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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莞市农业农村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2012-4-1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农业农村发展“十二五”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东莞市农业农村发展“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大力发展都市农业、推进农村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编制和实施《东莞市农业农村发展“十二五”规划》,对我市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发展现代都市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根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广东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东莞市农业发展规划(2006-2015)》,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的目标,编制本规划。本规划主要通过总结我市“十一五”农业发展规划的完成情况,分析面临的发展形势,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市农业农村发展思路和对策,努力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十一五”发展成就
“十一五”时期,我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的各项农业农村方针政策,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自然灾害、动植物疫病、国际金融危机等多方面的冲击,努力探索推动现代都市农业发展,实现了农业稳步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经济平稳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十一五”农业发展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任务,在园区建设、产业化经营、农业安全、经济管理、农村扶贫等方面实现了六个明显提升。
(一)农业园区建设水平明显提升。自2006年开始,先后规划建设了14个以特色产业为核心内容、兼具科技示范、科普教育、休闲观光、生态保护功能的市级农业产业园,总面积5.5万亩,构建组团式的都市农业发展平台。市现代农业科技园、东坑、桥头、清溪、中堂、大朗、寮步等7个园区基本建成,其余7个园区加紧建设,其中:清溪、中堂、谢岗等3个园区被认定为广东省现代农业园区,清溪园区进入省部共建现代农业园区行列,都市农业发展平台初具规模。农业产业园成为农业招商引资、对外交流、品种引进、技术推广的主要载体,累计引进农业项目29个,协议投资超过5亿元;累计引进、示范、推广新品种106个、新技术21项;建成投产的功能区,平均土地生产率近1万元,是全市耕地平均水平的2倍多。
(二)农业产业化水平明显提升。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共培育发展农业龙头企业20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30家,分别比“十五”期末增加6家、15家,其中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分别增加1家、5家。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联结带动农户超过1220家20家农业龙头企业总产值、农产品交易额分别达36亿元、135亿元。从2009年开始,累计推动2.5万亩农地集约流转,全市耕地规模经营率达33.4%。建成石碣蔬菜、麻涌香蕉、东城水稻及市农科中心荔枝等4个具有东莞特色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辐射面积2.6万亩。实施农业名牌带动战略成效凸显,至2010年底,有23个产品获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称号,另有无公害农产品49个、绿色食品44个和有机产品9个。
(三)农业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进一步健全,实现了畅顺高效运作。2010年,全市蔬菜农药残留、生猪盐酸克伦特罗及莱克多巴胺残留检测合格率分别达98.6%、99.9%、99.4%,多年来未出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处于历史最好水平。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全面加强。生猪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禽流感免疫率均达到100%,全市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市镇两级均建立动物疫病检测实验室。全面完成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组建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红火蚁、香蕉枯萎病等重大植物疫情得到有效防控,红火蚁发生点100%落实防控措施。以保障生猪、蔬菜的稳定供给和质量安全为目的,大力开展供莞生猪、蔬菜产销联建工程,着力构建市外农产品供莞基地。到2010年共认定供莞生猪定点基地206家,保持2倍于我市生猪需求的供应能力。启用供莞生猪电子标识,与32个合作市、县实现产销对接,实现生猪采购基地化。从2009年开始实施活猪储备制度,累计储备活猪5.8万头。与云浮、韶关、湛江等7市签订合作协议,认定首批供莞蔬菜基地18家约3.76万亩,年供应能力18.3万吨,蔬菜产品的安全稳定供给能力得到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创建了5个省市共建农机安全村,建立了农机安全监管责任人制度,开展无牌无证拖拉机专项整治行动,实现农机安全事故“零发生”。
(四)农业基础设施和物质技术装备水平明显提升。对连片100亩以上的农田进行标准化整治,共在麻涌、望牛墩等22个镇街新建现代标准农田57片,新增面积3.84万亩。大幅增加市财政对农业机械化的支持投入力度,大力推广应用适用农机具。至2010年,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37万千瓦,水稻生产机械化综合水平达61%,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发展推广温室大棚、节水灌溉等设施1.24万亩,建立设施农业示范基地16个、面积6000余亩,设施农业生产效益提高30%至1倍多。“科教兴农”战略深入实施,主要农作物良种及先进种养技术覆盖率达到98%,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3%。积极创新科研体制,全市农业科研技术推广单位共承担农业科研项目47项,通过省市科研成果鉴定27个,其中达国内先进水平的17个,达国内领先水平的10个。荣获省市科技进步奖25项,省农业技术推广奖9项,2项技术列入省农业主推技术。积极推进农业信息化工作,东莞农业信息网四获“中国农业网站百强”称号,建立“农信通”信息服务平台,累计服务农户50多万人次。
