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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区地税系统党建长效机制
学习机制
一、政治学习制度
二、业务学习制度
三、党支部学习制度
四、中心组学习制度
五、党员学习制度
六、党员培训制度 组织生活机制
一、“三会一课”制度
二、谈心谈话制度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
四、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五、党员管理制度
六、发展党员制度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八、党员监督制度
九、党员思想汇报制度 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机制
一、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二、征求意见制度 党建工作督导检查机制
一、党建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二、党员考核制度
三、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度
四、廉政制度
五、党内情况反映制度
六、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七、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学习机制
一、政治学习制度
(一)加强政治学习,抓好党员干部职工的廉政和职业道德教育。积极参加局组织的政治学习,建立政治学习日制度,每月政治学习不少四两次。
(二)制定政治学习计划,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与讨论相结合的方法,力求达到实效。
(三)严格考勤,没有特殊情况不得缺席。学习出勤与先进科室评比挂钩。
(四)学习内容主要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世界观、价值观、党风廉政、职业道德和理想信念教育;上级布臵的其他学习内容。
(五)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针对干部队伍思想实际,认真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思想教育,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水平。
(六)认真做好政治学习记录。鼓励税干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建立个人政治学习档案。
二、学习制度
(一)认真学习税收业务及其他相关知识,坚持每周一题、半年一考。
(二)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
(三)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职称考试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四)提倡自学成才。鼓励税务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参加经济、会计、法律、金融等专业的学习,努力培养一批高素质专业人才。
(五)完善培训与考评相结合、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干部培训档案,培训成绩与岗位责任制挂钩。
三、党支部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税收业务、法律法规、经济、科技、历史等综合知识;局党组、党委要求和布臵的学习内容。
(二)学习教育计划制订和实施:学习教育内容由党委按照市直属机关工委的统一安排,紧密结合税收中心工作,制订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各党支部负责组织学习。
(三)学习时数和方法:各支部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具体时间由支部自行安排,年度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专题辅导与集中研讨相结合、理论学习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等方式。要密切联系本支部工作实际、个人思想实际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和研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
(四)严格考勤制度,提高学习成效。各支部要严格学习考勤制度,每次学习指定专人负责学习考勤。党委年终要对各支部学习考勤记录进行检查,以此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的重要依据和指标。
四、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增强执政能力,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结合局机关实际,制定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素质;进一步增强贯彻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指导实际工作。
(二)学习管理与责任
1、成立学习领导机构。党组书记为学习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
2、中心组学习秘书负责起草学习计划,提供学习材料和必读书目,作好学习记录,负责理论学习的时间、地点、人员的协调和落实等工作,并负责签到考勤。
学习理论要以学习原著为主。认真研读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文献,深刻理解其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学习理论要同学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的重要文献、重大方针政策结合起来,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及时了解和掌握党的大政方针。学习过程中要结合国税工作实际,把税收理论、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列入学习范围,努力掌握做好本职工作必需的专业知识。
(三)学习时间及形式
1、学习以自学和集中学习研讨为基本形式,集中学习每月安排一次,每次1天,年度学习研讨时间不少于12天。根据实际情况,也可适当安排自学,学习组长或副组长要定期检查自学期间的读书笔记和学习心得,中心组成员要认真坚持自学,确保学习质量。
2、集中讨论可安排自由发言,交流学习心得体会,也可按照专题,安排重点发言,大家共同讨论,重点发言与自由发言相结合。根据需要,集中学习也可以邀请专家学者以讲课、辅导或组织观看录像等形式进行,每次集中辅导时间不少于半天。
(四)中心组成员范围
中心组组成人员范围:局党组成员、股室、分局负责人。
(五)学习要求及措施
1、学习实行签到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挤占学习时间,中心组成员必须参加学习,以保证学习时间和人员的落实,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讨论的,要向组长请假,由学习秘书履行请假手续。学习时不得迟到、早退,由学习秘书填写中心组成员学习考勤表,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2、要加强对中心组学习的规范化管理。每次学习讨论要有记录,中心组成员要积极撰写学习心得和理论文章,每年度要撰写1—2篇,每年召开1-2次理论学习经验交流活动,总结经验,推动学习深入发展。
五、党员学习制度
(一)党员必须加强政治、文化、业务、政策、理论等方面的学习,不断提高马列主义理论水平和政治业务素质,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形势对本职工作的要求。
(二)党员的学习采取党支部组织的集体学习和党员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集体学习一般每月不少于四次,党员个人要坚持经常自学。
