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自心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如何把握一个人的心”。
把握自心
道 学
偶尔看到这样的故事:
一个人去邻居家借斧头,边走边想:会借给我么?难说!上次我向他借锯,他就没借给我!今天肯定也不会借给我的——我又何必自讨没趣呢„„,待至邻家,就对着正开门的邻居大声喊道:“你的斧头留着自己用吧!”之后便怒气冲冲地转身回自家了。
此即所谓的“世间本无事,庸人自扰之”!的例证!不过,现实生活中的我们也曾像那个借斧头的人,使一些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对一些似是而非的事情过于认真,过于多心,患得患失——得之则心花怒放或喜不自禁,如疯如狂;失之则满腔愤怒或痛不欲生,如丧考妣。世间之人与世间之事,大多如此。(自心作崇而不知不觉!)
修行人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探索出世正道而出外参学,原本无可厚非,可那一颗求法的心随着愈走愈远的身影,却越来越乱:人云参禅好,便随之去打坐;人云修密好,又会去求灌顶;人说念佛好,就赶快去找念珠„„忙来忙去,一事无成。岁月流逝,悔之莫及。
当然,世上也不乏异常之辈:或是经过大喜大悲之后看破世事、识透人心,大有“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的淡然;或是宦海浮沉,戎马一生,又能知止常止,功成身退,归隐田园,自去体会“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的安然;还有那种“坐看云起处,满溪流水香”的悠然与“百花丛里过,片叶不沾身”的超然。
修行的人,如果能通身放下,善用其心,自任花开花落、云卷云舒,则必能获得心灵的安详与宁静!这才是莫大的财富、微妙的禅那、真正的功夫。
修行的人,之所以洒脱,就是因为明白此理——善识其心,善用其心。那怡然自得的心,如一颗璀璨明珠,虽长陷于淤泥之中,却纤尘不染。这样的心,若把握得住,身心无烦恼!无论是处于幽寂的深山,还是繁华的闹市,皆是清悠闲静的——于山则 “孤峰顶上一茅蓬,老僧半间云半间”,于市则“十字街头好参禅”。
如是可知,心的力量,实在不可思议。“佛门难开,心诚则灵。”
红发卡
大 卫
在黄山开诗会期间,河北诗人大解,和我谈过一首诗,他说,诗作者的名字忘了,但那首诗读过之后却怎么也忘不了。说的是三个拾荒者,都是女的,一个年龄大些,一个小些,另一个更小些。那首诗描述的是,三个拾荒者,正在一堆垃圾中寻找可以回收的废塑料、汽水瓶、易拉罐什么的,突然,那个年老的拾荒者发现了一个红发卡,她把发卡捡起来,捧在手心里,看了又看,以为她要把发卡扔了——因为那发卡太一般了,灰就不说,还染上了来历不明的汤汁,脏兮兮的,对于她那个年龄段的人来说,与红发卡是绝缘的——但年老的拾荒者并没有扔下它,而是跑到垃圾场旁边的一个商店——以为她要卖掉,嗨,谁买这个呀,原来她要买包纸巾。
纸巾买回来了,是那种一块钱一包的xx牌子的纸巾(对她而言这是多么奢侈的价格)。她小心翼翼地抽出一张,有风,又背过身去,把纸巾抖开,很认真地擦着,仿佛她手里拿着的,不是一枚发卡,而是一件祖传的玉器。那发卡真红,她擦得一丝不苟,直至那红发卡似要被它擦出血来。她把剩下的纸巾又分给另外两个人一人一张,意思是她们把手也擦干净。接下来,这枚红发卡就在三个拾荒者的手里传来传去,像一撮烫人的火苗。这实在是一枚很普通的发卡,很显然,这是被哪个年轻女孩弃之不用的头饰,被她随手丢在自家的垃圾里,现在,通过环卫车,这枚发卡从城里走到了城外,最后,到了这个垃圾场。这三个女人,在传递发卡的过程中,低声地说着什么,仿佛在商议一件很重要的事儿。
过了一会儿,只见那个年纪最大的,把红发卡别在头发上,她的头发已全白了,这一枚红发卡别在上面,特别显眼,整个人,都成了一颗害羞的白菜。然而,没几分钟,她又把红发卡,递给了那个比她年龄稍小些的女人,她的头发,黑白相间,有些灰,但这一枚红发卡,却像一只蝴蝶,让她沧桑的面容,生动了起来。没多会儿,她又把红发卡拿了下来,恋恋不舍地。看来,她们三个刚才嘀咕的,是轮流试戴,谁戴着好看,红发卡就归谁。
