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检查技术规范_监控设备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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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II 适用范围.......................................................................................................................................1 规范性引用文件...........................................................................................................................1

术语和定义...................................................................................................................................1

现场检查一般方法.......................................................................................................................3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检查准备工作...................................................................................3

例行检查.......................................................................................................................................4

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情形判别...........................................................................................6

废水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检查.......................................................................................................6

固定烟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检查.........................................................................................11

数据采集传输仪器检查...........................................................................................................12

弄虚作假的认定............................................................................................................................12 附录A(资料性附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申报登记表............................................................13 附录B(资料性附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例行检查表............................................................18 附录C(资料性附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采样单元重点检查表............................................20 附录D(资料性附录)化学需氧量(CODCr)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检查表.....................21 附录E(资料性附录)总有机碳(TOC)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检查表.............................22 附录F(资料性附录)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监测仪重点检查表.......................................23 附录G(资料性附录)氨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检查表....................................................24 附录H(资料性附录)重金属离子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检查表........................................25 附录I(资料性附录)流量计重点检查表......................................................................................26 附录J(资料性附录)CEMS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检查表...................................................27 附录K(资料性附录)数据采集传输仪器重点检查表................................................................28 附录L(资料性附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流程图.............................................29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现场监督检查的质量和效率,保障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已通过竣工验收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内容和方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附录A~附录L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嘉兴市环境保护局和榆林市环境保护局。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年□□月□□日批准。本标准自201□年□□月□□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已通过竣工验收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内容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 477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

HJ 494

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

HJ 606

工业污染源现场检查技术规范

HJ/T 15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HJ/T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T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 101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4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91

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

HJ/T 212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HJ/T 353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

HJ/T 354

水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

HJ/T 355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

HJ/T 356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

HJ/T 367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电磁管道流量计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77

化学需氧量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

HJ/T 399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3号)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环监[1996]470号)

《污染源监控现场端建设规范(暂行)》(环发[2008]25号)

《环境行政处罚文书制作指南》(环办[2010]51号)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Auto-Monitoring Facilities of the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Source 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在线自动监测仪、流量(速)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和数据采集传输仪器、仪表等设施,是污染防治设施的组成部分。

3.2

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 Auto-Monitoring Facilities of Stationary Pollution Source for Water 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废水污染物排放的化学需氧量(CODCr)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监测仪、流量监测仪和数据采集传输仪,以及pH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水质自动分瓶采样器等仪器、仪表。

3.3

烟气排放连续监控设施 Continuous Emiion Monitoring SystemCEMS 指连续监控、监测烟气中颗粒物和(或)气态污染物排放的设施。一般由采样、监测、数据采集与处理子系统组成。采样系统:采集、输送烟气或使烟气与测试系统隔离。监测系统:测定烟气中颗粒物、气态污染物浓度和烟气温度、压力、流量或流速等参数。数据采集与处理系统:采集并处理数据,生成图谱、报表,具有控制、自动操作功能。

3.4

例行检查 Routine Inspection 指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基本情况和整体运行状况的一般性检查。

3.5

重点检查 Key Inspection 指针对例行检查中涉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的情形,为确定违法事实和有关方面责任,对该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进行的深入检查。

3.6

不正常运行 Abnormal Operation for Auto-Monitoring Facilities of the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Source 指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不能正常工作,不能真实反映污染源排放情况。

3.7

弄虚作假 Resorting to Trickery and Fraud 指故意违反或不执行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擅自改变自动监控设施的硬件、软件和工作方式,以及采取影响自动数据真实性的其他手段,导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的行为。

3.8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申报登记 Declaration and Registration for Auto-Monitoring Facilities of Stationary Pollution Source 指排污单位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有关情况进行申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登记(申报登记表参见附录A)。

3.9 现场监测 On-Site Monitoring 指现场采集样品并进行分析。

3.10

离线监测 Off-Line Monitoring 指不通过自动监测系统采样和预处理单元,直接将样品接入仪器进行分析。

(1)查:查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资料、记录和历史监测数据,了解该自动监控设施基本情况;

(2)看:观察采样管路、仪器设备运行状况、现场数据等;

(3)测:可视情委托环境监测机构采样化验;

(4)听:约见企业或运行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听取自动监控设施基本情况及运行情况陈述;

(5)问:询问安装、调试、运行、验收、整改、故障、隐患等,必要时要求企业或运行单位提供书面材料;

(6)录:填写《环境行政处罚文书制作指南》规定的现场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察)笔录,以及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例行检查表、重点检查表(见附录B~附录K),并收集影音资料等。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流程图,参见附录L。

5.1 信息资料的收集 现场检查人员可通过以下途径收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信息:

(1)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申报登记;

(2)排污申报登记;

