与国家医疗器械主管部门的审核通过与否无关。因此正确答案为D。
3.以下涉及自行车车架的几种发明中哪些属于可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主题?(2004年试卷四第13题)A.现有的钢质材料的自行车车架用玻璃钢替代
B.现有的自行车车架的整体材料不变,除了轴承座用特殊钢替代了普通钢 C.现有的自行车车架外表面增加一层保护镀膜
D.现有的自行车车架的钢质材料中添加入碳素成分 参考答案:C 考点:可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主题
详解:《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二章6.3:“产品的构造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复合层可以认为是产品的构造,产品的渗碳层、氧化层等属于复合层结构。物质的分子结构、组分、金相结构等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给予保护的产品的构造。例如,仅改变焊条药皮成分的电焊条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将现有技术中已知的材料应用于具有形状、构造的产品上,例如复合木地板、塑料杯、记忆合金制成的心脏导管支架等,不属于对材料本身提出的技术方案”因此C为正确选项。
4.关于下列各项发明是否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的判断是错误的?(2002年试卷四第4题)
A.一种“多色脆皮雪糕”。由于雪糕在常温下会融化,没有固定形状,因此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
B.一种帽子前部喷涂荧光材料的“荧光帽子”。因为荧光材料与帽子形成层状结构,所以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
C.一种“内部装有导流装置的烟囱”。由于其中的烟囱由混凝土或砖砌而成,属于一种固定建筑物,因此该烟囱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
历届考题
D.“一种红外线治疗仪器”。由于该仪器是“直接作用于人体的电、磁、光、声、放射或其结合的医疗器具”,因此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
参考答案:ACD
考点: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
详解:《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二章6.2产品的形状:“(4)产品的形状可以是在某种特定情况下所具有的确定的空间形状。例如,具有新颖形状的冰杯、降落伞等。„„”因此选项A错误。选项B若喷涂的荧光材料构成层结构,则属于新型的保护客体。如警察的夜间救生衣等。1989年12月21日,中国专利局颁布了27号公告,规定直接作用于人体的电:磁、光、声、放射或其结合的医疗器具、不可移动的建筑物等不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该规定已于2001年7月1日废止。因此选项C D均错误。所以选A C D。
5.以下哪些申请主题不属于实用新型的保护对象?(2002年试卷四第5题)
A.一种具有为防滑而专门设计的新式花纹的汽车轮胎
B.一种新型布料制作的可提高防紫外线效果的遮阳伞
C.一种表面印有“2002世界杯”标志的足球
D.一种用于帮助游戏者记忆英文单词的英文字母扑克
参考答案:BCD
考点:不属于实用新型的保护对象
详解:《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第2款规定:“„„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所述产品应当是经过产业方法制造的,有确定形状、构造且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选项BCD均未有产品的形状、结构改进,因此正确答案为BCD 6.下列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发明创造,哪些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2006年试卷一第62题)
A.一种消毒巾,其特征在于:该消毒巾先经过消毒处理,然后经过烘干制成干性消毒巾
B-一种消毒巾,其特征在于:在长纤维绒毛浆块的表面附有一层无纺布
C.一种消毒巾,其特征在于:该消毒巾可以制成千、湿两种类型,湿性消毒巾的湿度为95%~98%
D.一种消毒巾,其特征在于:该消毒巾用于手术后消毒医疗器械
参考答案:ACD
考点:不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对象
详解:《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第2款规定:“„„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二章6.1:“一切方法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上述方法包括产品的制造方法、使用方法、通讯方法、处理方法、计算机程序以及将产品用于特定用途等。”仅有选项B限定的技术方案具有结构特征,因此正确答案为A C D。
7.以下哪些发明主题属于可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主题?(2004年试卷四第5题)
A.一种可以清洁空气的气体
B.一种可作装饰的鹅卵石
C·一种可变换形状的水杯
D.一种奥运会运动项目微型雕塑
参考答案:C
考点:不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对象
详解:《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二章6.2产品的形状:“„„无确定形状的产品,例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的物质或材料,其形状不能作为实用新型产品的形状特征。应当注意的是:(1)不能以生物的或者自然形成的形状作为产品的形状特征。例如,不能以植物盆景中植物生长所形成的形状作为产品的形状特征,也不能以自然形成的假山形状作为产品的形状特征。„„”只有选项C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产品,正确。
8.以下哪些发明主题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范围?(2004年试卷四第6题)
历届考题
A.吸尘器的一种新用途
B.一种电磁肥胖治疗仪
c.一种带有与棋子名称相配图案的中国象棋
D.一种可拆装的桥梁
参考答案:A c
考点:不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对象
详解:《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二章6.1实用新型只保护产品:“„„一切方法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选项A保护的主体为方法。选项B的医疗器具可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权。选项c限定的技术方案未涉及结构和形状特征,属外观设计保护的范畴。选项D为建筑物,可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权。因此该题选项A C正确。
9.具有下列哪些特征的气球属于可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范围?(2002年试卷四第8题)
A.气球的颜色是儿童喜欢的红色
B.气球设计成小白兔形状
C.为防止气球升高时过早爆裂,气球设计为双层结构
D.为防止气球嘴容易被绳子拽破,气嘴的厚度增加为普通气球的两倍
参考答案:C D
考点:可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范围
详解:《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第2款规定:“„„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的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选项A限定的技术方案未涉及任何形状、结构的特征,不属于实用新型保护的范畴。选项B虽然具有形状特征,但未构成技术特征,解决不了技术问题。选项C限定的“双层结构”为结构特征,能解决技术问题,因此属于实用新型保护客体。D与C类似,加厚应为“结构特征”,属于实用新型保护的客体,在不考虑创造性的情况下。
(三)外观设计专利
lO.下列哪些物品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2006年试卷一第3题)
A.根雕
B.需要放大镜才能识别的微雕产品
c.活动售报亭
D.《清明上河图》的原作
参考答案:C 考点: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
详解:中国专利法要求外观设计必须能够在产业上应用,根雕属于手工艺术品,不能在工业上应用,选项A错误。《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6.4.3不给予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5)不能作用于视觉或者肉眼难以确定,需要借助特定的工具才能分辨其形状、图案、色彩的物品。„„”选项B错误。活动售报亭符合专利法所指的外观设计的定义,选项C正确。《清明上河图》的原作同样不能在工业上应用,不是专利法意义上的外观设计,选项D错误。
11.下列哪些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2002年试卷四第21题)
A.油画
B.根雕
C.活动板房
D.立体车库
参考答案:A B
考点: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
详解:《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6.4.1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外观设计是产品的外观设计,其载体应当是产品。不能重复生产的手工艺品、农产品、畜产品、自然物不能作为外观设计的载体。„„,纯属美术范畴的作品不能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中国专利法要求外观设计必须能够在产业上应用,根雕属于手工艺术品,油画属于手工创作作品,不能在工业上应用,选项A B均错误。选项C、D中的活动板房和立体车库均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产品,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因此该题正确答案为A B。
12.下述有关外观设计的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04年试卷四第30题)
A外观设计的载体可以是工业品、手工艺品,但不能是农产品、畜产品和自然物品
历届考题
B.构成外观设计的可以是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C.获得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具有实用性,即能够在生活中使用
D.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应当是能够重复制作的参考答案:ABC
考点:外观设计定义
详解:《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6.4.1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外观设计是产品的外观设计,其载体应当是产品。不能重复生产的手工艺品、农产品、畜产品、自然物不能作为外观设计的载体。„„”选项A错误。构成外观设计的是产品的外观设计要素或要素的结合,其中包括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而不是产品本身由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而构成,选项B错误。《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6.4.2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适于工业应用,是指该外观设计能应用于产业上并形成批量生产。„„’’并不是仅要求能够在生活中使用,选项C错误。因此选项D正确。
二、不授予专利权的主题
(一)违反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
13.依据专利法,对违反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这里“违反国家法律”具有下述哪些含义?(2004年试卷一第21题)
A.发明创造存在因被滥用导致违反国家法律的可能性
B.发明创造的使用或制造受到国家法律的限制或约束
C.发明创造本身的目的违背国家法律
D.发明创造的公开和实施违反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
参考答案:C
考点:违反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
详解:《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一章3.1违反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发明创造与国家法律相违背的,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发明创造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但是由于其被滥用而违反国家法律的,则不属此列。„„如果仅仅是发明创造的产品的生产、销售或使用受到国家法律的限制或约束,则该产品本身及其制造方法并不属于违反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所以选项A B不属于违反国家法律,不选,选项c违反国家法律,应该选择。《专利法》第5条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选项D不属于违反国家法律,不选。
14.下述哪些发明主题属于可授予专利权的主题?(2004年试卷四第37题)
A.一种判断死者死亡时间的方法
B.一种远距离测量人体体温的装置
c.一种检测和分析动物排泄物成分的方法
D.一种使人体增高的拉伸装置
参考答案:ABCD
考点:属于可授予专利权的主题
详解:《专利法》第25条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同时,《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一章4.3.2.2不属于治疗方法的发明:“„„(4)不属于治疗方法的发明:对于已经死亡的人体或动物体采取的处置方法。例如解剖、整理遗容、尸体防腐、制作标本的方法。„„”选项A是判断“死者”死亡的方法,操作对象不是对活体,不属于专利法第5条和25条排出的范畴,因此属于可授予专利权的主题。选项B测量人体体温的方法并不是直接用于治疗疾病目的(题干也未显示有此意),因此属于可授予专利权的主题。《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一章4.3.1.2不属于诊断方法的发明:“„„(3)直接目的不是获得诊断结果或健康状况,而只是对已经脱离人体或动物体的组织、体液或排泄物进行处理或检测以获取作为中间结果的信息的方法,或处理该信息的方法。„„”选项C属于可授予专利权的主题。选 17
历届考题
项D限定的技术方案为装置,《专利法》第25务限定的仅仅是“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而非装置。并且,题干中并未披露该装置的直接目的是“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所以正确
答案为ABCD。
(二)违反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
15.以下关于某种发明能否授予专利权的判断中,哪些是错误的?(2002年试卷一第4题)
A.一种能够控制特定机械状态发生概率的装置,由于该装置可能被用于赌博,因此该装置不能授予专利权
B.一种能治疗乙肝的药品,由于医药卫生行政部门认为该药副作用超标,不准许其上市,因此该药品不能授予专利权
c.一种能致人失明的供公安部门使用的防暴武器,由于该武器的使用会致人伤残,因此该武器不能授予专利权
D.一种能透过玻璃听到他人谈话的装置,由于该装置可能被用于窃听,危害公共秩序,因此该装置不能授予专利权
参考答案:ABCD
考点:不授予专利权的主体
详解:《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一章3.1违反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发明创造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但是由于其被滥用而违反国家法律的,则不属此列。例如,用于医疗的各种毒药、麻醉品、镇静剂、兴奋剂和用于娱乐的棋牌等。„„”选项A C D错误。《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一章3.3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但是,如果发明创造因滥用而可能造成妨害公共利益的,或者发明创造在产生积极效果的同时存在某种缺点的,例如对人体有某种副作用的药品,则不能以‘妨害公共利益’为理由拒绝授予专利权。”选项B错误。因此该题选ABCD。
(三)违反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16.下列各项所述主体哪些明显不属于可授予专利权的主题?(2004年试卷一第75题)
A.一种从天然植物中分离出来的物质
B.一种庆祝北京申奥成功的纪念币
C.一种投币式弹子游戏机
D.一种含有兴奋剂成分的饮料
参考答案:B
考点: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详解:《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6.1根据专利法第五条的审查:“„„专利申请中外观设计的文字或者图案涉及国家重大政治事件、经济事件、文化事件,或者涉及宗教信仰,以致妨害公共利益或者伤害人民感情或民族感情的、或者宣扬封建迷信的、或者造成不良政治影响的,该专利申请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因此选项B明显不属于可授予专利权的主题,正确。
(四)科学发现
(五)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17.根据我国现行专利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各项主题哪些属于能够授予专利权的主题?(2004年试卷一第5题)
A.射击技术
B.利用汉语拼音确定汉字排列顺序的方法
c.为治疗疾病而使用的新药品
D.记录在光盘上的专门处理数据的计算机程序本身
参考答案:C
考点: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详解:能够授予专利权的主题必须是新的技术方案或新设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射击技术不是新的技术方案,也不是新设计,不属于能够授予专利权的主题,所以选项A错误。《专利法》第25条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 18
历届考题