现在,红发卡栖在年龄最小的拾荒者身上,她那一头黑发,好像特别适合戴这枚红发卡,她一戴上去,犹如漆黑的夜晚,倏地,升起了一轮红月亮。仿佛她那头发,就是为了这一枚红发卡才长得这样的黑、这样的长、这样的亮。另外两个拾荒者,看着她,有些呆了,她们都没想到,一枚红发卡会让一个拾荒的女人这样美丽。这个年龄最小的拾荒者,笑了,笑得多开心,笑成了一朵晴空下的棉花„„但,过了一会儿,她还是所这枚发卡摘了下来,虽然很想要,但她心里清楚,红发卡毕竟是三人共同的财产。此刻,这枚红发卡正卧在年老的拾荒者的手里,她把它攥得紧紧,生怕它长腿跑了似地。突然,她把那个年龄最小的拾荒者叫到跟前,以五指为梳,把她略显凌乱的头发,梳得齐整了些,然后,把那枚红色的发卡,轻轻地别在了这个年龄最小的拾荒者头发上,一时间,整座垃圾场都被这枚红发卡照亮。那个年龄最小的拾荒者,整个人都变了,一种潮红、羞赧、还有幸福„„在她脸上荡漾。
这是诗人大解对我所述的一首诗歌之内容——当然,诗不可能这么噜里噜嗦——但,生活的细节肯定是这样的,甚至比这更真实,更精彩。只不过,我把大解的叙述作了某种程度的补充和还原。谁能想到一枚丢弃的红发卡,会让三个拾荒的女人兴奋一个下午,她们是不是太容易满足了?我不想从这三个拾荒者身上,得出什么伟大生活要旨,只想说,和这三个拾荒者相比,我倍感羞愧,我的灵魂早就麻木成了一根铜丝,而我常常自鸣得意于,这根铜丝可以在我与生活之间做某一种连接,像一根超级保险丝,其实,也正是这种“铜丝”,让我的灵魂麻木了许多。生活中,很难再有什么事让我心动,更甭说兴奋了。而这三个拾荒者,岂止是于平凡的事物中发现美,简直让我觉得,生活就是为她们准备的,她们可以把垃圾当成宝贝,而我们却常常把宝贝当成了垃圾。
或许,在生活面前,她们比我们更具备热爱生活的能力。
闲话七月十五盂兰盆节
昌 莲
每逢夏历七月十五日,佛教寺院则举行盂兰盆会,以此发扬佛教的慈孝思想;道观则过中元节,颂经解救饿鬼囚徒之苦;民间则称此日为“鬼节”或“施孤”,与清明、十月一合为三鬼节,故此日各地便有上坟烧纸钱,去寺院超度先亡宗亲的习俗,有追先悼远的意义。民俗的“鬼节”与佛教的“盂兰盆节”、道教的“中元节”广为流传,并且各有其自己的特色,构成了民间七月十五的种种丰富多彩的民俗活动。
“盂兰盆”是佛教特有的一种仪式,为了回报哺乳之恩,解救累世父母的“倒悬”之苦,故在七月十五日启建“供佛斋僧”法会,以此功德回施法界有情众生离苦得乐,由是有七月十五盂兰盆节的留传。无奈法久成弊,因民间习俗的影响,种种谬传淹没了“盂兰盆会”的真相,有损于佛教的慈孝之道。以致于世人只知所救鬼类,皆以放瑜伽焰口为盂兰盆会,不但俗人迷名失义,可惜连僧人也皆如是。
莲池大师曾在《正讹集》中叹息道:“世人以七月十五施鬼神食,为盂兰盆大斋之会,此讹也。兰盆缘起目莲,谓七月十五众僧解夏自恣,九旬参学多得道者,此日修供,其福百倍,非施鬼神食也。施食自缘起阿难,不限七月十五,所用之器是摩竭国斛,亦非兰盆。盖一则上奉圣贤,一则下济饿鬼,悲敬异田,恶可等混”。因此之故,余不避莞尔,略述其意如下。
一、七月十五“鬼节”的流传缘由
依中国的岁时节令有所谓“三元”之说,根据《五杂俎》的记载:“道经以正月十五为上元,七月十五为中元,十月十五为下元”。又如《修行记》中说:“七月中原日,地官将下,定人间善恶,道士于是夜诵经,饿节囚徒亦得解脱。”因我国土生土长道教的长期影响,民间则普遍流传七月为“鬼节”、“施孤”之称。所以,世人对七月是特别忌讳的,认为七月是很不吉祥的日子。
世人之所以把“中元”称“鬼节”,是因这日地官降下,要释放地狱囚徒,无祀饿鬼孤魂将飘然人间乞食,所以有的地方是此夜家家门前十字路口设祭台,放水灯招引孤魂过奈何桥,去祖坟烧纸钱祭奠等活动,生怕鬼入家宅扰乱。因此之故世人则称此日为“鬼节”。
二、七月十五“佛欢喜日”、“僧自恣日”的缘由