(3)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4)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竣工验收;

(5)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

(6)环保部门监控中心对重点污染源的自动监控;

(7)群众举报、信访、12369环保热线、领导批示、媒体报道、其他机构转办等途径。

5.2 现场检查装备配置 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检查内容,现场检查人员可配置:(1)现场采样设备;

(2)质控样品;

(3)录音、照相、摄像器材;

(4)其他。

5.3 现场监督检查人员要求

依据HJ 606,现场监督检查应由包括两名以上环境保护执法人员实施,其应当熟练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检查装备。

6.1 排污口检查 检查排污口设置是否符合《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的规定,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要求;是否与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竣工验收、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申报登记、最近一次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一致。

6.2 采样点位检查

6.2.1 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采样点位检查 检查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采样点设置是否符合HJ/T 353和HJ 494的有关规定。其采样位置应位于渠道计量水槽流路的中央,且采样口采水的前端设在下流的方向;测量合流排水时,在合流后充分混合的场所采水。采样头可设置成随水面的涨落而上下移动的形式,采样头应距水面10~20厘米以下,离水槽底部10厘米以上。

6.2.2 烟气排放连续监控设施采样点位检查 检查烟气排放连续监控设施采样点设置是否符合HJ/T 75、GB/T 16157和《污染源监控现场端建设规范(暂行)》的有关规定。

(1)采样点位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和烟道负压区域。

(2)采样点位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其设置应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4 倍烟道直径,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2 倍烟道直径处;如不在以上位置时,采样点位前直管段的长度应大于后直管段的长度。

(3)若一个固定污染源排气先通过多个烟道后进入该固定污染源的总排气管时,采样点位应设置在该固定污染源的总排气管上。

(4)采样点平台面积应不小于1.5 m2,平台、爬梯栏杆高度不低于1.1m,爬梯的宽度不小于0.9m,爬梯的角度不得大于51°;当采样平台设置在离地面高度≥5 m的位置时,应有通往平台的Z 字梯/旋梯/升降梯;采样点平台上应安装永久性电源。

6.3 擅自拆除、闲置、关停自动监控设施情况检查 检查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是否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拆除、闲置和停运。

6.4 自动监控设施变更情况检查

6.4.1 检查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及其辅助设备类型、型号、位置、数量等是否与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竣工验收、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申报登记、最近一次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一致。

6.4.2 检查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采样点,检查其位置是否与验收、申报登记、最近一次有效性审核一致。

6.4.3 检查污染物排放情况与验收、申报登记、最近一次有效性审核是否一致。

6.5 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状况检查

6.5.1 工作状况 检查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各组成部分,其均应处于完好状态,正常运转。各分析仪器产生的含有危险废物的废液应有专门回收装置。

6.5.2 数据传输及存储

检查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数据传输及存储是否符合HT/T 75和HJ/T 354的有关规定。

(1)检查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是否按要求正常工作并传输数据;

(2)检查分析仪器数据、数采仪数据、监控中心数据是否一致;

(3)检查历史数据,应完整,缺失率应低于1%。

6.5.3 运行维护记录检查 检查废水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是否符合HJ/T 355的有关规定,检查废气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是否符合HJ/T 75的有关规定。检查污染源自动监

控设施运行维护记录,主要包括停运记录、故障及其处理、耗材更换等。

6.5.4 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

查阅近期数据有效性审核报告,按照HJ/T 356的有关规定检查自动监测数据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核;如果未通过数据有效性审核,则重点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6.5.5 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参数检查

检查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参数,其应与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竣工验收、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申报登记、最近一次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一致。

6.6 资质检查

6.6.1 社会化运行单位

检查社会化运行单位是否符合《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是否具有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营资质,查看其是否在有效期内和按资质规定从事运行活动。6.6.2 人员

检查从事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运维、化验分析人员资质,其应通过培训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持证上岗。

6.6.3 仪器设备的合法性确认证明

自动监测仪器、设备采购时应具备以下适用性检测报告及相应的资质证明,且在有效期内:(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

(2)进口仪器设备应持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3)具备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产品适用性检测合格报告和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仪器设备的名称、型号应与上述各类证书相符合。

6.7 企业生产工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与自动监控数据的相关性检查

检查企业生产负荷及工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与自动监控设施显示数据变化的相关性,特别是其变化趋势是否符合逻辑。

6.8 现场监测

6.8.1 检验采样单元

(1)水污染源采样单元监测 检查水样是否无变质输送至分析仪器。可在系统取水口和自动分析仪进水口处同步人工取样,对两处采集的样品进行分析,记录结果并进行比较,其差值符合HJ/T 373的相关要求。

