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网络教育《民法学》作业参考答案_华南理工网络教育答案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03:44:30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华南理工大学网络教育《民法学》作业参考答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华南理工网络教育答案”。

民法学·民法学主观题作业

1、【案情】 2006年8月,张某在某停车场买下一车位,车位号是8。私家车位权利人每月必须向物业公司缴纳车位物业管理费40元。停车规则是:按车位号停车,服从停车场工作人员指引和调配。张某按照规定每月及时足额交纳管理费。2007年7月,王某在停车场租了一个车位,车位号是9,每月交300元的停车费,每天晚上将车停在此处。停车场工作人员由于疏忽,从2007年7月至12月一直指引王某将车停在张某买下的8号车位,王某每月按时足额将租金交给物业公司。2007年12月张某发现王某将车停在自己的车位上,非常气愤,找到王某,不让王某将车停在8号车位,并要求王某赔偿自己6个月的车位使用费1800元。王某认为自己已经向物业公司交纳车位使用费,按照停车场人员的安排停车,没有过错,不应该赔偿张某。张某无奈,一纸诉状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王某赔偿1800元的车位使用费,并从此以后不得将车停在8号车位。

问:(1)张某可以向法院起诉王某要求赔偿自己的1800元损失吗?如可以,提起的是何种之债?为什么?

(2)张某可以向法院起诉物业公司要求赔偿自己的1800元损失吗?如可以,提起的是何种之债?为什么?

(3)王某向张某赔偿1800元车位使用费后,可否起诉物业公司赔偿自己因他们的错误引导而侵犯张某权利从而赔偿给张某的1800元?为什么?

答:(1)张某可以向法院起诉王某要求赔偿自己的 1800 元损失,提起 侵权之诉,张某是 8 号车位的产权所有人,享有处分、受益、使用该车位的权利,任何人未经张某同意,都不得擅自使用该车位,这是法 律赋予张某的权利。

(2)张某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物业公司要求赔偿自己的 1800 元损 失,提起违约之诉,由于物业公司员工的停车场工作人员的错误引导 而至王某侵犯了张某权利。

(3)王某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另案起诉物业公司,要求他们赔 偿自己因物业公司员工的停车场工作人员的错误引导而侵犯张某权利从而赔偿给张某的1800元车位使用费。

2、【案情】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在某市商业街开发了一幢商品楼,售价4000元/m2。某甲选中了其中一套三居室,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于2004年2月1日办理了付款交房的手续,并且约定1年之内办理所有权证书。某甲因公需要出国一年,为了方便房屋的维护,某甲在2004年2月18日将房屋钥匙交给A公司下属的物业处保管。3月份以后,该市的楼价大幅上涨,商品房供不应求。3月5日,A公司售楼人员某乙从物业处取走了某甲房屋钥匙,打开房门让购房者参观选购。该房屋被某丙看中,某乙以A公司名义与某丙签订了购房合同,双方于3月30日办理了交房付款手续,并于次日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某甲于2005年5月回国后发现本属于自己的房屋已被他人居住,十分气愤,手持购房合同要求某丙腾退房屋,遭到某丙拒绝。某甲找到A公司交涉,A公司负责人表示“一房二卖”的确是自己的工作人员所为,向某甲道歉并表示愿意按照合同约定返还某甲的全部购房款及利息,但拒绝某甲要求返还房屋的请求。

问:(1)A公司与某甲的购房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A公司与某丙的购房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该房屋的所有权应当归谁?为什么?

答:(1)a 公司与某甲的购房合同有效。因为,该合同订立时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其他方面也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所 以,属合法有效的合同。

(2)a 公司与某丙的购房合同有效。因为,虽然 a 公司已将房屋 交给某甲,但并未办理过户手续,a 公司仍然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因此,合同主体仍然是合法的,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也是真实、自愿的,合同内容和其他方面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故合同合法有效。

(3)该房屋的所有权应当归某丙。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房 屋所有权的变动以登记为准。某甲虽然拿到了房屋钥匙,但是并未登记,所以并没有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而某丙不仅有合法有效的合同,而且进行登记,所以某丙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

(4)a 公司应当向某甲承担违约责任。因其“一房二卖”和逾期 未办理所有权证书的行为构成违约。

3、【案情】甲下岗后决定到批发市场租一门面搞百货批发,其夫乙极力反对。甲遂与乙签了一份合同,约定甲做生意的一切风险自担,双方各用各的钱。乙对甲的生意从来不闻不问,但夫妻二人实际上并未分伙,家中生活消费基本都由甲负责,但两人的收入是各自保管,乙自己有 10 万元存款。后来甲生意亏本,欠丙 3 万元货款。

问:(1)如何判断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属于个人投资还是家庭投资?

(2)丙是否有权请求乙偿还甲所欠的债务?

答:(1)判断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家庭债务应从以下 两个方面予以考虑:投入个体工商户的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家庭财 产; 个体工商户经营中的收益是仅用于经营者个人享用还是用于家庭 共同享用。

(2)丙有权请求乙偿还甲所欠的债务,乙应当承担甲的债务。

4、【案情】A地的甲厂与B地的乙商店于1999年6月订立洗衣粉买卖合同,约定7月25日由甲厂在B地的火车站交货。7月14日由于洪水冲垮两地间的铁路,交通中断,A地与B地之间又无飞机通航,甲厂未将此情势通知乙商店,乙商店亦未查询。8月1日交通恢复后,甲厂立即装运,8月9日运抵B地火车站,甲厂押运人通知乙商店取货。乙商店拒不受领,在与甲厂押运人的谈判中,要求压低价格,甲厂不能接受。甲厂押运人只好租用民房一间暂为保管,同时继续与乙商店交涉。8月15日,由于B地大雨,山洪暴光发,冲垮民房,洗衣粉灭失三分之一,另外三分之二也因浸水而只能降价处理。

问:(1)甲乙间的合同关系是否解除?为什么?