佛在世时,因印度有三月是雨季的缘故,生草地上多蚊虫,比丘们出门游化惟恐伤杀生灵,搅扰心神不宁,禅定难生。因此之故佛制比丘,每当四月十五日来临前结夏安居,规定从四月十六日至七月十五日这三个月,不许比丘们出门游化,聚居寺院过团体共修生活,接受信心檀越的供养,专心如律精进禅修,克证圣果。
至七月十五这一天,印度雨季即将结束,比丘们亦结夏三月满,大众僧自恣。因结夏期间,比丘们专修三月,来不及悔过,故于圆满日大众僧举行自恣。所谓的“自恣”,梵语钵刺婆刺拏,译为随意,随他之意,即任人举发督促自己的罪过,或自我检举自己的罪过,依人任意所举之罪而向大众僧发露忏悔,作如是言:“大德众僧,今日自恣,我某甲比丘亦自恣,若见闻疑罪,大德长老哀愍故语我,我若见罪,当如法忏悔。”
如上之文,各人如是三说,即忏悔毕。以此忏悔检举己过,增进道业,获取身心的清净。因比丘们结夏三月的加行,所以七月十五这天证得道果的人特别多,即使未能取证者亦能自恣,以增圣进,佛生欢喜。因此之故,七月十五佛教既称“僧自恣日”,亦名“佛欢喜日”。可惜,今人无此“自恣”雅量,每以客观理由掩饰自己的过错,亦是佛教一大憾事。自恣不仅自己不隐瞒,反而要求别人举发自己的罪过,此举须大勇大智之人方可胜任。
三、盂兰盆会的缘起
佛陀的十大弟子之一,神通第一目犍连尊者,初得道果,得六通自在,因思哺乳之恩未报,遍觅亡母生处不见,则以道眼视观世间。不料因亡母生前作恶多端,死堕饿鬼道中。生饿鬼趣者,腹大如盆,咽细如针,千年难闻浆水之名。目连因见母少饮食,皮骨连立,神形憔悴,悲状万分,孝心顿发,用钵盛饭,以神通道力饷其母前。亡母见钵得饭,悭心忽生,惟恐其他饿鬼分食,则以左手障钵,右手抟食,岂知因悭贪故,食未入口却成火炭,遂不能食。目连见此,悲痛号泣,驰还白佛,具陈此事,乞求世尊,解救亡母苦痛。
神通广大的目连尊者,虽能上天入地,但难以救脱罪业深重的亡母恶趣之苦。我佛大慈,因目连尊者的请求而宣说解救七世父母脱离恶道苦趣之妙法。经文里佛陀告慰阿难说:“汝母罪根深结,非汝一人力所奈何。汝虽孝顺声动天地,天神地神邪魔外道,道士四天王神,亦不能奈何。当须仗十方众僧威神之力,乃得解脱。吾今当为汝说救济之法,令一切难皆离忧苦、罪障消除。”
目连尊者听了佛陀的教导后,依教奉行,于七月十五佛欢喜日、僧自恣时,尽世间种种百味饮食,盛于盆器中,虔诚恭敬供养十方诸佛及其十方贤圣僧。以此因缘故,佛陀为众宣讲了《盂兰盆经》,也因目连尊者供佛斋僧之因缘故,目连之母得以脱离饿鬼之趣而升天入“华光天”。
目连尊者由己及人,由一人之父母推至人人之父母,由一生之父母推至七世历生之父母。尊者与佛陀心心相印,佛陀欲说尊者即问。如经云:“尔时目连复白佛言,弟子所生父母,得蒙三宝功德之力,众僧威神之力故。若未来世一切佛弟子,行孝顺者亦应奉此盂兰盆,救度现在父母乃至七世父母,为可尔不?”
佛陀欣慰地告诉目连说:“善男子!若有比丘比丘尼,国王太子王子大臣宰相,三公百官万民庶人,行孝慈者,皆应为所生现在父母,过去七世父母。于七月十五日,佛欢喜日,僧自恣日,以百味饮食安盂兰盆中,施十方自恣僧。乞愿便使现在父母寿命百年无病,无一切苦恼之患。乃至七世父母离饿鬼苦,得生天人中福乐无极。”
为了使此教法流传于世,广为利益一切大众,佛又告诸善男子善女人说:“是佛弟子修孝顺者,应念念中,常忆父母,乃至七世父母。年年七月十五日,常以孝慈忆所生父母,为作盂兰盆,施佛及僧,以报父母长养慈爱之恩。若一切佛弟子,应常奉持是法”。
以此因缘故,盂兰盆会流传于世。佛在世的时候,据说就有十六国王闻《佛说盂兰盆经》及目连救母脱苦之事,各造种种宝盆以盛饮食,献佛及僧。后来随着佛法的不断传播,盂兰盆会也遍及东南亚乃至世界各国。
四、盂兰盆会在中国的流传及演变
自东汉明帝永平十年佛教传入中国后,由于大量经典的陆续传译,以及西天东土历代祖师的大力宏扬,佛法便扎根于中原大地上,开花结果乃至达到繁盛。佛法在不断本土化的同时,与中国的传统文化思想相融合,把中国文化推到了顶峰,起到了升华的作用。所以,中国的传统文化与佛法源远流长。
关于盂兰盆节缘起于目连尊者的报恩救母,又因后来佛教徒的依教奉行,就这样流传于世了。在印度的佛陀时代,就已常常兴办盂兰盆会了。据《大盆净土经》记载:印度频婆娑罗王、须达长者和末莉夫人等皆曾依《佛说盂兰盆经》,造五百金盆供养佛及众僧,以灭除七世父母的罪业。
