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新企业设立网上联合审批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省网上审批系统项目”。
实施新企业设立网上联合审批是一项服务创新、便捷为民的举措。其做法是:由中心联审服务窗口统一收件、发证,各联审部门同步审批、出证,从而减少申请人办理时间。由于网上联审是一项新的改革工作,有赖于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参与,并希望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市行政服务中心联审服务窗口电话:2313255
新企业设立网上联合审批指引
(外资企业和注册资本100万以上的内资企业)
网上联合审批提要
新企业设立网上联合审批,是按照企业类型暂划分为贸易公司、外资企业和酒店企业三大类,联审部门通过业务系统进行同步、联动、高效审批。网上联审办理让申请人只对一个窗口交件和取结果,可大大节省时间和避免每个窗口必跑的麻烦。
申请人办理本联审业务的程序:
第一步:联审业务登记。申请人凭工商局发出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和联审业务告知书,到中心联审服务窗口办理业务登记、领取企业设立需向各联审部门提交申请资料的全部目录清单及表格,并按要求做好完整的资料准备。
第二步:提交资料。申请人一次性将符合各联审部门要求的所有资料提交到中心联审服务窗口,经联审服务窗口初步核实后出具收件回执并同时转发各部门一并审批。
第三步:缴费和领证。各联审部门全部手续办结后,由中心联审服务窗口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则带备身份证明材料及公章前来一次性缴费及领证。
其他须知事项:
1、申请资料必须按照要求填写清楚,并且完整齐全。
2、如需申请人补交资料时,申请人在接到补交告知后应按时间要求及时将补交资料送达中心联审服务窗口。
3、《工商营业执照》出证后,中心联审服务窗口即通知申请人前来领证去办理刻制公章事宜。
4、为了做到更便民省事,中心联审服务窗口可提供代缴费服务,申请人在提交申请资料时先预付一定款项,由中心出具预收款凭证,到最后前来领证时一并结算。
网上联审服务是一项创新与便民的改革工作,有赖于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参与,并希望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市行政服务中心联审接办窗口电话:2313255;网址:http://www.daodoc.com
一、新企业设立(贸易公司类)网上联合审批流程和材料清单
工商局材料清单: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住所使用证明;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7、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8、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9、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10、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11、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12、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3、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质量技术监督局材料清单: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分支机构需提供其上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
3、经办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如法人系粤港澳台人士需提交通行证、回乡证或护照复印件);
国家税务局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复印件;
4、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复印件;
5、《纳税人税种登记表》;
6、公司章程复印件;
7、缴税银行(工商银行)账号证明及印鉴卡复印件;
8、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9、改组改制企业还需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复印件;
10、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地方税务局材料清单:
1、有关章程、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2、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4、经营、业务场所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或预售房发票、宅基地使用证、产权人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5、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执业证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关联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有关联企业的纳税人提供);
8、总机构的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分支机构纳税人提供);
9、外经贸批文、批准证书复印件(外资企业提供);
10、承包承租合同复印件(承包承租经营的纳税人提供);
11、承包承租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承包承租经营的纳税人提供);
12、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合同复印件(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境外企业提供);
二、新企业设立(酒店:住宿、餐饮和电子娱乐)网上联合审批流程图和材料清单 ①前置审批材料清单(工商营业执照之前的审批事项材料清单):
公安局(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材料清单:
1、旅馆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人员情况资料;
2、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安装情况资料;
3、旅馆建筑结构质量安全鉴定材料;
4、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验收合格材料;
5、安装网络安全系统证明材料;
6、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旅馆名称;
7、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安装情况资料;
8、标明房号、服务台、消防设备、监控设备、出入通道等平面图;
9、房屋产权合法证明:属租赁房屋经营的,应当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出租人产权登记合法手续;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印刷经营许可证)材料清单:
1、企业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管理制度;
2、书面申请报告;
3、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企业章程;
5、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6、经营场所房产证明或厂房租赁合同;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8、可行性报告;
9、现有设备清单;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娱乐经营许可证)材料清单:
1、申请报告;
2、娱乐场所经营单位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管人员身份证明;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与经营规模适应的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5、经营场所房屋使用证明;
6、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资料(投资人员、拟任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负责人没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情形的书面声明;
7、填写《申请娱乐场所审核登记表》;
8、设施设备资料;
9、经营管理规章制度;
10、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12、排污许可证;
13、卫生许可证;
14、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相关证明材料;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许可证)材料清单:
1、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2、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表;
3、餐饮服务场所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4、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5、企业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身份证明复印件;
7、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
8、餐饮服务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和租赁合同复印件;
9、经营场所和设置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及说明(标尺寸);
卫生局(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材料清单:
1、岗位管理制度(岗位卫生责任制、清洗、消毒、保洁制度、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