(五)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全面完成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建立了“一刀切、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的股权制度和“盈利共享、风险共担、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一揽子化解了“出嫁女”等特殊群体的利益诉求矛盾。建立了3000多个村级股份经济联合社和组级股份经济合作社,119.9万村民成为集体经济组织股东。组织制订并出台了重大事项审查、土地款管理、经济审计、干部责任追究、干部薪酬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建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规章体系。建立并完善集体经济运行月度统计、季度通报、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资产管理制度,逐步形成了多管齐下、惩防并举的监管体系,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有效遏制了过度分配情况。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推动集体经济多元化发展,提升物业经营管理水平,物业闲置率从金融危机时最高的6.6%下降到1.6%,村组两级物业收益稳定提升。2010年,全市村组两级总资产1228亿元,净资产936亿元,经营总收入143亿元,经营纯收入77亿元,年均增长率分别为5.6%、6.4%、3.5%、1.2%。
(六)欠发达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明显提升。通过落实村(社区)公共管理经费补助、基本农田和非经济林生态补偿、延长欠发达镇村扶贫贷款贴息期限、发放欠发达村定点帮扶资金等一系列扶贫新政策,大力帮扶欠发达镇村加快发展。到2008年,沙田、大岭山和茶山镇已实现了脱贫,全市欠发达镇由11个减少至9个。2010年,9个欠发达镇生产总值470亿元,各项税收总额60.53亿元,财政可支配收入36亿元,比2008年分别增长29.5%226.9%、15.2%,各欠发达镇主要经济指标的增速均超过全市平均水平。90个欠发达村的村组两级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73.8亿元、46.8亿元,比2008年分别增长19.5%、21.7%,欠发达村总资产、净资产的增速均为全市平均水平的2倍多。
二、“十二五”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二五”期间,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面临诸多良好机遇:中央和省更加重视“三农”工作,城乡统筹发展与区域协调发展成为普遍共识和主流趋势,宏观政策环境进一步优化;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步入工业化、城市化中后期,农业的安全保障、生态平衡、文化传承、科普教育、生活休闲等作用和功能日益突出,安全、优质农产品需求旺盛,发展都市农业前景向好;全市经济发展稳步向前,市、镇两级财政实力不断增强,具备加大“三农”投入的经济基础和物质条件;各项强农惠农政策逐步完善,特色农业产业体系和都市农业发展平台初步构建,加快农业发展的基础更加扎实;村级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但是,“十二五”期间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也面临着不少挑战与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农业土地分散经营,农民持续增收困难。农业生产用地仍然以农户分散经营为主,专业户、规模农户的数量比较少,土地未能充分实现集约化、高效化利用。部分农地缺乏稳定保障,影响社会资本投资农业的积极性,部分农民存有等待土地被征用的念头,生产经营管理比较粗放。农民组织化程度比较低,龙头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够完善,土地、劳动力、农资等生产要素成本不断上涨,生产经营效益难以持续提升,农民持续增收困难增加。
二是农村经济模式单一,抗御风险能力薄弱。在金融危机冲击下,以物业经济、租赁经济为典型的农村集体经济逐渐暴露出产业过于低端、创新能力不足的弊端,可持续发展面临考验。农村集体的公共负担不断加大,只增不减的集体福利分红模式难以为继。
三是区域发展欠缺平衡,脱贫解困难度加大。受资源禀赋、经济基础等因素影响,区域发展不平衡、镇村发展不协调仍然存在,部分欠发达镇村在发展过程中面临无地可用或有地难用的局面,大型工业、商贸项目难以实施,经济造血功能难以持续提升,脱贫奔康难度加大。
三、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我市必须紧紧把握新一轮的发展机遇,进一步清清发展思路,抓住发展重点,创新发展模式,提升发展水平,全力推进都市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转型升级,在加快农业现代化和幸福新农村的建设进程中走在全省前列。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实施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这一重要契机,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的目标,全面拓展农业的生态、生产、生活功能,稳妥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着力发展生产、生态、休闲、观光一体化的都市农业。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农村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实施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探索农村经济多元化发展模式,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和谐与可持续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二)总体目标
农业发展方面:立足于农业与城市的有机融合,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为核心,以科技为动力,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全面推进都市农业发展,使农业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转型升级。以精耕细作为手段,切实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全力推动精致农业发展,力争到2015年,全市农业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农业产业结构更加优化,农业产业链条更加完整,农业安全保障更加有效,农业产业园发展平台基本建成,优质高效农业项目持续引进,现代农业先进生产方式和技术有效推广,基本构建起生产、生态、休闲、观光一体化的都市农业发展体系。
农村经济发展方面:进一步深化完善农村集体经济体制改革,优化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完善集体经济运营机制,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的持续发展能力。继续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改善欠发达地区的发展环境,努力缩小地区和群众贫富差距,保障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开展名村创建工作,打造一批幸福宜居名村样板,示范带动全市农村宜居建设,使村一级真正实现转型升级。
(三)具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着重推动“集农地、强基础、建园区、调结构、育龙头、创品牌、保安全、促发展、造名村”等九项主要目标的落实。
集农地。严格执行农用地管理政策,确保农业用地的稳定。按照“政府引导、依法自愿、试点先行、分步推进”的原则,积极引导和鼓励土地使用权流转,推进农业用地集约化。力争到2015年,实现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大幅提高,全市农业种植大户、产业化组织经营的农地面积占全市农用地面积的60%以上。