(2)气污染源采样单元监测

检查气样是否无变质输送至分析仪器。可在烟气采样管采样口通入标气,记录结果并进行比较,其差值不得大于HJ/T 75的“烟气CEMS 失控数据的判别”表中失控指标要求。

6.8.2 检验分析单元

检查分析单元是否限制最大值。可采用与在线监测相同的标准曲线,用接近实际排放浓度和超过被检查企业排放限值浓度的质控样品做离线监测,记录结果并进行比较,其误差应不大于标准值的±10%。

7.1 数据异常

7.1.1 数据变化幅度无正当理由长期在±2%范围内波动。

7.1.2 监督性监测数值与同时段自动监控数值的误差,超过HJ/T 354和HJ/T 76规定的比对监测指标范围。

7.2 分析仪器、数采仪、监控中心数据异常

7.2.1 分析仪器数据与数采仪数据不一致。

7.2.2 数采仪数据与监控中心数据不一致。

7.3 企业生产工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与自动监控数据的相关性异常

企业生产工况或污染治理设施发生变化,自动监控设施数据未及时响应或变化趋势不符合逻

辑。

7.4 现场监测结果不正常

7.4.1 系统取水口和自动分析仪进水口两端采集样品测量结果的误差、烟气采样管采样口通入标气测量结果的误差不符合6.8.1要求。

7.4.2 标准样品离线监测,不符合6.8.2要求。发现存在上述异常或不正常情况时,应将该自动监控设施列入重点检查对象。由环境监察部门会同环境监测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必要时可邀请仪器设备和污染治理专业人员参加,成立专门检查组,对该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实施重点检查。

8.1 废水采样系统

(1)检查采样点与分析仪器连接,应正常联通,无给水、排水管路外的其他旁路;

(2)检查水样预处理装置是否与验收文件、申报登记或最近一次有效性审核一致,应无过度处理现象。

8.2 化学需氧量(CODCr)自动监测仪 检查仪器是否符合HJ/T 399和HJ/T 377的有关规定。

8.2.1 水样采集单元 取样管路位置应正确,管路应畅通;进水阀、排水阀等均正常打开。不正常运行情形判别:

a、启动仪器后取样泵无水样进入管路;

b、取样管路存在旁路;

c、取样管路损坏,或取样池干涸、锈蚀。

8.2.2 试剂单元

仪器各试剂瓶内,试剂量能保证运行一周以上,且在申报登记的使用有效期内。不正常运行情形判别:

a、试剂瓶内无试剂;

b、试剂超过使用期限。

8.2.3 消解单元

消解单元应能实现试剂的快速加热,并保持恒温消解控制。不正常运行情形判别:

a、加热消解温度密闭超过165℃±2℃,或超出申报登记的范围;加热回流溶液不处于沸腾状态;

b、消解瓶内部有结晶、沉淀;

c、消解瓶下部有漏液现象;

d、消解时间密闭消解小于15min;加热回流小于120min;库仑法加热回流小于15 min,或与申报登记不符。

8.2.4 操作单元

仪器启动后,能够正常运转,添加试剂和水样,并排出废液。不正常运行情形判别:

a、仪器启动后电机不转动;

b、仪器内部连接线路有松动脱落现象,连接管路有渗液、滴漏现象;

c、仪器启动后内部试剂管路内无液体流动现象。

8.2.5 测量单元

采用分光光度法测定,比色池表面无遮挡光路的污物。不正常运行情形判别:比色池表面有遮挡光路的污物。

8.3 总有机碳(TOC)分析仪

检查仪器是否符合HJ/T 104的有关规定。

8.3.1 水样采集单元 取样管路位置应正确,管路应畅通;进水阀、排水阀等均正常打开。不正常运行情形判别:

a、启动仪器后取样泵无水样进入管路;

b、取样管路存在旁路;

c、取样管路损坏,或取样池干涸、锈蚀。

8.3.2 试剂单元

仪器各试剂瓶内,试剂量能保证运行一周以上,且在申报登记的使用有效期内。不正常运行情形判别:

a、试剂瓶内无试剂;

b、试剂超过使用期限。

8.3.3 分析单元

(1)载气采用空气或氮气,氮气纯度在99.99%以上,载气流量在150~180mL/min,或在申报登记的范围内,采用空气为载气应有去除二氧化碳的空气精制装置;采用氮气为载气时,在供给器和氧化反应器之间应设置氧气混入装置。不正常运行情形判别:

a、载气流量表显示流量大于180mL/min,或小于150mL/min,或超过申报登记的范围;

b、采用氮气为载气时,供给器和氧化反应器之间无氧气混入装置,或氧气混入装置无效;

c、氮气纯度低于99.99%;

d、采用空气为载气时,缺少去除二氧化碳的空气精制装置。

(2)干式氧化反应器燃烧管温度应在680~1000℃,或在申报登记的范围内,仪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正常运行情形判别: 干式氧化反应器燃烧管温度低于680℃或高于1000℃,或超过申报登记范围。