识培训制度、涉水污染事件的应急措施、预案和报告制度等);
2、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
3、卫生管理组织机构、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配置情况;
4、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平面布局图、供水的管线图;
5、所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安全性证明材料复印件;
6、从业人员名单及预防性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
7、检验室设备清单及检验人员资格证明,能开展检验项目清单;
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身份证明复印件; 9、卫生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10、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卫生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材料清单:
1、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工商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身份证明复印件;
4、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
5、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和租赁合同复印件;
6、经营场所平面布局设计图(标明各功能间及尺寸);
7、经营场所机械通风布局示意图(标明尺寸);
8、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经营场所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
9、公共场所现场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卫生局(饮用水卫生许可证)材料清单:
1、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场所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3、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
4、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平面布局图、供水的管线图;
5、检验室设备清单及检验人员资格证明,能开展检验项目清单;
6、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身份证明复印件;
8、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
9、二次供水工程地理位置方位图;二次供水设施平面图及低、中、高位水箱实际剖面图及结构平面图;水箱间所在层的总平面图;
10、卫生管理组织机构、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配置情况、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11、二次供水设施出水的水质检测报告书;
12、所选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及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13、水质检验、人员、仪器设备的配备及自检情况; 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材料清单:
1、已办理立项的项目还须交有关部门的立项批文;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3、肇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表》;
5、《环境影响报告表》;
6、《环境技术评估意见》;
7、项目平面布置图;
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材料清单: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2、《环境影响报告书》;(市环保局审批的项目须送6本环境影响报告书,省环保局审批的项目须送12本环境影响报告书)
3、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意见;
4、已办理立项的项目还须交有关部门的立项批文;
5、除端州区以外的建设项目还须交当地环保部门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审意见;
6、肇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
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材料清单: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2、肇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
3、《环境影响登记表》;
4、工商局核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注:已领工商执照的,提交其复印件;属申办分支机构的,提交上级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环境保护局(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材料清单: 1.《广东省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2.《全国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与变更申报表》;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文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公安消防局(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材料清单: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4、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
5、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场所的平面布置图(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确认);
7、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②加上第一点新企业设立(贸易公司类)网上联合审批的材料清单
三、新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审批流程图和材料清单
审批材料清单:
肇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两个环节:①同意成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复;②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材料清单:
1、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表;
2、工商局核发的名称预先核准登记证明文件;
3、设立合资、合作(以下称合营企业)、独资企业申请书;
4、在中国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独资企业填写);
5、投资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合营企业合同;
6、授权代表签署的企业章程;
7、可行性研究报告;
8、需立项的提供立项批文(涉及前置审批和行业特殊管理的项目);
9、公司董事会名单(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监事)及委派书;
10、投资主体资格认证;
11、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
12、投资各方的相关资料(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表、法人代表身份证、回乡证等复印件);
13、场地使用说明;
14、视项目的具体情况需要的其他材料; 工商局(工商营业执照)材料清单:
1、审批机关批准的公司章程;
2、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投资者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8、住所使用证明文件;
9、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10、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11、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组织机构编码)材料清单:
1、代码证基本信息登记表;
2、外经贸局批文;
3、身份证;
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机构代码证)材料清单: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如法人系粤港澳台人士需提交通行证、回乡证或护照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4、分支机构需提供其上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 地方税务局(税务登记证)材料清单:
1、有关章程、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2、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4、经营、业务场所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或预售房发票、宅基地使用证、产权人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5、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执业证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关联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有关联企业的纳税人提供);