盂兰盆会流传中国,这与西晋时竺法护所译的《佛说盂兰盆经》有很大的关系,并且后来依据此经而拟订了举行盂兰盆会的仪规。因此经典注重藉由供养十方自恣僧,以报答双亲养育之恩,乃至度脱七世父母的思想,与中国崇尚孝道的伦理传统相符,因此受到中国历代帝王的提倡而盛行不衰。并且深入民心,各地有各种不同形式“目连戏”的盛行。
至于中国最早盛行的盂兰盆会,据说是始于梁萧武帝时代。如《佛祖统纪》卷三十七记载,“大同四年(538),梁武帝幸同泰寺,设盂兰盆斋”。梁武帝是菩萨皇帝,一生虔诚奉行佛法,他每逢七月十五僧自恣日,都要兴办盂兰盆会,送盆于寺院供佛斋僧。《释氏六帖》也记载有:梁武帝每逢七月十五日,即以盆施诸寺。自此以后,蔚成风气,历代帝王臣民多遵佛制,兴盂兰盆会,以报答父母、祖先恩德。如唐朝代宗、德宗等,都曾亲设盂兰盆供,代宗还将过去施盆于寺的仪式改设于宫内道场,并设高祖以下七圣位,将帝名书于巨幡上,从太庙迎入内道场中。此外,《法苑珠林》载:国家大寺,如长安西明寺、慈恩寺等,每年送盆献供种种杂物及举盆音乐人等,并有送盆官人,来者不一;而信众献盆供者亦多。民间盂兰盆会也日见热烈,如日本圆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四,会昌四年(844)条记载,当时长安民众以种种奇妙花蜡、花饼、假花果树等,七月十五日在城中诸寺设立供养,城中百姓也到寺庙参观,场面热闹纷繁。不仅在家信徒竞修供养,出家僧人也不例外,各出己财,造盆供佛及僧。可知唐代朝廷和民间对于盂兰盆供是相当的重视。
盂兰盆会一直盛行不衰,唐朝时还谨遵佛制,保持佛教的传统本意,法会主要是以供佛斋僧为主,四种弟子以此功德“上报四恩,下济三途”。可是到了宋代以后,由于佛教与中国文化的相互融合,民众的信仰混杂,佛教供佛斋僧的“盂兰盆节”与传统道家诵经度鬼的“中元节”相结合,再加上中国传统的浓重迷信鬼的风俗,则把孝亲斋僧报恩的“盂兰盆节”慢慢地变成了“祭鬼节”。
自宋代以后,这种民众进寺院供佛斋僧的风俗虽然还保存,但庄严的盆供以及供佛斋僧的意义几乎没有了,主要是以荐亡超度孤魂饿鬼为主了。依据孟元老《东京梦华录》的记载,大约在北宋时,各大寺院有印卖《尊胜陀罗尼经》、《目连经》的习俗,又用竹竿搭成高大约三、五尺的三脚架,竹竿编成灯窝形状,称为盂兰盆。在三脚竹竿的周围,挂上纸衣服、冥钱,用火焚烧。在大街上,从初七至十五,乐人上演目连救母戏,观众也很多。看来,宋代以后盂兰盆节已经深入民间,但可悲的是寺院举行的盂兰盆节也民间化了,是以诵经施食为主要的佛事活动。如元代德煇重编的《百丈清规》中说:“七月初旬,堂司预出盂兰盆会诸寮看诵经单,预率众财办斛食供养。十三日散楞严会。十五日解制。当晚设盂兰盆会,讽经施食。”又如元代明本的《幻住庵清规》说:“七月,(中略)十五日解制人事。此夜分启建盂兰盆胜会以济幽爽,以报劬劳。此会亦须预出经单,请大众随意披阅。此会有开甘露门一坛,请依而行之。”所有这些,都说明了盂兰盆节演化成诵经施食的史实。
自宋元以来,佛教日渐衰微,这种风俗一直弥漫。直至明代,莲池大师在《正讹集》加以辩正,但仍未能挽救颓风。在民间把孝道的七月彻底变成了“鬼月”,于是出现了“普渡拜拜”的活动,以及“抢孤”、“放水灯”、“立灯蒿”等文艺活动。但无论是民间的“公普”还是“私普”,大都是以大开杀戒,盛设荤酒,以“三牲”祭祀孤魂野鬼,这与佛教的慈悲孝道思想相违背。这种残暴不仁、奢侈浪费、虚荣不实的恶风,实在是有毁于佛教的盂兰盆节。
清代仪润欲挽恶风,在不违背民风的原则下提出了“日献兰盆,恭敬三宝;夜施斛食,普渡鬼神”的主张。并且亲自制订了《兰盆仪轨摘要》一书,其中有净坛绕经、上兰盆供、众僧受食诸仪节,又附兰盆会约二十一条,但能够尊崇的寺院依然很少。时至今日,更是不堪言耳。各大寺院藉七月盂兰盆节而大兴佛事,白天诵经拜忏,晚上焰口施食,烧纸钱、锡箔,己少见此日供佛斋僧之檀越,亦很少见比丘托钵受食之寺院。
五、献供与受供
每逢七月十五,各大寺院要举行盂兰盆会。为人子者当孝养父母,报答哺乳之恩,而这天是僧自恣日,佛欢喜日,是欲报亲恩供佛斋僧的殊胜时节。欲报亲恩者应如法献供,获无量功德利益,仰仗三宝功德力的加被,现前父母则福寿康宁,已故父母则脱离苦海,超升天界。同样,受供者亦应如法受食,咒愿施家,则功德利益亦无量。今依据《佛说盂兰盆经》,略说如法献供、如法受供如下。