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利用汉语拼音确定汉字排列顺序的方法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属于能够授予专利权的主题,所以选项B错误。《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一章4.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但是,用于实施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的仪器或装置,以及在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中使用的物质或材料属于可被授予专利权的客体。”为治疗疾病而使用的新药品属于能够授予专利权的主题,选项c正确。《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2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基准:“„„例如,仅由所记录的程序限定的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或者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或者仅由游戏规则限定的、不包括任何技术性特征,例如不包括任何物理实体特征限定的计算机游戏装置等,由于其实质上仅仅涉及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因而不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选项D不属于能够授予专利权的主题,错误。
18.依据专利法第25条,以下哪些发明创造明显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2002年试卷一第8题)
A.一种计算机汉字输人的新方法
B.一种快速诊断“疯牛病”新方法
C.一种治疗小麦“锈穗病”的新方法
D.一种制造新型假肢的方法
参考答案:B 考点: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
详解:《专利法》第25条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根据《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一章4.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是指以有生命的人体或者动物体为直接实施对象,进行识别、确定或消除病因或病灶的过程。„„”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针对人体或动物,不包括植物,所以选项B正确,选项c错误。根据《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4。汉字编码方法及计算机汉字输入方法,可知选项A错误。《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一章4.3.2.2不属于治疗方法的发明:“„„(1)制造假肢或者假体的方法,以及为制造该假肢或者假体而实施的测量方法。„„”所以选项D错误。
19.下列各项哪些不属于授予专利权的主题?(2006年试卷一第16题)
A.一种内窥镜诊断方法
B.一种日历的编排方法
c.一种移动电话机的操作说明
D.一种实现核变换方法的设备
参考答案:ABC
考点:不属于授予专利权的主题
详解:《专利法》第25条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一章4.3.1.1属于诊断方法的发明:“„„以下方法是不能被授予专利权的例子:血压测量法、诊脉法、足诊法、X光诊断法、超声诊-断法、胃肠造影诊断法、内窥镜诊断法、同位素示踪影像诊断法、红外光无损诊断法、患病风险度评估方法、疾病治疗效果预测方法、基因筛查诊断法。”所以选项A不属于授予专利权的主题,应该选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一章4.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1)如果一项权利要求仅仅涉及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则不应当被授予专利权。„„【例如】„„日历的编排规则和方法;仪器和设备的操作说明;„„”所以选项BC不属于授予专利权的主题,应该选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一章4.5.1原子核变换方法:“„„为实现核变换方法的各种设备、仪器及其零部件等,均属于可被授予专利权的客体。”所以选项D可以授予专利权,不选。
(六)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20.下列哪些方法属于专利法第25条所说的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2002年试卷一第55题)
A.为烧伤整容的目的,从体上取皮并植皮的方法
B.利用人体血清制取抗体的方法及其产品
C.人体器官移植方法
D.人体脂肪厚度的测量方法
历届考题
参考答案:A C
考点: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
详解:《专利法》第25条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一章4.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是指以有生命的人体或者动物体为直接实施对象,进行识别、确定或消除病因或病灶的过程。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和社会伦理的原因,医生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应当有选择各种方法和条件的自由。另外,这类方法直接以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体为实施对象,无法在产业上利用,不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因此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但是,用于实施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的仪器或装置,以及在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中使用的物质或材料属于可被授予专利权的客体。”选项A以人体为直接对象进行皮肤移植,属于此列。选项C与A类似。《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一章4.3.1_2不属于诊断方法的发明:“以下几类方法是不属于诊断方法的例子:(1)在已经死亡的人体或动物体上实施的病理解剖方法;(2)直接目的不是获得诊断结果或健康状况,而只是从活的人体或动物体获取作为中间结果的信息的方法,或处理该信息(形体参数、生理参数或其他参数)的方法;(3)直接目的不是获得诊断结果或健康状况,而只是对已经脱离人体或动物体的组织、体液或排泄物进行处理或检测以获取作为中间结果的信息的方法,或处理该信息的方法。”选项BD不属于《专利法》第25条所说的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因此答案为A C。
21.以下各项所述主题哪些不属于可授予专利权的主题?(2004年试卷一第14题)
A.含有新成分的啤酒
B.治疗艾滋病的药品
C.采用辐照饲养方法繁殖高产乳牛的方法
D.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参考答案:D
考点: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详解:《专利法》第25条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
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选项A 明显不属于此法条所排除的对象。选项B主题为药品,不属于诊断和治疗方法。《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一章
4.3.2.2不属于治疗方法的发明:“„„(2)通过非外科手术方式处置动物体以改变其生长特性的畜牧业生产方法。例如,通过对活羊施加一定的电磁刺激促进其增长、提高羊肉质量或增加羊毛产量的方法。„„”因此选项C不属于此法条排除对象。选项D明显属于此法条排除对象。因此选项D正确。
22.以下有关发明是否授予专利权的观点中,哪些是错误的?(2004年试卷四第31题)
A.一种控制机械状态发生概率的装置,由于可能被用于赌博,因此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B.一种堕胎药物,由于违背伊斯兰国家的社会伦理,因此我国不能授予其专利权
c.一种从植物中首次分离出来的化合物,由于该植物是天然存在的,因此不能授予专利权
D.一种自动取款机,由于其运行需要利用计算机程序,因此不能授予专利权
参考答案:ABCD
考点:不授予专利权的主题
详解:《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一章3.1违反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发明创造与国家法律相违背的,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例如,用于赌博的设备、机器或工具;吸毒的器具;伪造国家货币、票据、公文、证件、印章、文物的设备等都属于违反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发明创造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但是由于其被滥用而违反国家法律的,则不属此列。例如,用于医疗的各种毒药、麻醉品、镇静剂、兴奋剂和用于娱乐的棋牌等。„„”因此选项AB明显不属于不授权的客体,因此选项AB错误。选项C中提取出的物质和科学发现有着质的不同,不属于不授权的客体,因此错误。含有计算机程序并不是不授权的理由,选项D错误。
(七)动物和植物品种
历届考题
23.以下关于植物和微生物相关发明能否获得专利保护的判断哪些是正确的?(2002年试卷一第81题)
A.植物新品种可以获得专利权
B.培育植物新品种的生物学方法可以获得专利权
c.微生物可以获得专利权
D.培育微生物的方法可以获得专利权
参考答案:C D 考点:植物和微生物相关发明
详解:《专利法》第25条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四)动物和植物品种;„„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一章4.4动物和植物品种:“„„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但这里所说的生产方法是指非生物学的方法,不包括生产动物和植物主要是生物学的方法。„„”所以选项A B不能获得专利保护,错误。《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一章4.4动物和植物品种:“„„所谓微生物发明是指利用各种细菌、真菌、病毒等微生物去生产一种化学物质(如抗生素)或者分解一种物质等的发明。微生物和微生物方法可以获得专利保护。„„”所以选项C D正确。
24.以下有关植物新品种专利保护问题的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04年试卷四第46题)
A.由于植物的生产方法不给予专利保护,因此植物新品种也不给予保护
B.植物新品种是由其他法律制度给予保护的C.植物新品种不给予专利保护,但是植物品种的各种生产方法是给予专利保护的D.微生物不属于专利法中所说的动物或植物品种,所以给予专利保护
参考答案:A C
考点:植物新品种专利保护问题
详解:《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一章4.4动物和植物品种:“„„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但这里所说的生产方法是指非生物学的方法,不包括生产动物和植物主要是生物学的方法。„„”因此选项A C错误,选项D正确。植物新品种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获得保护,所以选项B正确。
(八)原子核变换方法和用该方法获得的物质
25.下列哪些发明属于可以授予专利权的主题?(2004年试卷四第53题)
A.一种在核反应堆中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方法
B.一种为生产同位素专门设计的反应堆
C.一种利用反应堆生产的放射性同位素
D.放射性同位素的一种新用途
参考答案:B D
考点:发明属于可以授予专利权的主题
详解:选项A C中限定的技术方案分别是原子核变换方法和利用该方法得到的物质。选项B的主题为“反应堆”,和加速器等一起不属专利法25条所限的“原子核变换方法和用该方法获得的物质”。选项D放射性同位素的用途明显不属“原子核变换方法和用该方法获得的物质”,如医用的放射性应用等。
26.下列哪些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主题?(2006年试卷一第36题)
A.通过重组DNA技术由普通棉花获得的转基因棉花品种
B.一种编排英汉词典的方法,该方法是根据英文单词使用频率的高低顺序进行编排
C.通过高能加速器获得的一种新的铕同位素
D.记载着计算机程序的光盘,虽然对该光盘本身的物理特性没有作出任何改进,但将该光盘上的程序装入到计算机后能使该计算机处理图像信息的功能得到增强
参考答案:ABCD
考点:不授予专利权的主题
历届考题
详解:《专利法》第25条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选项A属于植物品种,选项B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选项C属于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选项D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都不能授予专利权,正确答案为ABCD。
第二节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授权条件
一、现有技术
(一)现有技术概念
27.下列哪些情况构成专利法中所述的“公开发表”?(2006年试卷一第59题)
A.一件新产品已经在某省政府给国务院的报告中描述过
B.一本描述某新产品的科技书已经在新华书店的橱窗中陈列,但尚未售出过
C.一本描述某新产品的杂志陈列在大兴安岭林区某县文化馆的书架上
D.某新产品的鉴定报告已在一本仅供内部使用且标有“内部发行”的刊物上发表
参考答案:B C
考点:出版物公开
详解:《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三章2.1.3.1出版物公开:“专利法意义上的出版物是指记载有技术或设计内容的独立存在的传播栽体,并且应当表明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时间。„„出版物不受地理位置、语言或者获得方式的限制,也不受年代的限制。出版物的出版发行量多少、是否有人阅读过、申请人是否知道是无关紧要的。对于印有‘内部资料’、‘内部发行’等字样的出版物,确系在特定范围内发行并要求保密的,不属于公开出版物。”某省政府给国务院的报告中描述过的新产品并没有公开,不属于出版物公开,选项A错误。科技书已经在新华书店的橱窗中陈列和杂志陈列在某县文化馆的书架上都属于处在公开状态,与是否实际售出、是否有人阅读无关,所以选项B C正确。印有“内部发行”而且实际在特定范围内保密就不属于公开出版物,所以选项D错误。
28.某出版物标注的印刷日是2005年11月,则在专利审查中应如何认定该出版物的公开日?(2006年试卷一第17题)
A.无法认定其公开口
B.2005年11月1日
C.2005年11月30日D.2005年12月1日
参考答案:C
考点:出版物公开
详解:《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三章2.1.3.1出版物公开:“„„印刷日只写明年月或年份的,以所写月份的最后一日或者所写午份的12月31日为公开日。„„”所以正确答案为C。
29.以下关于现有技术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02年试卷四第54题)
A.无论公开与否,天然物质均属于现有技术
B.无论有无人阅读,图书馆供借的图书中记载的技术均为现有技术
c.无论是否公布,申请专利的技术均属于现有技术
D.无论在国内售出多少,售出的产品构成现有技术
参考答案:B D
考点:现有技术的概念
详解:《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三章2.1现有技术:“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的规定,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在国内公开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的技术„„专利法意义上的现有技术应当是在申请日以前公众能够得知的技术内容。换句话说,现有技术应当在申请日以前处于能够为公众获得的状态,并包含有能够使公众从中得知实质性技术知识的内容。„„”专利法意义上的现有技术应当是在申请日以前公众能够得知的技术内容。22
历届考题
换句话说,现有技术应当在申请日以前处于能够为公众获得的状态,并包含有能够使公众从中得知实质性技术知识的内容。技术方案是否属于公开,与其是否出于公众想得到就可得到的这么一种状态有关。天然物质并不能导致其一定被公众认知。选项B中的图书即处于公众想得到即可得到的状态,属现有技术。选项C明显错误。选项D正确。
30·判断与发明相关技术的内容在申请文件之外是否处于公开状态的根据是什么?(2004年试卷四第71题)
A.任何人想要得知该技术,就能够得知的状态是否存在B.非特定公众中是否已经有人得知了该技术,C.该技术是否已经有人得知
D.该技术是否已经以出版物方式公开
参考答案:A
考点:现有技术的公开
详解:《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三章2.1现有技术:“„„专利法意义上的现有技术应当是在申请日以前公众能够得知的技术内容。换句话说,现有技术应当在申请日以前处于能够为公众获得的状态,并包含有能够使公众从中得知实质性技术知识的内容。„„”因此选项A正确。
31·如果图书馆中供读者阅览的一本技术词典仅注明“2001年印刷”字样,应当如何认定其公开日期?(2004年试卷四第75题)
A.不能认定其公开日
B.以图书馆将该技术词典上架之日为公开日
C.以2001年12月31日为公开日
D.以图书馆记录的读者第一次阅览日为公开日
参考答案:C
考点:出版物公开日
详解:《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三章2.I.3.1出版物公开:“„„出版物的印刷日视为公开日,有其他证据证明其公开目的除外。印刷日只写明年月或者年份的,以所写月份的最后一日或者所写年份的12月31日为公开日。„„”因此选C。
32.对于不享有优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而言,下述哪些内容属于可以用作评价其创造性的现有技术?(2004年试卷四第43题)
A.由其他人在该申请的申请日之前以出版物公开的技术内容
B.由申请人本人在该申请的申请日之前以出版物公开的技术内容
C.由其他申请人在该申请之前向中国提出,并在其后公布的另一件专利申请中公开的技术内容
D·由同一申请人在该申请之前向中国提出,并在其后公布的另一件专利申请中公开的技术内容
参考答案:A B
考点:现有技术
详解《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现有技术并不考虑是由何人公开的。因此该题选A B。
33.以下哪些情况可以认定技术方案公开?(2002年试卷四第90题)
A.技术方案已通过合同转让给他人
B.技术方案已被他人盗窃并使用
c.技术方案已在本部门通过鉴定
D.技术方案已作为技术秘密转让给他人,但他人将该技术方案在公开出版物发表
参考答案:D
历届考题
考点:技术方案公开
详解:《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三章2.1现有技术:“„„应当注意,处于保密状态的技术内容不属于现有技术。所谓保密状态,不仅包括受保密规定或协议约束的情形,还包括社会观念或者商业习惯上被认为应当承担保密义务的情形,即默契保密的情形。然而,如果负有保密义务的人违反规定、协议或者默契泄露秘密,导致技术内容公开,使公众能够得知这些技术,这些技术也就构成了现有技术的一部分。„„”选项A若有保密条款或习惯上应保密而被许可人履行了义务则不视为现有技术。选项B技术丢失与公开并无必然联系。选项C通过鉴定与公开并无必然联系。选项D属于被转让人未遵守承诺而公开的情形,已构成现有技术。
