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营改增”差额征税分析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营改增后差额征税”。
货物运输“营改增”差额征税分析
日前,某水运公司来电咨询,作为“营改增”的试点企业,公司于今年3月与当地企业签订了200万元的货物运输合同,运输过程先由本公司的船舶通过水路运输,经水运后改为陆路运输。由于公司只有船舶没有车辆,该公司便与其他公司签订了50万元的陆路分包联运协议。公司财务人员咨询,对联运支出可否差额征税。对此,笔者对“营改增”货物运输差额征税的规定作以下归纳。
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1〕111号)第一条第(三)项对差额征税进行了明确,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允许其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指试点地区不按照“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和非试点地区的纳税人)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也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也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不过对于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允许扣除价款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营业税差额征税政策规定。
差额征税申报资料须规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43号公告)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营改增”的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应根据取得的扣除项目合法有效凭证票面信息逐一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三)》(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明细),在办理纳税申报时作为附列资料报送,其他一般纳税人不予填报。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营改增”的应税服务,按照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也应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附列资料》,其他小规模纳税人不填报。
差额征税应关注的税收风险
一要关注不得扣除的具体情形。对于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差额征税的,其支付价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扣除凭证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中,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价款不得扣除;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也不得扣除。
二要关注扣税的政策衔接。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差额征税的,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足以抵减允许扣除项目金额,如纳税人在截至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有尚未扣除的部分,不得在计算试点日期后的纳税人的销售额中抵减。
三要关注价内税与价外税的换算。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营业税是价内税,两者核算不同,“营改增”后企业由营业税的纳税人变成了增值税的纳税人,而一般合同金额是含税价,收到非试点营业税发票金额也是含税价,因此,纳税人应注意价内税与价外税的区别。
例如,甲运输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3月取得全部收入200万元(含税),其中,国内货运收入185万元,支付给非试点联运企业运费50万元并取得交通运输业普通发票,销售货物取得收入12万元,运送该批货物取得运输收入3万元。假设该企业本月无进项税额,期初无留抵税额。请计算甲公司的应纳税款及账务处理。例中联运业务符合差额征税的要求,货运收入为“营改增”的应税服务,适用11%增值税率,销售货物属于应税货物,税率17%。因此,甲公司的销项税额为(185+3)÷(1+11%)×11%+12÷(1+17%)×17%=20.3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85+3)÷(1+11%)+12÷(1+17%)=169.37+10.26=179.63(万元),甲公司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为50÷(1+11%)×11%=45.05×11%=4.95(万元);应纳增值税为20.37-4.95=15.42(万元)。会计处理为,借记:银行存款200万元,贷记:主营业务收入179.63万元,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37万元;支付非试点联运运费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45.05万元、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4.95万元,贷记:银行存款50万元。上例中如把支付非试点联运企业改为支付试点联运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运费50万元,并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条件不变。那么,联运支出可扣减的“„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则变成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公司可抵扣进项税额=50×7%=3.5(万元),应纳增值税:20.37-3.5=16.87(万元)。会计分录为,借记:主营业务成本(50-3.5)=46.5万元,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5万元,贷记:银行存款50万元。例中可以看出,差额征税因联运对象的不同,税款计算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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