(三)党支部组织集体学习的内容。主要是:
1、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文件及领导人的重要讲话;
2、党章及重要时事政治;
3、对党组织工作的指示和指定的学习文件;
4、重要的经济理论和税收专业知识。
(四)科室组织学习的主要内容是:
1、以上各级领导的重要讲话;
2、重要的文件和报刊文章;
3、现实工作迫切需要的理论和专业知识;
4、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内容;
5、围绕提高服务水平进行工作分析。
(五)党员个人自学的内容主要是:
1、马列主义的经典著作,毛泽东、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重要的文件和报刊文章;
3、本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
(六)各种类型、不同内容的学习,都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政治学习、专业学习与强化共产主义理想、职业道德、廉洁勤政、改革开放的现实结合起来,与上级党组织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学以致用。
(七)党支部和科室组织的集体学习,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如辅导座谈,边学边议,交流心得体会等。
(八)党员学习要制定具体计划,突出重点,并认真抓落实,每半年进行一次总结。
(九)党支部和科室组织的集体学习,都要建立考勤制度,指定专人记录和考核。全体党员要遵守学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一)学习培训的内容
1、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有关党纪和法律、法规。
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及本职工作需要的业务知识。
5、领导科学。
(二)学习培训的途径和形式
1、上党课。每年至少上两次党课,由机关党委组织。
2、办培训班。机关党委要定期对机关党员干部进行集中培训,每半年至少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每次培训要结合实际,突出一个或几个方面的内容,体现培训的针对性。
3、电化教育。结合学习日,要有计划、有针对性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观看一些电教片。
4、外派培训。除积极选派干部参加上一级党委组织的培训外,每年还要有计划地组织干部到党建工作搞得好的外地、外单位学习培训,或到经济发达地区考察学习。
5、自学。要为机关党员、干部统一指定学习篇目,提供学习材料,指导他们搞好自学。机关党员、干部要记好学习笔记,写好心得体会文章。对自学情况每季度抽查一次学习笔记,每年组织一次书面考试或总结交流。
(三)学习培训的实施
1、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由党委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负责组织实施。
2、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工作要制定计划,并有步骤、有目的地进行。
3、机关党委要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党员干部的学习情况。年度,党委要对机关党员干部的学习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总结。
组织生活机制
一、“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基层党支部的基本制度之一,是严密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三会”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指按时上好党课。
1、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时间为首月上旬),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讨论和批准支委会的工作报告;对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作出决议;听取和讨论行政工作的有关报告;选举党支部委员会,撤销和增补党支部委员,选举和撤换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处罚和处分;讨论决定其他应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问题。会前要做好准备工作,将会议内容和要求通知全体党员,到会人数应在党员总数的85%以上。需要作出决议的事项,要按表决程序进行表决,经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每次大会都要做好会议记录。
2、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时间为每月下旬)。主要任务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以及党员大会的决议;教育管理党员,发展新党员,搞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处理党支部的日常事务,按期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领导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工作;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完成党支部的各项工作。
3、党小组会党小组的活动要围绕党的任务和上级党组织对一段时间的工作安排进行,要与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基本一致,年度计划要经过党小组全体党员充分讨论通过。活动要紧密联系实际,灵活多样,讲求实效,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活动。
党小组会的内容: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任务,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召开党小组会,要重点把握好四个环节:一是会前要与支委会沟通,确定内容、开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组织讨论,立求思想统一;三是制定措施,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四是做好记录,及时汇报。
4、党课
党课每季度至少上一次,可吸收团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每次党课,支部要指派兼职党课教员,提前做好准备。课后要组织讨论。党课以《党章》、《准则》为基本教材,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结合学习其他文件、史料等,采取集中讲授的方法进行。要特别注重党课的质量,做到理论联系实际,针对性强,收到预期效果。党员听党课要做好听课记录。
二、谈心谈话制度
(一)谈心谈话的范围和分工
谈心谈话的范围为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各股室、分局、所正职由局长或分管局长负责谈话;副职由分管局长负责谈话;干部职工由党支部书记负责人谈话。根据工作需要,党组班子成员之间可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机关干部职工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主动找局领导谈心。
(二)谈心谈话的内容
谈心谈话的内容包括: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交流思想,沟通感情;了解掌握各科室的工作和团结协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传达组织决定,反馈群众意见,提出希望和要求;征求对局党组和机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谈心谈话的形式
