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加强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主要做法_加强基层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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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县加强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芦溪县坚持强化领导,创新举措,扎实实施加固工程、素质工程、基层工程、改革工程等“四大工程”,着力破解纪检监察机关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努力打造坚强有力、大有作为的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该县的主要做法是:

一、创新内容,稳步实施“基础工程”,大力开展乡镇纪委标准化建设

该县大力开展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工程,不断强化乡镇纪委队伍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配强乡镇纪委队伍。乡镇纪委书记由县纪委与县委组织部共同协商提名推荐再按程序报县委审批,在配强乡镇纪委书记的同时,全县10个乡镇纪委各配备了专职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1名、纪委委员1-3名。实行乡镇纪委书记的分工,乡镇党委要事先征求县纪委意见,对乡镇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的任免,乡镇党委必须先报县纪委批复后才能任免,且不得安排从事与纪检监察无关的工作,确保了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正常开展。

规范乡镇纪委管理。一是创新建立乡镇纪委集中办案制度。针对乡镇纪委存在办案力量不强、办案业务不精、办案质量不高等问题,芦溪县将全县10个乡镇划分为3个集中办案区,每个乡镇抽选3-5人组成三个乡镇集中办案人才库,对涉及疑难复杂等八大类案件实行“案发地主办、人才库集办、县纪委协办”,整合力量开展乡镇纪委集中办案。二是健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把加强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村级纪检工作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纳入乡镇纪委年度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乡镇党委政府惩防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内容,对乡镇纪检组织建设、信访、办案、审理等工作实行全面考核,强化目标管理。三是规范内部管理制度。统一制订了《乡镇纪委工作议事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乡镇纪委工作季报制度》、《纪委委员学习制度》等,并且汇编成册印发给乡镇纪委,要求严格执行。

夯实乡镇纪委基础。按照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七个一”的要求,在建好一支队伍、健全一套制度的基础上,芦溪县还着力加强了乡镇纪委基础设施建设,为各乡镇纪委配备了一间专用纪检办公室、一套专用办公桌椅、一辆纪检办公用车、一台专用办公电脑和电话、一组专用纪检监察档案资料柜等。前不久,县纪委还专门筹集4万余元购置了10台电脑、10台打印机,赠送给全县每个乡镇纪委。

二、适应形势,大力实施“加固工程”,着力强化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

1、把握反腐倡廉大方向,组织机构更健全。该县严格贯彻落实中纪发[2009]

9、10号文件文件精神,不断强化县级纪检监察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目前,县纪委监察局设,设书记1名,由县委常委担任;设副书记3名、纪委常委3名,均为正科级领导职务;监察局长由第一副书记兼任,配备了2名副局长,其中配备了1名专职副局长,县纪委监察局副局长以及室主任均为副科级领导干部,配备了2名副科级纪检监察员、3名正科级纪检监察员。3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全部为正科级机构,纪工委书记均为正科级领导职务,副书记兼监察分局长为副科级领导职务。

2、坚持反腐倡廉高标准,工作保障更有力。一是全面落实人员编制。县纪委监察局机关现有办公室、纪检室、信访室、执法室、审理室、廉政办、投诉中心共7个内设室和挂靠室,核定编制22名,其中委局机关行政编制22名,工勤编制3名。在全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期间,县委、县政府再次为纪工委、监察分局划转行政编制和工勤编制12个,并增设了重点工程监督办公室。二是全面落实工作经费。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及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人员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公用办公经费参照县政法机关标准予以保障,2010年县政府财政预算已按每人3万元标准预算公用经费。三是全面落实办公办案装备。经过省、市、县几级党委、政府大力支持,目前芦溪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办公办案装备已达到中纪发[2009]10文件标准,配备了办公办案车3辆、电脑12台、打印机5台、复印机1台,并配备了照相机、录音笔、传真机、电话机等硬件设备,为更好地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3、适应反腐倡廉新形势,政治待遇更优越。县委、县政府始终关注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待遇,县纪委书记职务排序列同等资历常委前面,担任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作为县委五人小组成员之一,直接参与县委常委会讨论干部任免、重大决策部署等有关重大事项决策之前的酝酿协商;县监察局局长担任县政府党组成员,参加县政府常务会议;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县委全会和干部民主推荐会议;建立了县纪委委员情况通报制度,为县纪委委员充分履职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严格干部提拔任用、评先评优等征求县纪委意见制度,凡县纪委常委会审核未通过的,一律不予提拔任用或评先评优。

三、健全机制,全面实施“改革工程”,扎实抓好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 芦溪县立足县情实际,积极探索,紧紧围绕“分片派出、直接领导、统一管理、有序推进”的总体要求,高标准推进了县乡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目前,已新组建纪工委、监察分局3个、纪委1个,保留纪检组2个,县乡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实现了县直单位(部门)从“无”到“有”、乡镇由“弱”到“强”的转变。