(二)抵触申请
34.甲于2003年3月14日在我国提出了一件发明专利申请,该申请于2004年9月24日公布。以下内容相同的申请哪些构成了该申请的抵触申请?(2006年试卷一第18题)
A.乙于2003年2月14日在日本提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该申请于2004年9月17日公布
B.乙于2003年2月21日提出的PCT国际申请,国际公布日为2004年10月8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日为2005年3月1日,中国国家公布日为2005年8月1日
C.乙于2003年3月14日在我国提出的一件发明专利申请,该申请于2004年10月15日公布
D.甲于2003年3月1日在我国提出的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该申请于2004年6月3日被公告授予专利权
参考答案:B
考点:抵触申请
详解:《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三章2.2抵触申请:“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在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新颖性的判断中,由他人在该申请的申请日以前向专利局提出并且在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的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损害该申请日提出的专利申请的新颖性。为描述简便,在判断新颖性时,将这种损害新颖性的专利申请,称为抵触申请。此处所称的他人包括申请人部分相同的情形。„„抵触申请还包括满足以下条件的进入了中国国家阶段的国际专利申请,即申请日以前由他人提出、并在申请日之后(含申请日)作出中文公布的且为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国际专利申请。另外,抵触申请仅指由他人在申请日以前提出的,不包含由他人在申请日提出的和由申请人本人提出的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选项A国外的专利申请构不成抵触申请。选项C中PCT申请的申请日相当于在中国申请的申请日,其公开在后,因此构成抵触申请。选项C属于同时申请,不存在申请在前的情形,构不成抵触申请。选项D本人的申请构不成抵触申请。
35.甲、乙先后就同样的发明创造提出发明专利申请,甲的申请日是2005年3月28日,乙的申请日是2005年5月9日。如果没有其他事实发生,则以下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2006年试卷一第24题)
A.如果甲在2005年4月2日撤回了其申请,则乙申请的新颖性不受影响
B.如果甲的申请在2006年9月8日公布,随后甲撤回其申请,则乙申请的新颖性会受到影响
c.如果甲在2005年5月11日撤回了其申请,则乙申请的新颖性会受到影响
D.如果甲在2005年4月2日撤回其申请后,又于2005年5月8日提出了另一件相关的申请,并要求了其2005年3月28日申请的优先权,则其新申请公布后,乙申请的新颖性会受到影响
参考答案:ABD
考点:抵触申请
详解:《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三章2.2抵触申请:“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在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新颖性的判断中,由他人在该申请的申请日以前向专利局提出并且在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的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损害该申请日提出的专利申请的新颖性。为描述简便,在判断新颖性时,将这种损害新颖性的专利申请,称为抵触申请。此处所称的他人包括申请人部分相同的情形。„„”如果甲在未公开之前撤回申请,则构不成乙申请的抵触申请,乙申请新颖性不受影响。选项A正确。选项B中虽然甲撤回了申请,但已存在公开的事实,因此影响乙申请新颖性,因此正确。24
历届考题
选项C与选项A互相矛盾,因此错误。《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0条规定:“除专利法第二十八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专利法所称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本细则所称申请日,除另有规定的外,是指专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申请日。”因此选项D正确。所以正确答案为ABD。
36.甲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95年4月1日,公开日期为96年10月1日,另一申请提出的乙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96年4月1日。下列哪些情况下,乙申请因为甲申请而不能被批准?(2002年试卷四第55题)
A.甲、乙两申请的权利要求书和说明完全一样
B.甲、乙两申请的权利要求书相同,但说明书记载的内容有区别
C.甲、乙两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不相同,但说明书记载的内容完全相同
D.甲、乙申请的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都不同
参考答案:A B
考点:抵触申请的现有技术效力
详解:《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三章2.2抵触申请:“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在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新颖性的判断中,由他人在该申请的申请日以前向专利局提出并且在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的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损害该申请日提出的专利申请的新颖性。为描述简便,在判断新颖性时,将这种损害新颖性的专利申请,称为抵触申请。此处所称的他人包括申请人部分相同的情形。„„审查员在检索时应当注意,确定是否存在抵触申请,不仅要查阅在先专利或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而且要查阅其说明书(包括附图),应当以其全文内容为准。„„”选项A限定的情形即为抵触申请。选项B,如果权利要求相同,即构成抵触申请。如果权利要求不同,则不存在抵触申请的可能。因此选AB。
37.一件申请在美国的优先权日是2000年3月1日,其中国申请日为2001年2月1日。下列记载相同发明内容并由他人提出申请的专利文献中哪些可以作为该申请的抵触申请?(2004年试卷四第36题)
A.一件在日本提出的PCT国际申请,其国际申请日为1999年8月1日,国际公布日为2001年2月1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日为2001年3月1日,中国国家公布日为2001年8月1日
B.一件德国专利申请,其德国申请日为2000年2月1日,德国国家公布日为2001年6月1日
C.一件中国专利申请,其英国优先权日为2000年4月1日,中国申请日为2001年1月1日,中国国家公布日为2001年10月1日
D.一件中国专利申请,其申请日为2000年1月1日,2001年6月提出主动撤回,但该申请仍于2001年 7月1日公布
参考答案:A D
考点:抵触申请
详解:《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三章2.2抵触申请:“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在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新颖性的判断中,由他人在该申请的申请日以前向专利局提出并且在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的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损害该申请日提出的专利申请的新颖性。为描述简便,在判断新颖性时,将这种损害新颖性的专利申请,称为抵触申请。此处所称的他人包括申请人部分相同的情形。„„”选项A中的申请申请日在2001年2月1目前,公开在后,因此构成抵触申请。选项B为他国申请,与国内申请不可能构成抵触。选项C不构成抵触申请。选项D与撤回与否无关,只要公开。因此选A D。
38.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先后提交了一件实用新型和一件发明专利申请以下哪些判断是正确的?(2002年试卷四第47题)
A.两件申请都可以获得专利权
B.如果实用新型先获得专利权,在授予发明专利申请专利权时,实用新型专利权将自动终止
c.如果实用新型先获得专利权,申请人需要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才能获得发明权利权
历届考题
D.如果实用新型先获得专利权,发明专利申请将被驳回
参考答案:C
考点:同一发明创造
详解:《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3条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依照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日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应当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后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因此选项C正确。
39.下列哪些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可能成为一件被审查发明专利申请的抵触申请(2002年试卷四第57题)
A.在被审查申请的申请日前由他人提出的,在该申请日之后(含申请日)公布的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B.在被审查申请的申请日前由申请人本人提出的,在申请日之后(含申请日)公布的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C.申请日以前由他人提出的,在申请日之后(含申请日)以中文以外的文字国际公布,指定中国而在规定期限内未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国际专利申请
D.申请日以前由他人提出的,在申请日之后(含申请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并作出中文公布的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国际专利申请
参考答案:ACD
考点:抵触申请
详解:《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三章2.2抵触申请:“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在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新颖性的判断中,由他人在该申请的申请日以前向专利局提出并且在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的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损害该申请日提出的专利申请的新颖性。为描述简便,在判断新颖性时,将这种损害新颖性的专利申请,称为抵触申请。此处所称的他人包括申请人部分相同的情形。„„”选项C,只要有公开的状态存在即构成抵触申请,不论是以什么语言公开的。因此选项ACD正确。
40.以下关于“抵触申请”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02年试卷四第51题)
A.抵触申请只能用于评价发明的新颖性,不用于评价其创造性
B.抵触申请是指在申请日之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并且在申请日以后或申请日当天公布的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C.是否构成抵触申请仅以在先申请原始文本的权利要求书内容为准
D.抵触申请包括由他人及申请人自己在申请日前提出的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参考答案:A
考点:抵触申请
详解:《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三章2.2抵触申请:“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在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新颖性的判断中,由他人在该申请的申请日以前向专利局提出并且在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的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损害该申请日提出的专利申请的新颖性。为描述简便,在判断新颖性时,将这种损害新颖性的专利申请,称为抵触申请。此处所称的他人包括申请人部分相同的情形。„„审查员在检索时应当注意,确定是否存在抵触申请,不仅要查阅在先专利或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而且要查阅其说明书(包括附图),应当以其全文内容为准。„„”抵触申请仅可评价新颖性,不能评价创造性。选项A正确,选项 C错误。抵触申请只能是他人提出的专利申请,选项B D错误。
(三)宽限期
41.甲于2005年5月9日在我国政府主办的一个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了其研制的新产品,2005年9月10日出版发行的《中国电子产品》上对该新产品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乙于2005 10月10日独立作出了与甲完全相同的新产品,并于2005年10月15日提出了专利申请。甲于2005年11月1日也提出了专利申请。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2006年试卷一第20题)
A.甲的发明在其申请日前已经被出版物公开,因此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历届考题
B.甲的发明享有六个月的新颖性宽限期,因此并不丧失新颖性
c.乙的发明属于独立做出,因此可以被授予专利权
D.乙的发明丧失了新颖性,因此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参考答案:A D
考点:宽限期
详解:甲于2005年11月1日也提出了专利申请,乙于2005年10月15日提出了专利申请,而2005年9月10日出版发行的《中国电子产品》上对该新产品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关于新颖性的规定,所以均不能被授予专利权。这里要注意,尽管甲于2005年5月9日在我国政府主办的一个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了其研制的新产品,符合《专利法》第24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但不丧失新颖性并不是享有优先权,所以本题正确答案为A D。
42.甲提交了一项发明专利申请,其申请日为2006年3月11。在提交专利申请时,甲依据专利法第二十四条及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在请求书中作了其发明创造不丧失新颖性的声明。甲在何时提交证明材料符合规定的期限?(2006年试卷一第19题)
A.在提交申请文件的同时
B.在2006年5月11日前
c.在2006年5月26目前
D.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后的三个月内
参考答案:A B
考点:宽限期的期限
详解:《专利法实施细则》第31条第2款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有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所列情形的,申请人应当在提出专利申请时声明,并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提交有关国际展览会或者学术会议、技术会议的组织单位出具的有关发明创造已经展出或者发表,以及展出或者发表日期的证明文件。”所以正确答案为AB。
43.如果在申请日前,一项发明在中国政府主办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进行了展出,申请人应当在下列哪一期限内提交不丧失新颖性要求证明材料?(2002年试卷三第41题)
A.在自申请日起1个月内
B.在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
c.在自申请日起4个月内
D.在自申请日起6个月内
参考答案:B
考点:宽限期的期限
详解:《专利法》第24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因此选项B正确。
二、新颖性
(一)新颖性的概念
44.对于一件发明专利申请来说,申请日以前出现的以下哪些情况会破坏其新颖性?(2004年试卷一第22题)
A.一本科技刊物上记载了同样的发明,但该刊物销量很小,只有一家图书馆收藏
B.发明人在参加某一小型座谈会时披露了该发明的内容,但没有特别声明要求保密
C.描述该发明内容的文件被刻录在光盘上作为技术资料发售,但没有印刷成纸件
D.为争取一项投资,申请人将该发明全部内容告诉了投资人并与之签订了保密协议
参考答案:A B C
考点:新颖性的定义
详解:《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选项A的刊物已处于公众想得知即可得知的状态,已构成现有技术,与其销量无关。选项B C已构成国内 27
历届考题
其他方式公开。选项D未构成现有技术,不影响申请的新颖性。
45.余教授利用业余时间完成了一项方法发明。2003年5月9日,他在科技部召开的技术会议上首次披露了该发明。2003年9月10日出版发行的《科技动态》杂志详细介绍了余教授的发明。2003年10月10日,某大学实验室独立作出相同发明,并于2003年10月10日提出了专利申请。余教授得知后于2003年11月1日也提出了专利申请。根据上述情况,判断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4年试卷一第6题)
A.由于余教授的发明已经被书面公开,其专利申请丧失了新颖性,因而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B.余教授的发明是在中国政府举办的科技会议上首次公开的,其专利申请享有六个月的新颖性宽限期,因此其专利申请不因这六个月期间的任何公开而丧失新颖性
C.某大学实验室独立作出相同发明且申请在先,因此专利权应授予该大学实验室
D.余教授和该大学实验室的专利申请都不能获得专利权
参考答案:A D
考点:新颖性的定义
详解:2003年9月10日出版发行的《科技动态》杂志详细介绍了余教授的发明,破坏了发明的新颖性,因而余教授和该大学实验室的专利申请都不能授权,选项AD正确,选项C错误。根据《专利法》第24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2003年5月9日,余教授在科技部召开的技术会议上首次披露了该发明,不丧失新颖性。但是这6个月是宽限期,不同于优先权,不能使该发明的申请追溯至发明创造的展出日,宽限期内的公开行为可以使申请人的发明失去新颖性,所以选项B错误。