以个别谈心谈话和普遍谈心谈话相结合的方式,“一对一、一对多”等形式,每年进行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确定,特别是在干部职工职务、岗位变动,干部个人遇有重大事项,干部犯错误、工作出现差错及其他原因思想不稳定,科室内部出现不协调、不团结以及干部职工在作风、廉洁等方面有反映、需要给予提醒时,要及时找干部职工谈心谈话。
(四)谈心谈话的方法要求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力求客观、准确,既肯定成绩,又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
2、认真听取谈心对象本人对组织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对提出的建议和要求,在适当时候要给予答复和反馈。
3、谈心谈话要讲究艺术,营造宽松、融洽的气氛,敞开思想,畅所欲言,真正达到增进了解、解决问题的目的。
4、机关党委办公室协助抓好谈心谈话制度的检查、督促和落实工作。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制度,是新形势下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根本制度,是调动党内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消除腐败和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战斗力的重要举措。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参加范围为本支部的全体党员,包括局党组成员。时间一般为6月下旬和12月下旬。主要议题是检查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改进意见。每次会议都要有针对性的解决一两个问题,并做好记录。党的组织生活的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增强党员的党性;传达贯彻上级精神、决议;扩大党内民主生活,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接收新党员;加强党风党纪教育,讨论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好民主评议工作;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选举党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学习业务知识,开展有益活动。
党的组织生活的形式:理论灌输式、思想汇报式、民主生活式、节日纪念式、形象直观式、走出请进式、典型示范式、民主讨论式、调查研究式、竞赛评比式、自我教育式、义务劳动式、党日活动式、联谊活动式。
四、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党组各位成员和担任其他领导职务的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支部的组织生活,又要参加党组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五、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工作是机关党支部配合上级党委按照党章和党中央的有关规定,通过一定方式、方法和手段,主要是通过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使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的过程。机关各党支部要本着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原则,着力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管理工作:一是督促党员按规定交纳党费,并在年终公布;二是按规定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对外出学习或开会的党员,要向支部说明理由与去向,党组织根据党员外出时间长短、地点是否固定等情况,按有关规定,及时给党员接转临时组织关系或出俱证明信。只开临时组织关系或证明信的党员,每月要向支部书面会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并及时缴纳党费;三是对违纪党员进行批评教育或做出处分意见;四是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五是做好党员统计,掌握党员的基本情况。
六、发展党员制度
坚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党支部要按照党员标准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要进行一次考察并做出鉴定意见,要指定专人培养。条件成熟后办理组织发展手续,经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发展党员投票表决制度(暂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对预备党员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帮助他们过好预备期,按时办理转正手续。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评议标准
以《党章》、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六个坚持”和市局机关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为标准,对每个党员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评议。
(二)基本方法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党委的组织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
1、自我评价。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撰写个人党性分析材料,重点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2、民主评议。应召开党支部会,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实质,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听取普通群众的意见。
3、组织考察。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和总结,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4、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中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可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机关党委批准,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经评议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应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妥善处臵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对被劝退和除名的不合格党员,党组织要做好思想工作。
八、党员监督制度
(一)监督的目的:保证党员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监督的对象: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