强基础。按照“打基础、增后劲、利长远”2015年新建现代标准农田5万亩(含2015年新建现代标准农田5万亩(含农业园区新建的标准农田)。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显著提升,农业机械总动力增加到49万千瓦,农机拥有量增加到3.7万台。设施农业快速发展,力争到2015年,全市设施农业面积超过3.8万亩,建成设施农业示范基地50个。
建园区。按照“功能成团、产业成块、基地成片、辐射成圈”的思路,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到2015年,基本建成14个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科技含量高的市级农业产业园,力争其中5个以上列入省级乃至国家级现代农业园区。结合精致农业发展,引导每个园区在产业分工和品种布局上挖掘特色、突出专长,加强生产和经营管理,全力打造2-3个精致农业样板。
调结构。围绕蔬菜、水果、花卉等主导产业,按照“扬传统、重创新、育良种、挖特色、造精品”的精致农业发展战略要求,初步形成具有东莞特色的园艺产业带。到2015年,全市蔬菜播种面积保持在30万亩,荔枝种植面积保持在10万亩,香蕉面积适当调减至2万亩,花卉苗木和珍稀优水果种植面积分别增加到3万亩和2万亩,全市种植业总产值达15亿元以上。稳定畜牧业生产,规范畜禽养殖业,大力促进饲料业发展。到2015年,全市生猪年出栏量不少于15。饲。饲料(含单一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量达400万吨、产值达100亿元,年增长达10%。主要动植物良种及先进种养技术覆盖率保持在98%以上。
育龙头。培育一批规模大、素质高、竞争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及其他农业产业化组织。力争到2015年,全市农业龙头企业达25家,其中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10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达45家,60%以上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加入农业产业化组织或与其建立紧密合作关系。
创品牌。集中力量扶持和发展蔬菜、花卉、水果、食用菌等一批特色鲜明、质量稳定、信誉良好、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农业知名品牌。力争到2015年,新增省名牌产品(农业类)10个,新增获“三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的农产品50个,大宗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90%以上,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基本实现标准化生产,农业品牌群体规模明显增大,辐射带动能力明显增强。
保安全。建立和完善人员到位、经费充足、技术规范、运转高效的市、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力争蔬菜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生猪“瘦肉精”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率达100%,有效遏制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
促发展。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和结构不断优化,收入增长点有所拓宽,资产总量持续壮大,地区差距逐步缩少,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到2015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30100元,年均增长8%;村(居)组两级总资产达1486.6亿元,年均增长4%,净资产达1164.4亿元,年均增长4.5%;集体经营总收入达166.2亿元,年均增长3%。实现欠发达镇村主要经济指标稳步增长,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市平均水平,有劳动能力低保困难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逐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实现阶段脱贫目标。
造名村。加快名村创建步伐,同步创建市、镇名村。每年在全市因地制宜重点打造5-7个生态环境优美、生产生活舒适、村民安居乐业、社会管理精细、岭南风情明显,具有一种或多种特色优势,在全市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有较高知名度,能代表全市新农村建设水平和农村建设发展方向的宜居幸福名村。在此基础上,充分挖掘特色资源条件,创建一批镇级名村。到2015年,实现全市10%的行政村为名村的目标,其中25-30个为市级名村。通过大力创建名村,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全体市民的幸福指数。
四、主要任务
(一)加速土地流转集约,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一是稳定现有农地。加强对现有基本农田、一般耕地的保护,严格控制土地开发。严格贯彻执行现有的农用地管理政策,对土地规划调整、土地置换等事项从严审核把关。凡是划入农田保护区的耕地、园地、鱼塘,原则上不能随意调整用地规划、变更土地用途,确保现有农地至少保持15年以上的经营年限。重点加强对农业产业园、标准化农田、规模化农地的规划控制,确保20-30年内不改变农业用地性质。通过保护和稳定农地,保障农业发展的基本空间,增强农户、专业户、农业企业长期经营、长远投资的信心,打消农民粗放经营土地、等待土地被征用的念头,促使农民专心投资经营土地、发展农业生产,为农业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是鼓励扶持土地流转。深入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法》等法规政策,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鼓励村组集体和农民集中连片出租土地,实现土地集中连片经营和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形成规模开发,避免农用地粗放耕种或弃耕丢荒。建立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有效机制,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土地流转管理,设立财政扶持土地流转专项奖励资金,引导本地零散耕地向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流转,着力为推进农业标准化、机械化、产业化、集约化奠定坚实基础。重点引导农业比重较大、农民耕种意愿较高的地区,积极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通过“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把分散农民和土地有机整合起来,对种植结构进行统筹规划,按统一标准组织生产和开展技术指导,实行分户管理,形成集约化、规模化生产。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在鼓励现有专业大户、农业企业增加种养面积、扩大生产规模的基础上,重点培育和引进一批经营理念新、生产效益好的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作为精致农业的规模经营主体,促使小而散、人力为主的传统农业向规模化、机械化的现代农业转变,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农业生产效益。
(二)加快农业园区建设,打造都市农业发展平台