46.下述在优先权日以前对于发明内容公开,哪些会影响记载相同发明的专利申请的新颖性?(2004年试卷四第47题)
A.在台湾举办的展览会上展示过该发明产品
B.印度民间近百年来一直在使用该申请要求保护的方法
c.在北京的实验室中向参观者演示过该发明方法
D.瑞士的一家工厂制造并销售过该发明产品
参考答案:A c
考点:相同发明的专利申请的新颖性
详解:《专利法》第24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选项A不符合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这一条件,因此其公开属国内其他方式公开。选项B在印度公开使用构不成国内公开使用。选项C构成国内其他方式公开。选项D在瑞士公开销售构不成国内公开使用。
47.下述发生在某专利申请日之前的哪些事实不会影响该专利的新颖性?(2002年试卷四第98题)
A.该专利产品在北京市的某商场出售过
B.该专利产品在香港市场上销售过
c.该专利产品在美国市场上销售过
D.某公司曾从美国向北京进口过一批该专利产品
参考答案:c
考点:新颖性的定义
详解:《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三章2.1现有技术:“„„专利法意义上的现有技术应当是在申请日以前公众能够得知的技术内容。换句话说,现有技术应当在申请日以前处于能够为公众获得的状态,并包含有能够使 28
历届考题
公众从中得知实质性技术知识的内容。„„”选项A B中情形已构成国内公开使用。选项C在国外的公开使用不影响国内中请的新颖性。选项D已在国内公开销售,因此属于国内公开使用。所以选C。
48.在已要求本国优先权的一件专利申请的优先权期间内发生的下列哪些事实不影响该申请的新颖性?(2002年试卷一第78题)
A.他人就相同主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首次提出一件专利申请
B.他人在该申请优先权日前就相同主题提出的一件专利申请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
c.该专利申请的发明内容被一本专业期刊公开
D.使用该专利的产品在中国举行的展览会上被展出
参考答案:A c D
考点:新颖性
详解:《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0条:“除专利法第二十八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专利法所称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本细则所称申请日,除另有规定的外,是指专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申请日。”因此仅有选项B中公开的情形影响新颖性。
49.不同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同一日提出了专利申请,并且两件申请均符合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以下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02年试卷一第24题)
A.两个申请人应当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专利权授予先发明者
B.两个申请人应当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两件申请均应被驳回
C.如两件申请分别为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则两件申请均应被授予专利权
D.如两件申请均为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则两件申请均应被驳回
参考答案:AcD
考点:同样的发明创造
详解:《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3条第2款规定:“依照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两个以上申请人在同一日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应当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后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三章6.2.1.2申请人不同:“在审查过程中,对于不同的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同一日分别提出专利申请,并且这两件申请符合授予专利权的其他条件的,应当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通知申请人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申请人期满不答复的,其申请被视为撤回;协商不成,或者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后仍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两件申请均予以驳回。”所以选项B正确,不选,选项A C D错误,应该选择。、(二)判断新颖性的原则和基准
50.如果一项权利要求与现有技术的区别仅在于温度范围的不同,试判断在下述哪些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不具有新颖性?(2002年试卷四第48题)
A.权利要求限定温度范围是60℃一100℃,对比文件公开范围是60℃一500℃
B.权利要求限定温度范围是60℃一100℃,对比文件公开范围是75℃一500℃
C.权利要求限定温度范围是60℃一100℃,对比文件公开范围是O℃一500℃
D.权利要求限定温度范围是60℃一100℃,对比文件公开的具体范围是90℃、120℃和150℃
参考答案:ABD
详解:《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三章3.2.4数值和数值范围:“如果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中存在以数值或者连续变化的数值范围限定的技术特征,例如部件的尺寸、温度、压力以及组合物的组分含量,而其余技术特征与对比文件相同,则其新颖性的判断应当依照以下各项规定。(1)对比文件公开的数值或者数值范围落在上述限定的技术特征的数值范围内,将破坏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新颖性。„„(2)对比文件公开的数值范围与上述限定的技术特征的数值范围部分重叠或者有一个共同的端点,将破坏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新颖性。„„(3)对比文件公开的数值范围的两个端点将 29
历届考题
破坏上述限定的技术特征为离散数值并且具有该两端点中任一个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新颖性,但不破坏上述限定的技术特征为该两端点之间任一数值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新颖性。„„(4)上述限定的技术特征的数值或者数值范围落在对比文件公开的数值范围内,并且与对比文件公开的数值范围没有共同的端点,则对比文件不破坏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新颖性。„„”因此正确答案为ABD。
5l.以下有关发明专利申请新颖性判断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4年试卷四第49题)
A.判断新颖性时使用的单独对比原则是指将各项权利要求分别与同一份对比文件进行对比
B.采用一般概念的现有技术可以使采用具体概念的专利申请丧失新颖性
C.与现有技术的区别仅仅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惯用手段的直接置换的,不具有新颖性
D.发明的连续数值范围与现有技术中公开的连续数值范围有部分重叠的,不具有新颖性
参考答案:c D
考点:发明专利申请新颖性判断
详解:《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三章3.1审查原则:“„„(2)单独对比判断新颖性时,应当将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各项权利要求分别与每一项现有技术或申请在先公布在后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相关技术内容单独地进行比较,不得将其与几项现有技术或者申请在先公布在后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内容的组合、或者与一份对比文件中的多项技术方案的组合进行对比。„„”因此正确答案为CD。
52.被审查申请的权利1包括x、Y、Z三个特征,对比文件1公开了特征X、Y,对比文件2公开了特征Z,特征z在对比文件2中的作用与该申请中的作用相同以下审查结论哪些是正确的?(2002年试卷四第65题)
A.权利要求1不具备新颖性
B.权利要求1具备新颖性
c.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
D.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
参考答案:B c
考点:新颖性单独对比原则
详解:《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三章3.1审查原则:“„„(2)单独对比判断新颖性时,应当将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各项权利要求分别与每一项现有技术或申请在先公布在后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相关技术内容单独地进行比较,不得将其与几项现有技术或者申请在先公布在后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内容的组合、或者与一份对比文件中的多项技术方案的组合进行对比。„„”《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3.1审查原则:“在评价发明是否具备创造性时,审查员不仅要考虑发明的技术方案本身,而且还要考虑发明所属技术领域、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所产生的技术效果,将发明作为一个整体看待。与新颖性‘单独对比’的审查原则(参见本部分第三章第3.1节)不同,审查创造性时,将一份或者多份现有技术中的不同的技术内容组合在一起对要求保护的发明进行评价。„„”因此选项B C正确。
三、创造性
(一)创造性的概念
53.专利法中“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这一概念具有以下哪些含义?(2006年试卷一第25题)
A.“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是真实存在的人
B.“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具有创造能力
c.“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知晓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所有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知识 D.“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获知所属技术领域中所有的现有技术,并且具有应用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的常规实验的手段和能力
参考答案:ABD
考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
详解:《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2.4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发明是否具备创造性,应当基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的知识和能力进行评价。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也可称为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是指一种假设的“人”,假定他知晓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发明所属技术领域所有的普通技术知识,能够获知该领域中所有的现有技术,并且具有应用该日期之前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但他 30
历届考题
不具有创造能力。„„”所以正确答案为A B D。
54.以下关于申请具备创造性的含义的说明哪些是正确的?(2002年试卷四第58题)
A.必须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B.必须具有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c.相对于现有技术的任何组合都必须是非显而易见的D.对本领域的技术专家来说也必须是非显而易见的参考答案:A
考点:创造性
详解:《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3.2.1突出的实质性特点的判断:“判断发明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就是要判断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要求保护的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否显而易见。„„”《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3.2.2显著的进步的判断:“在评价发明是否具有显著的进步时,主要应当考虑发明是否具有有益的技术效果。„„”所以选项BCD错误,选项A正确。
55.专利法中“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这一概念具有以下哪些含义?(2002年试卷四第59题)
A.“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是指所属技术领域中的一般技术人员
B.“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是一种假想的人
c.“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知晓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之前发明所属技术领域所有的普通技术知识
D.“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获知该领域中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之前所有的现有技术,并且具有应用常规实验的手段和能力
参考答案:ABc
考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
详解:《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2.4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也可称为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是指一种假设的‘人’,假定他知晓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发明所属技术领域所有的普通技术知识,能够获知该领域中所有的现有技术,并且具有应用该日期之前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但他不具有创造能力。„„”所以正确答案为ABC。
56.以下关于创造性的哪些观念是错误的?(2002年试卷四第56题)
A.评价创造性时所说的现有技术仅指申请日前公开发表的国内外出版物,不包括在国内公开使用的技术,后者仅用于评价新颖性
B.评价一项发明是否具有创造性,只能将其与一份对比文件单独进行对比,不能将多份对比文件中不同的技术内容组合在一起进行评定
C.如果权利要求具有创造性,则其从属权利要求肯定也具有创造性
D.一项发明具有创造性,则其必然与现有技术存在差异,但一项发明与现有技术存在差异不一定就具有创造性
参考答案:A B 考点:创造性的概念
详解:《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2.1已有的技术:“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的规定,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所述的已有的技术,是指本部分第三章第2.1节所定义的现有技术。”《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三章2.1现有技术:“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的规定,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在国内公开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的技术。现有技术也称为已有的技术。„„”因此选项A错误。选项B是评价新颖性的要求,错误。《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3.1审查原则:“„„ 31
历届考题
如果一项独立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则不再审查该独立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的创造性。”选项C正确。选项D正确,不选。
(二)判断创造性的原则和基准
57.以下关于判断发明创造性基准的描述,哪些是错误的?(2006年试卷一第46题)
A.应当根据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背景技术部分的描述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B.只有在发明具备新颖性的条件下才判断该发明是否具有创造性
c.评价发明是否具有创造性,只需要考虑其技术方案和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D.如果发明所产生的技术效果与现有技术相同,即可得出该发明不具有创造性的结论
参考答案:ACD
考点:创造性基准
详解:《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3.2.1.1判断方法:“„„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是指现有技术中与要求保护的发明最密切相关的一个技术方案,它是判断发明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的基础。„„审查过程中,由于审查员所认定的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可能不同于申请人在说明书中所描述的现有技术,„„”所以选项A错误,应该选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3.发明的创造性:“一件发明专利申请是否具备创造性,只有在该发明具备新颖性的条件下才予以考虑。”所以选项B正确,不应该选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3.1审查原则:“„„在评价发明是否具备创造性时,审查员不仅要考虑发明的技术方案本身,而且还要考虑发明所属技术领域、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所产生的技术效果,将发明作为一个整体看待。„„”所以选项C错误,应该选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3.2.2显著的进步的判断:“„„以下情况,通常应当认为发明具有有益的技术效果,具有显著的进步:„„(2)发明提供了一种技术构思不同的技术方案,其技术效果能够基本上达到现有技术的水平„„”技术效果与现有技术相同并不能得出该发明不具有创造性的结论,所以选项D错误,应该选择。