(三)监督内容:能否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能否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能否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能否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能否按“四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及有关规定做好干部工作;能否勤政廉政,遵纪守法;能否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四)监督的方法:
1、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年参加率不低于70%,应如实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2、督促定期开好一年一次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会后,监督党员领带干部根据党内外群众提出的重要意见进行整改,并将已研究的整改意见向全体机关干部职工进行通报,同时,将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生活会上反映出的主要问题,如实向上级组织报告;
3、了解和掌握机关党员以及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党组反映,对群众反映较大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及时谈话提醒,揭露和按照有关规定查处党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4、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局党组成员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5、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党群组织的干部,配合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九、党员思想汇报制度
(一)党员每季至少应向党支部作一次思想汇报。汇报的主要方式:一是通过定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汇报思想;二是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口头汇报;
(二)思想汇报的主要内容:一是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党组织交给任务的完成情况;二是近期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三是近期职工的思想情绪和要求;四是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批评和建议。
(三)党员要襟怀坦白,如实向组织汇报和反映情况,自觉接受组织教育和帮助。
(四)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及时处理党员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
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机制
一、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由支部具体组织落实,每个党员联系群众的具体方法、数量,由所在支部决定。
(二)党员联系群众的任务是: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做好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群众的知心人,密切党群关系;及时向党支部反馈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三)按照党支部的工作分工,正式党员要及时向申请加入党组织者、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进行党性知识教育,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他们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尽快成长。
(四)党员每季向党支部汇报一次联系群众的情况,支部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上级党组织每半年检查一次。党员联系群众率要达到85%以上。
二、征求意见制度
(一)定期召开社会特邀监察员会议,广泛征求社会特邀监察员对国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全面促进国税工作。
(二)定期走访纳税人,广泛征求纳税人对国税核定定额情况、执法执纪以及纳税服务情况意见和建议,以取得纳税人对国税工作的支持。
(三)采取暗访明查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四)对所征求的意见和建议,要自觉接受,针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认真整改,对应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要在7日内给予回复。
党建工作督导检查机制
一、党建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一)各党支部必须把加强党建工作作为自己的主要职责,书记以身作则,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做到有计划、有布臵、有检查。
(二)必须坚持一级抓一级的原则。上级党组织对所属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做到经常检查督促,加强监督指导。
(三)党支部党建工作资料齐全,制度健全,管理工作规范。
(四)认真制定制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年终工作。
(五)认真完成党内统计工作,做到客观、准确、真实。
(六)坚持组织生活制度。全年组织生活不少于12次。
(七)每次党组织生活党员参加率达90%。
(八)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大会,听取本单位主要工作情况的通报。
(九)坚持党建工作考核验收,实行半年一检查,年终一考核。年底按照党建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对支部实行百分制考核,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至89分为良好,60分至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党员考核制度
(一)考核目的:
1、作为预备党员转正的依据。
2、作为年末评比先进的依据。
3、作为增加工资及奖金的依据。
(二)考核内容:
1、对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马列、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情况及政治觉悟提高情况。
2、学习、纪律、工作态度的提高情况。
3、在群众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情况。
4、与党组织的联系、思想汇报情况。
5、过组织生活及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情况。
6、对评优的态度。
(三)考核办法:
1、由党支部主要负责考核。
2、党支部有意分配工作任务或让其处理工作中的某种带倾向的问题或事件。
3、广泛听取党外群众意见。
4、党支部大会公开评议和自评。
5、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总结汇报思想、工作。
三、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度
(一)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上级党委的要求,认真开展好党的工作,为党组织完成各项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思想组织保证。
