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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农民画展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奋斗热情,推进中国农民画之乡相互间的交流与合作,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中国文联、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中国民协、江西省文联、吉安市人民政府等单位决定于2014年9月3日至5日在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举办“‘我们的中国梦’全国农民画展”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年9月3日—5日
二、活动地点
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
三、日程安排:
1、9月3日全天报到(地点:万安县万安湖国际酒店);
2、9月4日上午举行“‘我们的中国梦’全国农民画展”开幕式暨‘中国农民画之乡’”授牌仪式;
3、9月4日下午举行“中国农民画学术研讨会暨全国农民画培训班”;
4、9月5日离会。
四、参展要求
1、全国各地农民创作的反映“中国梦”主题的农民画作品。
2、各团体会员单位,要积极组织本省作品参展和评奖,原则上,各省不少于30幅。作品规格:长、宽均不超过80cm(超过规定尺寸作品不列入评选)。
3、个人参赛,每人报送作品不超过2幅。
4、凡涉嫌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评参展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己参加过全国同类展赛的作品不得参加本次展览和评奖。
5、参展作品请于2014年7月20日前寄送至组委会办公室。地址:江西省万安县文化馆,邮编:343800,联系人:赖志良,电话:***。请在作品背面用正楷字体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地址、电话等信息,并填写《中国农民丹青梦·第三届全国农民画展登记表》(见附件1),随作品一并寄送。邮寄时以挂号形式并妥善包装,如在寄送途中有所损坏,主办方概不负责。
6、获奖作品由江西省万安县田北农民画村画苑收藏,按规定发给奖金,不再另付收藏费;未获奖作品在大展结束后退回。
五、作品评奖
1、奖项设置:由专家评审组从参评作品中评出金奖5幅(每幅奖金3000元)、银奖10幅(每幅奖金2000元)、优秀奖若干幅(每幅奖金500元)。参展作品颁发参展证书。另设组织奖若干名。
2、获得金奖和银奖的作者和参赛单位代表将获邀出席画展开幕式和农民画学术研讨暨全国农民画培训等活动。
3、展览结束后将出版《“我们的中国梦”全国农民画展作品集》,入展和获奖作者均免费获赠1册。
六、其他事项
1、请参加活动的各团体会员单位、参展单位和个人,填写“参加申请表”(见附件2),于2014年6月10日前传真至万安县文化馆,传真号码:0796-5701350。
2、获邀参加开幕式和研讨、培训活动的单位代表和金、银奖作者,来万安参加活动的往返交通费及活动期间在万安的食宿费用由承办方负责。
3、参加开幕式和研讨、培训活动的单位和获奖者的邀请函将在评奖结束后寄出。
4、以上事项及未尽事宜解释权归组委会办公室。
5、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中国民协:组联部电话/传真:010-59759619 联系人: 刘慧、马雪松
电子邮箱: 978522130@qq.com
万安县:地
址:江西省万安县文化馆 邮
编:343800 电
话:0796-5701350(传真)联系人:赖志良(手机***)
邱裕华(手机***)电子邮箱:1301744232@qq.com 1755640409@qq.com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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