1、如法献供
所谓如法献供,就是施家应依佛制如律如法地献供。主要包括下面五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择定胜时。经云:“佛告目连:十方众僧,七月十五日僧自恣时。”因为七月十五这天是十方众僧自恣日,亦名解夏日,又名佛欢喜日,佛陀择定此日献供救济累生父母,就是最胜时日。佛定此日献供救济历生父母,是为胜时。
第二、发大孝思心。经云:“当为七世父母,及现在父母,厄难中者” 发大孝思心。在胜时献供须发胜意,即发大孝思心。佛教特别倡导“上报四恩,下济三途”的孝道思想,所以佛弟子应“观一切男子为我父,一切女子为我母”,应观一切众生皆是我六亲眷属,历生父母,应常思其恩,常念报答。所以,在择定胜时献供之时,应发广大慈悲心,为一切厄难中的众生发心献供救济。第三、设胜供。经云:“具饭百味五果,汲灌盆器,香油锭烛,床敷卧具,尽世甘美以着盆中,供养十方大德众僧。”既定胜时发胜心,就要设胜供。七月十五献供是为救济历生父母而设,所以要尽心供养,不能有半点悭吝之心。不论针线布帛医药,凡僧所用之物皆可供于盆中,应随分随力供养。若有大力者,俱办亦善,能多供尽量多供;若心大无力而少供者,随其大心供养得福亦大。所以,此日不分贫富,人人都可以发大心献供救济历生父母,报答哺乳之恩。
第四、赞胜田。经云“当此之日,一切圣众,或在山间禅定,或得四道果,或在树下经行,或六通自在,教化声闻缘觉,或十地菩萨大人,权现比丘,在大众中,皆同一心,受钵和罗饭,具清净戒,圣众之道,其德汪洋。”
因结夏三月的专心勤修,此日证果之人很多,即使未证果之人,亦能发露忏悔保持身心的清净。当七月十五解夏之时,一切众僧,凡圣交参。不论已证圣果者,未证圣果者,还是倒驾慈航的权现比丘,因自恣故,个个都具清净戒前来受供。所以,此日献供应赞叹胜田
第五、获胜意。经云:“其有供养此等自恣僧者。现在父母,六亲眷属,得出三途之苦,应时解脱,衣食自然。若父母现在者,福乐百年。若七世父母生天,自在化生,入天华光。”
既然能如上所说,择定胜时发胜意设胜供,广赞胜田,则定能获大利益。今生父母,六亲眷属或已堕三途者,皆得出三途之苦,超升天界。所以,孝子贤孙应于年年七月十五,发大孝思心,设大盛供,供佛斋僧,上报四恩,下济三途,方谓真学佛人。
2、如法受食
为报恩亲故,施主要如法献供,十方众僧也要如法受食,惟有二者如法如律,方能使施主受益,受者也无愧;否则二者皆有所损。所以,受食者应注意如下五点。
第一、发利人心。施主做盂兰盆会供养,本是为了报答生生父母的养育之恩,所以佛敕十方众僧,于受食前,先为十方施主念咒祝福,求其消灾,使生者获福,亡者超升。所以各大丛林庵院,僧人吃饭时必先念供养咒,如结斋时所称念的“所谓布施者,必获其利益,若为乐故施,后必得安乐”四句,就是一种祝福词。
第二、修利己观。僧人在受供时,应入正念聚,或作警惕想,如想云“施主一粒米,大如须弥山,若人不了道,披毛戴角还。”或作食存五观想,“一计功多少,量彼来处;二忖己德行,全缺应供;三防心离过,贪等为宗;四正事良药,为疗形枯;五为成道业,应受此食”。行者有了这种正念,或有戒惧之心,深恐虚消信施,则能时时正观心念,无诸杂染,容易摄入正定。
第三、未食前必先供佛。僧人在未受食前,务必将施主所献之供,先安佛前或置塔寺中。所以僧人未食应先供佛,这也是表示对佛陀的崇敬,至关重要。
第四、为施家诵经祈福。施家为报历生父母的哺乳之恩故,以百味上好饮食供养众僧,众僧当为施家慈悲法施,令施者能够法喜充满。所以,僧人受食前,要为施主家诵经祈福,上堂说法。
第五、如法受事。献供的是施家,受食者是僧,应如法受,如法食。僧人食时,应生惭愧心,不可生贪著想,与好与恶,不生增减,应平等受食。应想此食,乃是暂时资养色身,借此色身谋求佛道故,如佛经说:“众生但以世间之食,资养色身,不当贪著,须求出世间之法食,增长菩提慧命。”
然而,在当今末法时期,僧人是佛教的代表,佛法皆以僧人为轴心,故僧人在佛教中是负有特别的弘法重任。所以僧人在受施主家供养时,应当形表端严肃穆,以表佛法的崇高,以赢得施主对佛教有更深更好的印象。佛教的盛衰,实有关僧格的完整,僧人对此应该特别留意的。否则,不但有损僧格形象,而且有损于施主的深信善根。