58.以下有关创造性审查的观点中哪些是正确的?(2004年试卷四第50题)
A.审查创造性时,是将多份对比文件中的不同技术内容组合在一起进行判断
B.一件发明专利申请是否具有创造性,只有在该发明具备新颖性的条件下才进行判断
c.评价发明是否具有创造性,只需要考虑其技术方案和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D.如果一项独立权利要求具有创造性,还应当继续审查其从属权利要求的创造性
参考答案:B
考点:创造性审查
详解:《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3.1审查原则:“„„在评价发明是否具备创造性时,审查员不仅要考虑发明的技术方案本身,而且还要考虑发明所属技术领域、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所产生的技术效果,将发明作为一个整体看待。与新颖性‘单独对比’的审查原则不同,审查创造性时,将一份或者多份现有技术中的不同的技术内容组合在一起对要求保护的发明进行评价。„„如果一项独立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则不再审查该独立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的创造性。”《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3.发明创造性的审查:“一件发明专利申请是否具备创造性,只有在该发明具备新颖性的条件下才予以考虑。”因此B正确,选项A C D错误。
59.如果使发明产生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的技术特征仅在说明中有记载,在评价其权利要求创造性时应如何考虑该技术效果?(2002年试卷四第63题)
A.应当予以考虑
B.不予考虑
C.视发明的技术内容予以考虑
D.视不同的对比文件予以考虑
参考答案:B
考点:技术效果对创造性判断的影响
详解:《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6.4对要求保护的发明进行审查:“发明是否具备创造性是针对要求保护的发明而言的,因此,对发明创造性的评价应当针对权利要求限定的技术方案进行。发明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技术特征,例如,使发明产生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的技术特征,或者体现发明克服技术偏见的技术特征,应当写入权利要求中;否则,即使说明书中有记载,评价发明的创造性时也 32
历届考题
不予考虑。„„”因此正确答案为B。
60.以下关于判断发明创造性基准的描述,哪些是错误的?(2004午试卷四第44题)
A.首先应当根据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背景技术部分的描述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B.如果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与其他对比文件一起覆盖了一项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即得出该权利要求要求保护的发明不具有创造性的结论
C.如果发明与最接近现有技术相比具有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即可以确定该发明具备创造性
D.如果发明所产生的技术效果是与现有技术相同的,即可得出该发明不具备创造性的结论
参考答案:ABD
考点:判断发明创造性基准
详解:《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3.2.1.1判断方法:“„„审查过程中,由于审查员所认定的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可能不同于申请人在说明书中所描述的现有技术,因此,基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重新确定的该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可能不同于说明书中所描述的技术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根据审查员所认定的最接近的现有技术重新确定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判断过程中,要确定的是现有技术整体上是否存在某种技术启示,即现有技术中是否给出将上述区别特征应用到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解决其存在的技术问题(即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的启示,这种启示会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面对所述技术问题时,有动机改进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并获得要求保护的发明。如果现有技术存在这种技术启示,则发明是显而易见的,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因此选项A B错误。《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6.3对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的考虑:“„„按照本章第5.3节中所述,如果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则不必再怀疑其技术方案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可以确定发明具备创造性。„„”选项C正确。《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3.1审查原则:“„„在评价发明是否具备创造性时,审查员不仅要考虑发明的技术方案本身,而且还要考虑发明所属技术领域、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所产生的技术效果,将发明作为一个整体看待。„„”因此选项D错误。
61.下列含有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中,哪些属于可被授予专利权的范畴?(2002年试卷一第79题)
A.计算机程序控制的机器刺绣工艺
B.根据输入的患者生理和病理参数作出论断的计算机疾病诊断专利系统
C.专利文献计算机检索方法
D.由计算机实现的财务报表系统
参考答案:A
考点:含有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
详解:《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2.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基准:“„„(1)如果一项权利要求仅仅涉及一种算法或数学计算规则,或者计算机程序本身或仅仅记录在载体(例如磁带、磁盘、光盘、磁光盘、ROM、PROM、vC D、DⅧ或者其他的计算机可读介质)上的计算机程序,或者游戏的规则和方法等,则该权利要求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如果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的解决方案执行计算机程序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一种工业过程、测量或测试过程控制,通过计算机执行一种工业过程控制程序,按照自然规律完成对该工业过程各阶段实施的一系列控制,从而获得符合自然规律的工业过程控制效果,则这种解决方案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所说的技术方案,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仅有选项A限定的技术方案属于保护的客体。B C D选项均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选。
(三)实用新型创造性的判断
62.下列技术方案中,哪些有可能获得实用新型专利?(2002年试卷四第2题)
A.一种锯条,与现有技术相比,齿距尺寸发生了变化,其他没有改变
B.一种锯条,与现有技术相比,锯条厚度尺寸发生了变化,其他没有改变
c.一种锯条,与现有技术相比,锯条材料发生了变化,其他没有改变
D.一种锯条,与现有技术相比,在锯条外部镀一层新材料膜,其他没有改变
历届考题
参考答案:ABD
考点:判断实用新型创造性不予考虑的技术特征
详解:《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第2款规定:“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选项A限定的技术方案为产品形状和结构特征,属于实用新型保护的客体,可获得专利权。选项B的厚度增加可理解为形状改变。选项C的材料特征变化不属于形状结构特征。选项D中的材料膜可理解为层结构。因此正确答案为A B D。
63.以下关于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条件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2年试卷四第15题)
A.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的新颖性要求与发明专利相一致
B.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要求与发明专利相一致
c.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的实用性要求与发明专利相一致
D.对于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的充分公开性要求与发明专利相一致
参考答案:ACD
考点:判断实用新型创造性不予考虑的技术特征
详解:《专利法》第22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因此实用新型和发明除了创造性要求不同,实用性和新颖性要求相同。《专利法》第26条规定:“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在公开充分的要求上,二者一致。因此正确答案为ACD。
64.以下关于判断实用新型创造性时考虑因素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2年试卷四第84题)
A.应将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所有技术特征作为必要技术特征加以考虑
B.对于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材料特征不予考虑
C.对于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方法特征不予考虑
D.对于权利要求中不导致实用新型要求保护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相对于现有技术产生变化的技术特征均不予考虑
参考答案:A
考点:判断实用新型创造性的判断
详解:《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六章4.实用新型专利创造性的审查:“在实用新型专利创造性的审查中,应当考虑其技术方案中的所有技术特征,包括材料特征和方法特征。„„”因此正确答案为A。
四、实用性
(一)实用性的概念
65.以下关于实用性的哪些观点是正确的?(2002年试卷四第36题)
A.一项发明涉及利用东北长白山特有的石英砂为原料制备光学纤维,由于所使用材料来源独特,所以该发明不具备实用性
B.如果本领技术人员不能实施、再现权利要求限定的技术方案,则该发明不具有实用性
C.如果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申请文件记载的技术方案实施发明时,发现成品率时高时低,则该发明不具备实用性
D.一项涉及微生物菌种的生物肥料发明,其中的微生物菌种经一射线辐射具有较高的活性,使得该生物肥料具有高效增产效果,如果申请人没有对经过辐射处理的微生物菌种进行保藏,则该发明不具备实用性。
参考答案:B 34
历届考题
考点:实用性
详解:《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五章2.实用性的概念:“实用性,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申请的主题必须能在产业上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选项A明显错误,材料来源独特不会导致无实用性。《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五章3.2.1无再现性:“具有实用性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主题,应当具有再现。反之,无再现性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主题不具备实用性。再现性,是指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据公开的技术内容,能够重复实施专利申请中为解决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这种重复实施不得依赖任何随机的因素,并且实施结果应该是相同的。但是,审查员应当注意,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产品的成率低与不具有再现性是有本质区别的。前者是能够重复实施,只是由于实施过程中未能确保某些技术条件(例如环境洁净度、温度等)而导致成品率低;后者则是在确保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需全部技术条件,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仍不可能重复实现该技术方案所要求达到的结果。”选项B C错误。选项D若无保藏是违反微生物保藏规定,并非影响实用性,因此错误。
66.以下关于实用性概念的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04年试卷四第54题)
A.发明具有实用性,是指发明申请主题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B.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是指在申请日时,发明的技术方案已经实现或实施过
C.发明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是指在审查该申请之日,它能够产生有益的经济、技术和社会效果
D.发明所产生的积极效果是指申请人在原始说明书中所记载的参考答案:BcD
考点:实用性概念
详解:《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五章2.实用性的概念:“实用性,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申请的主题必须能在产业上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提出申请之日,其产生的经济、技术和社会的效果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预料到的。这些效果应当积极的和有益的。”因此选项A正确,C D错误。《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五章3.1审查原则:“„„(2)实用性与所申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是怎样创造出来的或者是否已经实施无关。”选项B错误。因此选BCD。
(二)判断实用性的原则和基准
67.下列各项发明主题中哪些不具有实用性?(2006年试卷一第26题)
A.一种采用外科手术从活牛身体上摘取牛黄的方法
B.一种通过逐渐降低羊的体温以测量其耐寒程度的方法
C.一种用于实施外科手术方法的微型机器人
D.一种会使患者服用后食欲减退的治疗肺炎的药品
参考答案:A B
考点:不具备实用性的主要情形
详解:实用性,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申请的主题必须能够在产业上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五章3.2.4人体或者动物体的非治疗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非治疗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由于是以有生命的人或者动物为实施对象,无法在产业上使用,因此不具备实用性。例如,为美容而实施的外科手术方法,或者采用外科手术从活牛身体上摘取牛黄的方法,以及为辅助诊断而采用的外科手术方法,例如实施冠状造影之前采用的外科手术方法等。”所以答案A不具有实用性,正确。《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五章3.2.5测量人体或者动物体在极限情况下的生理参数的方法:“„„以下测量方法属于不具备实用性的情况:(1)通过逐渐降低人或动物的体温,以测量人或动物对寒冷耐受程度的测量方法;„„”所以选项B不具有实用性,正确。选项CD均具有实用性,错误。
68.下列各项发明主题中哪些明显不具备实用性?(2004年试卷四第55题)
A.一种永动机
历届考题
B.一种海豚驯化方法
c.一种用于实施外科手术方法的微型机器人
D.一种在悬崖峭壁上构筑栈道的方法
参考答案:ABD
考点:实用性
详解:《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五章3.2.2违背自然规律:“具有实用性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符合自然规律。违背自然规律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不能实施的,因此,不具备实用性。审查员应当特别注意,那些违背能量守恒定律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主题,例如永动机,必然是不具备实用性的。选项A明显不具备实用性。选项B无法在产业上应用,明显不具备实用性。选项C主题为机器人,不属于专利法25条所排除对象。《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五章3.2.3利用独一无二的自然条件的产品:“具备实用性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得是由自然条件限定的独一无二的产品。利用特定的自然条件建造的自始至终都是不可移动的唯一产品不具备实用性。应当注意的是,不能因为上述利用独一无二的自然条件的产品不具备实用性,而认为其构件本身也不具备实用性。”因此选项D明显不具备实用性。所以正确答案为A B D。
69.有关实用性的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04年试卷一第4题)
A.美容业不属于工业领域,因此与该行业相关的发明创造不具有实用性
B.某一发明涉及炼钢的方法,但会对环境产生不可逆转的严重污染,因此该发明不具有实用性
C.某引水渠的设计方案构思奇妙,充分利用了沿途的自然条件,大大降低了工程造价,该设计方案具有实用性
D.作用于有生命的人体的外科手术方法不具备实用性
参考答案:ACD
考点:实用性判定
