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和税务处理_职工福利费税务处理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08:15:07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和税务处理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职工福利费税务处理”。

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时超萍

近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明确指出职工福利费的核算范围: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二)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三)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四)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同时,该文件指出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企业所得税关于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对职工福利费的列支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

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另外《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企业发放的取暖费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中发放的补贴,应计入工资总额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税法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可以免缴个人所得税;企业为雇员配备或提供防寒用品,属于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可以免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以上文件的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节日和午餐费货币补贴应纳入工资总额核算,并在发放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时可全额扣除;企业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时按照工资薪金总额的14%税前扣除,且要根据情况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如冬季天气寒冷企业为职工发放的取暖费、夏天酷暑为职工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应计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可以免缴个人所得税,超过部分计缴个人所得税;而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可税前全额扣除。

若企业为一线职工配备或提供防寒、防暑用品,属于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可以免缴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这部分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可全额扣除。

但企业为职工发放法定劳动保护用品之外的防寒、防暑用品则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该部分支出在职工福利费中核算,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时按照工资薪金总额的14%限额扣除。

需要提醒的是,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

(作者单位:重庆勤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职工福利费、教育经费和安全生产费的会计处理

此文档由仁和会计星沙校区友情提供职工福利费、教育经费和安全生产费的会计处理根据《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应将交通、住房、通讯补贴从“......

职工福利费余额的处理

职工福利费余额的处理| [>]一、税务规定一是2008年以前执行的福利费标准:《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7号)第六条第三款:“纳税人的职工福利费,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

辞退职工经济补偿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辞退职工经济补偿的会计和税务处理2009-2-12「摘要」辞退职工是企业经营过程中常见的经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辞退职工需要对职工进行经济补偿。在我国,企......

年会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金财税普金网 http://www.daodoc.com/ 年会的会计和税务处理土豪年会1 会计处理 会计人第一反映分录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现金/银行存款 然后想想不对,要受工资薪金14%的限......

关于以前年度职工福利费余额的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2009年02月27日 国家税务总局有效四、关于以前年度职工福利费余额的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下载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和税务处理word格式文档
下载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和税务处理.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