(2)甲厂未将交通中断的事实通知乙商店,若乙商店因此受有损害,甲厂是否应该负责赔偿?

(3)乙商店不受领是否构成违反买卖合同?为什么?

答:(1)合同未解除,根据合同法规定,双方合同的解除 有两种方式: 一是约定解除,即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达成协议,二是法定解除,即 合同有效成立以后,由于产生法定事由,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行使解 除权而解除合同,此题明显不符合以上两种情况中的任意一种。

(2)甲厂应该负责赔偿乙商店因此受到的损害。

乙商店不受领已经构成违反买卖合同。货物交付之前,风险由 卖方承担。但在本案中货物灭失是因乙方拒不受领而增加了卖方应当 承担的风险,乙方压低价格的要求不构成拒收的理由,因此乙方拒不受领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卖方造成的 损失。

(3)甲厂因部分洗衣粉灭失以及降价而遭受的损失有权要求乙商店 予以赔偿。

5、【案情】1997年10月,某书画装裱店与著名书法家赵某签订了一份委托书法作品创作合同。双方约定,赵某在1998年2月以前交付装裱店20副对联作品,装裱店支付赵某5000元报酬。1997年12月,赵某因不慎跌倒致使右臂受伤,不能创作,于是他委托自己的儿子

代为书写了全部对联,以此交付装旅店,装裱店支付了全部报酬。但是不久装旅店感到作品风格与赵某不同,遂请专家作鉴定,结果发现属他人作品。

问:(1)赵某能否委托他的儿子代理其创作?为什么?

(2)赵某儿子的行为是否属于无权代理?为什么?

答:(1)本案中合同既约定由赵某创作全部 20 副对联,同时书法创作 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是不得代理的行为,赵 某无权委托他人代为履行。

(2)赵某儿子的行为不属于无权代理。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而 以他人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的民事行为,它包括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无权代理经被代理人追认可以产生 代理效果。但是不得代理的法律行为是不能由他人代理的行为,即使 有合法的委托也不行。这些行为主要是具有人身属性的行为、违法行 为或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不得代理的行为。

6、【案情】1992年3月,农民某甲与某肉联厂约定:由肉联厂将其所有的两头黄牛宰杀后,净得的牛肉按每千克7元的价格进行结算;牛头、牛皮、牛下水归肉联厂,再由某甲付宰杀费40元。在宰杀过程中,肉联厂屠宰工人在其中一头牛的下水中发现牛黄70克。肉联厂将这些牛黄出售,每克40元,共得2800元。某甲得知此事后,认为牛黄应当归其所有,遂向肉联厂索取卖牛黄所得的2800元价款。肉联厂认为牛黄在牛下水中,而牛下水按约定是归肉联厂的,因此拒绝给某甲该款。双方发生纠纷。

问:(1)两头牛的所有权是否已经转移给了肉联厂?

(2)牛黄应归谁所有?

(3)某甲能否要回此2800元?法律上的依据是什么?

答:(1)两头牛的所有权没有转移。由于某甲与肉联厂之间只存在牛 肉加工承揽合同,并将牛头、牛皮、牛下水及屠宰费 40 元作为肉联 厂将牛宰杀并加工成牛肉这一行为的报酬,并无约定牛整体转让的意思表示,因此两头牛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牛黄归某甲所有。牛黄是牛的孳息,而不是牛下水的孽息,根据孳息归属的原则,孽息的归属应当与其主物相一致,自然牛黄应 当归牛的所有人某甲所有。

(3)某甲有权要回 2800 元。因为牛黄是归某甲所有,肉联厂所得 的 2800 元属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华南理工大学网络教育税法作业

一、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B )。A.税目是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B.税率是衡量税负轻重的重要标志 C.纳税人就是履行纳税义务的法人和自然人 D.征税对象就是税收法......

华南理工大学网络教育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业

1.一、客观题(每题2分,共40分)1、我们研究哲学的性质,目的是(A )。 A、使人们认识到学习哲学在人生中的意义 B、为了掌握一门生产知识 C、为了认识科学之科学 D、使人们一劳永......

华南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大学语文课程作业

2014春大学语文课程作业1、判断题(1)宋代古文大家“三苏”指的是苏轼、苏洵、苏秦。( X )(2)《短歌行》发出了时光短促、人生几何的慨叹,表现出曹操的精神状态是消极颓唐的。( X )(3)、......

华南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名师讲堂作业

《会计核算与涉税处理技巧》 学习心得听了《会计核算与涉税处理技巧》讲座,让我感受颇深!弥补了我在税务这一领域的空白 。使我懂得了很多之前不曾了解的知识, 里面讲到的都是......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随堂作业华南理工大学网络教育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随堂练习2018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1.(单选题)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A、行政法律关系B、行政关系C、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D、监督行政关系答题:A.B.C.D.(已......

下载华南理工大学网络教育《民法学》作业参考答案word格式文档
下载华南理工大学网络教育《民法学》作业参考答案.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