详解:《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五章2实用性的概念:“实用性,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申请的主题必须能够在产业上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所谓产业,它包括工业、农业、林业、水产业、畜牧业、交通运输业以及文化体育、生活用品和医疗器械等行业。„„”实用性不仅限于工业领域,选项A错误,应该选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五章3.2.6无积极效果:“具备实用性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技术方案应当能够产生预期的积极效果。明显无益、脱离社会需要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技术方案不具备实用性。”选项B错误,应该选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五章3.2.3利用了独一无二的自然条件的产品:“具备实用性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得是由自然条件限定的独一无二的产品。利用特定的自然条件建造的自始至终都是不可移动的唯一产品不具备实用性。应当注意的是,不能因为上述利用独一无二的自然条件的产品不具备实用性,而认为其构件本身也不具备实用性。”选项C错误,应该选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五章 3.2.4人体或者动物体的非治疗目的外科手术方法:“外科手术方法包括治疗目的和非治疗目的的手术方法。以治疗为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属于本部分第一章第4.3节中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非治疗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由于是以有生命的人或者动物为实施对象,无法在产业上使用,因此不具备实用性。例如,为美容而实施的外科手术方法,或者采用外科手术从活牛身体上摘取牛黄的方法,以及为辅助诊断而采用的外科手术方法,例如实施冠状造影之前采用的外科手术方法等。”选项D错误,应该选择。
70.下列哪些因素在评价发明的实用性时不予考虑?(2002年试卷四第53题)
A.产品发明的市场前景好坏
B.制造方法发明的产品成功率高低
C.发明是否具有积极的效果
D.发明是否已实施
参考答案:ABD
考点:判断实用性的原则
详解:《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五章2.实用性的概念:“实用性,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申请的主题必须能够在产业上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所谓产业,它包括工业、农业、林业、36
历届考题
水产业、畜牧业、交通运输业以及文化体育、生活用品和医疗器械等行业。„„”因此除了选项C外其余3项均不属于实用性考虑的因素,正确答案为ABD。
第三节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授权条件
一、外观设计相同和相近似的判断
(一)判断客体
(二)判断主体
71.在判断两项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相近似时,判断主体应是下列哪类人员?(2002年试卷四第69题)
A 外观设计产品领域普通技术人员
B外观设计产品的一般消费者
C外观设计产品的一般设计人员
D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专家
参考答案:B
考点:判断主体
详解:《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五章3.判断主体:“在判断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时,应当基于被比设计产品的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进行评价。„„”因此选B。
72.在宣告无效程序中判断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相近似时,判断主体应当是下列哪些?(2004年试卷四第96题)
A.本领域技术人员
B.该外观设计专利的设计人
C.一般消费者
D.专业设计人员
参考答案:c
考点:判断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相近似的主体
详解:《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五章3.判断主体:“在判断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时,应当基于被比设计产品的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进行评价。„„”因此选项C为正确答案。
(三)判断原则和基准
73.在判断一件外观设计与已经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在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是否相近时,以下哪些因素可以不予考虑?(2002年试卷四第73题)A.产品的规格和材料是否相近
B.产品的用途是否相近
C.产品的种类是否相近
D.产品的构造和性能是否相近
参考答案:A D
考点:外观设计相同和相近的判断原则
详解:《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五章6.1外观设计相同的判断:“外观设计相同是指被比设计与在先设计是同一类别的产品的外观设计,并且被比设计的全部外观设计要素与在先设计的相应要素相同,其中外观设计要素是指形状、图案以及色彩。在确定产品的类别时,可以参考产品的名称、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以及产品货架分类,但是应当以产品的用途是否相同为准。同一类别的产品是指用途完全相同的产品。例如机械表和电子表尽管内部结构不同,但是它们的用途是相同的,所以属于同一类别的产品。产品类别不同的,即使其外观设计的三要素相同,也不应认为是外观设计相同。„„”《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五章6.2.1外观设计相近似:“只有对于相同或者相近类别的产品,才可能存在外观设计相近似的情况。所谓相近类别的产品是指用途相近的产品。„„”因此选项AD正确。
74.对于可以变化形状的外观设计产品,例如折叠式餐桌,应当基于其在下列哪种状态下的形状进行相近似判断?(2002年试卷四第75题)
A.制造状态
B.使用状态
C.销售状态
D.运输状态
参考答案:B
考点:相近性判断基准
详解:《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五章5.4.2变化状态的产品:“变化状态的产品是指在销售和使
历届考题
用时呈现不同状态的产品。对于在先设计而言,所述产品在不同状态下的外观设计均可用作与被比设计进行比较的对象。对于被比设计而言,应当以其使用状态图所示的外观设汁作为与在先设计进行比较的对象,产品的相同或者相近似取决于产品各种使用状态的外观设计的相同或者相近似。”因此正确答案为B。
75.以下有关外观设计相同或相近似性判断的观点中哪些是正确的?(2004年试卷四第97题)
A.产品种类不同的,即使其外观设计的形状、图案和色彩相同,也不应认为是外观设计相同
B.在国际比赛中使用的赛车与供收藏的仿真赛车模型属于同一种类的产品
C.对于变化状态的产品而言,应当以其在销售时呈现状态的外观与在先设计进行比较
D.对于包装盒这类产品,应当以其使用状态下的形状来作为判断相近似性的依据。
参考答案:、AD
考点:外观设计相同或相近似性判断原则
详解:《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五章6.2.1外观设计相近似:“只有对于相同或者相近类别的产品,才可能存在外观设计相近似的情况。所谓相近类别的产品是指用途相近的产品。„„”所以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五章5.4.2变化状态的产品:“变化状态的产品是指在销售和使用时呈现不同状态的产品。对于在先设计而言,所述产品在不同状态下的外观设计均可用作与被比设计进行比较的对象。对于被比设计而言,应当以其使用状态图所示的外观设计作为与在先设计进行比较的对象,产品的相同或者相近似取决于产品各种使用状态的外观设计的相同或者相近似。”所以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
(四)判断方式
76.以下有关外观设计相同或相近似判断的观点中哪些是正确的?(2006年试卷一第58题)
A.对于外观设计无法看清的部分,可使用放大镜进行观察
B.汽车和玩具汽车不属于同一种类的产品
C.对于伞具这类产品,应当以其出售时的形状来判断
D.外观设计相同和相近似判断仅以产品的外观作为判断的对象
参考答案:B D
考点:外观设计相同或相近似判断
详解:《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五章5.3直接观察:“在相同或者相近似判断中,应当通过视觉进行直接观察,不能借助放大镜、显微镜、化学分析等其他工具或者手段进行比较,不能由视觉直接分辨的部分或者要素不能作为判断的依据。„„”所以选项A错误。《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五章6.2.2外观设计不相近似:“„„外观设计不相近似有以下几种情况:(1)产品类别相同或者相近,被比设计与在先设计不相近似。(2)产品类别不相同也不相近。例如,毛巾和台布;汽车和玩具汽车。”所以选项B正确。《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五章5·4·2变化状态的产品:“变化状态的产品是指在销售和使用时呈现不同状态的产品。对于在先设计而言,所述产品在不同状态下的外观设计均可用作与被比设计进行比较的对象。对于被比设计而言,应当以其使用状态图所示的外观设计作为与在先设计进行比较的对象,产品的相同或者相近似取决于产品各种使用状态的外观设计的相同或者相近似。”对于伞具这种变化状态的产品,应该以使用状态来判断,而不是以出售时的形状来判断,所以选项C错误。《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五章5.4仅以产品的外观作为判断的对象:”在相同或者相近似判断中,应当仅以产品的外观作为判断的对象。„„”所以选项D正确。
77.以下有关外观设计要部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02年试卷四第28题)
A.要部是外观设计产品中一般消费者容易注意的部位
B.一项外观设计产品只有一个要部
C.要部与外观设计产品的色彩无关
D.型材产品不存在要部
参考答案:A
考点:外观设计要部判断
历届考题
详解:要部的概念在新修订的《审查指南》中已没有相关字眼。根据2001年的《审查指南》,选项A为正确答案。
78.某瓷器厂将漫画家周某尚未公开发表的漫画印在具有相应造型的杯子上,设计十分独特。2003年4月1日,该厂就这种杯子的设计提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并于2003年12月9日获得了授权。授权后,该厂家开始销售这种杯子。根据上述情况,判断以下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04年试卷一第24题)
A·我国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
该厂家专利权违反本规定,侵犯了周某的著作权,周某可以就此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B·该厂家申请专利时周某的漫画作品尚未公开发表,不能破坏该外观设计专利的新颖性,因此漫画家周某不能主张任何权利
C·周某可以依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该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并可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就侵犯其著作权的行为一并作出处理
D.周某可以依法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厂家因著作权侵权而赔偿其损失
参考答案:ABC
考点:“合法权利”的主要类型
详解:《专利法》第45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国家知识产权局未实施也未申请专利权,不存在侵权行为,选项A错误,应该选择。《专利法》第23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虽然未公开,但周某自创作完成之日起即享有绘画作品的著作权。因此选项B错误,应该选择。周某只能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该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的请求,不可以就侵犯其著作权一事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诉讼请求,因此选项c错误,应该选择。瓷器厂未经许可将漫画家周某未公开发表的绘画作品印制在其杯子上,侵犯了周某的著作权,根据《著作权法》第46条,周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屏风厂承担侵权责任,所以选项D正确,不选。
二、与在先权利相冲突的判断
79、在下属哪些情况,外观设计专利权可能因为“与在先权利相冲突”而被宣告无效?(2004年试卷一第73题)
A.该外观设计中的图采用的是他人三十年前所画但未发表的一幅水彩画
B.该外观设计中使用的图片是专利权人自己拍摄的,但由于角度一致,与他人的摄影作品雷同
C.该外观设计中使用的图形是专利权人自己设计的,并曾经许可他人申请了商标注册,但该商标注册已经被撤销
D.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在专利申请日前2年就已经有厂家大批量生产销售了
参考答案:A
考点:“与在先权利相冲突”的定义
详解:《专利法》第23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外观设计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主要体现为与商标权和著作权相冲突。也可能与在先取得的厂商名称权、姓名权、肖像权、知名商品特有包装或装潢使用权等权利相冲突。选项A中外观设计的图案明显与他人的在先著作权相冲突。选项B专利权人作品虽然与他人作品雷同,仍然享有自己的著作权,因此未形成权利冲突。选项C中的申请的商标未形成商标权,他人并未获得授权,因此没有权利冲突。选项D是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相同,不是权利冲突。所以选项A正确。
80.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其中所说的39
历届考题
“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包括下列哪些种类的权利?(2002年试卷四第79题)
A.商标权和著作权
B.企业名称权
C.肖像权
D.知名商品特有包装或者装潢使用权
参考答案:ABCD
考点:“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
详解:《专利法》第23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外观设计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主要体现为与商标权和著作权相冲突。也可能与在先取得的厂商名称权、姓名权、肖像权、知名商品特有包装或装潢使用权等权利相冲突。所以正确答案为A B C D。
81.某屏风厂未经许可将画家陈某未公开发表的绘画作品印制在其设计的屏风上,并申请和获得了外观设计专利。该屏风产品在市场上销售很好。陈某发现后认为该屏风厂侵犯了他的著作权。根据上述情况,判断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6年试卷一第27题)
A.由于屏风厂享有外观设计专利权,因此并不侵犯陈某的著作权
B.陈某可以以屏风厂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与其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为由,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屏风厂的专利权无效
C.由于陈某的作品没有公开发表,因此不影响屏风厂外观设计申请的新颖性,该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应当被宣告无效
D.陈某可以其著作权受到侵害为由,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屏风厂承担侵权责任
参考答案:B D
考点:以与在先权利相冲突为理由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无效的条件
详解:《专利法》第23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屏风厂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与陈某在先取得的著作权相冲突,所以陈某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屏风厂的专利权无效,答案A C错误,B正确。屏风厂未经许可将画家陈某未公开发表的绘画作品印制在其设计的屏风上,侵犯了陈某的著作权,根据《著作权法》第46条,陈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屏风厂承担侵权责任,所以答案D正确。
82.以下哪些情况下,相关权利人可以“与在先权利相冲突”为理由要求宣告一项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2002年试卷四第89题)
A.该外观设计中的图案系采用了他人三十年前所画但未发表的一幅水彩画
B.该外观设计中使用的图形是专利权人自己拍摄的,但由于角度一致,与他人的摄影作品雷同
c.该外观设计中使用的图形是专利权人自己设计的,并曾许可他人申请了商标注册,但该商标注册已经被撤销
D.该外观设计中使用的图形是专利权人自己设计的,并曾许可他人申请了商标注册,但在该外观设计申请时该商标尚未被审定公告
参考答案:A
考点:外观设计“与在先权利相冲突”的含义
详解:《专利法》第23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外观设计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主要体现为与商标权和著作权相冲突。也可能与在先取得的厂商名称权、姓名权、肖像权、知名商品特有包装或装潢使用权等权利相冲突。选项A中外观设计的图案明显与他人的在先著作权相冲突。选项B专利权人作品虽然与他人作品雷同,仍然享有自己 40
历届考题的著作权。选项C D中的申请的商标均未形成商标权,他人并未获得授权,因此没有权利冲突。如果C D中的设计为他人完成,则会因为著作权而形成权利冲突。所以正确答案为A。
第三章 对专利申请文件要求
第一节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
一、请求书
1.下列哪些实用新型申请名称是错误的?(2002年试卷四第10题)
A.新型晾衣架及其类似装置
B.张氏节水龙头
c.用于自动挡轿车的防盗锁
D.一种高效节煤炉
参考答案:ABD
考点:实用新型申请名称
详解:《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2.2.1名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应当按照以下各项要求撰写:(1)说明书中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与请求书中的名称应当一致,一般不得超过25个字,特殊情况,例如,化学领域的某些申请,可以允许最多到40个字;(2)采用所属技术领域通用的技术术语,最好采用国际专利分类表中的技术术语,不得采用非技术术语;(3)清楚、简要、全面地反映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主题和类型(产品或者方法),以利于专利申请的分类,例如一件包含拉链产品和该拉链制造方法两项发明的申请,其名称应当写成‘拉链及其制造方法’;(4)不得使用人名、地名、商标、型号或者商品名称等,也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第2款规定:“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所以选项ABD均错误。