加快推进市级农业产业园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级和省级现代农业园区。以农业产业园为载体,充分集聚土地、产业、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大力推行优质高效、节本增效的生产技术和种养模式,积极发展技术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农业项目,提高土地产出率,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努力把农业产业园打造成为我市都市农业发展的新亮点及对外展示交流的新窗口。
1、创新发展理念。坚持农业的生态、生产、生活功能定位,将农业产业园建设成为我市都市农业的新样板、科普教育的新基地、弘扬优秀农耕文化的新载体。一是突出生产。要将发展现代化农业生产作为农业产业园建设和发展的核心内容,在继承吸收传统农业精华的基础上,强调以现代物质技术装备农业、以现代科技改造农业,把农业建设成为科技含量高、效益显著的现代产业。二是突出“精耕细作”。不搞“大而全”,注重“小而精”。认真学习台湾农业“精耕细作”的经验,通过加强交流、深化合作,积极引入优新品种、先进技术和科学的耕种模式,努力把每一个优良品种都打造成为一种特色产业,改变当前农业生产经营粗放、缺乏特色、效益低下的局面。
2、优化经营管理。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重视并精心谋划园区的经营管理。一是强化经营意识。将经营意识、经营理念自始至终贯穿于农业产业园规划建设的各个环节,立足于生产经营,合理布局经营性的产业,选择优质高效的经营项目,引入专业、诚信的经营主体,以产业促生产、以经营促发展。二是优化投入产出。坚持“标准适度、经济实用”的原则,控制投资成本,优化投入产出,使农业产业园成为都市农业的样板,以及经济效益和综合效益的典范,从而实现稳定持续发展。同时,依托现代化农业生产,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交易、物流配送等二、三产业和多元化经营,拓宽收入渠道、提升经济效益。
3、做强特色产业。推动农业产业园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努力办出自有特色,走特色化的发展道路。一是抓好主导产业培育。充分发掘各个农业产业园的优势资源,培育发展特色主导产业,开发“名、特、优、新”的主导产品,加快发展精品花卉苗木、种子种苗等高效新兴产业。同时,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园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培育催生特色产业镇、特色产业村,引导特色产业带的形成和发展,积极构建“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的特色产业格局。二是抓好错位发展。根据区位特点、资源状况、产业传统,为园区找准功能定位,突出产业主题,在产业选择、结构布局、项目设置上,坚持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实行专业化、差异化、个性化发展,以此来保持园区的生命力和竞争力。三是挖掘文化内涵。大力挖掘东坑“卖身节”、寮步“千年香市”、桥头“荷花节”、麻涌“香飘四季”、横沥“百年牛墟风情节”等地方传统文化和人文风俗,为农业产业园注入更多的文化元素,赋予更加丰富的文化内涵,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以提升文化品位、树立文化品牌,将园区打造成为展示、传播、弘扬农业农村传统文化的平台和窗口,使园区具有浓郁的文化特色,成为都市农业和地方文化、传统文化的一张亮丽名片,从而增强园区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4、加强招商引资。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招商引资,切实加强项目引进工作。一是加强国内招商。借助各类信息渠道、网络平台、大型农交会等载体,广泛发布招商信息,积极宣传推介招商项目。将园区招商纳入到市、镇的对外招商目录,用工业招商的手段推动园区的农业招商,由外经、农业部门联合组成专业招商工作队,到重点地区、重点企业上门招商。鼓励引导我市农业龙头企业进驻园区投资经营,创办产业基地。大力鼓励支持农业科研院所入园创办研发示范基地,促进产学研合作。要积极创造优惠条件,引导支持已入园企业增加投资,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发挥已入园企业的客源优势,吸引其上下游企业投资,推动以商引商。要学习推广东坑农业园招商引资的成功经验,把农业招商与二、三产业招商和产业链招商紧密结合,提高招商的成功率和质量。二是加强对台招商。将台湾地区作为农业招商的重点地区,加强对台招商推介。保持与台湾苗栗县、彰化县等有关县、乡农会的密切联系,主动邀请各级农会、农业企业到园区参观考察,开展经贸洽谈和项目对接。重点加强与台湾在农业优良品种、种质资源和先进栽培技术方面的合作交流,将台湾名优花卉、水果及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技术作为引进重点,争取在花卉、水果、农产品加工等方面引入一批台湾投资项目,促进园区产业结构优化和产业水平提升。
(三)夯实农业基础,强化物质技术装备
一是推进现代标准农田建设。大力实施《东莞市现代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分期分批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内100亩以上规模连片的基本农田进行改造,实现农业生产条件大幅改善,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大幅提高,成为精致农业的重要集约发展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管护工作,逐步建立合理的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沟渠清理、道路维修等现代标准农田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二是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充分利用现有的设施农业补贴政策、农技推广体系及网络,切实做好设施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等各个环节的服务。积极开展设施农业示范基地创建活动,着力打造“一镇一示范基地”的发展格局,努力构建设施农业发展产业带。加快温室大棚、喷滴灌、控温控湿等设施农业装备推广,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逐步提高设施农业补贴标准,力争补贴设施农业资金占当年市农机购置补贴总额的比重达80%。
三是加快先进适用农机具的推广力度。积极落实中央、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用好市财政每年安排的农机补贴专项资金。按照“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业装备水平”的原则,适时调整《东莞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逐步将水果、林业、渔畜业和农产品储藏加工以及抗旱、节水等机械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优先满足从事规模化种养场以及农产品加工企业。根据我市农业生产实际,以农业生产大户为重点,积极做好各种先进适用机械设备的推广,着力提升香蕉、蔬菜、花卉、荔枝等重点产业的生产机械化和农产品精加工的综合水平。
(四)加强农业生态建设,保护农业生产环境
一是建设农业污染监测体系。进一步增加土壤和灌溉水源污染监测网点,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全市蔬菜产地的环境质量普查,加强后续监测,建立动态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构建农业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分析体系。
二是运用监测数据指导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布局。根据不同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开展农用土壤评估与安全性分析,分别提出适宜耕种品种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农业产业结构布局调整和开展土壤修复治理。