总之,献供者于此日要如法,虔诚恭敬;受供者应自恣清净,如法受食。惟有如此,二者皆如法,父母方得救。
六、盂兰盆会的现实意义
盂兰盆会是因《佛说盂兰盆经》而来的,流传已有千百年的历史了,年年七月十五的盂兰盆会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佛说盂兰盆经》和《地藏菩萨本愿功德经》同被称作是佛教的“孝经”,《佛说盂兰盆经》是宣扬佛教孝慈思想的经典之一。这主要体现了“上报四恩,下济三途”的佛教孝慈精神,此经主要向人们昭示了为人子女者,当念念不忘父母的哺育之恩,心存知恩图报的观念。而此种孝慈观念又超乎世俗所谓的孝道,应观世间“一切男子为我父,一切女子为我母”,应由一人之父母推及人人之父母,把行孝视为做人的一种本能,人人皆应尽心行孝。可谓是佛教把孝慈思想推到了极点,世俗之孝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升华。
那到底七月十五举办盂兰盆会有什么现实意义呢?我想这是冥阳两利的盛举。之所以累生父母堕恶道受无量苦,就是因为生前悭贪不舍,多造恶业。那我们举行盂兰盆会,通过诵经或者听法师讲解,上盂兰盆供,不分僧俗随力随愿供佛斋僧,不但以此功德回向累生父母以脱离恶道,而且也因此转自己的悭贪心为布施心,以免自己将来堕落恶道。并且也因此而影响到自己周围的人,使人人尽心孝养父母,提高自己的人格,净化自己的心灵,圆成自己的道业。
七、对民众信仰层次提升的设想
由于长期以来,民众的重鬼习俗弥漫,所以导致了佛教盂兰盆会与民间中元节形式的雷同。再加上佛教盂兰盆会的过分世俗化,每逢盂兰节各大寺院不注重供佛斋僧之仪式,而偏重于放瑜伽焰口救济鬼魂而忘记布萨诵戒,大烧纸钱纸衣,使盂兰盆会失去其原有的真正涵义。为了导正民间传统认为七月十五是“鬼节”的错误观念,为了澄清“盂兰盆会”的本来面目,为了提高民众信仰的层次,我认为七月还是可以改变啊!再提出自己的一些设想,以供参阅。
第一,我并不反对民间七月十五的上坟祭祖,但我反对民间的门前摆设香案,大量残杀生灵而祀鬼的“普渡拜拜”,特别不希望看到纸灰的飞扬,蜡烛的流泪,水灯的排队。我希望来年的七月能是一个祥和的七月,是一个思亲的七月,我更希望为人父母者能带着自己的子女去祖坟拜祭,不妨少烧几张冥币,多供上几碟素菜以表思亲之情。通过祭祖使自己清楚做父母的意义,使子女们明白孝敬父母的道理。慎终追远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我想还是要继承和发扬,但不能搞成迷信。
第二,我希望各大寺院能够如律如法地举办盂兰盆会。希望这日僧侣能够自动地检举自己的过错,能够于佛前发露忏悔,清净自己的身心,如律自恣。上午诵《盂兰盆经》,上盂兰盆供,中午供斋吃钵饭,晚上布萨诵戒,千万不要因放焰口而大量烧锡箔、纸衣、纸钱。最好是这天能够恭请法师讲解《盂兰盆经》,发挥经中的孝慈思想。
第三、我希望在这个七月,人人能够发大布施心,随力随分捐献自己的爱心,广做慈悲事业,以此功德培养自己的慈善心、孝思心,解除自己的悭贪吝啬心,改变自己的命运,完善自己的人格,回报自己的亲人,救脱历生父母的苦趣。
我想,来年的七月定是一片湛湛的蓝天,祥和的气氛,新鲜的空气。真希望能打破以往的鬼节七月,迎来明天的孝思七月。
五重唯识观
真 诚
五重唯识观是慈恩宗的观行法门,这个观法始于慈恩宗窥基大师。窥基大师按照《摄大乘论·入所知相分》对唯识性次第悟入,依遍计所执、依他起、圆成实三性,结合《解深密》等经、《瑜伽》、《成唯识》等论,立此五重唯识观。
本文是依《大乘法苑义林章·唯识章》来分析五重唯识观。窥基大师撰写《义林章》,是依法相唯识学的立场阐明唯识教理,是理解唯识教理的指导性著作。全书由七卷二十九章组成,唯识章是第一卷中的第三章。唯识章共分十门,五重唯识观出自第一出体门。五重唯识观即:一遣虚存实识,二舍滥留纯识,三摄末归本识,四隐劣显胜识,五遣相证性识。这五重里面所说的识,是唯识观的简称。
一、遣虚存实识