2.下列哪些发明名称的撰写符合《审查指南》的规定?(2002年试卷四第39题)
A.M1型粘接剂及其制备方法
B.一种无机材料及其用途
C.陶瓷组合物,其制备工艺及专用设备
D.管线连接器及其他
参考答案:C
考点:说明书名称
详解:《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2.2.1名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应当按照以下各项要求撰写:(1)说明书中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与请求书中的名称应当一致,一般不得超过25个字,特殊情况下,例如,化学领域的某些申请,可以允许最多到40个字;(2)采用所属技术领域通用的技术术语,最好采用国际专利分类表中的技术术语,不得采用非技术术语;(3)清楚、简要、全面地反映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主题和类型(产品或者方法),以利于专利申请的分类,例如一件包含拉链产品和该拉链制造方法两项发明的申请,其名称应当写成‘拉链及其制造方法’;(4)不得使用人名、地名、商标、型号或者商品名称等,也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所以选项C正确。
二、权利要求书
(一)权利要求书
3.一件实用新型申请有如下四项权利要求:
“1.一种膨胀螺钉,包括螺栓体和膨胀套,其特征是螺栓体下部螺纹连接膨胀套,膨胀套下部分成4条膨胀筋,膨胀筋之间有缺口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膨胀螺钉,其特征是4条膨胀筋向内收压呈一种独特的形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膨胀螺钉,其特征是所说的螺纹连接螺栓体是外螺纹,膨胀套带有内螺纹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膨胀螺钉,其特征是膨胀筋为若干条”
上述权利要求中哪些权利要求的撰写是不清楚的?(2002年试卷四第6题)
A.权利要求1
B.权利要求2
历届考题
C.权利要求3
D.权利要求4
参考答案:B D
考点:权利要求的撰写要求
详解:权利要求2中的“独特的形状”不清楚。权利要求4中的“若干条”不清楚。所以选项BD正确。
4.以下有关权利要求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4年试卷四第38题)
A.独立权利要求应当记载解决发明所有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B.从属权利要求的附加技术特征应当是对所引用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作进一步限定的技术特征
c.如果一项权利要求引用了在前的其他权利要求,则该权利要求为从属权利要求
D.不论是独立权利要求,还是从属权利要求,都表示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
参考答案:D
考点:权利要求
详解:《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3.1.2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从属权利要求中的附加技术特征,可以是对所引用的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作进一步限定的技术特征,也可以是增加的技术特征„„在某些情况下,形式上的从属权利要求(即其包含有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部分),实质上不一定是从属权利要求。例如,独立权利要求1为:‘包括特征X的机床’。在后的另一项权利要求为:‘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床,其特征在于用特 征Y代替特征x’。”所有权利要求限定的技术方案都应当是完整的。所以正确答案为D。
5.以下有关权利要求与说明书关系的观点中,哪些是错误的?(2004年试卷四第39题)
A.权利要求应当得到说明书的支持,是指权利要求应当采用与说明书相同的术语或语言
B.权利要求中使用功能限定特征时,说明书中应当描述所有可实现该功能的方式
C.判断权利要求是否得到说明书的支持时,应当依据说明书记载的全部内容
D.权利要求中可以包含申请人根据说明书中公开的内容概括得出的技术特征
参考答案:A B
考点:权利要求与说明书关系
详解:《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3.2.1以说明书为依据:“„„权利要求书中的每一项权利要求所要求
保护的技术方案应当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从说明书充分公开的内容中得到或概括得出的技术方案,并且不得超出说明书公开的范围„„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在说明书中存在一致性的表述,并不意味着权利要求
必然得到说明书的支持。只有当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从说明书充分公开的内容中得到或概括得出该项
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时,记载该技术方案的权利要求才被认为得到了说明书的支持„„在判断权利
要求是否得到说明书的支持时,应当考虑说明书的全部内容,而不是仅限于具体实施方式部分的内容。”对于选
项B,以功能性限定的权利要求,并不意味着将所有可行的方式完全公开才被得到支持。所以选项A B正确。
6.以下关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02年试卷一第18题)
A.应当严格以权利要求书的文字记载范围为准
B.应当以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和附图可以用来解释权利要求
c.应当以生产的专利产品为准
D.应当以发明人的实际创造性贡献为准,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和附图用来说明其创造性贡献
历届考题
参考答案:B
考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
详解:《专利法》第56条第1款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所以正确答案为B。
7.以下关于权利要求撰写要求的哪些观点是错误的?(2002年试卷四第64题)
A.出于简明目的,申请人可以在一项权利要求中同时要求保护产品及其制造方法
B.从属权利要求只能记载发明与现有技术不同或现有技术没有的技术特征
c.从属权利要求可以进一步限定其引用的独立权利要求特征部分中的特征,也可以进一步限定其前序部分的特征
D.从属权利要求可以包含独立权利要求中没有提到的附加技术特征
参考答案:A B
考点:权利要求撰写要求
详解:《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3.2.2清楚:“„„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应当能够清楚地表明该权利要求的类型是产品权利要求还是方法权利要求。不允许采用模糊不清的主题名称,例如,‘一种„„技术’,或者一项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中既包含有产品又包含有方法,例如,‘一种„„产品及其制造方法’。”选项A错 毛。《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3.3.2从属权利要求的撰写规定:“„„从属权利要求的限定部分可以对在前々权利要求(独立权利要求或者从属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进行限定。在前的独立权利要求采用两部分撰写方式的,其后的从属权利要求不仅可以进一步限定该独立权利要求特征部分中的特征,也可以进一步限定前序部分中的特征。„„”选项B错误。选项C D均正确。
8.以下有关权利要求撰写要求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4年试卷四第41题)
A.权利要求书中的所有权利要求作为一个整体应当清楚,即它们的发明主题应当一致
B.权利要求书中的所有权利要求作为一个整体应当简明,即不得有两项以上同类独立权利要求
c.权利要求应当包括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
D.引用两项以上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只能以择一方式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
参考答案:D
考点:权利要求撰写要求
详解:选项A,产品和用于该产品的制造方法的主题不一致,但不会导致不清楚,选项A错误。《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3.2.3简要:“权利要求书应当简要,一是指每一项权利要求应当简要,二是指构成权利要求书的所有权利要求作为一个整体也应当简要。例如,一件专利申请中不得出现两项或两项以上保护范围实质上相同的同类权利要求。„„’’因此选项B错误。《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2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独立权利要求应当包括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撰写:(一)前序部分:写明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主题名称和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主题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二)特征部分:使用‘其特征是„„’或者类似的用语,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区别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这些特征和前序部分写明的特征合在一起,限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性质不适于用前款方式表达的,独立权利要求可以用其他方式撰写。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应当只有一个独立权利要求,并写在同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从属权利要求之前。’’因此选项C错误。《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3.3.2从属权利要求的撰写规定:“„„从属权利要求只能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引用两项以上权利要求的多项从属权利要求只能以择一方式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所以正确答案为D 9.某申请权利要求包含三个权利要求,权利要求2、3是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以下哪些判断是错误的?(2002年试卷四第61题)
A.若权利要求1具有创造性,则不应否定权利要求2、3的创造性
B.若权利要求1可以得到说明书的支持,则权利要求2、3也能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C.若权利要求1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则权利要求2、3之间必然具有单一性
历届考题
D.若权利要求1符合授权条件,则权利要求2、3也必然符合授权条件
参考答案:B D
考点:权利要求书
详解:独立权利要求具有新颖性或创造性的情况下,其从属权利要求一定具有新颖性或创造性;如果从属权利要求具有新颖性或创造性,其所引用的独立权利要求一定具有新颖性或创造性。独立权利要求不具有新颖性或创造性,从属于该独立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有可能具有新颖性或创造性。《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3.2.1以说明书为依据:“„„对于包括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或者不同类型权利要求的权利要求书,需要逐一判断各项权利要求是否都得到了说明书的支持。独立权利要求得到说明书支持并不意味着从属权利要求也必然得到支持;方法权利要求得到说明书支持也并不意味着产品权利要求必然得到支持„„”。对于选项D,从属权利要求的附加特征可能因为不符合专利法第5条而不具备授权条件。所以选项B D是错误的。
10.专利法所规定的“权利要求书应当清楚、简要地表述其保护范围”的含义是什么?(2002年试卷四第52题)
A.产品权利要求只能用产品的结构、组成特征来限定
B.产品权利要求只能用工艺过程、步骤或条件来限定
C.除非必要,应当避免使用功能或者效果特征来限定发明
D.一项申请中不得出现两项以上保护范围实质上相同的同类权利要求
参考答案:c D
考点:“权利要求书应当清楚、简要地表述其保护范围”的含义
详解:《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3.2.1以说明书为依据:“„„对产品权利要求来说,应当尽量避免使用功能或者效果特征来限定发明。只有在某一技术特征无法用结构特征来限定,或者技术特征用结构特征限定不如用功能或效果特征来限定更为恰当,而且该功能或者效果能通过说明书中规定的实验或者操作或者所属技术领域的惯用手段直接和肯定地验证的情况下,使用功能或者效果特征来限定发明才可能是允许的。„„”《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3.2.2清楚:“„„产品权利要求适用于产品发明或者实用新型,通常应当用产品的结构特征来描述。特殊情况下,当产品权利要求中的一个或多个技术特征无法用结构特征予以清楚地表征时,允许借助物理或化学参数表征;当无法用结构特征并且也不能用参数特征予以清楚地表征时,允许借助于方法特征表征。„„”《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3.2.3简要:“权利要求书应当简要,一是指每一项权利要求应当简要,二是指构成权利要求书的所有权利要求作为一个整体也应当简要。例如,一件专利申请中不得出现两项
或两项以上保护范围实质上相同的同类权利要求。„„”所以正确答案为C D。
11.下述哪些情况可视为权利要求书没有得到说明书的支持?(2002年试卷四第32题)
A.说明书仅提到温度为O--lOOOC,并且没有给出具体实施例,权利要求书将其限定为更小范围20--50C
B.说明书中仅提及发明采用钢材料作为电镀材料,权利要求书将其概括为采用金属材料作为电镀材料
C.说明书发明内容部分及采用金属材料作为电镀材料,实施例分别采用铝、铜作为电镀材料,权利要求书将电镀材料取定为铁或镍
D.说明书仅公开了用氯化钠、氯化钾的水溶液作为获得氯元素的源,权利要求书将该源限定为含氯化合物的水溶液
参考答案:B D
考点:权利要求书以说明书为依据
详解:选项A中,温度范围O--lOOC为上位概念,而20--50C为下位概念,所要求保护的范围未超出上位的范围。选项B中下位的钢材料不能支持金属材料这一上位概念。选项C与A同。选项D与B同,所以BD未得到说明书支持。
12.一件有关电冰箱的申请,权利要求书中共写了4个权利要求,分别是:
历届考题
1.一种电冰箱,包括冷凝器,其特征在于冷凝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说的冷凝器,其特征在于冷凝器还具有一个„„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说的电冰箱,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个自然除臭装置„„
4.根据权利要求1、2和3所说的电冰箱,其特征在于所说自动除臭装置还包括自动控制装置以下哪些判断是正确的?(2002年试卷四第34题)
A.权利要求2、3存在撰写错误
B.权利要求2、4存在撰写错误
C.权利要求3、4存在撰写错误
D.权利要求2、3、4都存在撰写错误
参考答案:B
考点:权利要求书撰写
详解:权利要求2引用主题错误。权利要求4应该择一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所以正确答案为B。
13.专利法所规定的“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其涵义是什么?(2002年试卷四第35题)
A.权利要求的所有内容能够从说明书公开的内容中直接导出
B.权利要求书应当在表述形式、实质内容上都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C.权利要求书不得包含任何申请人推测得出的内容
D.独立权利要求书记载的技术方案应与说明书发明内容部分记载的完全相同
参考答案:A B
考点:权利要求书
详解:《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3.2.1以说明书为依据:“„„权利要求书中的每一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应当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从说明书充分公开的内容中得到或概括得出的技术方案,并且不得超出说明书公开的范围„„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在说明书中存在一致性的表述,并不意味着权利要求必然得到说明书的支持。只有当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从说明书充分公开的内容中得到或概括得出该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时,记载该技术方案的权利要求才被认为得到了说明书的支持。”所以选项A B正确。
(二)独立权利要求
14.以下关于权利要求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2006年试卷一第29题)
A.独立权利要求不具有新颖性,从属于该独立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有可能具有新颖性
B.独立权利要求具有新颖性,从属于该独立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有可能不具有新颖性
c.从属权利要求不具有创造性,其所从属的独立权利要求不可能具有创造性
D.从属权利要求不具有实用性,其所从属的独立权利要求有可能具有实用性
参考答案:A C
考点:权利要求的撰写要求
详解:独立权利要求具有新颖性或创造性的情况下,其从属权利要求一定具有新颖性或创造性;如果从属权利要求具有新颖性或创造性,其所引用的独立权利要求一定具有新颖性或创造性。独立权利要求不具有新颖性或创造性,从属于该独立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有可能具有新颖性或创造性。《专利法》第22条第4款规定:…..实用性,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申请的主题必须能够在产业上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如果独立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满足实用性的要求,那么对其限定的解决其他技术问题的从属权利要求一定具有实用性,而从属权利要求不具有实用性的情形下,其所引用的独立权利要求一定不具有实用性。所以选项A C正确.