三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以测土配方施肥为重点,推广精准化的施肥用药技术,减少农业生产化学投入品使用量,降低化学物质沉淀对土壤造成的污染。
四是推广生态种养技术。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以及易降解的农用薄膜,推广使用生物源、矿物源农药和频振式杀虫灯,推广无土栽培技术、节水灌溉技术、果实套袋技术,推行无公害化种植。
五是大力发展循环农业。实施沃土工程,在玉米、水稻、蔬菜种植区深入开展农作物秸秆还田技术,提高耕地地力。以规范畜禽养殖为重点,推进标准化养殖、健康养殖,积极推广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提升资源利用率。
六是加强农田林网建设。对未绿化的园区道路、机耕路、河涌、河堤予以植树绿化,对原有缺株缺段的农田林网实施补植套种,全面提高农田林网覆盖率和绿化率,努力实现农田林网的方格化、网络化,提高抵御洪涝灾害、台风灾害的能力,维持农业生态平衡。
(五)优化农业结构调整,加快新兴特色产业发展
一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全面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加强粮食产区和战略后备产区的建设,加大种粮补贴力度,全面落实种植水稻和玉米的种粮直补政策,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粮食深加工技术,降低种粮成本,提高粮食生产率和单位面积产量。加快实施优质稻产业工程,将粮食高产创建活动与良种推广补贴相结合,全面推广应用优良品种,力争全市水稻、玉米良种覆盖率达100%。
二是建设特色园艺产业带。积极参与珠三角园艺产业带建设,全力提升我市园艺产业竞争力。以市场消费需求为主导,通过培育主导品种和适当引进名贵品种的方式,发展清溪、塘厦、谢岗等镇的剑兰、百合、红掌等鲜切花产业,形成东莞特色的花卉产业带。将传统农业与现代文化旅游产业相结合,打造桥头荷花种植产业带。重点以农业园区为龙头,发展东坑、横沥、麻涌、中堂等镇的“新、奇、特”盆花、观叶植物、园林绿化苗木产业带。以品种改良和市场营销为主要手段,发展以大岭山、大朗、黄江、谢岗、清溪、塘厦、樟木头等镇为主的丘陵片、山区片糯米糍、桂味、观音绿等优质荔枝品种产业带。以设施建设和技术提升为实施重点,发展以石碣、高埗、道滘、中堂、望牛墩等镇种植棚菜和反季节蔬菜,厚街、沙田、石排、横沥、塘厦等镇种植菜心、白菜、生菜等常年绿叶蔬菜的特色蔬菜产业带。继续做大做强望牛墩镇的奥运蔬菜产业。
三是优化蕉区产业结构。继续在麻涌、沙田、洪梅等镇兴办蕉田改种玉米、木瓜、蔬菜、花卉等示范点,以点带面推进蕉区转产改制,优化蕉区农业产业结构。加强技术服务,降低香蕉病害和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四是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加强政策引导,扶持农业企业向种业、生物技术等战略性产业和高新产业纵深推进,大力发展现代大棚式、工厂化式食用菌栽培、设施花卉等新兴产业,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农业发展。
五是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加强农业标准化的示范推广,大力提升香蕉、荔枝、蔬菜、花卉等重点产业规模化水平,积极扶持创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探索和创新“政府推动、市场拉动、企业带动”的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模式。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主体,大力推行农产品全程标准化生产,逐步扩大标准化生产面积。加快制定农产品产地管理、生产技术规程、检测技术、产品采收、包装标识和质量安全等标准,将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纳入标准化生产和管理轨道,做到质量有标准、过程有规范、销售有标识。
六是积极发展休闲观光农业。依托传统优势产业和新兴特色产业,以生产体验、科普教育、观光休闲为主要内容,积极推动休闲观光农业发展,探索创办一批休闲农场、休闲果园,打造一批花卉、蔬菜、水果种植示范村和休闲农业示范基地。扶持有条件的农场、果园等通过构筑简易的休闲配套设施,并收集荔枝、香蕉、蔬菜等名特优稀品种,开展田间采摘、水面垂钓等活动项目招揽游客,尽快形成一批主题鲜明、服务配套、环境优美的“农家乐”景点,将其作为我市新的旅游产品,列入市旅游网点进行宣传推介。同时,采取“果进篮、花进盆、菜进盒、农副产品进袋”的方式开发农产品与乡土特色餐饮经营,扶持发展一批诚信规范的旅游农业购物商店,并以建立农户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通过“农家乐+农户”的模式提高本地区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提升农业生产效益,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六)推进产业化经营,提升农业发展水平
一是大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坚持政策扶持与指导协调并举,外延扩张和内涵发展并重,着力培育发展一批起点高、规模大、成长性好的新型带动类龙头企业。重点加强对特色产业、创意农业、流通类农业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帮助其升级创“龙”。每年安排财政专项资金对龙头企业实施贷款贴息。支持龙头企业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争取上市融资,进一步做大做强。完善龙头企业带动能力,指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长期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户充分分享农产品加工、流通等环节的利益。
二是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继续加大财政投入,扶持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使之成为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有效载体。协助合作社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民主管理制度和合作服务机制,完成工商登记,提升联结带动能力。大力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建设,引导合作社扩大生产规模、提高服务能力、加强品牌建设,增强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和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参与“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活动,为合作社产品直销搭建平台,减少流通环节,提高经营效益。
三是继续实施农业名牌带动战略。以争创名牌产品及推进农产品质量认证为主要手段,突出培育发展特色产品和优势品牌,壮大加工农产品及肥料、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品牌群体。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及有机产品为增长点,推动我市荔枝、香蕉等特色优势农产品走向企业化、品牌化经营,增加农业品牌创建培育对象数量,做到储备一批、推荐一批、形成梯队,扎实有序推进农业品牌创建工作。定期举办特色名优农产品展示推介会和优质农产品评比等营销推广活动,力争在花卉、荔枝、香蕉、食用菌等方面打造一批享誉度高、具有东莞地方特色的农业品牌。
(七)加强农业安全监管,完善安全保障体系