此观有情的遍计所执性法,纯属妄情臆造,毫无事实体用,故应遣除;至于依他性法仗因托缘依他而有事实体用,是“后得智”之境,又圆成性是诸法之理,为“根本智”之境,均不离识,而应留存。是为唯识观的初步。
遣虚存实识。观遍计所执唯虚妄起都无体用,应正遣空,情有理无故;观依他圆成诸法体实,二智境界,应正存有,理有情无故。
无著颂云:“名事互为客,其性应寻思。于二亦当推,唯量及唯假。实智观无义,唯有分别三。彼无故此无,是即入三性。”成唯识言:“识言,总显一切有情各有八识、六位心所、所变相见、分位差别、及彼空理所显真如。识自相故,识相应故,二所变故,三分位故,四实性故。如是诸法皆不离识,总立识名;唯言,但遮愚夫所执定离诸识实有色等。”如是等文,诚证非一。
由无始来,执我法为有,拨事理为空,故此观中,遣者空观,对破有执;存者有观,对遣空执。今观空有,而遣有空。有空若无,亦无空有。以彼空有,相待观成,纯有纯空,谁之空有?故欲证入离言法性,皆须依此方便而入,非谓有空皆即决定。证真观位,非有非空,法无分别,性离言故。
说要观空方证真者,谓要观彼遍计所执空为门故,入于真性,真体非空。此唯识言既遮所执,若执实有诸识可唯,既是所执,亦应除遣。
此最初门所观唯识。于一切位思量修证。
唯识,唯是遮愚夫二乘由虚妄心而起的遍计执,故应遣虚;识是显非有妙有的依他起性,真空不空的圆成实性,于事于理皆正存留,故曰存实。
第一重唯识观──遣虚存实识,先就一切诸法所具有的遍计所执(虚)依他起圆成实(实)三性,分别遣虚和存实。观察遍计所执的实我实法,皆同龟毛兔角,是从虚妄分别生起,体用都无,所以应当正遣除作空。观察依他起性是依托众多的因缘而生起的事相,是后得智的境界;圆成实性是圆满成就真实的体性,是根本智的境界,都不离识,所以应当正存留作有。所以起此第一重观,是由诸有情无始以来,执遍计我法为有,拨真俗事理为空,所以用遣虚观对破执实我实法,用存实观对遣拨无依他起性、圆成实性。像这样,观察空有,遣除有空,所以叫作遣虚存实。这是空有相对的观法,它的典据是《摄大乘论》的“名事互为客,其性应寻思。于二亦当推,唯量及唯假。”以及《成唯识论》的“识言总显一切有情各有八识、六位心所、所变相见、分位差别及彼空理所显真如”等。诸经论所说一切唯识、二谛、三性、三无性、三解脱门、三无生忍、四寻思、四如实智等,皆摄于此观。
二、舍滥留纯识
虽观事理皆不离识,而此内识有所缘相分和能缘见分。相分为内境,见分心仗之以起,摄境从心,并简别有滥于外境,所以只观唯识。是为唯识观第二步。
舍滥留纯识。虽观事理皆不离识,然此内识有境有心,心起必托内境生故。但识言唯,不言唯境。
成唯识言:“识唯内有,境亦通外,恐滥外故,但言唯识。又诸愚夫迷执于境,起烦恼业生死沉沦,不解观心勤求出离,哀愍彼故,说唯识言。令自观心,解脱生死。非谓内境如外都无。”由境有滥,舍不称唯。心体既纯,留说唯识。厚严经云:“心意识所缘,皆非离自性,故我说一切,唯有识无余。”华严等说:“三界唯心。”遗教经言:“是故汝等当好制心,制之一处,无事不辨”等,皆此门摄。
识唯内有,而境是通内外,虽内境之相分亦可言唯识,但恐与外境混杂,故言唯识而不言唯境。
第二重唯识观──舍滥留纯识,依他起的诸识中,有相、见、自证、证自证四分,相分是所缘境(滥),后三分是能缘心(纯),心只内有,境通内外,所以只说唯识,不说唯境。但是所谓外境,是遍计所执,亦即独影境,所以说它作外,并非其体实有。像这样,相分是依他起性的内境,和遍计所执性的外境即执着心外有实法不同,然而都属于所缘,恐怕互相杂滥,所以舍弃所缘相分的内境,只就纯属能缘的后三分观察唯识的道理。这是心境相对的观法,它的典据是《厚严经》的“心意识所缘,皆非离自性,故我说一切,唯有识无余”,以及《华严经》的“三界唯心”等。
三、摄未归本识
摄见相二分之末,归结到自心体分之本。因见相分皆识体所起,识体即为其本。今但观识体,是为唯识观第三步。
摄末归本识。心内所取,境界显然,内能取心,作用亦尔。此见相分俱依识有,离识自体本,末法必无故。
三十颂言:“由假说我法,有种种相转。彼依识所变,此能变唯三。”成唯识说:“变谓识体转似二分,相见俱依自体起故。”解深密说:“诸识所缘,唯识所现。”摄相见末归识本故,所说理事、真俗观等,皆此门摄。
