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局2004年十大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例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案例”。
国家工商局2004年十大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例
一、浙江宁波汪某伪造橘子罐头生产日期案
2004年9月,浙江宁波市工商局奉化分局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了汪某伪造橘子罐头生产日期的违法行为。经查,去年5月,汪某从宁波某公司购进42吨橘子罐头,共计14112听,生产日期为2001年11月,保质期限3年。由于即将到期,汪某便将橘子罐头生产日期打上“2003年11月28日”字样,以此延长销售期限。宁波市工商局奉化分局依照《浙江省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规定,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理。
二、新疆乌鲁木齐一公司生产不合格食用油案
2004年6月,新疆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中,发现新疆北屯油脂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涉嫌无照销售以次充好食用油案。经查,该分公司未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擅自于2003年11月至2004年1月,利用租赁的某农场油脂厂的部分厂房和设备,加工灌装食用油。共加工脱腊油250吨,非法获利10万元。经抽样检验,该批食用油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达坂城区工商局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对当事人做出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罚款9万元的处罚。
三、贵州清镇陈某无照加工销售白酒案
2004年6月至9月期间,贵州清镇市陈某伙同亲属4人在无白酒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租用民房从事加工销售散白酒活动。当事人从本省购进食用酒精60吨,在清镇、卫城等地购进散白酒,进行勾兑加工,并将勾兑的成品酒销售到清镇市、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等地。被查获时共勾兑白酒130吨,销售了124吨,销售额达24.8万元,非法获利1.24万元。清镇市工商局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做出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罚款3.5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24万元的处罚。
四、山西阳泉一公司经销劣质豆奶粉案
2004年8月12日,山西省阳泉市工商局矿区分局在城区某公司两个大型库房内查获了山东省沂水县泊州食品厂和山东慧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中老年加钙豆奶粉”、“中老年豆奶粉”和“三合一豆奶粉”共计4772件,合计120吨。该批奶粉没有产品合格检验证明,经晋中市质检所化验和阳泉市质检所复检,证明这批豆奶粉蛋白质含量最低的仅有0.9%,最高的才9.9%,严重低于国家标准(蛋白质大于或等于 1 16%),属劣质豆奶粉。经查,当事人刘某分两次从山东慧盈食品有限公司和沂水县泊州食品厂购进了上述3种不同规格豆奶粉合计5200件,被查获时累计销售428件,获利2090元。阳泉市工商局矿区分局根据《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做出没收未销售的不合格豆奶粉4772件、没收违法所得2090元、并处罚款64277元的处罚。
五、云南曲靖谢氏兄弟产销不合格猪油案
2004年3月26日,云南省曲靖市工商局接成都市温江区工商局的案情通报,称成都温江红阳化猪油厂近期将180吨不合格猪油销售至曲靖市。曲靖市工商局调查获悉,该批不合格猪油系当地个体户谢士伟购进,已销售完毕,谢不知去向。曲靖市工商局立即向当地政府汇报,并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市场进行了拉网式排查。至2004年3月30日,扣留成都产红阳猪油5180公斤,扣留封存不合格和来路不明待查猪油52907.5公斤。曲靖市工商局就此向全市发布了消费警示,同时依法对销售不合格猪油的零散经营户进行了处罚,同时对4名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久,司法机关将潜逃的成都温江红阳化猪油厂负责人谢士维、曲靖市个体户谢士伟兄弟抓获,经法院审理,分别判处谢士维有期徒刑7年,谢士伟有期徒刑6年零7个月。
六、江苏淮安市张某销售过期食品案
2004年7月,江苏省淮安市工商局在公安干警的配合下,查获了个体工商户张某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4个地下加工厂,现场查获已被改过生产日期的饮料、奶糖、饼干等食品2000余箱,共计约30吨,案值12万余元。同时还查获用于更改食品生产日期的多种作案工具。经查,当事人张某从淮安汇通市场低价购进220箱由广东某饮料厂生产的日信绿茶,在保质期满前销售了60箱,然后擦去剩余160箱瓶盖上的生产日期待售。从5月份到7月份,当事人又陆续从淮安市汇通市场购进过期以及即将过期的奶糖、饮料等食品,把原有的生产日期涂改掉,用自动油墨移动机重新打上新的生产日期进行销售。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工商局依据《江苏省惩治生产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对当事人做出了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作案工具和经营的食品共约1500箱、吊销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罚款11590元的处罚。
七、湖北武汉一加油站销售不合格汽油案
2004年9月8日,武汉市工商局黄陂分局接到消费者陈某电话诉称,其在武汉天河机场附近某加油站加了97#汽油后,帕萨特轿车还未行驶20米就熄火了,估计是汽油质量有问题,请求工商部门出面调查处理。黄陂分局执法人员赶到事发现场,对加油站经销的油品进行抽样送检,质检机构判定为质量不合格汽油。武汉市工商局黄陂分局依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对加油站做出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罚款4万元 2 的处罚,并责令加油站退还陈某加油款150元,一次性赔偿陈某维修费及其他相关损失费用计1.3万元。
八、内蒙古巴盟销售假冒劣质化肥案
2004年3月15日,内蒙古乌拉特前旗工商局接到举报电话,称阿力奔嘎查(村)有人无证经营假冒化肥。工商执法人员在案发地查获大量标称美国产磷酸二铵化肥。后经检验,基本不含有效成分,为假冒劣质化肥。巴盟工商局进一步组织涉案地区的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五原县三地工商局共查获假冒美国磷酸二铵257吨,案值总额66.8万元。经查,2004年初曲某、付某等人从石家庄等地分批购入大量假冒美国磷酸二铵化肥,销往3个旗县、14个乡镇近200户农民。巴盟各级工商部门按照“边查实、边立案、边退赔”方案,对140余户农民的损失组织了先行赔付,赔付金达20余万元。未销售的230吨化肥,被工商局予以查封,避免农民经济损失500余万元。此案共有涉案人员20余人。对曲某等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其他十余名尚未构成犯罪的案件当事人,当地工商局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没收假冒劣质化肥和违法所得,处以共计20多万元的罚款。
九、河南省商丘一公司销售假冒洗发产品案
2004年11月,河南省商丘市工商局在商丘市威海路华亚物流部进行检查,当场将涉嫌假冒的274箱1096件“飘柔”、“潘婷”洗发露予以扣留。经查,该批洗发露系河南永城市三鑫商贸有限公司从广州某公司购进的,共5个品种17248瓶,总标值达27.63万元。工商执法人员对所扣留的洗发露进行了抽样取证,后经“飘柔”、“潘婷”商标所有人鉴别,该批产品属假冒产品。商丘市工商局依据《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当事人做出了没收假冒洗发露并处罚款2万元的处罚。
十、河北昌黎翟某张某经销不合格柴油案
2004年4月,河北省昌黎县工商局查获了在昌黎某工程材料厂内存放的42吨不合格柴油。经查,当事人翟某于2004年4月初与另一当事人张某合伙做柴油生意。张某于4月14日从抚顺市义源润滑油有限公司购进正10号柴油共42吨,当日运到昌黎后由翟某带至昌黎某工程料厂院内。在当事人与一买油者即将交易时,被工商执法人员发现。执法人员对这批正10号柴油进行了抽样送检,判定为不合格柴油。昌黎县工商局依据《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对当事人做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42吨不合格正10号柴油,并处罚款264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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