(一)领导重视,高位推进改革。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为组长,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长、纪委书记,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编办、组织、人事、纪委、财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县委、政府明确指示:“只要上级有文件、省市有要求,一定做到”。通过反复研究,制定下发了《关于对县直部门(单位)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和加强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措施。县政府对纪工委、监察分局的行政编制、开办经费、办公经费等给予了全力支持,提供了强有力的后勤保障。县纪委积极组织协调和落实,先后5次召开纪委书记办公会、纪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同时派员到铅山、新余等地学习考察工作经验,并就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认真听取组织、人事、编办、财政等单位的意见和建议,争取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为顺利推进改革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立足实际,分片组建机构。我们按照“方便工作、工作量相当”的原则,除保留县检察院纪检组、县法院纪检组,新增县公安局纪委等均为派驻纪检组或纪委外,将46个县直各单位分片划分为3个工作区,然后面向每个工作区派出1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共派出了3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同时按照混合管理模式,在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联系若干个县直单位的同时,由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分片联系3个乡镇,同时保留乡镇纪委,实现了面向县直单位和乡镇混合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县纪委监察局对纪工委、监察分局实行“四统管一分散”,即统一编制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干部管理、统一考核管理,办公地点分散设在各片区内有党委的县直单位,方便纪工委、监察分局有效实施监督。

(三)严格把关,择优选配干部。一是配强“一把手”。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工作,采取县纪委提名商县委组织部同意后报县委选调任命的途径,从三个层面确定纪工委书记人选,即从政府机构改革中要消化的正科级干部、乡镇党委副书记、乡镇纪委书记三个层面中选拔,且要从事过纪检监察工作,确保“一把手”能尽快进入角色;二是精选工作人员。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从全县公务员中选调纪工委干部,条件为35岁以下,大学本科学历以上,懂法律、财会、工程审计等专长的人员优先。目前,3个纪工委书记和3名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分局局长)均已到位,其余工作人员正在选拔之中。三是调剂人员编制。在行政编制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县里积极调剂,从乡镇行政编内为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增加行政编制3个。同时结合今年政府机构改革,按照“行政编制随人员从县直单位调剂”的原则,给3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共增加行政编制9个、工勤编制3个。

(四)明晰职权,全面理顺关系。一是明确了纪工委、监察分局职权。纪工委、监察分局是根据县纪委监察局授权,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负责组织协调所联系乡镇、部门及所属系统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具有监督权、检查权、调查权和建议权。二是突出了工作重点。明确纪工委、监察分局将乡镇、县直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作为重点工作对象,将县直部门解决不了或解决不好的问题作为重点工作任务。三是理顺了三个关系:明确了县纪委监察局与纪工委、监察分局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由县纪委副书记分管;县纪委、监察局内设各室与纪工委、监察分局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纪工委、监察分局与各联系乡镇、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列席所联系乡镇、部门(单位)涉及“三重一大”的会议以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等,同时要求各部门和单位必须明确一名党委委员或党组成员分管本单位及所属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明确一名中层干部负责反腐倡廉建设。

(五)建章立制,规范运行机制。制定出台了《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运行规则》、《关于实行乡镇纪委协作办案的暂行办法》、《关于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实行分片督导的办法》、《纪工委、监察分局2010年下半年工作要点》等四个基础性文件,对日常报告、重要请示、列席重要会议办法、信访处理办法、案件查处办法等十项内容进行规范,明确纪工委、监察分局的职责、任务、权限、程序、纪律等,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实现了改革前后的工作对接。

四、坚持标准,精心实施“素质工程”,全力打造高素质的纪检干部队伍

近年来,芦溪县狠抓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和能力能力,坚持班子领头、载体推动、考核促长,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打造学习型班子,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注重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坚持每周一次的集中学习,通过学习增长才干,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打造民主型领导班子。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了纪委常委会议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完善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经集体讨论,然后做出决定。三是打造务实型领导班子。坚持开展班子成员联系企业制度,及时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各类问题;实行了班子成员挂点督导制度,委局班子成员与各乡镇、县直部门建立双向工作联系点,加强对各地各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的联系、指导和督办。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实行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把好年龄、学历、专业、身份等关口,未达要求的,一律不能进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二是多形式开展教育培训。制定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每年制订学习培训计划,采取以会代

训、以案代训、专题培训、跟班锻炼多种形式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坚持每在纪检监察系统内开展主题活动,同时,开展了“下农村、送清风”、“包案实训”等活动,让干部队伍有形的活动载体中得到锻炼和成长。

强化内部监督管理。一是健全日常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了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学习制度、会议制度、财务公物管理制度、决策议事制度等30多项工作制度和行为规范。委局领导经常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了制度深入落实。二是建立纪律约束机制。从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等方面,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确保纪检监察干部公正用权,安全成长。三是实施目标绩效考核。制定了《委局机关目标考核细则》,将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具体量化、细化,实行百分制考核。同时,制定奖惩措施,将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实绩与评先评优挂钩,充分发挥干部的主观能动性,促进纪检监察工作有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深改革、强管理促进了纪检监察工作“大作为”。近两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来信来访 200余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30余件,开展执法监督、纠风40余项,维护了党和国家形象,保障了群众和企业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纪检监察工作为经济社会建设保驾护航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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