识之自体,如树之根;见相二分,如树之枝。离根则枝无,离本则末无。
第三重唯识观──摄末归本识,见相二分都依自证分起,即不外自体分上的能所缘用,是所变,叫它作末。自证分(本)是体、是能变。假如离开作为本的自证分,就没有作为末的相见二分,所以摄用归体即摄末归本,只就自证分观察唯识的道理。这是体用相对的观法,它的典据是《解深密经》的“诸识所缘,唯识所现”等。
四、隐劣显胜识
隐劣心所,显胜心王。心王起时必隐劣心所,是为唯识观第四步。
劣显胜识。心及心所俱能变现,但说唯心,非唯心所,心王之体殊胜心所,劣依胜生。隐劣不彰,唯显胜法。
故慈尊说:“许心似二现,如是似贪等。或似于信等,无别染善法。”虽心自体能变似彼见、相二现,而贪信等体亦各能变似自见、相现,以心胜故,说心似二。心所劣故,隐而不说,非不能似。无垢称言:“心垢故有情垢,心净故有情净”等,皆此门摄。
心王殊胜,心所是依心王而起,虽心所亦能变,但此处从胜用而言。
第四重唯识观──隐劣显胜识,八识的自体分中,各有心王(胜)心所(劣)的分别。而心是所依,如主;心所是能依,如臣。所以以心王为胜,心所为劣,只说唯心,不说唯心所。如此,隐劣心所,显胜心王,只就心王的自体观察唯识的道理,这是王所相对的观法,它的典据是《说无垢称经》(旧译作《维摩诘所说经》)的“心杂染故有情杂染、心清净故有情清净”等。
五、遣相证性识
心王犹属识相,今遣相而证唯识性,得圆成实之真,为唯识观最究竟之阶段,即第五步。
遣相证性识。识言所表,具有理事。事为相用,遣而不取;理为性体,应求作证。胜鬘经说:“自性清净心”。摄论颂言:“于绳起蛇觉,见绳了义无,证见彼分时,知如蛇智乱。”
此中所说,起绳觉时遣于蛇觉,喻观依他遣所执觉;见绳众分遣于绳觉,喻见圆成遣依他觉。此意即显,所遣二觉皆依他起。断此染故,所执实蛇、实绳我法,不复当情。非于依他以称遣故皆互除遣,蛇由妄起,体用俱无。绳藉麻生,非无假用。麻譬真理,绳喻依他。知绳麻之体用,蛇情自灭。蛇情灭故,蛇不当情,名遣所执。非如依他须圣道断,故渐入真,达蛇空而悟绳分。证真观位,照真理而彰俗事,理事既彰,我法便息。此即一重所观体也。
由根本智明照诸法真如理体,复起清净依他后得智,观世间事。照真理,观观俗事,由理彰故我法执息,由事彰故人我执息。
第五重唯识观──遣相证性识,八识心王的自体分是依他起的事相,而其实体则是我法二空,即离了遍计所执所显的圆成实性。因此,更进一步舍遣依他的事相,只就圆成实性的法体求证唯识理。
如人夜行路,见绳误认为是蛇,心生恐惧。后知是绳,慌恐平息。继而了知绳亦是麻等组成,因缘而生。前观察依他,遣除遍计的知解,如起绳的知解时遣除蛇的知解;今观见圆成,遣除依他的知解,如更见绳的实质时遣除绳的知解,此即《摄论》遣除唯识想而悟入唯识的当体(不借助于唯识想而得的实证),叫它作遣相证性。进入此第五重观时,根本智先证真如理,后得智次了依他法,理事既彰,我法二执自然息灭。这是事理相对的观法,它的典据是《胜鬘经》的“自性清净心”。
总之,以上五重观法,是窥基在《大乘法苑义林章》的《唯识章》中所提出。为实践的方便,五个步骤是从宽至狭、从浅至深、从粗至细。
遣虚存实观:心外诸境,体用非有——遍计所执(遣)
心内诸法,体用非无——依他圆成(存)舍滥留纯观:相分为所缘之境(舍)
后三分为能缘之心(留)
五重唯识观:
摄未归本观:见相二分从识分起(摄)
识自体有能所二取(归)
隐劣显胜观:八识心王各有心所为臣(隐)
八识自体各称心王为君(显)
遣相证性观:八识心王是依他起之事相(遣)
事相实性为二空之圆成实(证)
以上五重观法中,前四重就依他识相观察唯识理,后一重就圆成识性观察唯识理。第一重是言空有,第二重是言心境,第三重是言体用,第四重是言王所,第五重是言事理。如此五种,从粗到细,展转相推,到第五重,实证唯识妙理,于是进入理智冥合的境界。
在修学佛法过程中,愿修学者能依唯识观的观法,循序渐进行持,脚踏实地用功,以佛教教理指导修行,早日成就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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