8、总机构的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分支机构纳税人提供);
9、外经贸批文、批准证书复印件(外资企业提供);
10、承包承租合同复印件(承包承租经营的纳税人提供);
11、承包承租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承包承租经营的纳税人提供);
12、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合同复印件(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境外企业提供); 国家税务局(税务登记证)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复印件;
4、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复印件;
5、《纳税人税种登记表》;
6、公司章程复印件;
7、缴税银行(工商银行)账号证明及印鉴卡复印件;
8、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9、改组改制企业还需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复印件;
10、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肇庆海关(进出口收发货审核)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
3、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4、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5、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6、报关员情况登记表;
7、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肇庆市中心支局(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IC卡)材料清单:
1、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申请表(外汇局提供);
2、商务主管部门批准企业成立的批复文件;
3、批准证书;
4、经批准生效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6、组织机构代码证;
7、中方投资者为境内机构的,提供该境内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副本;中方投资者为境内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外方投资者为境外个人的,提供该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外方投资者为境外机构的,提供其机构登记注册证明文件;
8、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新企业设立网上联合审批业务接办指引
网上联合审批提要
新企业设立网上联合审批,是按照企业类型暂划分为贸易公司、外资企业和酒店企业三大类,联审部门通过业务系统进行同步、联动、高效审批。网上联审办理让申请人只对一个窗口交件和取结果,可大大节省时间和避免每个窗口必跑的麻烦。
申请人提请网上联合审批的办事程序:
第一步,申请资料的准备。申请人凭已签名确认的联审服务告知书和工商局端州分局(以下简称分局)发出的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到分局网上联审服务接办处索取企业设立需向各联审部门提交申请资料的全部目录清单及表格,并按要求做好完整的资料准备。
第二步,提交资料。申请人一次性将符合各联审部门要求的所有资料提交到分局网上联审服务接办处,经对资料初步核实后向申请人出具收件回执。
第三步,领取营业执照。分局审核通过出证后,由分局联审服务窗口通知申请人到分局缴纳注册登记费及领取营业执照。第四步,缴费和领取后续证照。申请人刻制公章后,凭营业执照原件及收件回执前往市行政服务中心联审接办窗口一次性领取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的证照和缴费。
其他须知事项:
为确保申请人能享受网上联审带来的便捷,请申请人配合做好如下工作:
1、申请资料必须按照要求填写清楚,并且完整齐全。
2、申请人在提交申请资料的同时尽量一并提供电子版。
3、如需申请人补交资料时,申请人在接到补交告知后,属工商的补交资料应按时间要求及时送达端州分局;属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的补交资料,应按时间要求及时送达市行政服务中心联审接办窗口。
5、《工商营业执照》出证后,申请人到区工商分局领取证照并迅速办理刻制公章事宜。
新企业设立工商注册登记业务纳入市网上联合审批系统办理,这是一项服务创新、便捷为民的举措,其做法是:新设立企业一次性向端州分局网上联审服务接办处提交工商、质监、地税、国税的申请资料,分局统一收件并核发《工商营业执照》,申请人刻章后直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联审服务窗口一次性领取质监、地税、国税等证照。由于网上联审是一项创新与便民的改革工作,有赖于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参与,并希望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工商局端州分局联审接办处电话:2725921;网址:http://www.daodoc.com
市行政服务中心联审接办窗口电话:2313255;网址:http://www.daodoc.com
一、新企业设立(贸易公司类)网上联合审批流程和材料清单
工商局材料清单: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住所使用证明;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7、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8、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9、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10、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11、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12、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3、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质量技术监督局材料清单: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分支机构需提供其上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
3、经办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如法人系粤港澳台人士需提交通行证、回乡证或护照复印件); 国家税务局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复印件;
4、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复印件;
5、《纳税人税种登记表》;
6、公司章程复印件;
7、缴税银行(工商银行)账号证明及印鉴卡复印件;
8、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9、改组改制企业还需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复印件;
10、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地方税务局材料清单:
1、有关章程、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2、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4、经营、业务场所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或预售房发票、宅基地使用证、产权人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5、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执业证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关联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有关联企业的纳税人提供);
8、总机构的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分支机构纳税人提供);
9、外经贸批文、批准证书复印件(外资企业提供);
10、承包承租合同复印件(承包承租经营的纳税人提供);
11、承包承租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承包承租经营的纳税人提供);
12、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合同复印件(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境外企业提供);
二、新企业设立(酒店:住宿、餐饮和电子娱乐)网上联合审批流程图和材料清单
①前置审批材料清单(工商营业执照之前的审批事项材料清单):
公安局(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材料清单:
1、旅馆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人员情况资料;
2、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安装情况资料;
3、旅馆建筑结构质量安全鉴定材料;
4、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验收合格材料;
5、安装网络安全系统证明材料;
6、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旅馆名称;
7、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安装情况资料;
8、标明房号、服务台、消防设备、监控设备、出入通道等平面图;
9、房屋产权合法证明:属租赁房屋经营的,应当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出租人产权登记合法手续;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印刷经营许可证)材料清单:
1、企业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管理制度;
2、书面申请报告;
3、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企业章程;