(二)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每年制定党建工作目标计划,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做到年初有部署安排,年终有检查总结。
(三)要牢牢把握重点。突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化重点,严格管理,完善制度,建好活动阵地,抓好积极分子和后备队伍建设,吸收新鲜血液,壮大党员队伍建设。
(四)严格落实责任。党委书记是落实党建工作目标的“第一责任人”,对相关工作必须亲自抓;各基层党支部书记是落实党建工作目标的“直接责任人”,必须靠上抓落实。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确保取得实效。
(五)严格考核奖惩。将党建工作目标作为年终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根据合理定标、量化考核的原则,进行百分制量化考核。检查考核工作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自上而下逐级负责,80分以上为达标,60—79分为基本达标,59分及以下为不达标。
(六)对达标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给予通报表彰,并视情况给予奖励。当年达标党支部,方可参加“五个好”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评选优秀党员的比例可适当提高。对上一年达标,当年考评不达标的党支部,要限期整改;对连续两年不达标的党支部,要给予通报,问题严重的,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四、廉政制度
(一)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党员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批评教育,督促整改,抓好落实。
(二)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区、市局和地方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廉政教育计划。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法规制度。坚持每季度不少于两次“纪检日”活动,不少于一次廉政学习教育。
(三)局长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党风廉政工作由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实施。注重掌握本部门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防微杜渐,共同抓好本单位廉政建设。
(四)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制订的税务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和区、市局、地方党委制订的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坚决反对“吃、拿、卡、要、报”等违纪行为,树立正气,倡导行业新风,讲廉洁,遵守纪律,打击歪风邪气。
(五)重大案件、税务行政处罚坚持集体研究不准以情代法、以补代罚。查处案件坚持两人以上,不准瞒案不报,压案不查。
(六)建立内外监督制约机制。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每年召开两次特邀监察员会议,充分发挥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功能。
(七)认真执行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对税收的稽查、处罚以及财务、资产管理等项制度规定,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防止和纠正各环节上的违法、违纪行为。
(八)成立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检查干部职工《党风廉政责任书》和市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暂行办法》落实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实施领导班子工作任务。
(九)局长与各股室、分局、所签订廉政责任书,实行层层负责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十)认真落实市局、地方纪检、监察机关下达的党风廉政工作任务。
五、党内情况反映制度
情况反映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党员个人向党组织的思想汇报和情况反映,党内思想倾向的反映,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反映,党内作风方面的情况反映,党外人士和群众对党员、干部、党组织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方面的情况反映,以及社情民意的反映等。
保证基层党员群众在第一时间反映问题,提高情况反映的效率。接受反映者要及时向领导或上级组织汇报,不能截留,确保基层党组织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不能报喜不报忧。对事关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要按规定及时上报。
通过汇报、会议、信访、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等形式反映情况。
六、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按照一定的范围、层次和时间向党员公开党务活动,党的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况。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的内容包括重大问题通报、评先评优通报、警示通报、季度性工作通报、社会性工作通报等。一般性工作一个月或一个季度作一次情况通报,有重要性或紧急性的工作要及时通报。
要着重解决有些基层党组织长期不进行党内情况通报,缺少同党员和群众进行沟通与交流的问题。
七、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党内重大决策的内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的事项,事关本机关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应该由集体讨论的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处理,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等。
在时限方面要给征求意见和参与决策的党员群众充分的时间,不能走过场,要及时跟踪调研决策执行情况,并适时总结。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主要是在征求意见的方法和步骤上进行规范,如:实行预告制,在时间上把征求意见的程序前臵,把需要广泛征求意见的决策进行预告;实行决策内容通报制,把需要决策的内容,根据征求意见的范围,提前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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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油田:构建基层党建长效机制编者按:8月14日,集团公司召开直属企事业单位党委书记座谈会,胜利石油管理局、燕山石化公司、福建石油公司、川气东送建设工程党工委、安庆石化总......
党建长效机制的建设问题,是近年来特别是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党中央非常重视的重要问题,实质上也是党建工作能否健康开展的根本问题。本文试从企业的角度,对企业党建长效机制......