(3)气液分离器应处于正常状态。不正常运行情形判别: 气液分离器中冷凝器的温度高于露点温度,或超过申报登记范围。

8.3.4 操作单元

仪器启动后,能够正常运转,添加试剂和水样,并排出废液。不正常运行情形判别:

a、仪器启动后电机不转动;

b、仪器内部连接线路有松动脱落现象,连接管路有渗液、滴漏现象;

c、仪器启动后内部试剂管路内无液体流动现象。

8.4 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监测仪

检查仪器是否符合HJ/T 191的有关规定。

8.4.1 水样采集单元

取样管路位置应正确,管路应畅通;进水阀、排水阀等均正常打开。不正常运行情形判别: a、启动仪器后取样泵无水样进入管路;

b、取样管路存在旁路;

c、取样管路损坏,或取样池干涸、锈蚀。

8.4.2 试剂单元 仪器各试剂瓶内,试剂量能保证运行一周以上,且在申报登记的使用有效期内。不正常运行情形判别:

a、试剂瓶内无试剂;

b、试剂超过使用期限。

8.4.3 操作单元

(1)仪器启动后,能够正常运转,添加试剂和水样,并排出废液。不正常运行情形判别: a、仪器启动后电机不转动;

b、仪器内部连接线路有松动脱落现象,连接管路有渗液、滴漏现象;

c、仪器启动后内部试剂管路内无液体流动现象。

(2)仪器光吸收系数与化学需氧量相关性等参数设置情况应与申报登记一致。

(3)吸收池具有自动清洗功能,能自动清除附着在吸收池表面上遮挡光路的污物。不正常

运行情形判别:

a、吸收池不具备自清洗功能;

b、吸收池表面上有遮挡光路的污物。

8.5 氨氮水质自动监测仪

检查仪器是否符合HJ/T 101的有关规定。

8.5.1 水样采集单元

取样管路位置应正确,管路应畅通;进水阀、排水阀等均正常打开。不正常运行情形判别: a、启动仪器后取样泵无水样进入管路;

b、取样管路存在旁路;

c、取样管路损坏,或取样池干涸、锈蚀。

8.5.2 试剂单元 仪器各试剂瓶内,试剂量能保证运行一周以上,且在申报登记的使用有效期内。不正常运行情形判别:

a、试剂瓶内无试剂;

b、试剂超过使用期限。

8.5.3 操作单元

仪器启动后,能够正常运转,添加试剂和水样,并排出废液。不正常运行情形判别:

a、仪器启动后电机不转动;

b、仪器内部连接线路有松动脱落现象,连接管路有渗液、滴漏现象;

c、仪器启动后内部试剂管路内无液体流动现象。

8.5.4 测量单元

采用分光光度法测定,比色池表面无遮挡光路的污物。采用电极法测定,电极表面无污物,且应能自动清洗电极或比色系统。不正常运行情形判别:

a、电极表面沾污;

b、比色池表面有遮挡光路的污物。

8.6 重金属离子自动监测仪

8.6.1 水样采集单元

取样管路位置应正确,管路应畅通;进水阀、排水阀等均正常打开。不正常运行情形判别: a、启动仪器后取样泵无水样进入管路;

b、取样管路存在旁通;

c、取样管路损坏,或取样池干涸、锈蚀;

8.6.2 试剂单元

仪器各试剂瓶内,试剂量能保证运行一周以上,且在申报登记的使用有效期内。不正常运行情形判别:

a、试剂瓶内无试剂;

b、试剂超过使用期限。

8.6.3 消解单元

消解单元能够实现试剂的快速加热,并保持恒温消解控制。不正常运行情形判别:

a、加热消解温度及消解时间超过申报登记的范围;

b、消解瓶内部有结晶、沉淀;

c、消解瓶下部有漏液现象。

8.6.4 操作单元

仪器启动后,能够正常运转,添加试剂和水样,并排出废液。不正常运行情形判别:

a、仪器启动后电机不转动;

b、仪器内部连接线路有松动脱落现象,连接管路有渗液、滴漏现象;

c、仪器启动后内部试剂管路内无液体流动现象。

8.6.5 测量单元

采用分光光度法测定,比色池表面无遮挡光路的污物。采用电极法测定,电极表面无污物。且能够自动清洗电极或比色系统。不正常运行情形判别:

a、电极表面沾污;

b、比色池表面有遮挡光路的污物。

8.7 流量计

检查流量计是否符合HJ/T 15或HJ/T 367的有关规定。

8.7.1 参数设置

(1)堰槽种类、堰槽规格、转换系数等参数设置情况应与验收、申报登记、最近一次有效性审核一致。(适用于超声波明渠流量计)不正常运行情形判别:堰槽种类、堰槽规格、转换系数等参数设置与验收、申报登记、最近一次有效性审核不一致。