15.一件专利申请公开了一种组合物,该组合物由植物材料A经过步骤X、Y和z加工处理制得,并公开了该组合物可用来杀菌。该申请的申请日为2004年6月1日。一篇2003年3月1日公开的文献记载了一种由植物材料A经过步骤x、Y和Z加工处理制得的染料组合物,该文献没有公开所得组合物可用来杀菌。相对于该篇文献,该申请下列哪些权利要求具有新颖性?(2006年试卷一第23题)
A.一种由植物材料A经过步骤x、Y和z加工处理制得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该组合物可以杀菌
历届考题
B.一种杀菌组合物,该组合物由植物材料A经过步骤x、Y和z加工处理制得
C.一种制备杀菌组合物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将植物材料A经过步骤X、Y和z加工处理
D.一种杀菌方法,包括使用有效量的由植物材料A经过步骤X、Y和z加工处理制得的一种组合物
参考答案:D
考点:化学产品用途的新颖性
详解:《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十章5.4化学产品用途的新颖性:“„„一个已知产品不能因为提出了新的应用而被认为是一种新的产品。„„”因此,选项A、B、C有关产品的权利要求均不具备新颖性,不选。《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十章5.4化学产品用途的新颖性:“„„如果一项已知产品的新用途本身是一项发明,则已知产品不能破坏该新用途的新颖性。这样的用途发明属于使用方法发明,因为发明的实质不在于产品本身,而在于如何去使用它。„„”故选项D有关使用方法的权利要求具备新颖性,正确。
16.关于实用新型的独立权利要求,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2年试卷四第3题)
A.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只允许有一项独立权利要求
B.其撰写格式为:前序部分+特征部分
c.前序部分包括:主题名称和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
D.独立权利要求特征部分不应使用单纯功能性语言描述
参考答案:ABcD
考点:实用新型的独立权利要求撰写要求
详解:《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二章7.4权利要求书:“„„(5)一项实用新型应当只有一个独立权利要求,„„”《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2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独立权利要求应当包括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撰写:(一)前序部分:写明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主题名称和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主题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二)特征部分:使用‘其特征是„„’或者类似的用语,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区别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这些特征和前序部分写明的特征合在一起,限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性质不适于用前款方式表达的,独立权利要求可以用其他方式撰写。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应当只有一个独立权利要求,并写在同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从属权利要求之前。”《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二章7.4权利要求书:“„„(3)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除必须用其他方式表达的以外,独立权利要求应当包括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前序部分应写明要求保护的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主题名称和实用新型主题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特征部分使用‘其特征是„„’或者类似的用语,写明实用新型区别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10)权利要求中应当尽量避免使用功能或者效果特征来限定实用新型,特征部分不得单纯描述实用新型功能,只有在某一技术特征无法用结构特征来限定,或者技术特征用结构特征限定不如用功能或者效果特征来限定更为恰当,而且该功能或者效果在说明书中有充分说明时,使用功能或者效果特征来限定实用新型才可能是允许的。„„”因此正确答案为ABCD。
(三)从属权利要求
17.一件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1和2如下:
权利要求1:一种椅子,包括:(1)正方形底座,(2)装在底座底面上的四个细长构件,(3)装在底座上的圆形靠背。权利要求2:根据权利要求1的椅子,还包括连接靠背和底座的弹簧在都能够得到说明书支持的情况下,下面撰写的权利要求3哪些存在错误?(2006年试卷一第73题)
A.权利要求3:根据权利要求1的椅子,其特征在于底座是长方形的。
B.权利要求3:根据权利要求2的椅子,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在每个细长构件上的轮子是塑料的。
c.权利要求3:根据上述任何一项权利要求的椅子,其中圆形靠背是木制的。
D.权利要求3:根据上述权利要求的椅子,还包括连接在底座上的压敏装置。
历届考题
参考答案:A B D
考点:从属权利要求的限定部分和特征部分应当记载的内容
详解:选项A中限定的技术方案与权1相互矛盾。选项B中“所述连接在每个细长构件上的轮子”这一特征并未出现在前述的权利要求中。选项D应该择一限定。因此ABD错误。
18.“笔杆的两端,并分别和一个独立的笔胆插接在一起”,以下哪些从属权利要求的撰写是错误的?(2002年试卷四第14题)
A.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双头钢笔,其特征是,两个笔胆各装有红、蓝墨水的笔胆
B.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双头钢笔的笔胆,其特征是,蓝墨水笔胆比红墨水大
c.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双头钢笔,其特征是,两个笔胆套在同一个笔杆内
D.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双头钢笔,其特征是,笔胆也可以只有一个,中间隔成各装红、蓝墨水的两个内腔
参考答案:BcD
考点:从属权利要求的撰写
详解:选项B引用主题错误。选项D的构成的技术方案与权利要求1互相矛盾。
三、说明书及说明书附图
(一)说明书
19.下述哪些属于说明书未充分公开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情况?(2006年试卷一第81题)
A.一种在天空中形成一层能阻隔冰雹降落的屏障而防止冰雹对农作物伤害的方法,但在说明书中未给出如何形成屏障的技术手段
B.一种方法,其中要采用一种催化剂,在说明书中指出该催化剂为由本申请人在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的发明专利申请(给出了申请号)中的催化剂,该在先申请中给出了该催化剂的化学结构式及其制造方法,并在本申请的申请日后,公开日前公布
C.说明书中仅给出了虽能解决技术问题但效果较差的技术方案而将最佳实施方案作为技术秘密保留而未写入说明书
D.一种涉及新蛋白质的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中未提供任何实验数据,但在审查期间补充了实验数据供审查员参考
参考答案:A D
考点:说明书应当充分公开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定义
详解:选项Bc均满足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说明书的描述能够实现的要求。选项D属于修改超范围而最终不被接受,仍然属于公开不充分的范畴。所以正确答案为A D。
20.下面哪些是说明书“技术领域”部分应当满足的要求?(2006年试卷一第30题)
A.技术领域应当是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方案所属或者直接应用的具体技术领域
B.技术领域应当是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方案所属具体技术领域的上位技术领域
c.技术领域中需要写入所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独立权利要求技术方案中的区别技术特征,D.技术领域应当是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相邻的技术领域
参考答案:A 考点:说明书包含的主要内容
详解:《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2.2.2技术领域:“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应当是要求保护的发
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方案所属或者直接应用的具体技术领域,而不是上位的或者相邻的技术领域,也不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本身。„„”所以正确答案为A。
21.以下有关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的撰写要求中,哪些是错误的?(2004.年试卷四第48题)
A.发明名称中不得包含任何标点符号,通常不超过20个字
B.在说明书的背景技术部分中写明应当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历届考题
C.对于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描述不得包含对其技术效果的说明,也不得使用宣传用语
D.说明书的发明内容部分应当写明每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
参考答案:A B C D
考点:.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的撰写要求
详解:《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2.2.1名称:“„„(1)说明书中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与请求书中的名称应当一致,一般不得超过25个字,特殊情况下,例如,化学领域的某些申请,可以允许最多到40个字;„„”《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2.2.4:“本部分应当清楚、客观地写明以下内容:(i)要解决的技术问题„„(ii)用正面的、尽可能简洁的语言客观而有根据地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也可以进一步说明其技术效果„„在技术方案这一部分,至少应反映包含全部必要技术特征的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还可以给出包含其他附加技术特征的进一步改进的技术方案。„„”。选项A B C D均错误。
22.以下关于说明书的撰写要求的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04年试卷四第60题)
A.说明书应当使用国家统一规定的技术术语,均应用中文译文加以注释或说明
B.说明书中凡是使用非中文技术名词之处,均应用中文译文加以注释或说明
C.在说明书中提及附图中所示的技术特征时,在不产生歧义的前提下,可以不使用中文技术术语,而用附图标记或非中文缩略语形式表示
D.说明书中应当使用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不得使用其他计量单位
参考答案:ABCD
考点:说明书的撰写要求
详解:《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2.2.7对于说明书撰写的其他要求:“„„说明书应当使用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术语。对于自然科学名词,国家有规定的,应当采用统一的术语,国家没有规定的,可以采用所属技术领域约定俗成的术语„„说明书应当使用中文,但是在不产生歧义的前提下,个别词浯可以使用中文以外的其他文字。在说明书中第一次使用非中文技术名词时,应当用中文译文加以注释或者使用中文给予说明„„说明书中的计量单位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包括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必要时可以在括号内同时标注本领域公知的其他计量单位。„„”。选项A B C D均错误。
23.下述哪些情况将导致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存在“公开不充分”缺陷?(2002年试卷四第31题)
A.一项涉及设备的发明,说明书没有公开与发明点有关的一个部件的结构,仅在权利要求书中记载了该部件的结构
B.一项涉及组合物的发明,其中一种组合使用出售产品的效果不如发明人自己制造的组分,而申请又未在原始申请文件中说明发明人自制组分的制造方法
C.一项涉及工艺方法的发明,申请人在撰写申请文明时没有提及某参数,而本领域技术人员不掌握该参数就无法实现该方法
D.一项涉及新化合物的发明,申请人在说明书摘要中说明了该产品的用途及效果,但没有在其他申请文件中公开这部分内容
参考答案:C D
考点:说明书充分公开
详解:对于选项A,虽然未在说明书中记载“部件的结构”,但在权利要求书中记载了。可将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部分补入说明书中。对于选项B,组合物的发明只要把组分及配比公开即可,而不必描述每个组分的制造方法。所以正确答案为C D。
24.以下有关说明书撰写要求的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04年试卷四第42题)
A.在说明书的具体实施部分中应当详细写明发明的最佳实施方式
B.在发明技术方案比较简单的情况下,说明书可以不包含具体实施方式部分
C.对于最接近现有技术共有,并且是满足充分公开要求必不可少的发明技术特征,不得采用引证其他文件的方式撰写,而应将其具体内容写入说明书中
历届考题
D.说明书中使用的附图标记应当放置在相应的技术名称之后的括号内
参考答案:ACD
考点:说明书撰写要求
详解:《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2.2.6具体实施方式:“„„说明书应当详细描述申请人认为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优选的具体实施方式。„„在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方案比较简单的情况下,如果说明书涉及技术方案的部分已经就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要求保护的主题作出了清楚、完整的说明,说明书就不必在涉及具体实施方式部分再作重复说明„„对照附图描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优选的具体实施方式时,使用的附图标记或者符号应当与附图中所示的一致,并放在相应的技术名称的后面,不加括号。„„”对于选项C,在有引证的情况下即意味着已写入说明书中。所以选项A C D错误。
25.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的下列哪些部分应当写明标题?(2004年试卷四第33题)
A.发明名称
B.背景技术
C.发明内容
D.具体实施方式
参考答案:BCD
考点: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
详解:《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4.2说明书:“„„说明书的格式应当包括以下各部分,并在每一部分前面写明标题: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具体实施方式„„”。所以正确答案为B C D。
26.以下关于发明有益效果的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04年试卷四第51题)
A.有益效果是指由发明技术特征直接或间接产生的技术效果
B.有益效果是确定发明是否具有“显著的进步”的依据
C.说明有益效果,应当与现有技术进行比较
D.发明所产生的成本降低等经济效益也属于发明的有益效果
参考答案:A
考点:发明有益效果
详解:《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2.2.4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内容:“„„(3)„„有益效果是指由构成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直接带来的,或者是由所述的技术特征必然产生的技术效果„„有益效果是确定发明是否具有‘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是否具有‘进步’的重要依据„„有益效果可以由产率、质量、精度和效率的提高,能耗、原材料、工序的节省,加工、操作、控制、使用的简便,环境污染的治理或者根治,以及有用性能的出现等方面反映出来„„无论用哪种方式说明有益效果,都应当与现有技术进行比较,指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的区别。”所以选项A错误,选项BCD正确。
27.以下关于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中背景技术部分的哪些说法是正确?(2004年试卷四第40题)
A.只需引证包含独立权利要求前序部分技术特征的现有技术文件,即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文件
B.引证文件应当是公开出版物,但是不包括光盘出版物
C.所引证的专利文件的公开日应当在本申请的申请日之前
D.引证外国专利或非专利文件,应当以其公布或发表时使用的文字写明出处等相关信息
参考答案:D
考点: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中背景技术部分
详解:《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2.2.3背景技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的背景技术部分应当写明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并且尽可能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尤其要引证包含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书中的独立权利要求前序部分技术特征的现有技术文件,即引证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文件。说明书中引证的文件可以是专利文件,也可以是非专利文件„„引证文件还应当满足以下要求:(1)引证文件应当是公开出版物,除纸件形式外,还包括电子出版物等形式。(2)所引证的非专利文件和外国专利文件的公开日应当在本申 49
历届考题
请的申请日之前;所引证的中国专利文件的公开日不能晚于本申请的公开日。(3)引证外国专利或非专利文件的,应当以所引证文件公布或发表时的原文所使用的文字写明引证文件的出处以及相关信息,必要时给出中文译文,并将译文放置在括号内。„„”所以只有D项正确。
28.发明专利申请的发明名称应当正确地反映下述哪些内容?(2004年试卷四第35题)
A.发明所属技术领域
B.发明技术方案的主题
C.发明技术方案的类型
D.发明技术方案的国际专利分类
参考答案:B c
一
考点:专利申请的发明名称
l
详解:《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2.2.1名称:“„„(3)清楚、简要、全面地反映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主题和类型(产品或者方法),„„”所以正确答案为B c。
29.以下有关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发明内容”部分撰写要求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2年试卷四第50题)
A.应有写入与独立权利要求相同或相应的内容,但不能写入与从属权利要求相同或相应的内容
B.应有写入与独立权利要求相同或相应的内容,也可以写入与从属权利要求相同或相应的内容
c.应有写入与独立权利要求相同或相应的内容,还必须写入与从属权利要求相同或相应的内容
D.如果一件申请包含若干项发明,应当说明每项发明的技术方案
参考答案:B D
考点:“发明内容”部分撰写要求
详解:《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2.2.4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内容:“„„在技术方案这一部分,至少应反映包含全部必要技术特征的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还可以给出包含其他附加技术特征的进一步改进的技术方案。说明书中记载的这些技术方案应当与权利要求所限定的相应技术方案的表述相一致。一般情况下,说明书技术方案部分首先应当写明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其用语应当与独立权利要求的用语相应或者相同,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必要技术特征总和的形式阐明其实质,必要时,说明必要技术特征总和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效果之间的关系。然后,可以通过对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附加技术特征的描述,反映对其作进一步改进的从属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如果一件申请中有几项发明或者几项实用新型,应当说明每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所以正确答案为B D。
30.以下关于发明专利说明书中实施例或具体实施方法的观点中,哪些是正确的?(2002年试卷四第38题)
A.为说明发明在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全部范围内能够实施,申请有在实质审查过程中可以向说明书中补入适量的实施例或具体实施方式
B.如果技术方案较为简单,并且说明书涉及技术方案的部分已经对发明作出了清楚、完整的说明,则说明书中可以没有实施例或有关具体实施方式的描述
c.当权利要求书涉及较宽的数值范围时,应给出该数值范围两端值附近的实施例和至少一个中间值的实施例
D.对实施例或具体实施方式的描述应当具体、详细,特别是涉及发明与现有技术的区别技术特征的部分
参考答案:BCD
考点:说明书撰写要求
详解:《专利法》第33条规定:“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选项A中补入内容超出了记载范围,因此错误。《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2.2.6具体实施方式:“„„在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方案比较简单的情况下,如果说明书涉及技术方案的部分已经就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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