5、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6、经营场所房产证明或厂房租赁合同;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8、可行性报告;
9、现有设备清单;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娱乐经营许可证)材料清单:
1、申请报告;
2、娱乐场所经营单位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管人员身份证明;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与经营规模适应的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5、经营场所房屋使用证明;
6、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资料(投资人员、拟任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负责人没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情形的书面声明;
7、填写《申请娱乐场所审核登记表》;
8、设施设备资料;
9、经营管理规章制度;
10、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12、排污许可证;
13、卫生许可证;
14、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相关证明材料;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许可证)材料清单:
1、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2、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表;
3、餐饮服务场所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4、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5、企业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身份证明复印件;
7、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
8、餐饮服务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和租赁合同复印件;
9、经营场所和设置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及说明(标尺寸);
卫生局(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材料清单:
1、岗位管理制度(岗位卫生责任制、清洗、消毒、保洁制度、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
识培训制度、涉水污染事件的应急措施、预案和报告制度等);
2、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
3、卫生管理组织机构、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配置情况;
4、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平面布局图、供水的管线图;
5、所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安全性证明材料复印件;
6、从业人员名单及预防性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
7、检验室设备清单及检验人员资格证明,能开展检验项目清单;
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身份证明复印件;
9、卫生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10、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卫生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材料清单:
1、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工商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身份证明复印件;
4、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
5、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和租赁合同复印件;
6、经营场所平面布局设计图(标明各功能间及尺寸);
7、经营场所机械通风布局示意图(标明尺寸);
8、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经营场所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
9、公共场所现场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卫生局(饮用水卫生许可证)材料清单:
1、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场所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3、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
4、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平面布局图、供水的管线图;
5、检验室设备清单及检验人员资格证明,能开展检验项目清单;
6、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身份证明复印件;
8、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
9、二次供水工程地理位置方位图;二次供水设施平面图及低、中、高位水箱实际剖面图及结构平面图;水箱间所在层的总平面图;
10、卫生管理组织机构、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配置情况、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11、二次供水设施出水的水质检测报告书;
12、所选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及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13、水质检验、人员、仪器设备的配备及自检情况; 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材料清单:
1、已办理立项的项目还须交有关部门的立项批文;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3、肇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表》;
5、《环境影响报告表》;
6、《环境技术评估意见》;
7、项目平面布置图;
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材料清单: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2、《环境影响报告书》;(市环保局审批的项目须送6本环境影响报告书,省环保局审批的项目须送12本环境影响报告书)
3、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意见;
4、已办理立项的项目还须交有关部门的立项批文;
5、除端州区以外的建设项目还须交当地环保部门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审意见;
6、肇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
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材料清单: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2、肇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
3、《环境影响登记表》;
4、工商局核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注:已领工商执照的,提交其复印件;属申办分支机构的,提交上级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环境保护局(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材料清单: 1.《广东省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2.《全国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与变更申报表》;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文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公安消防局(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材料清单: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4、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
5、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场所的平面布置图(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确认);
7、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②加上第一点新企业设立(贸易公司类)网上联合审批的材料清单
青岛外商投资公司设立联合审批(无前置审批或已获审批)杨松伟律师收集整理一、基本程序首先,名称预先核准。然后,办理工商、公安、税务相关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刻章备案、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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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企业设立审批流程图材料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市工商局)提交材料: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