(2)管道管径、转换系数等参数设置应与验收、申报登记、最近一次有效性审核一致(适用于超声波及电磁管道流量计)不正常运行情形判别:管径、转换系数等参数设置与验收、申报登记、最近一次有效性审核不一致。

8.7.2 测量单元

(1)液位测量应准确。(适用于超声波明渠流量计)不正常运行情形判别:使用直尺测量液位,其结果与仪器测量液位误差大于±10%。

(2)非金属管道安装的变送器接地环与变送器接地线开路接地正常。(适用于电磁管道流量计)不正常运行情形判别:接地环与变送器接地线开路接地点腐蚀、开裂或断裂。

(3)流量计周边应无电磁干扰 不正常运行情形判别:电磁管道流量计附近装有风机、泵等变频设备。检查固定烟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是否符合HJ/T 75、HJ/T 76和HJ/T 373的有关规定。

9.1 采样单元

9.1.1 加热采样探头表面清洁,加热温度大于160℃。(针对直接抽取法)

不正常运行情形判别:采样探头表面有沾污,加热温度小于160℃。9.1.2 采样伴热管的长度在76m以内,且其走向向下倾斜度大于5°,管路无低凹,伴热管温度应大于120℃。(针对直接抽取法)不正常运行情形判别:

a、目测加热导管存在平直的管段或明显U型管段;

b、管线存在纽结、缠绕或断裂的现象;

c、伴热管温度小于120℃。

9.1.3 反吹系统正常工作,反吹气压缩机正常工作

不正常运行情形判别:

a、反吹周期大于8h或小于15min;

b、空压机表头压力大于4kg/cm2或小于7kg/cm2;

c、反吹时间大于10s或小于5s。

9.1.4 稀释单元应工作正常(针对稀释抽取法)稀释比恒定,其数值与申报登记一致。

不正常运行情形判别:稀释气流量及样品气流量不稳定,或其流量与申报登记不一致。9.1.5 气水分离器工作正常

气水分离器低于露点温度,或与申报登记一致,其滤芯应为白色或蓝色。

不正常运行情形判别:气水分离器冷凝器温度高于露点温度,或与申报登记不一致,干燥器滤芯由白色变为其他颜色,或由蓝色变为红色。

9.2 分析单元(二氧化硫与氮氧化物)

9.2.1 颗粒物过滤器干净。

不正常运行情形判别:颗粒物过滤器肮脏、积灰。

9.2.2 红外法及化学发光法的NO2转换器工作正常,其温度与申报登记一致。

9.2.3 仪器内部管路连接紧固,管壁无积灰及冷凝水。不正常运行情形判别:仪器内部管路连接松动,管壁存在积灰及冷凝水。

9.3 分析单元(颗粒物)

9.3.1 观察吹扫系统电机,能正常工作。

9.3.2 隔离烟气与光学探头的玻璃视窗清洁,仪器光路准直。

9.3.3 观察吹扫系统的管道,连接正常。9.3.4 吹扫风机的净化风滤芯应清洁。不正常运行情形判别:

a、吹扫系统电机出现异常噪声、震动;

b、隔离烟气与光学探头的玻璃视窗表面积尘,仪器光路偏离;

c、吹扫系统的管道有裂缝,连接松动;

d、吹扫风机的净化风滤芯积灰。

9.4 分析单元(烟气参数)

9.4.1 皮托管应无变形,并与气流方向垂直,手摇紧固法兰无松动。

9.4.2 热敏温度计,其表面应无积尘。

9.4.3 空气过量系数、皮托管系数K 值、烟道截面积应与申报登记一致。不正常运行情形判别:

a、皮托管变形、堵塞,与烟道气流方向偏离,不垂直;

b、热敏温度计表面有腐蚀情况,有积尘;

c、空气过量系数、皮托管系数K 值、烟道截面积与申报登记不一致。

检查数据采集仪是否符合HJ 477和HJ/T 212的有关规定。

10.1 仪器参数检查

自动监控仪器和数据采集传输仪器中数据采集参数(如量程等)设置应一致,并与验收文件、申报登记或上一次有效性审核一致。不正常情形判别:

a、参数设置与验收文件、申报登记或上一次有效性审核不一致;

b、数据采集参数高限设置过低或低限设置过高情况。

10.2 线路连接检查

自动监控仪器与数据采集传输仪器间的数据线路正常连接。

不正常运行情形判别:

a、加装滤波器等限制电流波动范围的设备;

b、数据采集传输仪器与无线发射器(光纤接入盒)之间连接其他不明设备;

c、停止自动监控设施采样单元或分析单元工作,仍有电流发生装置产生电流信号并自动发送。

10.3 数据存储检查

上位机与数据采集单元采集到实时数值应一致。

不正常运行情形判别:

加装软件限制数据大小和调整数据。弄虚作假认定

根据不正常运行情形,综合判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申报登记表

申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申报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表A-1 排污单位基本情况

排污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表A-2 社会化运行单位基本情况

运行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资质类型

资质证书编号

资质有效期限

表A-3 污水排污口基本情况

排污口名称

堰槽类型

测流段长度(m)

水面宽度(m)

管径(cm)

采样位置

预处理方式

输送距离(m)

其他

表A-4 废气排污口基本情况

排污口名称

排气筒高度(m)

采样位置(m)

采样位置排气筒截面积(m2)

采样方式(稀释/直接抽取/直接测量)

预处理方式

输送距离(m)

其他

表A-5 废水自动监控设施基本情况

设备名称

设备出厂编号

生产商

代理商

生产许可证编号

环保产品认证编号

适用性检测报告(附复印件)

设备型号

通过验收时间

测量项目

测试方法

量程

检出限

试剂名称、浓度、有效期

加热消解温度

加热消解时间

标准曲线参数

转换系数

其他

表A-6 废气自动监控设施基本情况

设备名称

设备出厂编号

生产商

代理商

生产许可证编号

环保产品认证编号

适用性检测报告(附复印件)

设备型号

通过验收时间

测量项目

测试方法

气水分离器冷凝器温度

气水分离器滤芯正常颜色

量程

检出限

稀释比(稀释法)

稀释气流量或压力,及样品气流量或压力(稀释法)

气水分离器冷凝器温度

NO2转换器温度

速度场系数

空气过量系数

皮托管系数K 值

烟道截面积

其他

表A-7 数据采集仪基本情况

设备名称

设备出厂编号

生产商

代理商

生产许可证编号

环保产品认证编号

适用性检测报告(附复印件)

设备型号

通过验收时间

接收信号类型(模拟/数字)

通讯方式

数据采集单元:

数字输入通道数量

模拟量输入通道数量

开关量输入通道数量

通讯协议

存储容量

显示单元显示项目名称

其他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例行检查表

排污单位名称: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记录

排污口

1、排污口是否与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竣工验收一致

是□,否□

2、排污口是否与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申报登记一致

是□,否□

3、排污口是否与最近一次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一致

是□,否□

废水 采样点位

1、采样位置位于渠道计量水槽流路的中央,且采样口采水的前端设在下流的方向

是□,否□

2、测量合流排水时,在合流后充分混合的场所采水

是□,否□

3、采样头设置成随水面的涨落而上下移动的形式

是□,否□

4、采样头距水面10~20厘米以下,离水槽底部10厘米以上

是□,否□

废气 采样点位

1、采样点位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和烟道负压区域。

是□,否□

2、采样点位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其设置应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4倍烟道直径,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2倍烟道直径处;如不在以上位置时,采样点位前直管段的长度应大于后直管段的长度。

是□,否□

3、若一个固定污染源排气先通过多个烟道后进入该固定污染源的总排气管时,采样点位应设置在该固定污染源的总排气管上。

是□,否□

4、采样点平台面积应不小于1.5m2,平台、爬梯栏杆高度不低于1.1m,爬梯的宽度不小于0.9m,爬梯的角度不得大于51°;当采样平台设置在离地面高度≥5m的位置时,应有通往平台的Z字梯/旋梯/升降梯;采样点平台上应安装永久性电源。

是□,否□

自动监控设施变更情况

1、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及其辅助设备类型、型号、位置、数量等是

否与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竣工验收一致

是□,否□

2、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及其辅助设备类型、型号、位置、数量等是否与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申报登记一致

是□,否□

3、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及其辅助设备类型、型号、位置、数量等是否与最近一次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一致

是□,否□

4、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采样点位置是否与验收一致

是□,否□

5、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采样点位置是否与申报登记一致

是□,否□

6、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采样点位置是否与最近一次有效性审核一致

是□,否□

自动监控设施工作状况

1、自动监控设施各组成部分处于完好状态,正常运转

是□,否□

2、各分析仪器产生的含有危险废物的废液有专门回收装置

是□,否□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记录 数据传输及存储

1、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是否按要求正常工作并传输数据

是□,否□

2、分析仪器数据、数采仪数据、监控中心数据是否一致

是□,否□

3、历史数据完整,缺失率低于1%

是□,否□

运行维护记录 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记录是否包括停运记录、故障及其处理、耗材更换等情况