一是完善市、镇、村三级农业安全保障体系。增强检测机构资源配置,添置必要的检验监测仪器,扩大检测范围和项目,提升监测效能。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防疫机构队伍建设,理顺镇级机构设置。积极协调相关镇街优先安排部分在职业务骨干和专业技术人才入编,适当提高农技中心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努力确保检疫检测及农技推广服务队伍稳定。优化基层防疫队伍,建立统一管理、素质良好、尽责高效的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
二是加强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完善重大动植物疫病监测、预警、防治和检疫监督体系,加快建设动物卫生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加强兽医实验室建设,不断提升动物疫病监测诊断能力,确保适应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的要求。认真开展春秋两季动物大防疫、冬季禽流感集中免疫行动和日常免疫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免疫措施。健全以检促免、以监促免制度建设,强化检疫监测和飞行检查,推进检疫申报点建设。加强对牲畜定点屠宰场、家禽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强化检疫、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制度建设及设施完善,2012年基本完成覆盖各镇街牲畜定点屠宰场的动物卫生视频监控系统。注重动物疫病应急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升防疫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与珠三角其他城市及出入境检验检疫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合作,共同开展红火蚁、香蕉黄叶病等重大动植物疫病的防控工作。
三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继续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管理,指导辖区内农产品生产者和农业投入品经营者按要求建立生产经营档案,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严厉查处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瘦肉精”、三聚氰胺等化学物质的行为。加大蔬菜实时联机检测力度,力争到“十二五”中后期实现蔬菜产品100%联机检测监控。引导有条件镇街检测机构通过计量认证,开展农产品药物残留定量检测。加强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有重点、分步骤地落实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规定,逐步实现主要食用农产品包装标识上市。
四是强化农机安全监理。全面贯彻《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大对田间、场院农机违法违章操作行为的查处力度,积极打造“平安农机”,确保我市农机安全“零事故”。大力开展农机安全示范村建设活动,“十二五”期间,全市力争再创建30个市级农机安全示范村。
(八)实施科技兴农战略,健全农业服务体系
一是完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原则,不断完善市、镇、企业(中介)三级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和队伍建设,探索和构建农技人员直接到企业农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新机制。每年筛选确定一批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大力开展科技下乡活动,建立一批科技入户点。依托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等建立一批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开展优良新品种、新技术区域性和适应性试验,大力引进农业高新适用技术,推广优新品种,力争主要农作物良种率达98%以上,基本实现良种化。
二是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大力整合农业科研资源,发挥市级农业科研单位的技术优势,积极推进产学研结合,建立健全市级农业科技创新公共平台,围绕特色优势主导产业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挂钩,重点支持生物繁育种、生物农药、生物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微生物制剂等项目以及优质新品种、高效安全生产新技术研究,推进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培育具有重大应用价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科技成果。
三是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发挥科技人才对发展都市农业的支撑作用,加大引进和培养农业高层次人才力度。结合我市农村发展实际,大力培育发展农村实用人才。围绕生产周期和农时季节,加强对农民产前、产中、产后技能培训,普及农业科技、市场营销、组织管理和政策法规知识,提高农民吸纳、运用新技术的能力,大力培育新型农民。结合农村干部换届选举,对基层新任农业干部和农业工作者开展绿色证书培训,培养现代型农业干部。根据我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和农业企业发展的需要,对在岗农业从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四是构建农业信息体系。开发和整合各类农业信息资源,建立以农业市场信息、科技服务为主要功能,以农业信息采集、传输、储存、开发、发布等服务为重点,以体系完备、高效共享、反馈灵敏为主要特征的农业信息体系,大力普及应用信息技术,提高农业精准化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充分利用原有的农业数据资料,建立农业生产管理数据库,实现数据资料的共享。
(九)推动生产跨区域发展,稳定大宗农产品供给
一是实施农业领域“总部经济”战略。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大型农产品流通加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到异地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快建设完善农产品加工流通体系,将本地及异地的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连接起来,实现市场与技术在内、生产在外的跨区域产业化经营。
二是推进主要农产品产销联建。重点鼓励建立以东莞为销售市场的蔬菜、生猪等大宗农产品种养基地,保障食用农产品有效供给。生猪方面,在维持生猪供莞基地年供应能力800万头基础上,逐步完善生猪定点供莞基地动态管理,确保全面实现生猪采购来源基地化。完善供莞生猪电子标识信息化管理,加强产销两地监管部门协作,继续推行生猪产销联检制度,共同确保供莞生猪质量安全。蔬菜方面,落实蔬菜产销合作衔接,引导基地与我市农批市场、流通大户及配送公司等签订购销协议,构建产销双方紧密协作关系,建成市内外蔬菜生产基地21万亩,供应蔬菜能力达105万吨,约占全市蔬菜年消费量70%。
(十)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增强市场竞争力
一是积极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围绕现有的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积极扶持发展一批具有自主品牌和东莞特色的蔬菜、荔枝、香蕉等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提高农产品加工层次,延长农产品加工产业链,增加农产品附加值。