是□,否□

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

1、自动监测数据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核

是□,否□

2、如未通过数据有效性审核,是否落实整改措施

是□,否□

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参数

1、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参数与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竣工验收一致 是□,否□

2、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参数与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申报登记一致 是□,否□

3、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参数与最近一次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一致

是□,否□

社会化运行单位资质

1、社会化运行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营资质是否在有效期内

是□,否□

2、社会化运行单位是否按资质规定从事运行活动

是□,否□ 运维人员 资质 从事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运维、化验分析人员是否通过培训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持证上岗

是□,否□ 仪器设备 资质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

是□,否□

2、进口仪器设备持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是□,否□

3、具备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产品适用性检测合格报告和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

是□,否□ 自动监测数据相关性

1、企业生产负荷及工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与自动监控设施显示数据变化的相关性,特别是其变化趋势是否符合逻辑。

是□,否□

2、数据变化幅度是否无正当理由长期在±2%范围内波动。是□,否□

3、监督性监测数值与同时段自动监控数值的误差,是否在《水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HJ/T354-2007)及《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 76)规定比对监测指标范围内

是□,否□

4、分析仪器数据与数采仪数据是否一致

是□,否□

5、数采仪数据与监控中心数据是否一致

是□,否□

采样单元

1、水样是否无变质输送至分析仪器

是□,否□

2、气样是否无变质输送至分析仪器

是□,否□

分析单元 分析单元是否限制最大值

是□,否□ 检查时间:

检查单位:

检查人: 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采样单元重点检查表

排污单位名称: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记录

不正常运行情形判别

废水采样单元

1、采样点与分析仪器连接,应正常联通,无给水、排水管路外的其他旁路

是□,否□

2、水样预处理装置是否与验收文件、申报登记或最近一次有效性审核一致,无过度处理现象

是□,否□

废气采样单元

1、加热采样探头表面清洁,加热温度大于160℃

是□,否□

2、采样伴热管的长度在76m以内,且其走向向下倾斜度大于5°,管路无低凹,伴热管温度应大于120℃(针对直接抽取法)

是□,否□

3、反吹系统正常工作,反吹气压缩机正常工作

是□,否□

4、稀释比恒定,其数值与申报登记一致是□,否□

5、气水分离器工作正常

是□,否□

a、目测加热导管存在平直的管段或明显U型管段

□ b、管线存在纽结、缠绕或断裂的现象

c、伴热管温度小于120℃

□ d、反吹周期大于8h或小于15min

e、空压机表头压力大于4kg/cm2或小于7kg/cm2

□ f、反吹时间大于10s或小于5s

□ g、稀释气流量及样品气流量不稳定

□ h、稀释比、流量与申报登记不一致

i、气水分离器冷凝器温度低于露点温度 □

j、气水分离器冷凝器温度与申报登记不一致

□ k、干燥器滤芯由白色变为其他颜色,或由蓝色变为红色

□ l、其他

检查时间:

检查单位:

检查人: 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

附录D

(资料性附录)

化学需氧量(CODCr)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检查表

排污单位名称: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记录

不正常运行情形判别 水样采集单元

1、取样管路位置应正确,管路应畅通 是□,否□

2、进水阀、排水阀等均正常打开是□,否□ a、启动仪器后取样泵无水样进入管路

□ b、取样管路存在旁路

c、取样管路损坏,或取样池干涸、锈蚀 □

d、其他

试剂单元

1、仪器各试剂瓶内,试剂量能保证运行一周以上

是□,否□

2、仪器各试剂瓶内试剂在申报登记的使用有效期内

是□,否□ a、试剂瓶内无试剂

□ b、试剂超过使用期限

□ c、其他

消解 单元

1、消解单元应能实现试剂的快速加热

是□,否□

2、保持恒温消解控制

是□,否□

a、加热消解温度密闭超过165℃±2℃,或超出申报登记的范围;加热回流溶液不处于沸腾状态

□ b、消解瓶内部有结晶、沉淀

c、消解瓶下部有漏液现象

d、消解时间密闭消解小于15min;加热回流小于120min;库伦法加热回流小于15 min,或与申报登记不符。

e、其他

操作 单元

1、仪器启动后,能够正常运转,添加试剂和水样

是□,否□

2、仪器启动后,能够正常运转,排出废液

是□,否□

a、仪器启动后电机不转动

b、仪器内部连接线路有松动脱落现象,连接管路有渗液、滴漏现象

□ c、仪器启动后内部试剂管路内无液体流动现象

□ d、其他

测量单元

1、采用分光光度法测定,比色池表面无遮挡光路的污物

是□,否□ a、比色池表面有遮挡光路的污物

□ b、其他

检查时间:

检查单位:

检查人: 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

附录E

(资料性附录)

总有机碳(TOC)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检查表

排污单位名称: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记录

不正常运行情形判别 水样采集单元

1、取样管路位置应正确,管路应畅通 是□,否□

2、进水阀、排水阀等均正常打开是□,否□ a、启动仪器后取样泵无水样进入管路

□ b、取样管路存在旁路

□ c、取样管路损坏,或取样池干涸、锈蚀 □

d、其他

试剂单元

1、仪器各试剂瓶内,试剂量能保证运行一周以上

是□,否□

2、仪器各试剂瓶内试剂在申报登记的使用有效期内

是□,否□ a、试剂瓶内无试剂

□ b、试剂超过使用期限

c、其他

分析单元

1、载气采用空气或氮气,氮气纯度在99.99%以上,载气流量在150~180mL/min,或在申报登记的范围内,采用空气为载气必须有去除二氧化碳的空气精制装置,采用氮气为载气,在供给器和氧化反应器之间必须设置氧气混入装置

是□,否□

2、干式氧化反应器燃烧管温度在680~1000℃,或在申报登记的范围内 是□,否□

3、气液分离器应处于正常状态 是□,否□ a、载气流量表显示流量大于180mL/min,或小于150mL/min,或超过申报登记的范围

□b、供给器和氧化反应器之间无氧气混入装置,或氧气混入装置无效

□ c、氮气纯度低于99.99%

d、采用空气为载气时,缺少去除二氧化碳的空气精制装置

□ e、气液分离器中冷凝器的温度高于露点温度,或超过申报登记范围

□ f、其他

操作 单元

1、仪器启动后,能够正常运转,添加试剂和水样

是□,否□

2、仪器启动后,能够正常运转,排出废液

是□,否□

a、仪器启动后电机不转动

b、仪器内部连接线路有松动脱落现象,连接管路有渗液、滴漏现象

□ c、仪器启动后内部试剂管路内无液体流动现象

□ d、其他

检查时间:

检查单位:

检查人: 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

附录F

(资料性附录)

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监测仪重点检查表

排污单位名称: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记录

不正常运行情形判别 水样采集单元

1、取样管路位置应正确,管路应畅通 是□,否□

2、进水阀、排水阀等均正常打开是□,否□ a、启动仪器后取样泵无水样进入管路

□ b、取样管路存在旁路

□ c、取样管路损坏,或取样池干涸、锈蚀 □

d、其他

试剂单元

1、仪器各试剂瓶内,试剂量能保证运行一周以上

是□,否□

2、仪器各试剂瓶内试剂在申报登记的使用有效期内

是□,否□ a、试剂瓶内无试剂

□ b、试剂超过使用期限

c、其他

操作 单元

1、仪器启动后,能够正常运转,添加试剂和水样

是□,否□

2、仪器启动后,能够正常运转,排出废液

是□,否□

3、仪器光吸收系数与化学需氧量相关性等参数设置情况应与申报登记一致 是□,否□

4、吸收池具有自动清洗功能,能自动清除附着在吸收池表面上遮挡光路的污物

是□,否□

a、仪器启动后电机不转动

b、仪器内部连接线路有松动脱落现象,连接管路有渗液、滴漏现象

□ c、仪器启动后内部试剂管路内无液体流动现象

□ d、吸收池不具备自清洗功能

□ e、吸收池表面上有遮挡光路的污物

□ f、其他

检查时间:

检查单位:

检查人: 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

附录G

(资料性附录)

氨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检查表

排污单位名称: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记录

不正常运行情形判别 水样采集单元

1、取样管路位置应正确,管路应畅通 是□,否□

2、进水阀、排水阀等均正常打开是□,否□ a、启动仪器后取样泵无水样进入管路

□ b、取样管路存在旁路

□ c、取样管路损坏,或取样池干涸、锈蚀□

d、其他

试剂单元

1、仪器各试剂瓶内,试剂量能保证运行一周以上

是□,否□

2、仪器各试剂瓶内试剂在申报登记的使用有效期内

是□,否□ a、试剂瓶内无试剂

□ b、试剂超过使用期限

□ c、其他

操作 单元

1、仪器启动后,能够正常运转,添加试剂和水样

是□,否□

2、仪器启动后,能够正常运转,排出废液

是□,否□

a、仪器启动后电机不转动

b、仪器内部连接线路有松动脱落现象,连接管路有渗液、滴漏现象

□ c、仪器启动后内部试剂管路内无液体流动现象

□ d、其他

测量单元

1、采用分光光度法测定,比色池表面无遮挡光路的污物

是□,否□

2、采用电极法测定,电极表面无污物是□,否□

3、能自动清洗电极或比色系统

是□,否□ a、电极表面沾污

□ b、比色池表面有遮挡光路的污物

□ c、其他

检查时间:

检查单位:

检查人: 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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