二是完善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结合推广特色品种、知名品牌,在农产品收获旺季,通过举办展销会、销售节等形式,开展农产品展示推介,促进农产品销售。充分利用我市庞大的农产品物流市场,引导农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企业积极参与物流配送、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鼓励和组织农批市场、大型连锁超市、配送中心、学校、工厂等直接与农产品生产组织进行产销对接。支持发展前景好、经营规模大、基础设施健全、管理规范、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大型农批市场实施现代化升级改造和业务拓展,支持开展农产品包装、分级、加工、储运、配送和连锁经营等业务。组织相关企业和经济组织参加国内外影响力较大的展示交易活动,不断扩大东莞农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拓宽我市农产品购销渠道。
(十一)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推动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深化股份合作制改革。指导股份经济组织健全理事会、监事会、股东(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决策机制、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深入落实股权固化、按章分配、按股分红等制度,充分调动和发挥股东成员参与集体经济经营管理的积极性、创造性,维护股东村民集体经济权益。探索健全有偿购股、项目入股等方式方法,拓宽入股渠道,因地制宜化解疏导新增人员集体股权诉求。在“村社分离”的地区,探索取消集体股并等额配置到全体股东,逐步推进集体经济全面量化。深入推进股权继承制度,稳步试行股权内部转让,探索建立股权有序流转机制,增强股权流动性和集体经济组织活力。推进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培育引进职业经理人和专业运营团队,提升集体经济的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二是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强化股份经济组织的集体经济法人主体资格,配合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推进管理区、村委会、经联社(经济社)已办证集体资产免费变更至股份经济组织名下,保障股份经济组织资源资产权益和依规有序运营。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统筹协调,探索以股份制形式跨区域进行土地和项目开发,建立“市镇主导开发,市、镇、村三级分利”的发展模式,实现资源统筹集约利用,在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上推动集体经济的转型升级。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多元化经营指导,引导、鼓励和扶持农村集体经济转变发展方式,培育新的增长点,逐步形成以物业租赁型经济为基础,资本运营型、配套服务型、特色产业型经济并重的多元化发展格局。推进“三旧”改造,紧紧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城市形象提升和功能完善、城乡人居环境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战略部署,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产出效益。
三是推进集体经济体制改革。推进村级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理清和明晰农村各类组织的职能和关系,推动集体经济组织经营事务、行政事务和自治事务三分离,推进村社两账独立核算,设立政务服务中心承担原由村级承担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减轻村级组织行政管理和公共支出负担。改革村组经济体制设置,推进组级经济撤并和村级集中管理,增强集体经济统筹发展能力。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政经职能分离的基础上,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积极引导条件成熟的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公司化改造。
四是严格落实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集体分配制度和财务检查制度,落实重大事项审查、土地款管理、合同管理、责任追究和干部薪酬管理等制度。建立固定资产和债权债务管理台账,强化债权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建设农村集体资产镇级交易平台,通过交易平台统一公开发布集体资产资源的出租出让和招标投标信息,强化集体资产监管。进一步抓好民主理财工作,落实委派会计定期轮岗、列席村(居)两委相关会议等制度,密切监测集体经济运行情况,全面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常规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为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五是建立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制度。抓好谢岗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省试点镇建设,开展村内户外道路、小型水利设施、环卫设施、文体设施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立筹补结合、多方投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大力改善我市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十二)加大镇村扶持力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一是继续实施村级公共管理补助。继续落实市财政分档补助村级公共管理政策,减轻村级社会管理开支压力。加强定点帮扶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成效。在相关政策调整中,落实政策倾斜措施,保证欠发达村补助标准不降低,确保欠发达村日常管理正常运作。
二是继续落实欠发达镇村扶贫贴息借款政策。继续为欠发达镇村提供余额扶贫贴息借款,适当放宽资金使用范围,着力解决欠发达镇村发展启动资金不足问题。同时,延长贴息借款期限,减轻欠发达镇村还款压力。帮助开发创收项目,提升经济发展能力。
三是优化基本农田生态补偿政策。加大对承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村(社区)经济补助力度,区分农保区使用状况类型,提高正常耕作农田的补偿标准,平衡欠发达村因承担农保区而制约经济发展的利益关系。适度扩大补偿资金的使用范围,减轻村级公共支出负担,促进村级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四是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在2010年扶贫政策的基础上,每年从上年市级税收收入中扣缴一定比例作为新增市内扶贫资金,用于帮助欠发达村发展优质项目,探索镇村统筹开发新模式,完善欠发达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贫困群众就业。
五是完善结对帮扶制度。根据扶贫工作周期和经济形势变化,适时调整扶贫标准和帮扶对象,完善市直单位、经济发达村、帮扶干部对欠发达村和贫困户的结对帮扶。
六是完善农村公共事业设施和服务。通过以点带面推动宜居乡村建设,提高乡村宜居环境质量。完善市、镇二级办学管理体制和公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支持农村文化室、老人活动中心建设。完善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水平。继续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就业中介服务、创业激励等政策措施,促进农民就业创业。通过完善公共事业设施,进一步提高农村政务服务水平。
(十三)打造名村示范村,建设宜居农村
一是整治村庄环境。按照宜居村庄要求,全面整治河涌池塘、巷道危桥。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强化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村庄水体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工业污染物排放的治理,清除河塘淤泥、杂草飘浮物等,整治环境“脏、乱、差”现象。大力推进“绿道网”建设和村庄绿化,加强村庄道路、河涌堤岸和农家庭院的绿化美化,扩大村庄绿地面积,提高绿化档次。加强对农村古树、大树的保护,抓好乡村公园建设,进一步优化农村生态环境。
二是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加强标志性景观建筑、景观道路及市政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供电、通信及公共交通等设施。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实现人均钢筋混凝土结构、砖木结构住房面积30-40平方米。健全基层医疗卫生等社区服务机构,提升各项服务功能。完善农村文化室和各类文体娱乐设施,不断满足当地居民精神生活需求。对经过名村、示范村的交通干道及主要出入口,开展既鲜明醒目又朴素自然、与周边环境融为一体的整体风貌设计塑造,突出岭南风貌和地域特色。
三是加强基层社会建设。加大民生工程推进力度,千方百计解决关系居民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加强社会治安管理,营造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开展基层民主法制教育,建设人际和谐、文明祥和的村庄,推动邻里关系融洽。扎实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丰富群众性文体活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着重提高班子成员素质,增强村务管理和经济发展能力,促使农村管理工作更加高效有序。
四是提升丰富特色优势。重点挖掘产业特色、文化特色、生态特色,有针对性地完善配套设施,推动特色更加突出,优势更加明显。促使有产业特色的村进一步改进生产工艺,加强品牌建设,提高生产效益;有文化特色的村加强对历史文化、人文资源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传承和保护工作,拓展文化内涵,开发文化产业,形成浓厚的文化氛围;有生态特色的村整治和保护自然风貌,巩固并提升良好的生态环境。
(十四)开展对外交流,加强区域合作
一是深化珠三角区域合作。继续落实贯彻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在大力推进深莞惠产业一体化的基础上,积极推动珠三角九市的密切交流和深化合作,主动参与并努力促成珠三角九市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争取在都市农业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物质技术装备、农业经营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实现紧密合作,推进区域优势互补。
二是加强对台交流。积极开展与台湾各级农会及农业企业的互访交流,争取每年一次组织农业干部、农业科技人员、农民合作组织成员、农业企业家等农业工作者到台湾参观考察,深入学习借鉴台湾农业的发展理念和经验做法。探索设立莞台农业合作试验示范区,推动莞台农业合作。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始终坚持工业化、城市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长远战略,加大全面统筹力度,同步推进城市建设和农业产业发展。抓紧出台都市农业发展意见,明确发展都市农业的思路目标、工作要求、扶持政策、保障措施,为发展都市农业奠定思想基础和确立政策依据。引导各镇街营造良好的农业发展氛围,巩固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将农业发展纳入到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当中,科学制定农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统筹谋划本镇街农业发展的主攻方向、奋斗目标、主要任务、重大项目,推动新一轮的农业大发展。
(二)强化政策扶持,加大资金投入
借鉴农业先进发达地区的经验,积极运用政策手段和财政手段,加强对农业的保护和支持,进一步夯实农业的发展基础。一是加大支农投入。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增长情况,逐步加大财政支农投入。对现有的常规性支农项目,逐步扩大扶持范围、提高补贴标准、放宽补贴限额。根据发展的需要,将农业补贴由生产环节适时延伸到加工、品牌、物流、销售等产后环节,引导支持农产品实行分级包装、开发食品深加工,进一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实现农业增效。二是整合支农资金。在落实好现有支农政策、保持现有财政支农力度不减弱的基础上,整合优化资金分配,确立财政支农重点领域。将财政支农资金重点投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精致农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土地流转、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机械化推广应用、农业标准化推广、农业信息化建设、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民教育培训、农业行政执法等领域,并在扶持标准和投资比例方面对重点项目实行倾斜。
(三)加强沟通协调,增强工作合力
密切与上级农业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理解贯彻上级部门的战略意图和工作思路,及时了解掌握重要的工作动向和政策信息,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在政策实施、项目立项、资金分配等方面的扶持帮助。建立市本级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组织有序、目标一致、互相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局面,确保各项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能够顺利实施、有效落实。加强对“三农”问题的政策研究和工作调研,根据形势变化和发展需要适时调整现行政策或出台新政策,努力探索并逐步健全能够有效推进全市农业农村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四)细化任务分解,提高工作实效
围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使每项工作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推动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将贯彻落实规划列入镇街农业部门年度工作实绩考核内容,定期开展检查督导,强化绩效考核,建立问责机制。对任务完成较好、工作成效明显的镇街,给予通报表彰;对于工作不落实、任务不完成的单位和人员给予批评及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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